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汉语史的反思与新汉语史的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按一般的认识,1957年王力《汉语史稿》的出版,标志着汉语史研究的开始。[1]从那时起到现在,汉语史研究取得很大的成绩,有了很大的发展,呈现出比较繁荣的局面。然而,毋庸置疑,汉语史的理论建构及事实研究都还远未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所以一直以来也不断有人反思其得失。比如,仅就理论方面而言,李无未、邸宏香认为,汉语史研究的事实发掘成果卓著,令人目不暇接,但理论滞后于实际的状况却愈显突出,主要症结在于基本理论范畴还没有确立起来,所以导致连汉语史研究基本理论框架的认识都十分模糊;[2]而韩陈其、立红则指出,汉语史的研究现状难以令人满意,其表层原因是对汉语史的研究原则和研究方法缺乏全面而细致的认识,其深层原因是对汉语的本源属性和本质属性缺乏深入而细致的认识[3]。 本文也是一篇反思性文章,试图从“结构”和“内涵”的角度,来提出一些看法,在此基础上生发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简单地说就是建立与以往的汉语史(即本文标题中所说的“传统汉语史”)有所不同的“新汉语史”。 一、关于汉语史涵盖时间范围的反思 所谓汉语史涵盖的时间范围,实际上就是汉语史的上下限问题。表面看来,这好像是一个不用说的问题:所谓汉语史,不就是汉语从古到今的历史吗?赵振铎、黄峰就是这样明确指出的:“汉语史是研究从殷商时代到今天汉语发展的历史。”[4]然而,这样的认识实际上却并不是一种普遍的认识,问题就在于对现代汉语的认识和处理。蒋绍愚说:“顾名思义,‘汉语史’是应该包括现代汉语的,但是,后来似乎形成了一种共同的看法:汉语史的研究只限于现代汉语前。这样就成为‘汉语史’和‘现代汉语’的两分。”[1]蒋先生说得很清楚,长期以来,传统的汉语史及其研究,是把现代汉语阶段排除在外并且这是“不应该”的。然而,蒋先生自己在接下来的讨论中,也是按照上述“共同的看法”,把现代汉语排除在汉语史之外。 这种“按理说”与“实际做”不一致的情况在汉语史研究者中并不少见。比如有人说,“研究任何一个语言史专题,不仅要研究它在历史上的面貌与状况,而且更要研究它在今天的发展。……语言的发展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我们不可能脱离对现代汉语的理解去认识近代、古代的语言,而且现代生活中出现的种种语言问题有许多正是汉语史研究的课题,它能激发出研究者的热情与灵感。再者,研究任何一个语言史专题,不仅要研究它在历史上的面貌与状况,而且更要研究它在今天的发展。因此,汉语史研究者不能满足于在书斋里从文献古籍中讨生活,而要打开窗户,走出书斋,到现实生活中去找题目、找材料,要把书本中的死材料与现代汉语方言中的活材料结合起来进行考察”[5]。虽然提到要“研究它在今天的发展”,然而接下来所说的仅仅是找题目、找材料以及与方言相结合,而未涉及对现代汉语本身的历时研究。吴福祥从语法研究角度也指出了同样的问题:“相比较而言,我们历史语法学界通常将自己的研究视野局限于汉语历史语法事实的调查、描写和分析,很少关注现代汉语语法变异的研究。当然也有一些学者确实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颇为关注,不过其出发点是想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汲取和借鉴语法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并非自觉地将现代汉语语法变异纳入汉语历史语法的研究范围。”[6] 这一局面的形成当然不会是没有原因的。前边提到,人们一般把上世纪50年代《汉语史稿》的出版作为汉语史研究开始的标志,那么,把本书主编王力认作汉语史研究的开山者应该也不为过,而上述观念和做法其实正是王先生定的“调”。王力说:“汉语史是研究现代汉语是怎样形成的。”[7]序言很显然,王先生认为,现代汉语已经形成,因此对于汉语史研究来说,它的作用就只是作为发掘事实、考镜源流的起点或终点,而它本身却并不在研究范围之内。这样,汉语史的下限就应在排除了现代汉语阶段之后的某一时间点上,具体取决于人们对其前一阶段即近代汉语下限的认识。