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江南丝茧市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南论文,市场研究论文,近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利用方志资料、档案资料,结合海关史料,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江南丝茧市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文章认为:19世纪90年代以后,江南土货市场的发展,是丝茧市场繁荣的基础;生丝商品率大大提高,生丝的国内外市场有所扩大;蚕茧市场的发育呈现出区域间的不平衡性;蚕桑商品生产的兴旺、商人群体与商业资本的活跃、多层次营销网络的形成、市场环境的改善是近代江南丝茧市场逐渐成熟的原因和体现;在丝茧市场的发育过程中,又表现出浓厚的买办性、垄断性与投机性。
生丝和蚕茧是近代江南农产市场上的大宗商品,是江南农村社会经济的重要支柱。本文拟就近代江南农产市场的发育、丝茧商品化、丝茧市场网络与丝茧市场发展的原因以及丝茧市场的特征等问题加以研究。
一
近代江南农产市场与明清时期相比,呈现出明显的扩大趋势。尤其是甲午战争后,随着机制工业品的输入与外资工厂和本国工业的发展,传统手工业各程序间的自给性结合被打破了,在手工业程序分解的空隙处形成了农产市场;大工业的建立又刺激了市场上对农产原料的需求。在这一深刻的经济结构变革的前提下,江南市场迅速扩大。九十年代后的苏州洋关史料,清楚地反映了这一变化。
表1. 苏州报关土货出口贸易货值统计表[①a](1897——1919年)(单位:关平两)
“土货”是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总称,“出口”系指出苏州关运销国内各地市场。1919年,苏州土货市场商品值为1,800万关两,这实际上不是江南土货市场的总量,因为:第一,出口外洋多经上海,苏州海关在1919年以前没有记载,国际贸易数字缺少;第二,大量农产品是在区域性市场交换的,毋须进出苏州海关,表中也没有反映出来;第三,海关统计,一般只限于轮船装运的装物,而铁路货运量尚未计入,所以,上表只能告诉我们江南土货市场扩大的趋势,据表绘图如下:
图一 近代江南土货市场的扩大
从上列图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江南土货市场的消长趋势。1919后市场比19世纪末最高年份1898年扩张了25倍,有三次大幅度扩展。第一次是在1906年,概因沪宁铁路通车以及抵制美货运动的影响,造成这一年的土货商品交易量比1898年增加了近3.5倍。第二次是在1913年,因受辛亥革命的刺激,市场比1906年又扩张了近3.5倍。第三次是在1919年,趁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间隙,市场再度扩大,约为1913年的1.3倍。苏州土货市场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发展,可以反映近代江南市场经济繁荣的景象,也正是在这种市场繁荣的大背景下,江南丝蚕市场逐渐发育成熟起来,形成了以广大农村为腹地,以市镇为依托,通过中心城市,以达通商口岸的多层次市场营销体系。
二
江南生丝市场的发育早在明清时代就开始了,近代,随着丝织业生产的兴盛以及国际市场生丝需求量的增加,江南生丝产量和商品量都大大提高了。
表2.
