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顾炎武说到王国维(下)——兼论中国文化的特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说到论文,中国文化论文,特质论文,王国维论文,顾炎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启蒙到卫道、殉清
——王国维的思想变迁及其死因
侯著曾论及王国维对顾炎武的继承关系,说“只有王国维是最后继承顾炎武的人”,“王国维……也以继承炎武自居”,但认为这只是就学术而言,如就思想而言,则二者并不相同,“炎武的经学是和他的社会运动与民族思想不可分离的,而王国维……却不能由研究方法的近代意识达到近代的社会理想”(注:侯外庐:《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即《中国思想通史》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05~206页。 )。与侯著不同,刘梦溪《中国现代学术要略》、《王静安先生学行小传》二文认为,王国维不仅是一位“纯粹的学者”,“在中国传统学术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中,……起到了奠基的作用”,而且是一位“时代的思想家”,是“现代思想启蒙的先驱”(注:刘梦溪:《中国现代学术要略——〈中国现代学术经典〉总序》,见1996年12月18日《中华读书报》7版;刘梦溪《王静安先生学行小传》,见《中国文化》15~16期, 第38页。)。本文认为,此二说均有待商榷。
1.关于“继承顾炎武”
侯著说,顾炎武治经史之学,其学术特点是“由音韵学而明古义,进而考证古制,这在后来实为王国维所继承”(注:侯外庐:《中国早期启蒙思想史》,即《中国思想通史》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6 年版,第205页。)。此说与实际情况相符,王国维后期“尽弃前学, 专治经史”,认为自己的学术是“由文字声韵以考古代制度文物,并其立制之所以然”(注:罗振玉:《〈观堂集林〉序》。按:此序实由王国维代笔。),与顾炎武正相同。侯著又说,“王国维在《殷虚书契》后记中,也以继承炎武自居”。此说则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因为王国维在《〈殷虚书契考释〉后序》中说:“我朝三百年之小学,开之者顾先生,而成之者先生也。昔顾先生音学书成,山阳张力臣为之校写。余今者亦得写先生之书,作书拙劣,何敢方力臣。而先生之书足以弥缝旧阙,津逮来学者,固不在顾书下也”(《观堂集林》卷23),是将罗振玉与顾炎武相比,而不是将自己与顾炎武相比。但王国维曾明言其《殷周制度论》“于考据之中,寓经世之意,可几亭林先生”(注:1917年9月13 日《致罗振玉书》,见《王国维全集·书信》,中华书局1984年3月版,第214页。),则又可见,说他有“以继承炎武自居”之意,还是可以的。
《殷周制度论》是王国维后期的代表作,被人视为“近世经、史二学第一篇大文字”(注:转引自徐中舒《王静安先生传》,见《王国维之死》,第19页。)。王自己曾评此《论》云,“义据精深,方法缜密,极考证家之能事,而于周代立制之源及成王周公所以治天下之意,言之尤为真切。自来说诸经大义未有如此之贯穿者”(注:罗振玉:《〈观堂集林〉序》。按:此序实由王国维代笔。),可见这也是他的得意之作。此《论》说:
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
由是制度乃生典礼,则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是也。……古之所谓国家者,非徒政治之枢机,亦道德之枢机也。使天子诸侯大夫士各奉其制度典礼以亲亲、尊尊、贤贤、男女之(有)别于上,而民风化于下,此之谓治;反是则谓之乱。……周人为政之精髓实存于此。……
周之制度典礼,乃道德之器械,而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之结体也,此之谓民彝。其有不由此者,谓之非彝。……非彝者,礼之所去,刑之所加也。……殷人之刑唯寇攘奸宄,而周人之刑则并及不孝不友,……其重民彝也如此。……夫商之季世,纪纲之废、道德之隳极矣,……殷之臣民,其渐于亡国之俗久矣,……举国上下唯奸宄敌仇之是务,固不待孟津之会、牧野之誓,而其亡已决矣。……是殷、周之兴亡乃有德与无德之兴亡。……欲知周公之圣与周之所以王,必于是乎观之矣。
