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彭守斌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彭守斌

安徽寰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230001

摘要: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加之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事故的概率相对较高,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实施有效的建筑施工现场监理,以此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显得十分的必要。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对策;

单独的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安全、质量、投资、施工进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业的管理、督查和监视的行为被称为施工监理。施工监理的主要目的是对投资方权益进行保障,并且对施工质量的检查,减少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重要性

工程监理是一种技术服务性质的活动。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只承担服务的相应责任。他不直接进行设计,不直接进行施工,不直接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因此,它不承担设计、施工、物资采购方面的直接责任。工程监理是提供脑力劳动服务和智力服务的行业。由于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的存在,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更高,速度更快,质量更好。它能够使粗放型的工程管理变成科学的工程项目管理。因此,监理单位只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的监理责任,也就是在监理合同中确定的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实现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外部环境潜伏着各种风险,会带来各种干扰,而这些干扰和风险并非监理工程师完全能够驾驭的,他们只能力争减少或避免这些干扰和风险造成的影响。所以,对于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来说,它不承担其专业以外的风险责任,虽不能保证项目一定在预定目标内实现,但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下,出于职业道德的良知,他们会竭尽全力为在预定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范围内实现项目而努力工作。

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有责无权。《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中,有明文规定编写了施工监理的职责和权利。在现实建筑工程项目具体施工中,监理使用权利和负责进行督查的比较少。因为在实际工作进行中,没有具体实施细节的法律规范来保护监理的职权;而且施工监理是委派监管的单位,在操作中的行为和活动都会受建筑施工单位的局限,导致监理在实施权利时会有顾忌和考虑。同时施工监理在工程施工中还会受到业主的为难,来源于多方面的压力,监理为了能够在行业中继续生存,不得不放宽监管力度,纵容一些问题。最终没有发生问题则皆大欢喜,若出了问题业主可以推脱不承担责任,而施工监理必须要有说法,因此说,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有责任,无权利的问题。

2.建设监理的收费比较低。施工监理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主要起到对施工整个过程进行监视、督查和管理的作用,首要内容是监督质量问题,表面上来说这项工作比较轻松,也不能体现较高的技术性,因此在相关行业中监理单位的收费比较低,没有设计或其他服务单位的收费水平高。监理单位收费低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本身监理单位收费较低,发放给监理人员的服务费用也不会太高,监理人员工作中也不会太认真、负责,影响监理单位的声誉,同时因为较低的聘用费用,也不会招聘到技术含量高,业务素质优秀的工作人员。二是,监理单位收取费用低,配用的监理人员水平也不会太好,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这样反反复复的循环,造成监理市场行情的衰败,导致收费较低的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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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监理机制不健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由于监理规范机制不健全,导致很多监理工作者在监督过程中,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施工视而不见,或只是采取警告等轻微警示,不会从根本实行职权,起不到督促作用。因为没有细节职责的划分及法律保护规范,监理人员在建筑施工中的监理工作形同虚设,没有震慑力、没有威信,也是建筑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监理工作者的监管时间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导致有很多时间监理不在岗的情况,施工单位会为节省成本,购进质量差、低廉的材料进行施工,埋下安全隐患,不仅影响建筑质量,而且严重威胁人们在使用中的人身安全。

三、对策分析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监理单位工作执行中的标准依据和实施规范,可以良好督促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精神,降低其违规行事的概率,促使监理行业在正确的道理上前行和发展。所以相关部门应通过市场调研,根据相关法律进行监理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纠正,确保监理工作有据可寻,有法可依。从而督促监理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业道德。同时根据建筑施工单位的相关机制,设立相应的处罚制度,还可以设立相关依法追究责任的机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部位全部或部分拆除、重建。从而促使监理工作人员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坚守职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管,提高监管力度,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不定期的考察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或者成立督促小组来对监理单位行监理。要将完善的监理制度建立起来,其中包括完成施工后的检查制度、监督整改制度、监理人员考核制度、监理人员学习制度等等。

2.提高监理管理水平。要想提高监理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监视、督查和管理水平,提高建筑工程建设质量,首先监理单位应该让监理工作者明白监理的重要性,让工作人员了解建筑质量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提高其监管意识;其次是要不断设置监理人员学习的机会,组建讲座或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教材等方式,让监理工作人员学会专业法规知识,了解安全施工规范,并加强监理人员网路技术的学习,从整体上提高监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职业素质,从而提高监理在施工监督过程中对不良事件的预见性、解决能力和分析能力等。再者监理单位还可以设置奖罚制度,督促监理人员在竞争中学习,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对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采取物质奖励,对表现不好的监理人员进行批评,同时给予相应惩罚,提高其上进意识。社会对于建筑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监理单位也应该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监理人员可以根据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相应的岗位培训,要求监理人员能够了解掌握安全责任方面的知识,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3.建立健全施工监理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效率,促使其长远发展,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定一套有效、可行的监理单位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施工单位遵章行事,严禁材料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否则就采用监理机制对其进行责令整改,提高威慑力,督促施工单位守法施工,提高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受到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监理时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还要积极帮助施工技术人员,使得工程质量得到保证,进度得到落实,同时有效控制投资,确保施工安全。必不可少的要求之一就是监理单位的廉政管理。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只有根据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实施对策才能引导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长远、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萌.试论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31):240.

[2]卢贤德.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问题[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22):246.

[3]李涛.论新形势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才智.2014(22):25.

[4]马丽.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问题的思考[J]. 科技风 .2014(09).

论文作者:彭守斌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5期9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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