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中国发展战略选择_经济一体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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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是当今国际经济与贸易发展的主导形式。例如在欧洲和北美区域,通过经济一体化达到的经济总量已占世界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二;而且,这两个区域在其内部实现的贸易额已超过于它们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总量;更重要的是,在区域集团成员国的对外贸易中,已经有超过40%的份额是通过区域一体化协定(RIA)实现的。由此可见,区域合作与竞争已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主流;国际市场上最强大的竞争对手已非单个的贸易伙伴国,而是那些以区域联盟形式出现的群体国家。因此,我国在加入WTO以后,应当正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向,并以此为依据来制定本国的贸易政策和发展战略。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空间层次

区域一般是指历史形成的具有一定经济凝聚力的地区,或者是国民经济中的行政区域(S.Czamanski,1973)。按照欧盟的区域政策标准,实现了经济一体化的国家统称为“区域”(Region),而“地区”(Area)则是指区域内部的一部分。经济一体化作为”产品和要素移动不受到政府任何岐视”的经济结构及其组织形式(B.Balassa,1975),已成为国家之间实现经济合作的高级形式,形成了一批在国际贸易中起主导作用的区域经济集团。

区域经济一体化根据合作国家政府的态度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消极的一体化和积极的一体化。前一个概念是指合作国之间消除了一切贸易障碍,在一定区域实现了自由贸易(Tinbergen,1954);后一个概念则是指成员国为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而积极调整现存政策和手段,并建立新的规章和协调机构以促进市场一体化的形成。欧洲经济共同体自1958年成立以后,实际上是通过推行积极的一体化政策和措施,最终形成了全面统一的共同市场(欧盟)。

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提是分工。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分工既包括部门间分工、企业间分工和企业内部的分工,也包括通过贸易和投资相联系的区域分工。斯密从企业内部的分工入手,阐明了采用专业化生产的区域分工的绝对优势;李嘉图则认为,不同区域之间进行贸易的条件主要取决于相对效率的差异,因而按比较优势实行的区域分工才是增进国民财富的前提。按照俄林的解释,产生区域分工的原因在于不同地区拥有的生产要素具有不同的丰裕程度,由此决定了不同区域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这才是区域之间进行贸易的先决条件。可见,企业是分工的基本单位,生产不同产品的企业组成不同的行业或产业部门,不同的产业部门聚集在一定的地域空间并与市场(或城市)相联系则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分工结构。

生产企业和产业部门所以能够在一定区域空间聚集,是因为生产要素的不完全流动性和不完全可分性,以及产品和服务的不完全流动性所致,从而构成了复杂的经济活动的区域结构(E.M.Hoover,1985)。这种区位结构是一个有具体位置并与其他地区有差别的地域范围(R.Hartshore,1970);在这个区域内形成了一个经济复合体,其中含有各种产业活动的场所和一个核心区域,以及边缘地区程度不同的变化梯度(R.Dickinson,1979),从而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空间系统”(W.Isard,1957)。这些区域空间系统按其发展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别:如果某些区域的要素聚集形成累积性发展之势时,就会形成一种区域竞争的领先优势而成为“中心区域”,而其他落后地区则构成依赖于中心区域的“外围区域”(J.Friedmann,1966)。这种区域空间划分如果放大到国家层次,就有“中心国家”(发达国家)和“外围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分野(Prebisch-Singer,1950)。

由此可见,区域空间系统至少可以包含三个层次:国际区域、国家区域和国内区域。在不同层次的区域空间内,可以根据相关指标明确辨识中心区域和外围区域的差异。形成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首推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的差别:(1)区域产业一体化——在企业分工的基础上建立起对区外有竞争力的产业结构体系;(2)城乡经济一体化——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建立起对区外资源有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的城市化体系;(3)市场一体化——在消除了贸易障碍的基础上建立起资源自由流动的统一的市场体系。从上述意义讲,国内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初级阶段,当消除了国内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状态之后必然过渡到国家一体化,而国家一体化正是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稳固基础。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从静态看,即使选择不同时点的经济区域考察也可发现其区际发展差异。但从长期动态角度考察,尽管区域经济格局被公认为是一个非均衡的演进过程,但对其发展水平的趋向却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判断:区际趋同或区际趋异。

