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进中的“中国模式”:战略、机制与框架_中国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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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转型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与这两个基本特征相对应的,是我国在经济发展方面采用的发展模式。对于发展的基本模式,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已经为学界和世界上多数国家所共识,被认为是后发国家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缩小与发达国家发展差距的必由之路。而对于转型国家,“激进式改革”和“渐进式改革”两种基本转型方式却存在争议。虽然目前很难判断是“华盛顿共识”支持下的俄罗斯等东欧“大爆炸式”转型国家,还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渐进式改革国家最终会取得成功;至少,中国自1978年以来平稳而快速的经济增长绩效远远超过了其他国家,而“华盛顿共识”在东欧转型实践中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两种转型发展模式在实践上的鲜明对比引发了人们对“华盛顿共识”及其背后的理论基础的反思。Stiglitz认为华盛顿共识的政策太过于迷信市场原教旨主义,而忽略了不同的经济可能需要不同的制度①。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后华盛顿共识”强调政府在转型期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尤其是要关注市场的微观方面,比如合同、经济生活中微观个体的激励机制等。中国的增长奇迹也在进一步修正经济理论对各国经济发展政策的认识,最为明显的就是中国的经济绩效是在没有明确的私有产权制度体系下取得的,而“华盛顿共识”对应的配套改革措施只是提供了实现市场化目标(产权制度、市场激励发挥作用和宏观经济稳定等)的其中一种看上去逻辑紧密的方法②。事实上,从执行这一方案可能遇到的行政管理和政治上的障碍以及利益重新分配可能导致的社会冲突来看,也许会有达到这种目标的更好途径。也就是说,针对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应该采取与具体实践相适应的“适宜的制度”③及发展政策,而不是拘泥于已有的或纯粹理论上的发展“模式”。这正是解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奇迹的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的历程是我国不断探索和发现适合中国具体国情的发展道路的过程。改革开放前的历次政治运动,尤其是十年浩劫使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遭受到了最严重的挫折④,把中华民族推到了崩溃的边缘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重新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发展经济方面,正在寻求一条合乎中国实际的,能够快一点、省一点的道路”⑥。我国是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大国,具有极为复杂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同时又面对两个“转型”的艰巨任务,即从传统的农业国家向工业化国家的转型和从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⑦,这就要求未来的发展道路及发展政策必须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并采用合理的治理机制,使“中国模式”最终能够体现在可以提高全体人民福祉的发展道路上;从既定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下的政策调整开始,走向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自身的调整,再到建立完善的经济社会发展制度。这就是中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采取“适宜制度”的“大国发展道路”⑧,是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最终目标的“中国模式”的形成过程。在中国发展道路的实现中,经济社会的治理结构与发展政策是如何促成了今天的经济成就,现有的发展模式能否适用于未来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目标的实现,以及对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是否具有适用性,这不仅仅体现在理论的重要性上,更为重要的是关系到民族复兴之重任能否实现。

一、中国模式的基本构架——发展战略与治理机制

无论何种定义,“中国模式”都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的发展战略、理念、发展政策及其治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的典型概括⑨,在这一制度构架中,发展战略是最基础的制度,它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而发展战略要真正地对社会实践发生作用还要与经济社会的治理机制结合起来。

发展战略即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坚持的最基本的发展目标、方向,其形成受制于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政权的合法性)和社会发展的具体经济、政治、历史等条件形成的主要矛盾。十年浩劫不仅严重破坏了国民经济,还使中央政权的合法性受到内外部的多重质疑。“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经过调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果断将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⑩,重新认定“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根本任务已经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11)。这不仅在国家治理层面上明确了未来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使整个国家的发展回到了正常的轨道,更将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与当时所有行为主体的个体目标统一起来。因为在当时的背景下,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经济上并没有充分体现出来,自政府官员至平民百姓实际上都处于落后的生活状态。所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成为首先要改变的问题,也是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经济建设这一最基本的发展目标得到所有行为主体的认同之后,改革开放的合法性也得以确立。所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现代化”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以贯之的最基本的发展战略。

