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李国鹏

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李国鹏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省杨陵区 7121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发展,建筑行业得到蓬勃发展,建筑技术水平和建筑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当前在建筑市场监管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影响了建筑业的整体管理水平,还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本文结合工作经验,简要论述了当前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市场监管;问题;对策

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国家与地方重视培育与完善建筑市场体系,深化依法治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建筑市场仍存在秩序比较混乱的问题,影响整个建筑行业经济的健康运行,所以必须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建立开放、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保证建筑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性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2、建筑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市场法律体系不完善

现行法律法规对当前比较突出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缺乏相关界定和处罚条款,不适应监管和执法的需要。导致建设单位寻找借口肆意拖欠工程款,即使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也以诸如质量有问题、工程签证过多等借口拖延竣工决算审计,达到拖欠工程款的目的。而施工单位对建设拖欠工程款提起司法诉讼,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没有一年半载时间法院根本无法审理判决,哪怕最后法院判决施工单位胜诉,拖欠工程款的事实也己经存在。

2.2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缺失严重,弄虚作假现象突出

部分建设单位不按工程建设程序办事,规避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强行要求垫资承包,强迫建筑业企业签订“阴阳合同”,或搞肢解发包、虚假招标、明招暗定;有些建筑业企业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方式承揽工程,或通过“挂靠”越级承包,承接工程后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不依法履行合同。由于此类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监管部门有时依照经验明知道企业存在串标、围标等行为,苦于抓不到确凿的证据而无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从而无法净化建筑市场;少数建筑业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在申请资质时提供虚假资料、伪造业绩,骗取资质。

2.3监管机构自身建设不足

面对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监管力量、监管方式和监管水平还存在不足。基层监管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足,经费无保障;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全面、责任心不强、职业素养低下;监管手段落后,技术装备配备不足、信息化程度低;监管方式粗放,主要以行政命令,动态监管工作不够。

2.4 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

市场失灵现象主要是市场主体信用缺失、市场准入把关不严的问题。虽然我国制定了多项建筑市场相关制度,如招投标制度、建设监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等,但是仍然有许多建筑业企业不遵守建设程序,规避招标、阴阳合同、肢解分包、串标、虚假资质、行贿等问题层出不穷,造成建筑市场的混乱。

2.5政府失灵的理论依据

政府失灵主要是指政府行为的效率低下或者不能提高效率,或者政府收入分配不均的行为,将收入分配给不应获得这部分收入的人。政府失灵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是以经济人作为假设前提,认为相关方在进行决策或者行动时均会以自身、个人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将个人的成本与收益分析作为衡量标准,朝着个人利益的方向即非公共利益方向进行决策或者行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此可以得出政府在进行政策颁布或者行为实施时是很有可能出于自身目的,做出不利于建筑市场运行的决定,不符合并无法实现公众和社会的共同利益,从而出现“政府失灵”。

3、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3.1推进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修订建筑施工专业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业作业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配合做好《建筑法》修订工作。

3.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完善企业、注册人员、项目和诚信数据库的数据采集质量。落实国务院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研究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在建筑市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应用,推进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及时公开企业和人员的信用记录。

3.3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暂行办法》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专人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信用信息采集、发布和推送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推送情况抽查和通报制度,定期核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信息上报情况,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同时,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履职。

3.4建筑市场监管过程框架

建筑市场监管影响评估分为事前与事后两个部分,事前 RIA 评估主要是在监管政策、制度颁布之前,对其预期的影响进行相关评价,事后 RIA 评估主要是在监管政策、制度颁布之后对其现行的实际影响进行的相关评价 。建筑市场监管的必要前提是建筑市场失灵,进而进行建筑市场监管。政策、制度从制定到实施要经历制定、修改与协调、事前 RIA 分析、颁布、事后 RIA 分析等阶段,通过不断地 RIA 分析,对监管政策、监管方案的成本收益进行对比,从而修正方案,事前 RIA 分析是监管政策、制度颁布的依据,事后 RIA 分析是为下一步监管方案的决策提供信息。当建筑市场渐渐运行正常,则要放松监管,当建筑市场再次出现失灵状况,则要继续进行建筑市场监管。

5.5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积极调控建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得企业可以真正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调控。政府要对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比如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机构都要一视同仁,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同样的保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政府要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产业政策,规划产业战略,鼓励企业自主经营,切忌政府包揽全部,政府应该致力于为人民服务,政府相关部门要权责明确,为建筑业的有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招投标机构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机构,其主要工作是对招标和投标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招投标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执法,监督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严格按照工程的基本程序办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承担招标投标中的具体的工作,最后形成招标办受委托履行执法监督管理的职能。这样形成一种职责明确、层次清晰、相互制约的招投标工作机制。实施转变政府职能,政事分开的目标。

结语

我国当前仍处于建设高峰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建设规模大、建筑业企业多、从业人员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筑市场的主要特点,监管工作必须要适应这一特点,不断加强监管力度,适应投资不断增长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建筑市场监管体制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和创新,转变监管方式,健全和完善各项市场机制,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形成“法律保障、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经济制衡”的监管模式,更好地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陈守鑑.浅谈如何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J].经营管理者,2011(15):112-114.

[2]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初具成效[J]. 吉林勘察设计,2016(03).

[3]建筑业“天网”来袭,挂靠将被终结[J]. 吉林勘察设计,2015(04).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J],建筑技术开发2016(12).

论文作者:李国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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