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至五四时期“美学”汉名的翻译_美学论文

晚清至五四时期“美学”汉语名称的译名流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晚清论文,译名论文,美学论文,名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09)05-0133-06

众所周知,现代学术意义上的中国“美学”学科,并不是在中国本土文化的氛围里自发产生并孕育成熟的,尽管我国古代不乏丰富的审美意识以及深邃的美学思想,但作为一门在现代学术体系中具备独立意义的学科,“美学”却是一个外来的产物。而美学独立地位的获得即使在西方也已是18世纪中叶的事情,所以这样一门晚近的学科在建立过程中必然要不断地自我完善,理论的不确定性与意义的衍生性同时存在,这自然会给西方美学理论的最初引进者造成种种障碍,当然也暗藏了更大的意义阐发的空间。晚清至五四是中国学界引进西方美学的最初阶段,“美学”相关概念的翻译名称还极不稳定,一物多名、一名多指的现象较为普遍。下面我们就详细考察一下近代中国“美学”汉语名称及其相关概念的生成流变过程。

一、“艳丽之学”——中国学者对美学译名的首创

中国早期学界对西方美学学科的引进和接受是经由日本这个文化中转站而传播的,而“美学”一词首先就是在对日本教育模式的复制、移植中作为一门教育学科目被引进国门的。但有资料显示,在日译“美学”汉语名称传入中国之前,中国学者已经开始了独立翻译西方美学的尝试。

最早介绍西方美学思想的中国学者是颜永京①,他于1889年翻译出版了美国心理学家海文所著的《心灵学》(Mental Philosophy)一书,“心灵学”即“心理学”的中国早期译法,日译为“心理学”。西方心理学大多以知(识)、情(感)、意(志)三分,而颜永京对《心灵学》只译出了“论智”一部分,在第四题“理才”(论直觉能力)中专设一章“论艳丽之意绪及识知物之艳丽”,介绍了美学相关内容。由于此时日本学界翻译西书时所创造的“美学”相关词汇还没有传入中国②,正如译者在此书《序》中写道:“许多心思,中国从未论及,亦无名项名目,故无称谓以述之,予姑将无可称谓之字,免为联结,以新创称谓。”[1]序所以颜永京在翻译《心灵学》中有关西方美学知识时使用的是自创的以“艳丽”为核心的系列术语,美学学科名称在此处也被翻译成“艳丽之学”。“讲求艳丽者,是艳丽之学。较他格致学,尚为新出,而讲求者尚希。”[1]13

“艳丽之学”这个术语对于我们今天的读者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词汇,此用语能否等同于现代学科意义上的“美学”概念?首要的问题是需要了解“艳丽”一词所指为何。

艳丽之为何,一言难罄。若取诸物而谓是艳丽则不难,惟阐其艳丽之为何,难矣。艳丽之物愈多而各异,则愈难阐明。 因物多且异,而皆称艳丽者,则必皆有一公同佳处,而欲指明一公同佳处为何,岂非难哉?假如一走兽、一石偶、一星,皆称艳丽,而我见之闻之即动情。兹试问各有公同者究竟是何?至一石偶、或一星,则容易指艳丽之在某佳处,但此佳处未必走兽亦有。据理而论,彼三物称艳丽者,其中必有公同佳处在。穷理学士,曾用心于此,各有所见。[1]20

上述引文会让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柏拉图的《大希庇阿斯篇》,这是西方美学史上最早讨论美的专著,柏拉图对美和美的东西加以区分试图得出美的定义。美与美的东西不同,美是从各种各样的美的东西中总结出来的美的规律,美的东西是具体的、易变的,而美则是具有绝对的普遍性和抽象意味的哲学概念,是使所有具体的美的东西成为美的共同原因,即柏拉图所说的“美本身”,“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2]这实际上是把日常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和西方美学理论所研究的核心命题“美”加以区别的最明确的表述,明确了这一点将有助于初涉美学领域的近代学者更好地理解美的本质,以便更深入地把握这门新兴的理论学科。正如上述引文所讲,一走兽、一石偶、一星,三者皆是艳丽之物,但它们都各美其美,而美学家所要寻找的却是三物的“公同佳处”,这个共同的规律才是“艳丽”,可见“艳丽”概念的语义所指正是这个“美本身”,那“讲求艳丽者,是艳丽之学”,这里的“艳丽之学”也正是“美学”的另一个汉语名称。