发展战略只给出了经济社会的未来发展方向,能否对实际经济运行发生作用还要依赖于具体的经济社会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治理机制。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基本经济现实是地方政府控制的经济资源越来越多,这主要是因为历史上长久以来的经济分权(12),将土地、企业、金融资源、能源和原材料逐步集中到各级地方政府手中,地方政府已经成为经济资源的实际控制主体。大量的资源下放给地方政府,一方面使中央政府可以从繁杂的日常经济管理活动中脱身,专注于宏观经济的管理;另一方面也使得地方政府获得了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相比,更了解地方的禀赋状况和微观主体的需求(13),即相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使得他们更有可能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的具体政策。与经济分权相对的是中央政府并没有放松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典型的是地方政府官员都由上级政府任命,地方政府官员的任命和升迁成为中央政府激励地方官员遵循中央政府政策的工具。在中央政府牢牢控制“人事任免权”的前提下,经济发展就成为地方政府的基本任务。一方面这是地方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条件——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获得地方民众的支持并获得上级政府的认可;另一方面只有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地方政府官员才有可能得到升迁。只有地方政府的合法性得到广泛的认同——直接表现就是获得符合上级政府偏好的政绩,地方官员才有可能获得政治上的晋升机会。

图1 中国发展模式的基本逻辑

因而,这里可以将中国模式的基本构架归结为统一发展战略下的“地方政府经济分权与中央政府政治集权”(14)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正是在这一框架下,中国经济在过去30年里,演绎了不平凡的发展故事:在经济高速稳定增长的同时,从原来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体制向市场化方向转型取得了广泛共识。同时,中国模式在实践中形成了政策形成机制和激励机制两种具体的治理机制,并表现出三个明显的演进特征:通过不断学习形成的自我发展性质、“从谈判到规则”的利益协调性质和“从数量到效率”的竞争性质。两种治理机制和三个演进特征使得中国模式具有极强的自我发展和完善的能力。这样,随着客观条件、形势的变化而不断演进的中国模式就具有了可持续性。

二、经济分权、政治集权治理机制的两种具体形式

地方政府经济分权、中央政府政治上高度集权的治理机制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具体实践中形成了两种具体机制:一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发展政策决策机制;二是正确的激励机制。

(一)发展政策的形成机制

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最终还要依赖具体的发展政策。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发展和开放政策是中国改革得以平稳推进并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发展(产业)政策得以确立的制度要素包括:高层政治领导人的支持、协调机制和问责机制(15)。在中国发展政策的决策过程中,中央政府的支持和肯定处于最主要的位置——不仅负有保证发展战略方向正确的首要责任,还要在既有的治理模式下保证地方发展政策的有效性。这就需要有激励约束机制和协调机制,实践中就是体现中央政府发展战略与具体的发展政策的协调机制。一方面有专门的机制来负责改革政策,从起始的计划委员会到发展改革委员会;另一方面在党和政府的重要会议结束后,都会形成将发展战略具体化的口号、标语等给出地方政府发展的具体原则。协调机制不仅仅体现在对中央政府发展战略与地方发展政策的协调上,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地区信息外部性的增强而带来的地区间过度竞争的加剧,会更多地体现于地方之间的利益协调上。

表1给出了不同阶段发展政策的具体形成机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原有的经济政策在实践中面临重重阻力,难以推行;主要就是因为没有考虑到各个地区之间的条件差异,很难反映各个地区的具体发展要求;同时又没有可以为当时各方所接受的发展“蓝图”供参考,只能求助于内部的局部知识,允许各个地区进行试验,并将成功的局部地区发展政策在全国推广,形成一种先自下而上、后自上而下的政策形成机制。地方政府虽然具有局部的信息优势,但整体知识结构并不优于、甚至要低于中央政府的知识水平,因而就需要一个标准来约束局部试验,至少使其不会偏离中央政府要求的大发展方向,这个标准就是发展战略,在具体的发展阶段又赋予了发展战略具体的内容。到后来,因为地区之间信息外部性增强而过度竞争和中央政府学习能力的提高,中央政府开始有意识地自上而下推行一些政策试验,然后向全国推广。这里不同层级的政府都表现了很强的学习能力,并形成了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协调机制,发展政策便可以保证所有行为主体的利益至少没有受到损失,体现了帕累托改进的性质。