按现在较为通行的观点,近代汉语的下限是明末清初,那么,汉语史所涵盖的时间范围自然也就是从上古汉语至此,而有清一代及此后自然也就“无史”;如果认为近代汉语止于“五四”之前,那么“五四”以后自然就不在汉语史的涵盖范围之内了。 在已有的汉语史论著中,极少看到对某一现象进行从古到今或从近代到现代一贯而下式的描写和讨论。下边我们简单介绍一下目前国内最有影响的两部汉语史著作,即王力《汉语史稿》和向熹《简明汉语史》的时间涵盖情况。王、向二人对汉语史的阶段划分大体一致,都认为20世纪(五四运动以后)为现代汉语阶段。 《汉语史稿》上册语音部分有“由中古到现代的语音发展”一节,未涉及“五四”以后;中册语法部分有“五四以后新兴的句法”,另有一节“句法的严密化”,就所举用例看,主要限于建国前,多数为鲁迅、老舍等人的作品,个别延及解放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著作及讲话等;词汇部分有“鸦片战争以后的新词”,其中在讨论外来词语时只用一页多的篇幅简单谈及“社会主义社会词汇的输入”。以上“三史”中,语音史未涵盖现代汉语阶段,词汇史和语法史稍微涉及,但只是简单的静态化罗列若干项目,而非全面的历时考察和分析,因此总体而言显然处于附庸地位。《简明汉语史》初版于1993年,被认为在王书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和提高,但是在考察的时间范围上,却一仍旧贯:语音史部分有一节“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标准音的形成”,作者认为标准音从元代开始形成,所以这里的讨论与现代汉语并不搭界;词汇史部分三章分别是上古汉语、中古汉语和近代汉语词汇的发展,也未涉及现代;语法史部分在第三章“近代汉语语法的发展”下有一节“五四以后汉语语法的发展”,从考察对象到举例范围都与王书极为相似。但是,此书出版比王书晚36年,两相比较,它对现代汉语阶段的缺漏就显得更加明显和突出。 李宗江谈到21世纪汉语史学者的三大学术追求,其中第二个是“世界眼光”,认为“我们可以从其他语言的研究中受到启发”[8],那么,作为比较,我们再来看一下国外一些语言史著作的时间涵盖情况。 先看著述最多的英语史。加兰·坎农著、尹敬勋译《英语史》(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7年版,英文版1972年),把英语分为古代英语、中世纪英语、现代英语和当代英语,其中当代英语始于1900年,考察下限为20世纪70年代初。Dennis Freeborn著,From Old English to Standard English,Second Edition(《英语史:从古代英语到标准英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麦克米伦出版社2000年版,英文第1版1992年),把英语发展分为六期,最后一期是“今日英语(Present-day English)”,所考察语料下限到20世纪80年代初。Suzanne Romaine主编,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English Language(《剑桥英语史》,北京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共六卷,第4卷是现代英语,明确标明的时间范围是1776-1997年,而本卷英文第1版的出版时间是1998年(见版权页)。 其他再如法语史、德语史和俄语史,各举一例。阿尔贝·多查著、王庭荣译《法语简史》(原书名为《法语各阶段发展史》,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7年版),把法语发展历史分为五个阶段,即古法语、中古法语、古典法语、现代法语和当代法语。当代法语起于1914年,下限未作具体明示,但书中经常有“在目前的发展趋向里”“目前在一些少年中”等表述,可知其下限应该离出版时间不远。陈晓春编著《德语史概述》(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以德国人Wilhelm Schmidt(威廉·施密特)于1993年提出的德语分期为基础,把德语历史分为七个阶段,其中第六段是现代德语(1800-1950),第七段是当代德语(1950年至今),考察下限至2004年。Е.А.Галинсκая与Е.В.Колобyков著,Рyсский язык и его исмория(《俄语与其历史》,Москва:МАКС Пресс,2007),涵盖的时间范围是从公元9世纪中叶直到21世纪初。 