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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正确观察物价形势
在具体分析当前的物价形势前,先就如何正确观察物价形势即观察物价形势的方法论谈一点个人看法。辩证唯物主义是我们观察一切问题的根本方法。在分析物价形势时如何具体贯彻这一根本方法呢?至少要弄清以下四个关系:
第一,经济形势与物价形势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都要穿上货币的外衣,通过物价关系表现出来。从本质上看,物价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物价与经济运行和经济环境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比作温度计和气温的关系。气温的变化是因,温度计水银柱的升降是果。因此,分析物价形势,不能就物价论物价,而应把物价放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中去考察。影响单个商品价格水平变动的,主要是该商品的供求关系,供大于求,价格下降;供不应求,价格上升。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的,主要是宏观总量即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状况,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价格总水平趋降;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价格总水平趋升。而宏观总量供求状况,又取决于经济的增长速度和结构、投资、消费、财政、信贷、国际收支等等。物价形势正是这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因此,对物价问题又应当从多因素、多方面去考察。
物价同经济运行状况的关系,与温度计同气温的关系,又有所不同。一是温度计只是气温的被动反映,水银柱的升降,并不能引起气温的变化。然而,物价不仅是经济运行的被动反映,而且反过来又影响整个经济的运行。因此,分析物价形势,又要从物价运行与经济运行相互作用中去把握。二是物价对经济运行状况的反映,不像温度计对气温的反映那样直接、迅速,往往有一个滞后过程:经济环境升温,物价总水平有一个逐步上升的过程;经济环境降温,物价总水平也有一个逐步回落的过程。经验数据表明,滞后期一般为半年到一年。因此,要正确把握当前的物价形势,就必须从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来考察,不能仅看当月、当年,必须连续看几年,看一个周期,才能看清物价的总体走势、特点及原因。
总之,从物价形势与经济形势的关系角度讲,观察物价问题,必须宏观地看,而不能就物价论物价;必须综合地看,而不能只看某一因素的影响;必须发展地看,而不能只看一时一地。
第二,物价上涨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把握经济形势与物价形势关系时,一个重要问题是要正确认识物价上涨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物价上涨与经济增长是否有必然联系?各方面争论很大。有的说,经济快速增长,必然要引起高通货膨胀。有的说,经济增长和物价上涨没有正相关的关系。从各国不同发展阶段来看,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的关系可以有多种组合,两种观点都可以从现实中找出截然相反的例子来作为论据。概括起来有四种组合:一是“双高型”,即高增长、高通胀。如韩国1964—1992年,年平均经济增长8.3%,通货膨胀13.7%。 巴西1964—1980年经济增长率8.5%,通货膨胀38%。 二是“双低型”即低增长、低通胀。如德国1981—1992年,年均经济增长2.2%,通货膨胀3.2%。三是“高低型”即高增长、低通胀。如新加坡1964—1992年,年均经济增长8.3%,通货膨胀3.6%。四是“低高型”,即低增长、高通胀。如墨西哥1981—1992年,年均经济增长1.8%,通货膨胀53.4%。
上述多种组合说明两点:第一,不能说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必然有正相关的关系;第二,在一定条件下,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又发生正相关的关系,即高增长必然带来高通胀。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同国家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类型和经济增长方式不同。
