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一维性质对介词派生的影响_介词论文

时间的一维性对介词衍生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介词论文,时间论文,一维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汉语的介词与动词之间存在着一种独特的关系:(一)几乎所有的介词都是从动词衍生出来的;(二)相当大一部分现代汉语介词仍兼有动词的功能。本文尝试根据时间的特性对这种现象做出解释。时间的发展只有通过运动变化才能为人们所感知,它又是从过去到现在再到将来一维地向前流逝,那么在计量它时,如果同一时间内发生多种多样的运动变化,只能选取其中的一个来计算。这一规则在语言中的投影即为:如果同一个句子中包含多个发生在同一时间位置的动词,只有一个可以具有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比如,加“了”“着”“过”、重叠等)。这个动词称作主要动词,其余的为次要动词。结果,那些引进与动作行为密切相关事物(例如,施事、受事、地点等)的动词用作次要动词的频率极高,最后退化掉了一般动词的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从动词分化出来而成为一个独立的词类——介词。时间一维性也是促使汉语发展史上的词汇替换现象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的理论假设也可以用来解释其它语言的有关现象。

介词是个为数有限的封闭词类。它与动词的关系如此密切,以致于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讨论,是否有必要把它从动词中独立出来而成为一个单独的词类。①形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几乎所有的汉语介词都是从动词演化出来的,②诸如“以、自、从、被、把、为”在古汉语中都曾作一般动词使用;(二)有相当大一部分现代汉语的介词同时兼有一般动词的语法功能,例如“给、比、叫、让、用、依、同、顺、拿”等(参看吕叔湘1979)。介词和动词之间的这种衍生关系和大面积的兼类现象,是其它词类之间所没有的。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从语言系统外部——时间的特性,来探讨形成介词和动词之间独特关系背后的客观机制,并预测介词和动词的未来发展关系。

一 对介词语法特征的考察

介词下定义的方式也与其它词类的不同。其它词类的定义方式都是积极的、独立的,比如名词是“用可数量词修饰”、“可用‘没’否定”、“可作主语或宾语”等。然而,介词的定义则是消极的,非独立的,③通常是拿它跟动词相比,看缺少了动词的哪些特征。比如,朱德熙(1982:174)给介词确定出的特征为:纯粹的介词只能用在连谓结构里,不能单独做谓语(动词都可以);在兼属动词的介词里,作为动词,有的可以重叠,可以带“了、着、过”等后缀;可是作为介词在句子里出现的时候就不能重叠,也不能带“了、着、过”。④介词的定义方式从侧面反映了它和动词之间的亲密关系。

现在来考察一下介词的语法特征。一般认为,介词不能单独做谓语,因此,例(1)的“在、到、跟、用”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词类,A组的是动词,B组的是介词。

(1) AB

a.他在教室里。a'.他在教室里学习。

b.他到北京了。b'.他到北京去了。

c.他老跟着我。c'.他老跟着我逛街。

d.他正在用刀。d'.他正在用刀切菜。

从表义功能的角度来看,很难说出例(1)A组的“在、到、跟、用”与B组相对应的词在语义上有什么差别。于是,语言学家就尝试寻求形式上可以加以验证的标准来区别它们。朱德熙(1982:174)和胡裕树(1987:335)等给出了判别A组和B组有关词语差别的形式标准:凡可重叠、可带“了、着、过”的是动词,否则就是介词。这个形式标准也遇到了很大困难。如果把普通动词也放在介词的位置上,同样失去了动词的“重叠”、“可带‘了、着、过’”等语法特征。如果把这个标准贯彻到底的话,几乎所有的动词都同时可以归为介词。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例如:

(2) A.a.他跟小王散步去了。 B.a.他陪小王散步去了。

b.*他跟了(过)小王散步去了。⑤ b.*他陪了(过)小王散步去了。

c.*他跟跟小王散步去了。 c.*他陪陪小王散步去了。

(3) A.a.他到上海买过衣服。 B.a.他去上海买过衣服。

b.*他到了(着、过)上海买过衣服。

b.*他去了(着、过)上海买过衣服。

c.*他到到上海买过衣服。 c.*他去去上海买过衣服。

例(2)、(3)中的“跟”和“到”一般都认为是介词,它们的确丧失了普通动词的重叠和加体标记的句法特征。可是,当一般动词“陪”和“去”分别出现在“跟”和“到”的位置上时,同样也失去了动词的相应特征,而它们做主要谓语动词时,这些失去的特征又恢复了,既可重叠,又可加体标记。⑥由此可以自然推出,“不能重叠和加体标记”不是介词本身固有的特征,而是由其所处的句法位置决定的。

