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土地规模经营的意愿和行为特征——基于福建省和江西省224个农户问卷调查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江西省论文,福建省论文,问卷调查论文,意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特别是2004年国家和各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速度加快。相应地,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部分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在一些地区开始出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势头。但是,从总体上看,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仍然十分困难。如何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加速土地流转,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既是实现农村改革第二次飞跃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2004年笔者组织部分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对福建省和江西省部分地区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调查的地区分别在两省15个县,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调查对象的有效问卷46份,以农户为调查对象的有效问卷224份。其中,按照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分,地处闽东南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22个,地处山区欠发达地区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24个;按照农户分,地处闽东南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户98户,地处山区欠发达地区的农户126户。本文根据本次农户调查对农户土地规模经营意愿和行为特征进行分析。
一、农户耕地经营的规模结构
福建和江西是两个相邻的省份,福建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上比江西高,但主要集中在闽东南地区,因此福建省山区与江西省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接近。近年来,无论是处于发达地区的农村,还是处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明显扩大,在非农产业务工的稳定性提高,客观上促进了农村耕地的流转。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耕地经营规模仍然比较小。从224户问卷调查看,样本户平均耕地经营规模为4.65亩,其中水田户均经营规模3.21亩,户均旱地经营规模为1.41亩。从沿海和山区的差异上看,闽东南地区样本户平均经营规模为2.53亩,而山区样本户平均经营规模为6.32亩,是沿海的2.5倍(见表1)。在样本户中,户均经营规模在3亩以下的农户占样本总数的40.19%,5亩以下的占65.42%。可见,多数农户的经营规模属于“微型”小农户。特别是户均旱地经营规模在3亩以下的,占样本户的85.98%(见表2)。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近年农产品价格低迷,造成大量边远的垄田和部分旱地荒芜。
表1 样本户平均的耕地经营规模
项目 规模(亩)
样本户平均耕地经营规模 4.65
样本户平均水田经营规模 3.21
样本户平均旱地经营规模 1.41
沿海地区样本户平均耕地经营规模 2.53
山区样本户平均耕地经营规模 6.32
注:本文所指的旱地,是指除水田以外的耕地,包括望天田、水浇地、菜地等。
表2 样本户耕地经营规模结构
面积
不同耕地经营规模的农 不同水田经营规模的农
不同旱地经营规模的农
户占样本总数的比例(%) 户占样本总数的比例(%) 户占样本总数的比例(%)
3亩以下
40.19
60.00
85.98
3~5亩25.23
17.149.35
5~10亩
21.50
16.192.80
10~20亩 11.215.711.87
20亩以上
1.870.950.00
- 100.00 100.00 100.00
由于我国农村的基本特征是人多地少,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过多,土地是多数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因此,关于农地是否具有应当推行规模经营的争论一直存在,大部分学者对强制推行规模经营持否定态度。但是,近年来,由于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从事非农产业,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降低,在部分农村通过土地流转市场形成土地集中和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可能。同时,农业机械化的普及也为农场规模的扩大提供了技术基础。在这些地区,较大规模的家庭农场逐渐多了起来。在样本户中,户均耕地经营规模在20亩以上的农户占1.87%,经营规模在10~20亩之间的农户占11.21%。家庭农场规模扩大主要表现在水田上,户均水田经营规模20亩以上的农产占样本户的0.95%,在10~20亩之间的占5.71%。相反,没有一个农户的旱地经营规模在20亩以上,在10~20亩之间的农户也仅占样本户的1.87%(见表2)。可见,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过程中,自然存在着优等地排挤劣等地的趋势。这种效应,一方面有利于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减少过度垦植,另一方面也给粮食安全带来风险。