王国维极端推崇上述周代制度典礼,认为“政治上之理想,未有尚于此者”(注:1917年9月13日《致罗振玉书》, 见《王国维全集·书信》,中华书局1984年3月版,第214页。),又认为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国“纪纲扫地,争夺相仍,财政穷蹙,国几不国”(注:《论政学疏》,转引自罗振玉《王忠悫公别传》,见罗继祖主编《王国维之死》,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9~11页。),“赤县竟无干净土”(注:1918年3月24日《致罗振玉书》,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254页。),而“长治久安之道,莫备于周孔”,其制度典礼乃是“我国经验之良方”,足以挽回世道人心(注:《论政学疏》,转引自罗振玉《王忠悫公别传》,见罗继祖主编《王国维之死》,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6 月版,第9~11页。)。这就可见他之撰《殷周制度论》, 怀有以周代制度典礼挽回世道人心的深意,也就可见所谓“于考据之中,寓经世之意”,并非虚言。明乎此,便应该说,王国维不仅在学术上“以继承炎武自居”,更在思想上“以继承炎武自居”。所谓“可几亭林先生”,其意即在于此。下文所举大量事实将充分说明这一点。
2.关于“纯粹的学者”、“时代的思想家”
以辛亥革命为界,王国维前后期的学术与思想有显著的不同。
王国维在前期强调学术独立的意义,认为“学术之所争,只有是非真伪之别耳。于是非真伪之别外,而以国家、人种、宗教之见杂之,则以学术为一手段,而非以为一目的也。未有不视学术为一目的而能发达者,学术之发达存乎其独立而已”(《静安文集·论近年之学术界》)。认为“哲学与美术之所志者,真理也。真理者,天下万世之真理也,而非一时之真理也。……唯其为天下万世之真理,故不能尽与一时一国之利益合,且有时不能相容,此即其神圣之所存也”(《静安文集·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当时,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王国维在后期强调学术无独存之理,而必须有所附丽,说,“国家与学术为存亡。天而未厌中国也,必不亡其学术;天不欲亡中国之学术,则于学术所寄之人必因而笃之。世变愈亟,则所以笃之者愈至”(《沈乙庵先生七十寿序》,见《观堂集林》卷23),又说“学术固为人类最高事业之一,然非与道德法律互为维持则万无独存之理,……社会国家行且解体,学术将何所附丽”(注:1924年底《致沈兼士马衡书》,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406页。)。此时,他是这样说的, 也是这样做的。他之推崇周代制度典礼,说“政治上之理想,未有尚于此者”,他之以《殷周制度论》为得意之作,说“于考据之中,寓经世之意,可几亭林先生”,就是将学术附丽于国家政治的突出表现。
因此,“时代的思想家”、“纯粹的学者”、“现代思想启蒙的先驱”云云,如果是就前期的王国维而言,是可以的,这符合实际情况。但刘文却是就《殷周制度论》而言,即就后期的王国维而言,这就未免与事实相去太远,令人难以苟同。
3.关于后期王国维
如前所说,后期王国维之以继承顾炎武自居,既是学术上的,更是思想上的。既然如此,他与顾炎武的相近相似,便必然不限于“于考据之中,寓经世之意”的学术活动,而同样表现于其为人处世的各个方面。考察他辛亥前后的变化,他对张勋等复辟事件的反应,他任南书房行走后的表现,便足以说明这一点。
(1)辛亥前后的变化
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建立民国后,王国维除留辫,随罗振玉流亡日本,以“亡国之民”(即遗民)自居(注:王国维曾在1912年11月15日《致铃木虎雄书》中自称“亡国之民”,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32页。),变强调学术独立为否定学术独立之外,还有如下突出表现,因而与辛亥前形成鲜明对比。
①王国维于辛亥前致力于哲学、美学、文学。辛亥后,罗振玉认为“尼山之学在信古,今人则信今而疑古。……方今世论益歧,三千年教泽不绝如线,非矫枉不能反经。士生今日,万事无可为,欲拯此横流,舍反经信古末〔未?〕由也”,因而劝王国维“专研国学,而先于小学训诂植其基”,并对王国维“以亭林相期”,王国维则“闻而悚然自怼,以前所学未醇,乃取行箧《静安文集》百余册,悉摧烧之”(注:罗振玉《海宁王忠悫公传》,转引自《王国维之死》,第6~7页。),又说“我亦半生苦泛滥,异同坚白随所攻。多更忧患阅陵谷,始知此道齐衡嵩”(《送日本狩野博士游欧洲》,见《观堂集林》卷24),于是接受罗的主张,“尽弃前学,专治经史”。
②王国维本以西方学术思想为“深邃伟大”,主张“破中外之见”,以此学术思想输入中国,并“与我中国固有之思想相化”,而反对“士夫谈论,动诋异端。国家以政治上之骚动,而疑西洋之思想皆酿乱之粬蘖”(《静安文集·论近年之学术界》)。辛亥革命后则变而“动诋异端”,说“西说之害”既“根于心术”,又“根于方法”,认为“与民休息之术,莫尚于黄老,而长治久安之道,莫备于周孔,在我国为经验之良方,在彼土尤为对症之新药”(注:《论政学疏》,转引自罗振玉《王忠悫公别传》,见罗继祖主编《王国维之死》,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9~11页。),认为西方已混乱不可收拾,“时局如此,乃西人数百年讲求富强之结果,……若世界人民将来尚有孑遗,则非采用东方道德及政治不可”(注:1919年3月14 日《致罗振玉书》,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285页。), “世界新潮澒洞澎湃,恐遂至天倾地折。然西方数百年功利之弊非是不足一扫荡,东方道德政治或将大行于天下”(注:1920年《致狩野直喜书》,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311页。)
