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教传教士对1898年改革运动的发起、促进和制约_传教士论文

论新教传教士对戊戌维新思潮的引发、推进与制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教论文,传教士论文,思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戊戌维新思潮的兴起和发展,固然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与甲午战后帝国主义瓜分危机刺激的产物,不过若从思想渊源考察,则与新教传教士在华传播西学,宣扬变法维新思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换言之,新教传教士在戊戌前后,围绕“醒华”而进行的一系列“西学启蒙”,对戊戌维新思潮的引发与推进,起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和作用,本文对此作些剖析和探索,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英、美各差会派遣的新教传教士自19世纪初来华后,即“师法利玛窦”,仍打起“知识传教”的旗帜,利用建学校、译西书、办报刊等方式,从事文化活动,向中国人民宣传西学。其内容虽以声、光、化、电等近代科技为主,但同时也包括了地理、历史等各种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尤其洋务运动时期随着“西器”、“西艺”的大规模引进,“西教”、“西政”也开始陆续传入中国,其范围包括法律类、外国史志类、经济类、文化教育类及时事政治类等五大类,西方各种社会政治学说,特别是以自由、平等思想为核心的资产阶级民主学说,即夹带于其中而开始传入中国。这当中洋务派因受“中体西用”思想的制约和限制,他们控制的北京同文馆、江南制造局,对“西政”诸书的译介,远不如新教传教士特别是广学会来得积极。比较起来,新教传教士对西方社会政治学说的译介,倒较少顾忌而颇为热情。①尤其广学会(初名“同文书会”)成立后,创办人韦廉臣把办会目的归纳为两条:“一为供应比较高档的书籍给中国更有才智的阶层阅读;二为供应附有彩色图片的书籍给中国人家庭阅读”,目标则是“面向公众,包括知识界和商界”。广学会之所以采取这项措施,下大力气“以西国之学广中国之学,以西国之新学广中国之旧学”,除宗教原因外,更主要的是他们认识到,“只有等到我们把中国人的思想开放起来,我们才能最终对中国的开放感到满意。”②

韦廉臣等人发起成立同文书会,决心把“中国人思想开放起来”之际,正值清政府在中法战争中失败不久,人们对洋务“新政”的幻想开始破灭,早期维新派已登上历史舞台,要求“君民共主”,开始从洋务派分化出来,形成自己思想体系之时,因而双方便很易于相互接近起来。特别是李提摩太接替韦廉臣主持同文书会工作之后,更进一步明确强调,要把中国从高级文武官员到举人、秀才以上的士大夫乃至应试书生“作为我们的学生,我们将把有关对中国最重要的知识系统地教育他们,直到教他们懂得有必要为他们的苦难的国家采取更好的方法时为止”。③从此新教传教士便以广学会为阵地,以《万国公报》为喉舌,更加自觉地为中国的“求新之士”充当起“觉世牖民”的“导师”。

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在兴起、发展的过程中,也确实把李提摩太等人奉为“吾人维新运动一位良师”,④以至“凡上海广学会出版之书,莫不尽量购取”⑤,以便从中吸取营养,建构其维新思想体系。甚至后来连光绪皇帝也购阅了全套《万国公报》及89种广学会出版的书籍,⑥到维新运动高涨时,《万国公报》发行量高达38400份,出版的图书每种印行万册以上,可见其影响之大。更能说明问题的是,维新派编辑出版的《皇朝经世文新编》,据笔者统计,共收文章615篇,其中传教士的文章178篇,所占比例为28.8%,而李提摩太的文章就有36篇之多,仅比康有为少2篇,足证李提摩太在维新派的心目中,确实处于“良师”地位。

那么,传教士们究竟向维新派灌输了哪些“最重要的知识”,又是如何“系统地教育他们”,使之产生并形成维新思想的呢?

