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政治研究”何以成为可能——当政治学“遭遇”乡村问题及之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村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92;D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997(2011)02-0004-16
“乡村政治研究”这个提法,主要是指学界基于政治与治理的视角或关怀,围绕国家对于乡村基层的治理过程及政策实践而展开的相关研究。它既包括以政治学为视角和学科依托的乡村研究,也包括借用其他学科领域的视角和方法而展开的但带有较多政治学关怀和问题意识的乡村研究。本文将从这两个层面来对政治学与乡村研究“相遇”的历程进行回溯,并在这一回溯过程中展开对这段学术发生之历史的反思性考察。
本文所考察的这段“学术发生史”,发生在中国自1970年代末以来这段被称为改革开放时期的特定宏观时空环境中。尽管中国乡村的经济与政治改革自1970年代末的改革之初就已开启,而且与乡村政治研究密切相关的乡村基层管理体制变革也在那时迅速展开,1980年代的中国政治学界也有人开始研究或考察乡村基层政治方面的问题,但政治学研究对乡村的“发现”并加以重视从而正式形成“乡村政治研究”这个题域,却是在1990年代的事。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中国大陆的政治学研究与乡村问题之间的真正“遭遇”或正式结缘,是在一段特殊的转折时期和特定的学术思潮驱动下才最终达成的。对中国政治学而言,这一“相遇”并“联姻”的过程,充满着从“高昂”到“沉潜”的震荡甚至创伤,也收获了未曾预料的成果。
一、高昂的政治学与冷寂的乡村
众所周知,包括政治学在内的诸门社会科学,在改革开放之初均有一个恢复重建的阶段。这一恢复重建工作的启动是为人所广为传颂的一段讲话,即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
“我并不认为政治方面已经没有问题需要研究,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们过去多年忽视了,现在也需要赶快补课。我们绝大多数思想理论工作者都应该钻研一门到几门专业……我们已经承认自然科学比外国落后了,现在也应该承认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就可比的方面说)比外国落后了。我们的水平很低,好多年连统计数字都没有,这样的状况当然使认真的社会科学的研究遇到极大的困难。因此,我们的思想理论工作者必须下定决心,急起直追,一定要深入专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知彼知己,力戒空谈。四个现代化靠空谈是化不出来的。”[1](P180-181)
这段重要讲话的发表,曾鼓舞了老中青数代的社会科学研究者与学习者。由此中国的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便迅速展开了恢复重建与“补课”的工作。政治学的恢复重建工作,包括成立政治学学会、加入国际政治学会(IPSA)以开展国际交流、设置专业并招生以培养人才、编写教材以构建学科体系、创办专业的期刊杂志、出版著作、设置课题项目等一系列紧锣密鼓的措施。
在学科重建的同时,发自高层并在各个领域迅速启动的中国改革,以及由此而来的各种急需解决的社会政治问题,也为政治学展开研究提出了来自现实的课题与需求。而面对1980年代(尤其是80年代中期之后)如火如荼的改革大潮,政治学自然也是义不容辞地参与到其中的,并且在这一参与的过程中努力地改造着自身。它努力改变过去只是重视概念阐释与理论演绎的状况,积极面对改革实践当中的现实问题,并力求发挥自己的专业影响。在探讨诸如废除干部终身制、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政分工、机构改革、基层政权建设、一国两制等问题的场合,都有政治学理论工作者们活跃的身影。
尤其是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在那时形成了堪称是“空前绝后”的热潮。自1980年代中期起,由于中央高层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与频繁倡导,中国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践开始以一种颇有决心的方式正式启动。尽管具体的改革措施尚不甚明确,但带给人们尤其是知识界的鼓舞却是巨大的。在此一外部需求和宏观环境的刺激与鼓励下,同时也源自自身学科使命感的内在驱动,政治学带着尚有几分稚气的理念与思路,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轰轰烈烈的政治体制改革洪流当中来,为政治体制改革摇鼓呐喊、建言献策。
尤其是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之后,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探索政治体制改革的热潮,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成为当时学术界、理论宣传部门和媒体探讨、研究和宣传的一个最大热点。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宣传辅导材料一时间铺天盖地而来。据统计,十三大结束之后,全国报刊、出版社所发表的只是针对党政分开的论述文章就数以千计[2](P125)。全国人民对政治体制改革所表现出的积极与热情,在这段时间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和表达。
通过下面这样一个关于学术论文篇名统计的简要图表,即可看出在1980年代后半期这段时间里,围绕政治体制改革的探讨或倡导,单单在数量上都是多么“繁荣”。同时也可通过这段时期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探讨在改革开放30年当中所占位置的对比,发现关于政治体制的探讨在这段时期当中的特殊重要性。因为像这样的出版文献数量上的“高峰”,在改革开放的30年当中仅此一个。
图1 以“政治体制改革”为“篇名”的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
本图表是以“政治体制改革”为“篇名”的一个检索统计,检索匹配模式为“精确”。时间设定是从1980年至2008年,但因1980年的检索条目为零,故在此从1981年起开始显示。A栏是“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检索出的文章数量;B栏是“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中检索出的文章数量。B栏的“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包括了A栏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不难看出,其增减趋势大体是一致的。
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学术研究方面,以《政治学研究》为例,仅1987和1988年两年当中,就刊发有十多篇在论文标题中明确提出或探讨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章。学者们除了阐述政治体制的概念涵义、界定其研究内容外,还对政治体制改革与政府法制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传统政治制度及文化等更具实质性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甚至还公开地讨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分析政治体制改革的背景与前景,并明确提出“利益原则应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①等。
此外,中国政治学学会也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讨论关于政府及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权建设等一些方面的问题,如:1983年1月召开政府机构改革与干部制度改革讨论会;1985年3月召开中国地方政权建设讨论会;1985年7月召开“80年代后半期与我国四化建设的国际环境”讨论会;1986年6月召开政府职能讨论会;1988年9月召开政治学“七五”重点研究课题之一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研究”研讨会等。这些涉及中国现实政治生活的讨论会,对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和促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有着多方面的积极作用。这种对实际政治问题的研究已构成了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整体上看,那时人们对于中国政治的研究和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探讨与倡议,大都是着眼于宏观国家层面的一些思考,围绕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也都是针对宏观政治构架与体制设置问题而进行的。这种眼光直指上层和宏观问题的特点,在当时的政治学研究当中十分明显。虽然乡村基层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一段时期,但此时的政治学研究中,以乡镇政权或乡村基层政治体制为对象的作品和著述都很有限。
在1980年代,最早展开基层与地方政治相关研究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地处武汉的政治学研究者。在1980年代前期,湖北省社科院、武汉大学及华中师范大学的一些政治学研究者,就已开始研究关于基层组织和地方政府方面的问题。如以当时在湖北省社科院工作的刁田丁为首所主持的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课题——“中国地方政府机构研究”,就联合了华中师范大学的郑邦兴、张厚安等人参与。②而像“六五”课题中的“中国地方政府机构”及“中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研究”这些关于乡村基层政治的研究,都是作为“政治学研究中的补白项目”[3]而设置的。此外还有,徐勇于1986年申请的一项“中国城乡基层政治发展研究”,也开始涉及到对乡村基层政治的研究。
最初的课题申请对乡村政治的早期研究有着导向性作用。而课题的设置,自然也是与当时改革进程中的现实问题密切相关的。这从“六五”课题中的“地方政府机构”研究,到“七五”课题中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再到“八五”课题中的“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即可看出。