③王国维于辛亥前潜心学术研究,辛亥后则于研究小学与经史之学以外,写了一批表彰烈士、烈女的文字。如写《补家谱忠壮公传》,颂扬其远祖王禀靖康之变时死守太原,负御容赴水殉国的事迹,说“公之忠可谓盛矣!书而著之,非徒家门之光,亦欲使后之读史者有所考焉”;写《题蕺山先生遗像》,表达其对明亡后殉国的刘宗周、祝开美,不仕于清的陈乾初等人的仰慕之情,说“山阴别子亢姚宗,儒效分明浩气中。封事万言多慷慨,过江一死转从容。僧祗劫去留人谱,风义衰时拜鬼雄。我是祝陈乡后辈,披图莫讶涕无从”。又如写《罗君楚妻汪孺人墓志铭》,表彰汪氏割臂肉为夫治病,夫亡后又绝食而死(年仅25岁)的“至情奇行”,说“国有与立,曰纲曰纪。谁其张之?罗氏之妻。……天章焕烂,绰楔嵯峨。我铭此石,万代不磨”;写《张小帆中丞索咏南皮张氏二烈女诗》,说“十载江湖瞻北阙,一门忠孝数南皮。烈女同出南皮张,清门迥与高门望。孰云部娄无松柏,郁郁双干蟠穹苍。……两条恒卫东流去,万古巍巍二女坟”(以上均见《观堂文集》卷23、24)。
④王国维还于辛亥后作《颐和园词》,颠倒黑白地歌颂慈禧,说她“五十年间天下母,后来无继前无偶”,“茹苦还为社稷谋”。又作《沈乙庵先生七十寿序》,不顾事实地推崇遗老、张勋复辟活动的积极参与者沈曾植,说,“世之言学者……莫不推嘉兴沈先生,以为亭林、东原、竹汀者俦也。……至于综览百家,旁及二氏,一以治经史之法治之,则又为自来学者所未及。……其忧世之深有过于龚、魏,而择术之慎不后于戴、钱。学者得其片言,具其一体,犹足以名一家,立一说。其所以继承前哲者以此,其所以开创来学者亦以此。……若先生者,非所谓学术所寄者欤?非所谓邦家之基、邦家之光者欤”,并于沈死后挽之曰,“是大诗人,是大学人,是更大哲人,四照炯心光,岂谓微言绝今日;为家孝子,为国纯臣,为世界先觉,一哀感知己,要为天下哭先生”(注:见《致罗振玉书》,《王国维全集·书信》,第331页。)。
(2)对张勋等复辟事件的反应
1917年6月,张勋以调停黎元洪、段祺瑞之争为名, 率所部辫子兵进入北京,解散国会,赶走黎元洪,并于7月1日宣布拥戴清废帝溥仪复辟,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此时全国立即出现反复辟浪潮,段祺瑞也因倒黎目的已达到,而出兵讨张。7月12日张勋逃入荷兰使馆, 次日,溥仪再次退位,复辟宣告失败。张勋之后,他人的复辟活动也均以失败告终。王国维在致罗振玉的信函中,充分表明了自己对这些事件的态度。如:
6月6日函云:“此次北方事变不能乐观。……但愿横渠能……〔原件缺字〕耳,则较稳健耳”(“横渠”,宋张载世称横渠先生,此处借指张勋)(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192页。);
6月30日函云:“十一日往访寐叟,其家人云已于初八日赴苏; 询其何时反沪,则云尚有耽搁;询其与何人同行,则云朱某(其人乃常奔走于康、沈之间者)。而今日报纸载对山已到京,或此老亦向北行耶?苏游之说自不可信。以此观之,或尚有听榜之日耶?近日报纸于横渠事所记甚略,或暗中有动作乎”(“寐叟”,沈曾植号。“对山”,明康海号对山,此处借指康有为。“听榜”之“榜”,指宣布复辟)(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195页。);
7月2日函云:“阅报后知榜已揭晓,但未得其详。报载对山于初九日抵京,有沈某、王某同行,而不言其名,则乙老实与对山同行矣。此间报纸所载寥寥,东报当更详,然不能详其内容则一也。维初六晨晤乙老,尚不言及北行。报言对山之行,系黄楼所招,当信然矣。东方通信社电云黄楼为首揆,亦事理所必然也”(“乙老”,沈曾植亦号乙庵,故王国维常于信函中称之为“乙老”。“黄楼”,苏轼于徐州东门建楼名黄楼,此处借指张勋)(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 第195页。);
7月6日函云:“今日情势大变,北军已对应段,战事即将起于京、津间,张军中断,结果恐不可言。北行诸老恐只有以一死谢国。曲江之哀,猿鹤沙虫之痛,伤哉!……不忍再书矣”(“张军”,指张勋辫子兵。“北行诸老”,指前往北京参与张勋复辟之康有为、沈曾植等)(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196~197页。);
