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吴晓进

机关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吴晓进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MPA教育中心

摘要:机关事业单位在对养老保险进行并轨制度改革的时候,主要是对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改变传统的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综合的调整,确保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发展。

关键词:机关单位;企业养老保险;并轨问题;对策

1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可行性

1.1社会环境

机关事业单位在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并轨改革的时候,也是为了顺应社会的发展,更是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能够良好的运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使我国经济迅速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质量得到了飞速的提升。由于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为了缓解人口巨大的压力,我国实行了一定的人口政策。由于青年劳动力较少,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当人年老之后,需要有一定的资金以作养老之用。养老保险就是为了工作人员退休之后,能够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调整的时候,需要对社会的环境进行分析和整理,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整合。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实际运行和执行的时候不顺应时代的发展。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更是为了保证工作人员退休之后的生活质量得到保证。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是针对不同的单位个体分别制定了标准的制度,这些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影响着相关制度执行的质量。为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正常的开展工作,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跟随时代的发展不断地进行创新,社会的发展也会促进福利制度的发展。

1.2经济环境

福利制度的发展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特点,机关事业单位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调整的时候,需要做好细节的处理工作,更需要迎合市场的变化。这些单位为了保证平稳的发展,就需要结合单位内部的基本情况,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机关事业单位需要对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内部员工组成形式等进行分析。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使相关的工作人员在退休之后有一定的经济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在对保险制度进行调整的时候,需要做好准备工作,不仅仅需要符合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也要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在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并轨的时候,需要做好成本分析的工作,在分析的时候,主要是对其利弊进行合理的整改,尽可能规避其中存在的问题。在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的时候,使事业单位为了迎合市场的变化,保证经济平稳的运行。

2机关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存在的问题

2.1不同地区间政策不统一

当前,根据国务院《决定》,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总体框架已经明确,但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不同地区在改革过程中,制定的政策不尽相同。如上海将所有机关单位纳入养老保险改革范围,而合肥则只包括部分单位。有的地方将机关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改革范围,合同制职工则被排除在外。

2.2机关单位面临较大阻力

机关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将由原来财政保障转向保险基金保障。根据《决定》,个人每月将按工资的8%和4%分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两者相加,月工资的12%将用于缴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收入受到较大影响,其退休后的待遇比改革前也将有所降低,部分人员产生消极抵触心理在所难免。

2.3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不健全

《决定》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机关单位和企业之间管理制度存在显著差别,如果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转移接续办法和措施,转移接续势必困难重重,从而导致单位和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受到阻碍。

3机关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的具体措施

3.1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社会保障法》已出台多年,未对机关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做出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另行规定。《决定》等养老保险新政已经出台,如果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及时出台,紧跟改革步伐,则改革势必因为缺乏法律和制度支撑而步履维艰,难以顺利推行。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带来社会利益的再次分配和深度调整,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有利于筑牢改革的基础,保障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当前应尽快修订《社会保障法》,将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充实到有关法条中,统一不同体制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

3.2提高保险基金统筹水平

从当前的改革来看,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不高,养老金项目较为单一。机关单位养老保险一般是地方统筹,而各地的相关制度不尽相同,保险基金总量规模较小且不集中,存在基金贬值的风险。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应逐步实现养老保险统筹互济和社会化运作制度。财政实力较强的地区,可以考虑实行省级统筹;财力相对较弱的地方,可实行市(县)级统筹。

3.3推行职业年金制度

根据《决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一样要承担缴费的义务,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将有所降低,接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水平,逐步实现全国范围的统筹。为保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不至于降低,在确保公平的同时,兼顾改革效率,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推行职业年金制度。以2012年深圳市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例,在缴纳8%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4%的职业年金情况下,改革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和改革前的退休待遇基本相当。

3.4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为满足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收入人员的养老需求,应及时出台养老保险领域相关规定,积极构建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养老体系。为了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应建立适度超前、统一合理、高效便捷的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养老保险的制度性框架。在并轨改革中,应统筹推进,特别是针对“中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防止利益冲突,尽可能减小改革阻力。同时,应及时改革机关单位人员退休金与工资增长挂钩的机制,实行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相同的增长机制,顺利实现两种制度的有机融合,最终实现全面并轨。

3.5完善制度体系

养老保险的改革工作非常重要,且改革工作是一项重任,完善改革体系是我们这些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需要结合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特点进行总结,机关事业单位需要按照制度体系,在单位内部设立相适应的部门,并按照制度进行执行。就目前而言,我们在完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体系的时候,需要加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并需要对解决方法进行研究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需要做好并轨的分析,确保我们改革之后,制度能够顺利的执行,提高其公平性。

4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进行的简单分析。我们主要是为了对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进行分析,我们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为以后的福利工作提供借鉴的依据。

参考文献

[1]贺琴.浅析机关事业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的必要性[J].人力资源管理,2016,(07):320.

[2]赵学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成本分析与路径选择[D].山东财经大学,2015.

[3]王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并轨改革研究[D].甘肃政法学院,2015.

[4]徐欣.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问题与建议[D].辽宁师范大学,2015.

论文作者:吴晓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9

标签:;  ;  ;  ;  ;  ;  ;  ;  

机关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吴晓进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