从问卷调查看,农户对耕地经营规模还没有达成共识。对目前耕地经营规模的评价,只有23.01%的农户认为“规模太小”,而38.05%的农户认为“达到了适合的程度”,1.77%的农户认为“规模过大”,37.17%的农户则不清楚或没想过自己经营的土地规模是否达到了适合适度(见表3)。这表明,耕地规模经营问题还没有成为多数农户的主流意识和自觉的选择。
表3 农户对现有耕地经营规模的评价
对耕地经营规模的评价
规模太小 达到了适合的程度 规模过大 没想过这个问题
占样本总户数的比重(%)23.01 38.051.77 37.17
二、农户耕地规模经营的意愿
耕地规模经营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农户自身的动机和条件,另一方面取决于社会化支撑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从农户自身的动机看,只有32.71%的农产表示愿意扩大耕地经营规模,而60.75%的农户表示不愿意扩大耕地经营规模(见表4)。可见,在现有条件下,多数农户对扩大耕地经营规模不感兴趣。
表4 农户扩大耕地经营规模的愿望
农户扩大耕种愿意不愿意 没有想过
规模的愿望 这个问题
占样本总户数
32.7160.75
6.54
的比重(%)
愿意继续扩大耕地经营规模的农户,有70.49%的农户是出于无奈,即“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只有9.84%的农户认为“种地比出外打工更合算”(见表5)。这表明,在现有条件下,农业的比较利益还比较低,多数农户扩大耕地经营规模是一种次优的选择。但是,在比较利益既定的条件下,34.68%的农户认为,耕地规模经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12.10%的农户认为“可以实行机械化,降低生产成本”,28.23%的农产认为“能够提高产量”。也就是说,对耕地规模经营的效率评价,34.68%的农户认为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12.10%的农户认为有利于提高资本生产率,28.23%的农户认为有利于提高土地生产率。这种判断的差别,基本上与理论界的认识分歧一致。4.03%的农户认为,耕地规模经营”可以得到政府或集体扶持”,16.94%的农户认为”可以稳定粮食生产,稳定农业基础”(见表6)。这说明,农民和政府在耕地规模经营的动机上还存在一定差异。
表5 农户愿意扩大耕地经营规模的原因
愿意扩大耕种
没有别的 亲戚朋友外 种地比出外 其它
规模的原因 收入来源
出代耕种
打工更合算 原因
占愿意扩大耕
种规模农户的70.49
0.009.84 19.67
比重(%)
表6 农户对耕地规模经营好处的判断
规模经营的好处占样本总户数
的比重(%)
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
34.68
可以实行机械化,降低生产成本 12.10
可以得到政府或集体的扶持 4.03
可以稳定粮食生产,稳定农业基础
16.94
能够提高产量 28.23
其它 4.03
在愿意继续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户中,最愿意扩大种植规模的作物,依次为粮食、蔬菜、水果、烟草和花卉,分别占34.65%、29.92%、14.96%、7.78%和3.94%(见表7)。这种选择,一方面与农户传统种植习惯有关,另一方面与2004年国家重视粮食生产的政策有关,也与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各地政府农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相一致。这说明,目前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思路还是比较狭窄的,如何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仍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表7 农户最愿意扩大种植规模的作物
作物种类 粮食
水果 花卉
蔬菜 烟草 其它
占愿意扩大耕
种规模农户
34.65 14.96 3.94 29.92 7.87 8.66
的比重(%)
从不愿意扩大耕地经营规模的原因看,41.67%的农户是因为“种地不赚钱,够吃就行了”,25%的农户是因为“外出打工更合算”,这两项合计占66.67%,基本上反映了我国现阶段农业比较利益低的现实状况,也说明了利益机制和市场机制是主导农户行为的基本因素。从中也可以得到一个重要启发,即推进耕地规模经营要以改善或有利于改善农业比较利益为前提。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即使土地流转机制和条件很成熟,耕地的规模经营也难于推进。有25%的农户是因为“种地太辛苦”而不愿意扩大经营规模,反映了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条件比较落后的现实。只有8.33%的农产是因为“容易找到别的工作”,4.17%的农户是因为“自己办厂或经商”(见表8)。