首先,他们通过大量翻译介绍外国史志,使维新派了解熟悉西方,把握世界各国发展大势。对此,梁启超曾强调:“国家欲自强,以多译西书为本,学子欲自立,以多读西书为功”。同时指出:“西政之属,以通知四国为第一义,故史志居首”。⑦就是说,要了解西方政治,首先要了解西方历史。传教士也正是从这一点入手,对维新派进行“西学启蒙”的。在戊戌时期翻译出版的外国史志,仅据梁启超《西学书目表》所刊,就有25部之多,绝大多数为传教士所编译。其中既有世界通史或欧洲通史,如谢卫楼、赵如光的《万国通鉴》,艾约瑟的《欧洲史略》,李提摩太的《天下五洲各大国志略》、《泰西新史揽要》等;又有国别史,如艾约瑟《希腊志略》、《罗马志略》,慕维廉《大英国志》,裨治文《联邦志略》等;还有专门史,如外交史类有林乐知的《东方交涉记》、《英俄印度交涉书》,战争史类有艾约瑟《土国战事述略》,林乐知、蔡尔康的《中东战纪本末》,经济史类有林乐知的《列国岁计政要》,政治史类有更专门研究改革变法的李提摩太《列国变通兴盛记》等等。

这些史志译著,同鸦片战争后中国人所著外国史志相比,不仅内容详尽准确,很少捕风捉影的无稽之论,而且更加侧重“浏览乎方今之局势,而熟察其治乱盛衰之故”,⑧从而使中国人能更清晰地看到西方各国近百年来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从中获得有益启示。在这些书中,对中国知识界尤其维新派影响最大的,则为《泰西新史揽要》和《中东战纪本末》。

《泰西新史揽要》原为英人马恳西著《十九世纪史》,由李提摩太、蔡尔康合译,1895年出版。该书采取“以国为经,以事为纬”的体例,对西方各国历史,以“英国者,泰西之枢纽也,故所记独详”。⑨书中不仅有《改制度》一章,专门介绍英国1832年改革法案通过的经过,强调这一改革使“昔日英民举官之权全不均平”,“今则一一厘正,必公必平,各大镇市,无不周徧。”⑩继而又以“英除积弊”为题,详述了1832年议会改革之后,英国继续逐步革除积弊,实现工业革命,达到“郅治之隆”的历史。

对于法国,作者则以“法国者欧洲乱之所由萌,亦治之所由基”,因而全书前三卷“先以法事为张本,复以两卷缀英事后”。不过作者虽然对法国革命持同情态度,认为“法国之秕政”在“其君专权自肆”,“人民呼吁无门”,“致激而生变,揭竿而起”。并把法国人攻占巴士底狱视为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说“法人至今以为令节”,“自此之后,法民之权重,法君之权始轻”。(11)指出法国革命之所以对欧洲影响很大,主要是拿破仑“所创立之法度典章多有益于国计民生,且关系于各国之事者甚大,迄今各国有师其法而忽焉兴盛者”。所以作者强调,“拿破仑者诚人杰矣哉”。(12)但同时从其改良立场出发,又把法国革命说成“大乱”、“大患”,称法国“作乱居他国之先,而受其益者,反在各国之后。”(13)

所以作者在书中末尾总结“欧洲安民”的历史经验时,以“立新政后大兴”为题,指出“此百年所改诸章程,为自古以来未有之神速”。又说,“此百年中,地球诸大国,已去其权势之大弊。民既大安大盛,自今以后之世人,应知欲禁人出新法以益人者,断无可以禁止之势矣。夫世间之弊甚多,不能尽除,时日既常有变通,法令亦必随之而变通,始为无负乎时日”。(14)这种主张破除封建专制积弊,顺应时势,进行改革“变通”,达到“立新政以安民”的思想,对正在谋求变法维新的康、梁等人,当然是最好不过的教材。所以不仅梁启超称此书“述百年以来欧美各国变法自强之道,西史之中最佳之书也”;(15)康有为也盛赞此书“尤为得要”,(16)并把它与《列国变通兴盛记》、《列国岁计政要》一起进呈光绪帝。而光绪帝披阅此书之后,则“于万国之故更明,变法之志更决。”(17)

