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后期的内事_神策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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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唐中后期的内诸司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后期论文,唐中论文,内诸司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内诸司使,是指由宦官担任的各种使职差遣,简称内史、中使,它是与由朝臣担任的外使相对应而言的。唐后期的政治重心已由部司诸曹转向使职差遣,而执政者又“重中使以轻外使”(《资治通鉴》卷234,下引该书仅注卷次),从而使中使之权力地位大大加强。内诸司使可出使各地,传达诏命,任免将相,甚至废立皇帝。大到军国大事之裁决,小到狗马鹰鹘之管理,几乎无事不统,无事不辖。其职权之重,涉及范围之广,都是外朝诸使无法比拟的。

唐前期的政治一直动荡不宁,为争夺最高领导权而引发的武装冲突时有发生。为防止矛盾更加激化,避免大规模流血事件,统治者也曾采取过一些防范措施。但最终未能找到一种有效的防范手段,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斗争的结果终于引发了安史之乱,它也是各种势力冲突的总爆发。

长达8年的安史之乱成为唐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战后旧有矛盾未能彻底解决,新的问题却又接踵而至:在地方藩镇割据林立的情况下,手握地方军、政、财三权的各镇节帅又成为最高统治者的心腹大患。他们飞扬跋扈,骄狂难制,“喜则连横以叛上,怒则以力而相并”,使本来就很复杂的各种矛盾更加纷繁多样,也使朝廷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大大削弱。在此情形之下,内诸司使作为平衡各种矛盾、巩固皇权统治的有效工具便应运而生了。从而也就使得唐初仅在“阁门守御,黄衣禀食”(《旧唐书》卷184《宦官传》)的家奴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他们在皇帝的大力扶植之下,“假人主之威”,或监督诸王,或衔命出使,或参与政事,或统帅禁军,得与朝臣军将分庭抗礼,甚至专断庶务,有效控制了局面,从而保障了李姓皇权的顺利延续。

据载:“唐中世以后,置内诸司使,以宦官为之。”(《通典》卷238)实际上唐代前期亦有内史,如云韶府使、内飞龙使、园苑使等。但其数量少、权力小,且多为临时设置,意义不大,因此可以略而不论。内诸司使之地位自中唐以后开始重要起来,其特点有三:一是数量多。关于唐代内诸司使,诸史言之不详,无系统记载。但仅据《资治通鉴》、《唐书》、《册府元龟》等史籍的不完全统计,就达50余种,如弓箭库使、军器使、十王宅使、官告使、进食使、宣徽使、监军使、梨园使、宣慰使、群牧使、铸钱使、阁门使、内教坊使、长春宫使、观军容使、内射生使、闲廊使、内飞龙使、五坊使、园苑使、营田使、内园栽接使、总监使、市舶使、筑城使、内枢密使、内庄宅使、内作坊使、花鸟使、光禄使、鸿胪礼宾使、告哀使、少阳院使、功德使、染坊使、大盈库使、中尚使、粮料使、馆驿使、辟仗使、巡边使、桥陵使、小马坊使、华清宫使、都监使、排阵使、学士使、御食使、丰德库使、客省使等等。二是置而不废者居多。不少使职如监军使、宣徽使、军器使、观军容使、内枢密使、辟仗使、学士使、少阳院使等设立后即逐渐成为固定使职,且有自己的僚属,朝着系统化、完善化方向发展。三是包容面极广。从唐代内史所管辖的内容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宫内庶务等各方面,已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维护皇权的稳定性是唐代设置内诸司使的主要目的。宦官乃“刑余之人”,地位卑贱,只不过是供皇帝役使的奴仆,对皇权无实质性威胁。因此,从维护自身权力的角度考虑,统治者往往愿意把军政大权交给他们最信任的宦官,用他们来监督、制约诸王将帅、朝臣等人。但唐初制度对宦官进行严格限制,不允许他们参与朝政,这就使宦官无法像正常人那样按正常途径进入政治舞台。因此,要让宦官插手朝政必须要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与途径,而使职差遣恰恰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式。给宦官头上冠以诸使称号,他们即由家奴而摇身变为皇帝的代言人和特派员,或衔命出使,或居中用事,堂而皇之地走上了政治前台。由于唐代内史设置颇多,职权各异,限于篇幅,无法一一列举。下面仅就几个对唐后期政局起至关重要作用的使职进行介绍。

