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精神与现代人的生存境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境遇论文,现代人论文,民族精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黑格尔曾经有言:“哲学是从这样一个时候出发,即当一个民族的精神已经从原始的自然生活的蒙昧混沌的境界中挣扎出来了,并同样当它超出了欲望私利的观点,离开了追求个人目的的时候,精神超出了它的自然形态,超出了它的伦理风俗,它的生命饱满的力量,而过渡到反省和理解。”[1] 今天,我们在哲学的视域和全球化的背景下探讨民族精神,也要通过“反省和理解”达到精神内在的自由自觉。因为精神是个人和民族最为内在的本质性的东西,文化的传承、民族的振兴,都需要人的精神和民族精神的发展来做支撑、做动力。精神的发展和提升从根本上说是个人和民族的内在生命与外在生存境遇的提升与超越,并从而表现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与进步。
一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精神”(Spirit)既不同于黑格尔所谓的“纯粹抽象的理念”,也不同于人的生理本能意义上的“心理欲望”(Mind)和“自我意识”(Consciousness),而是指从人的生命活动中生发出来,经过自我意识的反思而形成的具有理想、信念和原则的总体性生命表现——它不仅是个体的意识对于自我生命和外部世界的理解与内化,而且是人类整体的文化生命在社会历史实践中的凝结与升华。
这种将“生命”与“意识”、“个体”与“类”涵摄于自身的“精神”(注:之所以说精神是将“生命”与“意识”、“个体”与“类”涵摄于自身的总体性生命表现,乃诚如马克思所言:“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同样,他也是一个总体,观念的总体,……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对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即人的对象化和自我确证只有在“生命”与“意识”、“个体”与“类”的分化与交融的“生命表现”中才得以实现,而这也正是人的精神生命得以生成与超越的过程。(参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7、84页))在本文同时具有双重涵义:一方面,从人的生命的原初性而言,精神虽不能还原为人的肉体本能,但它又可谓是人的生理生命和社会文化生命的中介,即人生存的感性的特殊性和类的普遍性的中介,因而它总要与人的肉体、情感和欲望相互依托、相互作用,并通过自我意识的确证内化为个体的精神境界和文化本能。
另一方面,从人类生命的共通性而言,精神作为最高级、灵动、微妙而又普遍的生命现象,它不仅只与单个人的感性活动相交接,而且还要在人的社会化生产与交往活动中生成为超脱于生物自然的精神世界,在这一世界中,人的精神不但将个体生命从物欲的束缚中超拔出来,使之不断寻求自身生命的觉解与超越,并且将生存于一定地域中的民族群体生命整合起来,从而形成一种具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念的民族性精神取向。这种民族精神作为社会个体精神的凝聚与融合,同样具备了大写的“人”的精神的性状与意蕴,它可以说是民族中的人塑造自身命运的生存意志的贯通,但这种贯通的意志决不以纯粹个人的方式存在,而是存在于由代代相传而构成的民族群体之中,成为一个民族促使自身的文化生命得以传承并不断超越的精神内核。
在一定意义上,这种自我生成、自我超越的精神既是一个民族得以生存发展的本质所在,也是一种民族群体人格的集中体现,它首先源于民族成员对于自身文化传统的特殊体验与理解,进而又在民族的群体交往中形成对超越个人意欲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的表达与认同;因此,它不仅表征着民族中人的生命活动的性质和向度,还由于其价值属性和文化意蕴而成为人们情感的寄托与家园。在一个民族中,当个人无法轻易超越个体生命的局限来实现自我生命的圆满时,他就必须融入到整体的民族精神之中,在其中以自身存有的普遍形式来肯定自己,从而获得精神的支撑和情感的归依。
而且,在任何一个民族中,只有通过贯一的内在精神的绵延发挥,并使民族中的人在自觉不自觉中知道,自身生存境遇的提升与薪火相传的民族精神息息相关,民族才能成为真正具有生命力的社群总体。如在“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过程中,许多曾经璀璨的民族就因为内在精神的消亡而至整个民族在当今世界上了无痕迹,而另一些更为古老的国家正是在博大、厚重的民族精神与文化传统的支撑下,虽然饱经历史的风霜,却依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也即是说,在民族精神与民族生存的内在统一中,我们既能够从民族精神的生成中探究人类生存境遇的流迁,亦能从人的生存境遇的提升中反观民族精神的发展及其丰富的历史内涵。
二