(二)经济分权、政治集权体制下行为主体的激励机制

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原理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在此之外,任何具体的制度都不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16)。在过去的30年中,我国改革开放最基本的经验就是我们采取的发展战略改变了社会经济各方参与者原有的激励机制。中央政府拥有发展经济的正确目标,通过分权集权的治理机制将地方政府的激励统一到这个大的目标上来;地方政府则通过相应的发展政策给予微观主体以正确的经济激励。

(1) 中央政府的发展激励。我们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中央政府引导的正确发展方向和战略是改革开放得以成功的基本前提,而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是与所有行为主体的利益相契合的发展方向,这一战略的确定需要一个能够代表所有行为主体利益的中央政府的存在。姚洋(12)认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成功归于中国的中性政府,中性政府追求的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增长,追求的是增加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不是特定集团的利益。中国政府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中性政府依赖于三个条件:一是组织成员具有代表性,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二是社会的平等程度不能太大;三是政府的镇压能力不能太强。改革开放后调整的中央政府恰好暗合了这三个条件,同时政权的合法性受到的质疑也迫切要求中央政府作出改变,这就使得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央政府认识到即使未来发展的具体道路还不是很清晰,但所坚持的改革大方向是正确的,即发展战略的核心思想没有改变。对改革方向的坚定信心使中央政府有胆量去推进改革步伐,并鼓励地方政府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对之前没有的发展政策进行“试验”,并将“好的政策”在全国推广。

中国的治理结构也保证了中央政府的发展战略能够落实到各个地方的具体发展规划和政策上,使所有行为主体形成一致的“增长共识”。首先政治上高度集权的官员晋升激励机制保证了地方发展政策必须与中央保持一致。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晋升激励能够保证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和激励效应。中央将地方官员的政治升迁与当地经济增长绩效挂钩,并且在绩效考核时采用相对绩效评估的方式,尽可能消除评估误差,加大激励效果(18)。这种经济激励机制构成了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二是只有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较好的地方官员才有可能获得晋升到上一级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机会。这也保证了高级官员都拥有较好的经济发展经验,可以应用到更多的地区甚至全国的经济发展中去。同时在政治上的集权也保证了这种经验的权威性,从而使得经济分权引起的不稳定性被降低了。这也被认为是中国与其他转型国家如俄罗斯改革绩效不同的重要原因。

(2)地方政府与微观主体的激励。在经济分权、政治集权的治理模式下,各个地方政府拥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具有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还有来自发展战略目标的压力。这种情景使中国逐渐形成了各个地方政府“为增长而竞争”的情形。各个地方通过尽力提供公共产品、吸引外来投资、进行制度创新等各种方式来实现地区经济增长,同时地方政府控制了较多的经济资源,也意味着需要更多的财政激励来维持经济资源的正常运转。在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的激励下,地方政府也需要向微观主体分权,放松微观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行为的管制,使他们能够获得参与经济增长、促进地方发展的正当激励。这里的地方政府激励可以总结为地方政府的发展激励就是追求地方政权的合法性,而这个合法性的唯一标准就是政绩。我们可以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前后两个阶段的具体案例来分析地方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具体激励。

