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海岸码头工人罢工事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码头论文,西海岸论文,工人论文,事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2年9月27日至10月9日,美国西海岸29座主要港口一万多码头工人同时罢工,引发了三十年来历时最长的封港事件,给美国经济造成很大影响,受到世界广泛关注。事件以布什总统根据劳资关系法案启动紧急措施,联邦法院下令强制工人复工,劳资双方通过谈判达成新的协议而解决。
事件的起因
罢工的起因是,代表美国中西部船运公司和码头业主的“太平洋海洋运输协会”与代表码头工人的“国际港口与仓库工人联合会”所签署的集体合同于2002年7月1日到期,而劳资双方由于在薪酬待遇以及雇员权利等问题上分歧过大,一直未能签订新的合同。主要矛盾是,“海运协会”准备使用新技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具体是指安装新的运输轨道系统。工会担心此举将导致工人失业,因而要求资方保证技术更新带来的新岗位由工会成员补充。资方认为自己无此义务,从而无法达成新的劳动合同协议。
9月27日,“海运协会”以码头工人消极怠工为由,决定采取警告行动,通知10500名工人全部“临时下岗”36小时,对其所属的西海岸29个港口全部关闭。工会方面立即采取行动,号召全体码头工人集体罢工以示抗议。整个西海岸港口就此陷入瘫痪。
事件的影响
美国西海岸主要港口每年货物吞吐量总值超过3000亿美元,占美国外贸总量的一半。据估计,每停工一天的直接损失为10亿美元,加上相关经济损失每天超过20亿美元。
事发后一个星期,就有200多艘大型集装箱运输船靠岸,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进口货物等待卸货,另有美国中西部大量农产品和肉类无法装船外运。物流的突然中断对美国进出口商、制造商和零售商冲击巨大。来自亚洲的电脑、汽车零配件、电器、家具、成衣和玩具等日用品无法卸货,开始造成市场短缺。已有一些工厂因进口配件无法到货而关闭生产线,一些进口商无法按时交货而面临退订索赔,还有更多零售商正焦急等待为年终购物黄金季节而订购的货物。一些公司的赢利可能降低4%至15%,一些工厂为了挽回损失,已开始通过裁员来降低成本,从而对美国的失业率产生影响。
更为严重的是,封港导致许多军事装备无法按时启运,直接影响到美国政府打击伊拉克的军事部署。
此次事件对我国和其他亚洲国家也造成很大损失。估计仅我国中远集团损失即达数亿人民币。另据法国“百富勤”咨询公司发表的报告指出,罢工除对美国经济造成影响外,还会拖累中国、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及中国台湾和香港的经济。报告指出,中国内地2001年输往美国的出口货值达771亿美元,占中国内地同年整体外贸出口额的28.9%。若罢工持续一个月,将使中国今年的经济增长减少0.49个百分点。美国摩根斯坦利银行10月3日发表的研究报告也指出,旷日持久的码头停工会对全球经济造成可怕的影响。如果这些港口关闭一个月或更久,东亚经济就会陷入衰退。
各方的反应
美国工商界基于自身利益对事件表示极大关注,纷纷要求政府出面,采取应急措施解决问题。全美零售商联合会等致函布什总统,催促他“立即采取行动”,重新开放码头,并警告说,码头若继续停运,将进一步引发裁员、零售网点关门、以及年底节假日期间的商品短缺等恶果。
工会方面站在码头工人一边,支持工人争取权利的行动。部分交通运输行业工会领导人呼吁布什总统不要插手。他们认为,如果布什动用权力让联邦法庭强迫工人复工,有可能使资方在谈判中指望政府偏袒而采取强硬立场。有些工会领导人则敦促码头工会与资方尽早谈判。
美国经济学界认为,这次事件在短期内对美国经济影响有限,但如果劳资纠纷长期拖延,将对处于脆弱状态的美国经济造成严重打击。
美国政府的应对措施
一般情况下,美国政府不对劳资纠纷进行直接干预。但美国1947年《劳资管理关系法》,即《塔夫脱-哈特利法》规定,在国家经济和安全受到劳资争议严重威胁时,总统有权要求联邦法院下令停止罢工80天,以利劳资双方冷静处理。由于此法案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历届政府实际很少使用。
布什政府对这次事件初期反应谨慎。直到罢工发生后第6天,即10月2日,布什总统仍表示,他对西海岸的劳资纠纷“感到忧虑,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呼吁劳资双方接受联邦政府派出的调解人的调解,尽快达成协议,但拒绝回答是否会动用《塔夫脱-哈特利法》赋予的权力终止罢工。
随着事态发展和影响不断扩大,特别是劳资之间的谈判于10月6日再次破裂,布什总统开始采取行动。他首先指示劳工部组织专门委员会调查事件情况和给美国经济造成的损失,要求委员会在次日向他报告调查结果。随后于10月8日根据《塔夫脱-哈特利法》,指示司法部向法院寻求下令停止罢工,重新开放港口。布什在发表的声明中表示,港口停工伤害美国整体经济,连带使其它未涉入这项争议的运输业者、制造业者、农业和牧场经营者、批发零售业者以及消费者都受到伤害,重要的军需物资也因港口封港停工而被耽搁。布什认为,这件事已经伤害美国国家安全,政府必须有所行动。