在此需提及的是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课题中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因为正是在这一课题研究的基础上,以华中师范大学的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为最初的机构依托的一批乡村政治研究学者,逐步开始了他们关于乡村政治问题的探索,并开始形成队伍。而这支队伍也是在1990年代之后乡村政治研究领域的主力军——不论是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政治研究,还是后来有所分化的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研究,那些主要研究者都与华中师范大学的这个最初的研究据点有一定的传承关系。
1987年,他们开始承担“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研究”这项课题。他们在课题论证中写道:“近年来,学术界及实际工作部门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发展战略问题,已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直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农村基层政权的研究还很有限。”[4]不仅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比显示出农村基层政权研究的必要性,而且从农村基层政权的现实状况来看,也有展开相应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革的必要,因为“广大农村基层政权的状况同它所肩负着的领导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历史性任务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1)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基层权力机关的作用,尚未得到应有的发挥;(2)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未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得到充分体现;(3)乡镇政府同有关方面的关系,如党政关系、政企关系、条块关系等均未理顺,矛盾不少;(4)村民委员会还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5]
为做这项研究,研究者们还专门召开了一些研讨会。如,1989年5月11日-13日,由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中国农村基层政权课题组和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所共同发起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理论和实践研讨会”在华师召开。民政部、部分省市民政厅、局以及乡镇负责人和一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40多人应邀出席了会议,与会者围绕农村基层政权的现状与改革、乡村社会和基层政权在当时所出现的危机、如何理顺基层政权中的党政关系、如何加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和如何加强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以及村民委员会的一些问题展开了探讨。③此外,1989年7月10日至12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在京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理论研讨会。召集了民政系统和理论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围绕如何巩固乡镇政权地位发挥乡镇政权作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涉及到了乡镇权力机关建设、乡镇政府机构设置、条块分割问题、乡镇政权的民主建设,以及乡镇政权管理体制改革等一些问题。[6]
稍微联系一下当时的社会及改革背景我们即可知晓,作为哲学社会科学“七五”期间国家重点项目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这一课题,是与当时中国乡村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紧密相联的。也就是说,与1980年代乡村基层体制变迁、乡村基层管理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的相关指导政策文件和精神相配合的,是政治学当中关于基层体制问题与政权建设的研究。
在1980年代后半期的中国,他们这些研究无疑是有着明显的现实针对性的,正如张厚安在论述“乡政村治”模式时所指出的那样,“当乡政村治处于良性运行时,就可以把亿万农民组织起来,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就能‘进村入户’,落实到基层,农民就能安居乐业,农村就能稳定。反之,当乡政村治处于恶性运行时,就会出现上情不能下达,下情不能上达的梗阻现象,就会出现干群关系紧张,引起广大农民的不满,就可能使农村危机四伏。”[7]因此,“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④在对农村基层政权问题的这样的考虑和定位下,以张厚安为首的这一批研究者,围绕这一“七五”课题,从多个方面展开了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的研究与探讨⑤。
同时,由于1980年代中国农村的基层体制改革,最先是从县、乡两级开始的,如1978年至1982年间,改革了原来的选举制度,在县乡两级实行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并在县一级设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乡镇设立了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从1980年开始;对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并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建立起了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与之相应,1980年代政治学对乡村的研究也首先是从县一级的制度建设与机构设置开始入手,随后由县“下沉”到对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和政府体制等问题的考察,乃至最后扩展到对村一级政治现象的研究(如后来曾在1990年代末、新世纪初的一段时期里甚为热闹的村民自治研究)。
然而,不论是政治学研究课题自上而下的一些拓展,还是地处武汉的一批政治学研究者对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的开拓性研究,在当时都未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关于乡村政治的研究,处于政治学研究的边缘地带,只是当时全国上下热火朝天的政治学研究中的一个“占地”甚小以至于显得有些寂寞的领域。从亲历者们自己在后来的回顾中也可看出这种状况:
80年代初,恢复不久的政治学研究主要侧重于意识形态的导向和国家政治制度的宏观构造方面。这被视为政治学研究的主流。然而,政治实践常常以其自身的执着超越政治学研究的视野。作为中国改革始点的农村改革的实践将政治学的目光由国家上层引向农村基层。延续20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不仅是经济体制的变革,同时也意味着政治体制的变动。经济体制的变革要求有新的政治体制来与之相适应。而新的政治体制的形成显然有待时日,并因此向政治学研究提出了需要关注的课题。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才明确地提出了“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口号,将政治学研究的视野投向主流政治学关注较少的农村基层。[8]
1980年代以地方政府、基层政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政治研究,不仅不是当时政治学所主要关注的问题(那时的政治学更加关注国家宏观体制及其改革、民主法制等一些目标直指上层的问题),而且这种研究也尚未形成明确的学术自觉。展开这方面研究主要是由于乡村基层政权和管理体制发生了变革,并随之而来出现了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促使人们不得不对之予以关注,因此当时的研究大都是一些对策性的课题研究;而且基层政权研究的所思所虑之重点也在于国家宏观政治,研究与论证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配合国家政治体制改革,所以还不能算是那种具有明确自觉意识的学术研究。⑥
如果和其他学科对乡村问题的研究作些对比,我们即可发现,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中,相较于经济学、社会学对乡村的研究,80年代政治学对于乡村的研究也是甚为冷寂的。
由于乡村问题本身所具有的综合性质,所以涉及乡村的研究,也就自然会引起多个学科的关注。举例来说,由人民公社体制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变,在政治学看来,是关于乡村基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变化,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变化,是国家与农村基层社会互动模式的变化。但在经济学看来,就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变。而在社会学看来,则是引起了农村及城乡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流动的逐步加速和社会分层的出现等。来自不同学科的研究视角与基本关怀不同,各自所看到或表述出来的问题与现象也就不同。而且这些来自不同学科和视角的关注,在乡村政治研究的不同阶段中,还存在着显与隐、多与寡的起伏和差别。在1980年代乡村政治研究的早期阶段,农村政治研究较之于农业经济研究和农村社会学的研究是不甚突出的。
新时期的农业经济研究,在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就已正式展开。在有人提出“希望出版一个有关农业经济的报刊、杂志”⑦的倡议下,农业经济研究领域的专业刊物《农业经济问题》在1980年就创刊发行。而且人们还很快展开了对改革中诸多现实和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其中一些影响较大的讨论包括:中国农业经济学会1979年学术讨论会就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目的、三十年来我国农业的经验教训、农业如何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农业现代化的起步问题、关于农业联系产量责任制以及关于农工商联合企业等方面问题的探讨;《光明日报》在1979年开辟“农业现代化讨论”专栏从而引发的对我国农业现代化问题的讨论;《人民日报》于1979年开展的关于“怎样加快农业发展”的讨论;《人民日报》1979年至1980年间开辟专栏展开的“关于农业思想的讨论”,等。此外还出现有围绕“包产到户”问题的讨论、关于“让一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的讨论、关于南水北调问题的讨论,等等。整个1980年代,在报刊杂志上时常出现一些围绕农业经济现实问题的较为集中的探讨与争论。