为了找到问题的答案,需要全面考察一下,动词都有哪些主要句法特征,介词保存的是什么,失去的又是什么,失去的特征又有什么共同之处。

动词的主要语法特征有以下四个:⑦

(一)能用“不”或“没”否定;

(二)能加各种类型的宾语;

(三)能跟体标记“了、着、过”搭配;

(四)能重叠表示动量小或时量短。

介词保存了动词的(一)、(二)两个特征,⑧失去了特征(三)、(四)。前两个特征都不表达时间信息,后两个都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第一个是单纯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否定,第二个是表示动作行为与其作用对象的关系,两者既不表示动作行为的相对时间位置,也不表示绝对时间位置。而第三、四类都是指示动作行为的相对时间位置,这一点可以从例(4)至(7)的a和b的比较中看出来。

(4)a.吃了饭再学习。 b.*吃饭再学习。

(5)a.我到那里时,他们正吃着饭。 b.*我到那里时,他们吃饭。

(6)a.他吃过饭才来。 b.*他吃饭才来。

(7)a.你们应该讨论讨论再做决定。 b.*你们应该讨论再做决定。

以上四例都是表示两个行为的相对时间位置(一前一后),加体标记或采用动词重叠式的指示相对时间位置的功能非常明显,如果去掉这些句法特征,句子就不合法了。

由此可见,介词失去的是动词的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保存的是与时间信息无关的句法特征。可以推测,介词的形成与时间的特征有关。

二 时间一维性对动词句法特征的制约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一个连绵不断的系统。时间的存在,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只是依靠事物的运动变化才能为人们所感知。这一点也反映在时间的计算公式上:T=D/S。式中的T代表时间,D代表运动的距离,S代表运动的速度。可见,如果没有事物的运动变化,人们将无法知道时间的发展,也无法对其进行计量。

时间的另外一个特征是,它从过去、到现在、再到将来无始无终地流逝着。这一特征与物体的长、宽、高三维性质相比,可以说时间只具有一维性。时间的一维性决定了,在计量时间时,如果在同一个时间位置上发生多个行为动作,只能选取其中一个的运动速度和距离来计算,否则就会造成重复计算。如图示。

图中,V[,1]、V[,2]……V[,n]代表同一个时间位置发生的多个运动。计算[a,b]的时间量,只能从V[,1]、V[,2]……V[,n]中选取一个的运动的距离和速度来计量。比如,V[,1]代表地球绕太阳的运动,V[,2]代表月亮绕地球的运动,V[,3]代表四季的更替,等等,如果要计算在历史场合中时间发展的量时,只能选取其中的一个加以计量。

时间的上述特性在语言中的投影即为:几乎所有人类语言的指示时间信息的句法特征都体现在动词身上;同一个句子,如果包含多个发生在同一时间位置的动词,有一个而且只能有一个可以具有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这个可以具有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的动词,后文称之为“主要动词”,其它的相应地叫作“次要动词”。例如:

(8) a. 他陪小王逛过(了)公园。

* 他陪了(过)小王逛过(了)公园。

b. 他正陪着小王逛公园呢。

* 他正陪着小王逛着公园呢。⑨

c. 他陪小王逛了逛公园。

* 他陪了陪小王逛了逛公园。

(9) a. 他看我打了(过)球(才走)。

* 他看了(过)我打了(过)球。⑩

b. 他正看着我打球呢。

* 他正看着我打着球呢。

c. 他看了看我打球。

* 他看了看我打了打球。

(10)a. 她给小明打了(过/着)针。

* 她给了(过/着)小明打了(过/着)针。

b. 她给小明打了打针。

*

她给了给小明打了打针。

(11)a. 小明替妈妈做了(过/着)家务。

* 小明替了(过/着)妈妈做了(过/着)家务。

b. 小明替妈妈做了做家务(才出去玩)。

* 小明替了替妈妈做了做家务。

例(8)至(11)都包含两个发生在同一时间位置的行为,由于受时间一维性的制约,只能有一个具有加体标记或重叠等这些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上述情况又可以细分为两类:(一)指示时间信息的句法标记的位置不确定,可以是两个动词中的任何一个,比如例(8)b的“着”可以移后说成“我正陪他逛着公园呢”,例(9)a的“过”也可以前移说成“他看过我打球”;(二)指示时间信息的句法标记位置固定,比如例(10)、(11)做主要动词的只能是后一个行为“打针”和“做”。第一类中的次要动词一般都还认为是动词,第二类的大都认为是介词。后文将讨论,动词用作次要动词频率的高低或者位置的固定与不固定,是由它们所表达的语义范畴决定的。

介词也可以引进动作行为,即以动词做其宾语。被引进的动词和主要动词自然也处在同一时间位置上,根据时间一维性的原则,它的时间信息已由主要动词体现出来了,因此跟次要动词一样,自身也不能再带有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比如例(12)、(13)的“看”和“调查”做主要动词时,都可以加体标记或重叠,但是处于介词宾语的位置上就不行了。

(12)a. 依我看,这个问题不难理解。

b. *依我看了(着/过),这个问题不难理解。

c. *依我看看,这个问题不难理解。

(13)a. 我们经过调查才了解到事情的真相。

b. *我们经过调查了(着/过)才了解到事情真相。

c. *我们经过调查调查才了解到事情真相。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时间一维性只作用于两个(或多个)发生在同一时间位置上而且又有内在联系的动词。具体地说,一个行为所引进的对象与另一行为的特征(诸如施事、受事、工具、时间、地点等)密切相关时,时间一维性才对其发生作用。

三 介词与体标记的搭配

部分介词也可以跟体标记“了”或“着”搭配。赵元任(1980:374)已注意到这一事实,指出“因为用不用体貌词尾(按:了、着)只是个程度上的问题,所以就算平常不加这种词尾的介词,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接用其中的几个”。常见的介词与体标记的搭配情况有以下这些:

(一)可加“了”的介词:为 除 (发)给 (挂)在 (转)向

(二)可加“着”的介词:跟 临 趁 冲 朝 向 对 沿 顺 照 按 凭 靠

下面用一个图来刻画(一)、(二)类介词的语义特征。[a,b]表示主要动词的行为发生的时间位置。

第一类介词引入的对象发生的时间位置与主要动词的不一致,或者是[x,a],或者是[b,y]。介词“为”引进的是动作的原因、目的,从逻辑上讲,原因、目的的时间位置必然位于主要动词之前,因此“为”字短语和其主要动词所指在时间位置上不重叠,所以可说“为了职工能安心工作,机关办起了托儿所”。“为了”和“办起了”的时间关系大致为[x,a]+[a,b],所以仍遵循着时间一维性的原则。当“为”引进的是动作的受益者时,它跟主要动词没有时间先后之分,两者的时间位置有重叠,这时就不能跟“了”搭配,比如不能说:“*请为了我向主人表示谢意。”因为这时加“了”就违背了时间一维性原则。介词“除”是表示“不计算在内、排除在外”,所指自然与主要动词的时间位置不交叉,同理,也可以与“了”搭配,比如“除了下棋,他还会打球”。

“动+给/在/向等”短语表示动作发展到某一阶段或达到某一位置,介词所引进对象的时间位置紧接在主要动词的时间位置之后,即[b,y],它与主要动词的时间位置也不重叠,所以可说“发给了大家”“挂在了墙上”“目光转向了我”等。这一点也可以用反证法来证明。如果位于主要动词之后的介词不是表示行为达到某一状况或位置时,那么该类介词与主要动词在时间上就没有明显的位错,也就不能跟体标记搭配,比如不能说“*引自了《论语》”“黄河发源于了青海”等。

