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重理解到系统整合--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哲学界的全面规定的探讨述评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从多重理解到系统整合--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哲学界的全面规定的探讨述评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从多样理解走向系统整合——对我国哲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规定性讨论的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规定性论文,述评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总体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1)2-0006-06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的哲学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新文化的精髓、灵魂,是对干部和青年一代的理论教育的基本内容。为了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和对人民的教育作用,我们必须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规定,理解它的总体特质。恰因如此,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哲学界对这一极其重大的问题展开了持久的讨论。这场讨论,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和新中国历史上一场最深入的哲学学习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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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规定的讨论,发端于1978年开始的“拨乱反正”。党在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诸方面,批判和纠正“文革”及其之前的“左”的错误,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道路和新天地,这就势必引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和阐释上的“拨乱反正”。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一)“拨乱反正”的思想武器是“实践标准”的原理。

针对“文化大革命”中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猖獗,针对粉碎“四人帮”之后“两个凡是”的教条主义方针的危害,我国哲学界的学者们,举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理作为武器,要求毁弃“宗教法庭”、“理性法庭”,让一切理论、一切政策到“实践法庭”上接受“审判”。邓小平敏锐地察觉到“实践标准”讨论的重要性,抓住“实践标准”,就能顺利地解决一个历史性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评价毛泽东的问题。这样做,既能够保护毛泽东的功绩和一切正确方面,因为毛泽东最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理;同时又能有说服力地批判和克服毛泽东的晚年错误,因为实践证明他错了,他违背了他自己创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违背了他1957年提出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今后的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的断言。

中国哲学界的智慧则在另一方面。我们迅速地看到:“实践标准”决不是一个孤立的论点,“牵一发而动全身”,它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原理,它关连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个体系的理解和阐发。哲学家们提出了“价值论”问题,因为实践观念中既含着真理论,又含着价值论;当实践检验真理时,它所显现的效果中,既有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尺度因素,又有能否满足人、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价值尺度因素。哲学家们又提出了“规范论”问题,认识的任务决不只是“反映世界”,更重要的是要去“创造世界”,实践的创造性先在地表现为意识的创造性。这就必须研究决策、设计的规范问题。哲学家们又提出了“选择论”问题,规范的过程就是选择的过程,没有选择就没有规范,就不能说明认识的本质和真实过程。哲学家们更提出了“主体性”问题。实践是人的实践,人是实践的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倡导实践原则,就必定倡导主体性原则。主体性不仅是认识论问题,尤其是历史观问题。经过这样的思索过程,一批长期从事“辩证唯物主义”教科书撰写和教学的学者,哲学思想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著名的肖前教授率先提出:“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而且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实践论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具有全面性、贯通性、硬核性。这样,“实践唯物主义”理解就跃然而出了。

(二)“拨乱反正”的理论焦点是“人”的问题。

“人”,在中国是长期地被漠视的。如果什么人讲哲学讲到“人”的价值、“人”的尊严,那就被说成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论。然而,在拨乱反正的深入进行中,“人”作为哲学的最高对象的地位复活了。其一,当“实践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核心地位被确认、主体性原则得到人们的普遍承认以后,“人”就呼之而出了,因为人是实践的主体。实践论中,“人”必须出场并在场。其二,当“文化大革命”中破坏人的自由,毁伤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的惨烈情景涌现在人们脑际的时候,哲学家们不能不为人的自由、人的尊严、人的权利而论证,而呼喊。其三,当人们带着现实的问题去重读马克思的著作的时候,重新发现了“人”。马克思的人学观深深的激动着哲学家们的心。