社会学以其敏锐的触觉对当时甚为活跃的农村社会变化也给予了很多关注。伴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来的诸多新的社会动向,同样是在改革之初便吸引了社会学研究者的众多目光。因而中国社会学几乎就在进行学科恢复与重建的同时,便把目光就投向了对农村这块活跃之地的研究,从而使1980年代成为中国农村社会学快速发展的十年。研究者们对诸如农民的生活状况、农民剩余劳动力、农民的分层、农村人口与流动、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小城镇)、农村社会的分化与整合、农村教育和农民素质、农村社会组织和文化、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婚姻家庭、农村社会问题以及中国当代农村的社会变迁等问题都进行了程度不同的研究。[9]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关于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婚姻家庭的研究。1984-1989年间,在乡镇企业飞速发展及由此而来的乡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热潮的背景下,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一批社会学家,将社区研究传统同此时的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现实相结合,提出了著名的“小城镇理论”,并很快成为一个研究热点。仅1984-1985年,与此相关的论文和调查报告就达200多篇。此外在1980年代中期之后,有关农村婚姻家庭的研究也出现过一段热闹的景象。[10]
对比之下我们不难发现,在整个1980年代,来自农业经济学对农村经济的研究,和来自农村社会学对农村和农民的研究,比政治学者从基层政权建设方面对乡村的关注要多出许多。而且农业经济学和农村社会学对于农村的研究在它们各自的学科领域中也都占据有显著位置的。相较而言,不仅政治学对农村的关注较少,而且围绕乡村政治的研究也处于政治学的主流视野之外。
然而话说回来,也正是这点在一种极为有限且不受关注也不甚“自觉”状况下的乡村政治研究及其在冷清与边缘化状态中的坚持,成为了在后来的90年代突显的乡村政治研究的重要开端。此时已经开始萌发、但却尚未有自觉的乡村政治研究,尚需有宏观局势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外部机缘所创造之条件的烘托与“促成”。
二、政治学的艰难转型与“无意发现”
众所周知,八九十年代之交的局势变化,对中国文化思想界和学术界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尤其是在1989年前后发生的众多国际国内大事,对中国学术思想界有着甚为直接的冲击。似乎是在一夜之间,1980年代热火朝天、风云激荡的思想文化潮涌骤然烟消云散,整个学术思想界也黯然沉寂下来,1980年代便以这样一种戛然而止的方式结束了。
如果说,与1980年代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相对应的,是80年代中国学术思想界的群情激荡并以上层、宏观问题为思考聚焦点的话;那么,在经历了八九十年代之交的风云跌宕从而进入90年代之后,随着中国初步展开的市场化改革和初露端倪的社会变化,中国学术思想界也发生着相应的深刻变化。
1980年代末围绕新权威主义的争论,以及在这场争论中所体现出来的1980年代中国知识界所出现的裂痕,是构成八九十年代之交学术思想界的反思与转折的重要学术背景和思想资源,也是学者们在反思与转型过程中所依赖的一条路径和基础性前提。也就是说,90年代之后的诸多学术反思成果及学术发展的新趋向,都与对80年代这一改革思路的分歧及对双方观点的反思紧密相关。其中如,在1990年代初关于激进与保守之间的论争、学术史研究及学术规范化探讨的兴起,都与这场争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也正是在这一学术与社会时势双重转型与变革时代的背景下,学术规范化运动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诸多方面都留下了深刻烙印。就与政治学研究相关的层面而言,正是这样一个倡导规范化与实证研究的学术氛围中,促使了乡村政治研究崛起成为显学。因为乡村政治研究之所以能够在学界占有一席之地并站稳脚跟,乃是因为它以踏实地进行乡村调查的形象展现于人们面前,并以实证研究方法为中国政治学研究注入了新鲜空气,同时也为中国政治学走出困局提供了机遇。
八九十年代之交中国学术思想界发生转型并由此导致的另外一个重要变化是,多个学科和领域的关注焦点,都逐渐自上而下地发生了转移。即由重点关注上层和宏观的问题,逐渐转变为侧重关注底层(或曰社会基础)和更具微观特色的问题。这方面的关注,在中国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中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就政治学而言,当属市民社会理论的引进,及由此延伸而来的“国家与社会”理论。
不难理解,市民社会研究也是在对80年代后期那场围绕改革路径的争论进行反思与接续的基础上而兴起的(当然其中也不乏面对社会政治时局变迁的思考与反应)。邓正来、景跃进在1990年代初首倡市民社会研究的文章中,曾对新权威主义及保守主义的相关争论进行了分析:“‘新权威主义’对改革中出现的社会失序现象充满忧虑,故其强调权威的重要性,主张在旧体制向现代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强有力的具有现代化导向的政治权威,从此作为社会整合和保证秩序的工具,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条件。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保守主义(从某种程度上讲,其性质与新权威主义有所区别)则更为明确地主张从传统文化中去寻找支撑这种权威的社会和文化资源。作为新权威主义对立面的‘民主先导论’则强调原有政治集体体制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障碍作用,它主张中国的改革必须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先导,认定没有民主政治的推进和实现,就不可能有中国经济的现代化。”[11]
他们由此反思道:“迄今,知识界和理论界对中国现代化的认知和研究主要着力于自上而下的过程。新权威主义与民主先导论对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虽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方式却是相同的,即在改革的思路上都沿循了自上而下的理论走向。……必须指出,如果说以往对中国现代化的研究始终局限于自上而下的路径乃是一种遗憾的话,那么在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今天,我们依旧囿于这一思维定式,对自下而上地推动现代化进程的社会劳动者行动的意义和作用缺乏关照,就不能说只是一种遗憾,而且还是一种大失误。”[12]
基于“中国现代化两难症结真正的和根本的要害,在于国家与社会二者之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的认识,他们提出“在现代化基本问题的认定上,必须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观’替代‘权威本位(转型)观’”。并将自己所持市民社会理论的目标确定为:“从自下而上的角度,致力于营建健康的中国市民社会。透过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逐渐确立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进而“推进中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最终达成中国的现代化。”[13]
在这一反思和倡导的基础上,以邓正来主编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为阵地,学者们围绕“市民社会”这一理论话题展开了一系列的探讨。从1992年11月《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创刊到1993年,该《季刊》所出版的五期当中总共发表了18篇探讨市民社会的文章,可见那时学界对此问题所思所论的密集与频繁。
市民社会研究,以引入“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这一概念并对“社会”这一维度的发掘为重要特色,从而对90年代之后的学术研究视角产生了深远影响。而由市民社会所引发出的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则对乡村政治研究有着直接的启发和引导作用,在这一理论视角和分析框架下,产生了诸多颇富解释力的学术成果,因而这一理论脉络下的研究已成为了乡村政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后面将会进一步展开)。
在对中国改革、中国社会结构及现代化进程从学理上做出宏观思考的同时,市民社会研究也从研究视角与方法上开启了90年代中国学界的一个“风气之先”:重视“社会”,重视处于下层、作为基础的社会性因素,眼光向下,重视自下而上的视角与思路。而且,市民社会研究还与当时历史学中的新兴学术领域——区域社会史研究一起,实践了社会科学研究中“眼光向下”的转变。
而在作为整体的文化思想界和学术界的这一艰难曲折转型过程中,政治学的转型尤为值得一提。因为对中国政治学而言,八九十年代之交的这段局势震荡与时事变迁,不仅意味着它需要做出调适和改变,而且还意味着它被推到了一个性命攸关与生死存亡的关口。要解释清楚这点,我们除了前面有关80年代政治学研究状况的描述外,还需对那时政治学研究的特点做出分析。
关于1980年代中国政治学研究的特点,有研究者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学科的基本理论建设,如编写政治学教材,对外国政治学研究的介绍等;二是政治学研究主要围绕国家政治体制改革而展开,论述的问题都是经过之大事;三是研究方法主要是文本研究,无论是政治学科的基本理论建设,还是现实政治问题研究,其理论资源都来自文本,只是这种文本不仅仅取自马克思主义经典,还扩大到西方其他学说,后者很容易被视为具有‘自由化’倾向。”[14]笔者认可这一较为全面的归纳,不过在此需要对其特点中的第二个方面做些更详细的回顾,因为正是这一特点,直接影响了政治学的发展状况及其在八九十年代之交局势变动中的处境。