对维新派影响较大的另一著作,则为林乐知的《中东战纪本末》。该书详细论述了中日甲午战争的经过,分析了中国战败与日本获胜的原因,并对战后影响及中国应怎么办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其中既录有胡燏棻的《条陈变法自强疏》、陶模的《培养人才疏》等有关要求变法的论疏,也有林乐知的《治安新策》、李佳白的《上中朝政府书》、李提摩太的《新政策叙》等建议变法的言论。因此王韬称该书“命意所在,实欲中国之行新学,西法以克自振拔,为自强而借日本以自镜”。读后“使人忠君爱国之心油然而生,而耻为日人所侮,更知己之学艺才能与泰西诸国远不相若,于是乎人人能自奋矣。”(18)戈公振在《中国报学史》中,也说此书“足以唤醒中国人士”,(19)可见该书的刊行对国人确实起了一定的惊醒作用。尤其它对中国甲午战败原因的分析,对清王朝种种腐败状况的揭露,时任帝师的孙家鼐认为,“其于中国病源可谓洞见症结,此中国士大夫所不能知,知之而不敢言者,林牧师皆剀切指陈。”(20)故对维新派触动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总之,上述外国史志对维新派的影响,要而言之,一是使他们了解了世界历史,尤其近百年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坚定了必须变法图强的决心。所谓“观大地诸国,皆以变法而强,守旧而亡”;“观万国之势,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总之,“夫今日在列大竞争之中,图保自全之策,舍变法外无他途”,(21)便是这种认识的必然升华。二是找到了变法维新的具体榜样,即“择法俄日”。维新派这一思想的形成,正如康有为向光绪进呈《泰西新史揽要》时所说:“西人所著《泰西新史揽要》、《列国变通兴盛记》,尤为得要。且于俄、日二主之事,颇有发明,皇上若俯采远人,法此二国,诚令译署进此书,几余披阅。职尚有《日本变政考》,专明日本变政之次第,若承鉴采,当写进呈”。(22)《列国变通兴盛记》写于1894年7月,专讲“外邦之所以变通,所以兴盛者”,以及中国由此“可以自警,可以取效者”,“以为锐意谋新者之嚆矢”。(23)可见康有为之主张“择法俄日”,并命其女康同薇从1895年开始搜集日本明治维新资料,着手准备《日本变政考》的写作,主要是从《列国变通兴盛记》“于俄日二主之事颇有发明”中受到启发的结果。

如果说传教士编译的外国史志,主要是引发了维新思想,为维新派宣扬变法的必要性提供了思想启迪与历史根据的话,那么甲午战后传教士提出的各种“新政”建议,则又直接推进了维新思潮的发展与高涨,为维新派设计变法方案提供了蓝图与“指南”。

传教士的这些建议,集中体现在李提摩太的《时事新论》、《中西四大政》、《西铎》、《新政策》,李佳白的《上中朝政府书》、《改政急便条议》、《新命论》,甘霖的《中国变新策》,林乐知的《文学兴国策》,福达士的《整顿中国条陈》等著作中。这些论著虽人各言殊,但基本思想却很一致,即甲午战败之后,要“振兴中土”,就必须“变通新法”,“亟行改革”,“改行新政”。其具体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

1.改革经济,富国养民。

这是几乎所有传教士都谈到的问题。他们认为,“中国之大弊”,“在乎国困,国困在乎民贫”,(24)故“今日中国之要事,莫亟于养民,养民之要事,莫亟于新政”。(25)这就是说,要富国,就必须“养民”;要“养民”,就必须推行“新政”,而推行新政的着眼点又必须首先放在“养民”上。至于如何“养民”,其“大纲”则为“讲农政,尚工艺,通商贾”。(26)其具体措施,仅李提摩太在《中西四大政》中开列的“西国养民新法”,“最要者”就有21条之多,涉及工矿交通、邮电、财政税收、对外通商等方方面面;后在《新政策》中则概括为10点,即通道路、捷音信、开矿产、垦荒田、劝工作、造机器、开银行、铸银元、保商贾、刻报单等;(27)而在《时事新论》中,对经济改革的措施讲的就更为详细具体。

2.“文学兴国”,发展教育。

在谈及“养民新法”时,传教士大都比较重视文化教育,认为“养民”必须“教民”,“养民”、“教民”同时并举,不可偏废。“教民之法”,主要有立报馆、译西书、建书院、增科目(科举考试增中西科)等等。(28)其中他们特别强调的有三点:

一是设立学校,发展教育。他们认为“学校为教化之原”,现中国每百人中能识字记事者,据他们统计,约不过10余人,而德国则有94人,美国90人,英国88人,法国78人,俄国11人。中国教育之落后于西方,由此可见一斑,(29)为此他们主张“建学校以储人才”。