我们所见的一些主要语言的历史研究,基本都是在从古至今的时间范围内展开的,而且这个“今”往往还是一直延伸到出版前截稿的时间,因此准确的表述应该是从远古到当下。两相比较,汉语史只能说是有头而无尾,由此自然就失去了应有的完整性。 那么,现代汉语到底有没有“史”?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按历史语言学和理论语言学的经典理论,语言每时每刻都处在发展变化之中,即如索绪尔所说:“语言的任何部分都会发生变化,每个时期都相应地有或大或小的演化。这种演化在速度上和强度上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无损于原则本身”[9]194。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在本世纪初正式提出了“现代汉语史”的概念。[10]我们的“建史”目的有二:一是对以前属于“三不管”地带的现代汉语发展变化进行较为系统全面的研究;二是把这一研究成果汇入整个汉语史,最终续上它所缺失的这一段,使之成为完整的历史。十几年来,我们围绕现代汉语史作了较多的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我们的研究一再证明:第一,仅就已有的形式而言,它们在现代汉语阶段往往会有新的发展变化;第二,这些发展变化往往上承古代或近代,是其在现代条件下的延伸。以上两点归总为一点,就是汉语的历史并未停滞,她仍在不断向前发展。 二、关于汉语史研究对象的反思 一直以来,人们在汉语史研究对象是什么的问题上远未达成共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混乱,这不仅直接影响了汉语史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是引发一些分歧的原因所在。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研究对象不具有严格的同一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异质而不是同质的。 这个问题在汉语史的分期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和充分。“据不完全统计,汉语史学者对汉语史的各个阶段的划分不下十种。”[11]因此,分期问题是“汉语史研究中的一个棘手问题”。[12] 分歧的一个焦点,就是近代汉语的上限。“关于近代汉语的上限,观点相去较远,最早的定为5世纪(六朝),最晚的定为13世纪(宋末元初),前后相差800多年。”[13]那么,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大的分歧?根源就在对研究对象的同一性问题缺乏认识,当然更谈不上达成共识。邹德文、汪银峰二人就此写道:“汉语史的研究必然要涉及‘分期’,问题在于为什么样的‘汉语’分期和为汉语的‘什么’进行分期?笼统地说‘汉语’,是否包括了各历史时期的汉语、各地区的汉语、强势汉语、书面汉语、口语诸端?如果包括这林林总总的‘汉语’,那么,对这样的‘汉语’历史所进行的分期是不可能清晰的。”[14] 我们姑且不把问题说得这么复杂,仅从两个方面来谈同一性问题。 一个是关于近代汉语的性质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近代汉语就是在言文分家的历史时代,跟文言相对而言的、以口语为基础的书面语,即一般称呼为白话的汉语。其研究对象是早期白话。”[15]这一观点其实是把近代汉语和古白话等同起来了,它有一定的代表性,有人更是直截了当地说,“‘五四’以前的白话,或称为‘古白话’,或称为‘近代汉语’”[16]。另一种意见认为,古白话仅仅是古代汉语的一种书面语形式,而不是与古代汉语相并列的汉语发展史上独立的一个阶段。近代汉语作为汉语发展史的一个阶段,应该既包括口语,又包括书面语,近代汉语与古白话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17认识差异,直接导致了汉语史分期观以及分期结果的不同。 吕叔湘就是在第一种观点下从“文体”着眼来进行汉语史分期的:“以口语为主体的‘白话’篇章,如敦煌文献和禅宗语录,却要到晚唐五代才开始出现,并且一直要到不久之前才取代‘文言’的书面汉语的地位。根据这个情况,以晚唐五代为界,把汉语的历史分为古代汉语和近代汉语两个大的阶段是比较合适的。”