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实践空间的社会学研究——理论假设与中国的经验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中国论文,理论论文,经验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7X(2010)08-003-11
1 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体育日益成为一个既与其他社会系统相互依存,又具有自身结构性特点的实践空间。如何对体育实践空间的形成与发展进行描述和解释,不同的理论学派之间可谓意见纷呈,各执一词。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基于其自身的社会实践理论,对体育实践空间①展开了具有开拓性意义的研究。他指出:体育实践空间是与作为一种表达方式的社会空间密切相关,是被嵌入到一个自我构造和以系统形式自我组成的实践的、消费的世界之中,并且,可以通过一套指标来构建它(Bourdieu,1988)。在分析策略上,可以根据体育运动者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来看它们在体育实践空间中的分布情况,根据各种体育协会中会员的数量来看协会的分布情况,以及根据体育指导员的社会特征来看他们的分布情况,等等;同时,根据每一项运动偏好或需要的、与身体之间的关系类型——直接的身体对抗,如摔跤;没有身体接触,如高尔夫;通过器具发生接触,如乒乓球或皮划艇——来构建体育实践空间。
本研究试图通过对与体育实践空间研究有关的若干社会学理论进行概要性梳理,进而阐释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及其对于体育实践空间的研究构想,并以此作为理论工具,探讨对于我国体育实践空间进行分析的可能路径及方法。
2 体育实践空间研究的相关理论评述
在社会学理论谱系中,功能主义、埃利亚斯的型构社会学理论、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及在其影响之下发展而来的文化研究学派经常被应用于体育社会学的研究之中,并且,对于体育实践空间的分析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2.1 功能主义之研究
在体育社会学的早期发展中,功能主义是指导其研究的多重理论范式之一种②。在宏观层面,功能主义的整体研究取向让早期的研究者将体育视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将之视为整体社会的一种反映,着力于研究体育与其他社会制度间的复杂关系。此后的体育社会学家们则放弃了这种理念,转而关注体育作为日常生活的一种制度性领域。吕申(Lüschen)、史蒂文森和尼克松(Stevenson and Nixion,1972),以及多多纳裕一(Tatano,1981)等人都在体育的宏观功能主义研究中提出了有创见性的结论。比如吕申(Lüschen,1967)认为,现代体育的功能有助于文化模式的维持和整合,这典型地不同于在无文字记录的社会中体育所具有的普适性的、宗教性的和集体导向的功能。
体育的微观功能主义研究主要集中在领导行为、群体竞争和冲突,以及体育亚文化的功能等方面。罗杰·里斯和玛丽·西格尔(Roger Rees and Mary Segal,1984)对两个美国大学足球队的功能分析表明,技能和能力是最重要的选择任务型领导的资格条件,而个人的阅历在选择社会情感领导方面是最重要的。埃利亚斯与邓宁(Elias and Dunning,1966)合作,集中讨论了那些有助于维持游戏的“风格”和游戏紧张-镇定状态的“复杂而相互依赖的行动上的对立”,比如进攻和防御,他们的研究暗示了一个对选手和观赏者而言的紧张-镇定之间平衡维持的结构-功能上的内在关系。劳埃、麦克弗森和凯尼恩(Loy,Mcpherson and Kenyon,1978)的研究指出,职业的、业余的和非主流的体育亚文化挑战了体育的模式维持功能、整合功能、目标达成功能和适应功能,而更多的亚文化研究则集中在体育的偏差行为方面,比如作弊、兴奋剂、药物滥用等。但从上世纪60年代以后,功能主义的研究范式在理论、方法和逻辑等方面开始受到质疑和攻击。
2.2 型构社会学及其文明化理论
埃利亚斯的型构社会学主要将社会视为相互依赖的人们所形成的相互关联的网或格组成的。所谓型构,就是相互依赖的人——不管是作为群体还是作为个人——建立关系的一种模式(Elias,1987)。型构社会学旨在建立一种以现实为导向的、理论和经验研究并重的综合,埃利亚斯相信这种综合能避免陷入二元对立,如个人和社会、合作与冲突等。埃利亚斯的型构社会学主张在他的文明进程理论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他发现西欧社会从中世纪到20世纪初期,经历了一个涉及礼仪和社会规范的精致化的过程。伴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加,迫使人们对自己的情感和行为施以严格的、持续性的自我控制。作为这个过程中的构成部分,与现代体育密切相关的就是对暴力和侵犯行为的控制(Dunning,1999)。在埃利亚斯看来,这种控制的增加是长时期以来,伴随着人们通过直接参与或直接目睹暴力行为时,获得的快感的能力逐渐减弱而导致的(Maguire and Young,2002)。此外,埃利亚斯和他的学生、体育社会学家邓宁合作,对现代体育的早期发展进行了实证性的研究。作为研究的一部分,他们引入社会结构和政治发展变量,对源于17~18世纪英国、爱尔兰(特别是英国的公立学校)的“体育文明化”进程做出了超越经济学范畴的解释(Dunning,1999)。
总体上来讲,以埃利亚斯为代表的型构社会学家极力将对立学科中最有价值的成分进行综合,比如社会学的和心理学的,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等等,在综合中用相互关联的观点对西欧社会的文明化进程做历时性的全面考察。而对体育的文明进程而言,他们则将其置于整个社会文明化进程的背景之中进行分析,对体育如何从蒙昧状态下的游戏发展成为现代意义上的体育做出了有说服力的解释。
2.3 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和文化分析
葛兰西意义上的“霸权”有两种,一种是强制性的,依靠强势的统治工具对社会实施“强制”控制,这是一种支配权方式;另一种是采取“同意”方式的霸权,依靠主要社会团体的积极同意而取得道德和哲学上的控制,这是一种领导权方式的霸权。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③即揭示了在西方社会里,主导性阶级的权力主要的不是靠通过政治-军事机器而来的高压和强制,而是通过遍及日常生活(公民社会)的志愿网络结构来实现的。