第二类介词引进的是主要动词的地点、方向、与事等,它们与主要动词的行为是共现关系。该类介词的引进行为具有明显的时段持续特征,因此可以跟持续体标记“着”搭配(参看石毓智1992b)。这时,“着”既可以出现在介词之后,也可以出现在主要动词之后,但是,由于受时间一维性原则的制约,“着”不能在两个位置上共现。(11)例如:

(14)a. 小王正跟着他散步呢。

b. 小王正跟他散着步呢。

c. *小王正跟着他散着步呢。

(15)a. 他正趁着大伙儿聊天儿的工夫看书呢。

b. 他正趁大伙儿聊天儿的工夫看着书呢。

c. *他正趁着大伙儿聊天儿的工夫看着书呢。

(16)a. 他正沿着湖边儿骑自行车呢。

b. 他正沿湖边儿骑着自行车呢。

c. *他正沿着湖边儿骑着自行车呢。

介词跟体标记的搭配情况也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示。上面讨论,部分介词可以跟“了”或“着”搭配,而全都不能跟“过”搭配。这种现象可以从三个体标记的分工中得到解释。石毓智(1992b)分出,“了”是“实现体”,表示行为动作处于事实的状态之下;“着”是“持续体”,表示行为动作正在进行之中;“过”是“结束体”,表示行为动作的终结。大家知道,介词的功用是引进与主要动词的行为动作有关的对象,这就要求介词的引进行为在主要动词的动作行为发生的时候,是业已存在的(或者是已成为事实,或者是正在进行之中),因此“了”和“着”的表义功能与介词的功用不冲突,所以有时可以跟介词搭配。然而,“过”是指示行为的“结束”,如果用它来跟介词搭配,就意味着与主要动词的动作行为不发生联系,显然与介词的功用相抵触,所以介词都不能跟“过”搭配。

普遍认为,“为了、除了、跟着、沿着”等都是单一的介词,其中的“了”和“着”与动词的体标记不是一回事。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介词后的“了”“着”也是体标记,也具有指示相对时间位置的功能,因此也都受时间一维性原则的制约。

四 介词的语义范畴

几乎所有的动词都可以用作次要动词,这意味着每一个动词在特殊的句法位置上都可暂时失去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但是,代表不同语义范畴的动词,用作次要动词的频率差别非常悬殊。决定动词用作次要动词的使用频率的关键因素是,它们所涉及的对象与动作行为的特征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一个典型的行为动作特征主要包括:(一)施事;(二)受事;(三)与事;(四)工具;(五)处所;(六)时间;(七)范围;(八)目的;(九)方式;(十)原因。凡是可以引进这些对象的动词,用作次要动词的频率就高。这样长期使用的结果,就使得次要动词的句法特征在这些动词身上稳固下来,永久丧失了普通动词的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最后从动词分化出来而成为一个新类——介词。虽然一般动词都可以偶尔用作次要动词,可是次要动词的句法特征在它们身上没有稳定下来,所以还属于普通动词,前文例子中的“去”“陪”“看”等都是如此。从理论上推断,介词从动词的演化过程大致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 普通动词。

第二阶段: 经常或只出现于次要动词位置。

第三阶段: 退化掉普通动词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而转化为介词。

根据语义范畴来划分,现代汉语的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类:(12)

(一)引出施事: 被 叫 让 由

(二)引出受事: 把 将 拿

(三)引出与事: 跟 给 对 为 比

(四)引出工具: 用 以 拿 通过

(五)引出处所: 在 于 从 自 打 由 朝 向 沿

(六)引出时间: 从 自 打 在 当 于

(七)引出范围: 关于 至于 对于 论

(八)引出原因或目的: 为 因为 以 借以

(九)引进方式: 以 经过 通过 凭

语义范畴决定动词用作次要动词的频率,用作次要动词的频率又决定哪些动词最容易演化成介词。这一点还可以从不同语言表达同一语义范畴的词往往属于同一词类的事实中得到证明。比如英语中跟汉语介词“被、给、为、用、通过、从、在”等的语义范畴分别对应的是by、to、for、with、through、from、at等,也都是介词。而且,英语介词的句法特征跟汉语的一样,只具有动词的“带宾语”和“被否定”的与指示时间信息无关的句法特征,而失去了动词的时、体、态、人称等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