二是在发展教育中,还特别强调要“讲求新学”。他们指出:“所有今日新学业已徧行各国,无论何处书塾皆读养民新学要书,专精肄习,西国之所以蒸蒸日上者在此。中国不求今学,但习古书,于今世曷有济哉!”。(30)因此他们建议“士宜兼习养民新学”,同时在中央设立新学部,以推广新学。

三是在推广新学中,尤其重视科学技术,强调“格致之学之益民,殊非浅鲜,纵使万语千言,尚难备举,而可以一言括之曰‘格致兴国’。盖诸国之贫弱而致富强,罔不从格致来也”。(31)

总之,重视教育,讲求新学,格致兴国──概括起来,即“文学兴国”,──这就是传教士在“教民”方面一些颇具新意的建议和主张。

3.“新民”说之滥觞。

在“养民”、“教民”之后,传教士还主张“新民”。所谓“新民”,就是“去其旧染之污,使之成一新人。”至于如何“新民”,他们认为“此乃教门所宜为之事”,(32)就是说要用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去“新民”,以化除“深恨外人之心”,达到“无论何国,欢若一家”的目的。(33)这暴露了传教士们的思想局限。不过在其他一些著作中,如《列国变通兴盛记》介绍俄国变政经验时,提到其“改变旧俗”,“刚柔并用,行之以渐,卒以革故鼎新”,“文教聿修”的历史经验,这倒可以作为其“新民之法”的一个注解。

传教士们的上述变法建议,特别是其“养民”、“教民”的主张,对维新派的启发和影响是很大的,可以说直接推动了他们维新思想的发展与变法方案的形成。这一点,只要我们看看康梁等人的言论,便不难找到证明。

例如: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中,建议变法维新要以“富国为先”,并提出了“富国”、“养民”、“教民”的具体措施,其中“富国之法”有钞法、铁路、机器轮舟、开矿、铸银、邮政;“养民之法”有务农、劝工、惠商、恤穷;“教民之法”主要是设学校、开民智等,以此达到“国不患贫”,“民不匮乏”的目的。(34)这与传教士的上述建议几乎毫无二致。难怪李提摩太看了康有为上皇帝书之后“惊奇地发现,他把我们做的各种建议,都缩写在这篇文章里,我们的见解如此相同,怪不得他来看我!”(35)

再如:在开民智培养人才方面,不论梁启超的“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36)还是康有为的重视科技,“以智民富国”,“才智之民多则国强,才智之士少则国弱”等,(37)也都明显烙有传教士“教民”思想的印记。

还有,康有为有关“易移民心”,改造“守旧闭塞无知无欲之国民”的主张,(38)特别是戊戌后梁启超大力倡导的“新民”说,也是从李提摩太的“新民”中借鉴到思想原型的,或者至少不能不承认,梁启超是从这里受到启发,再化腐朽为神奇,形成其新民说的。

另外,还应强调指出的是,传教士对“新政”的建议,在至关重要的政治改革方面,讲的却很少。虽然在戊戌前《万国公报》就已向中国人民介绍了西方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的理论,并依据这一理论,抨击“中国之君权最重”,是“由一人私其权”,“恃权而未合乎道”;(39)甚至声称“西人之来华者,皆以暴虐诮中国”。(40)为此他们也曾建议中国革新政治,解决“君与民分”的问题,呼吁“君与民与臣当熟思上下相联之要法”,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仿照西方实行民主制度,即“泰西各国所为有公议堂之设也,而究未知中国能行焉否。”(41)

此外,他们向中国介绍日本明治维新的经验时,也强调其“厘定新政二端,以为变化之根本”,“一为改变君权,务使合而为一”,“一为改变民心,务使人各自主”,前者解决“黜将军之位,而权不下移”,后者解决“轻视庶民”,“君臣悬绝,不相亲近,驱民如奴,无复自主”的问题。(42)

然而当戊戌变法开始进行,传教士们纷纷为维新运动献计献策时,却很少有人对政治改革发表议论。在他们看来,维新的关键,是“养民”“教民”,此外便是“安民”。“安民之法”,主要不是改革政治,而是“一曰和外,一曰保内”。“和外”就是同外国“推诚相与,无诈无虞”,“彼此相安”;至于“保内之法”,则为“化偏私”、“筹款项”、“修武备”、“劝新法”等不着边际之论。(43)或者至多从经济上着眼,让“土地产业货物等利,宜公分于士农工商各等人,不使有富者极富,贫者极贫之虑”,(44)而无一涉及政治改革。

