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立全先生的预设理论_语义分析论文

简论周礼全先生的预设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礼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04)04-0406-05

周礼全(1921.12-)湖南吉首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周先生在逻辑学科的诸多领域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语言逻辑研究方面的贡献尤为突出,本文仅就他的预设理论作一简要评论。

一、关于预设的定义

以前有些语言逻辑学家认为预设是语义现象,而周礼全先生则认为预设是语用现象。“预设就是通常所说的语用预设,而不是通常所说的语义预设”[1](P459)。

为了给预设下一个恰当的定义,周先生首先提出了预设规则:

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S对听话者H说出一句话语“U(FA)”时,S相信语词、短语或子句“B”所指的事物或事态存在并且相信H也相信“B”所指谓的事物或事态存在,如果

(Ⅰ)(1)“B”是直陈话语“”中的专名、摹状词、量化名词(名词短语)或非重音部分(即非重音的语词、短语或子句),或(2)“B”是直陈话语“”推出的话语中的专名、摹状词、量化名词(名词短语)或非重音部分,或(3)“B”是疑问话语或命令话语加上真诚准则推出的语句中的抽象语句。

(Ⅱ)S相信“B”所指谓的事物或事态存在并且相信H也相信“B”所指谓的事物或事态存在,不同S说出话语“U(FA)”、S遵守合作准则或S相信的交际语境C中因素相矛盾。

预设规则的(Ⅰ)中有(Ⅰ)(1)、(Ⅰ)(2)和(Ⅰ)(3)三部分。只要满足其中一部分,就满足了(Ⅰ)。我们把(Ⅰ)叫做预设规则的引发条件。(Ⅰ)(1)主要是处理直陈话语的预设的,(Ⅰ)(2)主要是处理一些特殊的直陈话语的预设的,(Ⅰ)(3)主要是处理疑问话语和命令话语的预设的。我们要确定一句话语有无预设和有什么预设,首先要看是否满足预设规则的引发条件(Ⅰ)。

预设规则中的(Ⅱ),我们把它叫做预设规则的排除条件。当一个语词、短语或子句“B”满足了预设的引发条件(Ⅰ)时,我们还要进一步看“B”是否也满足预设规则的排除条件。只有当“B”既满足预设规则中的引发条件(Ⅰ),又满足预设规则的排除条件(Ⅱ),S才相信“B”所指谓的事物或事态存在并且相信H也相信“B”所指谓的事物或事态存在。

预设规则是人们在交际语境中说出一句话语时普遍遵守的语用规则。

周先生在预设规则的基础上给出了关于预设的定义: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S对听话者H说出一句话语“U(FA)”时,S预设语词、短语或子句“B”所指的事物或事态存在,当且仅当(Ⅰ)根据预设规则,S相信“B”所指谓的事物或事态存在并且相信H也相信“B”所指谓的事物或事态存在。(Ⅱ)S相信H知道(Ⅰ)。

二、直陈话语的预设

(一)直陈简单话语的预设 为了明晰起见,我们用两个实例来说明如何应用预设规则和预设定义来确定简单直陈话语的预设。例1: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a对听话者b说出一句直陈话语“凯卜勒死于贫困”时,a预设“凯卜勒”为真。其理由是:

(1)“凯卜勒”是直陈话语“凯卜勒死于贫困”中的专名。

(2)a相信“凯卜勒”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凯卜勒”为真,不同a说出直陈话语“凯卜勒死于贫困”和a遵守合作准则相矛盾。因为,由a说出话语“凯卜勒死于贫困”和a遵守合作准则推不出:a不相信“凯卜勒”为真或a不相信b相信“凯卜勒”为真。

(3)a相信“凯卜勒”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凯卜勒”为真,也不同a所相信的交际语境因素相矛盾。

(4)上面的(1)满足了预设规则的引发条件(Ⅰ)(1)。上面的(2)和(3)满足了预设规则的排除条件(Ⅱ)。因此,我们就可以得出:根据预设规则,a相信“凯卜勒”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凯卜勒”为真。这就是说,由上面的(1)、(2)和(3)就可得出:“凯卜勒”为真满足了预设定义的(Ⅰ)。

