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和声的全息效应_全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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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和谐理论以其对现代文明发展的真知灼见和对人类生存状态的终极关怀,正在引起越来越多人的理解和重视。然而对三大和谐(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的和谐)之间的内在联系,则所论甚少。本文尝试运用“全息”理论揭示三大和谐之间的深层联系机制,以突出三大和谐的日常性、切已性和自复制性。

全息理论的主要内容在于它揭示了宇宙中事物联系的一种新渠道、新机制,使我们对宇宙的统一性、生命的有机性有了全新的认识。这新的机制就是“全息”。尽管目前全息学界对“全息”的定义尚未统一,但我们还是可以将它作如下概括:全息就是局部通过自己与整体,或一物通过自己与他物的对应、同构、共效,它包含着,因而也反映着整体或他物的全部信息。全息生物学的创始人,我国生物学家张颖清对生物全息律曾作如下表述:“1.全息胚的各个部位都分别在整体或其他全息胚有各自的对应部位;2.全息胚的一个部位,相对于该全息胚的其他部位,与整体或其他全息胚的其所对应的部位生物学特性相似程度较大;3.各部位在一全息胚的分布规律与各对应部位在整体或其他全息胚的分布规律相同。”①这里的三条,若换一种更简洁的表述,就是我们所说的“对应”、“同构”和“共效”。正是这三方面的类似性,构成了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各层次、各部分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统一。

通过全息律的三条原则,我们不难发现,在三大和谐之间实际上也存在类似的全息关系。

首先,三大和谐中均有互相对应的“点”。这对应的点至少有二,一是作为和谐的主体--人,一是作为和谐的客体--对象(包括自然、人、身)。特别是主体人的方面,在其联系中尤为重要,因为它在三大和谐中不仅是对应的,而且直接是重合的。三大和谐就单个人来说,它是本然综合着的,它只表现为一个整体的人生和谐。这人生和谐之所以是整体的、综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有一根中轴支撑贯通其间,这个中轴就是主体人。围绕着这个中轴,与不同的对象发生关系,便形成不同方面的和谐。若分类言之,便是三大和谐。根据全息律中不同全息胚因其点的对应而具有全息性的原理,可以推出任何两种以上和谐关系因其点的对应亦必然具有全息性;那么,作为整体人生和谐的三大和谐,其间一个对应的点--主体人不仅是对应,而且是同位重合,则其全息性自然就更为明显、直接、完全。

其次,正是由于三大和谐中主客体的普遍对应,便决定了它们均以一个共同的模式存在、运行并互相全息。这共同的模式,就是主客互动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对立的双方虽然总是趋向平衡,但其主动性均在主体方面(我、心),客体方面只不过依赖于主体的态度作被动的反应与调节。比如人与自然的关系,虽然双方是互动的,但其决定性的方面还在主体人的方面。就自然方面说,它本来是平衡、和谐的,就是说它本然地具有趋向平衡和谐的自调功能。然而主体人一旦立在自然的对面,自然便同时转化为客体,它固有的平衡亦同时面临着被破坏的危险。这时候,人与自然是否能保持其平衡和谐,关键就看主体人在这对关系中起什么作用。如果以打破自然的平衡和谐来满足自己意欲,则自然必然会以自己的失衡向人类报复;如果人类能够理智地对待自然,理性地认清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尊重自然的规律与平衡,就能达成一种新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再如人与人的关系,双方的互动性就更为明显。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既具主体性,又具客体性,但其基本模式仍为“主--客”结构。因为,任何一对具体的人与人的关系,最终都要落实到“人--我”关系。若就此种关系为“我”之关系,则“我”即为主体,“人”即为客体;而若就其为“人”之关系,则“我”就变而为“人”,而“人”却变而为“我”了,仍然是“主客”、“人我”结构。人与人的关系只有落实到“人我”关系才是具体的,现实的,否则就永远是抽象的。抽象的关系是无法施加力量于其上的,亦即无法促其发展变化的。现实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永远是以“人我”关系出现并运转的。在这个关系中,一味地强调“自我意识”和一味地强调“他人意识”,都是和谐的大敌。前者只会加剧人与人的隔膜与冲突;后者似乎与和谐有利,但因其违反了基本的人性,故一旦实行起来,往往流于虚伪。只有让每一个主体(我)确立起互相尊重(既尊重自己,又尊重他人),协调发展的人际意识,才会达成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和谐。与此相同,人自身的和谐所涉及的身--心关系,也是一种主客关系,“心”为主体,“身”为客体,身心的和谐亦有待于作为主体的“心”如何对待自己的“身”,使二者达成动态的平衡。这里也包含了互相的肯定、尊重和协调发展。所以,三大和谐在结构上是相同的(同构):都表现为在对立的两极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使主客关系进入平衡互动状态。由此便决定了三大和谐所共有的机制必然是互相尊重,其终结的功能必然是协调发展。这模式、机制、功能的相似,便构成三大和谐的“同构”性。