上述观点在中华民族精神的孕育生成中得到了有力的体现。众所周知,在以农耕生产为主导的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依附、顺应于自然而得以安身立命,并逐渐生发出天、地、人和社会内在一体的“自然—伦理”意识。这种朴素的“自然—伦理”意识可以说是尚处于“自在”向“自为”过渡阶段的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的萌芽。在这一阶段中,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与民族中人的血缘、地缘关系连接在一起,并在伦理的教化中形成基本的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和伦理精神。当然,这种伦理精神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中也具有不同的历史内涵。如先秦时,随着“天命”观念的衰落和“人文”观念的兴起,就有了道家“道法自然”和“人道”顺应“天道”的思想。道家所言的“人道”可说是从自然之理所推衍出来的社会伦常之理,它与儒家“内圣外王”“修齐治平”的伦理思想虽然不尽相同,但二者在建构一种和谐的人伦秩序的理想上却有相通互补之处,因而在战乱频仍的春秋战国时期,两种思想在人们的生存理解中相互交融,而逐渐形成以“崇道、重德、尚仁、隆礼”为主体的中国传统人伦精神。
汉唐之际,人们在开放、和合的生存处境中进一步延承、发展了“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人文精神和伦理观念,并在社会政治层面上将先秦的一些伦理思想转化成为现实;如汉武初期虽然在思想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当时所尊崇的儒家已然涵摄了黄老道家、阴阳家、法家等各家的思想旨要,是以“和合、中庸”作为其伦理思想的旨归。而汉末时,由于佛教思想传入了中国,并不断与本土的儒道思想相互融通,到唐代则形成了儒释道共存合流之势,三种思想的冲突与交流,在中华民族的强大内聚力中最终构成了以“德性、道心、佛性”为内核的中国伦理精神的三维构架。同时,唐朝的统治者顺应时势,在政治文化思想上也建构了以汉文化为主体的多元文化价值观念体系,这不但在当时增强了中华民族自身的凝聚力,并且有力的促进了各民族的相互融合,从而为中国“多元民族一体”的政治格局打下了良好的根基。
然而自宋明以降,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加强,民族矛盾日益复杂,民族的精神文化也越来越委顿低落,王权专制更是直接的禁锢、打击一切具有独立自由和进步民主取向的思想言论,甚至容不得正直孤傲狂放之士的存在,这就使得原本博大的伦理精神不断的收缩、闭合,而逐渐沉沦为一种保守、封闭而自负的民族群体意识。
而由于西方文化东渐造成的中国的“近代”,则使西方近代理性启蒙精神引入中国,并激发了中国传统的“变革”思想和群体主体意识。自鸦片战争开始,中华民族内受专制之荼毒,外遭列强之欺凌,民气可谓奄奄一息。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正是有感于国家危亡而民众的精神却日渐消沉、麻木、苟且,于是奔走呼号,激扬文字,提出“新民说”、“立人说”、“救心说”以及“伦理的觉悟”乃“最后之觉悟”等等见解和主张,其目的都是为了启蒙民众意识,振奋民族精神,造就新人,陶铸国魂,最终实现救亡图存,富民强国的目标。五四运动的爆发,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使得中国近代启蒙思潮终于发展成为追求“科学”和“民主”为民族精神向度的新文化运动,通过这些伴随着血与火的改良与革命的实践,中华民族在古代形成的“自强不息、仁民爱物、忧乐天下、与时偕行”的精神基因在历经困顿、磨难、自新、充实之后,如火凤涅槃般的再生为以追求公正、平等、科学、民主为时代内涵的近代民族精神[2]。
三
相对于西方而言,近代在中国似乎只是一个过渡的时代,历史的发展又促进了新的民族精神的生成孕育与时代主题和人的生存境遇的转换;那么,现代的主题是什么呢?可以说是“意志”和“欲望(Will)”在人的生命活动中的凸显。这不仅因为人们在观念中追求自由之后,就会要求在实践中实现自由,从而诉诸于意志;还因为精神不能只存在于超验的纯粹理性的世界中,人在大地上的感性生命活动才是它的母体,人的精神与民族精神——思想与感情、信念与理想、个体意识与族类意识——是民族中的人在大地上合作进行的活动孕育、陶冶、砥砺出来的,人的精神的根系越是深扎在人们世俗的生命活动中,它的枝干就越是能够指向自由的天空;人的精神和民族精神的自由不是精神自身的逍遥自在,而是必须落实为人的生命感觉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的社会解放。这种现代自由精神(意志)对于近代以来走向独断的理性精神悖反就造成了两个结果:一是人又返回到对自己肉身的重视,去开掘被理性长期遮蔽了的非理性的方面;二是个人的特殊存在、个人之间的差异重新显现出来,而个人确证自身的是个人内在的不可替代甚至不可重复的情绪性体验和自由意志。所以,“欲望”和“意志”作为理性的反动,必然会成为新的时代主题。