五 时间特性对语言发展史中词语替换现象的影响

上面分析了,在时间一维性的作用下,那些语义范畴与动作行为特征密切相关的动词,经常用作次要动词,长期使用的结果退化掉了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动词句法特征,最后演变成了介词。这些介词不再能用作主要动词,但是语言交际中仍要求该介词所代表的动作行为(语义范畴)担当主要动词的功能,那么语言就采用造一个新的普通动词的办法加以补偿。可是,这个新产生的普通动词的语义范畴仍与动作行为的特征密切相关,因此它的命运跟前者一样,仍经常用作次要动词,在时间一维性的作用下,又演化成了介词。这一过程循环往复地进行下去,结果就形成了语言发展史上有趣的词语替代现象。汉语发展史上有很多这方面的例证,下面我们就以引进受事、施事、工具的介词的演化过程加以说明。

(一)引入受事介词的替换

最早引入受事的介词是“将”。它在约公元前十一世纪一直到公元七世纪的文献中,都是作为普通动词用的。(13)例如:

(17)a. 无将大车。(《诗经·小雅》)(将,赶)

b. 阙党童子将命。(《论语·宪问》)(将,传达)

c. 及将币之日,执书以诏王。(《周礼·春官·大史》)(将,送)

d.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李白诗》)(将,持)

“将”在大约七世纪初演化出“握、持”等义项,该语义范畴最适宜引入动作行为的受事,因此经常用做次要动词,七世纪(唐初)的文献中有这方面的大量用例(见王力1980:410-412)。发展到八世纪,“将”就完全退化掉了普通动词的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而演化成一个纯粹的介词。这个时期引入受事的典型格式是“将+NP+VP”。

现代汉语中最常用的引入受事的介词是“把”。“把”在公元前四世纪左右已作为一个普通动词产生了,例如:“禹亲把(把,掌握)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墨子·非攻下》)。到了七世纪,“把”也演化出跟“将”相近的义项“拿着”“手持”,比如“步入抽箭大如笛,前把两矛后双戈”(《韩翃诗》)(把,握着)。“把”在八世纪的大量文献中都是作次要动词用,因为它的语义特征也适合于引入动作的受事。在继“将”之后,“把”在九世纪也随之成了纯粹的介词。在此之后的文献中,引入受事的功能主要由“把”承担。现在,“将”只保留在个别的书面语或成语中,例如:“将理论进一步完善”“将功折罪”“将心比心”。

表示“用手或用其它方式抓住、搬动(东西)”语义范畴的普通动词“将”和“把”先后演化成了纯粹的介词,它们不再能做主要动词用了。然而,语言交际中仍需要表达该语义范畴的动词承担主要动词的职务。这样,在近代汉语中就出现了表达相同语义范畴的普通动词“拿”。据现在可查的文献来看,“拿”的上述义项正好产生于“将”和“把”相继演化为介词的时候,大约在十世纪左右。(14)同样的道理,在现代汉语中,“拿”也演化出了介词的用法,例如,“你别拿我当小孩”“我简直拿你没办法”等。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拿”也变成一个纯粹的介词,语言中又会出现一个新的动词来承担“拿”的普通动词用法。从理论上讲,这一词汇替代过程是没有终结的。

(二)引入施事介词的替换

公元三世纪(汉朝)之前,引入施事的介词是“为”。“为”在上古汉语中是作为普通动词“做、干”用的,例如“予欲宣力四方,汝为。”(《书·益稷》)后来发展出“致使”的义项,例如“今君疾病,为诸侯忧。”(《左传·昭公二十年》)该义项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兼语式动词“使、叫、让”等,适合于引入第二个行为的施事。因此“为”用作次要动词的频率就高,在时间一维性的作用下,逐渐退化掉动词的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而演化成纯粹的介词。例如:“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贾谊《过秦论上》)“多多益善,何以为我禽?”(《史记·淮阴侯列传》)

