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历史演进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产负债论文,日本论文,银行业论文,启示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相关文献综述
资产负债管理,是指对资产与负债的同时管理,即通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管理资产负债表,实现目标收益和控制风险的管理活动。资产负债管理缘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并随着经济金融环境变化而不断演进,近年来更在巴塞尔协议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对方面得到广泛灵活的运用。资产负债管理的发展与其管理方法的研究息息相关,Kusy和Ziemba(1986)[1]发展了包括相关制度、法律、政策等因素在内的多阶段随机线性规划模型,并以温哥华储蓄信贷银行为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该模型优于线性规划模型;Boender(1997)[2]讨论了情景生成方法以及基于此的资产负债管理决策支持模型,认为通过混合模拟优化方法可以改进该模型,实现资产负债优化配置;Kouwenberg(2001)[3]进一步发展了资产负债管理的情景生成理论和随机规划模型,模拟结果表明,通过选择合适的情景生成方法能大幅改善多阶段随机规划模型的性能,其研究促进了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情景分析功能和在险收益(Earning at Risk,EaR)分析功能的发展与完善。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发展历史,FDIC(1997)[4]的报告分析了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危机和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对资产负债管理发展带来的影响;滨本道正(1996[5],1997[6])主要针对两次储蓄信贷危机(S&L危机),从会计准则与政策的角度分析资产负债管理的变化。国内关于资产负债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及模型方面的研究,如金秀等(2007)[7]对资产负债管理多阶段模型的综述研究;迟国泰等(2011)[8]以VaR风险限额为约束条件建立资产负债管理优化模型等。而在资产负债管理的发展历史和中国资产负债管理现状与对策方面的研究比较薄弱,更是缺乏针对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发展经纬的探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日本银行业的资产负债管理是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金融国际化与金融自由化等背景下不断发展演进的,而此背景与目前中国银行业所面临的状况惊人地相似。因此,梳理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发展历史与未来趋势,对中国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构建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资产负债管理的缘起及其在日本的发展历史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缘起与发展
资产负债管理缘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并随着经济金融环境变化而不断演进,以对资产负债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为分界点,资产负债管理发展的历史大致可分为以下3个阶段:
1.美国利率管制到利率自由化时期的初期资产负债管理
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1933年美国制定“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的“Q条例”(Regulation Q),标志着进入利率管制时期,在此背景下,美国利率相对稳定且中长期利率长期高于短期利率,银行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必要性和意识都非常薄弱。此后从1960年开始,伴随着美国经济成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利率也阶段性地采取了自由化政策,对资产与负债同时进行管理日益被重视,初期的资产负债管理开始萌芽并发展。初期的资产负债管理,主要以存贷款、债券为管理对象,以利率期限结构和流动性指标为管理手段,通过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实现正确掌握资产负债结构、适当应对缺口的管理目的。
2.1981~1983年第一次S&L危机(储蓄信贷危机)之后的资产负债管理
美国的储蓄信贷协会(S&L)是主要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中心业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在其资产负债构成中,资金运用方面是长期住宅按揭贷款,资金筹措方面是短期资金。因此,储蓄信贷协会(S&L)的整个投资组合中面临着很大的利率风险(利率期限的长短不匹配),利率敏感度非常高。1980年前后,美国为解决业已出现的经济发展停滞与高通货膨胀率并存的所谓“滞胀”问题,戏剧性地大幅提升利率以达成减缩货币供应量的目标。利率的急剧上升,尤其是负债利率(存款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利率上升,导致本身就面临着很大利率风险的储蓄信贷协会(S&L)出现严重的负利差,很多储蓄信贷协会(S&L)因不能承受负担而破产。第一次S&L危机(1981~1983年)的本质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管理失败造成的。以1981~1983年的第一次S&L危机为契机,美国金融机构逐步认识到利率期限错配所带来的利率风险,在不断完善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形成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以利率风险管理为主的资产负债管理。
3.1987~1990年第二次S&L危机(储蓄信贷危机)之后的资产负债管理