近代江南生丝产量(1878——1880) 单位:公斤
19世纪80年代,江南生丝年产量应在350万至400万公斤(表中未列苏州府的产量)。对我们来说,更有意义的是生丝的商品量值。以无锡、溧阳、宜兴三县为例,1880年,产量分别为120,482公斤、188,253公斤和22,590公斤,1879年三县生丝输出量分别为92,184公斤、82,800公斤和4,140公斤[①b]。生丝输出当然是作为商品输出到缺乏生丝的地区或投放国际市场,生丝输出量可代表生丝在外埠市场的商品量。那么,80年代,江南无锡、溧阳、宜兴三县生丝商品率分别为76.5%、43.9%和18.3%。如加上本地区市场上生丝的相互调剂,其商品化程度理应更高。
浙江省在1878年运往外地的上等生丝为2,806,781公斤,本地织绸用生丝为441,631公斤[②b],两项合计为3,248,412公斤,其中直接运销外地的上等生丝就占总量的86.4%。1879年,运销外地3,188,710公斤,本地自用441,577公斤[③b],商品率为87.8%,而本地织绸自用丝也有部分是商品丝,尚未计算在内。
生丝商品化程度的高低,与丝织业的荣枯休戚相关。一般来说,丝织业越发达,生丝的市场越大。丝织业衰退,生丝市场则萎缩。但江南生丝的实际情况却不尽然:第一,城镇丝织业越发达,生丝商品市场越大,生丝商品化程度也就越高,因为城镇丝织业是生丝的一大市场,丝织业繁盛也就意味着生丝市场拥有广阔的前景。第二,农村家庭丝织业越发达,生丝自给性越强,投放市场的数量就减少。农民家庭多是自缫丝、自织绸的自给性生产,阻碍了生丝商品化的扩大。第三,丝织手工业的繁荣固然可以促进生丝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达,而丝织业的衰落有时也会造成生丝贸易繁忙的景象。如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江南生丝外贸繁荣,国外市场扩张了2.5倍(1860年与1852年之比)[①c]。概因江南城镇丝织手工业衰落,国内市场无法消纳大量的生丝,遂被迫流向国际市场。近代江南生丝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盈虚消长的相互依存关系,由此可见一斑。
1879年江南生丝运销外地总额为3,424,414公斤,苏、常、镇、杭、嘉、湖六府生丝总产量约为4,132,530公斤,商品率为83%。这可视作江南生丝的商品率,340万公斤可作为江南生丝市场容量的最低限度。那么,这300多万公斤生丝的市场何在?
第一,国际市场的吸收。1880年,中国生丝出口总值为23,990,341海关两[②c],按当年生丝出口价格每两值0.15海关两推算,生丝出口量为159,935,606两,折合6,021,671公斤。江南地区、珠江三角洲是我国生丝出口的两大基地,假设江南占全国生丝出口量的1/3(珠江三角洲1/3,其它地区合计占1/3),则有2,007,223公斤,占产量的48.6%,占商品丝的58.6%。也就是说,江南生丝约有50%左右是供应国际市场的,在其运销外地的商品丝中近60%是运销国外。
据海关贸易报告载:1880年无锡生丝产量为320万两,“运至上海输往国外者仅占十分之四左右,其余供织绸之用,无锡丝几乎全作纬丝。”[③c]溧阳生丝“运往上海输出国外者约占十分之八,通常称之为大蚕丝,只适于作经丝。”[④c]湖洲所产湖丝,尤其是南浔一带的“辑里丝”最受外商欢迎,法、美各洋行,咸来购求[⑤c]。1900年以前,江南生丝的出口仍以手缫业为主,湖州、震泽、盛泽等传统产丝区以手工缫丝为主,市场上流通的也几乎全是土丝。如金麒麟、白象、蓝象等名牌手缫丝,在国际市场上都享有盛誉。
第二,国内市场的消费。太平天国战后,江南丝织业逐渐恢复,八、九十年代渐渐复元。丝织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导致对生丝的需求日增,使江南生丝的国内市场有所扩大。