现代汉语中引入施事的典型介词是“被”。“被”的本义是名词“被子”,后来发展成为普通动词“覆盖”(如:“皋兰被经兮”(《楚辞·招魂》)),到了汉代又引申出新的动词用法“遭、受”(如:“项王身亦被十余创”(《名记·项羽本记》))。“遭、受”的语义范畴也最适宜于引入其后行为动作的施事,因此也常用作次要动词,在时间一维性的作用下,逐渐退化掉了普通动词的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到了南北朝时期(约公元五世纪-六世纪)已发展成为一个单纯引入施事的介词(参看王力1980:426-428)。“被”后来逐渐取代了“为”的位置,“为”的用法只限于少数书面语或熟语格式中。

现代汉语中有两个动词“叫”和“让”也具有引入施事的功能。“叫”的本义是“喊叫”,后来发展出了“致使”的义项,比如“厂里叫我到上海去一趟”等。该义项也适宜引入行为动作的施事,因此也就出现了相当于介词“被”的用法,例如:

(18)a. 墨水瓶叫弟弟打翻了。

b. 手指叫镰刀划破了皮。

c. 三张票叫他拿走了两张。

“让”的本义是“谦让、退让”,后来也发展出了“致使、容许”的含义,比如“让他去办那件事”。同样的道理,“让”也具有介词“被”的用法。例如:

(19)a. 活儿都让他们干完了。

b. 窗户让大风吹坏了一扇。

c. 衣服让树枝剐破了一条口子。

在现代汉语口语中,“叫”和“让”已经常用来作为引入施事的介词。将来,“叫”或者“让”也许可以取代“被”的地位而成为引入施事的典型介词。这一过程与引入受事的介词相似。

(三)引入工具介词的替换

上古汉语中引入工具的介词是“以”,例如:“刹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孟子·梁上》)“以”在上古汉语中也是个普通动词,作“为,行事”讲,例如:“视其所以。”(《论语·为政》)后来出现了一个表达“使用、任用”语义范畴的动词“用”,该义项更适合于引入行为、动作的工具,这样它也就经常用作次要动词,在时间一维性的作用之下,演化出了专门引入工具的介词用法。例如:

(20)a. 他用刀切了切菜。

b. 他用石头堆起了一座假山。

c. 他用计算机学习英语。

从史料上看,“用”的普通动词用法略晚于“以”的,它演化为引入工具的介词也在“以”之后。在现代汉语中,引入工具的常用介词是“用”,“以”的引入工具的功能也只存在于书面语或熟语中。

从以上事实可以得出两条结论:(一)时间一维性是形成语言发展史中词语替换现象的主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动词和介词之间。时间的特性制约着语言的句法规则,句法规则又通过语义范畴影响着词汇的发展。(二)介词不可能从动词中干净利落地分化出来,它们之间的关系永远是纠缠不清的。与动作行为特征密切相关的动词,由于经常用作次要动词,最后演变成了介词。语言中就又新造一个普通动词来承担这个介词原来的职务。从理论上讲,这个过程是没有终结的。

六 介词和动词在构词方式上的差别

现代汉语主要依靠单、双音节的构词法来作为介词和动词的区别形式。单音节的普通动词在演化为纯粹介词之后,它的动词用法就以其为词根构成一个双音节词来表示。这种分工非常明确,一般不能混用。下表A组的单音节词一般只能作介词用,双音节词只能做动词用。

A

B

把(他把窗户擦干净了)把握;把持

连(连我也算进去)连接;连通

论(论干活他数第一) 讨论;论述

管(古人管眼睛叫目) 管理;掌管

从(从上海出发) 随从;服从

比(他比小王高) 比较;攀比

跟(他跟小王去看电影)跟随;跟踪

为(为大家办实事)成为;作为

与(我与他讨论问题) 参与;干与

也有为数不多的动词和介词的构词方式正相反,单音节的常作动词用(有时也可作介词)。而复音节的只能用作介词,例如:能-通过、依-依照、据-根据、照-按照、对-对于等。

通常认为,汉语的词汇由单音节向双音节发展的原因是对汉语语音系统简化的一种平衡手段。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形成汉语词汇复音化趋势的动力不仅仅来自于语音系统内部,而且也来自于句法方面,即,词汇的句法分工逐渐明确,要求用相应的构词方式加以区别。