1.十王宅使、少阳院使——防范监督诸王、皇子

十王宅使为玄宗所置。玄宗是以临淄王身份通过政变夺取政权的,由于有了切身体会,因此他特别疑忌宗室,对诸王防范尤严。虽外示尊礼,却不给他们实权。开元十五年,“附苑城为十王宅,以居皇子,宦官押之,就夹城参起居,自是不复出阁;……及诸孙浸多,又置百孙院”(卷213),后增至十六宅,诸王虽遥领都督、刺史、节度使之名,却聚于一宫,实不出外。而以宦宫为十王宅使,进行监督、控制。诸王有所请求,必须厚赂宦官,方能如愿。玄宗时制定的以宦官为使,监督诸王、集中看管的软禁政策行之有效,为唐后世继承者所仿效。宪宗时,“十六宅诸王既不出阁,其女嫁不以时,选尚皆由宦官,率以厚赂自达”(卷238)。至文宗时,虽然李德裕以“幽闭骨肉,亏伤人伦”为由,请文宗将宗室年长属疏者出阁,任以地方官职,并使其携子女出外婚嫁。但“竟以议所除官不决而罢”(卷244)。十王宅使遂成定制,延续至唐末。

少阳院在宫城东北隅,为太子所居之地,亦谓东宫。唐后期皇子或诸王被立为继承人后,即由十六宅入居少阳院。如文宗开成三年,“太子归少阳院,以中人张克己、柏常心充少阳院使”(《旧唐书》卷175《庄恪太子传》)。少阳院使之职责主要是主持院事,监督太子。据载,德宗因太子妃之母郜国大长公主行为不检而痛斥太子,并欲易置东宫。李泌谏曰:“……太子自贞元以来常居少阳院,在寝殿之侧,未尝接外人,豫外事,安有异谋乎?”(卷233)可知作为皇位继承人的太子也与诸王一样实被软禁,毫无权力,只不过所居地点不同而已。设立以上二使的目的就是为防范诸王之间及诸王与大臣、武将之间交通往来,图谋不轨。这就改变了唐前期诸王皇子出将入相,手握权柄的状况。唐后期也的确未再发生像玄武门之变那样诸王皇子之间你死我活争夺权位的暴力冲突。

2.枢密使、学士使——侵削宰相朝臣权力

枢密使亦称内枢密使,是代宗永泰中设立的,“以宦者为之,初不置司局,但有屋三楹,贮文书而已,其职掌惟受表奏,于内进呈,若人主有所处分,则宣付中书门下施行”(卷237)。可见,枢密使最初之职责仅是承受表奏,出纳王命,且为临时置使。至宪宗元和时,“始置枢密使二人,刘光琦、梁守谦皆为之”(《册府元龟》卷665《内臣部总序》),从而使临时差遣成为定制。此后,枢密使分上下两院,其职权范围也大大拓展,由承受表奏、传达诏旨进而发展为执掌国家机密,决策军国大事。如穆宗时王守澄入知枢密,“专制国事,势倾中外”(卷243)。文宗时枢密使杨承和、王践言也“居中用事”(卷245)。懿宗时宰相杜悰亦曾说过:“内外之臣,事由一体;宰相、枢密,共参国政”。(卷250)唐后期的专权宦官田令孜、杨复恭等都曾担任过枢密使之职。大致说来,枢密使之专制国政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荐举大臣,包括宰相。如穆宗时翰林学士元稹为求宰相之职,深结枢密使魏弘简,“由是有宠于上,每事咨访焉”(卷242)。长庆四年,罢王播盐铁转运使之职。王播为再得到这个肥缺,“以钱十万缗赂王守澄,求复领利权”(卷243),结果如愿以偿。郑注也是通过王守澄的推荐得宠并升任宰相的。文宗时,淮南节度使李德裕厚结监军杨钦义,后杨钦义入知枢密,荐引李德裕为相,“德裕柄用,钦义颇有力焉”(卷246)。太和三年,吏部侍郎李宗闵也因“结知枢密杨承和得为相”(卷245)。正因为枢密使有此大权,因此,许多朝臣争与之交结,厚赂请托,以求政治上的发展。(二)专断政务。敬宗宝历元年,昭义节度使刘悟死,遗表请以子刘从谏为留后。朝中大臣都认为昭义为内镇,与河朔三镇情况不同,不可许之。左仆射李绛并为此上疏极谏。但枢密使王守澄与宰相李逢吉“计议已定”,乃排斥众议,以刘从谏为昭义节帅(卷243)。真可谓“万机之予压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旧唐书》卷184《宦官传》)。(三)可以立帝。唐代后期,老皇帝临终时,往往把托孤之重任交给枢密使,或事出仓促,即由枢密使自行选立。宝历二年,敬宗被弑,枢密使王守澄、杨承和等定议,“以卫兵迎江王涵入宫”(卷243)即位,是为文宗。文宗病重,命枢密使刘弘逸、薛季棱等“奉太子监国”(卷246)。宣宗也是“诸宦官密于禁中定策”(卷248)所立。宣宗晚年,偏爱三子夔王滋,“密以夔王属枢密使王归长、马公儒”(卷249)等,使立之。