在19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近代学者对美本质能做出如此深刻的介绍,实属不易,这一点在王国维、蔡元培早期美学论述中都没有形成自觉的认识,以致出现对“美学”定义的简单化倾向,认为美学就是研究“美”的学问,而“美”究竟所指为何却没有进一步阐述,似乎给人以不言自明之感,这对于刚刚接触美学的国人来说是很容易造成误解的,或者把美学所研究的“美”等同于常识性的好看、漂亮之类的形容词或是将“美”等同于生活中多样、具体的美的事物,即混淆了柏拉图所再三强调的美与美的东西。

在明确了此学科的核心概念“艳丽”所具有的本体意义之后,此书继续展开对艳丽之学的介绍,作者采用对历史上流行的美学观点进行批判性介绍的方法探寻艳丽(即美)的本质究竟为何。在对艳丽在“物之新奇”、在“物之有用”、在“多样性状合为一”、在“齐整均匀”的观点进行了批驳之后,最后以德国哲学家歙灵(现通译为谢林)的观点作为自己的结论,认为“有形有体之质,表出无形不可见之灵”即“所蕴之深意”才是“艳丽”[1]21。这颇类似于柏拉图所说的“理念”或是老子所谓的“道”。接下来此书又介绍了“识知艳丽才”,即审美能力的问题,限于篇幅此处暂略。

《心灵学》一书虽没有介绍“美学”概念的语义来源、没有梳理美学学科的历史演进,但却用逻辑推导、理论阐述并辅以例证支持的方式对美的本质、审美过程、审美能力等西方美学的基本知识进行了系统介绍。此时的中国学界还没有出现“美学”这一名词,绝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还不知美学为何物。

其实在颜氏译文中出现过“美”的概念,而且与美学学科中所使用的“美”字意义相当,例如:“我心灵识知目前之画是艳丽,辨别其妙处,而称之为美。我心灵如此作为,是思索之别用。我识知画之艳丽而称赞之,固后于发喜,我先觉喜,故称其画为美。”。[1]25那么,颜永京为何不用“美”这一概念,而采用“艳丽”一词,并进而将西方“美学”翻译成“艳丽之学”呢?这里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下“艳丽”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体系中的内涵以及中西方语境中“美”的词源学含义。

在基本以单字为独立词汇的中国古代汉语体系中,古代基本美学范畴也常常是以单字出现,有时单字与单字组合成复合词,由此派生出分类更为细致的子范畴,但这个复合词又是可以自由拆分的。“丽,指文学艺术形式的华美,主要指文学作品的词采美……‘丽’这一美学范畴的形成,实标志着文学的形式美日益受到重视。”[3]188可见,“丽”即“美”的意思,只不过侧重于形式方面。“艳”,从色字部,本义侧重色彩上的鲜丽,当艳与丽组合成一个词时,就更加强化了视觉感知方面鲜明的色彩与美好的形式外观,表达的是一种重视感性直观的美感心态。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美”这个概念却蕴含着诸多意义,简要概括有以下几种词义,一曰美食、美味;二曰美事、美物;三曰美质、美德;四曰美观、美丽,即事物外在形式的美;五曰赞美、美刺,指对事物的审美评价;六曰饰美、美化;[3]182由于“美”的概念内涵的不确定性,在许多场合“美”字还常常与“善”、“好”等词汇通用。