第一次S&L危机之后,1982年的《甘圣哲曼储蓄机构法》(Garn-St.Germain Depository Institutions Act)缓和了储蓄信贷协会(S&L)的有关业务范围规定,增加了其资金运用的自由度,解决了其短期资金筹措与长期资金运用的期限结构性问题。然而,储蓄信贷协会(S&L)为了寻求更高的利益而采用高收益、高风险的资产运用方式,原来的主要贷款业务——住宅贷款的比率不断下降,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在内的高风险资产业务比例大幅提升。随着1986年前后原油价格下挫、房地产市场环境的急速恶化,承担了过大风险的储蓄信贷协会(S&L)由于大量不良贷款而纷纷破产或陷入了破产的边缘。因此,第二次S&L危机的根源是,储蓄信贷协会(S&L)由于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竞争压力过大而承担了过大的风险。以1987~1990年第二次S&L危机为契机,美国金融业逐步认识到,在金融商品日益丰富、经营竞争压力加剧和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仅以部分金融商品和交易为管理对象的利率风险管理已经无法实现资产负债管理的目标,因此,其后的资产负债管理在管理对象上几乎涵盖所有表内外业务,在管理方法上不断创新完善,在所管理的风险上逐步纳入了包括外汇风险、股票风险等在内的市场风险。
(二)资产负债管理在日本的历史演进
1.日本利率管制时期的资产负债管理
20世纪40年代日本实施严格的金融管制,利率和经营商品的范围等都受到相应政策的严格规定。1947年执行的《临时利息调整法》中,存款、贷款、短期同业拆借等利率均由政府和中央银行规定上限,要求金融机构依据该法律制定相应利率。另一方面,对外贸易受《外汇及国际贸易法》的严格管制,汇率也实行1美元=360日元的固定汇率制。虽然金融管制比较严格,但由于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的供给和需求都很旺盛,当时日本银行产业的经营目标就是尽可能扩张资产规模,将筹措的存款资金用于贷款,既没有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动力,对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也相当薄弱。
2.伴随金融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的资产负债管理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伴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利率市场化和浮动汇率制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资产负债管理的理念和方法逐渐被接受和引入。表1描述了1947~2000年日本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国际化的主要进程。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银行业逐步导入资产负债管理的理念,构建和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的组织体制,分阶段导入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目前,日本大多数银行都已完成了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导入工作。在此过程中,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国际化深刻地影响了资产负债管理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随着利率自由化尤其是贷款利率的自由化的发展,日本银行业需要对利率进行自主定价。例如,“短期最优惠利率”(信用级别最高的企业所适用的短期贷款利率)的定价方式,在1989年之前,是在日本银行(央行)规定的政策利率(央行票据利率)的基础上加上一定幅度的利差形成“短期最优惠利率”,但是,随着1989年的贷款利率自由化,商业银行在决定“短期最优惠利率”时,不但要考虑资金筹措的融资成本,也要考虑贷款对象的信用成本,信用风险也部分地被纳入到资产负债管理中来。同时,商业银行的收益管理也面临着相应的变革,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管理方法逐步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得到运用。
二是金融商品的丰富使得资产负债管理的对象逐步扩大。日本银行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中,资产运用以中长期的住宅贷款为主,而资金筹措高度依赖于短期融资方式,因而在利率自由化的进程中面临着很大的利率风险(长短期限利率的错配问题)。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浮动利率金融商品的出现,日本银行业能够通过金融衍生产品(利率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对资产负债结构进行再造,实现套期保值。在此背景下,仅仅以存贷款、债券为管理对象的初期资产负债管理已经不能准确地把握收益与风险的整体状况,必须全面掌握表内和表外业务的状况,对全体的收益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管理,因而资产负债管理的管理对象扩展到几乎所有的金融商品。
三是随着金融国际化的不断推进,日本银行业的外汇业务越来越多,面临的汇率风险越来越不可忽视。20世纪80年代,日本银行业抓住历史性机遇,以美国、欧洲和亚洲市场为主要目标,通过一系列并购扩张活动,在全球市场迅速崛起。同时,由于能够通过外币存款、外国债券进行资金筹措和资产运用,日本银行业持有外币的资产和负债已经非常普遍,所面临的外汇风险量也扩大到了无法忽视的规模,因此,外币金融商品、外汇风险管理也被纳入到资产负债管理之中。
三、资产负债管理在日本的发展趋势
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发展是管理目的、管理对象、管理风险种类、管理方法不断扩充与完善的过程。近年来,不断适应外部监管环境的新变化是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发展的重要趋势与特征。
(一)巴塞尔协议Ⅲ与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应对
1.巴塞尔协议Ⅲ的概要
