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OECD国家购买力平价和经济实力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购买力论文,平价论文,中国论文,经济实力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强,各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愈加密切。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正在崛起,经济增长速度加快,经济规模和对外贸易规模扩大,对于世界经济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的关注度也空前提高。如何选择和测算合适的货币转换系数,进行GDP国际比较,正确评价中国经济规模及其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传统上,以汇率作为货币转换因子,将以人民币表示的GDP转换成以美元表示,进行国际比较。但是,用汇率转换的中国GDP数据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即转换后以美元表示的中国GDP总量变化在时间上,与实际经济增长率不相一致。2003年我国经济增长9.1%,居世界前列,而GDP总量却从2002年的第6位降至第7位,其原因是由于欧元升值、而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被经济仅增长0.3%的意大利超过。有关国际组织和专家建议以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 power parity,简称PPP)作为货币转换系数,对中国GDP进行重新估价,测算和比较实际物量规模和水平。该方法对于反映中国的实际经济规模、实际收入以及衡量中国在世界上的实际地位和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有关组织、专家学者十分重视中国购买力平价和实际收入的国际比较研究。早在1981年美国宾州大学教授克拉维斯在一篇题为《中国相对实际人均GDP近似估计》文章中,对中美两国的货币购买力和人均GDP进行了比较研究,其估算结果是1975年1美元的购买力相当于0.46元人民币,据此推算当年中国人均GDP为754美元。在国内,中国学者任若恩教授长期从事中国购买力平价问题的研究和测算分析工作,20世纪80年代在其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美两国国民生产总值比较研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收集大量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运用购买力平价理论方法,进行系统的实际测算和研究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科研单位和院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科研项目等不同形式开展了中国购买力平价和实际收入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收集相关统计数据,测算中国购买力平价,从不同角度研究和分析中国经济规模及在世界的地位,取得了重大的研究成果。但是,国内外关于中国购买力平价研究测算的结果各不相同,反映了强弱程度不同的人民币购买力。相应地,以此作为货币转换系数,换算的中国GDP规模大小相差很大,在世界上的排位也不尽相同,在第二位到第四位之间不等;人均GDP水平的高低也不同,1999年大体在1000~3400美元之间。
表1 按不同购买力平价系数换算的中国GDP和人均GDP
注:1994年按任若恩—陈凯结果推算,中国人均GDP在1777~2523美元之间。
由于购买力平价的测算是一个非常综合且又十分复杂的统计过程,其结果有一定的估计误差是必然的。而且,受不同时期经济现状、资料来源、处理方法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不同研究者在不同时期测算的结果互不一致。
中国国家统计局自1993年开始有限地参与国际比较项目(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program,简称ICP)活动,先后以广东和香港地区双边比较的方式参加联合国第六阶段国际比较项目活动;部分城市参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9年一轮购买力平价项目的试验性合作研究。目前正以部分地区方式参与世界2005年新一轮国际比较项目活动,目的是借此掌握购买力平价理论方法和实际操作技术,较深入地了解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并进行GDP和人均GDP的国际比较。本文试图在中国部分城市参加OECD1999年购买力平价项目试验性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中国城市与OECD国家之间比较的购买力平价方法,测算比较结果;并利用中国与OECD国家购买力平价研究的统计数据,进行中国与世界主要国家实际GDP和人均GDP、相对价格水平、在购买和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时价格比较优势、经济结构等方面的比较和分析。