其一、城镇丝织手工业所消费的生丝,均须从市场上购买。我们目前尚无法估计江南城镇丝织手工业所需生丝的绝对数量,但可根据零星资料推算城镇手工业与农村家庭手工业间的某种比例关系。南京在1853年以前,城内有织机35,000台,周围农村有15,000台。战后,城内尚存4,000台,四乡仅有1,000台[⑥c]。假设每台织机的生产能力相同(实际上城镇手工业者因专业织造,生产力当比农村家庭手工业者为高),所耗费的生丝量也一样,那么,在南京就有70—80%的手工业者需要购买生丝。也就是说,除出口国外的生丝,本地织绸用丝中有70—80%的商品丝。何况,一些农村织户常常因自家所缫生丝不敷用,也须向市场购买。这样,在城镇丝织手工业与农村手工缫丝业之间就存在广阔的市场。
其二,丝的品质不同,织造不同的绸缎往往需要不同的生丝为原料,由此产生丝在不同地区间的流通。金陵织缎生丝,有经纬之别,“在昔经用震泽、南浔,纬用湖洲、新市、塘栖,杂色之纬,用苏州香山,而溧阳则绒线料也。咸丰癸丑(1853)以前,上等缎皆买丝于吴越,以纯净洁白适用,而价廉也。”摇经之丝,非海宁不可。头号缎之丝,非湖州不可[①d]。嘉兴府桐乡濮院镇所产生丝,分细丝与肥丝两种,细丝可售诸洋商,肥丝则仅供本地机户及金陵贩客[②d]。80年代以后,苏、常、镇、宁各府越来越多地依靠杭、嘉、湖的生丝,因各地区生产传统的关系,苏南和浙西逐渐产生了区域性分工的趋势。苏南各府以发展丝织业为主,浙西三府则以发展手工缫丝为主。这样,地区间的专业分工,造成了生丝在江南地区内部不同专业生产区域间的大量流通。
三
蚕茧市场的发育较为迟缓,江南农民植桑、养蚕、收茧、缫丝、织绸是密不可分的五个生产环节,均在农村家庭内部完成,只有丝织品投放市场,而蚕茧、生丝都是自给自足,自给有余或不足才向市场调剂。蚕茧市场的出现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乃是在机器缫丝工业发展以后逐渐产生的,它反映了农民家庭缫丝手工业的衰落与丝织业内部各工序间的分解。当时就有人敏锐地觉察到生产结构上的这一深刻变化:“从前中国(丝)皆从民户手工缫出,然售于行家提挑之后,销售洋商。现在行缫丝机器以来,民户俟蚕成茧之后,行家即赴乡收买,设灶烘干,运至有丝厂之处存栈,一切皆归厂中,民皆不得而知,尽有售茧之家。”[③d]
据统计,1861—1910年,江南地区已设立外资、中外合资和华资机器缫丝厂共47家,资本总额为1116.7万元,其中上海地区31家,苏州4家,无锡6家,镇江3家,杭州2家,湖州1家[④d]。
厂家多就地收购蚕茧,1901年的海关报告说:“迄今目前为止,上海共有缫丝厂28家,有缫丝釜7800至7900只,雇佣工人18000至20000人。江浙两省内的缫丝厂计还有:杭州一家,有缫丝釜240只;绍兴一家,180只;镇江二家,共330只;苏州三家,共630只。……年总量自8,000至12,000担不等,大部分要看该年蚕茧收成而定。”[⑤d]各厂生丝年产量约在229—343担左右。若以平均数286担计算,1910年江南47家缫丝厂年产生丝应为13,429担,缫制1担丝,约需鲜茧15担,江南丝厂每年约需鲜茧201,435担,按出口价格计算,1894年鲜茧平均每担21.22关两,1919年为24.27关两,假设1910年为平均数22.74关两,那么,江南地区在20世纪初鲜茧投放市场总值约达4,582,646关两。
前已述及江南各府在80年代初土丝年产量约为4,132,530公斤,折合68,359担,又折合鲜茧1,025,391担。这个数字可以看作是八十年代江南蚕茧的总产量(有极少量蚕茧出口国外,可忽略不计)。再印证20世纪缫丝厂所需鲜茧数量,我们便可推测;江南蚕茧的商品率在20世纪初大约为19.6%左右。从全国范围来看,1894年桑蚕茧商品率约为18.42%,江南略高。而1919年前后,随着土丝生产的崩溃和机器缫丝业的发展,全国蚕茧的商品化程度已提高到49.80%[①e],即有一半左右的蚕茧作为商品茧投放市场。