巴塞尔协议的历史体现了历次国际金融危机对银行监管思想、监管理念的影响。2009年的世界金融危机使从事国际业务的金融机构意识到现存的巴塞尔协议Ⅱ并不能充分地确保金融系统的健全性,逐渐形成了构筑强化风险管理新架构的认识。2010年12月发布巴塞尔协议Ⅲ就是同年9月达成一致的新框架的文本化,2011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出台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比例要求1%~2.5%,进一步完善了巴塞尔协议Ⅲ。表2描述了巴塞尔协议Ⅲ中与资产负债管理关系最为密切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方面的概要。
2.巴塞尔协议Ⅲ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与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应对
巴塞尔协议Ⅲ涉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是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其合规并非某一个系统能够完全对应的。资产负债管理主要针对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巴塞尔协议Ⅲ合规上能够发挥相应的作用,因此,在构建资产负债管理系统时,应该考虑巴塞尔协议Ⅲ的合规问题。以下以巴塞尔协议Ⅲ的流动性监管指标为例,分析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应对策略。
次贷危机中国际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丧失,使得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自身都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进行了深刻反思,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巴塞尔协议Ⅲ: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10]正反映了这一反思的成果。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商业银行的短期(1个月)和较长期(1年)的流动性管理目标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其中,流动性覆盖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要求商业银行仅依靠自身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就可以满足在严重压力环境下未来30天的流动性需求;净稳定资金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要求商业银行在为期1年的持续压力下,也有足够的稳定资金来源支持业务发展需要。由于这两个新监管指标均是针对流动性压力环境设计的,所以对于银行而言,其标准是相当严格的,公式如下所示:
LCR和NSFR的计算方法在巴塞尔协议Ⅲ中已有规定。以LCR为例,其分子与分母计算过程中,不仅包括交易的内容,同时也包括交易对方属性等广泛的信息。例如,在LCR的分母“未来30天的资金净流出量”中,假设有“零售存款”大科目下的“安定的个人·中小企业存款”小科目,那么,在判断某笔交易是否属于该小科目时,需要进行如下步骤:首先,判断是否属于“零售存款”;其次,判断是否属于“个人·中小企业存款”,这不但要利用顾客属性标识代码,还要根据巴塞尔标准结合交易对方的财务信息来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再次,判断是否属于“安定”,这需要考虑以前是否有交易记录、是否利用过CMS服务等因素来综合把握与交易方的关系。由此可见,数据整理方面,需要整理资金流入与流出带来的所有资产负债的变化情况、各个交易对手的属性信息以及表示资金流入与流出的详细现金流信息,在这方面巴塞尔协议Ⅲ对数据整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上述巴塞尔协议Ⅲ的数据整理要求,正是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强项。近年来日本逐步开发、导入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基本上已经保存了以交易明细为单位的所有资产与负债的交易精确数据,能够满足计算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所需要的资产与负债数据、相关交易及交易对象的属性信息、详细的现金流数据等数据要求。日本的大型金融机构已经从2010年开始着手进行系统整备工作,其具体做法是,通过扩展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数据基础,设计计算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的架构。与从零开始整备数据库的做法相比,灵活运用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做法在节约成本和提高实施速度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当然,如果按照上述方法要计算精度很高的流动性指标还是需要付出很大努力的,因此,在实际业务中需要多大精度的流动性指标值、与之相对应如何整备数据和选择系统架构,是日本金融界正在讨论的重要课题。
3.对“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的启示
2011年5月中国银监会颁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被称为“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对比巴塞尔协议Ⅲ和“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在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方面,两者对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资本留存缓冲、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要求均相同,分别为不低于6%、不低于8%、2.5%、0~2.5%。但是,前者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标准为不低于4.5%,后者为不低于5%;杠杆率前者为不低于3%,后者为不低于4%;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比例要求前者为1%~2.5%。后者暂定为1%。在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方面,两者均提出了不低于100%的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因此从总体来看,“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的标准显然更加严格,中国银行业在合规方面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和压力。