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经常被运用到对于体育问题的研究之中。比如,圣·皮埃尔的研究指出,英国在西印度引入板球运动,将其作为一种排遣公众焦虑的有益方式,并强化了种族、性别和阶级的等级制度(St Pierre,1995)。但在古特曼看来,体育的发展历史并不完全如霸权论者所分析的那样,“文化上的被支配群体虽然往往在体育方面是被强加的,他们也(或许是经常)将那些不受支配群体欢迎的、试图排除的体育方式以及体育项目硬塞进体育的制度体系中,并使之合法化”(Guttmann,1994)。换言之,统治阶级的文化霸权在实践中也常常遭到“抵制”④。显然,文化霸权理论对文化实践中的“抵制”现象缺少足够的解释力。
在文化霸权理论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文化研究学派⑤,关心的是社会意义及其文化实践、体验与制度之间的系统性分析,其特别之处是将注意力指向分析文化与权力的关系。1982年,针对将体育简化为资本主义社会一面镜子的观点,哈格里夫斯提出,文化霸权理论能够避免这种化约,并能够引起对体育中有关支配和附属问题的讨论(Hargreaves,1982)。理查德·格鲁尼奥(Richard Gruneau)则研究了加拿大体育从殖民时代直到20世纪80年代的发展历程,将其与更为宏大的阶级结构、国家、政治生活、军事和宗教联系起来,发现了在加拿大占主导地位的体育组织的商业化和“理性科层组织”形式背后的动力,证明了一些文化形式及其实践如何被边际化,其他的东西如何替代了它们的位置。而在体育场域中,“这些斗争的要点就在于如何获得定义体育实践、定义对时间和身体‘合法化’使用的垄断性能力”(Gruneau,1988)。此外,在体育高度大众化和媒体、通讯技术发展的双重推动下,基于体育媒体的表现也成为文化研究者日益关注的议题——诸如阿兰·克拉克和约翰·克拉克(Clarke A.and Clarke J.,1982)、加里·惠内尔(Garry Whannel,1992)的研究都表明了电视、体育及其赞助商之间的复杂权力运作关系。
虽然体育的文化研究最初起源于英国,但加拿大、美国以及澳大利亚的相关研究却大有后来居上之势。这些国家尽管在文化研究的上取向有所差异,贾维(Jarvie)和麦圭尔(Maguire,1994)发现在体育的文化研究中存在一些比较普遍的目标:考虑权力和文化之间的关系;从总体上来证明在一定的社会语境下某一特定的体育或休闲形式被强化、维持或再生产的机制;突出体育作为大众斗争场所的角色特点。
2.4 评价与启示
功能主义、型构社会学、文化霸权理论以及文化分析学派,分别根据各自的理论立场,针对体育场域中的特定现象提出了富有创见性的解释思路,为体育实践空间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启示——功能主义把握体育与现代社会相联系的结构和功能特征,型构社会学重视对体育的文明化进程进行历时性的考察,文化霸权理论和文化研究学派则注意体育实践中的话语⑥权问题。但就本研究考察的议题而言,在应用这些理论时,必然会碰到如下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对型构社会学和文化霸权理论而言,研究者面临的困境是:当体育获得了其现代意义,自成一个实践空间之后;当政治结构相对稳定,公民社会发育成熟以后,体育的现代发展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还与文明化的进程有关联?文化霸权理论认为上层建筑里被整合进了一个比较成熟(或相对比较成熟)的市民社会,而目前的中国,市民社会的发育程度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⑦。这些都是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考证的理论问题。另外,作为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分析模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霸权理论,以及在其影响之下发展起来的文化分析,对西方资本社会里文化实践和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做出了精辟的解释。虽然文化霸权理论对于在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取得文化的领导权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但最根本的是,文化霸权理论的建构,毕竟是以对资产阶级统治秩序的研究,并且,以推翻这种统治手段的分析为基点的。因此,用文化霸权理论作为本研究的分析工具,显然不是最佳的选择。
其次,虽然文化分析为理解社会中的文化与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精辟的解释,但在严格意义上说,还没有确立一套成型的分析范式和概念工具。正如麦克阿伦(MacAloon)所指出的,霸权理论家为了提供足够的实质性证据来支撑他们的论断而倾向于过度使用霸权的概念(Jarvie and Maguire,1994),贾维和麦奎尔认为,对霸权进行抽象会牺牲历史和文化情境的具体特性(1994)。与此相似的是,功能主义理论(尤其是宏观功能主义)往往为了突出功能而过分依赖于某个时点上的结构,却忽略了目前的结构是如何发展而来的,即缺乏历时性的视角。因为不了解某个事物是如何而来的,就难以去理解它为何是现在这样的状况的问题。本研究选取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视角来解释中国的体育实践空间,不仅在于是他首先提出了“体育实践空间”的概念,更由于他用社会实践理论对于体育实践空间展开了具有开拓性意义的体育社会学研究。由场域、惯习和资本及三者之间关系运作所构成的社会实践理论被国内外众多学者用于研究文学场域、政治场域、教育场域、法律场域等,显示了非常强的解释力。
3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及体育实践空间研究
3.1 社会实践理论
布迪厄一生都致力于超越某些导致社会科学长期分裂的根深蒂固的“二元对立”(如结构-行动,决定论-自由意志,宏观分析-微观分析),社会实践理论即是他综合了“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两种解释途径的硕果。布迪厄用一个颇具社会学特色的词语——“生成结构主义”来称呼他的社会实践理论。为此,布迪厄发明了“惯习”(以及策略)、“资本”和“场域”的概念来进一步铺陈他的社会实践理论。
