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顾炎武的历史哲学_顾炎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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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史学开山,学者皆知有黄梨洲,而不知有顾亭林;论亭林史学成就,学者皆知有历史考据,而不知其历史哲学。其实,顾炎武不仅以经史考证开创了乾嘉历史考据学派,而且其考史辨妄、以信作史中寓引古筹今之历史哲学,从而对清代的经世史学产生了极大影响。故研究顾炎武的历史哲学,对于正确评价乾嘉学派,重新理解清代史学和清代哲学,都极具意义。本文试图对此作出初步的论析。

一 以经证史

在中国学术史上,儒家《六经》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代表,享有其他典籍无与伦比的独尊地位。自汉武罢黜百家,儒经即被历代学者奉若神明,后世经学虽对其做出了各种注释和疏解,但对《六经》本身却不敢妄加品评。经学既以傲视子史之姿,不也子学、史学平列;所以,学者们不敢用史学的眼光来研究《六经》,而《六经》亦不能真正历史地为史学研究之用。这是传统史学的一大禁锢。

经史路隔的局面至顾炎武而发生了重大的改观。顾氏学综百家,淹贯经史。其经学以其能考史而明,其史学则以其能训经而大。考史明经和训经证史,合起来表达了一个共同理念,即“六经皆史”。

“六经皆史”之说,昔人以为是章学诚的创见。其实,在章氏之前,伴随着宋明以来疑经之风的兴盛和经史考证之学的兴起,前代学者早有此论,例如,北宋刘恕在《通鉴外纪·序》中曾有类似的思想;南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八引《文中子·王道篇》亦有此说。此意至明代,学者们更进一步推广之。王阳明在《传习录》中说:“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注:《语录一》,《王阳明全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0页。)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一有云:“夏商以前,经即史也;周秦之际,子即集也。”上述诸家的学术背景和学术风格都各不相同,然而却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共同的观点,表明《六经》的独尊地位无可挽回地衰落了。

顾炎武正是在这种风气之下,提出为《六经》正本清源,还《六经》以平实史籍的本来面目的主张。他说:“《诗》之次序,犹《春秋》之年月,夫子因其旧文,述而不作者也。……《春秋》书公、书郊

亦同此义。孟子曰:‘其文则史。’不独《春秋》也,虽《六经》皆然。今人以为圣人作书,必有惊世绝俗之见,此是以私心待圣人。”(注:《鲁颂商颂》,《日知录》卷三。)在顾氏看来,《六经》原本不过是圣人之史籍,并无什么玄妙高渺之处。他因此而进一步倡导以平易说经,反对历代经解的种种怪异之论,而将其归之于可以征信之说。这在今天看来,本是一种极平常的见解,但在当时,经学高踞庙堂,若视《六经》与子史无别,那无异于发动了思想界的一场革命。顾氏以清代经学之祖及史界元勋之位而持此论,对于破除人们对《六经》的迷信,廓清历来笼罩在《六经》之上的种种神秘的光环,具有极大的醒世作用,而其学术效应尤为深远。其后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标举“《六经》皆史也”、“《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注:《内篇一·易教上》,章学诚《文史通义》。)诸说,进一步畅述斯意,“六经皆史”便成为学界的共同主张。乾嘉以后经史考据、疑古辨伪之学的盛行即以此说为其思想基础。

顾炎武既以经史同源,经史同归,便自觉地以经史互训。其考史明经,自不必说,其以经证史,在《日知录》中可谓俯拾皆是。如卷二十二《郡县》条,顾炎武提出“后之文人……以为废封建、立郡县皆始皇之所为也。以余观之,殆不然。”接着举《左传》十多条史实,证明“当春秋之世,灭人之国者,固已为县矣”。于是郡县始于秦皇的观点不攻自破。再如,在同卷《都》条中,顾炎武指出,古时的“都”,一般以为是指国都;然而他却举出《诗》、《书》、《左传》、《孟子》等经典中的史料,证明三代以上国都不言“都”,三代时之“都”,皆小邑之称,自秦汉以后,才“以古者下邑之名为今京师之号”。诸如此类的考证,皆能以经典所载之事,为考古明今之用。此顾氏历史考据所以根底坚牢、视野宏阔而论析精微、风披久远之故也。而其所倡导的以经证史、经史互训的治史方法,亦成为乾嘉考据之学的基本门径。