七 结语

(一)介词跟动词的本质区别实际上是它们用作次要动词的使用频率上的差异。动词所代表的语义范畴与行为动作的施事、受事、地点等特征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决定了它们用作次要动词的频率。程度最密切的经常用作次要动词,它们的句法位置慢慢地固定下来,最后只能出现在次要动词的位置上,在时间一维性的制约下,永久失去了普通动词的与指示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最后从动词中分化出来而成为一个新类——介词,“把、被、以、自、于”等的演化过程都是如此。还有一类与动作行为特征密切相关的动词,它们虽然也经常用作次要动词,但是同时还兼有主要动词的用法,这就是兼有介词和动词双重功能的词,“比、跟、到、在”等就属于这类。第三类是普通动词,它们虽然可以偶尔用作次要动词,但是用作主要动词的频率要高得多,这是因为它们的语义范畴与动作行为的特征关系比较远,这类词属于核心动词,比如“看、说、去、陪”等。

(二)时间一维性是条客观规则,它不仅对汉语的句法结构有制约作用,对于其它语言也同样有影响。比如英语中,一个句子里如有多个发生在同一时间位置的动词,只有一个可以具有与时间信息有关的形态变化,诸如时、数、格、人称等,其余的都不能有这些形态变化。例如:

(21) She gave me an injection this morning.

*She gave me injects(injected) this morning.

(22) Jame made the TV work yesterday.

*Jame made the TV works(worked) yesterday.

例(21)的injection虽然是名词形式,可是仍代表的是一种行为。因为它的时间信息已在主要动词gave上体现出来,受时间一维性的制约,借用名词的形式消除掉与时间信息有关的句法特征。例(22)的work也不能再有时、数、体的变化,这也是为了遵循时间一维性原则,因为它的时间信息已由made传达出来。

(三)时间一维性作为一种现实规则,人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感知它,受它制约,又通过人的大脑投影到语言中,形成了一系列句法规则。这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句法规则不仅仅是约定俗成的问题,往往是有理据可言的;在探求句法规则的理据时,不能够单纯在语言自身一个系统中进行,有时必须从语言系统外部寻找它们的成因。

注释:

① 吕叔湘(1979)指出,“我国语法学界一直有一种流传颇广的意见,认为现代汉语没有介词,所谓介词实际都是动词。”

② 我们对六十多个介词进行了考察,只有一个“向”是例外,它的本义是“朝北的窗子”(例如,“塞向墐户”。《诗·豳风·七月》)。不过,“向”也有动词的用法,它的介词用法可能是从其动词用法直接发展来的。

③ 英语介词的定义方式与汉语的相同,比如Randolph Quirk等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985:658-659)指出,介词不能跟that从句,不能直接跟动词不定式,等等,而这些句法特征都是普通动词所具有的。

④ 有些介词也可以带这些体标记,详见本文的第三部分。

⑤ 后文将会谈到,“跟”等的语义范畴决定了它可以与持续体标记“着”搭配。

⑥ “去”是瞬间动词,没有时段持续的特征,因此不能跟持续体“着”搭配(见石毓智1992b)。

⑦ 这里指的是核心动词的情况。不同的动词其句法特征可能很不一样,就是同一个动词的不同义项或者同一义项在不同句法位置上的表现也很不一样。

⑧ “他不(没)在教室学习”和“他不(没)到上海买衣服”两句中的“不(没)”否定焦点都是其后的介词短语“在教室”和“到上海”,整句意思可能是“学习了”或“买衣服了”,只是地点不在“教室”或“上海”。

⑨ 也可以说“他正陪小王逛着公园呢”。

⑩ 也可以说“他看了(过)我打球”。

(11) 有一些介词后的“着”的位置比较固定,一般不能移在主要动词之后,例如:“他凭着多年的经验修理好了那台机器。”

(12) 同一个介词可以兼属几类,比如“在”可以引进处所、时间、方面等。

(13) 本节关于汉语史的资料主要来自王力《汉语史稿》(1980)有关章节。

(14) 我们现在只能根据书面语材料,书面语用例总是滞后于口语,因此现在已无法准确地确定“拿”出现的时代。尽管如此,它们的发展顺序还是证实了我们的理论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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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一维性质对介词派生的影响_介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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