布迪厄摒弃“社会”这一观念的空乏本质,代之以“社会小世界”(即场域)的观念。换言之,在我们这个表面上是一个整体,其实高度分化的社会空间里,有大量具有相对自主性的场域,这些场域具有不可化约成支配其他场域的自身特有的运行逻辑和必然性。秉承“现实的就是关系的”理念,布迪厄认为,“从分析的角度讲,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正是在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强加于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机构之上的决定性因素之中,这些位置得到了客观的界定,其根据是这些位置在不同类型的权利(或资本)——占有这些权力就意味着把持了这一场域中利害攸关的专门利润的得益权——的分配结构中实际的和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对应关系,等等)”(布迪厄,华康德,1998)。场域的特征首先在于它是“诸种客观力量被调整定型的一个体系”(布迪厄认为这是一个“游戏”的结构),“场域内在的结构反映了外在的各种力量”(布迪厄,华康德,1998),外在的力量源自行动者基于社会空间中的位置而产生的“利益”⑧诉求。因此,场域中布满了冲突和竞争,此即场域的第二个特征。这一游戏之所以没有崩溃,是因为各利益相关者自觉这一游戏还可以玩下去(“玩游戏”所依凭的是他们各自拥有的资本),他们可以从场域的游戏中获得各自所需的利益——改变各种资本形式的分布和相对分量。在此,资本既是行动者竞争的工具,又是竞争的目的所在。因而,某个场域就具备了某种历史性的动态性和调适能力,“场域”的概念也就在理论上具有了克服传统结构主义无变通弹性的决定论倾向的特质。
基于行动者的利益或诉求的实践又是如何被唤起的呢?惯习或者说游戏感、实践感是布迪厄对此给出的解释。布迪厄把行动者在场域中的实践想像为人所从事的“游戏”活动,它遵循着一种游戏感,这种游戏感是一种人带进场域中的“惯习”,但它又必须适应所进入的场域。布迪厄并没有对“惯习”给出明确清晰的定义,而且,这个概念本身也在不断地变动⑨。在《实践与反思》中,惯习是这样被解释的,“所谓惯习,就是知觉、评价和行动的分类图式构成的系统,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又可以置换,它来自于社会制度,又寄居在身体之中(或者说生物性的个体里)”(布迪厄,华康德,1998)。换言之,“惯习”是一种塑造、组织实践的生成性结构,是一种人们后天所获得的各种生成性图式的系统。它生产历史,本身又是历史的产物,因此,惯习可以说是一种“体现在人身上的历史”,是一种“外在性的内在化”。个体行动者只有通过惯习的作用,才能产生各种“合乎理性”的常识性行为。
有必要指出的是,社会实践理论中的“实践”,不是马克思意义上常用的“实践”,而是人的“实际活动”,是指人类一般的日常性活动,包括生产劳动、经济交换、政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活动⑩。社会实践理论关心的也不是实践本身的概念性问题,而是要阐述行动者实践的逻辑是什么,就是说,实践是如何发生的?按照什么方式展开?在社会空间中呈现一种什么样的图式?这些问题得以回答后就是行动者社会实践的展开。
布迪厄曾指出,“我之所以要提出一套实践理论,把实践活动看作是一种实践感的产物,是在社会中建构的‘游戏感’的产物,就是要说明实践……具有某种自身的逻辑却不把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当成自己的准则”(11)(Bourdieu,1990),但实践的逻辑却是“可以理解的,连贯性的,实践的逻辑指向实践目的,也就是实现种种希望或欲望等等”(布迪厄,2007)。所以,实践的发生是源于行动者的利益或者诉求(当然,其本身也是社会性建构的结果)。布迪厄强调,为分析这种实践的逻辑,有必要从对规则的关注转向对策略的重视。用策略来代替规则,表明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在个人与社会二分状态下搭建起了沟通的桥梁。而“所谓策略,它指的是客观趋向的‘行为方式’的积极展开,而不是对业已经过计算的目标的有意图的、预先计划好的追求;这些客观趋向的‘行为方式’乃是对规律性的服从,对连贯一致且能在社会中被理解的模式的形塑,哪怕它们并未遵循有意识的规则,也未致力于完成由某些策略家安排的事先考虑的目标”(布迪厄,华康德,1998)。布迪厄有关策略的定义表明,行动者在场域中的实践遵循的不是规则,而是各种权宜性的计谋,是行动者业已形成的惯习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外在化,是为了扩充其自身的资本占有量,并占据最有利的场域位置而对“游戏”活动基本走向的一个判断。在这个过程中,惯习的作用是倾向于再生产使策略行动成为可能的那些条件。
在此,基本可以做这样的判定,即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实际上是通过人们通常所称的惯习、资本和场域概念而展开的,这三者间的关系就是布迪厄对下述三个问题给出的解释性模型——行动者的实践空间在哪里(场域)、行动者的实践依据是什么(惯习及策略)、行动者的实践工具是什么(资本)。布迪厄用[(惯习)(资本)]+场域=实践这个简要的公式向人们展示场域中的行动者实践图式的展开——尽管斯沃茨一再提醒我们要审慎的应用它(斯沃茨,2006)。
3.2 体育实践空间及其分析
在社会实践理论视角下,布迪厄将体育实践空间描述为供给和需求之间关系的产物,即在一个给定的时点某一社会所提供的体育产品空间,与具有某种禀性(disposition)的空间(该禀性空间与在社会空间中占据的位置相联系,它可能用与另一个供给空间相联系的其他消费形式而得以表达)之间关系的产物。必须指出的是,布迪厄这里所指的体育产品,不仅是体育场地、设施及用品等,同时指涉有关体育的价值观、制度规范以及对于体育功能意义的界定。布迪厄认为,不能将现代体育视为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现象,而必须要考虑它之所以可能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场景,即必须探讨行动者与制度系统何时开始作用于一个竞争性的体育场域,行动者何时开始以特定的利益、惯习与他们的位置相连接。为此,布迪厄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体育场域的供给问题。在社会场域中,是否有一个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被社会性的意识到的体育“世界”?第二,体育场域的需求是如何生成的,因此,必须追问社会是如何生产出对于特定的体育产品的需求的,人们又是怎样获得体育的“品味”的?
