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_社会主义道路论文

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_社会主义道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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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994(2012)05-0015-09

自从苏东剧变和“八九风波”以来,我们党举什么旗、我们国家走什么路,一直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一个突出而尖锐的问题。每次党代会召开之前,国内外舆论界出现的种种噪音杂音和干扰无不说明,敌对势力和各种社会思潮的代表同样很关心这个问题,总是试图诱导我们党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我们国家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因为如此,从党的十四大开始,每逢党代会召开前夕,总书记总要通过到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统一全党思想,回应各方面的传言和猜测,为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奠定政治、思想、理论基础。

2002年党的十六大前夕,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讲话,强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007年党的十七大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发表讲话,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今年我们党召开十八大,胡锦涛总书记又于7月23日,到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这些都表明,我们党面对全国人民的期待和历史与时代的考验,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也不为任何干扰所惑;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要一如既往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毫不动摇地走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开辟出来的这条正确道路。

一、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适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客观需要

(一)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争取复兴的必然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理论、社会实践、社会制度形态,归根结底属于科学社会主义范畴。中华民族今天之所以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首先是因为它在争取自身解放的道路上,选择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缘故。因此,要弄清中华民族为什么只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自己的伟大复兴,首先应当弄清楚当年它为什么会选择科学社会主义而没有选择别的主义,为什么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而没有走上别的道路。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步步进逼,封建统治日益腐败,祖国山河破碎、战乱不已,人民饥寒交迫、备受奴役。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迫在眉睫。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成为中国人民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在那个风雨如晦的年代,为改变中华民族的命运,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进行了千辛万苦的探索和不屈不挠的斗争。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不甘屈服的中国人民一次次抗争,但又一次次失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对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但也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事实说明,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革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要解决中国发展进步问题,必须找到能够指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革命的先进理论,必须找到能够领导中国社会变革的先进社会力量。”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这段话,高度概括了从鸦片战争直至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前,中华民族为改变悲惨命运而进行抗争的历程和结果,充分阐释了中国人民最终选择工人阶级而不是资产阶级领导民族民主革命的原因。

中华民族为了复兴,曾使用过各种思想武器,但没有什么思想武器可以抗御帝国主义。旧的顽固的封建主义的思想武器打了败仗,抵不住,宣告破产了。不得已,被迫从帝国主义的老家即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武器库中学来了进化论、天赋人权论和资产阶级共和国等项思想武器和政治方案,组织过政党,举行过革命,以为可以外御列强,内建民国。但是,这些东西也和封建主义的思想武器一样,软弱得很,又是抵不住,败下阵来,宣告破产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俄国人举行了十月革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时也只是在这时,中国人从思想到生活,出现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中国人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中国的面目就起了变化。”①“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历史的结论。”②毛泽东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文章中写的这段话,生动地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通过各种学说的比较,最终选择马克思主义并通过与工人运动的结合创立中国共产党的过程。

十月革命之后,在中国爱国的知识界、思想界中,大体流行过以下几种思潮:一是民族主义,二是自由主义或曰个人民主主义,三是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思潮中,又分为民主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即马克思主义。这几种思潮较量的结果,科学社会主义占了上风,得到了大多数先进知识分子的赞同和大多数中国人的拥护。因为它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科学世界观基础之上的政治学说,能够科学地回答中国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境遇的根本原因,也能科学地指明中国摆脱这种境遇的有效出路。而民族主义虽然对于人们增强民族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促使中华民族觉醒和团结奋斗具有积极意义,但它解释不了中华民族衰落挨打的根本原因,也拿不出解决中华民族危亡问题的可行办法。自由主义虽然有助于冲破封建思想的禁锢,解放和发展个性,但它把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摆在民族、国家的自由和权利之上,只看重少数知识分子精英的自由和权利,忽视甚至反对广大劳动群众的自由和权利,同样不可能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思想武器。因此,无论民族主义还是自由主义,最终都没有被中华民族选作为复兴而奋斗的指导思想。至于民主社会主义,它虽然强调公平、正义,但却反对实行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实质主张改良的资本主义,同样不符合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的实际,解决不了中华民族复兴的问题,难以成为中华民族为复兴而奋斗的指导思想。