要说1980年代的政治学研究是以高亢激昂的改革热情为特征并以研究目标直指宏观国家体制和上层政治为特点,最具发言权也最能够说清楚者,莫过于经历过这一时期的政治学研究者。所以在此我们不妨通过政治学界亲历者的回顾和总结来描述当时情况:在1980年代,“刚刚诞生的中国政治学,一开始就与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地绑在一起,把政治体制改革视为自身存在与发展的核心舞台。”政治学还比较系统地研究当代民主政治体系,并“通过一系列的论文、论著和译著,将现代政治的基本原理、核心概念和主要理论,引入中国政治生活,描绘出一幅又一幅政治体制改革的图景。这些努力为党的十三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规划做出了政治学的贡献。”正由于“崇高的价值目标和紧迫的国家使命,全面刺激着刚刚诞生的中国政治学成长。”是故,“政治学因此而全面活跃,穿梭于国家战略问题和学科前沿理论之间,指点江山,舒展心怀,出谋划策,描绘理想,并走上‘学以致用’的学科发展道路。但是,由于现实把政治学与民主建设、政治体制改革紧紧绑在一起,所以,政治学几乎变成了‘政治体制改革学’”。[15]
然而,“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刺激了政治学,但同时政治学也被政治体制改革所‘绑架’,命悬于政治体制改革。1989年之后,虽然十三大政治报告‘一字都不能动’[16](P296),但十三大前后所激发出来的政治体制改革逐渐从改革的排头兵,消融到改革的大潮之中。”[17]
必须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从改革的排头兵消融到改革的大潮之中”的表述,是一个较为委婉的说法。因为在同时亲历者的其他一些学者看来,80年代末那场政治风波对中国政治学的冲击之大,是差一点使它陷入灭顶之灾的境地。⑧事实也确属如此,政治风波直接导致了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解散,全国各地方社科院的政治学所也均受影响,也使政治学的专业刊物《政治学研究》停刊(直至1995年才复刊)。而且在此一时期还出现对政治学是否有必要存在的质疑之声[18],可见当时政治学是处在一种何等危难的境地。
这种遭遇意味着政治学从顶峰顿然跌入了低谷,也使政治学界陷入了一片哑然失声之沉寂。研究者们在惊愕与彷徨的处境中,开始了对以往的反思、艰难的探索和不得已而为之的转变,以期寻求能够维系政治学研究之生存的新进路。其中一个对后来研究带来深远意义,也产生广泛影响的探索与转向是——重心下沉。
1991年,徐勇在《社会科学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重心下沉:90年代学术新趋向》的文章。文章开宗明义地指出:“一种学术新趋向正在90年代的中国悄然生成,这就是学术研究思维视野的重心下沉,由80年代关注国家大势的宏观层面转向广阔实在的社会基层面。”接着便举例说明了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化研究、历史研究、哲学等领域中所出现的诸种重心下沉现象。并对这一学术趋势转变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展开了分析,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80年代正处于传统与未来的交汇处,对历史的轻率否定和对未来的超前追求常常将人们的思维定位于‘应该怎样’的价值判断层面。这种‘应该怎样’的理想主义倾向能激发起人们的热情,却也容易滑向大而不当、脱离客观实际的思维误区。”因此,“随着社会思维从亢奋趋于冷静,思维方式开始从简单地定论‘应该怎样’转向重视‘是怎样’,强调思维的具体、精致和客观性”。[19]
虽然徐勇当时所提出的“重心下沉”是针对整个学术趋势的描述,但这一颇具概括力而又颇为及时的判断,在呼应整个学术思想界转变趋势的同时,更是对政治学研究产生了深远、广泛而积极的影响。甚至可以说,经历了政治风波这场劫难的中国政治学,也正是在进行了相当程度的“下沉”之后,才可能绝处逢生,并在90年代之后得以慢慢“复生”并基于乡村政治这一特定领域的研究而重新崛起的。
重心下沉之于政治学研究的积极影响,主要是通过政治学对乡村基层政治与社会现象的研究而体现出来并最终成功地得以表达和彰显。而对于80年代末至90年代前期这段甚为艰难的低谷时期而言,政治学对于乡村的研究虽然数量和范围均还十分有限,但却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兆头。
在这一艰难时期的有限研究中,徐勇1992年出版的专著《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是应首先提及的一部作品。该书纵观历史而又联系现实地提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为什么中国上层政治不断地变动,而社会并没有发生结构上的变革?基于此问题,该书提出新的分析框架,即将政治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上层政治,一是与基层社会相关的基层政治,并认为后者更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意义。[20]这本书因较为自觉地将政治学的分析目光投向了乡村基层,并提出了令当时人颇觉新颖的城市与乡村二元分析框架,使它成为一本政治学界在这方面研究的开创性著作。正因为它在研究视角和分析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学术自觉意识⑨,从而使其在当时代表了较高学术水平,在政治学界产生很大影响的著作的同时,也对政治学界的视角转向与视野拓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此外,在1990年代初的同一时期,复旦大学政治学研究者王沪宁及其课题组成员从现代化视角、通过一些个案调查而展开的对中国乡村村落家族文化的研究,重点围绕村落家族文化在中国社会—历史—文化的总体变迁中所发生的变化、改革开放对村落家族文化的影响,以及村落家族文化的变化对于中国现代化的意义等问题展开了考察,[21]从而开创了政治学以个案方法研究村落社会这一在90年代颇为流行的乡村政治研究进路之先河。
尽管八九十年代之交的这段时期是政治学的艰难时期,但从中国政治学近30年来的发展角度看,我们必须承认,这段时期也是政治学发展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之所以关键,一个根本原因在于它正是在此时开始形成了一定的学术自觉意识,而且这种学术自觉是立基于中国自身社会问题情境之中的。有学者将之总结为“回到自身,回到中国”[22],可谓贴切。虽然这种学术自觉意识在此时还不是十分的明确,学者们自身对此也不是十分自信而有底气;但不管是从分析视角与研究方法上的开拓,还是成立研究中心、建立研究队伍的努力,都是在乡村政治研究方面开始形成一定自觉与自主意识的体现。
如果说“沉潜重心”、眼光向下、“发现”社会,是90年代之后中国学术思想界的一个重要转变趋势的话,那么政治学研究者所明确提出“重心下沉”,则是一个甚为恰当且适时的宣言,同时也为政治学研究在90年代的发展提前作出了很好的概括,从而使这一提法成为了一个吉祥的预言。
中国政治学的研究,也正是通过对乡村基层的实地调查,把实证方法引入政治学研究,才得以拓展了政治学的视野,发展出一些新的研究方式方法,从而在研究乡村的同时也改变了政治学自身的面貌。因此,重心下沉对于身处困境的政治学而言,则不仅是一种策略性的权宜之计了,更是一种对于时势的敏锐把握,并以此为据的“战略调整”,这也就为政治学打开乡村这片广阔田野提供了学理支撑和方法论依据。这些都在推进乡村政治研究的同时,也改造着中国政治学研究本身。而这一切,都为90年代后乡村政治研究的突显奠下了基础性条件——在学术研究自身内部的发展脉络方面做出了准备。
通过1990年代前后的对比我们可看出,1980年代作为改革开启和人们最初“放眼世界”的一段时间,不论是有关改革道路的争论;还是对不同领域的一些实践与理论问题的思考,人们大都采取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宏观思路去处理与面对,这种高昂的情绪、宏大的视角在当时也实属必然。而在经历了1980年代末期的国际国内震荡之后,不论是由于学者自身超越的需求,还是因外部环境的困窘使然,都导致了学术界的反思和新的探索努力。于是在各门学科之内,都不约而同地产生了一种转变的渴望,重心下沉、眼光向下的转型,就不约而同地发生了。
而当政治学领域的研究者以“重心下沉”了概括当时的学术动向与发展趋势时,不仅引起了众多学人的共鸣,而且也在不经意中成为了一个“宣言”——学术界对这一趋势敏锐把握与及时捕捉并以此表达自身学术研究之合理性的宣言。因为,当时那样一种转向和“下沉”的趋势,已经是众多学科、不同领域研究者都产生了的一种共同心理期望和“集体无意识”。甚至可以说,此一时期的中国社会科学在迷茫中摸索着出路与转变,而当多门学科不约而同地出现“沉潜重心”、眼光向下,从而形成对“社会”、“市民社会”的发掘与“发现”之学术潮流时,政治学已在不经意间融入到了这一“时髦”潮流之中。⑩
当然,学术研究也正是在这样一边试探摸索一边加以确证的过程中,逐渐变得清晰和明确起来的。就政治学对于乡村领域的研究而言,情况更是如此。如徐勇曾说到,当时对于农村基层的研究和思考,一开始也并非都是完全自觉的,而是在后来继续进行的研究过程中,慢慢才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和自觉意识(11)。应该说,这是当时中国学术界的普遍状况。
概言之,对八九十年代之交的中国政治学来说,它正是通过“重心下沉”把目光投向乡村社会,才使它在极度的困境中得以生存和延续,并在不期然间“发现”乡村,从而开拓出乡村政治研究这样一片广阔领地的。
三、政治学对乡村问题的解释与解答
进入1990年代的中国政治学,对乡村这片广袤“田野”的研究,大体上在两种理论脉络下展开,一是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二是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下的考察。不妨在此分述之。
政治学自从诞生以来就以研究政治制度为己任,期间虽经历了行为主义的“革命”与冲击,但并未从根本上颠覆政治学的这一根本使命。
在乡村政治尤其是村民自治研究中,制度主义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研究视角。但凡涉及到基层政权的体制变迁、村民自治的制度安排与运作方式、村民选举的机制、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调适、村庄“两委”关系、乡村关系的改革与调适,都无不受制度主义的影响。这一方面是因为乡村基层体制管理变迁、村民自治制度设置及相应的治理变革本身即是一种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另一方面自然是由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在1990年代学术界所具有的“扩张性”影响,以及乡村政治研究者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分析视角的采纳运用。
由于乡村管理体制变动、村民自治等制度都是建构性的政治制度设置,对这种制度建构过程及其社会效应的分析研究,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体现出了它的优势。因而它也成为乡村政治研究中最早、并似乎也是最自然地被采用的一种理论视角。80至90年代前期政治学界关于基层政权的研究,大都是在传统制度主义分析框架下的探讨。而进入1990年代之后,作为中国基层组织管理与民主建制的重要形式,村民自治逐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制度主义这一理论视角便为研究村民自治运作和村民选举实践的学者所广泛运用。并且在村民自治研究的热闹时期,因受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及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影响,乡村政治及村民自治研究中自觉借用新制度主义分析视角的作品明显增多。