3.2.1 体育供给与体育场域的生成
布迪厄认为,“从游戏到严格意义上体育的转换,发生于为未来社会精英所设置的教育部门内,如英国的公立学校。在这些学校里,贵族或上流社会家庭的孩子们承袭了大量的平民的游戏,并且,如同用博学的音乐改变民间舞蹈形式一样,改变了原来承载在这些平民游戏上的意义和功能”(Bourdieu,1978)。人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这种转变。
首先,民间游戏被改造成上流社会的体育运动。在精英学校里,“未来精英们的身体训练是和附着于民间游戏的日常社交场合相分离的,而且,被剥去了附属于传统游戏上的社会和宗教功能”(Bourdieu,1978)。这些学校所信奉的理念是,进行体育活动仅仅是为了体育本身,贵族精英们用类似体育和艺术等形式来标榜自己,从而实现与其他社会阶层的区隔。布迪厄认为,所谓“公平竞赛”,是那些并没有因为在游戏中玩得太投入,以至于忘记了这仅是个游戏的人所特有的玩游戏方法,这其实也是贵族精英们用以维持与其他社会阶层予以区分的角色距离的一种方法,而且,暗含在为未来领导者所设定的角色规范之中。
其次,通过“公平竞赛”等具有普适性意义的规则,来祛除早期的地方差异所具有的特殊主义。在不同的公立学校建立选拔体育管理人员的机构,它们被赋予自我管理和规则制定的权能,这预示着体育实践空间开始进入一个相对自主发展的历史时期。
最后,布迪厄认为,英国的体育实践空间的构成与相应的体育哲学的发展密切相关。体育类似艺术,“但比艺术更适合用来确证未来领导者男子气概的优点”。在此,“体育被想象为一种对勇气和男性气质的训练,用于‘形成个性’,教导一种具有真正领导者标签的,在遵守规则前提之下的‘求胜欲’”(Bourdieu,1978),公平竞赛则被构想为专属于精英阶层的惯习,它不同于大众不惜一切代价追求胜利的体育哲学。
在布迪厄看来,即使在支配阶层中,由于各群体所处的社会位置不同,因而对于体育的诉求亦存在分歧与冲突。小资产阶层作为支配阶层中的被支配阶层,其后代们在学校中经常对精英阶层的孩子在学术能力方面形成挑战。因此,精英阶层需要通过建立一种多元的成就标准,以使自身在品格上的卓越性得以现实化。与此相联系,体育往往被精英教育机构想象为“有活力的”、“有勇气的”、“具有意志力的”,而体育的这些品质是军队或企业未来领导者所不可或缺的美德。因此,“体育实践场域是斗争的场所,其关键是对体育实践的功能进行合法性定义的垄断权的争夺,体现为道德学家和神职人员、医生、最广义的教育者以及与流行和品味相关的领先者之间的斗争”(Bourdieu,1978)。
在民间游戏被改造成上流社会的体育运动之后,事实上又经历了体育从精英学校向一般平民传播,并且,变成为由专业选手来进行生产、成为大众消费的观赏活动的过程。这种逆向的普及化过程是如何发生的呢?布迪厄对此没有做出明确而详细的论证,但他认为,“诞生于真实的大众游戏的体育,就像‘通俗音乐’一样,以为人民而生产的观赏形式又回归于人民”。有一种在布迪厄看来还不太充分的解释,这是根源于“体育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场域的相对自主的逻辑,即受制于盈利法则的体育娱乐业发展的相对自主的逻辑”(Bourdieu,1978),它使得体育实践空间日益产业化和职业化,问题是这种逻辑不能用来解释这个转变本身。布迪厄随后分析了这样一个社会事实,随着体育的普及和在自愿原则下组织起来的体育团体数量的增长,政府通过承认并予以资助的形式施加影响,政治权力开始介入体育实践空间,支配了其内在的发展逻辑。由此,人们或许可以发现这个转变背后的真正原因:体育渐渐被建构成填充时间的工具,组织起来用于为青少年排空剩余的精力、发泄暴力而不至于越轨——这种对体育的利用渐渐扩散到政党、工会、教会和各种企业机构,当体育从政府获得资助的时候,体育也就开始成为政治斗争的目标。
3.2.2 体育需求的逻辑
布迪厄认为,对体育运动的研究不能忽略了阶层的惯习,在此,布迪厄是将体育娱乐活动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来看待,并且与阶层化问题联系在一起。在解释体育运动实践差异化分布的时候,他最初的分析模型仅仅涵盖了业余时间(经济资本的一种转化形式)、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在他看来,这个模型还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因为,它没有考虑到体育运动与不同阶层间的统计关系强度,而且,也没有考虑到不同的体育运动对不同阶层所具有的意义及其变化。在体育需求研究中,针对从体育运动练习中获得何种效果而言,不同的社会阶层其需求是不一样的,这种需求“不仅源于它有无可能满足人们经济或文化成本的哪些因素,而且,还源于不同体育实践所带来的即刻或延期收益的知觉和鉴赏力方面的变化”。但“专家们能够运用附着于其身份上的专门权力,提出一个知觉和鉴赏的标准,并赋予其惟一合法性,以抗衡被一个阶层惯习所结构化的知觉和鉴赏力”(Bourdieu,1978)。这里的“专家”是一个权力象征性的符号,经由专家系统,权力与体育联系起来,介入到体育实践空间之中。
阶层惯习界定了赋予体育活动以怎样的意义,以及期望从体育活动中获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有可能是真实的,也有可能是想象的。“真实的收益”是阶层惯习所需要的、体育能够赋予的身体塑造、个性培养等功能;“想象的收益”也是阶层群体所需要的,这是一种信仰状态,源于他们期望从体育中获得社会收益,即体育所能提供的那种区隔化的、分配的意义,而这种分配的意义是体育运动从其分布于社会阶层中的行动者身上获得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阶层群体经由阶层惯习在体育运动中造成差异化分布,而差异化分布又进一步加剧或生产了阶层惯习,造成阶层群体的再生产。
3.3 评论与修正
