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制——市场的必然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代理制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代理制才刚刚启动就似乎“难于上青天”了。
难,难在哪里?家家户户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流通企业认为,几十年来,国家就没有对流通企业投过多少资,代理制要大量的资金启动,而国家的贷款支持、技改支持等倾斜政策尚未具体落实;生产企业给流通企业代理的产品“长短搭配”严重;生产企业自销队伍日渐扩大,与流通企业代理机构在同一地区互相“残杀”。生产企业认为,流通企业来分割自己的一部分利润,是不是又要回到“统”的老路上去?如果把自己已有的销售渠道和市场让出来,完全交给代理商,当地的流通企业是否代理得了?市场会不会丢?立法部门则表示,要我们立个法规约束双方的行为,这当然必要,但代理制才刚刚启动,怎么立法?
众说纷纭的背后,许多企业在问:代理制还有必要搞下去吗?
看来,我们有必要理一理思路了。
实行代理制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形势所逼。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我们解决了生产企业更多地面向市场、物资企业摆脱计划分配的依赖性这一旧的工商矛盾后,谁料想,又陷入了新的工商矛盾之中。这种工商矛盾使产销双方备尝苦果:
市场秩序混乱,主渠道发挥不畅。在流通利益的驱使下,出现了“全民经商”的混乱局面,主渠道作用被大大削弱。1994年,物资流通企业第一次出现全行业亏损,国营物资企业的销售额占社会总销售额的比重由1993年的32%,猛降到1994年和1995年的15%左右。与此同时,生产企业也面临库存增加、销售不畅、市场风险加大等问题。
企业间“三角债”日益严重,宏观经济运行困难。生产企业扩大自销后,直接面对千千万万家资金实力较弱、信誉较低的用户,以致于生产企业资金不能及时收回, 相互拖欠急剧膨胀, 1995 年已远远超过8000亿元,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也影响了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
市场价格起伏不定,生产和流通企业巨额亏损。由于生产与流通企业之间存在着不稳定的工商关系,所以物资紧俏时抢购,过剩时无人问津。价格变化不定,市场忽冷忽热,产销双方难于预测市场。
传统的产销体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寻找一条既可摆脱困境,又可通向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的新的流通方式势在必行。
19世纪初,代理制就在美国大规模棉花贸易中产生了,迄今已成为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营销方式。在日本,有90%的商品由九大商社把持,美国、韩国等国家的钢材销售,除了对国内的汽车、造船厂等大批量客户进行直销外,均由大型流通企业代理销售,仅美国通用公司就拥有代理商1.8万多个。代理制在国外上百年的磨合中, 优势已显露无遗,并坚持和体现了三个原则:生产与流通企业的长期稳定合作;划分社会分工;取得平均利润,最大限度地照顾生产和流通企业以及用户各方面的利益,形成一个共存共荣的利益共同体。
市场经济的规律是一致的,我们完全有理由享受这一人类文明成果,代理制已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它果真遍布神州大地的话,那么我们将会看到这样一幅图景:市场秩序稳定,物价波动小,“三角债”得到有力缓解,宏观经济环境良好;
生产企业利用流通企业现有的销售渠道,节省产品销售费用,降低产品成本,可以根据大型流通企业提供的大宗订单,有计划地安排生产,均衡供货,同时通过代理商联系用户,及时收回资金;
流通企业资源供应稳定,市场占有率提高,资金得到缓解,风险减少;
生产企业确定产品定价,中小用户也可享受代理商集中订货的价格优惠。
严峻的现实更应该让我们清醒地看到,实行代理制已刻不容缓。“流通企业占有的市场,实质上是生产企业的市场。如果我们的生产企业不尽快更新观念,积极参加到这种现代化的营销方式中来,如果某一天流通企业按照世界贸易准则向市场开放,代理渠道被境外厂商、产品所占领,那么我们的民族工业将出现更加严重的危机。”内贸部的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这不是危言耸听。看看我们的计算机市场,是不是随处都摆满了国外产品?看看我们的家电市场,是不是已面临与索尼、日立、松下等产品大决战的时候了?继美国长彼勒公司、日本日立公司之后,前不久,韩国大宇公司又来到新疆建设兵团物产集团,请他们做大宇的总代理。国外兵团已兵临城下,是否能给我们提个醒?
勿庸讳言,推行代理制的确还有许多困难。但困难是暂时的,国外的代理制不也磨合了100多年吗?若我们望而却步, 代理制就必将重蹈外贸代理制的覆辙,走向流产。
江苏、浙江、湖北等地的一些试点企业知难而上,在代理制中走出了可喜之路;一些非试点企业也把代理制搞得有声有色。“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但愿这星星之火,终会形成燎原之势,使我们的民族工业精神抖擞地去迎接新世纪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