从人自身的二重性及其历史发展来看,人类意识的演进从“自然—伦理”,走到“理性精神”,再走到“欲望”和“意志”也是有必然性、合理性的。因为人的精神深植于人的文化心理中,是人性的内在形式,人的生命活动的自发性和自觉性、社会性和个体性、世俗性和神圣性都交织于其中,因而极其复杂、多维、灵活,充满了矛盾和变量;诚如马克思所说:“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的现实的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 身心二重化意味着人类、自然和个人与社会的对象性的区分,而人本身具有的肉体和意识、生理与心理、感性和理性的二重性,前者直接属于、关联于自然,后者则具有超自然性;人的这一属于自然又超越自然的特性就意味着人既不同于物又不同于神,而永远处于“物”与“神”之间的生存境况,也说明人这一具有自我意识的自然存在物总要处于自我分化与自相矛盾之中;同时,“道成肉身”也表明人们心目中的“上帝”或“神灵”也有着彼岸与此岸、超验与经验、隐与显、不可知与可知的两重性。
人对自然的超越性取向,人异于并优越于物的自我确证正是通过心灵对肉体的区分与否定才得以展开的。因为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人则通过自我意识将自身与生命活动区分开来,从而获得了超越自然存在的权利,并通过心灵对肉体的疏离与否定来走出并反作用于自然界;因而,人类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从对自然的“顺应”到对自然的“支配”,也只有通过尽可能地否定自身的生物性本能,否定自身的感性直接性来达到。但人终究不能摆脱、忽视自己的感性肉体,因为那同样是自己作为人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且是人的“幸福”所在。而“欲望”作为人的感性的内在本质力量,其实并不只是属于肉体,它同时也属于精神,是人的肉体与精神的中介。人的欲望既基于肉体需要,还具有意识的、想象的、理想的成分和向度,不能因为传统“理”“欲”的二分及其崇“理”贬“欲”,我们今天还要对“欲望”给予蔑视。“欲望”成为现代的主题也决不意味着人类生命及其精神的衰退。
事实上,人作为具有生命意志的存在者,不能不要求自己生活欲望的实现。即使是为现代性开辟着道路的理性,如康德所言,它也不能不顾及人基于肉身的感性的幸福。正是人的肉身的感性特质,才保证了人的生存的个体性和属己性。叔本华非常赞赏康德对知性形而上学的否定,他进而提出“世界是我们生命意志的表象”,以本体化的意志率先反对黑格尔的理性。基尔凯戈尔以具体的个人及其内在的感受反对黑格尔的客观精神,以个体化的生存取代作为理性概念的抽象存在;费尔巴哈和马克思也都曾着力批判黑格尔的“无人身的理性”;他们的批判昭示了人类精神的感性复苏和西方生存哲学的崛起,然而基尔凯戈尔、雅斯贝尔斯等生存哲学的开创者只是立足于个体的内在体验看待人的生存,却相当蔑视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及其对人的生成之积极的决定意义;相反,并未以生存哲学见称的马克思哲学对人类生存的实践性和社会性理解则从根本上把握住了人与自然、人的感性与理性、个人生存与群体生存、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劳动异化与异化的扬弃、文明的进步与人性的物化的关系,对人的现实生活也更具批判力度和建设意义。
到了20世纪初,从理性意识回到感性身体已然成为思想的主潮。如果说,理性充当了现代性的经线,那么,人的血肉之躯则充当了现代性的纬线,甚至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环绕着旋转的轴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现代人的身心已经和谐健康的发展了,无论在20世纪还是在当今人类内部特别是不同民族之间的对抗,都直接指向对方的身体,即使在同一民族社会中,人的身心问题也仍然是相当普遍和严重的问题[4]。
这种境况就给东方的民族和国家造成了非常困难的局面。使得像中国这样保持了数千年文化传统的国度,出现了在西方“历时”性现象的所谓“共时”性存在,并且导致“混沌”的现象,如“自然—伦理”、“理性精神”和“欲望”交织在一起。从而你需要什么就能找到什么。我们认为,“义愤”、“苦恼”、“浮躁”、“玩世”,也许是中国相当一些人的精神历程,它又表现为各种极端的、自我反复和折腾的、急躁冒进的、庸俗的甚至腐败的行为。那些最为关注民族国家命运的人士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思想或精神状态,最大的特点也许是悖论式的矛盾;即他越是以自身的理性和生命意志推动了现代化的进程,现代化就越是使人自身的生命和自我走向知性化和欲望化,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咎于人对自身的个体化过分的甚而单向度的偏好。
当个体化的向度成为人的唯一向度从而取代或否定了社会化的向度时,个人从社会中的解放和自由就会陷入严重的悖论。为了摆脱这个矛盾,人们要么走极端,要么设法执两用中,取中庸之道。然而,“中庸不易也”。所以,这些人的精神状态特别接近黑格尔所说的处于自我意识的最高阶段的“苦恼意识”,其特点是,设想一个自由的理想于自身之外,渴望与不变的本质统一,但它还是主观地对彼岸渴望。中国人的现代性苦恼固然不同于黑格尔所讲的西方中世纪宗教的苦恼意识,中国人看重行动并试图通过行动达到彼岸,而不是像中世纪的宗教徒一样诉诸于“默想”和“默祷”。但就其主观难以与客观一致,又总是摇摆于两难选择之中而言,两者差可比拟。并且,中国人的现代性问题从根本上说在于他的民族的自我认同,而要从民族自我认同的危机中走出来,只有超越中国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实现它们的沟通、理解与融和,中华民族才能获得“在他者中即在自己本身中”的精神自由。