也许由于“美”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体系中并不像西方美学那样处于中心范畴的地位,再加之中国古代语言中“美”字内涵的丰富性、多义性,导致颜永京在翻译西方美学时难以明确定位“美”字的含义取舍,所以索性使用了“艳丽”这一相对来说含义单纯、侧重对象形式外观的词汇,这也正好与西方历史上“美”字的词源学本义较为接近,西方各种语言中“美”字大多侧重于表现事物本身的物质属性及感性形象[4]。而西方古典美学的研究取向也大多局限于对事物客观性质以及美的客观标准的考察。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艳丽之学”这个译名似乎存在着某种合理性价值。但从总体着眼,将“艳丽之学”对应于西文“Aesthetics”,还是削弱了美学核心概念“美”所具有的抽象、本体的哲学意味,有将美学狭隘化理解之嫌。当然历史无法精确地还原,以上也只是笔者一种无法证实的猜想而已。也许译者当时并没有过多的思考与顾虑,只是个人的单纯喜好选择了“艳丽”与“艳丽之学”这一具有文言话语方式的译名,也成就了中国学者对美学汉语译名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艳丽之学”这一译名随着《心灵学》这本心理学著作的流行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甚至在日译“美学”名称传入中国并逐渐取得了合法地位后,“艳丽之学”也时常出现并与“美学”一同并列为Aesthetics的中文译名。据黄兴涛先生考证,在早期来华传教士所编订的中英文词典中就保留了这一译法,如美国传教士狄考文在1902年编就的《中英对照术语词典》(technical terms,1904年正式出版)中即采用了“艳丽之学”这一中文译名来对译西文“Aesthetics”一词[5]。另外,王国维于1902年翻译出版的《心理学》一书,也没有使用“美学”这一现代译名,而是使用了古汉语构词方式的“美丽之学理”的译法,在书末所附的心理学学语中西对照表中我们看到“美丽之学理”对应于英文“Aes-thetic Theory”,以“美丽”对译英文“Aesthetic”,这个译法与颜水京“艳丽之学”的译名方式相似,或许就是受到了颜氏的影响。

那么,采用这种文言构词方式来翻译西文“Aesthetics”一词,撇开对美学内涵理解的准确与否不谈,单从译名方式上看,这些采用古汉语构词方式的译名比起“美学”一词来说结构要繁琐一些,也不符合现代汉语语言习惯,所以在后来“美学”名称流行之后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也是可以理解的。

二、其他译名的同时并存与混同使用

语言的变化,总是与人的观念形态、思维习惯、文化环境密不可分。1900年以后,从日本转口输入中国的西学数量急剧增长,日译西文书籍成为近代中国人向现代化迈进中最主要的知识来源,所以在“美学”这一汉译学科名称正式固定下来之前,与“美学”并用的其他较为流行的译名如“审美学”、“美术”都是从日本引入中国的。

在日本学界翻译与引进西方美学之初,“美学”与“审美学”曾同时被应用于日本知识分子的著作中。中国受日本影响也是同样的情形,两词几乎同时出现于中国学界的视野,而学界对二者的使用也是不做区别等同视之。如早期作为课程名称出现时,尤其是在对日本各类学校的介绍中,“美学”与“审美学”两词都是被频繁使用的。1902年王国维所编的《哲学小辞典》首次对“美学”概念加以定义式的说明中,将英文“Aesthetics”同时对应于“美学”与“审美学”两个汉语名称,“美学、审美学:Aesthetics。美学者,论事物之美之原理也。”[6]1903年汪荣宝、叶澜所编的《新尔雅》中没有出现“美学”的译名,而是采用了“审美学”的早期译法,“究研美之性质、及美之要素,不拘在主观客观,引起其感觉者,名曰审美学。”[7]在1915年出版的《辞源》中,对“美学”词条加以解释时,同样提到了此学科“亦称审美学”。即使在当今美学界,由于“审美”一词仍被广泛应用于通行的美学原理体系中,所以对“审美学”这种译法大家也并不感到陌生,甚至在个别对“美学”这一汉译名称发出质疑之声的学者眼中,“审美学”较之“美学”还是一个更富有生命力的译法。如李泽厚先生曾说:“如用更准确的中文翻译,‘美学’一词应该是‘审美学’,指研究人们认识美、感知美的学科。”[8]