二 考史辨妄

顾炎武之历史考据,缘明末“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的空疏学风以起,而能博涉古今,贯通百家。其于治史过程之中,苟遇人物地方、时日势态、故实往事、礼制职官、朝章国典、姓氏称谓、典故博文、学术道艺之属,似有疑处,必加严察精究,凡未确证,皆予稽验考明。其考古证史,或辨其真伪,或明其正误,或审其源流,或释其疑义,或钩其沉潜,或阐其幽微,莫不以论据谨严、考核精详见称于世。

1.辨真伪

史籍所载,往往有传说逸闻相与间杂,而其事之真伪,亦常在两可之间,不可不察。顾炎武对之一一进行了考辨。如介子推为春秋时期晋国人,其事迹《左传》、《史记》有载,而后世以“立枯”、“燔死”之说加之。顾炎武考证了二事之缘起,指出,“立枯之说始自屈原,燔死之说始自《庄子》。……今当以左氏为据。”从而证明其事“理之所无,皆不可信”。(注:《介子推》,《日知录》卷二十五。)

3.明正误

历史事实纷繁复杂,史书往往有载而误之者。顾炎武则每每旁征博引,加以辨明。如《史记》曾载“伍子胥鞭平王之尸”事,流传甚广;而顾炎武认为“考古人之事必于书之近古者”,因考之《春秋谷梁传》、《吕氏春秋》、贾谊《新书》、《越绝书》、《淮南子》诸书,均只言鞭墓,不言鞭尸,由此断定《史记》所载有误。(注:《子胥鞭平王之尸辨》,《亭林文集》卷六。)

3.审源流

历史上,有的典制职官、名物称谓等,经过长期衍化变迁,含义指陈往往发生了很大变化,后人若不晓其义,往往给阅读史籍、研究古史造成不小的麻烦。顾炎武对此等事例,总是能够究其源,审其流,而指明其来龙去脉。例如,“寺”字,一般认为通指寺庙;但顾炎武通过考察《周礼》、《诗经》、《周易》、《左传》、《说文》、《汉书》、《风俗通》、《后汉书》、《唐书》、《石林燕语》等史籍中“寺”字的含义,指出,自古至今,“寺”之所指共发生了三次变化:三代以上,皆指内侍;秦以后为官舍之通称;自汉以来又以僧居称寺。(注:《寺》,《日知录》卷二十八。)

4.释疑义

历史上曾经发生的某些事件、人物及其时间、地点等,或因年代久远,或因史料简缺,或因时过境迁,往往湮灭无闻,真相难觅,给后世治史者留下许多难解的疑团。顾炎武尤擅觅其蛛丝马迹,而加穿针引线,考古据今,以解其疑而释其结。例如,《诗经·小雅·彤弓之什·菁菁者莪》篇有“薄伐狁,至于大原”之句,描述的是周宣王伐狁至大原之事。大原一地何所指,历代学者不得其解,而朱熹以为是指晋阳。顾炎武通过考《尚书》、《国语》、《汉书》、《后汉书》等史籍,发现古时名大原之地有多处,晋之大原即今之晋阳,周之大原则指今之平凉。他对周、狁、晋阳和平凉等地的地理方位进行了分析,认为周伐狁,敌从西来,不可能兵向东出,故此处大原当指平凉,而非晋阳。(注:《大原》,《日知录》卷三。)

5.钩沉潜

有些史事,史书往往无载,造成史料的阙漏;有些史事,史书本有载录,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而无传,造成史料的遗失。顾炎武以贯串经史、驰骋古今之功,每能对之加以钩玄稽沉,辑佚补阙。例如,《孟子》七篇,世所公论。顾炎武考《周礼》、《史记》、《法言》、《盐铁论》、《梁书》、《颜氏家训》、《广韵》等书而发现其中有引《孟子》之文而今本《孟子》无之者,因此断定《孟子》可能有“外篇”。(注:《孟子外篇》,《日知录》卷七。)

6.阐幽微

有些史实,史册本来明确记录在案,但或因烦杂琐碎,或因纷披散乱,往往幽冥隐匿,晦而不明。顾炎武通过探赜索隐,阐幽表微,使之得到彰显和突现。例如,秦灭诸侯,一四海,人皆知之;然顾炎武考《史记》之《卫世家》、《越世家》、《秦始皇本纪》、《西南夷传》诸篇,而指明诸侯国中有卫、越等未为秦所灭者,并说:“谓秦灭五等而立郡县,亦举其大势然耳。”(注:《秦始皇未灭二国》,《日知录》卷二十二。)