从经济类型看,一种是需求约束型国家。一方面,生产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生产的这种无限扩大的趋势又受到有支付能力需求不足的限制。在这种类型的国家中,一般地讲,资金、设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相对过剩,不存在短缺。其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需求,需求不足是它的主要矛盾。当需求增长时,扩大生产所需生产要素一般比较容易满足,从而有效供给相应增加,供求较容易达到新的平衡。在这个意义讲,经济增长本身并不引起通货膨胀。另一种是资源约束型国家。需求很旺,相对于过旺需求而言资源短缺是它的常态。它的经济增长主要受资源约束,只要经济快速增长超过一定区间,“瓶颈”产业的制约马上就会显形,短线产品更加紧缺,引起价格上升甚至暴涨,从而带动整个价格普遍上升。
从经济增长方式看,在集约型、内涵式经济增长方式条件下,经济增长主要是靠技术进步取得的,其结果是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高效益。因此,即使经济增长速度较高,一般不会引起通货膨胀。相反,在粗放型、外延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条件下,经济增长主要靠铺摊子而不是靠科技进步取得的,其结果是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投入产出比例失调,社会供给的增长赶不上社会总需求的增加,从而必然伴随着高通货膨胀。
我国目前仍属资源约束型经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九五”期间,资源约束的状况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总需求扩张的压力仍然很大,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还需要一个过程,速度效益型的增长方式仍起主要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增长速度超过一定区间,或早或迟,势必带动物价总水平的上升,这是我们在分析现阶段物价形势时必须注意的。
第三,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关系。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这一时期的物价现象,与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现象会有一些不同的特点。其中,重要的一条是,不能把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直接等同起来,认为物价上涨率就是通货膨胀率。实际上,这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严格地说,通货膨胀是“通货”的膨胀,即货币过多造成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必然引起物价普遍、持续的上升;但在转轨时期,物价总水平的上升不都是通货膨胀。对此,我曾在几篇文章中提出要区分两种物价上升和两种货币增发。
一种物价总水平的上升,是在经济市场化过程中,进行价格结构性调整,如改变基础产品价格过低或者为改变最终产品暗补过多而引起的物价总水平的上升。这种物价上升是于国于民有利的上升,是不可避免的上升,也是不可怕的。由于这些措施,使部分产品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货币来表现,也就是说,流通中对货币的实际需要量增加了。由此,增加的货币是经济发行,货币的增加量与流通中实际需求量是相适应的,是适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在这里,物价上升与货币发行的关系是:价格上涨在先,货币增发在后;价格上涨是因,货币增发是果。物价上升引起货币增加,这是货币的正常发行。
另一种物价总水平的上升,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膨胀、财政赤字过多等原因引起的,在倒逼机制的作用下不得不增加货币投放量,过多的货币追逐有限的商品,引起价格水平的上升。这种物价上升是于国于民不利的上升。在这里,物价上升和货币增发的关系是:货币增发在先,物价上涨在后;货币投放过多是因,物价普遍上涨是果。这属于超经济发行,是典型的通货膨胀。
在已经完全市场化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一般不存在类似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结构性物价调整引起的物价上涨,因此,其物价上涨率基本上可以反映社会供求总量的变化程度,即可视为通货膨胀率。但在市场化过程的国家里,在价格总水平上涨中,既有价格结构性上涨的因素,又有通货膨胀的因素。这已被改革以来的实践所证明。1994年物价涨幅是21.7%,其中结构性调整引起的物价上涨占8个百分点, 自发上涨占13.7个百分点。改革十几年来,结构性调价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大体占40%左右。在现阶段分析我国物价形势和测度我国通货膨胀率时,应把结构性调价引起的物价上涨和由于货币发行过多引起的物价上涨区别开来,防止简单地把结构性上涨和通货膨胀直接等同起来。如果把任何物价上涨都当做通货膨胀,不分青红皂白反对一切物价上升,势必作茧自缚,捆住价格结构性调整的手脚,使改革难以推进,同时也不利于对经济形势和经济运行正确判断;同样,也不能用结构性调价引起的物价上升掩盖通货膨胀的存在,为通货膨胀有益论开绿灯。
