浅析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承包方合同管理论文_春辉

浅析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承包方合同管理论文_春辉

春辉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广州 510700

摘要:本文介绍了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承包方合同管理问题,对此合同模式的合同暂定额构成框架、成本费用确定、合同过程结算等都有表述意见或者建议。

关键词:成本;酬金;合同;工程承包。

一.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含义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合同签定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由甲方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成本加酬金合同较固定总价合同而言差别较大。固定总价和同的合同总价是固定不变的,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一旦确定就不再因为环境和工程量的变化而改变合同总价,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总价随成本的变化而变化。

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技术比较复杂或者时间比较紧急,来不及详细计划或者商谈的工程。其合同额由实际发生的成本及一定形式的酬金构成,酬金形式有固定酬金、比例酬金两种形式。对于承包方而言,成本和酬金成正比,其管理机构才能正常高效运转,故一般承包商都偏向比例酬金形式。

三.合同暂定额一般构成框架

因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构成因素为成本,且成本以实际发生成本为结算依据,故其合同总额不确定,前期签订合同时只能按预算成本测定暂定合同总价,一般合同计价模式为以下模式:

(1)合同价=成本1+酬金+税金

(2)成本0 =工程有关且在承包范围之内的所有成本(包含甲供材料成本等)

(3)成本1=承包单位发生的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成本

(4)酬金=成本0* X %

(5)税金=增值税+附加税(费)等。

成本1主要为承包单位内部发生成本费用;

成本0则为工程有关且在承包范围之内的所有成本,其和成本1主要区别在成本0包含了甲供材料、设备等承包方未发生的成本。虽然此成本不是承包方发生成本,但工程执行过程中需要承包方具体施工,具体管理,故也需要收取相应的酬金。

四.成本费用确认细则

成本加酬金合同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来讲各有利弊,故而对于承包方来讲,在操作运行过程中需慎之又慎。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主要组成是成本,如按比例计算酬金,则基数也是成本,故其成本能得到甲方认可是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重中之重。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双方明确酬金形式及各项成本确认的原则。

成本加酬金合同中成本为直接成本费用,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规费。

1.人工费成本确认原则

人工费成本指承包方支付给直接从事本工程施工作业的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奖金、加班津贴等一切费用,人工费成本确认原则如下:

自有人员人工费:以承包方人员在现场(包括办理进场、授权、考试、工作、出差、带薪休假、办理退场等)期间的工资发放记录及银行凭证为结算依据。承包方自有人员薪酬构成及绩效奖金发放形式应在签订合同前上报甲方,让甲方了解承包方人工费成本水平,并让其认可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合同约定此制度作为成本结算依据。

劳务分包人工费:如承包方需为工程引进劳务分包队伍,则由承包方组织招标,甲方全程参与,中标人需经甲方批准,承包方需向甲方提供劳务合同、结算资料及发票等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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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履约过程中,无论是自有人员,还是劳务分包人员,计算人工费成本的一个重要基数是人员考勤情况,故在签署合同时需要约定履约过程中承包方所有人员的考勤方式、争议处理方式及考勤审核机制,为过程结算做好准备。

2. 材料(设备)费成本确认原则

1)由甲方提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采购发票确定,甲方若不能提供发票的按图纸加定额损耗后乘以材料单价(市场价)确定。

2)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承包方组织招标,甲方全程参与,中标人需经甲方批准,承包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合同、结算资料及发票等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承包方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量需经甲方批准,如承包方材料结算量与经甲方进场验收材料量不一致时以经甲方验收工程量作为结算工程量。

3.机械费成本确认原则

机械费包括用于工程所有的垂直运输、吊装及水平运输机械,加工设备,焊接设备,热处理设备,喷砂油漆设备及安装设备,金属检验设备等一切机械、机具设备使用台班费。承包方组织招标,甲方全程参与,中标人需经甲方批准,承包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合同、结算资料及发票等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4.企业管理费确认原则

企业管理费包括办公电脑、差旅交通费、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财产保险费、税金(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财务费、办公文具、劳保用品、办公场所、桌椅、复印机、打印机、纸张、空调、水电、办公电话、网络及上下班交通等费用,承包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发票等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5.规费

规费包括承包方按照国家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社会性统筹保险。上述成本以承包方缴纳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五.履约过程中合同管理建议

因合同计价模式为“成本+酬金”模式,结算以具体发生为准结算。承包方在履约期间,甲方为了有效控制成本,承包方的人力进场计划可能均由甲方调控,故承包方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规划和具体实施的偏差较大。承包方在工程实施期间,应及时按照甲方人力调控调整成本费用预算,尽量保持成本规划与成本实施同步,才能及时了解成本进度,有效按照甲方要求控制成本。

因项目合同计价模式特殊,承包方在发生费用前需考虑所发生费用是否为甲方承认或认可费用,费用发生后,需及时保留所有单据;若合同中无相关成本费用约定,需提前向甲方报备审核,过程所有材料需保存留底,以备结算之用。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在统计成本时需提前与甲方协商成本统计渠道,以确保其准确性。且部分材料甲方无法提供发票数据,可与甲方约定以当月材料市场价为准,统计成本数据;耗材消耗数量较多,需每月定时统计,与甲方采购部门建立对接,统计数据更加方便快捷。

承包方自主采购的材料需在第一时间让甲方验收签字,保存原始验收单等材料,以备结算之用。

承包方所有职工的薪酬标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甲方认可并备案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发放,人员入场或者调薪需按照备案的薪酬管理制度审定薪酬并上报甲方备案,以免引起争议而影响结算进度。计算薪酬的考勤统计,需经甲方审核签字,如出现漏打卡或者因停电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出勤但未打卡的情况,员工需在3天内上报及签署相关漏打卡记录,并由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以备结算之用。

结语

“成本+酬金”合同模式,产值与成本挂钩。在“成本+酬金”的合同模式中,为了使产值最大化,承包方应最大限度控制不可结算成本,另可结算成本需合理有效控制。在“成本+酬金”的合同模式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成本即甲方成本,故承包方需与甲方站在统一立场,即方便施工,方便管理的情况下,合理有效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满足业主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相关规定范围内,使可结算成本达到最大化,可结算成本100%完成结算,才能使产值达到期望最大化,实现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双赢目标。

参考文献:

[1].孙胜任.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工程承包中的运用【j】.吉林画报.新视野.2011(4):107

[2].孙继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黄颢珺,朱冬坤.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的施工成本控制要点【j】.建筑经济,2010(11):22-24.

论文作者:春辉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模拟》2019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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