布迪厄在应用社会实践理论分析体育实践空间时,主要是围绕着某项体育运动展开的,包括它的出现、技术规则的调整、人们对它的需求、它在体育实践计划整体中与其他体育实践的关系以及它在阶层间的差异化分布等等。在具体的分析思路上,他用需求-供给模型将这多样化的体育实践整合起来,以达到揭示体育实践构成背后起作用的权力关系之目的。他的这种分析思路是极其独特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另外,通过考察社会实践理论对体育场域的研究,我们发现一个值得重视的方法论是,无论研究某项体育运动,还是整个体育场域,都应该将其置于宏大的社会空间之中来。因为,行动者在体育场域中的实践虽然遵循的是体育场域本身特有逻辑,但行动者是置身于社会空间之中的,他在社会空间中生成的惯习、积累的资本必然会带入到体育场域中来,从而在体育场域中采取策略性的实践活动。
但是,社会实践理论本身并非是完美无缺、无可挑剔的,已有学者对此谈论颇多(12)。在此,笔者无意讨论布迪厄的理论和概念的功过是非,而主要从本研究所关注的议题出发,思考在应用布迪厄理论谱系时若干需要修正和补充的方面:
1.在概念工具层面。布迪厄对体育实践空间的研究,是运用体育的案例来展现他在《区隔》一书中所阐述的重要思想,即描绘一种在不同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之间的等级关系体系。在对20世纪70年代初期法国社会文化消费的研究中,布迪厄表明了不同的体育实践是构成更为一般化的文化实践(组成了他所称的“生活方式”)所必需的。基于大量的访谈和统计数据,布迪厄得以勾画出一种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文化实践的空间表征,即“生活方式空间”,以及当时法国社会结构的空间表征,即“社会空间”(Maguire and Young,2002)。众所周知,20世纪70年代的法国与当今的中国,具有截然不同的社会分层结构特点。虽然有学者使用“阶层结构定型化”(李强,2004)这一术语来描绘中国社会阶层以及阶层关系愈来愈稳定的现象,但同时又认为,这种“阶级关系结构化”(吉登斯语)只是一种倾向,至今尚未定型。而且,在中国社会中,像身份、政治分层这样一些具有独特性的变量,仍在影响着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过程和特点(李强,2008)。因此,我们不能从布迪厄使用的“阶层惯习”意义上来应用“惯习”概念,但却有可能从行动者居于不同的社会位置角度来理解和适用之。
2.在体育社会学经验研究层面。布迪厄从体育实践空间与社会空间相关的角度,提出体育会被赋予社会意义的观点。事实上,体育场域也会与其他空间,比如政治空间发生密切的相关,其结果是体育会被赋予政治意义。因此,可以认为体育场域不仅是一个被赋予了社会意义的空间,而且有可能会被建构成一个政治场。从而,研究体育场域必须考虑国家形成和发展的背景,必须要分析体育场域是如何被建构成一个政治场的。这是一个历史的维度,但这种历时性的考察不是史学意义上的,而是对历时性序列中某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或发展阶段做社会学意义上的考察,在中国语境下来研究体育怎样被赋予了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
其次,对体育场域应做结构功能主义的分析。布迪厄本人也曾认识到,除非分别把握某个时点上的体育场域的结构特点,否则,人们是不能理解体育场域所经历的变迁过程的(Bourdieu,1988)。因为,体育场域的边界、内涵、结构及其功能都是在不断变化的,但人们不可能针对这个变动不居的事物做出精确的研究,而只能对其在某个时点上的静态结构进行描述。与此同时,如果不知道它是怎样发展而来的,人们也不可能科学地理解目前的结构。因此,历时性的考察和横断面的结构功能主义分析是相辅相成的。
4 理论假设与解释逻辑
4.1 理论假设
社会实践理论为体育社会学研究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布迪厄运用他的社会实践理论,采用惯习、资本和场域作为理论分析工具,对体育实践空间进行了纲领性的分析。他提出的分析模型是把体育实践空间看作是体育供给和需求之间关系合成的产物,从而为我们展现了基于西欧社会背景的体育实践空间构建、形成的一般图景。在中国语境下,当对布迪厄的分析框架做一定的修正和改进以后,用社会实践理论来分析中国体育实践空间时,我们提出如下的理论假设:
在中国,存在一个如布迪厄所言的体育实践空间;该空间不仅与社会空间紧密关联,而且被建构成一个政治场;在这个空间中不断有新的行动者加入,行动者问的利益博弈使该空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空间结构、空间特征和空间话语,从而决定了中国体育实践空间的走向和表现形态。
上述理论假设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得到具体阐释:
第一,体育场域作为客观关系构成的一个空间,其前提是存在为着不同利益而加入空间“游戏”的行动者存在,它们之间形成一个客观关系的网络。反观我国的体育实践空间,这个前提条件是存在的,在这个场域中存在诸如体育行政组织、各类体育团体、新闻媒体、教育机构以及商业资本等行动者,而且,它们之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关系网络。
第二,体育实践空间作为社会空间的一个子空间,必然与社会空间紧密关联,所以,社会空间的空间特征及其形成过程,必然影响体育实践空间的构建历程和空间结构。不仅如此,社会空间中的行动者为着自身的利益,会基于其在社会空间的位置上所占据的资源的基础上,在惯习的指引下不断地加入空间中的利益博弈,扩大空间的边界,影响空间的结构,并使该空间在不同时期形成不同的空间话语。
第三,尤其重要的是,体育场域中的“游戏”之所以存在并能得到维持,是因为各行动者通过争夺对体育的价值和意义进行合法性定义的过程,而获得各自所需的利益,为此表现出不同的实践逻辑。