现在有人讲,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被中国人接受,是受外国共产党蛊惑的结果,是一种历史的误会。这种说法早已有之。对此,毛泽东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一文中曾回答道:“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到中国之所以发生这样大的作用,是因为中国的社会条件有了这种需要,是因为同中国人民革命的实践发生了联系,是因为被中国人民所掌握了。任何思想,如果不和客观的实际的事物相联系,如果没有客观存在的需要,如果不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即使是最好的东西,即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起作用的。”③

(二)以社会主义为取向的中国革命解决了中华民族复兴道路上的政治障碍问题

对近代世界的被压迫民族来说,要打倒压迫民族和封建势力,为本民族的发展扫除政治障碍,一般遵循的是资产阶级的学说,走的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道路。然而,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却是在科学社会主义指导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究其原因,大体有三点:

1.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物质承担者中国共产党人同时肩负了无产阶级解放和中华民族解放两大历史使命

中国历史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同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异常软弱,不愿也不能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不可能担负领导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任务。而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中国工人阶级,身受本国资产阶级、封建势力和外国帝国主义的三重压迫,因此,要争得自身解放,不仅要反抗资本主义的剥削,还必须反抗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不但要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也要代表农民阶级和整个民族的利益;不但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④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本来应当由资产阶级负责完成的反帝反封建和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任务,都统统落在了共产党人的肩上。从我们党早期领导人和党员的经历也可以看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从民族主义立场走向科学社会主义的,既是共产主义者,同时也是爱国主义者。

2.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情况的结合为中华民族的解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主张

马克思主义只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如果不与本国实际结合,不仅是无用的,甚至是有害的。我们党在奋斗过程中经过几次失败教训,终于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实际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并产生了这一结合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其中包括:革命要分两步走,先实行新民主主义,再实行社会主义;走武装斗争和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建立党领导的完全新型的与人民血肉相连的人民军队;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和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在内的广泛的统一战线,等等。由于这些主张符合实际,所以引导中国革命仅仅用28年的时间,便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统一和大团结,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扫清了最大的政治障碍。

3.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者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做出了最大牺牲

毛泽东说过,中国革命具有长期性和残酷性的特点,因此,革命力量必须磨炼和发挥自己的顽强性。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只有50多个党员,以后几经发展和锐减,到新中国建立时达到449万人。在这个过程中,为革命牺牲的党员和群众约有2000万人,仅民政部门公布的有姓名可考的烈士就有175万。他们有的死在战场上,有的死在敌人屠刀下,用实际行动表明中国共产党人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代表,是为中华民族解放和复兴而拼死奋斗的忠诚儿女,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所在。中国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正是通过共产党的正确主张和共产党人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无私无畏、前赴后继的英勇奋斗,认识和选择了社会主义。

(三)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为中华民族的复兴抓住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将我们党的奋斗史,概括为“完成和推进了三件大事”。其中第一件大事是依靠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使中华民族发展进步从此开启了新的历史纪元;第二件大事是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使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积累了在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而这第二件大事,正是由于我们党在完成第一件大事的基础上,面对当时的国际环境,审时度势,为中华民族抓住千载难逢发展机遇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实现了和平、独立、统一(除台湾外),迅速恢复了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在国际上,面对两大阵营对峙和美国企图孤立、封锁、包围中国的形势,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先是宣布“一边倒”的外交方针,积极争取与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以后又在美军入侵朝鲜,并向鸭绿江推进之时,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策,保证了中国刚刚获得的国家独立和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大规模建设的任务被提上了日程。

早在1951年2月,中共中央根据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和抗美援朝战局趋于稳定的形势,以及毛泽东关于“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决定从1953年起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一五”计划究竟以什么为指导思想,或者说从哪里入手,什么是重点?对这个问题,编制者们在一开始有过不同意见的讨论。薄一波回忆说:“把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逐步建设成为工业国,从何起步?这是编制计划之初就苦苦思索的一个问题。有关部门的同志也曾引经据典地进行过探讨,把苏联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工业化的道路作过比较,提出过不同的设想。经过对政治、经济、国际环境诸多方面利弊得失的反复权衡和深入讨论之后,大家认为必须从发展原材料、能源、机械制造等重工业入手。”⑤他讲的这个过程说明,我们党的领导人在新中国建立前后关于先用十几二十年实行新民主主义,着重发展农业、轻工业,然后再实行社会主义,着重发展重工业的决策,被提出来进行了重新研究。