1980-1984年间发生了“关于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大讨论。讨论中涉及一系列重大的问题。第一个问题:“人”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一种认为,“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人本主义哲学。一种认为:现实的、从事实际社会生活的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这种观点应该说是无可争议的,因为马克思在创立其新唯物主义哲学的著作中明确宣告:我的哲学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中的人”。第三种认为,不能说“现实的人”是出发点,而应当说“人类社会,人们的社会关系(首先是生产关系),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新的出发点。”其实,“人们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现实的人”的关系。这持第三种观点的人,似乎讳忌谈“人”,这是不必要的。第二个问题:“人道主义”是不是世界观、历史观。一种认为:“人道主义”只能是一种道德观而决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一种认为,如果把“人道主义”理解为尊重人、研究人、肯定人的价值要求的价值观,那么,它应当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样的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结合在一起,构成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还有一种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人道主义哲学。这些意见孰是孰非、孰全孰偏今天看来是清楚的。

(三)“拨乱反正”的理论落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特质的本真规定的把握。

中国哲学界的哲学讨论集中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之上,集中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的总体规定性的不同理解之中,不是出于对“体系”的热衷,更不是重新染上了黑格尔式的“体系哲学”的痼疾,而是客观的情势使然。“实践”的问题,“人”的问题,合起来说“人的实践和实践的人”的问题,不是这个哲学中的个别原理,而是全局性、根本性的哲学问题,它制约着对哲学中的各项原理的回答。如果我们承认“人的实践和实践的人”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问题,那么对它的阐述必定要合乎逻辑地逐项展开,由此必定会形成一个阐释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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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多年的讨论中,中国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规定性形成了不同的理解。先来看一下有哪些不同的理解:

(一)坚持过去教科书的阐释体系,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的根本规定理解为反映宇宙物质性存在的唯物主义与反映宇宙物质运动规律的辩证法之统一,因而,此种理解称为“辩证唯物主义”理解。

持此种理解的学者坚执地认为:哲学的对象永恒地是无垠的物质宇宙;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唯一科学的宇宙观只能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宇宙观。社会历史是宇宙运动中一个极其狭小的领域和极其短暂的阶段,因而历史观只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部分,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观上的“推广”。实践论是历史观中的一小部分。“辩证唯物主义”理解和马克思哲学文本的非同构性正在这里。人们对这种理解的基本质疑就在:宇宙观是谁之“观”?只能是人之“观”。人如何建立起这种“观”?人只能在社会实践包括科学实验的实践的基础上才有此种“观”。所观之“宇宙”是怎样的“宇宙”?不是抽象的宇宙,而是过去无人,早已有人,经过长期演化产生了人、人又在其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作为人的生存环境的宇宙。因此,人的问题、实践的问题决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局部问题、小问题,而是这一哲学的全局性、贯通性、根本性的问题。用唯物主义实践论的思维方式认识以人类实践为基础的客观现实世界,从而通过人的自觉实践去改造这一现实世界使之革命化。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于“从前的唯物主义”的根本之点。

(二)从“实践标准”大讨论中得到启示,超越物质本体论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解,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本真规定性理解为以实践论为核心的新唯物主义。此种理解因而称为“实践唯物主义”理解。对于传统教科书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解而言,它是一种超越;而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初哲学文本来说,则是一种回归。

此种理解的文本根据是马克思创立其哲学时写的两篇“费尔巴哈论”,一篇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篇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特别是其中的第一章“费尔巴哈”。此种理解的理论观点是重申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文本中的关键词句:“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我的唯物主义“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新唯物主义”;社会实践“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新唯物主义是以现实世界为对象的新世界观;在这样的新唯物主义看来,“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保持着”,但它却不是人“生活其中的自然界”;它“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此种理解的是非的判据在于人类自近代以来的社会实践。就世界而言,资本主义制度是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以后不断调整、改革的制度,这才有它目前的生命力,这才使它走着一条实际上正扬弃着自身的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制度同样经受着实践的检验,从而走上了新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就中国而言,实际地指导着成功的革命、改革、建设的哲学思想正是以实践论为核心的新唯物主义思想。