上文提到的王国维所译《心理学》一书的书末列有一个心理学学语中西对照表,在把“美丽之学理”对译为英文“Aesthetic Theory”的同时,另一个英文词汇“Aesthetic Sense”则被翻译成“美术的感觉”,同一个词“Aesthetic”在同一篇文章中竟被译成“美丽的”与“美术的”两个不同的汉字词汇,而在同年出版的同是王国维所译的《伦理学》一书中,我们看到书后的中西对照表中将“美术”对应于英文的“Fine Arts”(这与我们现在的译法相同),可见在当时中国哲学界、美学界中的汉语译名还处于初期极不稳定的混用状态。

将“Aesthetic”对译为“美术的”,实际上也就是把西方美学的学科名称翻译为汉字“美术”一词,这并不是某一个学者的一次偶尔使用或无意误用,审视当时中国学界的大多数哲学、美学著作时我们会发现,在为时不短的历史时期内学界从整体趋势上看并没有辨明美学与美术这两个概念内涵的不同,以致将二者混同使用。

中国近代学界对美学与美术两术语的混用,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历史原因。在西方美学史上始终贯穿着一条研究主线,即认为审美的主要对象应为艺术。在鲍姆加通对“美学”的定义中就包含了对“自由艺术”及“美的思维的艺术”的研究。直至黑格尔也就顺理成章地将“美学”正名为“艺术哲学”,或更确切地说,是“美的艺术的哲学”[9]4,认为美学的研究对象是艺术或美的艺术,而“美的艺术”则旧译为“美术”[9]3。西方美学史上的这一研究主潮或者说研究上的偏颇,自然会影响到日本及中国学界早期对美学与美术(今译艺术)含义理解上的错位。

“美学”一词首先是在对日本教育模式的复制、移植中作为一门教育学科目被引进国门的,这是中国学界与西方美学的最早接触。在对日本学校课程的介绍中除了列出“美学”、“审美学”外,还经常出现“美学及美术史”课。以1901年京师大学堂编辑的《日本东京大学规制考略》为例,我们看到在文科大学的几乎所有学科包括哲学科、国文学科、汉学科、国史科、史学科、英文学科、德文学科、法文学科等第三学年的课程中都赫然列有“美学及美术史”课[10]。

按照我们今天的学科设置,“美学及美术史”课程尤其是美术史学之类应该属于美术院校所修科目,不应成为几乎所有文科科目中的必修课,而我们在中国清末民初的课程设置中却能频繁地看到这样的课程设计,毫无疑问,这当然来源于近代中国对日本学制的拷贝。美学及相关课程正式进入中国文科大学的授课实践中应该是在民国之后,在1916年9月至1917年7月制定的《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本学年教授程序报告》中介绍了英语部三年级教授程序:甲、英语;乙、拉丁;丙、哲学;丁、美学,其中对“美学”课的具体说明是,“美学:授《欧洲美术史》(History of European Arts),每周授课二小时,用英文教授,第二学期终即可授毕。”[11]同样在1917年《北京大学文、理、法科本、预科改定课程一览》中介绍的大学文科哲学门专科设有美学课,而美学课具体教授美术史、考古学和文学史三门。由此可见,美学课的名目下教授的实际是美术史的内容,这样的课程设计思路体现出了民国初年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美学与美术二者的内涵还不甚了解以致造成混用、误用,而这种教育行政机关公布的课程标准中对科目术语的混淆使用所造成的影响,相比于个人性的使用,无疑具有更大的传播广度与影响力度。

以上所述几乎可以代表学界的总体趋势,但与此同时也不乏个别学者很早就对两词的内涵及使用语境有了清晰的理解,并作出了理论上的合理化阐述。蔡元培先生于1903年所译《哲学要领》一文对美学、美术(义同艺术)的语义内涵及二者的区别有了清楚的认识[12]。