按照区域经济新古典学派的解释,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生产要素(资本和劳动力)的充分流动将使区域之间的资源布局从不平衡向平衡发展(W.Isard,1978);而且,资本和劳动力在区际之间自由流动的互补过程将部分替代区域之间的贸易,从而出现区际投资即跨区域企业或企业的跨国经营。另一些新古典学者则通过内生机制来描述区域发展水平的趋同趋势。在他们看来,区域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于人力资本的学习作用。这是因为:落后地区具有自然资源丰富和人力资源增进的“后发优势”,如果落后地区充分利用技术的“外溢效应”和知识的“学习效应”,就可以取得比发达地区更高的人力资本增长速度,并最终在经济整体实力上超过发达地区(R.Tamura,1991)。

新制度学派运用社会经济因素的整体分析方法,揭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异趋势。根据“循环累积因果原理”(G.Myrdal,1957),发达地区凭借要素聚集的优势可以保持发展的领先地位,而落后地区有限的优势则不足以抵销发达地区不断积累的有利因素;即使发达地区的增长对落后地区会产生强烈的“引致效应”,但其中有利的“扩散效应”(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传播技术或提供产品市场)却明显弱于不利的“回流效应”(生产要素不断从落后地区流向发达地区)。而且,发达地区由于聚集经济而使规模报酬递增和相对工资率下降,从而进一步拉大了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经济差距(N.Kaldor,1970)。同时,发达地区由于“输出产业”较为发达,因而保持了比落后地区更为强大的经济竞争能力(D.C.North,1955)。如果把区域扩展到国际层次,普雷维什和辛格的“中心—外围”理论则强调了繁荣和贫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两极持续积累趋势。

如果我们撇开区际趋同或趋异两个极端而注重考察其过程,不难发现区域经济格局是一个从非均衡向均衡的演进过程。正如图1所示:在一个国家经济的早期阶段(t[,0]),少数地区由于拥有区位优势或资源优势而得到了优先发展,从而扩大了区域之间的增长差异;在中期阶段(t[,1]),由于落后地区的基础结构得到了改善,或发达地区出现聚集规模不经济而降低了增长质量,或国家的支持政策向落后地区倾斜而缩小了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差距;在后期阶段(t[,2]),随着国民经济转向成熟,实现了国家产业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使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递减并最终消失。这一过程描述被称之为“倒U型”趋同假说(J.G.Williamson,1965)。区域经济演进过程的顺序还可用“钟型理论”来说明(如图2):在区域发展的早期阶段,国民经济体系中存在着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差距;当区域经济增长达到转折点后,区域发展不平衡达到颠峰状态,之后便朝着区域平衡的方向发展,这意味着全国经济的一体化开始起步;当国民经济达到高度一体化状态时,生产要素实现了全国区域的自由流动并最终导致区域增长趋于平衡(W.Alonso,1980)。正是从上述意义讲,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将推动空间经济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J.Friedmann,1966)。

图1 “倒U型”区域发展模式

图2 “钟型”区域发展模式

国家一体化的形成标志着国内区域经济已进入到一个平衡发展期。但在国际层次,由于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国家竞争和跨国公司的垄断竞争,一些在地理上邻近的中小国家迫切要求建立起稳固的经济合作关系,借以抗衡经济大国的挑战并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对此,我们可以借用“双钟型”模式来描述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和发展。如图3是两个钟型模式的重合图:上下图分别描述了国际和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过程。在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早期阶段,通常是建立“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以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障碍,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拉美自由贸易区等;在中期阶段,成员国通过建立“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或“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已开始执行共同的贸易政策,或允许生产要素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在成熟期则已建立起经济联盟(Economic Union),各成员国执行共同的经济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福利政策等(Pugel and Lindert,2000)。

图3 “双钟型”区域一体化模式

三、我国的区域发展战略选择

目前我国已经加入了WTO,融入了经济全球化的分工体系。在此背景下,我国即将面临的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与国之间的多边竞争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垄断竞争,而是来自更为强劲的经济一体化竞争。经济一体化,对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的最大冲击来自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对一个独立市场主体(企业)的最大冲击则来自实现了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跨国公司。当前经济全球化的主流是世界经济区域化。据统计,全球现共有34个区域一体化组织,其中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经济联盟对我国构成的威胁为最。虽然我国加入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计划在2020年以前建成亚太自由贸易区,但在近20年内,我们必须做好应对来自区域经济集团或跨国公司挑战的充分准备,首先实现国内地区经济的一体化。