7月14日函云:“此次之变,段、冯、梁三人实为元恶, ……人心险诈,乃至天理尽绝。……末日即在今明。乘舆尚可无事。此次负责及受职诸公,如再靦然南归,真所谓不值一文钱矣!……止庵乃无心肝,竟有电辨明心迹,其与犬羊为伍,岂不痛哉!公病新愈,尚期自宽,因此后尚有种种责任,不可为无益之伤感也”(“乘舆”,指溥仪。“止庵”,清末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瞿鸿号。“公”,指罗振玉)(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197页。);
7月17日函云:“永所拳拳者不在公前恙之未去, 而虑连日外界恶耗,甚不与公体相宜,祈自宽假为荷。永初闻此,亦作恶数日,近已顽顿如常。……报纸记北方情形唯在军事一面,而寐叟等踪迹均不一一纪,唯一纪陈、伊二师傅一投缳一赴水,不知信否?黄楼赴荷使馆,报言系西人迎之,殆信。又言其志在必死,甚详,此恰公道。三百年来乃得此人,庶足饰此历史。……此等均须为之表章,否则天理人道均绝矣”(“永”,王国维又号永观,故自称“永”)(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198页。);
9月8日函云:“西欧近事有足强人意者,草间之梦未始不能再现也”(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213页。);
10月7日函云:“草间再梦,语亦有因,冯异、 岑彭均与其事”(“冯异”,东汉大将,此处借指冯国璋。“岑彭”。东汉大将,此处借指岑春煊)(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219页。);
10月10日函云:“重梦之说,南北均有此说,皆云大树为主,而象山佐之,理或然乎”(“大树”,代指冯国璋——冯异号大树将军。“象山”,宋陆九渊自号象山翁,此处借指陆荣廷)(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221页。);
10月21日函云:“寐得可靠消息,谓卜得复之初九。真耶?梦耶?令人无从摸索耳”(“复之初九”,《周易·复》:“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孔颖达疏:“韩氏云:‘祗,大也。’既能速复,是无大悔,所以大吉。”)(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 第225页。);
次年2月14日函云:“今日诣寐叟长谈,颇有所得。 据寐言中山(魏国公)之策渐向成熟,现当以调和龙、陆为要务。永谓若以南部之事付之南轩,又以滇与龙,以粤桂与陆,先令二人合力以清粤(此龙助陆),继则由龙州、蒙自以图滇(此须陆助龙),滇桂一家,川楚自定,则统一之事指挥可了。惜中山庸人恐无此大略。公何不致书凤老一为中山言之?此救国之大计也。中山为事若非先与士龙接洽,则纷扰终无已时,且蹈南轩之辙”(“中山”,明初名将徐达封魏国公,死后追封中山王,此处借指军阀徐世昌。“龙”,疑指龙云。“陆”,指陆荣廷。“南轩”,张勋字少轩,一作南轩。“凤老”,指柯劭忞——柯字凤荪。“士龙”,晋陆云字士龙,此处借指陆荣廷)(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246~247页。);
次年7月7日函云:“素公此行有《度陇吟》一卷,永已传钞一本,……。当代男子要唯横渠与此公耳”(“素公”,指蒙古贵族升允号素庵。“此行”,指此时升允往西北招集旧部企图复辟事)(注: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263页。)。
以上信函充分表露了对张勋等复辟事件的关切,人们可以从中感受到对复辟成功的热切期望,因复辟失败而产生的巨大伤痛,对再次复辟的殷切期待,和为此类“救国大计”所作的周密谋划。这一切竟然出于王国维这样的书生之手,不能不令人惊讶,也不能不令人深思。
而《殷周制度论》就写于此时。由上述信函所表露的心态便可知王国维之所以在《殷周制度论》中说“古人非不知官天下之名美于家天下,立贤之利过于立嫡,人才之用优于资格,而终不以此易彼者,盖惧夫名之可藉,而争之易生,其弊将不可胜穷,而民将无时或息也。故衡利而取重,絜害而取轻,而定为立子立嫡之法,以利天下后世”,说“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使有恩以相洽,有义以相分,而国家之基定,争夺之祸泯焉”,说“使天子诸侯大夫士各奉其制度典礼以亲亲、尊尊、贤贤、男女之(有)别于上,而民风化于下,此之谓治,反是则谓之乱”,其意均在否定辛亥革命而复辟封建制度。而这就是所谓“于考据之中,寓经世之意”。
(3)任南书房行走后的表现
经升允荐举,清废帝溥仪于1923年4月16 日任王国维为“南书房行走”。同年7月14日,溥仪有谕旨,“王国维着加恩赏五品衔, 并赏食五品俸”。次年1月8日,溥仪又有谕旨,“王国维……着在紫禁城骑马”。此后,王国维有如下表现:
手书上述谕旨全文,以示对历次所受恩宠牢记不忘(注:据刘烜《王国维与罗振玉来往书信手稿述评》,见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9月版《中国文艺思想史论丛(二)》,第348~349页。)。
上《论政学疏》,要溥仪“严朱紫缁渑之辨”,弃西学、新学而取中学、旧学。