一、中国与OECD国家之间购买力平价比较研究方法
我们从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库存变化、净出口等GDP支出角度,收集了近200项支出基本分类数据和每一基本分类所涵盖的上千种代表规格品价格数据,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方法,测算中国与OECD国家之间购买力平价。
考虑到中国和OECD国家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支出结构和消费结构方面有较大的差别,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对比双方因经济水平和结构不同对比较结果的影响程度,减少影响比较结果的不确定因素,在研究过程中,我们选择经济相对发达且分布在中国不同地区的北京、上海、重庆、哈尔滨、武汉、广州、西安等7个城市,调查和收集价格和GDP支出数据,并以中国7个城市作为一个整体与OECD30个成员国作为一个整体,采用多边与双边比较相结合的方法测算中国城市与OECD国家之间的购买力平价。
1.在GDP支出基本分类一级,采用多边比较方法即不加权的EKS法,计算中国城市与OECD之间各个基本分类一级的购买力平价。
不加权的EKS法是两国直接比较与间接比较的几何平均。每一基本分类包括若干种品质相近的商品和服务,其中有一些是中国代表性商品和服务,它们以“*”为标记;另一些是与OECD可比的但不具代表性的商品和服务。具体方法是:
(1)计算拉氏价格比率
即某一基本分类下对基准国有代表性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比率,它是伙伴国和基准国代表性商品价格比率的几何平均数。
其中:n为基准国有代表的规格品数目,*表示有代表性的规格品,j、k分别表示两两对比的国家。
(2)计算帕氏价格比率
即计算各个基本分类下对伙伴国有代表性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比率,它是伙伴国代表性商品与基准国相应商品价格比率的简单平均。
其中:t为伙伴国代表规格品数目。
(3)计算费暄价格比率
即各个基本分类下拉氏价格比率和帕氏价格比率的几何平均数。
(4)计算可传递的EKS平价指数
即两两直接比较的价格比率与其他国家为桥梁的间接比率的几何平均取得。
其中,i=1,2,……,m,m表示参加比较的国家数。
在基本分类以下一级采用不加权的EKS法计算购买力平价的主要目的:一是使基本分类一级的购买力平价指数对于基准国和伙伴国保持相同的代表性,从而避免因商品代表性和可比性选择和偏向不同造成指数下偏或上偏的问题;二是保持购买力平价指数的可传递性,即:
2.在GDP支出基本分类以上采用加权的双边比较方法汇总,取得GDP各支出项目和综合的购买力平价。
具体方法是以中国7城市整体和OECD成员国整体的GDP基本支出分类比重为权数,运用拉氏、帕氏、费暄指数公式,对基本平价进行加权平均。
(1)拉氏公式指数(Laspeyres公式)
用OECD成员国整体的GDP支出比重作为权数进行汇总,公式为
(2)帕氏公式指数(Paasche公式)
用中国7城市GDP支出比重作为权数进行汇总,公式为:
根据OECD1999年一轮购买力平价项目的调查框架,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收集了190项GDP支出基本分类和约1275种覆盖各个支出项目的代表规格品价格数据,其中居民消费代表规格品有935种,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代表规格品有62种(建筑品3项,机械设备品59项),政府消费服务中有关代表性职业工资27项。OECD国家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各成员国为参加1999年一轮OECD购买力平价项目所提供的资料。
二、中国与OECD国家之间购买力平价研究比较结果
根据调查数据测算,1999年我国7城市人民币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1美元等于4.94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汇率的60%(当年汇率为8.278:1),或者说,人民币在国内7城市的购买力相当于在国际市场购买力的1.7倍。其中,在居民消费支出项目上,人民币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4.406:1,相当于汇率的53%;在政府最终消费项目上,人民币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2.465:1,相当于汇率的30%;在固定资本形成总额项目上,人民币与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8.316:1,相当于汇率的100.5%。数据显示,人民币在用于购买或消费居民消费品和政府消费服务项目时的购买力相对较强,而用于购买投资品时的购买力相对较弱。