4.2 体育实践空间的解释思路
布迪厄的研究表明,通过各种经验性的描述所呈现出的体育实践空间结构,实际上是在一个历史的过程中,围绕体育实践空间的各种力量斗争的客观化,是体育供给和体育需求之间关系合成的结果。为此,他提出将体育实践空间置于社会空间之中来研究,并强调体育实践空间是与作为一种表达方式的社会空间密切相关。换言之,不能在某项体育运动和社会群体之间建立简单的直接关系,如果说两者间有相符的话,这种相符是在体育实践空间和社会位置空间之间的关系上被建立起来的,即体育实践空间中的结构是社会空间结构的投射。为此,布迪厄在对体育实践各群体间的差异化分布进行分析的时候,提出不仅要考虑到行动者的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更要重视研究特定阶层成员在体育运动中的投入和期望从中获取的收益。
在已有假设的基础上,循着布迪厄的分析路径,本研究将分析我国体育实践空间的解释逻辑基础表述为:这个空间中存在一个基本的体育供给-体育需求关系,它是围绕着争夺定义体育合法化意义和价值的垄断权而形成的;它是特定时期里,供求双方各自存在的关于体育意义和价值的主导性的认知,以及在这种认知理念下产生的供给状态、需求状态和需求欲望,从而表现为一定的空间话语。所以,这个空间中的话语是充满张力的,有可能是紧张的,也有可能是和谐的。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及其概念的贡献之处在于:它为这种体育中权力关系的分析提供了基本的分析工具(惯习、资本和场域)和具有操作性意义的分析框架(供给-需求)。图1显示了社会实践理论对于体育实践空间的解释逻辑。
图1 社会实践理论对体育实践空间的解释逻辑图
5 中国的经验研究——一个分析性的框架
布迪厄在“体育社会学计划”一文中最后写到,“我提出一个宏大的理论视角,但分析意图却完全相反。对我来讲,很有必要能够用一个例子并完整的分析它”(Bourdieu,1988)。对于布氏来讲,没有进行下一步的案例研究,究竟是遗憾还是有其他原因,已不得而知。此后,迪伏朗斯和珀西洛运用和扩展了布迪厄的场域概念,对法国1960-1990年间的体育场域进行了精彩的分析(Defrance and Pociello,1993)。如果将布迪厄的分析模型和分析工具移置到中国语境下,那么,这种研究又会向我们展示一幅什么样的图景呢?下面,我们将以中国体育场域为例,来验证上述理论假设。
在中国近代史上,中国人曾经被贴上了耻辱的“东亚病夫”标签,林则徐“羸弱之旅何能阻抗虎狼之师”的大声疾呼,无疑是在向国人发出警告:国民体质强弱关乎国家命运。“也正是为了洗刷‘东亚病夫’之辱,成为近代中国体育发展的动因与旨归”(伍绍祖,1999);西洋体育的引进、体育内涵的争论、军国民教育思想的确立,无不与那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社会联系在一起。也正是源于这个帽子和基于旧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背景,仁人志士呼吁要改善国民体质、强种强国以救亡图存,洋务派引进了西洋的兵操。尽管后来有一个从尚武的德日兵操向以自然主义为思想基础的英美体育的转变,以及提出建设“民族本位体育”,但都没有改变体育与救国之间的紧密联系。所以,中国的体育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特定的意义,履行着特有的功能。
1949年以后,新中国由于受到帝国主义的封锁,如何让世界了解新生的中国、如何打开外交的新局面、如何摘掉“东亚病夫”的帽子以增强民族自信心,使得体育再次成为一种可能而又合理的选择,20世纪60年代国家体委被戏称为“第二外交部”。金牌对中国、对中国人来讲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有可能对我国优先发展的那些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和体育发展道路获得一定程度的理解,尤其是随着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被写进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以后,大大影响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体育领域的立法进程,如《体育法》(1995)、《体育产业发展纲要(1995-2010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1995)、《奥运争光计划》(1995)等。可以说,从新民主主义体育方针到社会主义体育方针的过渡,到社会主义体育方针与任务的确立和举国体制的形成,再到我们对社会化、产业化体育发展新模式的探索,无不与当时特定的国际背景和国内政治、经济国情关联甚密,而这些特定的事件则是我们透视中国体育发展道路的多棱镜。
简短体育史的考察,不仅为我们研究中国的体育实践空间提供了一个宏大的社会背景,而且,能让我们初步把握其中的供给状况。在这一背景之下,可以进一步来研究体育供给和需求得以满足的依据或原则——行动者的惯习:政府类行动者(主要是指处于科层制架构体系中不同位置的决策者和政策执行者,因此,此类行动者是分层的。比如居于中央政府层次和居于地方政府层次的行动者惯习会是不一样的)可能是为了某种政治目标、要出政绩、要有“面子工程”;商家的惯习是要使资本获得增殖;提供社会服务并发展壮大以更好的提供社会服务是社会团体的惯习;媒体要表达话语,或是官方的、或是市场的、或是大众的代言人;一般大众的惯习或是为了形塑身体,或是为了社会交往,或是为了标榜自身以示区隔,表现出不同的需求动机。因此,在惯习指引下的体育供给和体育需求的满足遵循着不同的实践逻辑,它们之间充满着张力,而且,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呈现为一个稳定的供需结构。这为何呢?