例如,有研究者对始于80年代的乡村基层体制变迁,做出了基于制度主义分析视角的概括,他们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乡村政治体制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总结为“乡政村治”的政治模式。(12)所谓“乡政村治”是指,乡和镇(指乡镇政权)是国家依法设在农村最基层一级的政权组织,村(指村民委员会)则是农村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23)。研究者还对“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及此格局下的村民自治模式做了总结、提炼与定位。即认为,中国基层由“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转变为政经分开的“乡政村治”格局,在“乡政村治”格局下,村民自治得以兴起,并成为当代中国农村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自治的兴起为中国农村政治发展和国家的民主化进程提供了一种新选择。这一选择的合理性最终要以事实来证明。[24]此外,“乡政村治”格局与传统中国的“双轨政治”模式和人民公社体制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乡村社会公共权力的分化及治理主体的多元化。[25]
又如,许多学者采用制度主义分析视角对村民自治尤其是村民选举进行考察。出于对村民自治制度建立与发展之动因的好奇,以及对这种民主制度的导入给乡村社会、农民和基层干部所带来影响的疑问,学者们展开了对村民自治的制度主义研究。不少研究者认为,村民自治制度和村民选举活动,将会使中国乡村基层的政治结构发生一些重大变化。白纲、王振耀、詹成付等人均注意到,1982年宪法第111条的规定,为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87年制定的试行性质的《村委会组织法》和1998年正式颁布的《村委会组织法》是全国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村民自治法律的制定和推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农村政治结构的转型和发展。(13)徐勇对村民自治的兴起与发展、村民自治的制度体系与组织形式、村民自治的规则与程序、村民自治的运作模式及内在机制、村民自治运作中的难题与对策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制度分析。[26]此外,学者们对围绕村民自治制度所形成的规范体系也进行了政治学的制度主义考察。因为村民自治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多层次的规范体系,它不仅包括国家的法律、省级法规、地方规章,也包括由村民会议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这些规范体系及其内在结构也都成了制度主义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由于各地关于村民自治与村民选举的地方法规及其建章立制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当地的村民自治和选举实践及其质量,所以这些方面也成为了制度研究的一个重点。(14)
制度主义不仅适应乡村改革的现实需求,还内在统一于政治发展的理论路径,从这个角度而言,它在乡村政治研究中的论说效应大于解释效应,因而在学术研究中体现出较为明显的现实针对性和改造性需求。这方面特点在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农村研究作品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如,郭正林从乡村治理及其制度绩效的理论视角,通过经济增长与分配、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与效率、政治文化与公共参与、社会秩序与行为规范等几项指标对我国村民自治乃至乡村治理的绩效进行了评估,认为村民自治制度促进了农村治理结构的转型与发展。[27][28]项继权基于理性农民和理性国家的理论假设,通过对集体经济背景下乡村治理结构的研究,发现乡村治理的每一次根本性的变革都与乡村基本经济制度,尤其是产权结构及经营方式的变革密切相关,从而认为乡村的集体化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公共权力的组成、配置、功能、运作及效能等有着多方面的影响,并且社区产权结构及中国乡村的合作化和集体化不仅是一种经济制度安排,也是一种社会组织方式。[29]胡荣根据理性选择制度学派的基本观点,运用理性选择和制度实施这一概念框架,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及其制度实施状况进行个案研究后发现,村民、村干部以及乡镇干部在选举过程中可以通过权衡利弊,选择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行动。并据此认为,“尽管行动者在做出策略抉择时受到他们所‘嵌入’的社会背景的制约,但在这种制约之下个体仍有相当的选择空间。这些行动者相互作用的结果有意或无意地促成或阻碍了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建立”。[30](P46)
此外,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肯定了基层民主建设对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以及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民主的三种主要形式。继村民自治实践的推广之后,各地又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以城市社区建设为目标的社区自治试验与实践,因而这也成为政治学中的一个研究热点。学界对城市社区自治研究的主要兴趣,是探讨社区自治的动力机制与治理模式。在概括出政府主导型、合作型或混合型、自治型等一些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城市社区自治研究还对城市居委会建设、居委会与政府之间角色关系的转变以及与党组织的合作实践等方面展开了讨论。[31]
如果把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放在乡村政治研究的演变脉络中来做一考察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不仅在乡村政治研究中得到了广泛运用,而且也为政治学研究实现“重心下沉”提供了相当的便利。制度主义视角使政治学可以较为自如地从上层走向基层,从宏观走向微观,从国家制度层面走向基层体制与社会层面,从而使政治学研究在方法上和内容上都得以大大拓展。同时,因传统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延续之处,所以使政治学者也能够在乡村政治研究这块领域由传统制度主义思路向新制度主义的方法和视角实现一种较为从容和自然地过渡。
通过前面的回顾我们知道,在中国政治学刚刚恢复的80年代,政治学以高昂的姿态倡导着民主和政治体制改革,且目标直指上层和宏观政治。即便是处于特定意识形态的领导之下或两极对立的矛盾之中,它也因目光朝上而根本无暇顾及处在社会结构底层的农村及其特殊性。但同时它却在学术积累方面明显不足,专业化程度偏低、研究方法贫乏、学术规范欠缺、思维单一而僵化等问题陈然可见。
出于对那种“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从书本到书本”的注经式、教条式研究的本能反思,以张厚安为首一些政治学研究者尝试着进行了一种“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反思性转换”[32]。张厚安还亲自倡导、发起了一场“编制政治软件”的“村治”实验[33],从而成为对原有政治学研究“唯书、唯上,不唯实”状况的极大突破。当这些政治学者带着知识分子的理想甚至幻想进入农村这片田野之后,他们也在试探性的耕耘中由不自觉到自觉地把以个案为主的经验调查、实证研究方法引入了政治学领域。
实证研究方法的引入,成为中国政治学走向规范性学科的重要一步。从而使它从甚少有学科积淀的80年代进入90年代之后,在一种十分困窘的生存条件下获得了特定的学术空间。可以说,正是通过对诸如村民自治这些乡村社会政治现象的研究,中国政治学才得以从意识形态化的宏大论证中,发现并“发掘”出乡村底层社会,由此开拓出一片从对象到方法上都颇具创新意义的研究领域,并推动着对乡村政治研究主题的形塑和构造。
正如有研究者所总结的那样,村民自治研究既促使政治学研究领域从高高在上的“殿堂”走向下里巴人的“田野”,也促使政治学研究方法从“文本”转向“田野”,从而使实证研究通过村民自治实践及其研究而成为政治学研究的重要方法。[34]然而话说回来,正是这种研究对象、方法和表述主题均自上而下的“下沉”转变,使得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政治研究重心看似是在乡村基层,但实际上却仍带有较强的宏观关怀和自上而下的视角特点。
由此而来,制度主义分析视角在为中国政治学带来新的研究方法启发,促使中国政治学研究从传统制度主义较为自然地转向新制度主义,并为政治学的重心下沉带来方法便利和创造理论条件的同时,却似乎又面临着一些局限。对于重心不断下沉的乡村政治研究而言,制度主义视角所存在的一些先天不足在于:从方法特征上看,制度视角在有利于实证研究中理论的证明之时,却并非有利于经验研究中理论的反思。于是我们看到,制度主义研究在复杂、多变、千年一遇的中国乡村社会大变迁的经验沃土面前,其证明的问题往往比提出的问题更多。而它所不能解答的问题,则必然要转而寻求其他途径去解决。正是在这样一种寻求中,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及由此而衍生的国家政权建设理论解释体现出了其独特的学术能量。
“国家与社会”作为西方政治社会学的核心论题之一,尽管它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分析框架[35],但真正被中国学者所广为知晓和运用却是在1990年代之后。虽然在给人们带来理论洞见兴奋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思维陷阱;虽然赞赏接纳和疑虑反思并存,但还是没有妨碍它迅速成为中国研究的一个理论热点和流行语式。而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乡村管理体制变革,以及后来的村民自治,都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导入而改变了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对农村社会的直接、全面、刚性控制,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重塑了国家与农村社会的边界,使其处于一种新的互动关系和实践状态之中。因此国家与社会理论框架就成为乡村研究中一个具有现实基础的、最为常用的研究视角。在此分析框架下,有各种不同的理论变体形式,也由此产生了一些花样翻新的研究视角与表述方式。