研究发现,在中国与OECD比较中,以OECD国家总体的支出比重加权的购买力平价,要高于以中国7城市支出比重加权的购买力平价。以中国7城市支出比重加权的GDP购买力平价系数为1美元等于4.335元人民币,而以OECD国家总体支出比重加权的GDP购买力平价系数为1美元等于5.62元人民币。这种差异说明,由于中国城市与OECD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支出结构、消费结构上差异很大,在OECD国家相对便宜且十分普遍的商品,在中国则较为昂贵和罕见;相反,在中国相对便宜且较为普遍的商品和服务,在OECD国家则十分少有。数据分析表明,购买力平价高(即以人民币计价的价格高)的商品和服务,在中国7城市支出比重较大,在OECD其支出比重小;相反,购买力平价低(即以人民币计价的价格低)的商品和服务,在OECD支出比重要大于中国7城市。比如,在购买力平价较高的投资品上,中国7城市的支出比重为44%,要高于OECD国家22%的平均水平;而在购买力平价相对较低的居民消费项目上,OECD国家支出比重平均为60%,要高于中国7城市37%的平均水平。在双边比较中,这种价格水平和支出结构的差异,直接导致以拉氏公式和帕氏公式计算的购买力平价之间的偏差。
与此同时,我们还推算了全国GDP主要支出分类资料,并且以中国7城市与OECD国家调查的价格数据为基础,测算出1999年全国范围的购买力平价为1美元等于4.67元人民币,相当于当年汇率的57%。以中国7城市资料为基础推算全国购买力平价有一个假设前提,即7城市的价格水平代表全国与OECD国家可比的价格水平。从实际调查的数据分析看,与OECD国家在品牌、型号、性能上相同的产品价格在全国大体上是一致的,它们在城市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差价不大。因此,从与OECD可比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在全国与7城市之间差异不会太大。如果考虑到运费和销售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对于相同规格的商品和服务来说,农村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高于城市价格。可以认为,在全国范围内收集价格数据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把7个城市的价格数据推广到全国,基本上是可行的。
表2 中国7城市与OECD主要支出比重和购买力平价
从测算结果来看,全国范围内的人民币对美元购买力平价(美元=1)要略低于7城市,两者的差幅为6%左右。它主要反映全国与7大城市之间支出结构的差异对购买力平价造成的影响。价格相对较高、人民币购买力相对较弱的支出项目如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7城市中占GDP比重要大于全国,而价格相对较低、人民币购买力相对较强的支出项目如居民消费支出,在7城市中占GDP比较要小于全国。汇总结果显示,全国的人民币购买力在总体上要比在城市强一些。考虑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以及基础数据的不完整可能引起的误差,我们认为,当前中国与OECD国家之间的购买力平价大体在1美元等于4.5~4.9元人民币的区间范围内。由于中国与OECD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消费结构和经济体制的差异及我国统计基础相对薄弱,与任何其他统计测算一样,本研究的比较结果存在估计误差是必然的。而且,在实际价格调查过程中,侧重于商品和服务的可比性,价格总体水平可能偏高,购买力平价的测算误差也相应存在上偏的倾向。
在上述比较结果的基础上,我们利用中美两国GDP综合缩减指数,进一步推算近4年人民币对美元的购买力平价。
表3 1999年全国和7城市的支出结构(%)
支出项目
全国
7城市
GDP 100.0 100.0
居民最终消费
47.6 37.1
政府最终消费 12.6 13.1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35.6 43.7
新增库存
1.5 5.8
净出口
2.7 0.4
表4 1999~2003年中国购买力平价及其推算的实际GDP和人均GDP
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
GDP综合缩减指数
(比上年%)
中国97.80 100.94101.1899.70 102.10
美国
101.4 102.2 102.4 101.5 101.6
购买力平价(PPP,4.67 4.61 4.56 4.48 4.50
人民币/美元)
GDP(亿元人民币) 82067 89468 97314 104790
116694
人均GDP(元人民币) 6551
7086 7651 8184 9057
GDP(亿美元,PPP) 17573 19407 21341 2339025932
人均GDP(美元,PPP)1402
1537 1677 1826 2012
由于中国GDP综合减缩指数低于美国,1美元对人民币的购买力平价呈下降之势,从1999年1美元等于4.67元人民币,降至2003年的4.5元人民币,人民币币值相应上升了3.8%。
三、中国与OECD国家之间实际GDP总量和人均GDP比较