蚕茧市场的扩大与农民家庭手工缫丝业的瓦解是成正比的,手工缫丝被破坏得越彻底,蚕茧的商品化程度越高。那些不愿放弃土法缫丝的地区,多拥有悠久的缫丝历史,所产土丝质优价昂,与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紧密,其蚕茧商品率较低。例如湖州为传统丝产区,湖丝与厂丝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抗衡,农民家庭手工缫丝业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尚可勉力支撑。而宁、镇、常等太湖西北部新兴蚕桑种植区,由于手工缫丝技术落后,土丝质劣价廉,经受不住机器缫丝业的打击,19世纪末期基本停产,而专心致力于植桑养蚕,出售蚕茧,新兴蚕桑区的蚕茧基本上都商品化了。可见,江南蚕茧市场的发育是不平衡的。蚕茧的商品化,使原来农民植桑养蚕、收茧缫丝织绸的农家经济系统瓦解,形成了农民植桑养蚕、出售蚕茧、工厂缫丝、农民买厂丝织绸的行业内社会分工。社会分工的发展,必然导致市场的扩大。
四
近代江南丝茧市场上商品交换的发达,表明江南农村蚕桑商品生产的兴旺。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江南蚕桑种植区渐由杭、嘉、湖、苏等太湖东南部传统地区向太湖西北及北部地区扩展。上海地区原来不事蚕桑,太平天国战争时期,一些蚕桑产区的农民避居沪上,传播了植桑养蚕的技术。奉贤县向“不务蚕桑”,咸丰末有浙西、江宁人逃难来者,“沿习其俗,遂亦有树桑饲蚕,能治丝者”[②e]。南汇县之周浦、新场、六灶各镇,“战后树桑地,而蚕利犹未溥焉。”[③e]地方官吏、乡绅的提倡,使许多地区开始植桑养蚕。上海县法华乡在1872年,由苏松太道沈秉成捐廉购买柔桑数万株,“谕城董设局分乡民种植”,还刊发《蚕桑辑要》,令农民取法于此[④e]。嘉定县钱门塘乡,经“桑秧局”劝导和里人徐禹年、许敬贤倡导,光绪中叶即“里无不桑不蚕之家,”时号“小湖州”。[⑤e]此外如青浦、昆山、丹徒、句容、丹阳、江阴、武进、无锡等,都成为新的蚕桑基地。蚕桑种植区的推广,追根究源,还是受市场的牵引,植桑养蚕的收益远远高于农田。以无锡县为例,桑田与粮田的收益比较如下表:
表3.
无锡每亩桑田、粮田收益比较表(1913—1920)
植桑养蚕收茧收入每亩65元,稻麦收入仅15.45元,为4.1∶1,也就是说,养蚕的经济效益比农业高出3倍多。所以,有史料说:“桑园之利厚,收入可三倍于他田。”[①f]江南农民有“养好花蚕发洋财”之说,称桑树为“黄金树”[②f]。
在市场利润的诱使下,商品意识极强的江南农民,遂对植桑养蚕,趋之若鹜,从中可见市场对江南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蚕桑商品生产的发达,奠定了丝茧市场繁荣的雄厚基础。
商品交换离不开商品与货币的媒介——商人,商人群体的出现和商业资本的活跃是江南丝茧市场扩大的必要条件。商品生产的发展,促使商业资本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以实现产品向市场的让渡为主要职能,江南拥有悠久的从商传统,在明清时期就曾涌现苏州洞庭东山“八大家”。近代,湖州南浔又崛起所谓“二狮、四象、八牛、七十二只狗”的巨商集团。还有垄断一方的商业金融巨头如大买办商人胡雪岩、虞洽卿等。江南外地客商势力也很雄厚,诸如徽商、晋商、粤闽商人和两湖江右商人。为了贩运江南商品,他们往往“挟资千亿,岱陇东西,海关内外,券驴市马,日夜奔驰,驱车冻河,泛舸长江,风餐水宿,达于苏常。”[③f]客商依靠会馆、公所等同乡、同业组织联系成团,在江南和全国市场上进行竞争。19世纪末,苏州、上海两地有案可查的会馆有33家,公所180个[④f]。此外,还有一支外商、买办和买办商人力量,活动于通商口岸和江南各大中城市。本地商人、客商和外商、买办、买办商人构成江南市场上商业资本的主体。1905年,江南各市县商会纷纷成立,进一步壮大了商人的力量,促进了商业资本的活跃。