顾氏之考史辨妄,以其立论公允,论据博备,考证赅洽,方法缜密,内容渊广而开启了乾嘉历史考据之学的规模和气象,其中渗透的求实、求真的实证精神,则成为后世考证学之圭臬。其后惠栋、钱大昕、王鸣盛、戴震、汪中、焦循、阮元、章学诚等考据大师接踵继起,而论其学术精蕴,则莫不以“辨章学术、考竟源流”为治学之要务,而奉顾氏为学问之楷模。

三 作史以信

顾炎武自幼熟读经史,于各种史籍,无不广泛涉猎,对二十一史,尤其精熟,加上又有亲修史书的实际经验;因此,他对各家史书之优劣短长,皆能详加称举,对修史撰书之事状情实,了然心中。在长期的治史生涯中,他总结了历代史学之经验得失,对史料、史笔、史论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1.广辑史料

顾炎武认为,治史之不易,首先在于史料之难求。史料是修史之基础,如若不能广博、翔实地占有史料,就不可妄自作史。他以志状为例,阐述全面占有史料的重要性说:“不读其人一生所著之文,不可以作;……不悉一朝之大事,不可以作;……不悉一司之掌故,不可以作;……不悉一方之地形土俗、因革利病,不可以作。”(注:《志状不可妄作》,《日知录》卷十九。)因此,顾氏治史,搜集史料的范围极其广泛,举凡经史子集、邸报实录、章奏文册、笔记杂录、方志谱牒、金石碑刻、文物古迹、遗闻逸事、民俗传说等等无不为其所猎取利用。

顾炎武认为,搜集史料要首重原始资料。他一贯主张,作史要以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以保证史事史论之真实可靠,反对不加鉴别地轻易使用转手资料,更反对可耻的抄袭、剽窃之风。他说:“凡引前人之言必用原文。”(注:《引古必用原文》,《日知录》卷二十。)“凡作书者,莫病乎其以前人之书改窜而为自作也。”(注:《钞书自序》,《亭林文集》卷二。)

在顾炎武看来,最为重要的原始史料,当数历代实录和邸报。二者以其内容丰富、近乎原始,因而受到顾氏的高度重视。其《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等书,都曾广泛引用各朝实录和邸报资料。他曾说:“《日知录》二集,想是八九年前之书,已不可用。……以后所谭兴革之故,须俟阅完实录,并崇祯邸报一看,然后古今之事,始大备而无憾也。”(注:《答公肃甥》,《蒋山佣残稿》卷一。)又说:“今之修史者,大段当以邸报为主。”(注:《与潘次耕书》,《亭林文集》卷四。)其对实录、邸报之史料价值推崇若此。同时,顾氏认为,实录、邸报虽是第一手资料,但也并非完全可靠。他说:“《太祖实录》凡三修。”(注:《答汤荆岘书》,《亭林文集》卷三。)“忆昔时邸报,至崇祯十一年方有活板,自此以前,并是写本。而中秘所收,乃出涿州之献,岂无意为增损者乎?”(注:《与公肃甥书》,《亭林文集》卷三。)实录、邸报或经再三修改,或有传抄错漏,对于其可靠性当然不可不察,由此亦可见顾氏对于史料运用之严谨。

其次,顾炎武搜集史料,重于金石考古。他一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治学不惟以书本为务,且亦十分重视实地考察。他周游南北东西,所至之处,尤留心于寻访遗址遗迹,搜求金石碑刻。他曾读前代学者的金石著作,认识到金石刻辞可以考释古史,发明史籍。故其毕生访古探幽,搜求碑碣,将所得资料摘录整理,述其原委,辨其讹误,撰成《金石文字记》、《求古录》、《石经考》诸书,(注:《金石文字记序》,《亭林文集》卷二。)并以之与经史古籍相对证,对史书之阐幽表微、补阙正误者很多。顾氏的此类考索,不惟有益于史料之开拓,亦且推动了金石学在清代之彪然大昌而成为一门专门学问。

2.秉笔直书

中国古代史学,素来讲求“秉笔直书”。如司马迁之撰《史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注:《司马迁传》,《汉书》卷六十二。)刘知儿亦说:“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善恶必书,斯为实录。”(注:《外篇·惑经第四》,刘知儿《史通》。)这种不以己意害事的客观性追求,几千年来一直是历代史家立言所循之不刊鸿教。