测算购买力平价系数的目的之一是消除对比国之间价格因素的影响,从物量意义上进行各国GDP总量和人均GDP水平的比较。OECD1999年一轮购买力平价项目比较结果显示,1999年我国GDP总量为17314亿美元,在44个欧洲国际比较项目参加国中位居第4位,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我国GDP规模分别相当于前3个国家的19%、55%和86%。其中,我国7个城市的GDP总量为2491亿美元,相当于比利时的全国规模。GDP规模位居第5至第10位的国家分别为法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墨西哥、加拿大。2003年我国GDP总量为25932亿美元,超过德国,居第3位。
这一比较结果要高于传统上按汇率法测算的结果。按汇率法测算,1999年和2003年我国GDP总量分别为9914亿美元、14099亿美元,居世界第7位。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GDP水平较低。按购买力平价测算,1999年为1402美元,只相当于OECD成员国平均的6%;其中,中国7个城市人均GDP为2905美元,为OECD成员国平均的13%,相当于OECD最穷国家土耳其人均水平的50%,与乌克兰人均GDP水平相当。但是,这一数据要高于按汇率法测算的780美元的水平。
根据人均GDP水平的高低排序,可以将OECD30个成员国和14个非成员国划分为高、中等偏上、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国家4个等级,中国人均GDP水平最低。
(1)属于高收入的国家(即人均GDP相当于OECD平均水平的120%,在27600美元及以上)有:卢森堡、美国、挪威、瑞士、丹麦、冰岛。
(2)属于中等偏上收入的国家(即人均GDP相当于OECD平均水平的100%~119%之间,在23000~26700美元之间)有:加拿大、荷兰、爱尔兰、奥地利、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比利时、意大利、瑞典、英国、芬兰、法国。
(3)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的国家(即人均GDP相当于OECD平均水平的50%~99%之间,在11500~23000美元之间)有:以色列、塞浦路斯、西班牙、新西兰、葡萄牙、希腊、斯洛文尼亚、韩国、捷克、马耳他、匈牙利、斯洛伐克。
(4)属于低收入的国家(即人均GDP相当于OECD平均水平的50%,11500美元以下)有:波兰、爱沙尼亚、墨西哥、克罗地亚、立陶宛、拉脱维亚、保加利亚、马其顿、俄罗斯、土耳其、罗马尼亚、乌克兰。
四、中国与OECD国家之间相对价格水平比较
相对价格水平是购买力平价与汇率之比,反映两者间的偏差程度。它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可以用来衡量各国货币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购买力的差异程度以及价格水平的高低。当某一国家相对价格水平等于1时,说明该国货币在国内的实际购买力与其在国际上购买力(一般以美国为基准国,即与美国市场价格的比较)相同,国内与国际价格水平相当;当某一国家相对价格水平大于1时,说明该国货币在国内的购买力要小于其在国际市场购买力,国内价格水平相对高于国际价格水平;反之,则说明某一国货币在国内的购买力要大于其在国际上的购买力,国内价格水平相对较低。
中国和7城市的相对价格水平分别为57%和60%,国内价格水平普遍要低于国际市场,与墨西哥、土耳其和东欧国家的价格水平大体相近。在OECD30个成员和13个非成员国之间,相对价格水平的差异也较大。
(1)价格水平处于高位的国家(即PPP与汇率的比值为110%及以上)有:日本、瑞士、丹麦、挪威、瑞典和冰岛。这些国家货币在国内的购买力要小于其在国际市场的购买力,国内价格水平相对要高于国际价格水平。
(2)价格水平比较高的国家(PPP与汇率的比值为90%~109%之间)有:芬兰、卢森堡、英国、德国、法国、奥地利、美国、比利时、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货币在国内的购买力与在国际的购买力基本相当,国内价格水平与国际价格水平基本持平。
(3)价格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PPP与汇率的比值为60%~89%之间)有:以色列、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西班牙、希腊、新西兰、塞浦路斯、马耳他、葡萄牙、韩国、斯洛文尼亚。这些国家货币在国内的购买力要高于其国际购买力,国内价格水平相对低于国际价格水平。
(4)价格水平处于低位的国家(PPP与汇率的比值为60%以下)有:墨西哥、克罗地亚、土耳其、波兰、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捷克、立陶宛、斯洛伐克、马其顿、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俄罗斯、乌克兰、中国。这些国家货币在国内购买力要远大于其在国际上的购买力,国内价格水平十分低。
数据分析表明,相对价格水平和人均GDP水平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达0.93。这说明,经济发展程度越高,价格水平越高;反之,经济发展程度越低,价格水平也越低。
五、我国在购买或消费商品和服务时价格比较优势分析