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增量改革阶段,各项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改革措施无一不是先有地方的有意识的试验性探索,然后再向全国推而广之。这些试验实际上也并不是地方政府所为,而多是来自民间,只不过是“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市场化进程”(19)后出现的好的结果,即地方政府以非市场的行政力量培育与发展市场,放弃对社会经济的全面管制,逐步扩大市场自主决策的比例,待市场催生的具体制度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后,地方政府积极地将其正规化。这一时期最为典型的制度安排有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乡镇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特区的成功创办及贯穿这一时期的“双轨制”特征。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肇始于安徽和四川的个别乡村,当地的基层干部和农民冒着极大的风险将农地“包干”,这反映了当时的集体经营方式已经严重滞碍了农业发展。后来新的生产方式被所在省份的领导者加以肯定并在本省加以推广,但在改革开始时,农业的集体生产方式依旧为中央坚持,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集体权利继续受到肯定。之后更多的地方开始效仿,这也引起丁中央的关注,而这两个地方的领导人也先后上调中央。1982年1月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一般地讲,联产就要承包”。到1983年初,实行承包的生产队已经占到93%(20)。对于农业产出,农民在完成国家订购任务、留足集体所用后,余粮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这一创造性的制度设计提高丁经济效率,却未造成任何利益受损者(21)。尤为重要的是,它提供了完美解决大规模自由化内在矛盾的一条捷径:如何在给生产者提供微观激励的同时,使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受自由化的困扰。实践证明,只要国家定购额小于市场自由化时的产出并且不会单向增加,那么这种双轨制实际上就实现了完全配置效率。这种双轨制最终也被应用到了其它领域的改革中,如乡镇企业、经济特区、煤炭、钢铁等工业产品领域、劳动力市场(劳动合同)以及价格体系等。直到今天,双轨制的影子仍然没有在中国经济中完全消除。

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化道路被确定为我国经济改革的最终道路。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立市场体制的基本问题和改革方式作了系统论述,这得益于我国在之前若干年的有益探索和经验积累。如果说之前中央政府只有改革的大的战略方向,那么在1992年之后实现战略目标的具体道路也非常明确了。这一时期中央政府不再一味地从地方吸取经验,而是有意识地选取一些地区作为某些确定的具体改革方案的试点地区,在成功之后向全国推广。这一时期对中国改革发展有极大影响的是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后中国财政体制经历了1980、1985、1988年三次变革,逐步建立起一种“财政承包制”,即各地方政府与中央建立独自的承包关系,按照一定比例或金额将地方财政收入上交中央后,剩余部分可以由地方政府自由支配。这一财政分权改革的结果使得全国财政收入中中央财政占比一直趋于下降趋势,到1994年已经降到22%,这一方面导致了地方利益为主导的“诸侯经济”现象,地区间的重复建设和地方保护愈演愈烈(22);另一方面导致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弱化,政令不通的现象一再出现。有鉴于此,中央政府在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并采取了省一级干部人事的跨地域交流等措施,使得中央政府的经济调控能力重新有所加强,特别是针对地方政府的调控能力又提高了。虽然“分税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还存在诸多争议,但财政体制的改革实际上给出了中央和地方经济利益划分的基本准则,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在财权与事权上的划分与匹配,从而克服了之前地方和中央因为利益收支而不断讨价还价的问题,使政府治理在财政权益划分和支出方面以及对微观主体的个体激励方面逐渐走向正规化、法治化。

三、中国模式的演进特征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模式本身也在不断发展,不断演进。这种演进性体现在三个方面:通过学习形成的自我发展能力、利益协调的规则化和逐步完善的市场竞争性。