(5)在交际语境C中,a对b说“凯卜勒死于贫困”时,a必须相信b知道a所用的语言及其语形、语义和语用规则(特别是预设规则)。因此,a必须相信b知道:根据预设规则,a相信“凯卜勒”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凯卜勒”为真。这就是说,“凯卜勒”为真满足了预设定义的(Ⅱ)。

(6)由上面的(1)~(5),就可根据预设定义得出:a预设“凯卜勒”为真。

例2:在一个交际语境C中,说话者a对听话者b说出一句直陈话语“上帝存在。”这里“上帝”是专名或摹状词。a相信“上帝”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上帝”为真,满足了预设规则的引发条件(Ⅰ)(1),但却没有满足预设规则的排除条件(Ⅱ)。因为,如果a相信b相信“上帝”为真(即a相信b相信上帝存在),而又向b说“上帝存在”,则a没有向b提供最大量的事态,因而,a违反了充分准则。这就是说,a相信“上帝”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上帝”为真,是同a说“上帝存在。”和a遵守合作准则相矛盾的。

a相信“上帝”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上帝”为真,既然不满足预设规则的排除条件(Ⅱ)。则它就不满足预设定义的(Ⅰ)。因此,在交际语境C中,a向b说直陈简单话语“上帝存在”时,a没有预设“上帝”为真。

(二)直陈复合话语的预设直陈复合话语,就是具有形式的直陈话语,分别叫做直陈假言话语、直陈选言话语、直陈联言话语和直陈否定话语。

找出直陈复合话语的预设方法,和找出直陈简单话语的预设方法基本相同。只是在找出直陈复合话语的预设时,常常需要应用子句隐涵作为排除条件的内容。我们仍然用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如何应用预设规则和预设定义来确定复合直陈话语的预设。

例:在交际语境C中,a对b说一句直陈假言话语“如果上帝是全知全能的,世界就应是十分美好的”时,a预设“上帝”为真,也预设“世界”为真。因为“上帝”和“世界”都是专名或摹状词,它们都满足了预设规则的引发条件(Ⅰ)(1)。同时,a相信“上帝”和“世界”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上帝”和“世界”为真,是同a所说话语“如果上帝是全知全能的,世界就应是十分美好的”与a遵守合作准则或a相信的交际语境中的因素不矛盾。由此就可得出:根据预设规则,a相信“上帝”和“世界”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上帝”和“世界”为真。这就是说a预设“上帝”和“世界”为真满足了预设定义的(Ⅰ)。

在交际语境C中,a对b说“如果上帝是全知全能的,世界就应是十分美好的”时,a必须相信b知道a所用的语言及其语形、语义和语用规则(特别是预设规则)。因此,a必须相信b知道:根据预设规则,a相信“上帝”和“世界”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上帝”和“世界”为真。这就是说,a预设“上帝”和“世界”为真满足了预设定义的(Ⅱ)。

通过上面的分析,就可根据预设定义得出:a对b说一句直陈假言话语“如果上帝是全知全能的,世界就应是十分美好的”时,a预设了“上帝”和“世界”为真。

(三)一些特别的直陈话语的预设 对一些特别的直陈话语的预设,不同的语言逻辑学家有不同的说明,下面以周先生提出的预设规则和预设定义来说明一些特别的直陈话语的预设。

例:在交际语境C中,a对b说出“老王停止打老婆了”这句直陈话语。由这句直陈话语就可推出另一句直陈话语,“以前老王打老婆并且现在老王不打老婆了”也就是说,后一直陈话语的意谓与前一直陈话语的意谓是相同的。如果我们要求a说出“以前老王打老婆并且现在老王不打老婆了”时,a一定会把重音放在“现在老王不打老婆了”这个句子上,而“以前老王打老婆”是非重音部分。

“以前老王打老婆”是由“老王停止打老婆”这句话语推出的的话语中的非重音部分,因而满足了预设规则的引发条件(Ⅰ)(2)。

另外,a相信“以前老王打老婆”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以前老王打老婆”为真,不同a说话语“老王停止打老婆。”时应遵守的合作准则或a相信的交际语境中的因素矛盾。这就也满足了预设规则的排除条件(Ⅱ)。