唐末,枢密之地位待遇更高。僖宗广明元年,以李顺融为枢密使,“降白麻,于阁门出案,与将相同”(卷253)。家奴地位之尊显埒于将相。而且,皇帝召宰相延英议事,也有枢密使“侍侧”监视,“争论纷然;既出,又称上旨未允,复有改易,挠权乱政”(卷262),俨然成为统治集团核心人物。僖宗、昭宗时,枢密使杨复恭、西门季玄“欲夺宰相权,乃于堂状后帖黄,指挥公事”(卷237)。以此来更改诏敕,从而进一步控制朝政。

昭宗时,在翰林学士院置学士使二人知院事,以宦官为之。翰林学士正式定名为玄宗开元二十六年,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草拟表疏批答,向外发布诏令。由于“密迩禁廷”,因此权力不断加重,唐后期得独承密命,宰相备位而已。学士院即成为唐后期外朝的中枢核心。学士使的职责是“进则承睿旨而宣于下,退则受嘉谟而达于上”(《文苑英华》卷797《翰林院学士使厅壁记》),既上达章奏,下传诏旨,成为皇帝与学士之间联系的纽带;又对学士进行监督、控制。

通过设立枢密使、学士使,进一步分割了相权,使北司得以制约南衙,成为唐后期的实际决策机构。

3.监军使——分割地方藩帅权力

《通典·职官》云:“隋末或以御史监军事,大唐亦然,时有其职,非常官也。开元二十年后,并以中官为之,谓之监军使。”可知唐初监军承继隋末,初以朝官为之,玄宗开元二十年后,才转由宦官担任。如天宝六年,命宦官边令诚临高仙芝军,以步骑一万出讨小勃律。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反,高仙芝率军东讨,仍“诏监门将军边令诚监军”(卷217)。唐前期的监军为临时设置,随军出征,对将帅进行监督,战后即罢。

安史乱后,藩镇之兵力远远超过了中央禁军,为维持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力量均势,加强对各地的控制力,朝廷不仅扩充、整顿了中央禁军,倚之与地方军抗衡,而且大量派遣心腹宦官到各地作监军,从而使监军成为常驻地方的固定使职。他们自成体系,长官有监军使、副使、小使、判官等。监军使直接听命于皇帝,与地方藩帅互为统属,互相制约。到德宗贞元十一年五月,始置监军印,从而使监军使走向制度化。监军作为皇帝直接控制指挥的常驻地方代表,对各地军政事务多加干预,与地方节度使分庭抗礼,甚至专断地方政务,“权过节度”(《旧唐书》卷184《宦官传》)。如河东节度使严绶;“在镇九年,军政补署,一出监军李辅光,绶拱手而已”(卷237)。德宗时义成监军薛盈珍也“数侵军政”(卷234),而王定远则“专河东军政,易置诸将”(卷235)。宪宗元和十五年,成德节度使王承宗死,参谋崔燧等人欲立其弟观察支使王承元,承元不从,且曰:“天子遣中使监军,有事当与之议”(卷241)。僖宗时,桂管有兵八百人,“防御史才得百人,余皆属监军”李维周。李维周恃权骄横,观察使李瓒“曲奉之,浸不能制”(卷252)。各地监军多为皇帝心腹之人,他们出则为监军,入则为枢密,能量不可小视。许多地方节度使为跻身高位,亦对其曲意承奉,竭尽巴结拉拢之能事,更加重了监军的职权。

唐后期,地方藩镇军乱频仍,原因各异。监军在平定军乱过程中也起过一定作用,或抚或讨,视情而定。如德宗贞元十五年,宣武军乱,节度使陆长源、判官孟叔度被杀。监军俱文珍密召宋州刺史刘逸准带兵入汴,平定了叛乱。武宗会昌三年,横水戍卒1500人作乱,监军吕义忠率河东兵攻太原,尽杀乱兵。安南经略使武浑“役将士治城,将士作乱,烧城楼,劫府库。浑奔广州,监军段士则抚安乱众”(卷247)。僖宗广明元年,河东军乱,杀节度使康传圭,监军周从寓“自出慰谕,乃定”(卷253)。宣宗大中九年,浙东观察使李讷因“遇将士不以礼”而导致军乱。朝乱贬李讷为郎州刺史,监军王宗景也因监督不力而受到“杖四十,配恭陵”的处罚。朝廷并因此下诏:“自今戎臣失律,并坐监军”(卷249),以此来加大监军对地方军政的干预力度,加强监军对节度使的控制与约束。当然,宦官监军也带来不少弊端。他们恃宠骄横,专权用事,因而也经常与节度使发生矛盾与磨擦。但是,皇帝把监军作为自己安插在地方的耳目,不仅使下情上达,皇帝能及时了解地方政情,更重要的是皇帝要借监军使制来达到控制地方、监督将帅、巩固皇权之目的。

