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以地入股”办公司须有风险意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识论文,农民论文,有风险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户分散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制约了农业发展。目前一些地方的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办公司,通过“股权”关系将零散的耕地捏合起来,实现了规模经营。在这种规模经营模式下,农民既能参与管理又能分享土地红利。但专业人士认为,这一做法需进一步避免可能存在的农民失地风险。
重庆江津区是重庆柑橘的主产地之一,也是全球第三大果商澳门恒河果业公司的重要果源基地。2005年10月,该区李市镇牌坊村农民“以地入股”成立重庆市仁伟果业有限公司种植柑橘,77名农户以309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折资141万元入股,包括土地附作物折资、现金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在这种规模经营模式下,入股仁伟公司的77户农民中有24户参与公司的生产管理,其中30人拿到了年均3000元的绩效工资。
据统计,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农民先后成立了柑橘、生猪、花椒、青蒿等农产业股田公司35家,入股农民1.1万户,入股农田2.07万亩。
专业人士认为,农民“以地入股”组建“股田公司”是农地经营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索,但也存在一定风险。“问题就在‘股田公司’的股权风险上。”江津区农业局下属的绿丰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副总经理汤高潮说,“股田公司的股权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主,贷款时需要用作抵押,如果股田公司经营不顺,还不上贷款,就要清算股权,但由于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性,按照现行的法律不能用于抵债,最后只能由担保公司、政府和银行为公司的损失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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