支出法测算的购买力平价高低,实际上也反映了各国购买或消费不同支出项目商品和服务时的价格比较优势。如果某一类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购买力平价(美元=1)越低,其价格相对于国际市场也越低,说明本币在该类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的购买力越强,在该国购买或消费此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比较优势越强;相反,如果购买力平价越高,其国内价格相对较高,说明本币在此类商品和服务上的购买力越弱,在本国购买或消费此类商品和服务没有明显的价格比较优势。
数据显示,中国在房租、政府消费服务、医疗服务、交通服务、水费和教育费等项目上人民币对美元的购买力平价最低,1美元的购买力不到2元人民币。其中,房租、政府公务员工资项目的购买力平价为1美元等于0.62~0.68元人民币,医疗服务、交通服务类项目的购买力平价为1美元等于1元人民币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服务项目价格和劳动工资成本相对较低,这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十分便宜,在服务消费和人力资源方面我国价格比较优势很明显。
其次,主要食品、服装和鞋类、文化娱乐、医疗产品等项目在中国购买和消费拥有一定的价格比较优势,在这些商品上购买力平价约1美元等于2~4元人民币之间。
价格比较昂贵的商品项目是个人交通设备、投资品,其购买力平价在1美元等于8元人民币左右,这些同质可比的商品价格基本上与国际市场价格相同,有的甚至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其中,个人交通设备项目的购买力平价为1美元相当于14元人民币,投资品为1美元等于8.2元人民币。可以说,在中国购买或消费这类商品在价格上基本无优势。
此外,我国各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之间的相对价格差异较大,各类支出项目中最高平价和最低平价相差22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我国不同商品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一。总体上,非贸易品在消费或购买时的价格竞争优势比较明显,而贸易品的价格竞争优势不大。
通过数据比较研究还发现,各国在商品和服务的购买和消费时的价格比较优势也互不相同。在美国,教育、医疗保健、工资、房租、水电气等服务项目价格相对较高,这些商品和服务价格接近甚至高于国际市场价格,餐饮和旅馆、服装和鞋类、食品类、文化娱乐和交通等项目价格相对比较便宜。在欧洲国家,服装和鞋类、交通服务、餐饮和旅馆、文化娱乐和政府消费服务等项目的价格十分昂贵,医疗保健、房租、水电气、食品类、通信类等项目价格相对便宜,在欧盟购买和消费这些商品和服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日本,所有支出项目的购买力平价均高于汇率,表明几乎所有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均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国内价格普遍较高。其中,日本食品和非酒精饮料、餐饮和旅馆、家具设备、房租水电等居民消费支出项目相对价格最高,医疗保健、机械设备和通信等项目价格相对便宜些。并且在整个发达国家,各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与国际市场的价格比较接近,GDP各类支出项目之间的购买力平价差异较小,如欧元区各类支出项目中最高平价和最低平价只相差39%,美国、日本最低和最高平价相差1倍左右。
在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等中、东欧欠发达国家,所有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的购买力平价低于汇率,相对于国际市场,国内价格普遍较低,其中对外贸易品(主要是指国外净购买和净出口)、机械设备、服装和鞋类、家具设备用品、通信、餐饮和旅馆等项目价格最高,本币对美元的购买力平价相对较高,本国货币在购买或消费这些商品时表现出较弱的购买力,在价格上处于竞争劣势;而房租、水电费、教育费、政府消费服务、医疗保健等价格最低,本国货币显现出很强的购买和消费优势。在东欧国家,贸易品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差异较小,而非贸易品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差异很大,从而拉大了各类支出项目之间购买力平价的差异。譬如,乌克兰在各类支出项目中最低平价和最高平价之间相差18倍,俄罗斯相差近15倍,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各相差7倍。
总之,在发达国家,服务性项目价格相对昂贵,机械设备价格相对便宜;而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则呈现相反的情况,即机械设备、交通通信工具价格相对昂贵,而服务性项目等非贸易品价格十分便宜。
