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竞争优势与市场份额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份额论文,竞争优势论文,外商投资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01)05-0019-05
目前,20世纪90中期我国利用外资高潮中进入的外商投资企业大都已完成项目建设,步入正常运营阶段,经营业绩逐步趋稳。外商投资企业凭借其自身竞争优势,与内资企业在国内市场展开了日益激烈的竞争,并对我国各产业的市场份额及市场结构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竞争优势
外商投资企业大多依托实力雄厚的母公司,竞争意识强,对需求变化更敏感,更善于捕捉市场机会,而且与不同东道国企业和政府打交道也使外商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形成了较强的应变能力。总体上来看,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商投资企业相对国内企业,一般在规模、技术及综合获利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而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各种优惠政策也进一步强化了其竞争力。
1.企业规模与财务状况
外商投资企业规模普遍高于同行业的国有企业和全国平均水平。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是国内同行业企业的1.88倍,其资产负债率也比国内同行企业平均低8.58%(见表1)。较大的规模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决定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竞争时,更易获得有利的市场地位。
表1 1999年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工业企业规模和财务状况比较
注:全国平均指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非国有企业的平均数。
资料来源:根据《统计月报》(1999年)计算。
2.技术水平和研究开发能力
我国引进外商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就是换取先进技术。一般认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要高出国内企业,实证分析也基本支持了这种判断。有关调查显示,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明显高出国内同类企业的先进水平(见表2)。同时,在合资企业内部,外方通常采取滚动方式转让技术,以保持一定的技术优势,而且外方一般也不愿将最先进的技术转让给其无法控股的合资企业。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大型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以及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外商投资企业也掀起了在我国进行R&D投资的高潮。微软、摩托罗拉、宝洁、利华、杜邦、英特尔、诺基亚、爱立信、松下、富士通等著名大跨国公司相继在华成立了研发中心或宣布了大型R&D投资计划。到1999年7月,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已有34家。这些R&D中心的建立及其技术开发活动无疑有助于提高我国产业技术的整体水平,但也将拉大内外资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方面的差距。
表2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
1.与母公司相比
占样本企业比例(%)
使用最先进技术26.3
使用比较先进技术
42.1
比较先进技术与一般技术混用
31.6
2.与国内企业相比
使用填补空白技术
76.3
使用先进技术 23.7
资料来源:根据王洛林主编:《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00),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版。
3.企业综合获利能力
从企业产品销售率、利润增长率、资金利润率、产品销售利润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净资产利润率等反映企业赢利能力的指标来看,外商投资企业也普遍好于国内企业。如表3所示。
表3
外商投资企业与国有企业综合获利能力比较
企业综合获利指标 1995年
1999年
全国平均 外资企业 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产品销售率 101.01 94.13 98.87 97.52
利润增长率 -19.72 11.17 56.92 80.14
产品销售利润率 15.38
12.88 11.36 11.22
销售收入增长率 18.22
52.72 9.03 15.10
净资产利润率 4.13 8.54
4.55 8.89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年份计算。
4.外商投资企业的品牌竞争及其它促销手段
在外资企业进入之前,我国工业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虽已拥有了一些名牌产品,但大多数企业的商标保护和品牌竞争意识并不强,许多企业在合资时将原有品牌或商标低价甚至无偿出让给外方。相反,外商则极其重视品牌效应,不仅在合资企业安排自己品牌产品的生产和宣传,而且还积极尝试品牌当地化。广告促销虽然国内企业已比较普及,但投入力度、媒体选择和制作水平上与外商投资企业仍有一定差距。此外,跨国公司还利用形式多样的促销手段扩大市场占有率。如发送试用品、与相关主管部门签定协议向群体消费者提供赠品,以提高中国消费者对其产品的认知度,引导培养消费偏好。这种现象在家电、移动通讯、饮料、食品、啤酒、洗涤用品和化妆品等品牌效应强的产业中尤为突出。
5.优惠政策安排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税收方面。其中,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的税负内外资企业相差不大,而在直接税(主要是所得税)方面,外资企业的税负远远低于国内企业。依照现行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我国在所得税的税率、税收减免、税收返还三个方面对外资企业实行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税收优惠办法,使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仅占企业所得额的8-9%,不足内资企业的1/3(注:杨之刚等:“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负担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00年第12期,第34页。)。另外,城市建设维护税、投资方向调节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种也给予了外资企业不同程度的优惠,加上各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出台的各种土政策,大大降低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了其税后利润水平。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份额分析
1.总体市场
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的总体市场份额可以看出,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增加值、资产总值、产品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四项广义市场份额的指标在全国所占比重均已接近或超过20%。而且各项指标增幅有加大的趋势(见表4),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利用外商投资高潮中引进的项目逐步进入正常运营阶段的必然结果。
表4
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国的比重
%
工业增加值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产品销售收入 利税总额
1995年16.74
16.85
19.11 15.68
1997年17.86
17.53
20.52 17.28
1999年22.49
19.68
25.71 24.93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年份计算。
2.行业市场
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业市场份额(见表5),可以看出以下特点:①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份额与我国利用外资的产业结构基本相符。第二产业在我国利用外资的产业结构中一直约占70%的比重,其中,制造业利用外资占整个工业部门的比重接近90%,因而,外资企业市场份额较高的行业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②各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市场份额的差异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外资政策的产业导向,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产业的技术特征和跨国公司在全球投资的一般规律。在汽车、电子、通讯设备等全球性产业以及食品、饮料、日化等国内产业中,跨国公司在世界各主要开放国家和地区所占的市场份额也达到了30%左右,甚至超过50%。③尽管我国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了50%,但这些行业中,市场份额并非由单个外资企业占有,而是分散多个外资企业之间,它们彼此的竞争相当激烈,因而,外商投资企业行业市场份额的扩大仅仅表明外资对我国产业的总体控制力增强。部分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虽有所提高,但并不意味着由于外资的进入,这些产业已经形成了垄断性的市场结构。