随着区际商品交换的频繁,江南丝茧市场多层次购销网络日渐形成,在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消费者之间,产生了一系列商品营销机构。江南丝茧市场结构可剖析如下图:
图二 江南丝茧市场结构
线栈、丝号都是设在通商口岸,丝栈经营土丝,丝号经营厂丝。丝栈因接待外地客商,大都备有旅舍、栈房,他们还代客报关付税,垫付费用开支。丝栈自身一般不直接从事生丝买卖,只是代客商向洋行销售,从中收取佣金和栈租。数额视生丝品种、帮口不同而异,一般是每包收银二两五钱[⑤f]。丝栈、丝号、丝行以湖州帮实力最为雄厚,十九世纪末又有无锡帮崛起。
丝行设在产区,大都是产地丝商经营,也有口岸丝栈投资的,他们在产地向丝庄收购生丝,经过整理加工,打上自己的牌子,再运往通商口岸托售。浙江南浔梅恒裕丝行盛时雇职员40多人,抄丝员6—7人,逢生丝上市时,即分派抄丝员到产区各丝庄“抄丝”,即把各丝庄收购的丝抄录数字,然后考虑收买。把从各庄收购来的生丝,分别粗细、颜色、发交农民复摇、整理,以备运销上海。
丝庄又称划庄,是直接从分散的农民手中收买生丝的收购商。丝庄一般雇佣若干个“秤手先生”(进货员)。在蚕丝上市时,分别在店内或水陆交通要道向农民买丝,然后集中起来,转售给丝行。另有一种叫土丝行的丝商,丝市旺季派秤手带学徒在交通要道设立若干“庄板”,从土丝贩子手中收购土丝。土丝行以内销业务为主,供应国内各地丝织户,亦有兼做出口洋庄丝的。在湖州一带,早期还有一种土丝贩子,俗称“小领头”或“航船班子”。民国《南浔志》载:“更有招乡丝代为之售,稍抽微利,曰小领头,俗称白拉主人。”[①g]习惯上农民售丝要先拿到“小领头”处,由其带到丝庄或庄板去卖。路远农民乘船来市,也要先投“航船班子”。据说,仅菱湖镇盛时就有100多“小领头”和100—200条船的“航船班子”[②g]。在介绍成交的过程中,向农民索取佣金。
茧行是垄断蚕茧贸易的带把头性质的牙行。各地丝厂到产区收购鲜茧,均须通过当地茧行,由茧行代收并用它们的炉灶烘干。农民生产的蚕茧除自用外,均须送茧行出卖,不准自由买卖,也不得自烘干茧出售。所以,茧行一般是产地豪绅开设,上与官府勾结,下有丝茧公所撑腰。若新开茧行,须经公所承认和县知事批准,否则没有保障,这就形成了对蚕茧市场的垄断。丝厂收茧,要在新茧登场前就与茧行签订和约,说明本年度的收购量和价格,茧行向丝厂收取各色费用。1895年,江南有茧行40—50家,1897年增至110家[③g]。1910年,无锡、江阴、常州有茧行250家。杭州、嘉兴、湖州有92家,共342家[④g]。1918年,仅江苏39县就有茧行582家[⑤g],其中无锡一地就有223家,茧灶4812副[⑥g]。全省应有茧灶在万付以上。
余茧商多数是茧行老板,他们经营丝厂收购剩下的蚕茧,烘干后囤积待价而沽。按市场波动,在有利时陆续卖给缺货的厂家,有的余茧商后来干脆自己办厂,自行缫丝。还有一些地主、富农、丝业商人、钱庄主也常囤积余茧,余茧遂成为丝茧市场上的一种投机商品。
茧贩与土丝贩子相仿,新茧登场时,他们活动在产地乡镇主要路口,拦截携带蚕茧赴市的农民,压价收购,再高价转卖给茧行。这种人迹近无赖,凭借各种恶势力,强买强卖。不但农民,甚至茧行也要让他三分。
这样,在丝茧生产和丝茧消费之间,建立了细密的市场销售网络,江南丝茧商品得以层层传销,流向市场。
便捷的交通运输和通讯网络,使市场信息的传递和商品流通的速度加快。密如蛛网的水道,在明清时期就成为江南市场经济繁荣的有利条件。近代,蒸汽动力船代替了沿海运输中旧式沙船,小火轮在内河日渐盛行,落后的手摇木船渐被淘汰。“同治季节,内河小轮行驶吴淞江者,殆仅专雇之轮,继有搭客装货之轮。光绪二十一年,青浦商人创办上海至珠家角轮船,经过黄渡,遂于千秋桥侧设立码头,以便旅客、货物运送,每日一次,习以为常。”[⑦g]20世纪初,在上海、南京、杭州间都有定期航班,从大中城市到市镇以及乡村,也开辟固定班次小火轮[①h]。1879年,淞沪铁路通车。1908年,全长620里沪宁铁路全线通车,122里的沪嘉线也于当年开通。1912年,沪杭铁路建成通车,全长704里。至此,沪宁杭三角地带初步形成了全区规模的铁路运输网络。同时,公路的修筑、邮政的开办、电信的沟通,江南逐步形成了以铁路、内河、邮电为主干的交通信息网络,使江南区域市场成为统一的整体。1870年苏伊士运河正式通航,缩短了欧洲到中国航程的1/4。1871年,上海、香港、伦敦之间的海底电缆接通,使江南市场与国际市场又融为一体。此外,江南金融市场的发育,也为丝茧市场的繁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