顾炎武继承并弘扬了历代史学秉笔直书的传统,主张据事直书,惟义是规,反对徇情枉道,曲笔求全。他说:“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此董狐之直笔也。‘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此董狐之巽辞也。传者不察其指,而妄述孔子之言,以为‘越境乃免。’谬也。”(注:《赵盾弑其君》,《日知录》卷四。)顾氏认为,赵盾弑其君,而董狐能据事直书,不为英雄讳短,因此,是真正的良史。顾氏对这种秉笔直书、不隐不讳的书法尤为推崇,认为这是万世作史之准绳。

对于改篡史实,以求诬罔时人、扬名后世的作法,顾炎武认为作史者当详察而严斥之。他说:“予尝亲见大臣之子追改其父之疏草而刻之以欺其人者,欲使盖棺之后,重为奋笔之文。

遗议于后人,侈先见于前事,其为诬罔甚于唐时。故志之于书,俾作史之君子详察而严斥之也。”(注:《密疏》,《日知录》卷十八。)对于当代史,顾氏虽面对清廷高压,亦主张威武不屈,据事直录,并挺身指出时人所修明史与史实之出入。他说:“然亦有一得之愚,欲告诸良友者。自庚申之戊辰,邸报皆曾寓目,与后来刻本记载之书殊不相同。”(注:《与潘次耕书》,《亭林文集》卷四。)确然表现出古代良史之品节与气概。

顾炎武认为,要据事直书,就须有可靠的史料做基础方可书之,否则,就宁可疑而阙之。他说:“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史之阙文,圣人不敢益也。”(注:《春秋阙疑之书》,《日知录》卷四。)对于孔子不益阙文,以求其信的风格,顾氏推崇备至。他认为,孔子所倡导的“信则书之,疑则阙之”的原则,应该成为史家之公则。

对于一些是非难定之事实,顾炎武主张兼容而并存之。他说:“今之修史者,……两造异同之论,一切存之,无轻删抹,……以待后人之自定。斯得之矣。”(注:《与潘次耕书》,《亭林文集》卷四。)他认为,如果史家各立门户,心存偏见而谬加笔削,则百世之下,难有信史。

3.慎作论断

传统史书,常有评述所记人物和事件的文字,如《史记》之“太史公曰”,《汉书》之“赞”,后史之“述、“评”、“论”等,《文选》统名之曰“史论”。

史论之作,所以“辨疑感,释凝滞”(注:《内篇·论赞第九》,刘知儿《史通》。)者也。因此,马、班之论,皆理有必要,而设论裁之,若愚智共了,则无俟赘述。然后之作史者,不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本无疑事,仍强生其文,乃至与夺乖宜,是非失中。顾炎武认为,史论泛艳,断制不严,非良史之风。因此,他主张“今之修史者,……微其论断之辞,以待后人之自定。”(注:《与潘次耕书》,《亭林文集》卷四。)在顾氏看来,史学本以史事精粗论优劣,不以议论深浅分高下,因此,他推崇司马迁“于序事中寓论断”的笔法。他说:“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后人知此法者鲜矣,惟班孟坚间一有之。”(注:《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日知录》卷二十六。)顾氏认为史书之修,述胜于作,若必有论评,则当知人论世,察类明故,不可一叶障目,偏宕其辞。

亭林之史评史论,对史学理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探讨,而其中心理念,则在强调以信作史。这种治史法则,受到乾嘉时期包括浙东学派史家全祖望、章学诚、邵晋涵及考史学派史家赵翼、钱大昕、王鸣盛等人的一致称赞,并对其史学理论及治史实践产生了深刻影响。