第四,物价的同比指数与环比指数的关系。测度物价总水平变动的指标是物价指数。从统计方法角度讲,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同比指数”即与上年同期比的指数,其含义是指从去年同月到本月为止的一年内价格的变动程度;一种是“环比指数”,即与上月比的指数,其含义是指本月对上月一个月内价格的变动程度。由于同比指数,不仅包括今年1月到今年当月(如今年7月)的价格变动情况,而且包含去年同期(去年7月)到去年年底这时间内的价格变动情况, 即包括了上年涨价延伸到今年的影响(所谓上年涨价的“翘尾”影响),可见,同比指数不能完全反映当期的价格变动情况(包括变动方向和变动幅度)。因此,通过价格指数分析物价形势,不能仅看同比指数,更重要的是要看环比指数,否则,就会对物价形势判断失误。比如,1988年我国曾出现严重通货膨胀,到1989年2月,同比物价涨幅当年2月仍高达27.9%,而环比涨幅只有0.4%;7、8、9月份同比涨幅分别为19.4%、15.3%、11.5%,而环比涨幅分别为0.5%、0.8%、和—0.8%。如果只看同比指数, 而不看环比指数,就会得出“通货膨胀仍然居高不下”的结论,从而导致继续加大紧缩力度的政策取向,结果势必会带来严重后果。当前,我们制定年度物价控制目标计划,仍是社会商品零售价格的同比指数,今后要逐步过渡到以月环比指数和以上年12月为基期的定基比指数(即当年累计月环比指数)为主,主要分析、监测和调控当期新涨价的程度。
二、今年上半年物价形势
认识今年上半年的物价形势,同样必须把它放在整个经济运行和较长的历史跨度中去把握。
我们自改革开放以来,物价涨幅两位数的通货膨胀发生过两次:一次是1988—1989年,全国零售物价涨幅分别为18.5%和17.8%;一次是近几年发生的这一次。1993—1995年,全国零售物价涨幅分别为13.3%、21.7%和14.8%。这一轮物价大幅上涨有个逐步趋升又逐步回落的过程,这一过程又是同整个经济的一度过热又逐步趋向“软着陆”相适应的。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2年的潜伏积聚阶段。1992年下半年我国经济生活显露过热苗头,当年GDP增长13.4%, 比上年高出5.2个百分点;M[,0]、M[,1]、M[,2]、分别增长36.5%、38.2%、31.3%, 比上年分别高出16.3、14.6、4.8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7%, 比上年高出10.6个百分点。当年的零售物价涨幅虽然仅为5.4%, 但由于经济升温、货币扩张,潜在的通货膨胀压力正在迅速积聚。第二阶段是1993和1994年的释放发展阶段。经过短短的几个月,从1993年3月份,物价涨幅即爬升到两位数(当月为10.3%)。以后一直在两位数上逐月攀升,1993年12月已高达17.6%,全年平均为13.2%。1993年物价涨幅逐月攀升,是上年通货膨胀压力逐步释放和经济扩张惯性作用的必然结果。尽管党中央、国务院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采取适度紧缩的政策,但其政策效应需要一个时滞过程才能见效,因此当年GDP、投资、 货币供应量仍是超常增长。1994年物价涨幅继续逐月攀升,并于当年2 月超过20%(当月为20.4%),10月涨幅达到这一时期的顶点(当月为25.2%),全年平均为21.7%。应当指出的是,由于自1993年下半年开始的加强宏观调控的措施逐步见效,经济形势逐步降温。反映在物价上,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先行回落,涨幅由上年上升33.7%,当年变为逐月回落,全年平均为3.8%,零售物价涨幅也从11月份开始回落。第三阶段是1995年至今(严格说是从1994年11 月至今)的逐步收缩阶段。从1994年11月开始,1995年价格涨幅逐月回落,到当年12月回落到8.3%, 比上年同期回落14.9个百分点,全年平均为14.8%,实现了预定的物价控制目标,这是整个宏观经济状况不断改善的反映。从较长的时间跨度看,今年仍处在这轮通货膨胀的收缩期。对收缩期的物价形势,可以从总体特征和结构特征去分析。