(一)通过学习形成的自我发展性质

“好的制度”最终还是要体现在经济发展的绩效上,当制度的有效性受到置疑的时候,通过学习来寻求适宜的发展制度和政策就成为现实之举。集权的中央政府在微观信息方面的相对劣势促使中央政府延续了历史上的经济分权,并在一定程度上默许地方政府的“试验式”改革,允许地方政府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正如Sabel(23)所强调的,制度学习在本质上将呈现出试验性的特征。当时的中央政府对于如何具体实现改革开放只是一个泛泛的想法,在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更没有外来成熟经验可借鉴的前提下,只能向下学习。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改革开放初如确定的改革重点是国有企业,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推行了两年多绩效并不明显(24),反而使工业秩序更为混乱。而此时不少地区推行的农村改革则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就促使中央政府将改革的重点从核心的工业体制转为“体制外先行”,转向农业部门(25)和农村的非国有部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使农业生产力在短期内得到了极大释放,乡镇企业也迅速获得发展。此后的特区试验同样如此。这可以看作中央政府先向下学习,通过先自下而上,后自上而下的学习过程来制定和推行发展政策。而在1992年之后一直到今天,我们看到中央政府的学习能力在进一步增强,典型表现是中央政府高层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习机制(26),同时,市场化道路已经成为全部行为主体的共识。所以1992年后的重大改革发展政策推行模式已经有所转变。中央政府在广泛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采取直接选定试点地区,从上而下推广政策,待成熟后向全国推广。这同样具有政策先试验再推广的特征,财政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和近期推出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莫不是如此。

(二)从谈判到规则——利益协调的市场化

与不断学习、然后推广的发展政策决策机制相对应的,是各方行为主体的利益协调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经济分权增加了地方政府同中央政府博弈的实力,各地方政府更倾向于从中央政府获得更多的财政支持和发展政策,同时也造成地方政府之间的发展竞争,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改革开放初期,中央政府基本采取的是同各个地方政府直接谈判,之后这种无效率的协调机制就逐渐演变为通过正式的规则来实施。地方政府与微观主体的利益协调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直接从事市场行为的减少和地方政府对市场行为直接干预的减少上,更多的利益协调和分配开始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与此同时,因经济分权后,控制经济资源的地方政府更有积极性从事地方的投资,推动地方的经济增长,从而导致纷纷向倾向于渐进式改革的中央政府要求更多的优惠发展政策和更多的收益分成。由于各个地方政府享有的好处存在很大的差异,不仅体现在具体的发展政策上,如开放政策、重点支出项目等,还体现在财政收入的分配方式上。即使在“财政承包制”阶段,全国的37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仍然还有6种包干方法,这就使得地方政府为了获得对本地区最有利的发展政策和收益而不断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进行谈判。缺乏一个统一的规则不仅影响到了地方发展的积极性,也使中央与地方陷入无效率的博弈行为。同时经济分权下的地方竞争“趋坏”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诸侯经济”、地区间的重复建设和地方保护现象愈演愈烈(27),中央政府的一些政策也很难贯彻到地方去。20世纪90年代后,地方发展的政策性差异逐渐消除,一些具体政策开始偏向后发地区。1992年市场体制目标得以确立和1994年进行的财政体制改革等使得市场秩序在中国逐步形成,到2003年市场化指数达到了73.8%(28),总体上我国已经基本实行了市场体制,不仅是政府行为规范化,产品市场、要素市场及金融市场慢慢开始合理化,同时市场环境如法律制度等建设也在逐步走向正规。