对应、同构之外,全息律的另一方面是“共效”。所谓共效,是指在不同的全息胚上,由于其部位对应和结构相似,因而能产生相同的效应。这一点在三大和谐之间亦有突出的表现。

三大和谐当然首先是现实的和谐。这个意思是,三大和谐首先必须在现实当中实现,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的关系真正进入动态平衡,实现良性循环。不过,由于三大和谐的主体,无论就活动主体、享用主体,还是责任主体来说都是“人”,而和谐最终又必得落实到人的生命感受。所以,尽管和谐的现实状态十分重要,它构成全部和谐效应的现实基础,但和谐最终还得实现于人的感觉,得让人感受到它、体验到它,并由此获得幸福感、愉悦感和完满感。这样,和谐的价值才算真正实现。否则,这种现实的和谐就是虚无的、异已的、半截子的,因而是无意义的。这种由和谐而生的幸福感、愉悦感、完满感,就是我们所说的“共效”,亦即共同的心理效应。

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其和谐的现实实现在于其动态平衡模式的建立。在这种模式中,关系的主体方面人由于充分考虑到自然的客观规律,理智地认识到人在整个自然中的位置以及人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故能对自然与人的关系作出冷静、长远的思考和现实的、通达的处理,在尊重自然的原则上谋求双方的协调发展。这就是庄子所说的“圣人处物不伤物。不伤物者,物亦不能伤也。唯无所伤者,为能与人相将迎。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②“欣欣然而乐”就是全息的心理效应。同样,在人与人,人自身的关系方面也是如此。在通过肯定对方、尊重对方、新近对方所达成的人际关系和通过节制折中所建立起来的,处于动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模式中所生的和谐心理效应,同由身心、理欲的平衡、协调所生的和谐心理效应,以及由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所生的和谐心理效应,是完全一致的,亦即是“共效”的。这共同的心理效应,就是幸福感、愉悦感和完满感。这三者便构成三大和谐在心理效应上的全息。

了解了三大和谐之间的全息关系(对应、同构、共效)之后,我们便可以进一步讨论它们之间互相影响、转化的具体机制。这个机制我们称之为“全息感应”。

全息感应的机制是各全息胚间的相似性,亦即各物体现象间的全息关系(对应、同构、共效)。其感应的过程是:在一个有机体内,只要作用于其中一个全息胚,其它全息胚便会作出相似的反应,产生共鸣效应。进入相同状态。中医针炙疗法中的穴位,就是利用全息胚中“点”的对应来治疗与之对应的身体各部位的病变的。就是说,一个部位生病,可以不在生病的部位下手治疗,而是寻找到该部位在身体其它部位的对应点(穴位)予以刺激,以激活其自身有关的能量来修复肌体,回复平衡。