[18]序言当然,这里的两分法并不否认现代汉语的存在,只是把它纳入近代汉语,作为其下的一个阶段。对吕叔湘着眼于文体的分期观,蒋绍愚进行了确认:“他(引者案,指吕叔湘)在《近代汉语指代词》的序中和《近代汉语读本》的序中,根据‘文言’和‘白话’的区分,把汉语史分‘古代汉语’和‘近代汉语’两个大的阶段”[19]。由于吕叔湘在汉语及汉语史研究中的巨大影响,这种以文体作为划分标准而得出的结果为很多人所接受,以至于在很长时间内,汉语史古代、近代、现代三分的观点一直占据着“主流”地位。 上述两大段三小段的划分与文体的对应关系是:古代汉语—文言,近代汉语—白话(其中:近代汉语—古白话,现代汉语—今白话)。 既然如此,那么汉语史的研究对象就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文言与白话)了,而这两个对象之间显然不具有严格的同一性(详后),由此自然会带来一些问题。蒋绍愚在谈到近代汉语的上下限时曾说:“什么时候汉语中出现了较多古代汉语所无、现代汉语所有的语法、语音、词汇的新要素,这就是近代汉语的上限。什么时候汉语的语法、语音、词汇系统开始变得和现代汉语基本一致了,这就是近代汉语的下限。”[20]4这里的“较多”是多少,“基本一致”是在多大程度上的一致?这显然都是一些模糊度很高的表述,因此可操作性较差。这种模糊性正是“文体本位”的汉语史内部缺乏同一性所致,换句话说,就是因为文言与白话的纠葛所致。[21] 梅维恒指出:“语言研究发现,文言与白话自产生之时起,一直就是两个有区别的系统。”“文言和白话实际上属于完全不同的语言范畴,前者是一种远离言语的半密码,后者跟活的汉语的口头形式具有密切的一致。”①正因为文言与白话是两个不同的系统,所以把二者看作汉语史上前后相接的两个阶段是有问题的。李峻锷就此问道:“某一类语言作品的产生,是否可作为语言史分期的标准?”他的答案是某一书面形式语言作品的形成与语言发展史阶段划分的标准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17]李先生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认为这样的阶段划分显然是把两个性质不同、因而不具有同一性的东西合为一个了。 王力则持第二种观点,所以他的意见也与吕叔湘不同。他曾明确指出,汉语史的分期不能以文体的转变为标准,因为文体的转变不等于全民语言的转变。[7]33-34郭锡良据此认为,不宜以晚唐五代为界把汉语分为古代和近代。“我们觉得,以晚唐五代为界划分文言、白话两种书面语,不无道理;可是由于两种书面语的发展同口语的关系复杂,以晚唐五代为界来把汉语分成‘古代’‘近代’两个时期,实在是难以解释清楚汉语语言系统的历史发展过程。”[22]所以,王力的《汉语史稿》把汉语史分为四期,即在前述三分的基础上再增加中古汉语一段,此后像潘允中的《汉语语法史概要》以及向熹的《简明汉语史》等都采用了这一分期,而近年来作为汉语史一个独立阶段的中古汉语也逐渐为更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 如果不按文体分期以及进行汉语史的研究,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答案是否定的。志村良治认为,划分时代问题本身难点很多,“汉语史的划分必须根据汉语发展的内部规律进行,但绝非容易做到……在把握语法、词汇的变动方面,不易掌握其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并称已有的时代划分是“皮毛式的分法”。[23]4 那么,什么是汉语发展的内部规律,怎样做才不属于“皮毛式的分法”?这就涉及第二个问题了,即关于汉语史到底是研究书面语还是口语以及二者关系的问题。笔者曾经说过: 古白话在文言的基础上发展、变化而来,但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前者却并没有取代后者。实际的情况是,二者长期并行不悖,形成了中国语言史上非常独特的两大系统,官方与民间、正式与非正式、高雅与通俗两种文体长期并存,一直到五四时期以后,这一格局才基本打破。 仅就这一点来看,我们的汉语史研究对象就远非均质的。简单地说,东汉以前,文言是唯一的研究对象;中古及以后的一段时间,则基本以文言中的口语成分为主要考察和描写对象;再往后,就几乎都以被认为是反映当时口语的古白话为研究对象了。所以,在中古及近代汉语研究中,人们特别强调注意和寻找各种语料中的口语成分,以至于“口语”或“口语(性)成分”成了一般论著中的高频词语。