1952年5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在全国财经会议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经济建设的重点放在重工业,尤其是钢铁、燃料动力、机械军工、有色金属和化学工业等基础工业上,为我国工业化打下基础;农业、轻工业和交通等事业应当围绕重工业这个中心来发展。”⑥随后,中央决定由周恩来、陈云、李富春、粟裕等组成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苏联,就“一五”计划中需要苏联援助的141个工业项目问题进行商谈。斯大林向中国代表团明确表示,愿意在工业资源勘察、工厂设计、工业设备制造、技术资料提供,以及派人来苏留学和实习等方面,援助中国的五年计划。⑦周恩来一行9月24日回到北京,当晚便出席了由毛泽东召集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汇报苏联之行的情况。据薄一波回忆,那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一五”计划的方针任务,毛泽东就是在那次会上首次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对此,中央其他领导同志都没有提出异议。⑧《毛泽东传》也说:“根据现存的文献记载,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最早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是在1952年9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书中还说:“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毛泽东这个讲话表明,他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步骤、方法,同原来的设想,发生了变化。”⑨

在讨论“一五”计划方针的会上,而且是在听取周恩来汇报访苏情况之后,毛泽东提出要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这绝不是偶然的巧合。它反映了我们党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苏联答应对我“一五”计划建设进行全面援助,毛泽东提出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三者之间有着内在联系。如果没有先进工业国苏联的援助,我们党当时不可能把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中国工业化的发展方针,也就不可能决定向社会主义提前过渡,而只能按照原定方针,继续走新民主主义的道路。因为,优先发展重工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需要农业提供充足的商品粮,需要有庞大的科技队伍。而在当时,中国的经济技术基础比苏联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还要薄弱得多。要优先发展重工业,除了需要有先进工业国在设备制造、工厂设计、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援以外,根据当时的客观条件和人们的认识水平,还必须通过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有限资金和各种资源集中用于工业化基本建设;通过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生产资料国有化、集体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轻工业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以适应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而这些做法,显然已超出了新民主主义的政策,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了。

近些年有一种舆论,认为当初继续搞新民主主义就好了,指责向社会主义过渡、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公有化都是错误的。这种看法没有把问题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来分析。还有一种舆论,叫作“既有今日,何必当初”。意思是说,既然现在发展私营经济,当初何必搞公私合营呢?这种看法混淆了新民主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区别。多次修订后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党的十四大报告还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些都说明,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经济体制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新民主主义是有所区别的。如果我们党当年没有抓住机遇优先发展重工业,并相应地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中国就不可能在那么困难和那么短的时间里建成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就不可能为今天的中国现代化建设提供那么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不可能有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且很可能直到今天仍然处于工业化的初期,甚至连印度的水平都达不到。因此,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不仅不是什么失误,相反,是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抓住的一次历史性机遇,是为中华民族立下的一个意义不亚于推翻三座大山的巨大功劳。

(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了时代前进的潮流

在“三大改造”完成以后,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计划经济体制暴露出不少问题。对此,我们党曾提出过“建设有自己特点的社会主义”的命题,提出过“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任务,甚至提出过“三为主、三为辅”⑩的改革方案。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后来要么未能坚持,要么根本没有实行。相反,随着指导思想的“左”倾,在建设上急于求成,在所有制上求公求纯,在计划管理上越统越死的现象益发严重。在对外经济方面,面对帝国主义的禁运和封锁政策,我们党也曾想方设法加强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贸易与合作,积极开展与西方之间的民间贸易,并在上世纪70年代初,抓住中美关系缓和的机会,打破了西方对中国的全面封锁,引进了一批现代化的工业项目。但从总体看,那时在指导思想上还有很多“左”的禁锢。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批判所谓的“洋奴哲学”,使国家在受外部封锁的同时,很大程度上处于自我封闭与半封闭的状态。

面对这些问题,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于上世纪70年代末,抓住国内“四人帮”已粉碎,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纠正过去“左”的错误和国际形势趋于缓和,西方国家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增强,等等有利条件,毅然决然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和实行改革开放总方针的决策,从而在原有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开始了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转变。