在江南丝茧市场的发育过程中,形成了许多重要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市场性质的买办化、丝茧交易的垄断化和丝茧流通中的投机性。
如前所述,江南丝茧市场早已与国际市融为一体,在主权丧失、海关不独立的环境中,江南丝茧市场不可避免地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操纵。国际市场是江南丝茧的一大销场,长期以来,江南生丝的对外贸易控制在洋行手中。所谓国际贸易,实际上是同在华洋行的贸易。出口,就是把生丝运往上海,卖给洋行。外国在华洋行利用中国丝商没有对外贸易组织的弱点,操纵生丝市场,使中国丝商“多假手外国洋行,而不能直接销售于用丝之外商,因之海外情形,无由知悉,每为洋行所操纵愚弄。”[②h]在具体交易上,就是由上海的洋行根据伦敦电报行情,或向伦敦进口商询价,扣除自己的利润和费用,在上海“开盘”,即开出洋商收购价。中国丝行再根据洋行开价,扣除自己的利润和费用,向产区报价。产区各级市场上的商人,又根据这个收购价,层层扣除自己的利润和费用,向农民收购。洋行的开价,对江南生丝市场具有决定性作用,“自有之货,不能定价,转听命于外人”[③h],江南生丝市场在价格结构上表现出浓厚的殖民地色彩。
江南丝茧市场由牙行垄断,牙行经纪本来不属于一般的商业资本,长期以来,牙行是封建政权管理市场交易、征收捐税的工具。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牙行逐渐操纵市场,压价收购,高价出售,欺压小商品生产者。“牙商借缴牙贴费用,挟官厅威力,农民将其生产品如棉花、粮食、水果、枯饼、杂粮、猪只、牛皮、桐、茶、油类运往市场,不能向消费者直接发卖,必须交由牙商交易,牙商便居间操纵剥削,实为自由贸易之障碍。”[④h]丝茧市场上的牙行就是垄断丝茧交易的丝行、茧行。据《苏城丝公所章程》规定:
“①丝行名称曰丝行,因向例颁报部立案,由部颁布牙帖,给领开放,认税抽用,是以谓之丝行。自民国纪元改牙贴为登录凭证,本业即谨遵现行法律,呈请地方官备案,向本县县公署换领凭证,若未领证私相交易者,即谓之白拉,得由同业报官立命闭歇,以维持同业公共利益,矫正营业上之弊害为宗旨。
②丝行开设地点规定阊门城外,由吊桥起,东西直线至普安桥为限,不能越界,倘违背规章照第一条白拉处治。或他日营业发达有推广地点之必要,得由同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呈请官厅开放,以守范围而免紊乱。
③我业向称各路丝行,凡外省及乡间有贴行家贩丝来苏,当一律投行买卖,照章纳税抽用,不得越行进城容留城中私自拆销,察出后照窝藏白拉论罚。
④凡邻省邻县来丝,概进阊门城,经过事务所加戳验讫,以免蒙混而归一致。”[①i]
这个章程说明:第一,牙行在民国以后,改向官府领取营业凭证,取得丝业贸易垄断权。未领证私相交易者,谓之“白拉”,由官府取缔。第二,丝行受到官府控制,由官府规定开设和营业地点,成为官府管理市场、对丝业交易征收捐税的工具。第三,客商贩运生丝和丝经来苏,或乡间小商贩、小生产者携丝来苏,一律要投行买卖,丝行对生丝市场的垄断是很严密的。
