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改制企业的纳税筹划论文

浅谈国有改制企业的纳税筹划论文

浅谈国有改制企业的纳税筹划

宋微巍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摘要: 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税收筹划就是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税法相关政策规定为基础,通过合理的方式达到减少税金的目的,或延迟税金支付的时间起到短期无息占用资金的作用等。近期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2019年减税降费是全国税收工作的主题,企业应以此为契机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本文主要列举增值税和所得税两大税种相关优惠政策,解析如何从这些政策中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避免企业的纳税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国有改制企业;纳税筹划

一、国有改制企业纳税筹划的概述

国有改制企业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性质转变为独立经营的法人企业需要按照企业的相关要求依法纳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税收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税收管理工作成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有改制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新形势下,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及时了解国家发布的最新的税收政策,对其中涉及本企业的政策进行研究与掌握,建立科学的税务管理体系,防范财税风险对于改制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至关重要。

二、增值税

增值税作为目前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它是以商品或者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当下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下面主要列举解析最新的有关增值税的四项优惠政策。

1.党报、党刊发行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财税[2019]16号文继续延续了原财税[2014]84号文的相关规定,根据16号文第三条规定,党报、党刊转制的文化企业,自从工商注册之日起,党报、党刊的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增值税免征。这项政策对党报、党刊的转制文化企业继续利好,此政策目的在于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的深度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的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进程。

2.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文第六条明确了纳税人所发生的在我国境内的旅客运输支出,支出部分的进项税额是允许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果是用于计提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牢固树立经济效益的理念。效益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没有效益就没有一切。现在,油田调整了经营考核办法,将过去考核返还的部分纳入成本管理;同时,员工住房补贴增长、疗养补助发放的政策执行,都意味着公司成本支出大幅提高。成本增加了,效益就会受到影响。公司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努力用效益的增长来弥补成本刚性增长的空缺。要坚决突出效益第一位置,加强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挖潜增效,不断提高公司经济运行质量。

3.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企业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有业务招待费的发生,作为国有改制企业需要关注我国所得税允许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部分税前扣除,但是允许扣除部分最高也不能超过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5‰。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是指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和其他非企业性质但取得收入的机构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我们需要注意税前扣除项的相关优惠政策,税前扣除项需要注意的例如:

三、所得税

4.增值税连续六个月留底实行期末退税制度。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文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也就是说纳税人从2019年5月申报2019年4月税款时,连续六个月(纳税人按季纳税的,则是连续两个季度)都存在增量留抵税额,且在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等于50万元即可享受退税政策。此条文中需要注意的是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企业可根据此政策在依法纳税的情况下,根据当月企业的进项税额,把控合同订立及开票交纳销项税的时间。

这是我国开展可持续城市实践早期的主要方式,在社会财富积累不是很高的情况下,主要关注环境、卫生、健康等生存型问题,符合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也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继电保护系统可靠性评估时,应考虑到隐性故障因素,并对继电保护系统总体能效进行衡量。其中,在分析继电保护系统靠性模型的过程中,也可借助概率模型计算法,让继电保护系统通过自检处发现隐性故障。同时,增加继电保护系统隐性故障预警功能,从根本上降低隐性故障发生几率。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通过专门的机构或者县级及县以上的政府及其部门,捐赠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公益事项,此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赠支出允许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1.企业为职工福利支出的费用以及两项经费,企业需要注意相关税前扣除的比例:职工福利费每年不超过全年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除相关部门有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过的部分允许企业结转到以后的纳税年度扣除。

3.现代服务业进项税可加计抵减。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文第七条中规定了从2019年4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允许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为主营的纳税人,可以在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加计10%抵减企业的应纳税额(简称加计抵减政策)。此政策对于文化改制企业又是一利好,例如文化改制企业的广告服务就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中的现代服务业,相关企业应及时解读此加计递减政策,到相关税务部门进行备案以切实享受到优惠政策给企业所带来的红利。

该监控系统的设计,可保证变频器处在最佳的工作状态,不仅提高了变频器和负载电动机的工作效率,节省耗电量,而且方便操作人员实时查询变频器的工作状态,避免人工巡检工作时效性差的弊端[1-2]。

4.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宣传费。除相关部门另有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广告宣传费用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可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抵扣。如果关联企业签订了相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分摊协议,其中一方发生的按照规定比例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可以选择留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全部或者部分按照协议分摊给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其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限额时,可以不将上述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宣传费计算在内。集团化的国有改制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分摊协议来最大化地利用好企业宣传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比例。

2.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如果是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金融机构间拆借的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产生的利息支出可根据实际发生数扣除;如果是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则不允许;关联企业间的利息费用支出需要关注接收的债权性的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比例超过规定标准的利息支出不能在税前作为扣除项。由于借贷双方性质的不同会导致企业的利息支出税前是否能全额扣除,因此企业要根据利息的高低能否覆盖税收产生的成本综合选择融资对象。

以上列举的几个税前扣除项,我们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把控费用的发生比例以及国有集团化改制企业的管理优势。下面再列举两个有关所得税的最新优惠政策。

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财税[2019]16号文第一条规定了经营性的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企业所得税免征。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文化改制的企业,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企业所得税可继续免征。文化改制企业应注意利用好此优惠政策,一对其下属分子公司咨询税务部门,在依法纳税的情况下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使集团内的下属公司能够共享政策的利好。二在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尽量延长,使得当期可减免所得税金额最大化。

精确配制浓度分别为0.00、0.50、1.00、1.50、2.00、2.50和3.00 mmol/L的苯基异硫氰酸盐标准液,以苯基异硫氰酸盐浓度为0的标准液作为空白对照,在365 nm处测定不同浓度(X)苯基异硫氰酸盐的吸光度(Y)。对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到方程Y=0.9953X-0.0051 (R2=0.998 9)。

2.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公告中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的利润符合相关定义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段计算企业所得税,不超过100万元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款;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这段区间,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按20%计算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引入了超额累计的计算方法,因此相关企业应注意相关临界值从而进行税务的统筹规划。避免应纳税所得额的小幅增加导致应纳税额的大幅增加。还需注意的是小微企业的条件放宽了是指符合下述三个条件的企业:一从事的行业不是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三从业人数上限300人、资产总额上限5000万元等。国有改制集团化企业应及时关注集团内有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综上所述,在减税降费的一波利好政策中,国有改制企业应及时把握、研究税收政策方向,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加强财税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指导,组织专门人员解读政策的关键比例、关键注意点、关键临界值,对集团内所有企业涉及到相关的优惠政策进行列示,及时进行政策的普及提示,使得集团内的所有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同时都能抓好机遇、紧跟政策、用好优惠、应享尽享,使企业的税收筹划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屈静晓.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7 (02).

[2]王依然.浅析我国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商场现代化,201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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