“实践唯物主义”理解作为一种新的理解,合乎马克思哲学文本与时代发展要求的理解,也遭受着许多的责疑和批评。一种批评是认为“实践唯物主义”不是唯物主义,它会脱离唯物主义传统而演变成唯心主义。陈先达教授说:“在我看来,实践唯物主义既不是实践的又不是唯物的。说它不是实践的,因为它否认实践的中介性质(人与自然的中介),而把实践视为本体;说它不是唯物主义的,因为它取消了哲学基本问题,超越了主客区分”。如果把这样的批评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陈述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观点加以比较,它是很难立得住的。另一种批评是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恰恰是多了“唯物主义”,它会脱离人本学要求而与“辩证唯物主义”“同流合污”。作为这种批评之对象的“实践唯物主义”反而从这里证明了自己确是唯物主义的。

(三)不满意“实践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后缀”,把实践论理解为人的价值论。这种理解称为“实践人道主义”理解。它是对“实践唯物主义”的一种“过河拆桥”式的超越,就文本依据说,它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过程中某些过渡性论点的回归。

此论的主张者,要求实践的主体——“人”出场,这没有什么不对。但他们把“唯物主义”同人、同人的实践决然对立起来,却难以说服人。其逻辑是:唯物主义就是物质决定主义,就是非人主义;而马克思的哲学是“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哲学,它一定是排斥唯物主义的。近年来,有的哲学工作者发表数十篇文章论证“唯物主义”与人学的对立,进而主张给科学与哲学划界,说认识论、真理论、历史唯物论均属于科学范畴,马克思早就把它们从哲学中赶了出去,哲学就是价值论和道德论,而没有别的。他“驱逐”真理论,只存价值论,同时又说自己的哲学是“实践人道主义”,其实,他这样做,已经陷入了一个悖论。人的实践,一方面,只能从既得的客观条件出发,人必须研究和把握这一客观条件系统及贯串其间的规律性,这就要求坚持唯物主义的真理论;另一方面,人总是抱着一定价值理想、价值原则,选择足以满足自己价值要求的行为方案,这又要求坚持人学价值论。这两个方面,真理论和价值论,是相互结合的:价值要求也是一定客观条件和主体的一定历史地位和社会地位所产生的。

(四)作为对从“实践唯物主义”向反唯物主义的“实践人本主义”演变的反驳,一些哲学家坚定地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应该说,这是对上述第二次超越的批评和向本真马克思主义的又一种方式的回归。

俞吾金教授写道:“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划时代的哲学创造之所在,马克思并没有创立过历史唯物主义以外的任何其他的哲学。换言之,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哲学。”张一兵教授则进一步通过哲学史的研究揭示马克思实践论的本质。他指出:在马克思之前,赫斯就提出了他的实践论,形成“实践人道主义”的哲学思想,这里的“实践”概念是抽象的、非历史的。马克思把“实践”具体化为生产劳动实践和以此为基础的人类实践,创造了历史唯物主义。他写道:“有着具体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社会物质发展为基础的现代实践,才是马克思新世界观的真正逻辑起点。”

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这样的观点遇到一种责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观、认识论、辩证法放到哪儿去?于是俞吾金等学者提出了区分“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主张。“狭义历史唯物主义”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历史观;“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则是指历史地了解宇宙存在、自然存在、社会存在的哲学。

(五)人们研究上述各方见解,认为他们都抓住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总体规定性的某一方面,应当加以综合,全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特质。于是产生了可称为“综合理解”的哲学主张。应该说,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所展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规定的进一步的全面性的回归。

让我们引述几位有代表性学者的见解。

欧阳康教授说:“从总体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由辩证性、历史性、人道性和实践性四个基本特性而区别和超越于各种形式的旧唯物主义。”

赵家祥教授说:“‘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这些名称都从一定视角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以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来看待他们。”“有些人,一看到‘实践唯物主义’这个名称,就认为是离经叛道;也有些人指责使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是僵化、保守。这两部分人都失之偏颇。”