在西方,国家与社会的权界之分久已有之,但以国家和社会的分离为基础的市民社会概念,则是在近代的17世纪之后才出现的。近代西方的国家与社会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市民社会”理论。而“所谓‘市民社会’,则是指在那些源出于保护个人自由的思考以及反对政治专制的近代自由主义政治思想、源出于对市场经济的弘扬以及对国家干预活动的应对的近代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基础上而逐渐产生的相对于国家以外的实体社会”[36](P483)。1970年代以来,“市民社会”理论开始在西方兴起。苏东剧变后,在西方和苏东学术界出现了关于市民社会研究的热潮。也就是从1990年代初开始,市民社会理论逐渐由西方和苏东学术界扩展到其它地区,作为一股社会政治思考和分析政治社会问题的视角而在世界范围传播。
在中国国内,以邓正来为代表的一些研究者鉴于80年代各种思潮及80年代末的新权威主义和民主先导论的论争中所表现出来的重心过高及在学理基础方面的脆弱性。在对原本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那种自上而下单向性“国家”范式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把社会或市民社会的观念引入了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之中,进而形成了“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分析框架。[37](P483)
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或曰研究范式的兴起,是1990年代中国学术研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乡村政治研究在对这一分析框架的借鉴和运用中,又形成了几种不同的分析思路或者说“变体”形式。其中的一个“变体”理论,是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以及在此基础上更加深入和细化的分析框架。运用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对中国乡村展开研究的,既有政治学研究者,也有人类学研究者,而且政治学研究者还为人类学的研究所影响。如,王铭铭在其《社区的历程》一书中,以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框架下地方性制度变迁为描述和分析的主线,基于对福建美法村的田野调查,来展开了他对所研究社区的地方性制度体系、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史的体系及其对该社区地方性制度的影响、地方性观念认同的体系及其变异这三种体系做出了考察。(15)受此分析思路的影响(16),吴毅在《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一书中,在国家与社会这一二元分析框架之下,通过引入现代性这一变量,将之细分为现代性、现代化中的国家和村庄地方性知识以及革命这样的三元或更多的也更具操作性的考察变量,在对一个世纪的村庄治理历程进行考察的同时,也在方法上开创了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下进行乡村政治研究的一条新思路。
有政治学研究者对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之于政治学研究乡村的重要意义做了总结,认为除了上一节提到的村民自治实践及其研究促使了政治学对实证方法的引入并重心下沉外,“促使实证研究进入中国政治学的另一个关键环节是国家与社会分析方法的引入。由于长期以来只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而对一些具体的学科研究方法引入较少,政治学研究的研究方法和视角较单一。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展现出前所未有的丰富性和自主性。此时,以邓正来为代表的学者将国家与社会理论及其分析方法介绍到中国,很快得到社会科学界的强烈兴趣。其中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将研究领域扩展到过去很少研究的社会领域。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理论的引入,不仅为中国政治学走下‘庙堂’提供了研究对象,使学者认识到政治不仅是国家与农民的互动,而且是国家、农民、社会三者之间的互动,社会中的政治、农民与社会、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也成为政治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从此政治学研究的领域大大扩展。更为重要的是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的引进,为中国政治学实证研究提供了分析框架和研究范式,通俗地讲,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理论为中国政治学提供了‘武器装备’、‘工作对象’。在这一过程中,以事实材料和实际调查为基础的研究方法开始为学界所重视,特别是一向以实证研究见长的社会学、人类学方法为社会科学其他学科所运用,由此也推进着实证研究进一步向政治学研究领域的扩展。”[38](P272)
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除了对中国政治学“发现”和认识“社会”、从而拓展研究领域并走下“殿堂”之外,还推动了政治学对诸多乡村政治与社会现象的进一步研究。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对乡村政治研究的另外一个影响,是通过该分析框架的另外一种“变体”和衍生形式——国家政权建设理论而实现的。
国家政权建设理论及分析视角,是从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引申出来的一种研究理路。这一理论在分析乡村基层政治变迁过程中被广泛运用,从而形成了一个成果颇丰的论域。甚至可以说,“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是“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用于中国乡村研究时取得成果最多的一个研究方向。
查尔斯·蒂利(Charls Tilly)认为,在西欧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一个国家政权向乡村社会的侵入过程。通过政权的官僚化与合理化,政权向乡村渗透,以为军事和民政而扩大财源,与此同时,乡村社会为反抗政权侵入和财政榨取而不断斗争,国家为了巩固其权力与新的“精英”结为联盟。[39]基于此认识,“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后发现代化国家的现代资源总是稀缺的,需要国家动用国家的力量把稀缺的现代化资源动员集中起来,以推动国家的现代化进程。[40]
近代以来的众多学者,特别是研究中国基层社会秩序和社会变迁的学者,大都接受“国家政权建设理论”的这一观点。他们运用国家政权建设来解释基层秩序和乡村社会的变化,认为这种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国家政权深入基层的结果。(17)正如张静指出的,人们是用国家权力不断深入基层这个视角来解释基层的变化,并且这个主流性的解释框架对现代中国基层社会研究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41]
19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纵深推进和国家从农村汲取资源行为的进一步外显化(最为明显的便是农民税费征收这一行为的“问题化”),以及国内学者对西方学术理论引介的逐步深入,诸多乡村政治的研究者便也开始借用这一理论视角来解释基层政治及乡村社会变迁中的诸多问题。如吴理财从国家政权建设的视角来探讨村民自治的工具价值和历史功能,认为20世纪初以来,国家政权建设是我国现代化的一项主要内容;在前半个世纪,由于不能消除赢利型经纪体制,各种国家政权试图进入乡村社会的努力都避免不了失败的命运;新政权成立以后,国家通过人民公社体制将国家政权直接深入到乡村社会之中,实现了政治的一体化,虽然摧毁了旧的经纪体制,但也毁坏了乡村社会传统的“权力的文化网络”;村民自治则是国家政权在乡村社会重建的一种方式,是国家真正深入乡村社会的表现,通过它国家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和整合。[42]
不少学者认为,通过把党支部建在村庄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向乡村的渗透至少在形式上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标志她实质成功的例证之一就是乡村提供了中国工业化起步发展的巨额原始资本积累,这表明国家政权建设的效果是显著的。[43]尽管大多数学者都承认中共政权强大的基层渗透能力取得了非凡的效果,但不少研究者并不认可改革前中国乡村社会已形成“总体性社会”的说法。如倪维特(Victor Nee)便指出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社会生活仍有相当的自主性,如农民将较多的精力用在自留地上,而且用多生孩子的方式来“非正式”地反抗国家的粮食征购[44](P401-435);徐勇也指出乡村实社会质上仍然维持着传统的“内核—边层”的二元结构[45]。
张静通过对乡镇基层政权制度的多面向考察,对用“国家政权建设”作为影响乡村社会变迁的基本动因,或将中国乡村社会呈现的种种性质,认为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后果这类看法提出了质疑。她认为,即使在当代,基层政权相对于中央权威也并非完全是被动的,他们已经营造了相当的(非法律权利意义上的)“自主”活动空间,他们的社会位置及其利益构成,无论相对于国家权力还是社会权力的发展,都具有相当的竞争性意义,它多利用上下两边的名义给对方增加压力,而并非是站在二者利益的某一边,从而说明,在学界颇为流行的、近代以来“国家政权建设”深入基层的解释视角,只停留在机构组成的层面,并没有到达分析政治单位管治权的深度[46](P6-7)。因此需要对“国家政权建设”进行超出机构建设的观察,更要防止“征税数量”的统计陷阱——假定一切的汲取税收活动,都反映了“国家政权建设”的活动[47](P294)。并指出,“如果在学者的眼中,‘国家政权建设’只意味着权力扩张,由此与自治形成‘对立’,从而将自治仅理解为针对官治的事件,……这种套路很可能阻止我们发现更多的东西,对分析上的进步无益”,因此“在面对中国材料的分析中,‘国家政权建设’是否可以令人信服地解释基层社会的种种现象,仍然是一个可以讨论的开放性问题”[48]。这些不同意见表明了研究者们已开始对既有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有所反思,并力求从更微观细致的角度探索国家与社会在乡村中的关系的尝试与努力。
此外,国家与农民关系是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的有一种“变形”,这种变体形式主要是通过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来加以展现的。有学者引入一种动态视角和“策略行动”分析方法,通过在实践中把握国家与或农民之间的动态关系,由此开创出基于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的“过程/事件”的研究方法。虽然此方法的首倡者和实践者主要是社会学者,但他们讨论的问题却多与乡村政治有关。