从总体特征上看,今年物价涨幅仍是回落态势。全国零售物价同比涨幅,1—7月分别为7.6%、7.7%、7.7%、7.4%、6.5%、5.9%、5.8%,平均为6.9%,比去年年底的预计要低一些。月环比涨幅也呈回落态势,其中1、2月份较高,分别为1.8%和2%,3、4月份基本平衡,分别为0.2%和0.5%,5、6、7月份连续三个月下降,分别为-0.7%,-1.7%和-1%,主要是鲜菜等商品季节性降价的影响。这样,从去年10月到今年7月,物价涨幅已连续9个月控制在一位数,连续三个月控制在6%左右。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 它标志着我国控制通货膨胀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不但对于安定人心、稳定大局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国民经济步入良性循环的道路有意义。正是连续几个月物价涨幅控制在一位数,所以中央才果断地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先是,果断地停办了保值储蓄,减轻了财政和银行的负担;接着果断地降低了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存款利率降低了0.98个百分点,贷款利率降低了0.75个百分点,缓解了企业的困难;同时,还适度加大了微调的力度,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多增加贷款1000多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有较大增加。没有物价涨幅的回落,这几条关键性的经济措施是出不了台的。这一连串的相关措施,对于减轻银行和财政的负担、缓解企业的困难、支持经济走上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品种结构特征看,不同类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同。一是农产品价格同比涨幅明显回落,环比涨幅有升有降,仍然是影响物价总水平升降的主要因素。我国目前还是低收入国家,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占整个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仍高达50%左右,再加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消费品,农产品价格升降对价格总指数的影响度要超过60%。因此,我国的物价指数,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食品指数”或“农业指数”。1993—1994年物价大幅上涨,食品价格上涨是“带头羊”,如在1994年总的涨幅21.7%中,食品价格上涨影响12.3个百分点,占总涨幅56.7%。1995—1996年物价同比涨幅回落,首先也是食品价格涨幅回落的结果。今年上半年物价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1.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回落23.4个百分点,影响总指数回落9个百分点, 占总的回落幅度的79%。在食品类中,粮食价格基本稳定,上半年比去年同期仅上涨6.3%,其中5、6月份价格比上月均略有下降。7月份各地调整了粮食销价,未引起市场大的波动,粮价总水平仅上涨5%。肉、禽、蛋、 菜价格波动较大。受季节性和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肉、 禽及其制品价格1月份比去年同月下降了1.3%,以后价格涨幅逐月攀升,6月份比去年同月下降了7.9%;鲜菜价格1月和2月淡季,分别上涨了12.1%和12.8 %;5、6、7月旺季,比上月分别下降了21.6%、34.1%、16.9%。 二是工业消费品价格继续保持平稳上涨的态势。相对农产品而言,工业消费品价格有升有降,总体上平稳上升,除书报、杂志因大幅度调整价格,上半年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了35.6%外,首饰、家用电器和机电产品价格稳中有降,机电产品比上年同期下降3.7%, 家用电器和首饰分别下降0.6%和0.8%;饮料、烟酒、服装等其它各类工业消费品价格波动不大,与去年12月相比,价格涨幅均在1—4%之间。三是服务价格刚性上涨。上半年,不少城市为减少价格补贴,缓解公用事业的价格矛盾,纷纷上调了房租、自来水、民用电、公交车票、学杂费等价格,全国居住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1.5%,服务项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5.7%。四是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稳中略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有所回落。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得到控制,资源生产稳定增长,工业生产资料市场供求平衡,总量上仍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相应地生产资料市场销售价格也稳中略降。据内贸部统计,1—6月平均,生产资料市场销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下降0.4%。其中钢材价格稳中略升(上升0.1%);铜、铝等有色金属价格继续下降(下降8.2%); 价格持续上升(上升18.9%);化工产品价格升少降多;水泥、木材、部分机电产品价格小幅回升。农业生产资料,由于供给增加,供求矛盾缓和,农民消费心理稳定,同比涨幅呈回落态势,上半年比去年同期上涨12.1%,涨幅回落18.3个百分点。
