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入世以来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住房的需求也不断高涨。然而在近年来房地产建筑施工水平良莠不齐的影响下,一些“豆腐渣”工程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房屋建筑的质量问题也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提高房屋建筑的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提高房屋质量必然离不开监理的因素,因此,本文结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理现状,分析并探究提高监理水平的有效对策。希望能够为我国房屋建筑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现状;对策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过去那种“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的思想早已不适应当代人的需求。随着生活的富裕,人们对“衣食住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追求物件的功能全面,更追求物件的使用安全和质量。房屋建筑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问题更得到人们广泛的重视。近年来,房屋质量问题屡被曝光,房屋建筑的质量监理问题也逐渐被人们所关注,监理工作不到位,不仅使房屋的质量得不到保障,更使人民群众的权益受损,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因此,采取有效的对策提高房屋建筑质量监理水平势在必行。
1.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监理的重要性
房屋建筑作为人们栖居的场所,其建造的目的就是给人以安全感和舒适感。但现如今有些企业为了眼前的利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致使投入使用的房屋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威胁群众人身安全。这种鼠目寸光的行为无疑是对企业自身的不负责任,对人民群众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还有些企业为了进入建筑领域分一杯羹,不顾自身施工水平低下的影响,建造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房屋建筑,给人民群众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不仅将企业带入困境,更将人民群众置于危险之中。在这种形势下,质量监理就显得尤为重要。高水平的质量监理不仅是对企业的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只有保障房屋建筑的质量符合标准,才能提高企业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扩大市场份额,在房屋建筑行业中脱颖而出。同时,高质量的房屋也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和幸福感,有助于人民群众投身于伟大祖国的建设事业当中。
2.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监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监理工作乱象从生,加之施工单位水平良莠不齐,导致房屋建筑质量不达标问题非常严重。而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监理的现状主要表现在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质量监理意识不到位、监理人员素质不达标这三个方面。
2.1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
监督管理系统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理监督管理程度不严格,由于意识不足导致政府部门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上存在不健全、多漏洞的情况,这就使房屋建筑施工单位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而忽视质量监理工作,钻法律的空子;二是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工程,对建筑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理人员配备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些地方官员与开发商相互勾结、收受贿赂,对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监理不闻不问;三是房屋建筑施工单位的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质量监理工作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这样自上至下的不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自然就导致了目前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监理乱象丛生的情况出现。
2.2质量监理意识不统一
当前我国房屋建筑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监理意识不统一现象,归根结是由于质量监理工作的归属不清导致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我国在意识形态上对质量监理仍然存在着较多的不同意见,政府部门认为质量监理应该对政府部门负责,替政府部门监管建筑单位的施工质量,因此忽视了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业主则认为质量监理应该对业主负责,一切工作都应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又认为质量监理既然代表了业主的利益,那就不应该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来进行监管。这样的分歧就导致了质量监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和各方意见的干扰,从而难以有效进行。
2.3监理人员素质不达标
房屋建筑的质量监理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极高,监理人员不仅要具备基础的职业道德,更要具备建筑施工、行政法规、质量标准、材料选用等方面的知识。然而目前我国的质量监理队伍中,很多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不达标。一些监理人员职业道德低下,与施工单位相互勾结谋取不当得利,对建筑质量问题不闻不问,帮助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欺瞒客户;还有一些监理人员由于自身职业技能水平不足,在房屋建筑施工中根本无法发现质量问题;更有些监理人员在没有取得职业技术资格证的情况下就通过一些手段上岗参与监理工作。
3.提高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监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3.1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保障质量监理工作有效开展,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政府部门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对房屋建筑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理过程进行严格把控,对于施工单位忽视、敷衍质量监理工作的行为从重处罚。并出台相应的政策,对于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实行终生追责制,杜绝施工单位的投机取巧。二是严格进行政府自身的监管,保障地方政府能够积极配合落实对施工单位的监管规范,对于政府官员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的行为,一旦发现,严惩不贷。三是施工单位要健全自身监管制度,保障质量监理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发现质量问题要对相关的质量监理责任人进行追责和惩处。
3.2加强统一监理意识
哲学上讲“思想为行动提供指导”,可见思想对于行动的重要性。我国目前质量监理在意识形态上的问题关键就在于思想意识不统一。因此,要想保障质量监理工作在国内有效开展,必须要统一质量监理意识。须知监理是受委托人委托,依照相关法规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的独立的第三方单位。因此政府不该因质量监理的存在就疏于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管,施工单位也不应将质量监理与业主混为一谈,业主更不应该对监理工作指手画脚,妨碍正常工作流程。
3.3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人的运作,可以说人是一切工作开展的核心。因此,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提高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监理水平的关键所在。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要做到对质量监理人员队伍的整体培训,通过定期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能力,杜绝能力不足、以权谋私的现象继续发生。其次要做到人才的积极引进,通过引进高素质的质量监理人才,提高房屋建筑质量监理水平,带动质量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最后要做到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把控,不具备监理人员从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允许上岗。
结束语:
人民群众是国家的建设者,也是国家发展的推动者。因此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身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是国家良好发展的前提。房屋建筑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常驻居所,其质量问题不允许有丝毫的忽视,一旦出现房屋建筑质量问题,政府的公信力就会收到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也将崩塌,因此,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统一监理意识、提高监理人员素质这些方面上做好工作,进而提高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监理水平,不仅是企业良好发展的需要,更是保障人民群众自身权益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陈兵.探析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现状并探究其有效对策[J].现代装饰:理论,2013,(02):145.
[2]刘国晓.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现状并探究其有效对策[J].信息记录材料,2017,(12):42-43.
论文作者:申国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3
标签:质量论文; 房屋建筑论文; 施工单位论文; 人民群众论文; 房屋论文; 建筑施工论文; 质量问题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