上《筹建皇室博物馆奏折》,劝阻溥仪出国,并为皇室着想,建议将故宫办成博物馆,请外国使馆出面保护,说“窃自辛亥以后,人民涂炭,邦域分崩,救民之望非皇上莫属,而非置宫廷于万全之地无以安圣躬,非置圣躬于万全之地无以救天下,此不独臣子之于君父必首计及此,即为天下苍生计,亦不能不先图其本者也。近者颇有人主张游历之说,臣深知其不妥。……皇上一出国门,则宗庙宫室民国不待占而自占,位号不待削而自削,宫中重器拱手让之民国,未有所得而全(盘)尽失,是使皇上有去之日而无归之年也。……今有一策,有保安皇室之利而无其害者,臣愚以为莫若开放禁城离宫之一部为皇室博物馆。……可遣人先与英、日二使接洽,如得其赞助,即下明诏,以建立皇室博物馆事宣告中外。……如此,则京师虽有事变,而皇室有磐石之固,无匕鬯之惊。皇上自此益崇圣德,务广圣学,稍安睿虑以俟天心,实为天下苍生之福,微臣幸甚。臣数月以来,见外侮叠至,不胜忧愤,中夜彷徨,愧无以分圣主之忧,偶有愚者之得,不胜献曝之忱,故敢具折密陈,伏乞皇上圣鉴。”(注:《筹建皇室博物馆奏折》,转引自袁英光、刘寅生《王国维年谱长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10月版,第416~417页。)
1924年“甲子之变”,王国维“随车驾出宫”(注:1924年 12月1日《致狩野直喜书》,转引自《王国维年谱长编》,第429页。 ),又“援君辱臣死之义,欲自沉神武门御河者再,皆不果”(注:据罗振玉《海宁王忠悫公传》,转引自《王国维之死》,第7页。)。 此后数月,王国维仍随侍左右,与溥仪共忧患,故其致蒋汝藻函云,“此数月来,日在忧患中”,“数月以来,忧惶忙迫,殆无可语。直至上月始得休息。”(注:1925年1月21日《致蒋谷孙书》,同年3月25日《致蒋汝藻书》,分别见《王国维全集·书信》,第409页、412页。)
同年底,北京大学考古学会发表《保存大宫山古迹宣言》,斥责清皇室强占古迹,破坏古迹,王国维因此给北大教授沈兼士、马衡写一长信,为清皇室辩护,并对《宣言》中“指斥御名至于再三”的做法提出强烈抗议。他还因此辞去北大研究所国学门通讯导师之职,撤回已发送该校的稿件。
1925年2月,王国维奉溥仪谕旨,就任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教授。袁英光、刘寅生《王国维年谱长编》记此事云:“《赵谱》载:‘(夏历)正月,先生被召至日使馆,面奉谕旨,命就清华研究院之聘。’先生去清华任教,是经过一段曲折的。……胡适之……推荐王国维……为研究院导师,……但胡适之前去郭请王国维时,先生婉谢之。胡适之乃去托溥仪,请其代为劝驾,溥仪便命师傅们AI写作了一道诏书,王国维不好再谢绝,就答应了。所以先生到清华任教是奉诏去的。”(注:见《王国维年谱长编》,第436~437页。)
溥仪暂避东交民巷日使馆期间,和到天津张园之后,王国维均时时前往觐见,并有所陈奏。如其《敬陈管见折》云:“窃自狂贼犯顺,乘舆劫迁,狼子野心,旦夕不测。……今幸上天垂佑,皇上得安抵日使馆。日使处以正寝,礼绝国宾,非徒以皇上往日余尊,亦视为中国将来之共主。凡在臣僚,孰不庆幸!……臣伏愿皇上入境问俗,入国问禁,起居言笑慎之又慎。……引对之臣,亦须选择贤否。凡诸举措,皆系观瞻,务令外人知帝王之自有真(尊?),天人之有攸属,则天下幸甚!前日奉驾抵日使馆后,陈宝琛对臣等诵《檀弓》之言曰:‘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味此十言,实为名言,愿皇上一日三复之。又皇上出潜邸时,未及携带书籍,臣谨呈《后汉书》及唐陆贽《奏议》各一部,用备御览。”由此可见,王国维仍对溥仪“得国”(复辟),成为“中国将来之共主”怀抱希望(注:据罗继祖《观堂余絮》,见《王国维之死》,第338~339页。)。
以上关于辛亥前后的变化、关于对张勋等复辟事件的反应、关于任南书房行走后的表现三方面的考察,更以大量事实说明,后期王国维决不是什么“纯粹的学者”、“时代的思想家”、“现代思想启蒙的先驱”。王国维确实“可几亭林先生”,和顾炎武一样,后期的王国维也是一个封建卫道士,也是在以其学术与实际行动“保天下”,保卫封建伦理纲常(我在《也谈王国维的死因》一文中曾错误地赞同顾颉刚所说,认为王国维“究竟还是一个超然的学者”,现在应予以更正)。
3.关于王国维的死因
1927年6月2日王国维投昆明湖自沉。其死因何在?关于这个“中国文化史世纪之谜”,72年来有过种种说法,也有过热烈争论。争论的焦点是,王国维之死有无殉清因素。我曾撰文三论王国维的死因(以下简称“三论”),从各个角度论证王国维之死不能排除“殉清”因素,因而关于王国维死因的“殉清”说难以否定(注:见拙文《也谈王国维的死因——与邓云乡、刘梦溪先生商榷,兼析陈寅恪的有关言论》,刊于1998年10月3日《文汇读书周报》; 《否定“殉清”说着实不易——与邓云乡先生再论王国维的死因》,将刊于《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春之卷;《“殉清”说难以否定——三论王国维的死因》,刊于1999年7月3日《文汇读书周报》。)。现结合本文情况继续这一论证。