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来考察各类行动者所拥有的资本。在布迪厄看来,资本有社会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以及上述资本成功拥有而产生的符号资本。布迪厄的资本类型划分无疑是很有见地的。虽然他本人极力反对权力的极度扩散,但他又认为权力主要集中于特定的机构背景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一个中央集权制的社会当中,基于行政机构的决策权力应该是不同于上述四种资本的另一种资本形式(但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本研究姑且称之为政治资本。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理解,在特定的历史时段上,为什么供给此类产品、形成此类供给体制,而无论这一供给体制是否能满足需求、在什么程度上满足了大众的需求,其之所以能够做到这点所凭借的正是这些类型的资本,即权力作为资本而存在。研究者所要做的,就是厘清每类行动者所拥有的资本量及其资本结构组合。
这样一来,我们就会发现,各供给主体会基于在社会空间结构中的位置(暗含了惯习和资本),综合分析各种约束条件,并在权衡自身利益的基础上,从过程和结果上来满足民众的体育需求。这个供给,一方面包含了供给方所建构的体育的意义和价值;另一方面包含了体育法规、政策和制度,以及用于民众进行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经费和人员保障等等。如此一来,政府可能遵循的是一种行政的逻辑,但也会利用商家和社会的力量,但肯定不会全然遵循经济的逻辑和社会逻辑;而对商家而言,虽然需要资本增殖,但又知道强而有力的供给者是政府,所以,商家可能不自觉的自愿跟政府捆绑,一定程度的运用行政的逻辑来供给;对于媒体而言,都已开始实施企业化运营,可能会为着自己的利益随时转换自己作为政府、社会或民众代言人的角色,从而策略性的运用各种不同的行动逻辑,如此等等。这些行动策略交织在一起,从而在宏观的中央机构和行政机构设置以及体育政策中反映出来。
在场域的另一方,民众会基于其所占据的社会空间位置,对体育产生特定的需求:一方面表现为对某类体育项目的偏好性参与,以及为实现这种参与而产生的对体育活动设施的需要;另一方面表现为对附加于体育之上的意义和价值的偏好,并部分的在体育供给中得以表现出来。体育需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表现为不同的空间话语,比如在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民众需要用竞技体育的金牌数来重拾民族自信心,从而对优势金牌项目表现出一定的偏好和参与(这种偏好和参与除了一些体育项目本身的技术性门槛比较低从而使得需求比较容易得到满足之外,更多的可能是其被附加了较多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比如乒乓球项目);而当我们国家的综合国力获得较大增强、整个社会开始由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迈进以后,民众对体育的需求更多的可能是期望从体育中获得形塑身体的功能,而对附加于体育之上的其他价值和意义的需求会日益衰微,从而使体育需求在质和量上都发生转向。而当供给不能满足其需求时,他们一方面以不参与、退出或采用宣泄的方式以表达不满;另一方面,他们很可能开辟新的体育运动项目和运动空间,从而不断拓展体育实践空间的边界。
正是不同的行动主体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使得他们各自运用不同的行动策略和行动逻辑投身于这一空间之中,而利益的相关又使得他们的策略相互交织在一起,从而使不同的行动逻辑缺乏清晰的边界,因而,也就掣肘中国体育的健康发展。
不管争论怎样,一个现实是,随着电视娱乐业的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中国的体育不断介入世界体育运动之中,我国体育场域中不断有新的行动者加入,也使得场域中关系的网络越来越复杂,呈现出图2所示的空间结构。
图2 中国体育实践空间的结构与功能图
注:1)根据Defrance and Pociello(1993)做了改进;+表示联合的策略,-表示对立的策略;2)图中只标画出几个主要的博弈关系,实践中的关系可能会更复杂。
有必要阐明的是,第一,研究供给方和需求方的行动逻辑并不仅是向我们展示一幅行动者的实践图景,而是要通过这种研究,让我们能够理解社会行动和社会结构之间的辩证关系,即一方面行动者是如何通过社会化而具体表现构成社会的关系系统;另一方面,社会行动者又是如何参与到这些结构的社会建构之中的。这种分析也让我们看到不同群体施予实践的不同意义,而施予意义的社会分类则能进一步揭露社会构成中起作用的权力关系。
第二,我们必须始终将体育实践空间置于社会空间之中来考察,如下几个社会空间变量是我们在分析时应该加以考虑的:1)国家的制度性特征和社团发育状态。国家的制度性特征往往会影响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梅里安(Merrien)认为,在法国,高度的国家统制和对经济的强介入是与社会政策的弱发展共存的,然而,在英国,低度的国家统制和对经济的低介入是与高度的社会干涉主义共存的(转引自Harvey,Beamish and Defrance,1993)。在我国,尤其像体育社团之类的社会团体的发育程度以及它们与政府间的关系如何,将直接影响其自治性,也会最终决定在体育供给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2)经济基础和经济发展阶段。对福利国家体育政策的研究表明,在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其较为积极的福利政策使得体育锻炼被视为人们的一项基本权利。虽然将中国与它们比较没有意义,或者比较中国在某个时期里体育方面的绝对支出也没有意义,但对国家在体育支出方面的历时性分析却可以表明,在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发展阶段上,国家对体育发展赋以多少权能,以及人们是否在闲暇生活中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3)国家在世界体育运动中介入的程度。新中国体育史的研究表明,体育供给的状况会随着国家在世界体育运动中介入程度不同而发生变化,在新时期,随着我国进一步介入奥运会和世界大众体育运动之中,势必受到国际体育运动的影响,从而在体育运动政策理念上产生相应的调整和改革,并在体育供给和需求中产生变化——比如有学者提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后,将使得体育需求进一步得到释放(于东红,2008),对体育供给产生促动。4)国家行动者。哈维等人认为,国家行动者是指那些占据了发号国家司令位置的政客们和高阶官员(Harvey J.etc.,1993)。在社会实践理论的视野中,布迪厄认为,国家行动者即是阶级行动者,他们利用国家来寻求符号资本和经济资本,以此影响政府的行动来追求他们的利益。
6 结语
