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乃以“无为”治天下论文_孟靓莹

有道,乃以“无为”治天下论文_孟靓莹

(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摘要: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动荡,民不聊生。老子不忍目睹百姓疾苦,著《道德经》提出“无为而治”的治国主张,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深远的影响。所谓“无为而治”,即“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所主张的就是通过“无为”来实现社会稳定发展。“无为”强调的是政府要少作为、不要胡乱作为,通过“有所为,有所不为”来达到“大治”的效果。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是对社会治理方式的有益探索,运用道法自然和辩证统一的方法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在现代社会仍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无为而治”;“道法自然”;价值和意义

“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最高范畴,是指宇宙万物的本原,既“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在这里,老子的道是物质性的,即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的过程。《老子》原文载:“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意思是说,“道”是无法用言语清晰的表达出来的,天地间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母体,也都是不确定的,这些无法确定支撑起了“道”的“众妙之门”,即自然法则。老子提倡道法自然,即事物本来的样子。他要求统治者要追求自然法则,按客观规律办事。

一、何谓“无为而治”

“无为”思想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的。春秋时期,老子目睹诸侯混战,统治者强作妄为,贪求无厌,致使民不聊生,于是提出了“无为”思想,呼吁统治者要“无为而治”。所谓的“无为”,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无伪”,也就是说让统治者褪去伪善的面纱,不要将自己的个人好恶和主观意志强加于百姓头上,如果行事过于鲁莽,独断专心,违背客观规律,必将失去民心。《老子》七十五章记载:“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可见,统治者过于“有为”,自私自利,政令苛刻将导致百姓生活艰难,社会动荡不安。统治者没有设身处地的为百姓着想而采取的种种行为,便是“有为恶治”。与之相反,尊重百姓所求所想,给百姓更多的自主权,全心全意服务百姓,便是“无为善治”。

万事万物的产生、变化和发展都是有规律的。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才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整个世界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而“有为恶治”与“无为善治”中的“有”和“无”就是辩证统一的,有太过将会直接导致一无所有,而适当的无则反而会产生有。这也体现了无论何时何事,都应坚持用辩证的方法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并且要坚持适度的原则。统治者若在治理国家时,手段过于残酷,则无法取信于民,最终会失去民心,不能得民心者,何以得天下。

所谓“无为而治”,在《老子》第五十七章也作了详细诠释:“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就是建议统治者要以堂堂正正的方式来治理国家,以不伤害和干预百姓的方法来赢取并治理天下。看上去“无为”,其实是遵循自然规律,遵守自然法则,尊重黎民百姓的做法。给百姓更多的自由和选择的权利,虽无过多要求,但可以让百姓自觉做好分内事。这便是老子希望统治者能获得的最大智慧。

二、为何“无为而治”

历朝历代统治者独断专行便会导致社会动荡,人民疾苦。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就在于统治者过于“有为”,如秦王朝大修长城、宫殿,致使长城脚下死者不计其数;隋炀帝大修宫殿、开辟驰道,每项工程均耗人耗物无数,最终国运渐衰。可见,若统治者不考虑实际情况、不顾百姓安危的情况下过于“有为”将会酿成大错。老子认为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发展和生存规律,在治理社会时也要做到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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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家学派纷纷提出治国之道,但老子认为均有其弊端。儒家思想理论的核心是“仁”,主张为政以德。“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虽是好事,但《老子》认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反思一个人的言行,若过于仁慈,有偏爱之心,则是“伪善”,可能会把自己逼上绝路。墨家“尚贤”,但老子认为墨家所谓的“兼相爱,交相利”思想,可能会误导百姓。由于民众都认为天子和选拔出来的大臣都是圣贤人,所以人民会刻意为之,进而产生争斗之心和贪念。这样既不能实现社会大治,也与“道法自然”相违背。法家的思想核心是“法治”,与当今法治不同的是当时的法治并未考虑到法律本身的对与错,因此即使是法律,也是恶法,自然无法治理好社会。因此老子倡导“无为而治”,就是想让统治者不要无事生非,这样百姓才能生活幸福,安居乐业。儒家、墨家、法家的“有为而治”都不尽如人意,所以老子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新方法和新思路。

三、如何“无为而治”

老子认为统治者盲目的“积极有为”,人为造成了国家难以治理。对物质的享乐和贪欲,使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穷兵黩武巧夺豪取,以致人民苦不堪言,甚至危及国家社稷。若想改变这样状况,则要“无为而治”。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去掉“伪善”,给百姓更多自主权。不要把内心的贪婪和欲望所产生的有为强加于百姓,不要看似仁慈正义,实则给百姓过多的压力和束缚。《老子》四十九章有言:“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就是说,圣人要把百姓的心当做自己的心,善待百姓。要尊重人民的自由,让人民自我做主,自我创造,自我发展。要有服务人民的思想,要有秉公持平的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

其二,去掉“霸权”,关心百姓疾苦安危。不可过于强调用法律手段统治社会,制定太多残酷的法律对待百姓,更不可以用严苛法律杀人或为了一己私利挑起战争。太过无情的法律会牺牲许多无辜生命。这样的有为只会达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从而失去民心。

其三,去掉“有为”,使内心重归安静。《老子》第二十六章,“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臣,躁则失君。”老子认为,轻重动静都是对立存在的,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都不为,而是要禁止“逆其自然”的有所作为,心若不静,欲望太多,国家定然不会长久。若遵守大道,以静与重为本,则国泰民安。

四、“无为而治”的现实意义

老子“无为而治”思想为当今社会治理提供了借鉴。老子有句名言“治大国若烹小鲜”,就是告诫管理者治理社会要像做鱼一样顺其自然,不要过于着急,乱翻乱动只会把完整的鱼搅的支离破碎。治理国家也要把握好度,不要急功近利,要把知人善任作为领导者智慧的象征,善于发现人才,爱惜人才,充分调动官员、百姓的积极性,以达到自我创造自我管理的目的。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我们踏着祖先的足迹,寻着圣人的脚步,社会文明程度逐渐提高。老子“无为而治”思想便是现代社会的“以民为本”,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的党和国家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工作中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来服务群众、治理社会,走的就是群众路线。国家在行政体制改革中不断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大幅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活力。政府还大力鼓励全民提高创新精神,极大的促进了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道法自然”告诉人们要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价[M].北京:中华书局,1984:33.

[2]杨鸿儒.无为自化-重读老子[M].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孟靓莹(1990.4-)女,五大连池市人,学历: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传统文化。

论文作者:孟靓莹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10月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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