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干部监督新路——对干部用人、用财、用编三权联审的实践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干部论文,用人论文,新路论文,用编三权联审论文,用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用人、用财、用编是领导干部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有效地保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用人权、用财权、用编权,历来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近年来,我市围绕规范地方和部门一把手用人权、用财权、用编权,创新监督手段,整合监督力量,探索开展“三联审”工作,即联动实施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编制责任审核,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做法
20世纪90年代,我市推行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走在了全国前列。2007年,我们在此基础上,把监督管理的触角向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核心层面拓展,变单一的经济责任审计为用财、用人、用编三权联审,专门下发相关文件明确了联审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保证了“三联审”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
(一)明确联审对象。“三联审”的对象主要是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市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具备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都必须进行“三联审”:一是对因提拔、换岗或退二线等原因而离任的主要领导,一般在其离任后半年内实施“三联审”;二是对在同一县(市、区)担任党政主要领导3年以上或在同一市级机关担任主要领导5年以上的,进行“三联审”;三是对平时信访举报比较多、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三联审”。
(二)突出联审重点。依据《审计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联审内容。用人责任审查的重点是:本地、本部门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性文件的情况,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资格、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干部群众对本地、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价和认可情况,以及联审对象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等。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本地、本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的情况,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标)完成的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程序和成效的情况,以及联审对象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等。编制责任审核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上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情况,职能配置及履行的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的情况,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现象,以及联审对象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规范联审程序。在工作程序上主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联审前的准备和公示。在掌握联审对象基本情况并征求市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订联审方案,召开联审进点动员会并进行联审公示,将联审的对象、目的、时间、方法等公之于众,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联审中的情况收集和分析。在联审对象按要求进行自查、总结的基础上,深入联审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调阅台账等办法,多渠道收集情况,广泛听取群众反映。联审小组根据多渠道联审获取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联审报告初稿。三是联审后的反馈和通报。书面征求联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对联审报告初稿的意见,根据反馈情况作进一步修订,经过规定程序审核后形成“三联审”正式报告,送达联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并召开“三联审”通报会,对联审结果、有关组织或个人整改措施在大会上进行通报。
(四)运用联审结果。联审结束后,联审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参与联审的各部门实现联审结果共享互用。一是与干部考评相结合。将“三联审”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同部署、一同评议、一同考核。二是与干部奖惩相结合。对联审中发现的好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规范工作、提升水平。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责成联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查找分析原因,拿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现违法违纪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与干部任用相结合。将联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考察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五)强化联审组织。全市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审计、编制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三联审”工作领导机构,组织部职能处室具体负责“三联审”日常工作。全面落实联审工作责任制,将“三联审”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三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参加方案设计、亲自到驻点单位作联审动员,亲自协调处理联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审计、编制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联审工作,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联审,并加强对工作组成员的教育,严肃监督工作纪律,为“三联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主要成效
实施“三联审”,不仅抓住了干部权力监督的关键,而且创新了干部监督的机制,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
(一)形成了干部监督的新机制。“三联审”有效整合了资源,增强了监督合力,形成了干部监督新机制,有力提升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效果。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为“三联审”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整体联动机制,建立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工作格局,节约了工作资源,减轻了基层压力,有效提高了干部监督质量。三是督查整改机制,建立了跟踪回访制度,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四是结果运用机制,将联审结果与干部考察、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挂钩,作为对重要干部考核评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自律力。对“三联审”成果的运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促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形成了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做到了警钟长鸣。同时,通过召开进点动员和通报会,对普通党员干部也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三)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开展“三联审”,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开展监督,在把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的同时,使得更多的领导干部认识到,监督既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爱护。实施“三联审”后,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普遍增强,能够自觉接受监督,工作中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法规等手段选拔干部、领导经济工作、管理社会事务,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依法用权、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四)扩大了干部监督的民主化。“三联审”贯穿始终的是民主开放。在“三联审”中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考察预告、专题部署、问卷调查、专项调查、谈话诫勉、来信回复等多形式疏通民主监督渠道,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使得监督的运行方式从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拓宽了监督的范围和视野,监督工作更加民主化。
(五)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三联审”作为一项制度,已经成为我市党政一把手任用考察的必经程序。通过联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事实佐证,用数据说话,既为市委科学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也在全市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谨慎用权、服务人民,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近年来,一批思路宽、眼界宽、胸襟宽、科学发展能力强的高素质干部得到重用。
三、几点启示
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用人、用财、用编三权联审的成功实践,给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加强干部监督,必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施“三联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资源深度整合,部门整体联动,有效克服和避免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不敢”的问题,防止了干部监督的不正之风。同时有利于减少基层负担,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应树立民主开放的干部监督理念,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实行整体联动,要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作用,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情况通报机制,打好“组合拳”,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二)加强干部监督,必须突出重心,抓住关键。“三联审”抓住干部群众关注的用人、用财、用编等核心权力,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带动力强、影响面广、成效显著。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必须切实将监督管理触角延伸到权力运行核心层面,在对用人、用财、用编开展监督的基础上,加大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督促检查力度,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将监督管理的触角进一步向包括环保、规划等在内的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权延伸,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保证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使党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加强干部监督,必须依靠群众,扩大民主。“三联审”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挥群众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有效保证了“四权”的落实,使得监督效果成倍放大,产生了监督的叠加效应。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必须切实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民主化程度。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强党员干部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特别是要加大对涉及公共权力行使、公共资金监管、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预算执行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减少和避免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上的失误,防止和纠正党政主要干部用权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进一步拓宽和疏通干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等的监督作用,使权力始终在有效监督下正确行使。
(四)加强干部监督,必须善用联审结果,放大效果。“三联审”的结果直接与干部的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挂钩,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加强干部监督,既要重过程,也要重结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切实把严格监督贯穿于选人用人始终,把严肃纪律贯穿于选人用人始终。要通过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对干部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到防微杜渐;对干部出现的较为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增强主动监督的意识,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通过监督,对领导干部定期进行全面“体检”,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五)加强干部监督,必须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制度的设计对于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更具有长远性、战略性。“三联审”在干部监督制度上做了有益的尝试,如审前公示制度、调查制度、审后反馈制度、通报制度、督促整改制度、结果运用制度等,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公信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提高执行力,推动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当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主动顺应民意,建立健全干部监督评价体系,完善干部监督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健全干部监督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机构列席下级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会议制度、严重违规用人立项督察制度、干部监督全程纪实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干部监督行为,切实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