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准确地把握党中央反腐败的总体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中央论文,总体论文,准确论文,完整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反腐败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论述,这些论述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总体思路。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完整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并把它们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反腐败斗争的行动指南。
一、在思想认识上,必须把反腐败同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结合起来
江总书记在报告中严肃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我们党历来重视反对腐败,并把它作为巩固政权、维护安定团结的有力措施。建国初期,党中央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严惩了以刘青山、张子善为典型的腐败分子,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不久,邓小平就敏锐地指出:对腐败问题,“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1989年政治风波后,他又深刻地总结道:“这次出这样乱子,其中一个原因,是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国际上东欧巨变和苏联解体的事实再一次表明: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最终导致亡党亡国。
由此可见,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的重大意义,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败斗争负总责,要坚决反对为腐败鸣冤叫屈的“难免论”和无所作为的“自然论”,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工作同经济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在策略方针上,必须把坚持持久作战同打好阶段性战役结合起来
江总书记在报告中精辟指出,反对腐败“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一个一个地打好阶段性战役。”这一策略方针生动地体现了反腐败斗争长期性与阶段性的辩证统一。
十五大报告指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这是对腐败成因及其发展趋势客观分析后得出的科学结论。封建残余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体制不完善是我国滋生腐败的肥田沃土。铲除这些滋生腐败的土壤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表明,经济转型时期的腐败现象会出现一个相对的高发期。而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的双重转换时期。由此可见,我国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反腐败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反腐败的总体目标和长远规划。
然而,反腐败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分阶段部署实施,一个一个地打好阶段性战役。一定时期或阶段的反腐败工作千头万绪,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集中精力对那些来势最猛、危害最大的腐败现象进行重点惩治。目前,着重要继续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三大战役”。
总之,反对腐败一要持久,二要坚决,在反腐败长期斗争中,要坚信“共产党能够消灭丑恶现象”,认真打好每一个阶段性战役,决不能畏难却步。在取得阶段性胜利时,要树立连续作战的思想,决不能松懈斗志。
三、在反腐手段上,必须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
治标与治本是反腐败的两种基本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方面,只有从严治标,遏制腐败,才能为治本创造良好的条件,否则,腐败势头就会愈演愈烈,使我们疲于应付,无暇治本;另一方面,只有着力治本,正本清源,腐败现象才不会纠而复生,久刹不止。因此,江总书记在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并明确提出了反对腐败的四项治本措施:“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反对腐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打防结合,在从严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首先,要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增强人们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提高人们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其次,要走法制道路。反腐败既不能搞政治运动,又不能依靠单纯的思想政治教育。再次,要抓住强化监督这一关键环节。完善监督立法,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逐步消除某些领域中廉政失监、虚监的空白和死角。最后,要不断地深化改革,把经济搞上去,消除现行体制中的不合理因素,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在领导体制上,要把党委统一领导同党政齐抓共管结合起来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反腐败斗争也必须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在坚持党对反腐败斗争领导权问题上,必须克服两种错误观点:一是“下放论”。这种观点认为,既然党的工作重心已转移到经济上来,反腐败领导权应该下放给纪检监察部门。这样一来,势必削弱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导致实际工作中的一手硬一手软,从而助长腐败现象的蔓延。二是“独立论”。这种观点认为,党和政府不可能自行切除肌体上的腐败毒瘤,因此,必须建立完全独立的监督机构,不受任何党派和政府部门的管辖,直接向最高权力机关负责。这种观点的实质是“踢开党委反腐败”,其后果必然是南辕北辙,腐败未止而动乱又生。
在加强反腐败斗争领导力度问题上,既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又要强调党政齐抓共管。那种“党委反腐败,政府抓经济”的观点是十分错误的。反对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并且,大量的腐败现象是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没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齐抓共管,就不可能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十五大要求,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防止和克服任何削弱对反腐败斗争领导力度的错误倾向。
五、在反腐力量上,必须把依靠专门机关同依靠人民群众结合起来
目前,我国廉政监督的专门机关有: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的检察机关、政府的监督和审计机关。它们是反腐败斗争的“正规军”,为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立下了汗马功劳。
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腐败现象呈现出数量上的多发性、形式上的多变性和手段上的隐蔽性等特点,量大面广,情况复杂。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的“人民战争”,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就不可能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所以,十五大报告明确要求:“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因此,我们不能单纯依靠专门机关的“孤军奋战”,还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使腐败分子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才能使专门机关在侦查案件时“耳聪目明”,最终揪住腐败分子的狐狸尾巴,将他们绳之以法。
六、在处理原则上,必须把反腐败斗争同纯洁党的组织结合起来
江总书记在报告中严正指出:“要把反腐败斗争同纯洁党的组织结合起来,在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然而,部分同志对此认识不足,遇事手软,使得一些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甚至易地为官,负案提拔。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曾严厉地指出:“贪污分子,贪污数量很大的,就是坦白从宽,再宽大,党籍总要开除吧。如果在军队,军籍总要开除吧。再宽,也不能宽到连党籍、军籍也保留,甚至于还升一级吧,这说不过去嘛;党籍、军籍和公职都应开除”。
对腐败惩治不力,就是保护腐败,就是鼓励腐败。我们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冲破关系网,顶住说情风,对腐败分子决不心慈手软,该开除的就开除,该法办的就法办。只有这样,才能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