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继承、发展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在国内外政治风波、经济风险等严峻考验面前,依靠党和人民,捍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成功地将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开创了改革开放新局面;同时,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创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领改革开放的航船沿着正确方向继续前进。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和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顺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紧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出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战胜了一系列严峻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又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坚持和丰富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产生了党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第二大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它们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在“7·23”重要讲话中,他再次强调,十六大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和进步,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形成贯彻了科学发展观。这段话虽然过去一直在讲,在当前一些人否定毛泽东思想指导地位的情况下重申,显得十分醒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考虑问题,制定政策,使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提出并实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推动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起来,使GDP年均增长9.8%,经济总量从世界第10位跃至世界第2位,进出口总额从世界第29位上升到世界第2位,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农村贫困人口从两亿五千多万减少到两千多万(按原有标准),在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领域也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说:“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二、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把全党全国人民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为中华民族复兴而奋斗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十七大报告给出了一个经典解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报告还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论断完全正确,已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最大共识。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体现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

邓小平曾说过:“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11)他经过长期思考,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下了一个定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2)他常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13)“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14)他在晚年还特别强调:“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15)这说明,在邓小平看来,贫困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更不是社会主义。

我们国家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判断说明,我国生产力仍然落后,必须用符合当下生产力水平的生产关系和经济体制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等等。但这个判断同时也说明,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中带领人民干的仍然是社会主义事业,因此,必须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结合起来,使全社会充满改革发展的创造活力;必须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积极推行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总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要鼓励先进、促进发展,又要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克服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倾向,我们党曾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一政策对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加快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带来了一些负面作用。这主要是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公,社会上出现“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倾向和随之而来的种种腐败与社会丑恶现象。

对于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现象,人民群众强烈不满,成为近年来社会不稳、群体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并受到来自右的和极“左”的两种思潮的攻击,就连资本主义国家的舆论也不时予以批评。我们党根据新的情况,在分配政策上已经作了一定调整。例如,把前些年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改为了“既重视效率也重视公平、把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再如,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这些政策目前开始初见成效,如城乡差别有缩小的迹象,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有所提高。一些地方出现招工难、人工成本上升的现象,便是这种成效的有力证明。

但也要看到,摆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并不是一个很容易处理的问题,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更不可能一帆风顺、没有阻力。例如,有人说:“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和谐社会才有希望。”“没有贫富差距就相当于吃大锅饭。”还有人把收入差距扩大说成是政府管理经济和“国有垄断”造成的,提出“民富优先”、“国退民进”、“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等口号。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些国有企业由于片面理解以利润为中心和按劳分配,也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制造垄断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并在企业内部过分拉大高管与员工的工资差距,造成分配不公。这些问题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并没有直接关系,只能靠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对企业领导人的监督、约束来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是无阶级社会,在这种社会里,“国”和“民”都没有也不可能摆脱阶级性。因此,对“民穷”还是“民富”、“国富”还是“国穷”都要做具体分析。现在,我国每日生活费不足一美元的有1.5亿人,但另一方面,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奢侈品市场,预计很快将成为第一大奢侈品市场。怎么能笼统地说“民穷”呢?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赋予国家的各项职能,主要靠国有企业承担。但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的产值、资产都已不到30%。国家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只有30%,而24个工业化国家平均税负为45.3%,29个发展中国家平均税负为35.5%,都比我国要高。怎么能笼统地说“国富”呢?对于解决贫富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可能会遇到的阻力,连国外一些舆论也看出来了。例如,西班牙的评论就指出:“避免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和防止民众的不满情绪应该是中国官员的主要任务。但是从富人的腰包里掏钱或许会遇到各个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16)

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是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邓小平曾说过: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有两条:“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17)他在晚年又说:“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18)对此,有的经济学家说得更明白,他们指出:“在谈到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时,人们一般会想到城乡差距扩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加剧、行业垄断、腐败、公共产品供应不均、再分配调节滞后等等。这些都有道理,也必须一一应对,但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分配差别最大的影响因素。”(19)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在推进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强调要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如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事实说明,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才可能防止两极分化,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行。反之,势必进一步扩大两极分化,不仅会大大削弱社会的凝聚力,还会大大削弱社会的消费能力,从而缩小中国的国内市场,降低中国经济的发展动力。正如有的外国学者所说:中国经济的一大优势在于其巨大的潜在市场,不过,由于家庭开支有很大一部分被用作储蓄,从而抑制了消费。消费在GDP中所占比例,美国是70%,日本是60%,而中国只有35%(2008年数据)。其原因,“最主要的是财富的分配还不合理”。(20)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体现深化改革与坚持改革正确方向的辩证统一