四 引古筹今

顾炎武治史,素以考据精核为学界所推崇。其实,考据特其治史之基础,而其宗旨,实则在于以史鉴今,故其学绝不规规于琐屑之考证。

在顾氏看来,古乃既往之今,今为未逝之古,因此,古今相因,今古相成。他说:“十世之事,至远也,而曰:‘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虽百世可知。’”(注:《予一以贯之》,《日知录》卷七。)顾炎武认为,所谓古史者,乃先哲故训、前言往行之载录也,故含蕴古圣之德,承载上天之道;因而,识古有以明德,学古可以稽天。他说:“传说之告高宗曰:‘学于古训,乃有获。’武王之诰康叔,既祗遹乃文考,而又求之殷先哲王,又求之商耇成人,又别求之古先哲王。大保之戒成王,先之以‘稽我古人之德’,而后进之以‘稽谋自天’。及成王之作《周官》,亦曰:‘学古入官’,曰‘不学墙面’。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曰:‘好古敏以求之。’又曰:‘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先圣后圣,其揆一也。不学古而欲稽天,岂非不耕而求获乎!”(注:《其稽我古人之德》,《日知录》卷二。)不惟如此,史籍所载,乃先王治世之道,百世成败所因,非徒典制之陈列,掌故之汇编。故他认为,“夫史书之作,鉴往所以训今。”(注:《答徐甥公肃书》,《亭林文集》卷六。)并进一步提出“引古筹今,亦吾儒经世之用”(注:《与人书八》,《亭林文集》卷四。)的主张,以之作为儒者之使命。

顾炎武认为,史书之用,“劝善惩恶,亚于《六经》。”(注:《史学》,《日知录》卷十六。)因此,只有研析历史,通晓史事之士,才能谙熟典制,臧否人物,通达政体,治理国家。他说:“然其进取之得失,守御之当否,筹策之疏密,区处兵民之方,形势成败之迹,俾加讨究,有补国家。”(注:《史学》,《日知录》卷十六。)对于朝廷不重史学,士人不读史书史事,不知朝章国典的局面,顾炎武十分忧虑。他引唐谏议大夫殷侑之言说:“比来史学废绝,至有身处班列,而朝廷旧章莫能知者。”(注:《史学》,《日知录》卷十六。)他又援引宋代薛昂不学无术之例说:“史言薛昂为大司成,寡学术,士子有用《史记》西汉语,辄黜之。在哲宗时,尝请罢史学,哲宗斥为俗佞。”(注:《史学》,《日知录》卷十六。)并因此而慨叹:“吁,何近世俗佞之多乎!”(注:《史学》,《日知录》卷十六。)

为了振兴濒于废绝的史学,顾氏主张在科举考试中加进“史学”科目,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录用有识之士。他考察了历史上唐穆宗、宋孝宗时在科举中加试史学的情况,又说:“朱子亦尝议分年试士,以《左传》、《国语》、《史记》、《两汉》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新旧《唐书》、《五代史》为一科,时务律历地理为一科。”(注:《史学》,《日知录》卷十六。)他认为,“若能依此法举之,十年之间,可得通达政体之士,未必无益于国家也。”(注:《史学》,《日知录》卷十六。)

顾炎武既以“引古筹今”为治史之旨,因此特别注重总结历史兴亡得失,考察历代治世通鉴。对于历代江山兴衰之由、各朝政理成败之因,他从官方吏治、法制人材、财用赋税、道德风俗等各个方面一一进行了透辟的分析和广博的考辨,所论所析,无不体现了其“探讨国家治乱之源,生民根本之计”的治史宗旨。他对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尤其推崇,曾说:“司马温公《通鉴》,承《左氏》而作,其中所载兵法甚详。凡亡国之臣,盗贼之佐,苟有一策,亦具录之。朱子《纲目》大半削去,似未达温公之意。”(注:《史记通鉴兵事》,《日知录》卷二十六。)他研究《资治通鉴》,着重于军事政治和治国方略方面的探讨,对其以经世为务、不载文人的治史风格赞赏有加。他说:“此书本以资治,何暇录及文人?”(注:《通鉴不载文人》,《日知录》卷二十六。)其治史之志,于此可见。

顾氏引古筹今的经世思想,亦在乾嘉史学中得到了回响。赵翼、钱大昕、章学诚、洪亮吉、阮元、汪中等乾嘉学术的中坚,均具有强烈的经世意识,都强调史学经世论,而绝不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他们只是一群埋首于故纸堆中的书虫。顾氏经世学风在他们那里并未中断,而是得到了新的阐发。

总之,顾炎武的历史哲学,内容丰富,成就多样,因而对乾嘉学派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历史考证只是顾氏治学的一个方面,若以此来概括全部顾氏学术及其流风所及的乾嘉之学乃至整个清代思想史,那显然是极不全面的。只有充分考虑到顾氏历史哲学的丰富内涵及其学术效应的多样性,才能对乾嘉学术及清代哲学作全面的认识和完整的理解。

收稿日期:199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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