1903年留学于日本的浙江籍学生创办了《浙江潮》杂志,在《日本第五回内国劝业博览会观览记》中“美术”所指已十分明确,作者在参观“美术馆”时,看到内设“陈列品有四:绘画、塑像、美术工艺、美术建筑之图案及模型,此出品大半为东京美术学校生徒所制作。”[13]文中没有对“美术”一词作过多的解释,但我们从“美术馆”、“美术学校”这种现代性的称谓,以及这四种陈列品的种类,就可以清晰地看出这正是“美术”的今义。此杂志中提到“美学”的地方并不多,但对“美学”一词的理解也是十分到位的,比如《中国音乐改良说》这篇文章,它被列入杂志的“文学”栏目下,但在文章标题下有一小段说明文字:“此篇例入美学,以本志无此专目,故栏入于此,体例外谬,阅者谅之。”[14]从以上所引文章片段中可以看出《浙江潮》杂志的作者即留日学生对“美术”、“美学”两词的使用已得心应手,似乎这已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概念而无需做过多介绍。而反观此时中国国内学者能清晰地辨明两词含义的还不多,以上情形的出现也许是因为这些学生身在日本直接受其学术影响的缘故,当然我们由此也可以了解到此时日本学界对美学、美术概念接受的总体趋势。

历史的发展本身就是曲折与反复的,命名中术语的筛选与淘汰过程更是难于整齐划一,那么我们暂且抛去历史重复的细节与枝叶,直接过渡到“美术”一词的基本确定时段。

吕澂的《美术革命》刊登在1919年新青年第六卷第一号,已将美术定位于“视觉艺术”。同年刊载于《东方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什么叫美术》则更为精确地定位了美术的基本范围:

“美术,在英文为Fine Art,与寻常艺术Art不同,他本有一定的范围,就是图画、雕塑、建筑三种,才能称美术。……为什么图画雕塑建筑三种,才够得上称美术呢?因为这三种东西,是独立的,不是附属的,立在空间,各有一定的形体,那形体又非常美妙,使人接触了,立时就生洪大绵密的美感。”[15]

只有“美术”的含义固定了,它与“美学”用法及理解上的混淆与纠葛在理论上才算告一段落。但毫无疑问,即使在此时,理论界还是会有相当一部分的人仍然“执着于”对“美术”含义的宽泛理解,这是任何一个新术语的生成固定都不可避免的混乱前奏。

三、“美学”名称的最终确立

1908年颜永京之子颜惠庆所编的《英华大辞典》列出的美学译名可以作为上文的一个简单注脚:“Aesthetics:philosophy of taste,美学、美术、艳丽学。”将“Aesthetics”的多个并列译名——美学、美术、艳丽学——同时列出,也许为了更全面地揭示“美学”的含义,却也从另一个侧面透露出对美学概念理解上的模糊,也自然会给同时代的读者造成理解上更大的混乱。这三个译名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筛选与淘汰程序,在使用过程中或强化或转换或削弱了各自的理论内涵及语义功能,终于在20世纪20年代左右确定了“美学”一词在众多备选义项中的最终胜出,汉译“美学”名称最终确立。

当然所谓的“确立”也是相对而言的,历史芜杂的原生态无法呈现出整齐划一的清晰画面,如果我们真正去定位究竟哪一年、哪一个人、哪一本书使得“美学”译名在多年的辗转中确定了下来,无异于作茧自缚,因为与此同时你会举出同样确凿的反例。所以我们只能保守地划定出一个大致的范围,探寻出此译名辗转流变的轨迹与脉络,力图避免或者说减少因为个人对历史的主观剪辑所造成的削足适履。