社会实践理论,尤其是其中的场域概念,“激励研究者去调查一个特定场中最紧要的是什么,去找出互动的社会群体和组织机构之间冲突和共谋的来源,去揭示利益和斗争的潜在类型;帮助我们理解一个场的结构如何产生包含和排斥、选择合法性表达的形式,最终在‘产品’供给中发生变化”(Maguire J.and Young K.,2002)。对我国体育实践空间的类似研究才刚刚开始,本文仅是对此做出的探索性研究。
收稿日期:2010-04-29;修订日期:2010-07-27
注释:
①在本文看来,布迪厄提出的“体育实践空间”源于其“场域”的概念。拉伯奇和凯伊认为,“场域”和“空间”这两个概念共享了一些相似的特性——它们包含了在一个结构的和等级的网络中不同地位之间的关系,包含了保存和改变当前结构状况的斗争——为了避免“特定场域”的含糊,可将社会空间看作“社会阶级的场域”,同样由多元的特定场域组成(Laberge and Kay,2002:254)。所以,在文中有时候会出现“体育场域”的概念,实际上它指的就是“体育实践空间”。
②作为一种证明,劳埃和布兹(Loy and Booth)(2000:14)提出,体育社会学领域的两本权威杂志——创刊于1966年的“国际体育社会学评论(IRSS)”和创刊于1984年的“体育社会学杂志(SSJ)”)——的编辑们都力推体育社会学研究采用多重范式。
③对于葛兰西而言,文化霸权概念主要被用来描述社会各个阶级之间的支配关系。但这种支配或统治关系并不局限于直接的政治控制,而是试图成为更为普遍性的支配,包括特定的观看世界、人类特性及关系的方式。
④“抵制”是文化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意思是说,从属群体通过文化实践向支配群体发出挑战。比如,德塞都提出的以“避让但不逃避”的抵制战术为核心的日常生活实践理论,就将大众文化从被宰制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从而使得普通大众在所处的文化规训机制中的主动力量得到重视,开启了文化研究的新空间。
⑤国内学者陆扬认为,“文化研究是伯明翰的传统,一般认为发端于三部大著,它们是雷蒙·威廉斯的《文化与社会》(1958)、《漫长的革命》(1961),和理查·霍加特的《有文化的用途》(1957)”(陆扬,2007)。国外学者哈格里夫斯和麦克唐纳德认为,“文化研究的源头在英国,尤其要提到三个人和三部著作,即霍加特的《有文化的用途》(1957)、雷蒙·威廉斯的《文化与社会》(1958),和E·P·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1963)”(Coakley and Dunning,2000:48)。但鉴于如下学术发展的脉络,本研究还是认为文化霸权理论对文化研究所起的重要影响:葛兰西《狱中札记》1971年翻译成英文被引介到英国,对后来英国的文化分析产生了重大影响。早在1964年,伯明翰大学成立“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CCS),葛兰西思想的传入使得一种对当代文化形式进行批判式研究的取向得以发展起来。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10年间,文化研究偏好行动者及其体验的传统遇到了源自结构主义语言学和意识形态理论(强调决定论和控制)的挑战。后两者似乎在理论取向上不大相容,但因为文化霸权理论在理解文化的解放和控制特征方面具有一定的潜力,所以,有可能通过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将此二者进行综合,这种思路由此在CCCS也成为一种有组织的研究理念。
⑥话语是一种思考权力、知识和语言之间关系的方法,在最大限度上与米歇尔·福柯的研究相关。对福柯来说,一个“话语”就是我们可称之为“一个为知识确定可能性的系统”的“规则”(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得到承认的和不能被承认的)而存在,而这些规则决定了可以做出的陈述的类型。这些“规则”决定了真理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事情可以被谈论,以及对这些事物可以探索写什么。([英]阿雷恩·鲍尔德温等,2004)。
⑦目前关于中国是否存在或能否存在市民社会主要有四种观点:一是认为,在当今中国,“市民社会”作为一种理念尚有一定积极意义,若欲将其付诸实施,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行不通(史际春,陈岳琴,2001);二是认为,中国的市民社会有自己的文化特性,即儒家式的市民社会(蒋庆,1993);三是认为,中国市民社会是可能的,但这种可能是建立在国家与市民社会“良性互动”或合作关系之上(邓正来,2008);四是认为,中国市民社会的崛起不仅停留在观念层面的可能,更在实践中初露萌芽(姚尚建,2005)。四种观点反映出来的现实是,如果中国存在市民社会,则中国的市民社会的发育尚处于初级阶段,其发展受着政治的、文化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⑧对布迪厄来讲,“利益”实际上被界定为促使或驱使行为趋向重要结果的任何东西,它谈论的是具体的利益而不是某种单一的自然利益或普遍利益,利益的数量与场域一样多。“利益”一词被戴维·斯沃茨(Swartz,D.)认为是布迪厄意在修正马克思主义的客观主义和经济主义的一个发明(戴维·斯沃茨,2006)。
⑨华康德认为,惯习概念的重点从先前强调心智转向强调肉体;考皮(Niilo Kauppi)认为,布迪厄从最初将惯习与阶层相联系,到后来把它与特定场域相联系,直至晚期著作中更富有弹性的用法;斯沃茨则认为其重点经由了从对于规范、认知的强调,到对于行动的性情的和实践的强调过程——但尽管如此,惯习概念一直被作为超越二元对立的概念工具来使用。华康德认为,“要充分地把握这个概念的宗旨和意涵,你必须着重考虑它的各种使用方法,……着重观察布迪厄在具体经验分析的过程中是怎样引入这个概念,又产生了怎样的分析效果”(布迪厄,华康德,1998)。
⑩布迪厄说:“我要向你们指出,我从来没用过‘实践’(praxis)这个概念,因为这个概念,至少在法语中,多多少少带有一点理论上的夸大说法,甚至有相当多成分的吊诡性,而且常用这个词去赞赏某些马克思主义、青年马克思、法兰克福学派和南斯拉夫的马克思主义等等。我只说‘实际活动’(pratique)”(高宣扬,2004)。
(11)布迪厄认为,惯习实际是含混与模糊的同义词,由它产生的行动如果说存在逻辑的话,那也只是模糊的实践逻辑,“实践逻辑的逻辑性只可以被提炼到特定的程度,一旦超出这个程度,其逻辑便将失去实践意义”(Bourdieu,1987)。
(12)这些批评主要指向布迪厄的理论和概念具有决定论色彩,如认为惯习的概念已经变成了教条,失去了主体性的能动含义,对于惯习的崇拜,使得布迪厄看不到个体从事颠覆或者抵抗的可能性,看不到广泛存在的“符号游击战”的日常实践(朱国华,2004);如雅克·比岱(Jacques Bidet)认为,布迪厄理论具有“结构产生惯习,惯习决定实践,实践再生产结构”的浓厚决定论色彩(Bidet,1979);N·加恩汉(Garnham,N.)和R·威廉斯(Williams,R.)认为,布迪厄有关再生产的论述中残留有功能论和决定论的痕迹(转引自杨善华,1999)。很显然,布迪厄根本不赞同类似的本质上是宿命论的解读。比如他指出,“惯习是一个开放的性情倾向系统,不断地随经验而变,从而在这些经验的影响下不断地强化,或是调整自己的结构”(布迪厄,华康德,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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