上半年,物价形势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在市场保持平稳、价格涨幅回落的同时,加大了价格结构性调整的力度,进一步推进了价格改革。到现在为止,今年结构性调整的主要措施,都已顺利出台。从中央看,提高了粮食定购价格,四种粮食平均定购价格由每斤 0.51元提高到0.72元,涨幅为41%,相应地从7月1日起, 陆续地提高了粮食销售价格,米和面平均价格由1元左右提高到1.32元左右,提价幅度为32%; 原油一、二档油综合平均价由每吨872元提高到935元,平均每吨提高63元,提价幅度7.2%;铁路基本运价,每吨公里提高了5厘,加上宝中线新路新价高出统一运价的部分实行全线平摊1 厘和改进铁路建设基金征收办法1厘,从全线来看提高7厘,提高13%;电力价格,从2月1日开始各省市陆续进行了调整,按照提价电网计算,每千瓦时提价2分2厘,平摊到全部电网,提价1分7厘多。以上四个主要提价项目提价总额为460 多亿元。从地方看,不少省、市陆续调整了公交票价、自来水价格、房租、医疗收费等价格。中央和地方这些措施,对于支持农业生产,加强基础产业,发展公用事业,缓解国民经济的瓶颈制约,对于当前的经济运行和长远的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今年下半年的物价走势和物价工作
由于上半年物价形势继续趋好,而且比预计的要好,为实现全年物价控制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下半年如不发生更大的自然灾害等异常情况,全年物价涨幅控制在10%以内的目标是有把握的,这已成为各方面的共识。但对今年下半年物价具体走势的判断仍存在不同看法,大体有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是“趋升”,认为下半年的物价涨幅将逐月回升(有的甚至认为会出现较大反弹),全年同比物价涨幅的运行轨迹是“V”字型,即先降后升,全年平均物价涨幅为8-9%左右; 第二种观点是“趋稳”,认为以6月份5.9%的涨幅为起点,下半年物价涨幅保持平衡运行,月同比涨幅在6-7%左右;第三种观点是“趋降”,认为下半年物价涨幅总体上将呈继续回落的态势,月同比涨幅将在5-6%左右的区间波动,全年物价涨幅平均为6%左右。
最近国家计委组织有关司对下半年和全年的物价走势在定性分析基础上,设计了多种可能性进行了定量测算,结果表明,上述第二、三种观点可能性较大。主要是下半年促进物价涨幅稳定或回落的有利因素大于拉动物价涨幅上升的不利因素。
下半年有利于促进价格总水平稳定和回落的因素,主要有:
一是宏观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继续为抑制通货膨胀创造了有利条件。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继续得到控制,同比增长1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左右;适度从紧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取得成效,货币供应量的增势继续减弱,月末M[,1]、M[,2]同比增幅都比去年底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比上年同期增长17.7%,支出增长15%,收支平衡状况好于往年;国家外汇储备以及粮、棉等重要物资储备继续增加,国家对国内市场供求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社会消费品市场货源充足,居民购买心理稳定。去年我国农业获得全面丰收,粮、油、肉等主要农产品产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农产品供求情况比较宽松,价格自去年下半年开始一直保持基本平稳。国家调整出口退税率和进口关税率后,出口增速减缓,也增加了国内市场的商品供给量。据内贸部门对613种商品预测, 上半年供过于求和供求基本平衡的有575种,占93.8%(比上年增加约4个百分点),供不应求的仅有38种,只占6.2%。预计下半年商品供求状况会有所变化, 但短期内很难出现新的消费热点,难以对市场价格产生冲击。国家取消保值储蓄和调低利率后,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未减,6 月未存款余额比去年同期增长38.65%,表明公众心理平衡。
三是去年涨价对今年的翘尾影响在下半年将逐渐消失。去年对今年全年的翘尾影响约为2个百分点左右。反映在上半年为3个百分点左右,下半年为1个百分点左右, 仅此一项使下半年比上半年的物价涨幅将会减少2个百分点左右。
不利于价格总水平回落的因素,主要有:
一是经济生活中引起价格上涨、诱发通货膨胀的因素并未完全消除。多年来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建规模仍然偏大,投资扩张的体制动因并未消除,对个人收入过快增长的有效约束机制尚未形成,社会货币供应量增幅仍然偏高,这些方面总需求扩张的压力还很大。特别是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亏损面和亏损额急剧上升,产成品资金占用增加,相互拖欠进一步加剧,这些都会促使企业从价格上寻求出路,同时,也使要求大规模放松银根的呼声越来越高,使银行对贷款规模控制的难度进一步增加,给抑制通货膨胀带来不利影响。
二是价格结构性调整对价格总水平的推动影响将逐步释放出来。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的提高粮食购销价格、电煤、电力、原油、铁路货运以及部分居住和服务类等调价项目,其影响有的已经显现出来,有的下半年才能逐步释放出来,从而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
三是地区之间价格上涨幅度回落趋势发展不平衡。从全国情况看,实现全年价格控制目标也比较有把握,但具体到各省是否都能实现全年价格控制目标还不能确定。有些省份价格上涨幅度并没有明显降低,仍在控制目标上下徘徊,有些省份面对上半年明显转好的价格形势,有松一口气的思想。如果放松管理,部分省市也存在完不成价格控制目标的可能。
四是下半年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粮食销售价格出台对市场价格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还要再过一段时间才能看出来;已经发生的洪涝自然灾害、今后的气候变化及其对农业的影响,特别是对大秋作物收成的影响还难以预计,而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四季度价格走势。
今年上半年物价形势较好,下半年有利于稳定物价的因素较多,但抑制通货膨胀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物价工作依然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放松。下半年的物价工作,从总体上讲,是要认真贯彻李岚清副总理5 月17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锦华同志5 月中旬在全国农村物价工作会议上对下半年物价工作的部署。我这里具体强调以下三方面工作,即:继续控制物价涨幅,个别疏导价格矛盾,着力整顿价格秩序,以既确保实现今年物价调控目标,继续保持市场稳定和人心安定,又缓解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并为明年的物价调控创造更好的条件。
第一,继续控制物价涨幅。从上半年物价走势和各地对下半年物价走势的分析来看,大多数地区实现中央下达给各地的今年物价控制目标是比较乐观的。但是,也不能过分乐观,盲目乐观,更不能因此放松对物价的调控和管理。如果麻痹大意,放松工作,处理不当,也会带来一些不良后果,甚至严重后果。在目前形势下,越是要注意全面地、辩证地看待物价形势,避免盲目性。首先,不但要看到物价形势的有利因素,而且要看到不利因素特别是上述那些不确定因素。既要看到物价涨幅回落的一面,也要看到我国产生通货膨胀的病根未除,存在着旧病复发的可能性。其次,不但要看零售物价指数,而且要看消费物价指数。目前,零售物价指数涨幅回落态势比较明显,而消费价格指数回落相对较慢,涨幅仍然较高,并且零售物价指数和消费物价指数的差距在扩大。35个大中城市消费物价指数上半年平均为10.3%, 其中6 月份仍高达9.8%,比5月份上升0.2个百分点,有17个城市在10%以上,高的达15%以上,且零售物价和消费物价的涨幅差扩大到四、五个百分点。部分地区、部分大中城市今年消费物价指数的控制目标能不能实现是一个问号。今年实行双重控制目标,一个是零售物价指数,一个是消费物价指数,要求消费物价与零售物价指数同幅度下降。零售物价指数是公开报道,全社会监督,消费物价指数是内部通报并进行监督。零售物价不包括服务类价格,因此,真正对居民实际影响大的是消费物价指数,更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今年以来,服务类价格上涨不少。再次,不但要看物价指数高低,而且要看群众实际感受。今年物价形势突出特点是:物价涨幅不高,群众对物价上涨的实际感受不低,甚至很强烈。这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从物价本身看,今年涨价面宽,力度较大。多数生活必需品和服务收费都涨了价,涨价项目涉及蔬菜、粮食、民用气、民用电、自来水、房租、公共交通、学杂费等,而且涨价幅度一般都在30-50%,有的甚至1倍以上。从居民收入来看,总的说是增长的, 但现在分配不公,有的奖金很多,有的连基本工资都发不了,所以实际收入下降面是在扩大,群众对涨价的反映,部分地区、部分居民还是比较强烈的。今年下半年,继续控制物价涨幅,防止出现通货膨胀反弹,最根本的是要继续促进和保持宏观总量的基本平衡,为此,要继续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把固定资产投资和个人收入增长保持在适度范围内,同时,千方百计增加有效供给,特别是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从物价工作本身看,工作重点一是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粮食调价的连锁反应;二是对秋淡可能出现的“菜篮子”价格暴涨要早作准备,千方百计稳定“菜篮子”价格。三是要防止开闸放水,大规模出台调价项目。