四
当代全球化的境遇就为我们实现中西各个民族国家之间和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沟通、理解与融和提供了可能的前提。当然,它首先带给我们的可能是对于民族精神认同的冲击与挑战。这种冲击主要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人类社会当前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如环境污染、核威胁等)要求原来的民族国家让渡出部分权利给予更大的人类共同体;二是全球性的交往呼唤着一种普世性的文化精神和价值规范来支撑“世界公民”的生存权利;三是市场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个体本位”和“个人负责”的理念以及新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的思想对于传统的“群体本位”和狭隘的民族主义的批判。这三方面的冲击在有些学者看来几乎是致命的,他们甚而将全球化名之为“民族精神的剃刀”。
全球化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于民族精神的挑战不可能完全消解民族精神的存有,而是会赋予民族精神以新的时代生命。因为首先,在今天人类内部还存在着各种利害冲突的情况之下,民族国家仍然是人们维护自身利益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各个民族中的人得以正常生存的有效共同体;当超越民族国家之上的联合国尚不能完全“公正、平等”的体现各个民族国家利益之时,民族精神是无法在政治上被完全消解的。其次,交往全球化虽然是现代人生存交往的主导趋向,但它并不能完全替代甚至呼唤着“地方性”的到场。这是由于现代人的生活空间虽日益扩大,但人作为自然和社会的存在物,他的身体总要生存于一个有限的地域,他的思想总要承载一种特定的文化,所以,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全球化”与“地方性”仍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这就决定了各民族的精神世界不会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完全消散。再者,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下,人们还是需要文化多样性来激发人类新的思想涌现与科学的创新;因为经济全球化之所以可能,就在于经济制度和管理模式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民族之间相互嫁接,而不同类型的文化则与各个民族的精神生命内在相关;不可能因某一种文化的彰显而遮蔽其他文化的存在价值。不同文化的交流与冲突可能会导致世界文明的深层融和,但在融和中,各种文化精神的价值与内涵并不会被完全消解,而是在世界文化整体中作为独特的单元,发挥特殊的势能。中国历史上的百家争鸣、玄佛合流和儒释道共存就在事实层面上说明了形成以文化多元为特征的文化融和的可能性。最后,虽然市场经济崇尚“个体本位”和“个人自由”,但“人生在世”终究需要一个确定的身份认同,而且我们在世界性的交往中也不能没有自己的精神家园,失去了家园的个人只能是一个无根的漂流者,而对于民族精神的认同即蕴涵着现代人自我确证、自我超越的精神根基。
五
那么,在全球化的境遇中,我们应当培育和弘扬什么样的一种民族精神来促进我们自身的民族认同并给予现代化建设以精神动力的支撑?它诚然不能只是政治家和思想者在理论上的先行预设,也不会单纯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和西方文化精神的简单杂糅,而应是从现代人的生存境遇中生发出来的精神欲望对于传统精神与西方文化的抉择与交融。因为,如果现代的社会发展正在使我们逐级走出功利的、实用的考虑,我们对自然万物,对我们自身的自然属性,就会获得一个新的更广阔也更为高尚的视域,人的新的精神就会使我们的生活需要,更强烈地生发出对自然、对他人关爱的欲望、审美的欲望、道德的欲望,这也就是自我实现的欲望,自由的欲望。而这种欲望将意味着一种新的时代精神。
虽然我们当下的生存境况复杂多变而又矛盾重重,但是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毕竟已是大势所趋,愈来愈多的人渴望在精神上摆脱生活的庸俗、虚假和物化,期待着身心、灵肉的和谐,寻求健康、真诚、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只要人们有新的精神自觉并积极利用欲望的正面作用,我们就能够培育出新的文化精神并藉此走出当前的精神困境。这种新时代的民族精神应是既继承优秀文化传统,又具有现代的先进文化内涵;既表征民族的根本利益,又体现个人的自由发展;既推动当前的运动,又代表运动未来的精神;而中华民族的“民胞物与”“天下大同”的理想,也将在新的民族精神的时代发展中获得更有力的体现;中华民族精神也将从现代与传统、民族与世界、科学与人文、个人与社会以及批判与建设的矛盾张力中与时俱进、自我超越,在爱国主义得以弘扬的基点上,彰显世界主义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