(1)辛亥以后,王国维不仅留辫,不仅流亡日本, 不仅自称‘亡国之民”,而且其著作及书信对亡清均以“我朝”、“本朝”、“国朝”、“大清”相称,无一例外。可见,他始终以遗民自居,其忠于亡清的态度从未改变。
(2)1917年,他曾期盼张勋复辟成功;1922年, 其《库书楼记》曾表达对“山川重秀,天地再清”的期望(《观堂集林》卷23);1924年,其《筹建皇室博物馆奏折》要溥仪“益崇圣德,务广圣学,……以俟天心”;1924年底,其《敬陈管见折》曾流露对溥仪“得国”,成为“中国将来之共主”的希冀。这又可见,他始终对复辟宣统怀抱希望。
(3)王国维认为,“为人臣者,当无事之世,事圣明之主, 虽有贤者,当官守法而已,至于奇节独行与宏济之略,往往出于衰乱之世,则以一代兴亡与万世人纪之所系,天固不惜生一二人者以维之也”(《雪堂校刊群书叙录序》,见《观堂集林》卷23)。所以对于清的覆亡,他曾感叹“汉土由来贵忠节,至今文谢安在哉”(《送日本狩野博士游欧洲》,见《观堂集林》卷24。“文谢”指文天祥、谢枋得。谢于杭元失败后拒不出仕,绝食而死),对于张勋复辟事件,他认为“北行诸老恐只有以一死谢国”,“如再靦然南归,真所谓不值一文钱矣”。既然如此,一旦他自己身为人臣(任“南书房行走”)而又遇到非常情况,便必然守忠贞之节,“以一死谢国”。这就是他1924年“甲子之变”时“援主辱臣死之义,欲自沉神武门者再”的原因,也就是他于1925年8 月说“事到艰危誓致身”的原因(《罗雪堂参事六十寿诗》,见《观堂集林》卷24)。
(4)赵万里《王静安先生年谱》记述:“去秋以来,世变益亟,先生时时以津园(指在天津张园之清逊帝溥仪——蔡按)为念。新正赴津觐见,见园中夷然如常,亦无以安危为念者,先生睹状至愤。返京后,忧伤过甚,致患咯血之症。四月中(指农历四月——蔡按),豫鲁间兵事方亟,京中一夕数惊。先生以祸难且至,或有更甚于甲子之变者,乃益危惧。”(注:转引自孙敦恒《王国维年谱新编》,见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69页。)戴家祥《记王静安先生自沉事始末》记述:“今岁四五月间,党军下徐州,冯玉祥引兵出潼关,败奉军于河南,直鲁危急,北京大恐。是时清华研究院评骘成绩方毕。五月二日(阳历6月1日——蔡按)……晚,某与同学谢国桢谒先生,……涉及时事,先生神色黯然”,又云,“先生曰:‘闻冯玉祥将入京,张作霖欲率兵总退却,保山海关以东地,北京日内有大变。’呜呼!先生致死之速,不能谓时局无关也”(注:转引自孙敦恒《王国维年谱新编》,见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69、183页。)。 金梁《王忠悫公殉节记》记述:“公殉节前三日,余访之校舍。公平居静默,是日忧愤异常,既以世变日亟,事不可为,又念津园可虑,切陈左右请迁移竟不能达,愤激几泣下。余转慰之。谈次忽及颐和园,谓‘今日干净土,唯此一湾水耳’。盖死志已决于三日前矣。”(注:转引自《王国维之死》,第29页。)这些记述都有助于说明王国维遗书为何有“经此世变,义无再辱”之语,有助于说明其自沉确实是为了殉清。
(5)我已在《“殉清”说难以否定》一文中指出, 王国维遗书“五十之年,只欠一死”是一典故,此典故出于《宋史·范质传》。范质为后周世宗所重,曾于世宗临终时“受顾命”,辅佐年仅七岁的恭帝,但他却在赵匡胤夺取后周皇权、建立宋朝时“降阶受命”,未作反抗,有负重托。故宋太宗对他有如下评语:“循规矩,慎名器,持廉节,无出质右者。但欠世宗一死,为可惜尔。”范质“受顾命”、“降阶受命”均在公元960年,此时他正是五十之年。 王国维在遗书中用了这一典故,足以说明其死是为了忠于前朝,即为了殉清。现在,我还要进而指出,王国维之死与顾炎武也不无关系。顾炎武拒绝仕清,曾言“先妣……国亡绝粒,以女子而蹈首阳之烈,临终遗命,有‘无仕异代’之言,载于志状。故人人可出,而炎武必不可出矣。记曰:‘将贻父母令名,必果;将贻父母羞辱,必不果。’七十老翁何所求?正欠一死。若必相逼,则以身殉之矣”(《亭林文集·与叶讱庵书》),又曾言“乙酉之夏,先妣时年六十,避兵于常熟县之语濂泾,谓不孝曰:‘我虽妇人,身受国恩,义不可辱。’及闻两京皆破,绝粒不食,以七月三十日卒于寓室之内寝。遗命炎武读书隐居,无仕二姓。……今将树一石坊于墓上,藉旌门之典,为表墓之荣”(《亭林文集·与史馆诸君书》)。如上所述,罗振玉对王国维“以亭林相期”,王国维自己则以“可几亭林先生”自许,故“七十老翁何所求?正欠一死”、“身受国恩,义不可辱”云云,对王国维无疑具有启示作用,顾炎武及其嗣母的行动对王国维无疑具有典范意义。“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就是王国维对顾炎武及其嗣母上述言论的继承,王国维的自沉就是对顾炎武及其嗣母忠于前朝,为前朝尽节、殉节行动的仿效。
(6)王国维既认为辛亥革命后,中国“纪纲扫地,争夺相仍, 财政穷蹙,国几不国”,说“赤县几无干净土”;又视象征清皇室的颐和园为“干净土”,说“今日干净土,唯此一湾水耳”。两相对照,可知他之所以选择昆明湖自沉,就是出于对清室的眷恋,就是为了对亡清尽其忠贞之节。
根据以上论证,也根据“三论”所作的论证,我认为王国维自沉的直接原因是殉清,关于其死因的“殉清”说无法否定。