与传教士上述态度相一致的是,以康、梁为首的维新派,尽管在戊戌维新之前,一再对西方的议会制流露出羡慕之心,并提出了“权归于众”,君由民立,“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以设立议院的思想。(45)但当维新运动进入高潮,变法维新即将付诸实践时,维新派对设立议院却犹豫起来,声称“凡国必风气已开,文学已盛,民智已成,乃可设议院。今日而开议院,取乱之道也。故强国以议院为本,议院以学校为本”。(46)“民智不开,遽用民权,则举国聋瞽,守旧愈甚,取乱之道也。故立国必以议院为本,议院又必以学校为本。”(47)所以在戊戌维新期间,维新派从未提出过“兴民权、设议院、立宪法”的政治纲领,(48)而是提出了“开制度局”的主张。尽管这一主张是根据西方“三权鼎立之义”,仿照日本变政模式进行的,其目的是以“制度局”为核心建立一套新的政治体制。但在康有为的心目中,从开制度局到制定宪法到设立议院乃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依照日本的经验,前后需20余年时间。(49)可见“开制度局”乃是为建立议院实现民主进行必要的准备,而这个准备过程实质上仍是开民智的过程。

由此可见,康、梁等维新派在戊戌维新期间之所以放弃“兴民权设议院”的政治纲领,个中原因尽管很复杂,但传教士们的影响不能不是一个重要因素。他们对中国政治革新的冷淡,特别是他们一再宣扬“文学兴国策”,主张中国的政治革新,首先开发民智,讲求新学,以西法“转移国俗”,尔后再“设良法,使君民相亲”。(50)这种“文学兴国策”,对维新派的影响是深入脑髓的,不仅对戊戌维新,甚至在戊戌后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仍在发生作用,试看后来改良派与革命派的大论战,不难发现这个影响的影子。所以可以说,新教传教士既引发、推进了戊戌维新思潮,又限制、制约了戊戌维新思潮的发展,这样评价可能更接近于历史的本来面目。

注释:

①详见拙作:《略论洋务时期西方社会政治学说的引进与传播》,《广东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

②《同文书会章程、职员名单,发起书和司库报告》,1887年。

③《广学会五十周年纪念特刊》,第85页。

④(35)(英)苏惠廉著,(英)梅益盛,周云路译:《李提摩太传》,第99、218页。

⑤冯自由:《革命逸史》,《戊戌变法》(四),第240页。

⑥方汉奇:《中国近代报刊史》,上册,第30页。

⑦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序例》、《戊戌变法》(一),第448-449页。

⑧(23) 李提摩太:《列国变通兴盛记·弁言》。

⑨⑩(11)(12)(13)(14)《泰西新史揽要》,凡例、卷5、卷1、卷2、卷23。

(15) 梁启超:《西学书目表》,中卷。

(16)(21)(22)(34)(37)《康有为政论集》,第208、211、208、123-133,289-290、131页。

(17)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戊戌变法》(一),第251页。

(18)王韬:《中东战纪本末序》。

(19)戈公振:《中国报学史》,第70页。

(20)孙家鼐:《复龚景张太史心铭书》,《万国公报》,第91卷。

(24)李提摩太:《答问养民疏》,《时事新论》,卷7。

(25)(26)(28)(31)(33)(42)(43)(50)《戊戌变法》(三),第232、249、233-234、266、238、261、237、261页。

(27)(30)(32)(44)李提摩太:《中西四大政》。

(29)李提摩太:《论学校》,《时事新论》,卷8;又见《时事新论图说》,《各国识字人数图》十二、十三图。

(36)梁启超:《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

(38)参见宝成关等著《中国近代政治思想史》,第193-194页;《康有为政论集》,第289页。

(39)花之安:《明正道权》,《万国公报》,卷693。

(40)林乐知:《治安新策》中之下,《中东战纪本末》,卷8。

(45)康有为:《实理公法全书》,《康有为全集》,第一集。

(46)梁启超:《古议院考》、《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第6页。

(47)(49)康有为:《日本变政考》,卷1。

(48)参见宋德华:《戊戌维新派政治纲领的再探讨》,《历史研究》,1985年5期。

标签:;  ;  ;  ;  ;  ;  ;  

论新教传教士对1898年改革运动的发起、促进和制约_传教士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