国内地区经济一体化与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对国内区域(通常是以省级行政区形式表现)来说,经济一体化意味着区域之间各种岐视性政策或规则的消除(Balassa,1973)。也就是说,无岐视原则和价格公平在各个区域是共同遵循的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地区经济一体化就是把以前相互分割的地方经济纳入一个统一的协定框架(Swann,1996),各地区必须遵守平等的待遇或无岐视的原则。按照标准的国际贸易理论,各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必然导致要素流动和价格均等;同样,各个地区之间通过交换和相互投资也可实现同质货物和要素价格的均等化(Holzman,1976)。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做好前期的一体化准备,即在产业一体化、城乡经济一体化(城市化)和构建国内统一市场方面实施战略行为。

首先,变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在地方区域内实施产业一体化战略。显然,这是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早期阶段所付诸实施的必要之举。应当承认,在传统的外生比较优势理论的影响下,我国的输出产品长期以来以资源含量高和批量大著称。这样的产品虽然可以满足一些发达国家的市场需求,但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和产业内贸易水平不断提高的国际背景下,资源型产品很容易被区域集团内部或跨国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所替代。而且就生产地区产业布局来看,我国各个省级行政区内的产业同构化现象十分突出。如此,各地区不仅不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而且出于本位利益对外倾销产品而导致区域财富的大量流失。为克服上述弊端,要求在实施区域产业一体化战略的过程中做到:(1)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体系,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各个省级行政区要确立一批各具特色,并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对外输出产业部门或企业集团;(2)以输出产业为主导,积极开发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重点产品,坚决关闭一批小工业和重复建设项目,改变区域产业同构化现状;(3)以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为核心建立地方性工业体系,提高资源性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含量,在此基础上开发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从而形成完整的、良性循环的地方性产业价值增值链和产业群。

其次,变分散布局为集中优势,在经济区域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我国当前的区域分工格局仍然是一种中心—外围结构,即资源分散化的乡村或落后区域环绕着要素集中化的城市或发达区域。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城市化水平上。如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已高达70%以上,而我国比世界平均的城市化水平(50%)还低近20个百分点。就国内区域看,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广东省与城市化水平较低的贵州省比较,人均GDP之差达到4.77倍;即使在同一省区,城市化的规模和等级也是决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如贵州省内贵阳与铜仁的人均GDP之差也达到了4.49倍。无论是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还是缩小国内区域之间的发展水平差距,都需要积极推行城市化战略,以城市化来带动乡村经济或落后区域的发展。其基本要求是:(1)在落后区域(如西部)发展集中型城市化,即吸引外部人口向城市区域集中,或农村人口向当地城镇集中,以形成带动当地区域经济的增长极;(2)在发达区域(如东部)发展扩散型城市化,即超过400万人口规模的超大城市应当将市区人口向郊区迁移,发展卫星城镇或实现郊区城市化;(3)在经济发展的中心区域开展复合型城市化,即选择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如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注重提高城市的功能量级和国际位次,在区域内逐步形成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城市综合体(Urban Complex)、城市地区 (Urban Area)或大城市区域(Metropolitan Area)。

最后,变分割经济为整体扰势,在国家区域实施市场一体化战略。我国国内市场目前还未实现高度一体化,市场分割的现象还比较严重,诸如:地方政府偏好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地方文化和消费习俗的千差万别;劳动力自由流动还存在制度障碍;缺乏统一、协调的基础设施;政策和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盗用知识产权、商标品牌以及司法和执法难等等。上述状况严重削弱于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使政府规制和市场规则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因而大大削弱了国家的综合实力。目前必须抓好下列战略性措施:(1)彻底消灭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职能和行为,从而实现真正的政经分离和政企分开,用统一的政府规制和市场规则约束市场主体;(2)按照WTO的基本原则和入世多边谈判形成的框架文件整顿市场秩序,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并能体现中国制度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3)在完全开放中国市场的过渡保护期,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原则制定国家的区域发展政策,在缩小地区差距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经济一体化以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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