胡锦涛总书记在“7·23”重要讲话中谈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把政治体制改革摆在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加以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这段话既回答了我们要不要继续改革的问题,也回答了改革有没有方向、政治体制改革是否滞后和停顿的问题。

有人说,改革就是改革,无所谓社会主义方向和资本主义方向。说这种话的人并不是真的认为改革不存在方向问题,只不过是反对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要把改革引导到资本主义方向上去罢了。他们为了遮人耳目,采取歪曲邓小平理论的手法,说邓小平讲过“改革不问姓‘资’姓‘社’”、“不搞争论”等等。我们只要看看《邓小平文选》就会发现,邓小平从来就没有在改革方向问题上说过不问姓“资”姓“社”,相反,一再提醒我们:“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21)他在南方谈话中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2)他还强调:“如果不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纠正‘极左’就会变成‘纠正’马列主义,‘纠正’社会主义。”(23)这说明,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所说的“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并非要我们不问姓“资”姓“社”,而是要我们弄清楚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找到正确判断社会主义的标准。邓小平也从来没有在改革的方向上说过什么“不搞争论”,相反,他在“八九”风波后说:“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做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24)

在要不要坚持改革正确方向的问题上,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总书记与邓小平的主张是完全一致、一以贯之的。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70周年大会上讲:“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进行改革,就不可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继续保持蓬勃生机;在改革中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会葬送党和人民七十年奋斗的全部成果。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25)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讲:“必须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始终保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既以四项基本原则保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又通过改革开放赋予四项基本原则新的时代内涵,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党、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须臾不可偏离,丝毫不可偏废,必须全面坚持、一以贯之。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切发展和进步就会失去物质基础;离开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和丧失动力。”(26)他们的论述说明,党中央历来主张改革要坚持正确方向,这个方向就是社会主义,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否定改革存在方向问题,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判断政治体制改革究竟是滞后还是没滞后,应当首先明确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如果把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设定为西方的政治制度,如多党制、三权鼎立等等,并以此作为判断改革进退成败的标准,那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是“停滞”的,而且可以说从来就没有启动过。但是,如果把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设定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并以此作为判断改革进退成败的标准,那就可以看出,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没有滞后,更没有倒退,相反,取得了巨大成就。邓小平说过:“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27)按照这个目标衡量,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政治体制方面已发生了深刻变化。例如,改变过去党对政府和社会事务包揽过多、权力过分集中于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现象,实行党政职能的适当分开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扩大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和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差额选举制、政务公开制、听证制、质询制,实行领导干部的任期制、退休制、问责制、辞职制、审计制、重大事项的报告制,部分县乡还试行了直选制;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截至2011年底,除宪法外,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9部、行政法规714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8921件。所有这些,都是改革开放前没有做到的。

毋庸讳言,在民主、法制方面,我们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也需要认真落实已经改革了的制度和法律。但是,改革的目标只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原则只能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前提只能是有利于政局稳定、人民团结、经济发展、生活改善。我们过去没有,今后也不可能照搬西方的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的制度。因为这种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如果生搬硬套,不仅不会给人民带来真正的民主,无法解决腐败问题,相反,只会引发政局动荡,造成社会混乱、国家分裂、内战爆发、难民成群,使已有的发展成果丧失殆尽,最终退回到被外国势力瓜分的时代。

现在还有人鼓吹所谓“宪政”改革,要求实行多党制、议会制、军队国家化等资本主义政体。这绝不是什么改革政治体制的问题,而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在资本主义国家,代表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各个政党轮流执政,并不触及国家的资产阶级专政性质,因此,军队可以而且必须国家化,否则多党制无法实行。而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既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也代表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共同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也会有不同利益的矛盾,但没有也不允许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因此,在我国不允许产生代表与人民利益相对立的利益集团的政党,自然不允许存在与共产党轮流执政的政党。在这种情况下,军队由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不仅不妨碍国家政治体制的运行,不影响军队的国防军性质,相反,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必要保证,也是党和人民内部保持团结统一的必要条件。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体现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辩证统一

如果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划分新中国60年的界限,前后大约各占30年。如何认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30年和它们的相互关系,是与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关度极高的一个问题。现实生活中凡是怀疑和反对改革开放的,必然会用新中国头30年否定后30年;凡是怀疑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必然会用新中国后30年否定头30年;凡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看成“新民主主义的回归”和“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或者看成“资本主义复辟”的,必然会把前后两个30年加以割裂和对立。同样,凡是把前后两个30年加以割裂、对立或相互否定的,也必然会反对或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因此,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仅关系到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也关系到能否把全党全国人民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问题。