六、中国与OECD国家之间经济结构比较分析
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表现出不同的需求结构、支出结构和消费结构。按现价计算(即按本币计算),1999年中国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为48%,低于OECD国家62%的平均水平。在OECD国家中,居民消费率较高的国家有:土耳其,为72%;美国,为68%;欧盟,为58%;日本,为56%。东欧一些低收入国家居民消费率在40%~50%之间,与我国大体相当。中国政府消费支出占GDP比重为13%,要低于发达国家。OECD国家平均为16%,欧盟国家平均为20%,其中美国14%,日本为16%。中国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GDP比重为36%,远远高于OECD国家21%的平均水平。在OECD国家中,投资率最高的是斯洛伐克,为30%,其次是韩国、日本、葡萄牙,约为27%,其他大部分国家在20%左右。我国与OECD国家在支出结构上的这种差异,说明我国经济仍处于发展过程中,投资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发达国家主要以消费需求来推动经济增长。
如果利用购买力平价系数,把各支出项目转换为统一货币,剔除价格因素影响,中国支出结构和消费结构表现出与按本币现价计算不同的结构状况。按国际可比价格计算,1999年中国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为54%,比按现价计算的比重高出6个百分点;政府消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4%,比按现价计算的比重高出11个百分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GDP比重为21%,比按现价计算的比重低16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我国居民实际消费水平要高于名义消费水平,居民实际消费率甚至高于日本的50%和俄罗斯43%,与其他国家的差距也要小于名义上的差距。我国政府实际消费支出高于名义消费支出,反映出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尽管较低,但实际购买能力较强。我国固定资本投资的实际规模要低于名义投资规模,这一方面说明我国投资品价格偏高,人民币在投资品上购买能力较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现阶段与国外相比,固定资本投资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着生产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低以及低水平投资的问题,包含着一定的投资泡沫因素,投资实际效果相对较差。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实际的和名义的支出结构差异对比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按现价计算的我国服务业占GDP比重长期偏低,它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居民收入的提高而上升,而固定资本投资比重则长期偏高的现象。数据分析表明,其主要原因是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较小,服务项目价格一直处于低位上,而投资领域对外开放程度较大,投资品价格较高。如果按国际可比价格计算,居民用于服务项目的消费数量要高于名义水平,实际投资规模则低于名义上的规模。我国实际投资规模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也要小于名义上的差距。
按国际可比价格计算,乌克兰、俄罗斯、立陶宛、爱沙尼亚等低收入国家存在着与我国相类似的情景,即服务项目价格和政府公务员工资水平远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货币购买力很强,政府消费实际支出比重远远高于名义上的支出比重;投资品由于价格相对较高,货币购买力相对较低,实际投资规模远远低于名义上的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从数字本身显现出的经济含义来看,按国际可比价格计算的支出结构显然不符合实际,这也反映了购买力平价转换的GDP支出比重只是一种相对意义的、脱离货币支付能力的虚拟数据。因为国际市场上交易支付仍需要按官方汇率来核算,它不能表明中国经济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了。但是,这些数据在某种意义上能说明经济表象背后的内涵,解释其深层次的原因。
七、结论和展望