表5 1999年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国各行业的比重 %
行业
工业增加值 资产总额 产品销售收入 利税总额
煤炭采选业
0.20 0.28
0.080.8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05 0.21
0.04—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57 0.19
0.640.2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5 0.82
3.160.63
非金属矿采选业 3.37 3.56
0.153.19
其他矿采选业35.9012.02 24.39
—
木材及竹材采运业—
0.08
0.08—
食品加工业 23.5022.71 23.98
35.17
食品制造业 37.0638.55 37.73
36.48
饮料制造业 26.4229.01 27.55
23.54
烟草加工业 0.62 0.97
0.820.91
纺织业 20.9520.03 21.29
19.26
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 48.4545.43 49.21
30.08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54.2253.27 58.22
39.66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29.41
35.76 32.65
14.08
家具制造业 41.3043.87 42.85
16.98
造纸及纸制品业 26.6429.82 28.27
30.65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29.3527.42 31.09
37.76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59.8659.23 60.63
49.60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4.81 4.69
5.376.37
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18.8315.62 18.83
27.51
医药制造业 22.1320.12 21.77
25.92
化学纤维制造业 39.3827.37 33.30
40.51
橡胶制品业 32.2228.51 33.18
35.95
塑料制品业 42.9543.16 42.05
38.5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5.1419.82 16.07
12.6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4.314.56
6.482.37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0.44
11.39 13.17
7.78
金属制品业 31.3136.81 35.53
28.78
普通机械制造业 21.0818.58 20.75
29.77
专用设备制造业 13.3811.51 14.36
22.13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0.4824.04 29.57
48.37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9.3628.52 32.23
28.95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67.9555.68 69.49
28.95
仪器仪表文化办公机械50.2435.53 57.33
70.05
其他制造业 41.9843.65 42.55
55.01
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 14.8112.31 11.08
37.07
煤气的生产和供应业 0.08 0.57
1.10—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62 2.82
2.945.33
资料来源:根据《统计月报》(1999年)计算。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外商投资企业具有的竞争优势意味着国内企业以自身实力充当外资的进入壁垒,其作用十分有限。因而,除国家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外,外商投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一般无太大障碍。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市场的竞争参与,对我国企业竞争意识提高、企业行为市场化以及企业组织规模调整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同时,由于国内企业普遍实力弱小、加之我国市场规范尚不完备,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强有力的竞争,部分产业市场份额流失,外商投资企业的产业控制力有所增强。加入WTO后,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的竞争将在更高层次展开。为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竞争行为,以入世为契机,我国有关政策需作相应调整:
1.统一政策,平等税负。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法至今还是单独设立的,内外资企业的税负相差较大。税负差距一方面使原本实力较弱的内资企业在与外资企业竞争中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抑制了国内民间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同时,还导致了为获得外资身份而进行的寻租活动,造成了利用外商投资中假合资等混乱现象。尽管改革开放初期优惠政策对吸引外商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至今仍有其存在的局部性理由,但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以及专向性补贴限制原则,而且长期实施也有碍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为避免实行国民待遇对外资进入造成的不利影响,从政策的可行性看,今后应尝试适当降低国内企业的税负,将给外商的优惠政策同时给予国内企业,统一政策,一视同仁。
2.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监管。目前,对外商投资“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并未得到根治。外商对我国各部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缺乏完备法规、执法尺度不一、行政机构复杂、手续繁多、当地资料不全、多头管理、乱收费、乱摊派、高价供应等问题仍颇有微词。同时,亦有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置我国政策法规于不顾,从事干扰市场秩序等非法经营活动。由这两方面可见,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监管法规尚不健全,工作力度不够。因而,在进一步完善联合年检制度的基础上,一方面应增强服务意识,减轻企业负担,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规范管理行为,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另一方面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并对外商投资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监控。
3.完善市场规范,创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可竞争的高度法制化的市场体系是吸引外商投资尤其是大跨国公司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我国优化投资环境的关键步骤。为此,近期首先应加紧制定《反垄断法》,促进有效竞争下多元化市场结构的建立;其次,为适应全球并购浪潮以及由此引发的国际直接投资方式的变革,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并购行为,执法对象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企业并购法》的制定实施也迫在眉睫;再次,制定《价格法》,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商标法》、《专利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执法力度,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收稿日期:2001-4-10
标签:投资论文; 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