只要回顾过去就会清楚,如果1978年没有实行改革开放,或者1978年以后不把改革开放坚持下去,新中国的历史将难以为继,其结果必然是亡党亡国。这一点已为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所证明,是毫无疑问的。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如果1949年不建立新中国,新中国不选择社会主义道路,不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和农田基本建设,没有形成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没有培养出大批从事经济、科技、文教事业的人才,改革开放也是难以起步的。即使起步,如果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是误入资本主义的歧途,其结果同样会亡党亡国。这一点也已为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所证明。因此,头30年是后30年的基础,后30年是对头30年的继承、发展和扬弃。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用后30年否定头30年;要坚持改革开放,就不能用头30年否定后30年;要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把这两个30年看作有机的统一体。

正确评价新中国头30年的历史,要分清那段历史的主流和支流。与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相比,改革开放前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变化远没有那么显著,但这绝不表明头30年的成就不重要。如同盖楼一样,打地基时不容易让人看出成绩,但楼房盖得快盖得高,反过来说明地基打得牢。因此,新中国头30年的成就是主要的,主流是好的。除此之外,还要看到那30年历史对于改革开放的意义。在那30年,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在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已经开始对其建设规律进行探索,形成了许多正确认识。例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增产节约、勤俭建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等等。这些正确认识,在改革开放时期发挥了和正在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以上说明,两个30年之间在政策和实际工作上虽然有很大差别,但二者既没有彼此割裂,更没有相互对立,本质上都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前一个阶段是后一个阶段的准备,后一个阶段是前一个阶段的完善,两个阶段共同促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阐述改革开放历史进程时指出:“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继承和发展。”(28)这一论述为我们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辩证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导方针。

能否正确看待改革开放前后两个30年的内在联系,不仅关系到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问题,也关系到对新中国头30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做贡献的评价,甚至关系到政权的安危和国家的存亡。古人说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29)就是说,要灭掉一个国家,先要否定这个国家的历史,这个国家的历史被否定了,这个国家也就不攻自灭了。他的这个观点已为大量的历史事实所验证。当年日本帝国主义为霸占中国的台湾和东北三省,推行奴化教育,把台湾和东北历史从中国历史中剥离出去。陈水扁当政时,为了搞“台独”,竭力推行“去中国化”运动,要把台湾史从中国史中分割出去,把没有台湾的中国史放入世界史课本。他们都是妄图通过否定、割裂中国历史,达到灭亡、分裂中国的目的。当前,国内外敌对势力也喜欢拿历史尤其是当代史做文章,一方面丑化、诬蔑中国革命和革命领袖,另一方面,为反动阶级的代表人物和大地主、大汉奸涂脂抹粉、歌功颂德。他们的目的,说穿了,就是以此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毛泽东还说过:“历史上不管中国外国,凡是不应该否定一切的而否定一切,凡是这么做了的,结果统统毁灭了他们自己。”(30)就是说,否定别人的历史可以达到否定别人的效果,否定自己的历史同样会酿出否定自己的苦酒。大量历史事实同样验证了这个观点。戈尔巴乔夫在苏联掀起一场从否定斯大林到否定列宁、十月革命和苏联历史,再到否定马克思、恩格斯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的逐步升级的运动,使人民群众产生严重的思想混乱和信任危机、信仰危机,最终导致了苏共下台、苏联解体。今天,如果因为新中国头30年有错误有曲折就否定那段历史,同样会使我国人民产生严重的思想混乱和信任危机,也使我们难以理直气壮地宣传新中国光辉的60年。其结果,后30年的历史迟早也会站不住,我们党和国家势必重蹈苏共和苏联的覆辙。

对国家史的解释权,历来是各个阶级、各种政治力量争夺的重要对象。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总是高度重视对国家史的解释,并把它视作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而要推翻一个政权的阶级和政治力量,也十分看重对历史的解释,总要用它说明原有统治的不合理性。这是一个具有普遍规律的社会现象。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方面理直气壮地抵制、揭露和批驳各种奇谈怪论;另一方面,在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年学生中开展近代史、中共党史和国史的教育,把正确认识和解释党史、国史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工作中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用历史说明中国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和正确性,增强人们对这条道路必胜的信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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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_社会主义道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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