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动产权籍问题和地籍问题是事关城乡居民宅基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与之有关的调查工作的开展,涉及到了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处理工作和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问题。鉴于此,文章首先分析了不动产权籍调查存在的困境,接着对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不动产;权籍调查;地籍调查;关系
引言
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变得日益重要,而不动产调查和地籍调查的关系也日益重要。为了有效提高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地籍调查水平,对二者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行分析十分关键,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通过对二者关系的研究,对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现状以及今后的发展前景进行详细探讨,旨在为业内人士提供一些建议和帮助。
1相关概述研究
1.1不动产权籍调查概念
不动产权籍是指记载不动产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等级和价格等的表卡簿册证、图件和数据的总称。不动产权籍调查指依照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和由政府统一组织,通过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查清不动产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级和价格等基本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等提供依据的一项技术性工作。
1.2地籍调查概念
地籍调查指依照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一项技术性工作。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为保证城镇(包括村庄)地籍调查工作规范、有序,符合土地登记的要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地籍调查的单元是宗地。它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2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的关系研究
2.1二者之间的相同性因素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与地籍调查工作之间的相同性主要在土地权属的调查工作之中有所体现,从这一相似性因素的产生原因来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的出台,是让二者在地籍调查中的权属要求领域表现出一致性的重要因素,在对这一过程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地籍测量技术的统一,测量方法统一和测量精度统一要求的构建,对调查工作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对这一调查规程进行落实的过程中,不论是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还是地籍调查工作,从地籍测量的测量要求之中入手,对测量方法和程序的优化,也可以让这两项工作处于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之中。
2.2二者之间的差异性因素
从这两项工作在实践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性来看,权属调查机制既表现出了二者之间的相似性,也对这两项工作之间所存在的差异性进行了展示。从国家最新出台的《房产测量规范》的要求来看,房屋权属调查方法已经成为了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些学者对这两项工作所表现出来的关系问题进行探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权属调查工作中的编码规则问题是两者之间的差异性的主要表现。在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七层28位层次码结构是这一工作中较为常用的编码方法。而在地籍调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利用19位宗地代码来开展编码工作的。这样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中所应用的代码机制,可以被看做是地籍调查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地籍编号问题的一种延伸。
从两者之间的调查内容来看,为了对不动产这一概念的外延问题进行解决,不动产权的权利人的自身权利被分成了使用权和所有权这两大类型,针对土地承包经营问题给不动产籍调查工作所带来的影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与草原使用权等问题的增加,对不动产调查工作的规范性的提升,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对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问题的关注,也让不动产权籍调查机制的科学性特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在于这两项工作有关的图建领域,两者在地籍调查图件基础工作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在不动产权调查工作中,不动产单元图是调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从不动产权调查工作的现状来看,调查中所需的不动产单元图涉及到了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等多项内容。
3不动产权籍调查现状
3.1基础数据整合难度大
要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首先要把统一登记实施前产生的分散于不同部门的土地、房产、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登记数据以宗地为基础将房屋、构筑物、森林、林木等信息整合起来,形成格式统一、标准一致、数据规范的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但是由于原先不同的登记数据分散于各个登记部门,数据之间存在着结构上的不统一性、逻辑关系上的不同步性、数据本身的异质性等众多特点,给基础登记数据的整合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3.2数据集中突发程度高
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业务处理过程中,由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业务量往往呈现出阶段性爆发式增长,不但给数据处理人员带来巨大的工作量,同时也对不动产信息管理系统造成短时间内数据量的几何倍数增加,给系统处理带来延缓和滞后性,致使登记业务不能及时完成。
3.3业务分散且持续时间长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展开,原来分散于不同部门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始集中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许多权利人纷纷要求统一换发不动产权证。主要表现在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有土地证无房产证、历史老宅改扩建、城乡结合部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犬牙交错权属认定困难等众多问题。处理这些业务不但需要专业的知识,更加需要从政府层面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解决,同时这些业务往往相互之间的参考价值不一,需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法加以解决,所以处理起来不但时间耗费长,而且工作量巨大。
3.4专业的中介组织机构少
不动产统一登记虽然已经开展,但是专业的权籍调查机构却很少,不足以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中,虽然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成果、技术方法等做了明确,但是对权籍调查机构却没有明确,只是由原来的土地、房产等调查机构继续承担,这无疑给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的统一造成困难,不利于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市场化和社会化。
4不动产权籍调查与地籍调查的发展前景
信息化调查软件的应用是处理这一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从应用软件中所涉及到的功能问题来看,房屋面积的测算,是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在对房屋面积进行计算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从《房产测量规范》所规定的基础要求来完成测算工作。但是从两者之间的关系来看,二者的功能主体都对地籍调查的主要功能进行了充分的发挥。在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机制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问题进行优化以后,信息化的调查系统可以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和地籍调查工作提供一种相对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对软件的自身功能进行提升以后,信息化的调查系统对权属调查机制的优化,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现有地籍调查成果的应用,可以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这说明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拓展与被拓展之间的关系。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开展,是对于原有的地籍调查工作的优化,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在对与这两个问题有关的档案和数据库关系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对与之有关的数据库进行完善,是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优化的一种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王蒲吉.关于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几点建议[J].浙江国土资源,2017,(05):37-38.
[2]暴旭凯.不动产实地调查系统测量基准技术研究与实现[D].东南大学,2016.
论文作者:张峰,徐雯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7
标签:不动论文; 工作论文; 产权论文; 不动产论文; 权属论文; 关系论文; 这一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