王国维曾在《静安文集续编·教育小言十则》中说:“自杀之事,吾人姑不论其善恶如何,但自心理学上观之,则非力不足以副其志而入于绝望之域,必其意志之力不能制其一时之感情而后出此也。”辛亥以后,王国维始终期望溥仪复辟,当他感到“祸难且至,或有更甚于甲子之变者”、“世变日亟,事不可为”,因而复辟无望时,他便“入于绝望之域”,走上自杀之途了。
后期的王国维是封建卫道士,也是亡清的忠臣烈士。既卫道,又殉清,二者并不矛盾。因为所卫之道即所谓“纪纲”不得不有所依托,其依托就是清皇朝所代表的典章制度。所以对王国维说来,卫道必然殉清,殉清也就是卫道,二者密不可分。
从启蒙到卫道、殉清,这就是王国维思想变迁的历程。
结语——
从顾炎武、王国维看中国文化的特质
关于王国维之死,陈寅恪曾提出三种说法。
一种说法,见于《挽王静安先生》、《王观堂先生挽词》二诗。前一首有“越甲未应公独耻”之句,其注云,“甲子岁冯兵逼宫,罗、王约同死而不果。戊辰冯部将韩复榘兵至燕郊,故先生遗书谓‘义无再辱’,意即指此。遂践旧约自沉于昆明湖,而柯、罗则未死。余诗‘越甲未应公独耻’者盖指此”(“柯”,指柯绍忞。“罗”,指罗振玉。“戊辰”,1927年)(注:见《陈寅恪诗集》,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3年4月版,第9页,11、14页,10页。)。 后一首说,“汉家之厄今十世,不见中兴伤老至。一死从容殉大伦,千秋怅望悲遗志。……高名终得彻宸聪,征奉南斋礼数崇。……神武门前御河水,好报深恩酬国士”。蒋天枢曾根据陈寅恪所述补笺此诗,关于上录之第一句,补笺云,“清代自顺治至宣统适为十朝”(吴宓《王观堂先生挽词解》解此句及下句曰:“清自顺治至宣统共十帝,宣统是第十世。王静安先生祈望宣统能复兴清朝,然待至一九二七年,王先生已五十一岁。‘老之将至’,且已至矣,而中兴尚不见实现,故绝望”(注:转引自《追忆王国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1月版,第106页。)。关于上录之五、六句,补笺云,“王先生以大学士升允荐,与袁励准、杨宗羲、罗振玉同入值南书房。清代旧制,在南书房行走者多为翰林甲科。杨固翰林,罗虽非由科第显,然在清末已任学部参事。先生仅以诸生得预兹选,宜其有国士知遇之感也。”(注:转引自《追忆王国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1月版,第106页。)此二诗均持“殉清”说。
另一种说法,见于《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说“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所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于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这是“争自由”说,是对“殉清”说的否定。我已在“三论”中论证此说不能成立,并指出此说与上述二诗的观点自相矛盾。
还有一种说法,见于《王观堂先生挽词序》,其文曰:“或问观堂先生所以死之故。应之曰:近人有东西文化之说,其区域分划之当否固不必论,即所谓异同优劣亦姑不具言,然而可得一假定之义焉。其义曰: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Idea者。若以君臣之纲言之,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其所殉之道与所成之仁,均为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体之一人一事。”(注:见《陈寅恪诗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4月版,第9页,11、14页,10页。)这就是所谓“殉文化”说,是一般否定“殉清”说的论者所最乐于引用者。
但人们似乎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两点。其一,这是《王观堂先生挽词》之序,而如上所述,《王观堂先生挽词》是持“殉清”说的,所以此序虽然突出了“殉文化”说,却并不像《清华大学王观堂先生纪念碑铭》那样否定“殉清”说,而是以“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二句,既从具体、实际的行动层面肯定“殉清”说,又从抽象、理想的思想层面肯定“殉文化”说,认为王国维的自沉既具有“殉清”的意义,又具有“殉文化”的意义。其二,它明确认为中国文化的定义就是《白虎通》中的三纲六纪之说,中国文化的精髓就在于三纲六纪所体现的纲常伦理,联系《挽词》“不见中兴伤老至”、“一死从容殉大伦”二句,又可知它还认为王国维的自沉就体现了此纲常伦理,即所谓“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