美学名称的最终固定化要得益于一系列具有标志性的美学事件的展开。当“五四”运动强烈地震撼了国人的头脑之时,一场深刻、深入的思想界革命拉开了帷幕,美学逐渐成为“显学”,几乎当时所有的文科刊物都发表过美学方面的文章,同时美学科目也成为了大多数高等学校的重要课程,加之刘仁航1920年出版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本系统性的美学译著《近世美学》,以及吕澂、陈望道、范寿康等人分别推出的《美学概论》等书,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足以支撑起美学学科在中国的稳固地位,而这些著作中对“美学”一词的选择、应用、阐释,势必对“美学”这一学科名称起到强化、固定的作用。

“美学”这一日译术语最终取代中国学者创译的“艳丽之学”,固然因为这个名称本身并不恰当,无论从构词方式还是译名的准确性上都有不足之处,但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日译名词对近代中国强大的覆盖面与影响力。正如王国维所说“日人之定名,亦非苟焉而已,经专门数十家之考究,数十年之改正,以有今日者也。……余虽不敢谓用日本已定之语,必贤于创造,然其精密,则固创造者之所不能逮”[16]。晚清社会面对铺天盖地的新名词的大批涌现,往往应接不暇,为了便于理解与接受,选取的译名大多简洁明了,对于已经习惯的用法尽管有时存有疑义但还是以因袭为主,以免造成更大的混乱。正如被誉为一代译才的严复绞尽脑汁创译的许多具有浓厚古文色彩的新名词最终都没有竞争过从日本转译的新名词一样,“艳丽之学”的命运也大体如此。

四、对“美学”译名的反思

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了解到西方美学初入中国学界时,汉译“美学”名称命名中的曲折错位以及使用中由混乱到逐步清晰的历史过程。如今“美学”二字作为学科名称使用已有一个多世纪了,但学者对这一译名的不满与反思却从未停止过,甚至有不少学者对现今国内流行的整个美学原理体系产生质疑并力图颠覆重构。

为了更准确地了解“美学”的内涵,我们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西方美学学科创建的历史。18世纪西方哲学步入到理性主义阶段,唯理主义者认为人的认识能力分为高级的理性认识和低级的感性认识两部分,而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却只研究理性认识,把感性认识排斥在哲学研究范围之外。作为唯理主义学派代表人物之一,鲍姆嘉通认为这已造成知识体系的一个重大缺陷与漏洞,所以他认为有必要创立一门研究感性认识的科学来弥补这一知识体系的空白,并在其1735年出版的博士论文《关于诗的哲学默想录》中第一次命名这门学科为“Aesthetics”,“Aesthetics”源自希腊文,意指感觉之义,但此书并没有对这一学科进行深入的阐述与发挥。

随后在1750年鲍姆嘉通出版了《美学》一书,系统地论证了“感性学”的理论构想:“美学作为自由艺术的理论、低级认识论、美的思维的艺术和与理性类似的思维的艺术是感性认识的科学。”“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完善感性认识)。而这完善也就是美。”[17]我们看到在鲍氏建立的这门新兴学科系统中审美与艺术确实占有一席之地,而鲍氏也的确是围绕着“美”来谈论感性认识的,但这里的“美”不是指称客观对象的性质,而是指“感性认识的完善”,研究的落脚点还是归于人的主观感性。也就是说“感性学研究的不只是美的对象,而是人的一切感性活动,尤其是能使人的心灵丰富和充盈起来的感性活动;感性学不是关于美的学问,而是关于人的感性完善的学问。这才是鲍姆加敦的美学定义所包含的真理。”[18]

而当我们回过头来审视西方美学走过的历程时会发现,19世纪末以前的美学研究实际上把对感受的研究变成了对事物客观性质的研究。黑格尔甚至认为鲍姆嘉通的命名“伊斯特惕克”(sthetik)并不精确,因为这个词义是指感觉和情感之意,他认为本学科的正确命名应该体现出对“艺术的美”的侧重。“美学意义上的‘sthetik’(aesthetics)从19世纪中叶后的黑格尔学派起开始流通,继之而来的是19世纪末叶到20世纪前叶的‘心理学美学’。‘黑格尔学派’有很多题名为‘sthetik’的著述,他们论述的是何谓美、美的范畴和艺术概念等,此后的‘心理学美学’的论题也大抵如此。可以说,此时是‘美的范畴’论的昌盛期。所以这一时期的‘sthetik’,不是‘感性论’,而是字面意义上的‘美学’。”[19]