我们研究各种“综合理解”时,仍然会发现它们的不小的差异。欧阳康认为:在四个基本特性中“实践性”是根本的。“实践性则是马克思当年实现哲学变革的最根本之点,也是综合系统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本性的最关键之点。”就他的这样的理解说,他同“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是基本上相同的。而赵家祥、俞吾金等学者则强调这些规定性之间的同等性。俞吾金写道:“实践唯物主义概念所透显的‘实践性’与‘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概念’所透显的‘历史性’及与这一概念同义的辩证唯物主义所透显的‘辩证性’都具有同样的始原性,而且它们相互之间是不能分离的。”就我个人而言,更赞同欧阳康的意见。我曾撰文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这是既合乎马克思原初的“新唯物主义”,又合乎从马克思到邓小平哲学发展的主线的哲学理解。

综上所述,五种理解,超越、回归,回归、超越,中心和基准始终是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地写作的哲学本文与人类实践特别是中国人民实践历史地展开的经验这二者的统一,脱离这个统一,就不可能作出科学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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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在逻辑上讨论上述五种理解的异与同还是不够的,还要评述一下各种理解相互争论的展开过程。

第一次:1988年9月的天津聚会。那次聚会的特点是:“实践唯物主义”理解呈现压倒性强势。

天津会议是在1978年之后十年间哲学讨论的基础上举行的。当时,对于适应时代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需要大发展,现行哲学体系需要大革新,已成为中国哲学界大体一致的认识。但是,对于如何改革、如何发展却出现了不同的意见。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应当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还是应当代之以实践唯物主义的争论,在哲学界热烈地展开了。为了推进这场争论,促成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改革和发展,由《哲学动态》编辑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联合发起在天津举行“全国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会”。

在这次会议上,绝大多数学者主张以“实践唯物主义”来命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包括当时已经著名的学者肖前、徐崇温、夏甄陶、王锐生、王于、辛敬良以及血气方刚的青年哲学工作者欧阳康、李德顺、张曙光、陈志良、杨耕等。可以说,他们的意见形成了当时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潮。也有少数学者持不同的看法,但在一般大潮面前他们的反对意见是比较婉转的。黄楠森教授说:“实践唯物主义也只能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同义语”,它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世界观,“如果认为实践唯物主义就是世界观,世界观研究的对象限于实践范围之内,不能谈实践以外的东西,就过分夸大了实践的作用。”陈先达教授说:“我赞成实践唯物主义的提法,但并不是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对立的‘实践唯物主义’。非辩证唯物主义、非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其科学性是十分可疑的。”

天津会议以后,《哲学动态》以1988年第12期为“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会”专辑,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在这次会议上,持“实践唯物主义”见解的诸公中,也存在着分歧。主要的分歧是:有的学者提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一元论”;有的学者则不赞成。

第二次:1995年10月南京会议。那次聚会的特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种不同的理解者都有了更进一步的研究,各自的观点更加鲜明与细化,相互争论也更加尖锐。同时,持“实践唯物主义”理解的学者对实践论本身有了比过去更深入的研究。

南京会议是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直接支持、中国马哲史学会和江苏、广东各学术单位联合举办、由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具体承办的,缘由是纪念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150周年,主题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与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会议请到了我国马哲界老中青三代学者中的代表性人物,其中包括龚育之、黄楠森、肖前、高清海、孙伯鍨以及一大批知名的老中青学者。所以,南京会议是继天津会议之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又一次大聚会,大检阅。