表8 农户不愿意扩大耕种规模的原因
原因类别
占不愿意扩大耕种规
模农户的比重(%)
容易找到别的工作 8.33
外出打工更合算 17.71
种地不赚钱,够吃就行了 41.67
种地太辛苦 25.00
自己办厂或经商
4.17
其它原因 3.13
三、农户耕地规模经营的行为特征
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度”,既取决于农户自身的生产能力,也取决于土地流转的规模和社会化支撑体系,因此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动态的范畴。由于农户的生产能力和所处的环境不同,不同农户所能够承担的耕地经营规模是不同的。在现有条件下,55.26%的农户认为夫妻两个劳动力能够耕种的耕地面积5~10亩,21.05%的农户认为能够耕种10~15亩,13.16%的农户认为能够耕种15~20亩,10.53%的农户认为能够耕种20亩以上,全部样本平均的耕地经营规模为9.86亩(见表9)。因此,对我国耕地规模经营的“度”不能照搬外国的标准,要根据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农户的投资能力和社会化支撑体系逐步扩大耕地规模经营的“度”。总体而言,耕地规模经营要分为两个阶段,即以手工劳动和畜力耕作为基础的“劳动满负荷规模经营”和机械耕作为基础的“管理能力满负荷规模经营”。在前一阶段,耕地规模经营的“度”主要取决于手工劳动的能力和畜力的运用,后阶段规模经营的“度”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对农场管理能力,因为主要耕种环节已经实现了机械化。
表9 按现有能力夫妻两人能够耕种的耕地面积
面积
5~10亩 10~15亩 15~20亩 20亩以上
占样本户总 55.2621.05 13.16 10.53
数的比重(%)
全部样本平均
9.86
的面积(亩)
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条件下,农户扩大耕地经营规模的主要途径是向其他农户转让转包土地、自己开垦荒地和集体调配等。从现有的情况看,81.97%的农户是通过向其他人转让转包入土地实现耕作规模的扩大,只有5.13%和3.58%的农户是通过开垦荒地和集体调配实现耕作规模的扩大(见表10)。因此,当前农村出现的耕地规模经营和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前期出现的规模经营有很大的区别,前者是建立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的,而后者是在以行政手段重新配置耕地资源的基础上的。但是,目前农村耕地流转的机制还很不完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耕地流转是完全自发的,缺乏政府和集体组织必要的协调和服务。76.19%的农户是完全自发地进行耕地转包,只有21.43%的农户转包耕地是经过村集体或村民小组协调的(见表11)。通过农户自发流转来实现耕地流转,使农民总是在亲戚、朋友、邻居中寻找耕地转包对象,要挨家挨户进行耕地转包的协商,因此搜寻成本和谈判成本都比较高,也不利于耕地集中连片进行专业化规模经营。二是耕地转包关系不稳定,期限短,缺乏制度保障,不利于耕地的保护和有效利用。54.43%的农户在耕地转包中“只转包一年,以后再协商”,10.13%的农户是“只转包两年,以后再协商”,一次转包5年以上的农户只占27.85%(见表12)。转包期限过短,一旦出现非农就业机会、人口数量变动和转包费变动等原因,原有的转包关系就难以继续下去。
表10 农户扩大耕地经营规模的主要途径(%)
向其它人转让 自己开垦 集体调配 其它办法
转包入土地
81.975.13 3.58 9.32
表11 农户转包耕地的途径
途径占转包耕地样本
农户的比重(%)
经过村集体或村民小组协调的 21.43
经过乡镇政府协调的
0.00
乡镇政府强制要求转包出或转包入的 2.38
完全自发的 76.19
表12 农户耕地转包的期限
期限占转包耕地样本
农户的比重(%)
只转包一年,以后再协商54.43
只转包两年,以后再协商10.13
一次转包3~5年 7.59
一次转包5年以上
27.85
耕地规模经营除了农户自身的动机和能力外,还要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从问卷调查看,扩大粮食耕种规模的主要制约条件,首先是“土地不连片,太分散”,占样本户总数的33.38%;其次是粮食比较利益低,13.43%的农户认为扩大粮食耕种规模的主要制约条件是“种地不如务工(商)赚钱”,11.44%的农户认为是“粮食市场价格太低”,2.99%的农户认为是“政府收购粮食的价格太低”,三者合计占样本户总数的27.86%。此外,认为“政府或集体缺乏优惠的扶持政策”的农户占8.46%,认为“村里从事农业劳动力太多,可以转包入的耕地不多”的农户占8.96%,认为“农机具配备不齐全、价格不合理”的农户占6.97%,认为“缺乏资金买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农户占6.47%,认为“技术、防治病虫害等服务不配套”的农户占6.97%(见表13)。对扩大经济作物耕种规模的制约条件,与扩大粮食耕种规模大体一样,但土地连片对经济作物耕种的制约要比粮食低,而价格对扩大经济作物耕种规模的制约要比粮食还要高(见表14)。这表明,农户在考虑是否扩大耕地经营规模时,比较注重地块布局和经济上是否合算,是否有利可图这些条件,而资金、扶持政策、社会化服务体系等还没有被作为重要条件。从中还可以看出,近年的农业结构调整,已经使经济作物的比较利益比粮食作物更低,这是一个应当引起重视的信号。