孙立平等一批社会学研究者在做有关农村的研究过程中,最先提出了这一“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方法,并从此一视角来洞察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49]。孙立平、郭于华以华北地区一个镇的定购粮的征收为例,分析了在正式行政权力运作过程中,权力的行使者如何以及为何将诸如人情、面子、常理等日常生活原则和民间观念引入权力的行使过程之中,即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现象[50]。马明洁以北方某乡动员农民种植“洋香瓜”和“逼民致富”过程为例,提出了“经营式动员”概念,指出联产承包之后,乡村基层组织体制仍然具有相当强大的动员能力,这种动员能力并不是一种显见、固定的存在,而是可以在动员的过程中再生产出来[51]。应星、晋军讲述了一个西南水电站移民集体上访的故事,来展示弱者的声音是如何在中国当代独特的社会权力运作机制中传达出来的[52]。此外,通过对文本规则与生活规则的比较,樊平指出在受到地域传统定义的社会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是生活规则。基层政权作为一种政治秩序,一个各种统治手段综合运用的调控系统,生活规则才是它最本质的内容。村落权力运作的实质就是村落内生势力建立生活规则以积极适应或消极敷衍文本规则的动态过程[53]。李猛从理论上梳理了结构社会学与行动社会学的得失,论证了“关系/事件”分析的方法论意义[54]。强世功运用“关系/事件”分析法研究了一起炕上开庭的乡村诉讼案例,得出了“正是由于这些人(法官、当事人、村干部等)在每一个事件中的种种策略性选择,我们的法律,无论是国家法还是民间法,才不再简单地是约束社会行动的规则,而是人们在进行选择时可供利用的资源”的结论[55]。
通过这些研究,他们展现了国家与社会关系实践形态中的种种“流动”画面,并揭示出了实践过程中的国家与农民关系及其处于“隐秘”状态的诸种权力技术和支配策略。这既是对国家与社会理论的扩展变通和灵活运用,也展现了诸如实践社会学、权力分析、策略行动分析等一些具有“解构”意味的理论,从而成为乡村政治研究中多学科、多视角理论演练的一些精彩片段。
“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的引入,不仅使研究者对原本自上而下单向性的“国家”范式做出反思,而且在乡村政治研究中,这一分析框架将较为简单的民主制度化进路的论证转换为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更为复杂的场域化分析,从而在改变乡村政治研究理论特征的同时,也改变了它的研究重点。例如,关于村干部角色的讨论、农民—村庄—国家三重关系的分析、村庄“两委”及乡村二元关系的探讨等,实际上都与对这一框架的借鉴和运用有关。而“国家政权建设”理论亦可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基层政权的改革面向,使其不仅成为乡村社会的权力象征,而且也需完成一种面向公共组织性质的转变。[56](P53)这些都无疑有助于乡村政治研究从原来村民自治的宏大关怀中逐步眼睛向下地“沉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乡村政治研究的内部视角,并推动了对乡村治理本身的研究。“过程—事件”分析方法在解析隐藏在乡村基层政治运作中的矛盾、悖论和“隐密”,并以国家与农民的动态实践关系来理解乡村社会的治理的同时,也为国内政治学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了多重启发。
四、“乡村政治”作为一个研究题域
行文至此,需做点儿“事后”说明的是,本文所考察的政治学与乡村之间从“相遇”到“联姻”的过程,侧重是从中国政治学及相关学术思潮的发展演化这个角度来展开的,而没有专门梳理乡村问题这个层面的线索。虽然这一线索并不复杂,但在此还是有必要对乡村问题本身的演化发展脉络做出专门回顾。
在笔者看来,“乡村问题”既包括中国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因需要实现工业化这一“现代目标”而不得不解决的乡村现实问题,又指学者们在展开社会科学理论思考时而涉及到的有关乡村的理论问题。即乡村问题包括乡村现实问题和有关乡村研究的理论问题这两方面。因此,在改革开放以来的这三十年当中,围绕乡村问题我们可找出一些较具代表性的“案例”来做说明,并从中梳理其演化线索。
乡村问题这条线的开端,自然是改革开放之初的乡村基层管理体制变迁,即由人民公社体制变为“乡政村治”体制。乡村管理体制变迁虽然尚不构成现实当中的问题,但却是最早进入政治学研究者视野的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接下来,当属立法并起步于1980年代后期、经历了八九十年代之交的波折并最终“存活”下来的村民自治实践了。村民自治实践构成了政治学展开乡村研究的一块重要内容,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在1990年代末形成热潮,并在热潮退去之后持续至今。紧随村民自治这颗政治学研究的“新星”进入学界视野的,是因“三农”问题爆发而急剧展开的税费改革举措,尤其是其中的乡镇机构改革。可以说,税改以及由此而来的乡镇机构改革,构成了后税费时代的一个值得政治学研究的重大“乡村问题”。
在对“乡村问题”进行了这一简要的梳理回顾之后,结合本文前面的论述,我们便不难看出,村民自治和“三农”问题,是推动1990年代以来中国乡村政治研究兴起与演化的两大重要实践性力量。作为影响和形塑政治学对乡村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村民自治有其自身的独特发生、发展、演进逻辑。笔者认为把这一逻辑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单独展现会比较好(18),故在本文中未予详细展现。而“三农”问题由于其极具影响的公共性,笔者也不打算在此赘述。
这里只需指出的是,新世纪以来,很大程度上为应对“三农”问题而出台的农村税费改革,因财政资金的压力而直接导致了乡镇、村组的“机构”改革。政治学界除了围绕乡镇体制改革展开了一场争论外,还对乡镇政权及乡镇场域的政治运作展开了进一步的、也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
由于当时学界对乡镇机构的存废存在分歧,所以一时间学者们围绕乡镇体制改革的问题而展开了一场对现实影响不大但对后续研究影响明显的争论。之所以说对后续研究有影响,是因为正是在关于乡镇改革和争论的基础上,一方面学者群体产生了分化,另一方面,乡镇基层政治的运作逻辑及乡镇政府本身的特点,成为学界观察和研究乡镇基层政治的又一扇窗口。
税费改革时期或经历过税费征收阶段的关于乡镇政治(或曰“乡域政治”),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主要是从政治学角度来考察基层政治运作状况;另一种是从政治经济学与公共财政的视角,来考察乡镇政府的处境与行为及在此基础上乡镇政权本身所发生的变化。
就前一种思路下的研究而言,近几年出现的较具代表性的作品是吴毅的《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该书以中部省份一个市郊的“小镇”为研究对象和田野工作场域,通过讲述该乡镇迎检、开发征地、税费征收、农业结构调整和官商互动等乡村日常工作种多个面相的故事,探讨了乡镇政治的运作过程及其影响机制。在研究方法上,作者在国家—社会的基本理论视角下,借助“乡域政治”这一使乡村政治研究在研究单位和视域上均有所扩展与提升的概念,通过小镇的故事去切近当代中国有关乡村治理研究中居于核心位置的基层政权、村级组织和农民的生存与互动逻辑。从而力求在乡域社会的日常生活世界中展示一种流动的政治事实和实践的政治关系,借此更加深邃地洞见乡域政治运行的复杂结构,以期探求和发现蕴藏在这些事实与关系背后的乡村底层治理之谜的谜底。在这些“深描”、阐释与探求的基础上,作者还进一步提出或深化了关于乡镇政治运作的一些解释模式,如,通过权力格局“错置”与官民行为“悖论”来理解特定时空场域中乡村政治博弈的复杂情态;以非正式权力技术的凸显来概括“政府的任务靠‘擂’,农民的事情靠‘媒’这样一种形象生动的乡村日常治理技术。并在基于乡镇基层社会而对这些乡镇政治运作过程与机制进行展开与铺陈的基础上,提出乡村社会治理转型的根本性问题。”[57]
而田毅、赵旭所著的《他乡之税:一个乡镇的三十年,一个国家的“隐秘”财政史》则可看作是一部从政治经济学与公共财政视角来研究乡镇的独到作品。该书通过对一个乡镇30年间财税变迁的考察,以详实的材料和数据、细腻的笔触,以及平实而又不失生动的语言记述和展现了一个乡镇之“财”与“政”30年纠葛及其演化变迁脉络。透过买税的兴起、发展与消退的演化过程,以及农民和基层干部如何面对那些来自外部的制度与政策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内部矛盾与问题而采取行动,作者揭示了财税是如何影响了乡镇政府的行为并在何种程度上及怎样导致了乡镇政权在上下层级之间的起伏涨落。
虽然该书的作者不是专业的政治学研究者,甚至也不是专门的学者,但他们的研究却为了解乡镇基层政治及其运作状况提供了颇具启发意义的洞见。他们通过以财税为核心的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在具体的思考、研究与描述中把税收和财务这一经济问题,和乡镇的治理与行政这一政治问题关联并结合起来,从经济和财税的角度来考察乡镇政治的运作状况与行为逻辑,从而为“乡政”研究树立了一个从经济(财税)来考察和研究政治的良好典范。通过这一详细的“史学”研究,他们所提出的认识与判断,也对学界围绕乡镇政权或乡域政治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补充、印证或解释作用。如,他们提出应从行政机构利弊特点传递这一视角来看待乡镇,乡镇政权集中着各级政权之优点和缺点的这一特点,即使它如同一个放大镜来放大这种优点和缺点,又使它成为“不确定性最大的政权”,而且“改革变迁中整体政权面临的风险也相对更多地压在基层政权身上”。这种不确定性再加上改革过程中的诸种调整及其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与代价,使得处于此种状态下的乡镇政权因作为一个“行动者”而面临着持续的困扰,从而也就会产生各种“越轨”或非制度性行为。因此,“乡镇的很多行为,包括买税、乱收税费、不作为等都是这样行为的体现”。[58]这些分析和洞见,虽不是政治学的视角或政治学研究者的分析,但实际上都是乡镇政治所要研究和考察并需做出解释或解答的现象与问题。其所揭示的那些“隐秘”“历史”与现象,也均是“乡政”这个研究题域的一部分。
除了围绕乡镇机构改革及乡域政治的研究外,税费时期及后税费时期的乡村政治研究,还有一部分是关于农民上访及以此为基础的政治学阐释与研究。因农业税费负担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些矛盾,1990年代中期以后,在诸多地方都出现了越来越频繁的农民上访行为。因此与“三农”问题的突显差不多同步,上访现象在1990年代末也开始为学界所关注。学者们依据各自的便利条件和兴趣视角,对农民上访与维权的行为及其所连带出来的现实与政治问题进行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学理阐释和实证考察。关于农民维权与上访、农村群体性事件、农民权益维护及农村协会组织等问题的研究与探讨,构成了这个时期乡村政治研究的热点之一。
