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关于党建的十大亮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十大论文,党建论文,亮点论文,十六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六大总结经验,规划未来,对如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作出了战略性的部署。作为开创新局面的关键,大会在党的建设方面,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决策,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论断,部署了一系列重要的工作。其中,包含着很多新的亮点。这些亮点,有的是对原有思想的坚持和提炼,也有的是不同程度的推进和创新。概而言之,这些新亮点主要有十个方面。
一、把“三个代表”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四个“必须”的要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十六大的灵魂。十六大报告指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的主题贯穿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十六大的过程贯穿了这样的指导思想。相应地,原来通称“三个代表”要求,这次大会上全部改称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十六大作出历史性决策,把“三个代表”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修改后的党章指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确立“三个代表”指导思想的地位并且写入党章,这是十六大做出的一个历史性贡献。
如何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5·31”讲话提出了“关键”、“核心”、“本质”三句话和四个“必须”。十六大报告再次给予了强调,指出“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里,将原先“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中的“保持”改成了“坚持”,便于统称为三个“坚持”。四个“必须”则是:“必须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活力”。
党的指导思想要与时俱进,“三个代表”也要与时俱进。报告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发展的、前进的。全党必须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使我们党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人民群众共命运。”这一表述体现了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
二、进一步总结党建历史经验,明确了党的建设的指导原则
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详尽地分析了党的建设与党的政治路线,与中国革命中统一战线、武装斗争两大问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总结和发展党的建设的这条重要经验,党的十四大修改后的党章明确规定:“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近年来,江泽民同志在有关场合提出了党的建设的指导原则,即: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来进行,必须联系党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必须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十六大报告与历史经验联系起来,正式表述了这一原则:“总结党八十多年来的历史经验,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党的建设必须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段话与以往的表述,在文字上略有变动,但基本精神一致。它科学地阐明了党的建设与党的路线和各项工作的关系,规定了党的建设的正确方向。
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说明了党的建设与党的政治路线的关系。新时期党的政治路线即基本路线,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关系全局、指导全局、决定全局,也关系着党的建设的方向和前途。因此,党的建设必须坚决按照党的基本路线来进行,不能离开,更不能违背。
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就是要牢固地确立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党的各方面建设也都要围绕和促进这个中心任务的完成。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这个中心地位。
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就要按照总目标的要求,认真解决好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课题,从思想、组织、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将改革的精神贯穿于党的建设的整个部署和要求
十四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中规定:“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这时主要指的是基层党组织建设。1997年的十五大扩而大之,提出“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和活动方式”。1998年12月,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提出:“用改革的精神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2001年7月1日,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从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角度,提出:“全党同志要坚持从新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2002年的“5·31”讲话中,江泽民同志更加明确地强调,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的活力。
基于这些逐步形成的思想,十六大报告将“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为13年基本经验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指出:“坚持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这是我们党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永不脱离群众和具有蓬勃活力的根本保证。”大会在党的建设方面提出的各种要求和举措,都充分体现了改革的精神。报告要求:“必须既善于总结成功的经验,又善于记取失误的教训;既善于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路线带领群众前进,又善于从群众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既善于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又善于组织引导干部和党员在实践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要按照这样的要求,实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相统一。”
四、从执政的高度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过去我们一般都是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几个方面来展开考虑和部署的。但近年来,江泽民同志越来越把思考的焦点集中到党的执政问题上。十六大集中体现了这样一种思考的路径,突出地把执政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上,围绕着如何巩固执政地位、如何执政、如何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等等,来研究和部署党的建设问题。
首先,延续和拓展“七一”讲话的精神,从党所处历史方位、党的执政条件和环境变化的角度提出和思考党的建设的问题。报告指出:“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里的表述,与“七一”讲话略有改动。报告所说的这样一种变化,给我们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新的要求,所以报告要求:“我们必须从中国和世界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时代特点和党的任务,科学制定并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和解决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和加强党的建设的问题,做到既不割断历史、又不迷失方向,既不落后于时代、又不超越阶段,使我们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第二,在党代会的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列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指出:“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就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二是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三是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四是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五是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问题,不仅富有新意,而且进一步深化了党的建设理论,向党的建设提出了更加深刻、更加紧迫的任务和要求。处在执政的地位、担负执政的重任,不仅要一般地加强党的建设,而且要紧紧扣住执政的问题来加强党的建设;不仅要经得起执政的考验,而且要提高执政的能力。执政能力提高了,才能把国家的事情办得更好。
第三,把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为具有全局性作用的任务,提到突出的位置。报告指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为此,报告总结并深化我们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经验,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执政方式是“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等六个方面,来“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五、肯定“两个先锋队”性质,着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十六大报告论述了党与中华民族的关系,指出中国共产党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之中。与“七一”讲话的精神相一致,强调“党从成立那一天起,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修改后的党章正式确认:“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个界定,符合我们党的历史和现实。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同时肩负着阶级和民族的双重使命;党始终高举着两面旗帜,一面是共产主义的旗帜,一面是爱国主义的旗帜;党不仅为工人阶级的利益而奋斗,也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而奋斗。所以,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两者是统一的。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瓦窑堡会议决议就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今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强调两个先锋队的要求,具有直接的针对性。对于我们党进一步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与此相适应,报告提出:除了继续“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外,还要“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修改后的党章条文中,将原来规定的“其他革命分子”,改成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更加切合实际。
六、对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要求