表13 扩大粮食耕种规模的主要制约条件
制约条件
占样本农户总
数的比重(%)
土地不连片,太分散33.83
政府或集体缺乏优惠的扶持政策
8.46
种地不如务工(商)赚钱13.43
粮食市场价格太低 11.44
政府收购粮食的价格大低 2.99
农机具配备不齐全、价格不合理
6.97
村里从事农业劳动力太多,
8.96
可以转包入的耕地不多
缺乏资金买化肥、农药等 6.47
农业生产资料
技术、防治病虫害等服务不配套
6.97
其它
0.50
表14 扩大经济作物耕种规模的主要制约条件
制约条件 占样本农户总
数的比重(%)
土地不连片,太分散
23.72
政府或集体缺乏优惠的扶持政策 7.91
种地不如务工(商)赚钱
12.25
市场价格大低 15.02
不知道要种植什么作物 9.49
农机具配备不齐全、价格不合理 3.95
可以转包入的土地不多 7.11
可以开垦的土地不多5.93
缺乏资金买种苗、化肥、农药5.93
等农业生产资料
技术、防治病虫害等服务不配套 6.72
其它 1.98
四、结论
通过问卷调查和上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个基本结论:
1、在部分农村已经具有发展多层次、多形式耕地规模经营的趋势,要因势利导,重点突破,分层扶持,促进耕地规模经营的稳健发展。在推进农村耕地适度规模经营时,要从当地农村生产力水平和现实条件出发,对基本具备条件的比较发达的地方要不失时机地因势利导,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尚未具备条件的欠发达的地方,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不要急于求成,要耐心等待。
2、耕地规模经营要建立在耕地市场流转的基础上,而正确处理政府或集体组织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是完善耕地流转机制的关键。推进耕地规模经营,农业剩余劳力向非农产业的有效转移是前提条件,而农业土地的合理流转和集中则是关键因素。当前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难点,主要不在于农业劳动力的出路,而在于农户承包土地的合理流转与集中。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条件下,由于土地承包权的刚性,有的农户不愿意轻易放弃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往往难以实现耕地的有效流转。有的农户宁可让耕地荒芜,也不愿意转让转包给他人。当然,现实中也存在基层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忽视农民的利益与意愿而采用行政手段推动农户承包土地的流转与集中的现象,这引起农民极大不满。因此,如何正确处理好政府或集体组织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已成为推进耕地流转和耕地规模经营的关键性问题。耕地流转市场化是保障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农民的正确选择。但是,耕地流转市场化不等于政府或集体组织“袖手旁观”,要发挥政府或集体组织的服务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以便降低耕地流转的交易成本,实现耕地集中连片、专业化规模经营。政府和集体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开展土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耕地集中连片、专业化规模经营和优化耕地利用结构创造条件;通过组织协调,提供流转信息和场所,扩大耕地流转的范围,协调供需双方关系,促进耕地流转顺利进行;通过规范管理,促进耕地流转的规范化,减少耕地流转纠纷;做好土地流转后经营状况监测,确保确实保护耕地不流失和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3、耕地规模经营要以提高农业比较利益为前提。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机制是推进耕地规模经营的首要机制,只有提高农业比较利益,才能保障耕地规模经营有序、健康发展。如果农业的比较利益得不到提高,即使农村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产业转移,耕地也因无利可图而无法流转,农户也就没有扩大耕地经营规模的积极性和动力。因此,逐步推进耕地规模经营,各级政府要在政策和财政上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业比较利益。
4、耕地规模经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当引起重视。过去,理论界更多地关注规模经营对效率的影响,对耕地规模经营可能带来的其它负面影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保证粮食安全是以一定的耕地面积为前提的。但是,建立在耕地市场化流转基础上的规模经营,可能使一部分劣等耕地,特别是部分劣等旱地退出耕作的范围,减少了耕地有效利用面积。在正常的情况下,只要保证这些退出耕作范围的土地能够复垦,粮食供求关系和价格就能够调节这些土地退出耕作还是复垦。但是,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这些耕地,再加上人口自然增长的刚性和城市化对农产品需求的刚性,势必会对粮食安全产生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