(三)从数量到效率——竞争方式的市场化

中国的经济改革是在经济水平积贫落后的条件下起步的,又具有明显的地方经济分权特征。这就导致各个地方为了本地区的经济增长而进行激烈竞争,地方政府成为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者,各地企业在竞争中亦得以进步,其积极的意义是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数量上解决了居民物质财富极为贫乏的状况。但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地方政府只拥有地方的局部信息,并且地区之间信息的外部性很小,这就造成了两个负面影响:一是主要进行数量上的低水平竞争,满足于产品生产,对效率和质量的重视程度不高,这种数量竞争是低水平的重复竞争;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外部性的增强,一个地方的成功政策会很快被邻近地区模仿,造成各地区之间的产业同构严重和过度的重复建设(29)。同时在各个地方政府“诸侯割据”下,中国的市场亦很难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Porcet(30)利用投入产出表分析发现,从1987年到1997年中国省际之间的贸易量减少,说明改革并没有消除地区之间的贸易壁垒。数量竞争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并且在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中,反复造成中国的经济波动,形成了“一收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恶性循环态势。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并没有在初期体现出来,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省际产出结构不合理所导致的低效率开始有所上升,到90年代一直未见改善,而且省级地区之间要素配置的效率,在1985年以前都是下降的,地方市场分割确实造成了资源配置扭曲。20世纪90年代初之前,中国经济增长表现出来的效率效应更多的是要素配置效率的改进,与资源配置效率对应的技术效率的提高则不尽如人意。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全要素生产率是增长的,但1997年之后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出现了递减。根据技术进步并不能作出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判断,所以这种效率只能体现为原有的要素配置扭曲得到改进的结果,而非技术效率的提高。1992年以前中国经济由于重复性竞争出现了效率的趋同,而1992年以后追赶效应消失,技术进步成为各个地区生产率差异的主要原因。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新近的研究发现,在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后,中国工业生产的区域专业化趋势已经由早期的下降转变为近期的显著上升(31)。这也说明市场竞争导致的效率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显现。无可否认的是,市场竞争行为在未来中国经济增长中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大,这也说明在经过改革初期无序的数量竞争之后,市场竞争行为回归传统市场理性,更为偏重技术效率的改进。

四、中国模式面临的挑战

(一)发展战略、发展政策的协调与统一

中国模式强调中央发展战略与地方发展政策的契合,契合的程度主要通过地方经济增长绩效来体现,上级政府通过考察下一级政府辖区经济发展(尤其是GDP)的相对绩效来晋升地方官员。在缺乏充分统计量的政绩考核体系和改革开放初期低水平经济条件下,相对的GDP增长可能是一种次优的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具有信息量的指标。但是,这种财政分权加相对绩效评估的体制正在日益显现它的代价。首先,相对绩效的评估会造成代理人之间相互拆台的恶性竞争。最典型的就是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主义政策造成的地区分割会阻碍中国国内市场整合的过程。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深远影响是,这种市场分割会限制产品、服务的市场范围,市场范围的限制又会进一步制约分工和专业化水平,从而不利于长远的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这最终会损害到中国长期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其次,在基于相对绩效评估的锦标赛下,赢家的数量是有限的,而大部分是输家。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比较富裕的地区更多地享受着先天的优势和收益递增机制的好处,这就使得经济较落后的地方官员不能在相对绩效评估的机制下获得激励(32)。所以相对绩效评估对落后地区的官员基本上是没有作用的,在晋升的可能性比较小的前提下,他们会寻求替代的办法进行补偿,从整个经济的角度来看,这样就会加剧落后与发达地区的两极分化现象。也就是说,晋升激励模式无法来保证所有的地区发展政策是趋好(race to the top)的竞争而不是趋坏的(race to the bottom)竞争。再者,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综合发展战略目标,单纯的考核相对GDP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并且片面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非常明显,因而官员考核体系本身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否则地方政府的发展政策和中央政府的发展战略目标将发生严重冲突,甚至于影响到小康社会的最终建成。

(二)发展失衡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区域发展失衡问题不仅没有缓解,而是进一步加重了,突出表现在城乡发展失衡,地区发展失衡和不同群体的发展失衡三个方面。城乡发展失衡积重于长久以来的城乡二元发展政策。新中国成立后,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对应的一整套干预政策形成了稳定的城市偏向,城乡体制分割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异;直至现今城市偏向的城乡发展政策仍旧如是,只不过是发展导向由重工业化转向城市化而已,这也造成了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各地区之间并没有存在明显的发展差异,但由于采取了时序差异和空间差异的发展政策,导致地区发展的差异。Zhang和Kanbur利用Theil指数对我国区域差异的研究显示,改革开放以后的区域差异在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逐渐缩小,进入90年代则逐渐扩大(33)。地区非均衡发展导致先发地区占有着更多的经济资源和政策空间,使得现如今后发地区即使享受到更优惠的发展政策,在实践中也没有表现出比发达地区更好的发展绩效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发展政策和“双轨制”的长期存在使得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普遍的东部沿海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要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双轨制”保证了既得利益者的收入,并产生了很大的寻租空间,造就了改革初期的一大批暴富者,收入水平远远超过了当时社会的一般水平。“双轨制”在当前某些行业和领域仍旧存在,寻租甚至腐败的形式也在变化,这对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市场体系的健全问题