因此,根据预设规则,a相信“以前老王打老婆”为真并且相信b也相信“以前老王打老婆”为真。这就满足了预设定义的(Ⅰ),显然也满足了预设定义的(Ⅱ)。

由以上说明就可得出:a预设“以前老王打老婆”为真。此外,a还预设专名“老王”和摹状词“老王的老婆”为真。

三、疑问话语的预设

四、命令话语的预设

说话者S对听话者H说一句命令话语“U(!A)”,就是S要求H完成A这一行动。我们所说的命令话语将不考虑S和H相对的社会地位,也不考虑S的要求是强制性的或是恳求性的。

我们把S说出命令话语“U(!A)”时(即H尚未进行A这一行动时),有关的事态记为G,而把H完成A这一行动后的有关事态记为G*。

任何一句命令话语“U(!A)”都有它特定的G和G*。H完成“!A”这个命令或完成A这个行动,就H通过他的行动使G成为G*,(G*可以不同于G,也可以就是G)。

根据真诚准则,在交际语境C中,S对H说命令话语“U(!A)”时,S相信A这个行动是H能完成的,也就是说,S相信H通过他的行动使G成为G*。因此,在交际语境C中,S对H说一句命令话语“U(!A)”时,S必相信“G”为真,并且相信H也相信“G”为真。

S相信“G”为真并且相信H也相信“G”为真,是从命令话语“U(!A)”和真诚准则推出的,因而就满足了预设规则的引发条件(Ⅰ)(3),就也满足了预设规则的排除条件(Ⅱ)。

S相信“G”为真并且相信H也相信“G”为真,既然满足了预设规则的引发条件和排除条件,也就满足了预设定义的(Ⅰ);显然也满足了预设定义的(Ⅱ)。由此就可得出,S预设“G”为真。

例如:在交际语境C中,a对b说一句命令话语“请关门!”这里的“G”是“门开着”“G*”“门关着”。a对b说“请关门!”这句命令话语,就是要求b通过他的行动使由门开着(G)成为门关着(G*)。这里a预设“门开着”为真。

五、简评

最早把预设作为一个专门的逻辑问题加以讨论的是弗雷格,其后罗素、斯特劳森等人对这个问题都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在弗雷格和斯特劳森的预设理论中包含了两种成分:从一方面说,他们所讲的预设是一个论断的预设(论断是说话者在一个交际语境中断定的语句),而不是一个语句的预设,这说明他们的预设理论中有语用的成分;从另一方面说,他们在预设定义中,也明确地应用了“真”“假”这些语义概念,说明在他们的预设理论中也包含了语义的成分。后来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预设,即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

关于语义预设,后来遭到两个严厉的批评:一个是如果接受语义预设定义的话,那么就能逻辑地推出预设是常真语句,但事实上预设不是常真语句。另一个是如果预设是语义的,则预设必是不可消除的。但事实上预设是可以消除的。这说明语义预设是不能成立的。

现在多数语言逻辑学家都认为预设是一种语用现象。他们从语用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预设定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斯塔纳克(R.C.Stalnaker)1974年提出的预设定义:

一个命题B是说话者在某一语境中的语用预设,当且仅当说话者假定或相信B,假定或相信他的听话者假定或相信B,并且假定或相信他的听话者认识到他有这些假定或相信。

斯塔纳克从语境中的说话者和听话者的假定和相信来定义语用预设,这给了人们很多启示。但这个定义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这个预设定义太宽泛,把一些人们通常认为不是预设的东西也包括在他的预设之中。例如,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a对b说“弗雷格的专名理论是很重要的”这样一句话语。如果a和b互相知道彼此都相信上帝存在,那么按照斯塔纳克的预设定义,“上帝存在”就应当是a说那句话的预设了。

周礼全先生的预设定义吸收了斯塔纳克定义中的合理成分,即从说话者和听话者的假定和相信的角度定义预设。另外周先生还创造性地提出了预设规则,而预设规则确定了一句话和预设之间的联系,在预设定义中应用了预设规则,这样就避免了斯塔纳克定义的那种太宽泛的情况。像在上面那个谈话语境中,通过预设规则“上帝存在”就会被排除在预设之外。显然这是周先生在预设理论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预设”问题是语言逻辑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周先生的预设理论极大地丰富了语言逻辑理论的宝库。

[收稿日期]2003-10-23

标签:;  

论周立全先生的预设理论_语义分析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