根据这个原理,我们可以推定,互相全息的三大和谐也存在着这种“感应”关系。我们往往说,三大和谐是一个有机整体,一个动态系统,必须综合治理。这话并不错,但也不全对。它往往有意无意地夸大了和谐工程的规模和难度。实际上,三大和谐虽分为三大块,但其工程往往只需从一个方面着手即可。无论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着手,还是从人与人的关系着手,抑或是从人自身的关系着手,均可达到三大和谐的整体境界。中国古代哲学家深通其中的奥妙,所以他们,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抑或是禅宗,都只着眼于三大和谐中的一个领域,而不是平均用力,全面开花。儒家侧重于人与人的关系,致力于人与人的和谐,但其效应与影响却是全方位的。在达成人与人的和谐的儒家文化之中,人与自然以及人自身内部的和谐亦自然出现。道家侧重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致力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其效应及影响也是全方位的。它在与自然和平共处、互亲互悦的双向对待中,同时也就消除了人世间和人心中种种的矛盾与冲突,进入整体的和谐境地。同样,禅宗侧重人自身内部身心、理欲关系的处理,致力于自身内部的和谐。然而当他进入无拘无碍的松弛状态,透悟宇宙、人生的真谛时,他与自然、与他人的种种利害得失也便消除尽净,整个人生也就变得轻松和谐。这不是说我们的三大和谐与他们的内含完全相同,而是说明中国古代哲人深深懂得三大和谐之间的全息感应性,并能在哲学建构中予以运用。所以,即使在后来的宋明道学对儒道禅所各各代表的三大和谐进行综合时,也仍然不是三者平均用力,而总是抓住一种和谐为突破口,来带动另外两种和谐。张载曾提出人具有宇宙成员和社会成员双重身份,因而也担负着这两种成员的双重责任和义务。但人并不需要做双重事情。人只要尽了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也就尽了作为宇宙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事虽一重,意义、效应却是两重。③为什么?因为它们是全息感应的。另如王阳明,也深懂宇宙与社会的相通。但他是用“体用”关系来解释的。他说:“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也;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又说:“明明德必在亲民,而亲民乃所以明其明德也。”④他用体用关系来解释物我和谐与人我和谐的相通性,其实并不正确。但他也看到了两大和谐之间的相通性。这种相通性,在我们看来,就是全息感应。

那么,全息感应的具体机制如何?就是说,一种和谐是怎样影响到他种和谐的?简单地说就是,先建构起一种(如人与人)和谐的模式,再由所生和谐效应的催化,将其转化、积淀为主体的潜在模式,然后通过对应复合主体“人”这个中轴,将这一潜在模式在别种关系中复制放大出来,如右图所示。

这个图中,P代表主体,S代表客体,其1、2、3分别代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三种关系。复代表平衡模式的达成,其虚线则为复制放大后的平衡模式。SP代表主体内的潜在模式。则为积淀、凝缩与复制、放大符号。此图表示,只要达成一种(无论哪一种)和谐,则必然会在和谐主体的心理形成潜在模式,而这潜在模式亦必然倾向于在同其它方面的关系中实现自已,复制出另两大和谐。若以人与人的和谐作起点为例,则一个人如果能够达成平衡协调的人际动态模式,并感受到和谐的心理效应,那么,这模式所包含的种种信息,如尊重对方、折中平衡、协调发展等便积淀、凝缩到主体的人格结构中,形成潜在模式。有了这种模式,当主体在处理人与自然及人自身的关系时,便自然地会将这一模式显化,在现实人生中达成与人我和谐完全同构、共效的其它和谐。

由此可见,三大和谐的实现并非遥远的、异已的事情,而就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是可以从每个人身边任何情境做起的事。对于每个人来说,实现三大和谐,也无需从三个方面一起用力,只要寻找一个着手处,认真做下去,借助全息的通道,三大和谐便会一齐出现,为你所享有。

注释:

①张颖清《生物全息诊疗法》,第92页,山东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②《庄子·知北游》。

③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第136-138页,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④王阳明《大学问》,引自《中国哲学史资料选辑》<宋元明之部>第526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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