政治集权体制实际上形成了非常强的政治科层组织,各级政府往往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发展激励很可能只是出于迎合上级政府,而与当地民众的切身利益却不一定紧密相关,甚至存在冲突。地方政府拥有大量的经济资源也使他们如同“经济人”一样进入市场与微观主体共同竞争,这样地方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又是市场的参与者,在与其他市场主体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比如近期的“国进民退”,严重阻碍了市场秩序的建立。虽然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市场体系,但市场的完善还远远没有到位,表现在基本的市场环境还需进一步完善,突出的就是法律制度和金融制度的亟待健全。这对于应对当前的经济危机,凸显“中国模式”的内在生命力尤为重要。虽然我们在没有私人产权的条件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这不能说明在未来的发展中产权保护仍旧不重要,并且从长远看,建立产权保护制度是市场发展的一个基础性条件。地方司法机关受地方政府的影响太大,缺乏司法独立性。金融体系的落后一直被认为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利率机制在熨平宏观经济波动,调控投资水平方面的作用也没有体现出来(34)。中共十七大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在没有良好的融资途径下,很难积极从事技术研发,提高创新能力。

五、长路在远方——“中国模式”的持续发展

发展战略、治理机制及与之相契合的地方发展政策还将进一步影响中国经济的未来走向,随着制度改进和资源的重新配置而产生的效率改进效应的逐步消失,经济、社会体制内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更加突出,上述挑战将给中国发展带来更大的增长压力。但我们所论述的“中国模式”体现出来的极强的内生演进性质,决定了中国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制度发展来逐步克服这些发展压力,因而经济学界对中国未来的增长都保持乐观(35)。

或许,我们更为关注“中国模式”本身的未来走向,中国的市场经济如今已远比过去发达,日益扩大的市场经济为进一步的体制改革提供了基础。中国渐进式改革发展方向不会改变,经济分权与政治集权的治理模式在短期内也不会改变,但两种具体治理形式和三个演进性质决定了中国模式具有极强的内生完善与发展能力。因而中国发展中表现出来的许多问题可能会得到缓解,甚至解决。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单目标激励与社会和谐的多目标之间的冲突会得到改变,直接的方式就是将地方政府的部分职能逐步剥离,尤其是具有强烈外部性的职能行为可能会由专业化的跨地区部门直接执行,而地方政府也会慢慢从市场行为中退出,转变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这是中国正在推进的改革探索。中国的试验式改革也将长期存在并发展,因为谁都没法预测未来的“中国模式”到底是什么样子。中央政府如此,原来“华盛顿共识”的坚定支持者们也是如此。无论是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行的试点改革,还是地方政府或民众自我探索的新思路,都是中国不断前行的求索道路。长路在远方,“我们能够学会我们原来不懂的东西。……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36)。

评审意见: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前后, 国内外学者纷纷关注研究中国经济成长奇迹背后的发展特点、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学术期刊确实应该及时反映这方面的研究成果。

关于“中国模式” 目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高度概括性的表述。该文作者提出并论述的“经济相对分权、政治高度集权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构成中国模式的基本框架”不失为可供讨论的一种观点。文中阐述的“两种治理形式”、“三个演进特征”有独创的分析。

评审专家:顾光青,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注释:

①Stiglitz,J.E.,Whither Socialism,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Press,1998,pp.8-10.

②Rodrik,Dani,One Economics,Many Recipe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7 ,pp.22 -23.

③Acemoglu,Daron,Philippe Aghion,and Fabrizio Zilibotti,"Growth,Development,and Appropriate Versus Inappropriate Institutions",working paper,MIT and Harvard University,2006.