党内民主是每次党代会所强调的一个重要问题。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都未曾有过的重要论断。报告还认为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如何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报告提出了一个很有新意的思路:“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这个思路的特点,一是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前提和基础;二是着眼于体制和机制,在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工夫;三是抓住重点,在两个“会议制度”上做文章。
是否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1956年党的八大曾经决定实行常任制,邓小平称其为一个“根本的改革”。但后来由于“左”倾错误发展,常任制没有能坚持下去。新形势下要不要实行常任制?暂时还无法确定。好在我们的改革历来注意先搞试点。通过试点观察效果,积累经验,然后再作出适当的决定。所以,报告提出一是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二是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在党委会制度方面,近年来,我们党已经越来越注意发挥党委会的作用问题,江泽民同志提出“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16个字,规范党委会内部的运作机制。十六大确认了这一原则,要求以此为基础,“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
这个思路,着重抓住党代会和党委会两个“会”的制度入手,有新意,而且可以操作,也比较稳妥。其实,中国的民主建设,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就是把“会”开好。“会”有不同功能,但其中一个主要的功能,就是研究问题,也就是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策。这个过程包含着很多民主的要素。真正按民主的要求把“会议”开好,形成一个健全的关于“开会”的制度和机制,中国的民主,无论党内民主还是人民民主,都能大大向前迈进一步。
除此之外,十六大还提出:“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涉及到的共有四项制度。其中党内选举制度久已有之,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后三项做法近年来也开始实行,但需要成为固定的制度并且加以健全和规范。
七、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提出总体要求,在新老交替的机制建设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不断发展。2000年8月颁布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其他有关的文件、条例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规范。十六大报告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在机制上提出了整体性的目标,要求“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要“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
在具体内容上,根据这些年来的实践,要求“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探索和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体制。打破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针对目前干部分类管理暴露出的问题,特别提出:“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
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监督问题。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强调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为此,规定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的决定程序。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十六大最重要的内容和成就之一,是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党的中央领导集体顺利实现了新老交替。表明我们党在建立健全新老干部的交替制度、机制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表明了江泽民等领导同志的高风亮节,表明了我们党正在日益走向成熟。
八、突出强调了党的群众工作
十六大突出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要求。群众工作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问题。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但在掌权执政的条件下,我们的不少干部对群众工作变得淡漠了,甚至不那么讲、不那么做群众工作了。因此,有必要重提并且强调党的群众工作。修改后的党章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的执政基础是广大群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为此,十六大报告要求:“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共产党员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团结和带领群众不断前进。”
按照这一要求,全党必须加强对群众工作的关注,坚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采取措施加大群众工作的力度,不断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要通过在各种群众团体中建立和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共产党员首先是党的干部都要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方法,团结和带领群众不断前进。
九、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之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党的制度机制
十六大在党的建设方面,进一步突出了制度建设的思想,强调:“一定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脉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十六大报告在提出党的建设各方面的任务时,都强调要建立或健全制度、机制。特别是党章修改,对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使我们在多年党建实践中取得的经验走向制度化。
如,在对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中,增加了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的内容。
为了健全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对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作了补充和完善,明确提出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根据近年来党组的设置和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党组的作用和任务作了新的规定。增加了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规定,在党组的任务中增加了做好干部管理工作的内容。将“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改为“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第二十九条中,增写了在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中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内容,以便于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切实有效地覆盖全社会的各个领域。在第三十条中,将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改为三年至五年,以便把乡镇党委和其他有关基层党委的任期与上级党委的任期衔接起来,有利于地方党委统筹安排工作。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些地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调整了部分村党组织的具体设置形式,建立了一定数量的村党委、村党总支,所以,在第三十二条中,将村党支部改为村党组织。在城市,明确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工作的领导作用,以利于打牢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把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新要求充实进去,作为对国有企业和与之性质相近的集体企业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把党组织“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改为“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并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党组织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在第三十二条中,增加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主要任务的规定。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在反腐败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十六大报告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修改后的党章,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增加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内容,以便同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一致。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经常性工作的规定中,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内容。
十、丰富党的思想路线,大力倡导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十六大报告要求:“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使全党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
从2001年1月起,江泽民同志第一次使用“与时俱进”一词。在十六大报告中,对“与时俱进”的内涵和本质要求作了界定:“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与此同时,报告充分反映了江泽民同志近年来一直强调的关于创新的思想,重申:“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同时指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把理论创新和其他一系列创新提到“治党治国之道”的高度,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对创新重大意义的认识。
报告从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说明了前后相继和创新突破的关系,指出:“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这一思想表现了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不仅为现人,也为后人的不断突破、创新,开辟了道路。
报告还把与时俱进与党的思想路线联系起来,在党章中加写了“与时俱进”一词。在报告中强调了坚持与时俱进的重要性:“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能否始终做到这一点,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报告重申了“5·31”讲话的内容,要求全党保持“三气”:“全党同志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同时,要求全党“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清醒地看到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带来的严峻挑战,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