学者对农民上访的学理性阐释,主要是通过上访事件来分析和揭示农民、基层干部与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乡村基层(尽管并不限于此。)政治的运作状况与实践形态,且多援引当时学界一些较为新颖和流行的理论来进行分析和阐释。如,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一书,通过引入实践社会学及“过程—事件”分析方法,对平县山阳乡一个长达20多年的移民上访及政府摆平的故事之详细过程和“实践形态”的展示,揭示了当国家与农民在土地下放、人民公社制度瓦解后的新时期发生集体上访这样的正面遭遇时,权力是如何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实践中进行运作的[59]。郑欣《乡村政治中的博弈生存》一书,以华北农村村民上访为研究对象,在“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下,通过引入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展现并分析了国家、乡村干部与农民三者之间的博弈生存关系。并认为“治访循环”式的村民上访催化了当前乡村社会利益的分化与冲突以及权威结构的裂变,在村民上访的博弈过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与重新建构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农村回应型制度的变迁与乡村民主社会的生成。[60]
除对农民上访现象进行学理阐释外,另有学者从农民权益保障的视角展开了关于农民上访问题的研究。持农民权益保障视角的研究者大都有这样一个基本立场:“目前中国农村存在的许多问题,都可以归结为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19);“‘三农’问题之所以解决不了,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农民的权益仍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61]。因此,有不少学者尤其是政治学研究者都从权益维护角度来考察农民以农村中的诸多现象,而探讨农民的维权与抗争以及如何组织农民协会问题,便成为了乡村政治研究中的一个颇能够吸引眼球的话题。如这方面研究的一个代表人物于建嵘提出了当代中国农村维权活动“以法抗争”的解释框架。他指出,“农民的维权活动在方式上发生了许多值得注意的演变,这种演变大体上显现出这样一个重要特点:上访虽然仍是农民抗争的最重要形式之一,但它已具有了新的意义,更值得关注的是那些新型的更具有主动性的抗争方式和手段”;“‘以法抗争’的基本目标具有十分明确的政治性,已经从资源性权益抗争向政治性权利抗争方向发展”;“‘以法抗争’的另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抗争精英的维权活动具有明确的组织性”。[62]
另有研究者对农民的集体维权行为做了过程分析,通过考察农民集合的原因、村干部角色与村民态度、维权领导的特征、维权行动的基本方式等一些方面,采对农民维权过程中政治参与的类型与方式进行揭示和分析。[63]也有研究者借用奥尔森“选择性激励”的解释,来分析农民集体上访所具有的一些突出特征。[64]
在后税费时代,由于乡镇政权及乡村组织的重要作用,乡域政治研究成为继村民自治之后的另外一个乡村政治研究的学术聚焦点,似乎是意料之中的事。围绕乡镇政权及其运作逻辑的研究,在政治学领域可达到由微观透视宏观之学理目的,亦可与组织社会学、关注中国政治与治理转型这样一些研究取向相结合,开拓出新的学术领域。同时,聚焦基层的乡村政治研究,还可在现实层面为乡村基层的秩序与治理问题寻求解决之道。所以对乡镇政权及其深层运作逻辑的揭示与分析,会构成乡村政治研究的一块重要内容。
此外,取消农业税后,以农民负担为标志的“三农”问题已不再成为矛盾焦点,而乡村基层社会的稳定在中国独特的政治运作逻辑下,成为一个足以影响大局的一件事。因此,乡镇基层的综合治理,成为取代之前诸如计划生育、税费征收的一项中心工作。而在中国现有的政治制度设计和政治运行逻辑下,农民上访成为足以吸引中央至地方注意力的一件举动。
而与“乡域政治”的研究一样,围绕上访的研究,也会成为乡村政治研究中一个具有学术活力的领域。除了因这些研究所关涉问题具有现实意义外,还因为“乡政”研究和关于上访的研究能够发掘出一些具有学理意义的论题。比如,这方面研究可与关于底层政治的一些理论和学术洞见相结合,甚至还可与后现代理论中的一些具有思维冲击力的解释和剖析发生关联,从而使得有关基层政治与治理的乡村政治研究论域出现更加浓厚的学理性色彩。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正在与国际学界关于“底层政治”的研究相呼应,加之这一视角的研究可结合社会学、法学、人类学等学科来展开对社会边缘群体(如乡村混混、城市底层)的研究,从而正逐步扩展成为一块较为活跃的学术领地。
回顾至此我们看到,“乡村政治研究”发端于政治学与乡村问题的不期然“遭遇”,但却成长、演化于改革开放三十年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的中国特定社会、政治时空场域中,并在一些重大的时局变迁中走向日益紧密的结合,最终成为一块可供学者在其中施展拳脚的研究领域。
而且,这块研究领域至今仍在不断的拓展和深化,后税费时代的中国乡村,仍有诸多值得政治学或以政治学视角去关注的问题。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还可能会因为褪却了之前的现实问题之紧张关系而更加深入,从而可能会为理解和把握当今急剧变化的中国社会而提供一个管窥之孔,从而为解释中国的社会科学理论积累若干“经验”,而这些“经验”,当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的根基。
通过这段政治学与乡村问题之间互动的学术发生、演化之历史,亦使我们对中国社会科学(或者说社会科学在中国)的特定生长逻辑有所察知,从而为探寻中国社会科学的中国社会之“根”提供些许启示,或者说线索。
收稿日期:2011-04-10
注释:
①见《政治学研究》1987-1988年各期上探讨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应文章。
②对这一“历史”情况的了解,来自于笔者对项继权的访谈。
③见项继权:《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现状与改革》和邓成明:《危机.对策.希望——“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综述》这两篇会议综述,均载于张厚安、白益华、吴志龙编著:《中国乡镇政权建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④见《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丛书》的总序。
⑤他们出版了十余册作为阶段性成果的作品,即《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丛书》和一本作为最终成果的书《中国农村基层政权》。
⑥尚未有学术自觉意识的一个体现是,当时学者们围绕这些问题所展开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相应的方法论或产生这方面的方法论自觉,这从他们的研究目的与目标、会议讨论主题及相关课题论证当中即可看出。
⑦见《农业经济问题》,1980年第1期,《编者的话》;以及载于该期的“人民采信”;即广西师范学院政治系的代祖奇、韦守德的提议:《希望出版一个有关农业经济的报刊、杂志》。
⑧见徐勇、邓大才:《政治学研究:从殿堂到田野——实证方法进入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历程》一文中的回顾,应该说,这种看法在政治学研究者当中是较能够引起同感的一个判断。
⑨这是笔者于2008年对徐勇教授的访谈中,徐勇教授自己所提到的一点。
⑩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村民自治、基层民主的设想之所以在1990年代能够迅速走红,并吸引了如此之多的人们去研究、受到如此之广泛的关注,首先是因其契合了人们“眼光向下”的这样一种心理期望。对乡村基层的研究,也因契合了学术界当时因对市民社会的发掘、建构而制造出来的“重心下沉”之学术潮流、学术氛围与学术趣味,而飞速成长为1990年代中国社会科学中的一个重要领域的。当然这已属后话。
(11)笔者2008年对徐勇的访谈。
(12)较早对这一模式做出概括的是张厚安等人。
(13)见白纲:《中国村民自治法制建设评议》,载《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王振耀:《中国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基本进展与理论依据》,载陈明通,郑永年主编:《两岸基层选举与政治社会变迁》,台湾月旦出版社1998年版;詹成付:《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未来的基本走向》,载张明亮主编:《村民自治论丛第一辑》,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年版。
(14)相关研究见陈明通,郑永年主编:《两岸基层选举与政治社会变迁》,台湾月旦出版社1998年版;徐勇,吴毅主编《乡土中国的民主选举》,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李凡主编:《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东方出版社,2002年版;李连江主编:《村委会选举观察》,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等文集。
(15)见王铭铭:《社区的历程》,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他的这一研究另以《美法村——村落视野中的家族、社会与国家》的长文编载于其《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一书中,该书由三联书店1997年出版。
(16)见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一书结论部分的梳理回顾。
(17)如费孝通、杜赞奇、黄宗智、张仲礼、斯科切波(T.Skocpol)、萧凤霞等学者对中国基层组织、历史社会变迁或社会经济史的研究,都曾从各自的角度指出,随着近代国家强化自身权力、从基层社会汲取资源这一过程的推进,使基层秩序发生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变化。虽然他们有各不相同的研究视角和表述方式——费孝通提出基层社会的衰败,杜赞奇提出“赢利型经纪”和“保护型经纪”的概念,黄宗智以“内卷化”概念来进行分析,张仲礼提出绅士的官僚化,斯科切波认为国家强化自身能力的努力改变了社会中不同集团的行动机会,萧凤霞则以村庄成为“细胞组织”来描述这种现象——但他们的研究共同构成了这样一种为人们所广为接受的解释:在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绅士阶层受到巨大打击,从而走向了解体,这破坏了传统上以地方精英为中心的社会整合秩序。
(18)因为就一篇针对某个问题的文章而言,“画地为牢”地侧重一条而非多条论述线索,会使主题更为集中,也容易使论述展开的更加深入一些。
(19)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的一组关于农民权益保障文章的编者按语,该组文章分别是:何建华,于建嵘《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张景峰:《农民权益保障与增进法的设想》;刘哲红,蒋军华,郭细琴:《保障农民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国农民权益保障”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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