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我国社会科学院士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院士论文,社会科学论文,制度论文,建议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道理已深入人心,与之相应,我国在自然科学方面已经建立起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制度,之后不久又设立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制度。院士是我国科学界最高荣誉。这无疑极大地激发了自然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
最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科学是“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这就明确了社会科学的历史使命。我们认为,加大社会科学研究的投入和力度,当务之急是恢复和建立我国的社会科学院院士制度。其实,我国解放前的“中央研究院”和解放后的中国科学院分别在1946年和1954年均已设立了院士制度和学部委员制度,其中均包括社会科学家,且这两院的院长均由著名社会科学家蔡元培和郭沫若(其后易人)担任。恢复和建立我国的社会科学院院士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有利于克服目前严重存在的“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状况,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当前,社会道德严重滑坡,“在社会精神生活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所以,中央最近召开的六中全会,专门就此问题作出了决议,并强调了社会科学的作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科学依据和理性内涵,国家大政方针决策、社会文明进步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科学的地位高低和发展程度。列宁就此曾反复强调:没有“专家的结论,没有他们的经常参加,不得实施任何一项重大措施。”据著名哲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汝信介绍:改革开放以来,中南海的决策高层关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许多重大问题决策,几乎都有社会科学专家的参与。
二、有利于调动精神文明主战场上社会科学人员的积极性。
要从根本上提高社会公众的道德水平,就必须首先发挥社会科学研究专家们的聪明才智。六中全会《决议》强调指出:“思想文化和教育战线上的同志都应当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因此,应当“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提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让社会科学家感到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一样,也有权力享有科学界的崇高荣誉。这一定能起到振奋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人心的作用。
三、有利于我国的社会科学顺应国际上日益明显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机结合、“文理渗透”的大趋势。
社会科学日益需要定量分析,自然科学也大量需要定性分析。大型工程的可行性论证,人口、资源、环境这三大世界性社会问题的预测与对策研究等等,均需要自然科学专家与社会科学专家密切协作,共同攻关。当今社会任何一项课题,都不可能是纯而又纯的“非理即文”“非文即理”的,更何况还有自然科学中的“科技史”、“心理学”、“精神病学”和社会科学中的“经济学”、“社会学”、“考古学”等大量典型文理交叉学科。建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有利于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的对等对话与互补,有利于我国科学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四、有利于开展国际交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社会科学的最新成就。
在我国,严格说来,现代科学(包括自然学和社会科学)起初是从欧美等国引进的,而以前的中国盛行的是“四书”、“五经”等传统文化,可悲的是将科学技术嗤之为“雕虫小技”、“奇技淫巧”。现在像美、俄等发达国家均有自己的社会科学院士或相应的头衔设置。处在改革开放中的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社会科学方面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这无疑有益于促进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建立社科院士制度有利于开展对等的国际社会科学交往活动。
五、有利于吸引杰出人才为繁荣我国的社会科学、提高我国人民的人文素养程度而献身。
勿庸讳言,目前我国社会科学人才大量流失,这种流失包括改行、经商、出国等几个方面。如果建立社会科学院士制度,必将大大改变这一状况。
六、有利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高风尚的全面形成。
任何社会制度下的科学均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学是这两个方面的有机整体,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忽视任何一方面,这个社会就要出问题。在确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社会科学功能作用的发挥。建立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制度,有利于更切实、全面地落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
我们认为,恢复和建立我国的社会科学院院士制度,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