此次会议取得了两大成果:一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持不同理解的代表性学者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展开了面对面的争论。黄楠森鲜明地提出:“实践论”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的“部门哲学”。肖前强调地说明:他所理解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与“辩证唯物主义”同一的。“我们又把辩证唯物主义叫做实践唯物主义”,“因为它是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基础上才得以确立的唯物主义哲学”,“今天着重提出实践唯物主义不是为否定和贬低辩证唯物主义,恰好相反,实实在在的是要维护唯物主义”。丛大川教授写了《“高清海难题”解》的文章。所谓“高清海难题”是说:高清海主张“超越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对立”,去掉“实践唯物主义”中的唯物主义后缀,但马克思又多次自称自己的哲学是“唯物主义”,这难以加以解释。丛大川对此“难题”的破解结论是:“唯物主义”根本体现不了马克思哲学的“实践”和“自由”两大本性,最能体现这种本性的名称应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用过的“实践人本主义”,而马克思使用的“唯物主义”只是一种“稳喻”和“借代”,仅限于马克思的“物质生产基础论”,而这一基础在人类社会的高级阶段上将完全消失。与高清海、丛大川的理解根本不同,孙伯鍨深入论证说:“马克思的实践范畴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形式下实现的人和物、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能动的生活过程”,“在马克思看来,在社会领域中,实践的观点其实就是唯物主义的观点,从实践出发就是从客观实际出发。”在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规定性的时候,龚育之教授发表的意见值得重视,他长期从事党在理论战线上的领导工作,更能体会指导着党的工作、指导着人民群众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究竟是怎样的理念、怎样的哲学。龚育之在发言中断言:“从马克思主义,到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实践论、实践精神,始终是处在其整个理论体系的基础的、中心的、关键的位置上。”这一断言,有力地支持了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以实践论为核心的新唯物主义的见解,即有力地支持了作这样地理解的“实践唯物主义”。

南京会议的第二个收获是深入讨论和剖析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本身。与会者分别地论述了实践的对象性、具体性、历史性、创造性、文化性、交往性诸问题。他们联系新的时代实际,呼吁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的现代化。

南京会议结合后,出版了胡福明教授作序,陆剑杰、张一兵任责任主编的论文集《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这是一部重要的哲学文献,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又一座里程碑。

第三次:1998年5月的苏州会议。它是由苏州大学为纪念真理标准讨论20周年而召开的。会议结束之后,任平等苏大的同志主编出版了《当代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一书,书名副题为“中国著名学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它收集了到会与未到会的26名学者自改革开放以来发表的论文,每人一篇以至数篇,成为检阅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二十多年来研究成果的集大成之书。这26名学者是(按书中论文的先后顺序排列):黄楠森、陈先达、赵家祥;辛敬良、庄国雄、徐崇温、陆剑杰、肖前、张曙光、王于、陈志良、杨耕、王金福、何中华;高清清、孙正聿、韩庆祥;陶德麟、欧阳康;张一兵、张奎良;任平;衣俊卿;俞吾金、王南湜、丛大川。

从苏州会议的成果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新的动向:这就是持不同理解的学者,都在认真考虑他人的研究心得,相互吸收合理的意见;同时,越来越多的学者趋向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规定的综合理解,全面地把握它的系统质。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都遵循着一个规律,这就是:从一元性理解转向多样性理解再在更高的水准上转向新的一元性理解,而当取得相对统一的理解的时候,新的多样性理解又会出现。这里“一一一多一一一”是有节律地、螺旋式地展开的。由“一”趋向“多”,表明学术是开放的,它需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需要学术民主和自由;由“多”趋向“一”,则表明学术又是收敛的,收敛到真理性的相对统一的认识之上。在当代中国,除了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理解的学者把“实践论”限制在局部领域,坚持“实践人本主义”理解的学者顽强地要求删除“唯物主义反缀”这样重大原则问题不能为多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所接受之外,本来持“实践唯物主义”共同见解,此后分别从各个侧面阐发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而发生一些争论的学者们,都在努力统一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历史性”、“辩证性”、“人道性”的辩证统一关系。顺着这个方向发展下去,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取得更加统一的认识,写出即合乎马克思哲学本文的精意,又反映和平和发展的新时代潮流,更能集中体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的,足以教育干部和年轻一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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