4.中尉监军使、辟仗使——垄断中央禁军权力

宦官掌握中央禁军,主要是通过中尉制和辟仗使制来实现的。中尉主要统率神策军,辟仗使则控制北门六军。

《新唐书·兵志》云:“夫所谓天子禁军者,南、北衙兵也。南衙,诸卫兵是也;北衙,禁军也。”可见唐初中央禁军是由南衙十六卫府兵和北衙禁军组成的。随着府兵制的破坏,在唐初居主导地位的南衙诸卫逐渐徒具虚名,而北门禁军地位则日渐重要。唐代北衙禁军“名类颇多,而废置不一”(《新唐书》卷50《兵志》)。经常设置的有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合称北衙六军。还有英武军、神威军、宝应军、神策军等。

北衙六军虽各设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三人,但都由辟仗使监统。宋白曰:“旧制,内官为三军辟仗使,监视刑赏、奏察违谬,犹方镇之监军使。”到宪宗元和十三年,又赐辟仗使印,使其“得纠绳军政,事任专达矣”(卷240)。至此,北衙六军之实权落入其监军辟仗使手中,而大将军、将军等则成为了荣誉勋职。

北衙禁军中势力最强、地位最重要的当数神策军。神策军原是天宝初年哥舒翰破吐蕃后在洮阳郡建立的一支边防军。肃宗时以陕西节度使郭英义领神策军,而以宦官鱼朝恩为监军。后郭英义入为仆射,鱼朝恩遂“专将之”(卷223)。代宗广德元年,鱼朝恩因迎扈之功,被任命为天下观军容宣慰处置使,即诸镇总监军,并率神策军入居禁中。但此时尚未全握兵柄,监领而已。鱼朝恩被诛后,内官不复典兵,德宗以朝官白志贞为神策军使。后经过泾原兵变的打击,德宗不再信任朝官,“颇忌宿将,凡握兵多者,悉罢之”(《旧唐书》卷184《宦官传》),而将兵权完全交给了宦官。窦文场、霍仙鸣因护驾有功而成为监神策军左右厢兵马使,分典禁旅。贞元二年,改神策左右厢为左右神策军,并仿北衙六军设置了大将军二人、将军二人,完善了军事机构。左右神策军与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左右神威军合称十军,而“神策尤盛”(卷233),居于诸军之上。贞元八年,左神策监军窦文场奏贬了左神策大将柏良器,“自是宦官始专军政”(卷234)。到贞元十二年,更以“监句当左神策窦文场、监句当右神策霍仙鸣皆为护军中尉,监左神威军使张尚进、监右神威军使焦希望皆为中护军”(卷235),专统禁军。至此,中尉监军制正式成立。中尉下设中护军、判官、副使、都勾判官、勾覆官、表奏官、支计官、孔目官、驱使官等。“自是神策亲军之权,全归于宦者矣”(《旧唐书》卷184(《宦官传》)。宦官统领神策军亦成为定制。到贞元十四年,又置左右神策统军,“其军遂至十五万人”(卷235)。元和八年,又废天威军,以其众隶神策军,使其势力日益壮大。在唐后期地方藩镇割据林立的情况下,神策军成为天子赖以生存的军事支柱。而神策中尉则成为权势最大的宦官。他们有扈卫皇帝、镇遏乱者之责。另一方面,他们“军权在手,颇擅朝政”(《旧唐书》卷184《宦官传》)。通过掌握军权而进一步干预政事,任免地方节帅。史称“自大历以来,节度使多出禁军,其禁军大将资高者,皆以倍称之息贷钱于富室,以赂中尉,动逾亿万,然后得之,未尝由执政”(卷243)。中央的清要之官,亦多出其门下。他们还可废立皇帝。唐后期的穆、武、宣、懿、僖、昭六帝,皆由中尉所立。昭宗亦曾一度被左军中尉刘季述所废。唐后期皇帝选立由宦官把持,从而排除了其它势力对皇权的干扰,保障了李姓皇位传承的稳定性。

唐中后期通过设立内诸司使,使宦官掌握了军政大权,从而有效地控制了诸王、大臣、将帅、外戚等人的颠覆活动,巩固了皇权。但时间一长,宦官也会飞扬跋扈,甚至不把主子放在眼里,欺侮皇帝。从本质上说,宦官是寄生于皇权之上的,他们的专权对皇权不会构成实质性威胁。这也就是唐中后期宦官势力急剧膨胀,而内诸司使却置而不废并日臻完善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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