在中国与OECD比较研究过程中,我们感到,由于我国与OECD成员国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和消费结构方面以及东西方历史文化背景、地缘等方面相差太大,进行购买力平价比较研究十分困难,突出表现在:对比商品和服务的代表性和可比性难以协调一致;一些指标口径范围难以完全可比;与测算购买力平价的要求相比,我国GDP支出分类数据缺口较大。尽管这些问题在目前全球性国际比较项目中普遍存在,但是在中国数据调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更复杂、更明显,困难也更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购买力平价比较结果的真实、可靠,这也是本项研究的主要障碍。此外,由于受资料来源的限制,应用7城市相关原始资料进行全国与OECD比较的推算过程较为粗略,估算的结果也仅仅是初步的,在应用和解释本研究结果时应十分小心谨慎。但是,通过比较研究,从中可以得出一些十分有益的结论。
1.研究发现,人民币对美元的购买力平价要低于汇率,人民币实际购买力要比名义的强。我国与OECD国家之间比较研究测算的购买力平价大致反映了双方可比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差异,比较结果基本处于合理的区间范围之内,符合当前关于中国购买力平价研究的共同趋势。在目前用于中国GDP国际比较的购买力平价系数在世界上尚无确切结果的情况下,应认识到,不同研究者测算因研究目的、视角和资料来源不同,推算出不同的比较结果,应视作是正常现象。
2.按购买力平价测算,1999年中国GDP总量居世界第4位,2003年升至第3位,超过德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但人均水平依然很低,与美、日、欧国家经济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表5 1999年中国与各国GDP支出结构的比较
3.总体上我国相对价格水平较低,在我国购买或消费商品和服务时的价格竞争优势较大,特别是在服务项目和劳动密集型商品上价格竞争优势尤为明显,但是在投资品上已无价格竞争优势可言。
4.按国际可比价格计算,我国居民实际消费支出占GDP比重要高于名义支出比重,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GDP比重要低于名义上的比重。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服务项目价格长期偏低,而投资品价格偏高,造成按现价计算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GDP比重居高不下,而服务项目支出所占比重相对较低的局面。
在本论文研究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中国全面参加国际比较项目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1993年以来,我国先后3次在部分地区开展国际比较项目的试点调查和研究活动,最近又以部分地区方式参加世界2005年新一轮国际比较项目活动,这对于掌握方法、积累经验、学习国际先进统计方法、推动我国统计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中国作为世界第6大经济体,占全球人口的20%,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对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作用不断增大,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经济的关注空前提高。对世界经济的研究分析,离不开中国经济。中国仅仅以部分地区参加,不仅大大地减弱全球和亚太地区开展ICP活动的价值和意义,而且也直接影响全球ICP数据结果准确性和完整性。因为中国只以部分地区参加,会造成其他国家比较结果的扭曲,不能取得较为准确、可靠的关于整个世界购买力平价比较结果,可能会严重扭曲购买力平价结果和国际价格水平,从而直接干扰对世界经济的正确分析和有效判断。
同时,尽管目前在我国国际比较项目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并且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前面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需要继续努力。特别是我国地大物博,地区差别、城市差别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开展购买力平价研究的难度可想而知。但这也说明在我国开展此项研究的空间很大,有许多理论方法问题值得去深入探索。
鉴于了解和掌握中国经济实际规模和国际地位的重要性,加强ICP数据的开发研究,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也是今后进一步研究的重点。国际比较项目数据是在有关国际组织统一协调、各国统计局参与收集数据,共同协作下取得的,其数据十分翔实和丰富,特别是利用国际可比的数据,从国际比较角度,从全球战略眼光来分析、研究,可以为各级政府的行政决策提供十分有益的参考材料。目前国际比较项目数据结果的开发研究还远远不够,今后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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