那么,当近代中国包括日本从西方引进美学学科时,当时学者们主要是从上文提到的西方古典美学的研究立场汲取理论知识以构建自己的美学体系,所以从特定的历史背景上看,近代日本学界将学科名称“Aesthetics”译成“美学”,这个名称的选择是情有可原的,但却难以弥补这个带有历史痕迹的错误给当下美学界造成的混乱与误导。

在美学引进中国初期,许多学者在对“美学”概念逐步深入的理解中已经意识到汉译“美学”名称所对应的英文“Aesthetics”的原意为感性学,很明显,“美”与“感性”、“感觉”在语义上是不能对等替换的。但由于当时学者引入这门学科时的匆忙心态所致,并没有继续思考这个学科名称在中英文翻译转化中何以会产生这种语义上的差异,以致一直沿用这个名称,当然这是历史局限性所造成的我们无法苛求的缺憾。

朱光潜先生在完成于1931年的《文艺心理学》一书中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意识到汉译“美学”一词可能会对正确理解美学的内涵造成一定的误解,认为将aesthetics这个名词译为“美学”还不如译为“直觉学”,这既顾及了aesthetic的本义,又与他所倾心的克罗齐美学的直觉论相一致[20]。蔡仪先生在其出版于1947年的《新美学》中也写道:“Aesthetics今人有译之为美学者,而其实源出于希腊文Aisthetikos,意为‘感性学’或‘感性之学’,意译为审美学尚说得过去,若译为美学则失其原义了。”[21]

而在当代美学界,对“美学”这种译名方式提出质疑的国内学者大有人在,如查新华认为“我们把学科名称(Aesthetics)翻译成‘美学’,实际上就是取消了Aesthetics这个包容赅博的概念而代之以Beautiology了,然而,西语中是没有Beautiology这个字的。”所以“美学”的名称并不妥当,它的正确译法应为“意象学”[22]。

曹俊峰先生在《元美学导论》中同样提到了汉译“美学”的译名方式,认为“美学”二字已经造成了相当普遍的误解和混乱,这已不仅仅是一个翻译词语的选择问题,它关涉到对这门学科的正确理解。因为“美学”的名称会让我们望文生义,想当然地以为美学就是美之学,而单纯的“美”字是无法包容多样的鉴赏格的,所以把“美学”改成“鉴赏学”就能确切地概括这门学科的内容和性质,把我们从“美学”和“审美”的误导下解放出来[23]。

可见,“美学”学科从引入到现在一直伴随着对这个学科汉语译名的摸索与反思,距上文学者提出新的译法如“鉴赏学”或把美学元范畴理解为“意象”也已有多年,也许对理论界某种理解的偏差或多或少给予了一定的修正或者思考方式上的启发,可“美学”名称依然如故,以上学者在意识到这个译名翻译问题给美学学科造成理解上的误读与错位之后,但都碍于术语的约定俗成以及为了叙述上的便利起见还一直沿用这一根深蒂固的名称。可见学术惯性与约定俗成确难撼动[24]。笔者学识浅薄,无力提出更好的理论思路与解决办法,只能借助此论题简单梳理一下汉译“美学”名称的源流变迁,以期能使读者对这一学科“译名”的历史痕迹以及早期美学学界状态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

[收稿日期]2009-06-28

注释:

①颜永京(1838-1898),祖籍山东,生于上海,1848年受洗入基督教,1854年留学美国,回国后作为牧师进行传教活动。1878年任教于上海圣约翰书院。

②日译“美学”名称最早进入中国是在1897年康有为编辑出版的《日本书目志》一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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