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应对巴塞尔协议Ⅲ的措施,对实施“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的最重要的启示在于数据整备方面。中国银行业历来重视的是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在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最为欠缺,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在地方商业银行尚处于规划阶段,但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国际化的不断推进,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资产负债管理将越来越被重视。借鉴日本经验,中国银行业在构建资产负债管理系统时可充分考虑数据的调整与整备、系统功能架构的可扩充性,利用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应对“中国版巴塞尔协议”的部分要求,避免系统重复建设,提高应对效率。
(二)国际会计准则与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应对
1.IFRS9概要与预计损失法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rding Standards Board,IASB)正在推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IFRS)的修订,其中的一环是把金融商品会计的现行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IAS39)转换为2009年11月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11]和《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拟通过3个阶段的工作来完成对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修改,即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减值、套期保值会计。
IFRS9以单一模式取代了IAS39的多重分类与计量模式,将所有的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区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两类,把同时具有基本贷款特征和以合同收益为基础进行管理的金融工具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余的金融工具则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之前的IAS39采用“已发生损失法”,损失事件在被确定前不计提坏账损失准备,因此对损失的认识较晚;IFRS9提出采用“预计损失法”,预计损失法的主要计算步骤是:(1)在取得金融工具时,对其存续期间所有预计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确定扣除预计信用损失后的净现金流序列;(2)计算使得其净现金流序列的贴现值之和等于取得成本的收益率,该收益率即为“实效利率”①;“实效利率”与合同利率之差是体现了预计信用损失的“信用利差”;(3)上述“实效利率”被使用在存续期的计算中,使用“实效利率”的未来现金流序列的贴现值之和为摊余成本,使用“实效利率”计算的利息为“利息收入”;(4)在每个计量日,期初与当日的摊余成本变化额和应收利息与利息收入的差额这两部分的合计就是该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12]
2.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应对及启示
如上所述,预计损失法需要将预计信用损失反映到将来的现金流里,要求将现金流变动产生的预计信用损失差额作为损益计算。对银行而言,受影响大的部分主要是贷款和存款,需要在期初和期末对现金流以交易明细为单位进行管理,并对这些现金流数据做各种会计处理。尽管应对IFRS9的变化有许多方法,但在日本,如何灵活运用资产负债管理系统进行应对是一个备受关注的备选项。
日本2008年3月公布的《关于金融商品时价表示的适用方针》,是向国际会计准则转换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由原来只限于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的时价信息表示,原则上扩大到所有的金融商品,银行的贷款和存款也需要对应时价信息表示。在系统应对上,除了通过修改会计系统来适应要求之外,还有通过灵活运用资产负债管理系统所保有的存贷款现金流数据进行应对的方法。例如,日本的许多银行利用资产负债管理系统,保存以交易明细为单位的现金流数据及顾客基本属性、账户信息、余额信息、商品信息等数据,由提供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的软件供应商对现有的软件系统进行修改,提供时价表示的相关功能。
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推进IFRS9的同时,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10年5月26日发布了《金融工具会计和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对金融商品的分类和计量、减值提出了修改案,要求大范围的金融商品用公允价值来计量,与IFRS的摊余成本计量有很大的差别。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摊余成本计量,还是公允价值计算,资产负债管理系统都能够利用已有的交易明细数据进行处理和对应。
财政部2009年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明确了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本立场,从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减值、套期保值方面来看,IFRS9的主要内容是中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未来修订的方向。因此,日本应对IFRS9的措施和经验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中国银行业在建设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系统时,应充分考虑与IFRS9的对接,提高应对新会计准则的速度与效率。