④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79年9月30日。

⑤《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人民日报》1981年4月9日。

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1月16日。

⑦市场经济模式在改革开放初期并没有取得共识,而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逐渐确立的。期间几经反复,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最终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⑧陆铭:《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

⑨俞可平:《关于“中国模式”的思考》,《探索与争鸣》2005年第19期。

⑩《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1978年12月22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1)《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人民日报》1981年7月1日。

(12)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分权并不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而是有其历史渊源。1956年9月,中共八大一次会议要求按照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精神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决定从1958年开始实施,中间几经反复,但以“行政性分权”为特征,这种分权方式没有触及原有体制,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微观主体的激励机制;改革开放后的分权以市场导向的经济分权为特征,并逐步推进。

(13)周业安:《中国制度变迁的演进论解释》,《经济研究》2000年第5期。

(14)王永钦、张晏、章元、陈钊、陆铭:《十字路口的中国——基于经济学文献的分析》,《世界经济》2006年第10期;Blanchard,O.,and Andrei Shleifer,"Federalism with and without Political Centralization:China Versus Russia",NBER Working Paper 7616,2000.

(15)Rodrik,Dani,One Economics,Many Recipe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7,p.112.

(16)许成钢:《政治集权下的地方经济分权与中国改革》,载青木昌彦、吴敬琏主编《从威权到民众——可持续发展的政治经济学》,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第196页。

(17)姚洋:《作为制度创新过程的经济改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8页。

(18)Li,H.,Zhou,L.,"Political Turnover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The Incentive Role of Personnel Control in China"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Vol.89,2005 ,pp.1743-1762.

(19)黄少安:《关于制度变迁的三个假说及其验证》,《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

(20)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年版,第100页。

(21)Lau,Lawrence J.,Yingyi Qian,and Gérard Roland," Reform Without Losers:An Interpretation of China's Dual-Track Approach to Transitio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00 ,pp.120 -143.

(22)李善同、侯永志、刘云中、陈波:《中国国内地方保护问题的调查与分析》,《经济研究》2004年第11期。

(23)Sabel,Charles.F.,Theory of a Real-Time Revolution,Columbia University,2004.

(2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

(25)1980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开始允许包产到户。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07页。

(26)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外部理论与经验的开放性,从2002年12月26日到2006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组织了30次集体学习,学习的内容广泛而深入并具有前瞻性;另一方面是“个人学习机制”的完善上,这表现在中央政府高层领导的学历水平较之前有了很大提高,在中共十七届政治局委员中,具有大学学历的比例为9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到36%。

(27)Young,Alwyn,"The Razor' s Edge:Distortions and Incremental Reform in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Vol.115,No.4,2000,pp.1091 - 1135.

(28)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2005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年版,第23-27页。

(29)路江涌、陶志刚:《区域专业化风与区域间行业结构——中国区域经济结构的实证分析》,《经济学报》2005年第1卷第2辑。

(30)Poncet,Sandra,"Measuring Chines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Integration",China Economic Review,Vol.14 ,No.1 ,2003 ,pp.1-21.

(31)Naughton,Barry.,"How Much Can Regional Integration Do to Unify China' s Markets?" in Nicholas Hope,Dennis Yang and Mu Yang Li(Ed.),How Far Across the River? Chinese Policy Reform at the Millennium,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p.204-232.

(32)Cai,Hongbin.,and Daniel Treisman,"Does Competition for Capital Discipline Governments? Decentralization,Globalization and Public Polic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95,No.3,2005,pp.817-830.

(33)Zhang,Xiaobo,Ravi Kanbur,"What Difference Do Polarization Measures Make? An Application to China",The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No.3,2001,pp.85-98.

(34)林毅夫:《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经验》,载林毅夫、姚洋主编《中国奇迹:回顾与展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7页。

(35)[英]安格斯·麦迪森:《中国经济的长期表现》,伍晓鹰、马德斌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8页。

(36)《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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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进中的“中国模式”:战略、机制与框架_中国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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