第二,个别疏导价格矛盾。今年下半年,在继续保持市场物价平稳的前提下,为了缓解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困难和地方财政困难,减轻明年调价的压力,适当疏导一些价格矛盾,是必要的,也是有条件的,但必须适度。原则是既要适当疏导,又要防止开闸放水,全面涨价,影响大局。调控力度如何把握,有三条原则:一要“明确一个思想”。即要充分认识企图通过多提价来把物价控制指标用足用够的思想,是不现实的,也是有害的。不能从要把今年的物价控制指标用足用够出发来安排今年下半年的调价项目。今年上半年全国零售物价涨幅为7.1%, 若要把物价控制指标用足用够,即全年平均达到10%左右,那么,下半年涨幅平均要达到12.9%左右,有些月份则要超过15%以上,这是不现实的。如果真出现这种局面,那就意味着我国重新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它不仅不利于当前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而且不利于明年物价的调控工作。因为这样对明年的翘尾影响将会达到7—8个百分点甚至更高,那么明年的价格调整就无法安排。二要“坚持两个前提”。一是要确保实现零售物价和消费物价两个控制目标,不能因为出台项目而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二是要充分考虑企业和居民两个承受能力。现在需要调价的项目多数都是地方管理的公共事业收费,不能单纯为甩财政包袱而不顾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不能因出台的调价项目过多、幅度过大而影响市场稳定和人心安定。三要“把握三个适度”。一是项目要适当。选择个别项目,项目不能多。二是涨幅要适度。解决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积累的价格矛盾不能企图在今年下半年一次到位,有的必须分步到位,涨幅不能太猛。三是出台要适时。调整的个别项目,一定要排开时间,错开出台,不要太集中,并且要尽可能减少市场波动。
第三,着力整顿价格秩序。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缓解微观运行中的困难。我们物价工作也必须急中央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物价部门能够做的工作很多。现在乱收费、乱加价已经成为影响物价上涨、加剧企业困难、加重群众负担的重要因素,成为一种公害。物价部门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围绕振兴国有企业开展工作。为此,加大治乱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加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应当是物价工作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的一个重要的切入口。下半年,物价系统要将这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国家计委已作了部署,下半年将对电力价格进行全国性的专项整治检查。为了缓解煤运提价对电力成本的影响和逐步解决电力还本付息问题,支持电力事业发展,缓解电力企业困难,为后五年的经济振兴打下基础,电价该调整要合理调整,“开正门”;但另一方面又要“堵后门”,整顿各种乱收费、乱加价。这样既可以缓解电力企业(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困难,又可以尽可能减弱电力调价对其他企业(相当一部分也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实际影响。下半年,结合清理预算外资金,还要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整顿,取消非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各地还可以选择当地群众、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行业的、专项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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