蚕茧交易则受到茧行的垄断,茧行经政府备案,受官府保护,设新行须经茧业公所同意,上报地方政府。茧行拥有一定范围的市场垄断权,浙江省规定:“四周距离五十里,得设一新茧行,灶十乘,一茧行得附设二分行”[②i]。对于产茧量较高的地区,这种规定便限制了蚕茧的交易。“以浙省产茧之丰,而各县茧行,不能多设,其产茧极富之区,如杭县、海宁、吴兴等处,每县茧行不过十余家,嘉兴稍多,亦不过二十余家。非产数有限,不足以多设行店,实缘茧行条例限制于前,而停发茧贴之案,拘束于后。”[③i]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发育。所以,垄断自产生之日起,就遭到希望自由贸易者的反对与冲击。处于垄断地位的茧行报怨说:“是方百里中,已有新茧行九所,分行十八所,棋布星罗于产地,实无限制可言轴一茧行,同此灶数,而营业自数万至数十万不等,又无限制可言。”许多蚕农,越境售茧,“茧业公所则拘其人,而没其货。”[④i]可见,在江南蚕茧市场,自由竞争与贸易垄断产生了尖锐的冲突。
茧行拥有市场垄断权,便可据此压价收购,投机取巧。而且,蚕茧又是时间性极强的产品,稍有延迟,鲜茧即化蛹成蛾,这更给茧行以可乘之机。《银行周报》载:“年来(金坛)茧产日增,较之曩者奚止倍徙,而茧行开放,则遥遥无期,以致每届茧讯,商家任意抑勒。乡民几经辛苦,担茧入市,欲售,则有亏资耗本之虞;不售,则有破口出蛹之患;卒之无法忍痛低价出售,一家固笑矣,其如一路哭何?”[⑤i]溧阳各地茧行,每当开秤之初,必先高放茧盘,作引诱乡户闻风纷来之计;及来户既形踊跃,乃又骤然跌价,或竟收盘,托言已经满包。致令哀哀无告之蚕户,除坐听鱼肉外,毫无办法。”[⑥i]所谓“满包”意即完成本季收购计划,资金及仓储已无余力。“满包之后,真情不收者有之,故意操纵者有之。是以蚕户卖茧之时,常存急于脱售之念,价格贵贱,且不遑顾。此因一则旦晚要出蛾;二则退回即不能自烘;三则如待卖不出时,再行料理缫丝,又已措手不及。故无论茧商如何抑勒操纵,无如之何,只有忍听鱼肉而已。”[⑦i]若想赶在茧行“满包”前即售茧,开秤后来货必然骤增,这同样给茧行造成压价之机。据调查,嘉兴产地干茧收购价格,仅及上海市场价的72%。[⑧i]这还算是较高的价格,有时低者仅及中心市价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商品的价格远远低于价值,是市场发育不健康的表征之一。
近代江南丝茧市场,外受西方资本主义各国的控制,内受垄断商业资本的操纵,再加上厘捐的苛重,军阀混战所造成的分裂,使江南市场经济危机四伏,在发展的道路上坎坷曲折。正是在这种种不利的市场环境因素的制约下,近代江南丝茧市场,克服重重阻力,艰难地发育、成长,为江南市场经济体系,注入了一丝活力。
STUDY ON THE SILK AND SILKWORM MARKETS OF JIANGNAN
Abstract
Silk and silkworm were the major goods of agriculture products inthe Jiangnan markets.Their commercialization offer us an eye to inspect the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structure in rural Jiangnan.For onehand,raise of commercial rate was the results of modern silk weaving development,at another hand,the expanding of silk and silkworm marketingpromote the disintegration of hand silk reeling and weaving in rural Jiangnan.During this process,the network of silk and silkworm productionand marketing gradually established,it shows subordinate,monopolized and sepculized as well as the common character of modern Chinese ruralmarketing.