王国维视此纲常伦理为“民彝”,为“天理人道”,他后期所卫护的就是这一“民彝”,这种“天理人道”,他的自沉则是为了实践这一“民彝”,这种“天理人道”。如上所说,王国维的思想、行动是对顾炎武的继承,而顾炎武的思想则来自孔、孟。孔子说,“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论语·为政》)“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节如其何而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论语·微子》)。孟子说,“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孟子·滕文公下》)。从孔、孟到顾、王,他们均以卫道自居,他们所卫之道就是由《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所揭示的纲常伦理,就是所谓“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
何谓“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曾文正公全集·家训卷下》说:“罗婿性情可虑,然此无可如何之事。尔当谆嘱三妹,柔顺恭谨,不可有片语违忤三纲之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地维所赖以立,天柱所赖以尊,故传曰‘君,天也;父,天也;夫,天也’,仪礼记曰‘君,至尊也;父,至尊也;夫,至尊也。君虽不仁,臣不可以不忠;父虽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夫虽不贤,妻不可以不顺’。……尔当诰诫大妹三妹忍耐顺受。……尔谆劝诸妹以能耐劳忍气为要。吾服官多年,亦常在忍劳耐气四字上做功夫。”韩愈《拘幽操》说:“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所谓“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所谓“其所殉之道,与所成之仁,均为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体之一人一事”,就是曾国藩所说“君虽不仁,臣不可以不忠”,也就是韩愈所说“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意在强调三纲所规定的君臣、父子、夫妻关系是一种必须无条件服从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忍耐顺受”、“耐劳忍气”,而不得有丝毫违忤。
必须指出,明清二代封建统治极为残酷,帝王对士人杀戮、侮辱,无所不用其极,而顾炎武、王国维却甘愿为之尽节,为之殉身。孟子虽以卫道自居,却并不主张绝对服从君主,而认为臣对君的态度应视君对臣的态度而定,即“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顾炎武、王国维则从孟子的立场后退,一面对暴政保持沉默,一面为施行暴政的王朝尽节、殉身。这就正如黄宗羲所说,是“(君)视之如土芥,而视君如腹心”(注:黄宗羲:《孟子师说》,见《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05页。), 是一种愚忠。这种愚忠,更反衬出他们所要卫护的纲常伦理的专制特性。
这种支配与被支配即专制与被专制的关系,起源于宗法血缘(夫妻、父子),而推广于国家政治(君臣),既是一种伦理道德,又是一种典礼制度,即王国维所推崇的“周之制度”,亦即顾炎武所推崇的“三代之礼”、“三代之治”。顾炎武推崇它,保卫它,认为“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王国维也推崇它,保卫它,认为“周之制度乃道德之器械,而尊尊、亲亲、贤贤、男女有别四者之结体也。……此之谓民彝,其有不由此者谓之非彝。……非彝者,礼之所去,刑之所加也。”可见,这是一种将道德政治化,将政治道德化,融道德与政治为一体,以尊卑等级为基础,以礼即纲常名教为本位的专制主义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就是陈寅恪当作中国文化之定义的三纲六纪之说,它为中国所独有,集中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特质。
为了实现中国社会及其文化由前现代向现代的转型,必须高举人本主义的旗帜,彻底批判这种以礼为本位的专制主义意识形态。而时至今日,在对顾炎武的评价中,却仍普遍存在将卫道当作启蒙加以推崇的现象;在对王国维的评价中,则更大量存在既否认殉清因素,又将卫道当作意志自由、人格独立加以颂扬的现象。窃以为这些现象都背离了人本主义,不利于对以礼为本位的专制主义的批判,不利于中国社会及其文化由前现代向现代的转型。
(1999年9~10月写于燕园风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