四、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启示
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发展历史,是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不断演进的过程。日本银行业在强调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导入、管理流程的梳理、组织体制完善的同时,注重数据的积累与整备、整体架构设计和管理方法的开发。近年来,日本银行业更是将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灵活运用到巴塞尔协议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应对之中。当前中国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所面临的环境与20世纪80年代日本银行业所处背景具有共同之处,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历史经验对我们有如下启示:
(一)导入全面风险管理理念
中国银行业目前所面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国际化、外部监管要求,决定了其未来经营环境将发生变化,经营理念与经营模式将不断更新,作为经营决策基础工具的资产负债管理也将越来越受到重视。而无论是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的构建,还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推进,都需要从上至下的理念导入。尤其是资产负债管理,其数据积累与整备、管理流程的划分和组织体制的构建都涉及商业银行几乎所有的部门,具体的分析和运用也需要由诸如风险管理、资金计划、业务等具体部门来实施,大量具有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熟悉银行业务、精通风险管理的人才是实施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条件。
(二)构建与完善资产负债管理流程和组织体制
组织体制和管理流程是资产负债管理的组织保障和实施过程,其构建和完善虽然有一般的原则,同时也必须结合银行业的自身特点。例如,由于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的业务特征不同以及业务流程化建设程度不同,因而在划分管理流程上应作相应的调整;由于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以及组织体制建设情况不同,因而构建组织体制的框架也不尽相同。资产负债管理涉及到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计财部门、IT部门等,对商业银行人员和部门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与协调;同时,也要坚持“前中后台”分离的原则,发挥相互制约的功能;此外,资产负债管理的目的是制定全行经营策略,需要从整体的视角看问题,因而决策层的亲自挂帅和大力推进也是必要的。
(三)注重数据积累与整理
数据的积累、整理、补充与调整是实施资产负债管理的关键技术之一,也与模型选择和架构设计息息相关。因此,为获得完整的、高质量的数据,进行数据整备工作时,应借鉴包括日本在内的国外金融机构数据整备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注重以下几点:一是数据整备工作要考虑全面风险管理的IT整体规划,可在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导入之前进行;二是数据整备工作应兼顾其他风险管理系统、未来分析功能的追加等方面的需要;三是应注重数据粒度与精度的要求,例如以交易明细为单位的数据粒度,能够实现未来分析功能的扩展,也能够满足按部门或分行的多部门分析以及按产品条线的多维度分析的数据要求。
(四)合理设计系统架构和管理方法
资产负债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的一环,其系统架构设计既要考虑自身分析功能的实现,也要考虑与其他风险管理系统的协调,同时,借鉴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的经验,可考虑灵活运用资产负债管理系统以应对巴塞尔协议Ⅲ、新会计准则等新情况。在管理方法的设计上,不应一味追求使用最新管理方法,而应该结合自身数据与业务特征、风险管理水平选用合适的管理方法;在管理方法的使用上,应注重收益管理与风险管理的并用,例如,在实务中应该考虑将动态收益管理的在险收益分析(EaR)和风险管理的在险价值分析(VaR)合并运用与分析,同时观测未来期限的收益变化和现在价值变化,实现收益与风险的一体化协调管理,有助于商业银行经营战略的制定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五、结语
日本银行业资产负债管理,是在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产生并不断演进的,具体表现是,随着利率市场化和浮动汇率制的实施,资产负债管理的管理对象不断扩大,所管理风险不断扩充,管理目的与方法也不断更新。近年来,日本银行业更是将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灵活运用到巴塞尔协议Ⅲ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应对之中,在数据积累与整理、系统架构设计和管理方法的开发方面采取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当前中国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所面临的金融环境与20世纪80年代日本银行业所处背景非常相似,所面对的监管环境变化也与日本大致相同。我们认为,中国银行业在实施资产负债管理的过程中,应注重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导人,构建和完善管理流程与组织体制,重视数据积累与整理,合理设计系统架构和管理方法。
注释:
①有的文献使用实际利率一词,本文为避免歧义,将考虑期望信用损失的利率称为“实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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