注释:
①a 陆允昌编译:《苏州洋关史料》,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383页。
①b The Maritime Customs.Special Series:Silk,(Shanghai,1917),P73。
②b The Maritime Customs.Special Series:Silk,(Shanghai,1917),P73。
③b The Maritime Customs.Special Series:Silk,(Shanghai,1917),P73。
①c 据呤利:《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附录乙数字计算。
②c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二卷,第55页。
③c The Maritime Customs,Special Series:Silk,(Shanghai,1917).P61-63。
④c The Maritime Customs,Special Series:Silk,(Shanghai,1917).P61-63。
⑤c 周庆森:《家庭琐语》。《南浔志》卷32,第21—22页。
⑥c The Maritime Customs Special Series:Silk,(Shanghai,1917).P61-63。
①d 汪士铎等:《光绪续纂江宁府志》卷15,第74—75页。
②d 严辰等:《光绪桐乡县志》卷7,第2页。
③d 求自强斋主人:《论茶务》,《皇朝经济文编》卷49,第7页。
④d 见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407—408页;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第896—902页。
⑤d 《报告》1892—1910年,上海口,第511—512页。
①e 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972页。
②e 张文虎等纂:《重修奉贤县志》卷19《风土志·风俗》。
③e 张文虎等纂:《光绪南汇县志》卷20《风俗志》。
④e 金凤祥增补:上海县《法华镇志》卷3《土产》。
⑤e 童世高编:嘉定县《钱门塘乡志》卷1《土产》。
①f 《无锡年鉴》第一回,1930年。
②f 焦龙华:《我国蚕丝业之回顾与前瞻》,《农村经济》第一卷,第十二期。
③f 钦善:《松问》,《皇朝经世文编》卷28。
④f 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第290页、297页。
⑤f 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250页。
①g 民国《南浔志》卷3《物产》。
②g 上海市政协:《文史资料选辑》1979年第1辑。
③g 曾田三郎:《江浙地方における茧取引汇につて》,广岛史学会:《史学研究》,1982年156号。
④g 高景岳等:《近代无锡蚕丝业资料选辑》,第21—23页。
⑤g 《茧行公所请维持丝业》,《新闻报》,1918年4月11日。
⑥g 高景岳等:《近代无锡蚕丝业资料选辑》,第21—23页。
⑦g 嘉定县《黄渡续志》卷1《疆域交通》。
①h 雷君曜:《松江志料》,“交通类”。
②h 束以范:《我国蚕丝统制管理之我见》。《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21号,1934年11月1日。
③h 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二册,第977页。
④h 《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决议案》(1926年12月),见《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运动》,第347—348页。
①i 民国十年五月《苏城丝业公所章程》,苏州市档案馆藏档案资料,全宗号:乙2—3,案卷号:164。
②i 《蚕茧区与蚕丝区之调剂案》。《农商公报》,132期,专载22页。1925年7月。
③i 《浙江省桑蚕茧丝绸近况调查案》。《中外经济周刊》,167号,第11—12页。1926年6月19日。
④i 《蚕茧区与蚕丝区之调剂案》。《农商公报》,132期,专载22页。1925年7月。
⑤i 《关于茧灶开放问题之各方意见》。《银行周报》,9卷37号,第19—20页。1925年9月29日。
⑥i 《关于茧灶开放问题之各方意见》。《银行周报》,9卷37号,第19—20页。1925年9月29日。
⑦i 《关于茧灶开放问题之各方意见》。《银行周报》,9卷37号,第19—20页。1925年9月29日。
⑧i 杜修昌:《京沪沪杭沿线米谷丝茧棉花贩卖费之调查》第19页,19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