根据总统的指示,美国司法部10月8日向法院申请下令重新开放西部地区29个港口。旧金山联邦法院随即声明,联邦政府的做法符合下达重新开港、复工命令的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已于10月8日晚正式发出命令,要求“太平洋海运协会”迅速开港恢复正常作业。“太平洋海运协会”立即遵照此令,通知码头工人于10月9日下午6时返回工作岗位。工会方面则在得知总统8日的决定后率先表示同意复工,并于10日晨全面复工。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法院的强制性复工命令为劳资纠纷的解决提供了80天的“冷却期”。劳资双方在此期间必须在联邦政府调停人的协调下继续谈判,谋求就争议问题达成协议,但政府不得强制任何一方作出让步。如果届时仍达不成协议,劳方有权重新发起另一轮罢工。
码头工人复工后,劳资谈判继续进行。到11月23日,美国劳工部宣布,经过一个月的谈判和联邦调停人的斡旋,美国西部港口劳资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同意延续劳动合同6年,从而宣告这场令人瞩目的劳资纠纷结束。
美国劳工部首席调解员说明,这项协议不久将交付码头工会投票批准后正式生效,协议将顾及双方的利益,一方面大幅提高工人的工资和劳保待遇,另一方面将允许资方使用先进的码头货物处理技术,加快装卸作业进度和劳动生产率。布什总统当天发表声明,对劳资双方达成协议表示祝贺。他说,这项协议不仅对工人有利,也对资方有利,更对美国经济有利。
对事件的看法和分析
从劳资关系角度看,此次美国码头工人大规模罢工,是一起典型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劳资纠纷引发的事件,集中反映了美国劳资双方及政府在突发事件出现及处理过程中的行为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劳资双方既“显示了力量”,又表现出灵活性。此次事件影响巨大,当事双方都采取了劳资纠纷的最激烈行动,且坚持各自立场“据理力争”。资方以工人怠工为由动用了“关厂权”向工人示警。工会则表现出其维护所属工人群体利益的强大力量,主要表现在通过行使罢工权利对资方形成决定性压力。当然,双方的做法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除此之外没有发生人身冲突或其他暴力事件等。特别是,一旦得知政府的决定和得到法院通知后立即无条件执行,工会方面更是率先表示接受,体现出劳资双方的成熟,及其法制意识和对法律的尊重。
2.政府及时斡旋、从中调解起到重要作用。由于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布什政府在事件发生及发展过程中一直处在较为主动的地位,发挥了关键作用。一是在事发前劳资双方长达两个多月的谈判过程中,积极参与斡旋,争取问题的解决。二是事发后对双方行使权利不加干涉,继续观察其进一步协商的结果,直到谈判再次陷入僵局,事件影响显现,社会反映强烈的情况下才启动特别程序,迅速有效地终止了事态。三是随后及时促使劳资双方重新谈判,并在较短时间内成功达成协议,避免了80天“冷却期”后再生事端。
纵观整个过程,布什政府扮演了调停人的角色。主要体现在始终保持中立立场,维护双方利益,且决策于法有据。到目前其做法既为劳资双方接受,也未引起社会各界的反对,避免了将矛盾引向政府。当然,根据相关规定,双方达成的协议还需工会投票批准方能生效,对此还要继续观察。
3.劳资关系法律是解决争议事件的基础。一般情况下,美国劳资争议和纠纷主要通过劳资协商和谈判解决,政府的作用是通过调解和仲裁化解矛盾,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这是美国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基本机制。事实上,大多数纠纷都能在这一层面得到解决。当然,有些问题仍会引发更为激烈的行动。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因劳资纠纷引发的1000人以上的罢工和关厂事件每年有30~50起,牵涉劳动者人数在20-40万左右。但此类问题同样能通过正常的仲裁和裁决程序得到处理,从而避免酿成更大事端。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通过正常程序无法解决的、性质非常严重的问题,例如此次罢工事件,法律也有相应规定,主要是1947年《劳资管理关系法》。该法授权总统在必要时可以要求法院决定停止罢工。这一规定对政府应对突发性质的劳资纠纷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可以做到依法行事,迅速平息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