[24] 人们一般的认识是,“那些跟人们口头上讲的话大体一致的书面语是白话。它跟一定时代的口语相接近”[25]。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近代汉语以至于中古汉语的研究中,人们才紧紧地抓住口语和口语(性)成分,甚至还有人认为,“我们所要研究的汉语史就是口语发展史,所以据以得出结论的材料理应是口语性语料”[26]。 在“口语为宗”的观点下,就有了以下的取舍:“对于汉语史研究来说,所需要的仅仅是用当时活生生的口语记载的即时语料;相反,如果记录事实的语言文字不是该时期口语的直接反映,那么这种类型的史料是被排斥在汉语史语料之外的。比如,《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的语言风格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折射出汉魏时期口头语言的实际情况,因此可以作为语料库中的语料来源,而其后的绝大部分史书在写作风格上脱离了当时的口语,虽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却不能被纳入汉语史的研究范畴”。[11] 那么,汉语史上的所谓口语和口语性到底是什么,又应该如何界定?中古以后汉语的研究强调用口语性语料,甚至认为研究的就是汉语口语发展史,而在实际的研究中,大量的佛教翻译词语被当做研究中古词汇的重要材料,研究元代汉语的人也特别注意阿尔泰语对汉语的影响,那么,像这样的以书面形式保留下来的外来词语或因为外来语言的影响而产生的某些形式或变化,到底是书面语性的还是口语性的?如果是口语性的,应该怎样证明? 说到证明,麦耘曾写过一篇很好的文章,指出汉语史研究需要引入假设以解释材料、解释语言事实,但假设需要证明(证实或证伪),并且是能够证明的。[27] 在我们看来,所谓口语和口语性就是一个假设,而实际上看到的,更多的人对此只是“认定”而不是“证明”。可以设想,汉语史上的所谓口语,毕竟是由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古代人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和反映的,无论说者还是记录者的情况都可能很复杂,所以,二者究竟有多高的一致性?这一点首先就是很难证明的。即使抛开这一层,在实际的言语使用中,“我手写我口”既非理想状态,也非实际状态,现代如此,古代亦当如此。所以,所谓口语或口语性,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与不同时期真实的口语相一致,实在包含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们的看法是,汉语史上的所谓口语,一是内涵和外延均不明确、也难以明确;二是它肯定也不是单一和单纯的,而是和其他一些因素扭结在一起的。正因为如此,以口语为标准去取舍语料或确定研究对象、作为研究对象或研究对象之一,肯定都不会是“干净利索”的。即使不考虑口语的不确定性,以口语为宗的汉语史研究也还是有问题:因为“设想”先秦时期基本是言文一致的,所以人们对上古汉语进行了相当全面的研究;到了中古汉语,因为所谓的口语性成分都是掺杂在文言文本中的,所以本阶段的研究就变成“选择性”的了,即只研究那些与文言“不一样”的形式,这就造成了前后两个阶段研究内容的不对等,因此也就很难有效衔接成一个完整的“上古—中古汉语史”。这仍然是研究对象不具有严格的同一性所致。此外,我们还要谈到,无论以书面语为宗还是以口语为宗,都直接造成了对文言自身发展历史研究的中断。 纵观几十年的汉语史研究,我们确实看到,一些表面上看似相互对应的概念,如古代汉语与近代汉语、文言与白话、书面语与口语,通语与方言,甚至于文体与语体等,都不同程度地扭结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如果我们在研究时不作有意识的区分,不试图理出它们各自的头绪,那么这样的研究对象就不会是均质的,也肯定不具备科学研究对象所应具有的同一性。 其实,后来吕叔湘也意识到了以文体为标准分期存在的问题,所以才提出要换一个思路:“长时期的言文分离,给汉语史的分期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是不是可以设想,把汉语史分成三个部分:语音史,文言史,白话史?这样也许比较容易论述。文言由盛而衰,白话由微而显,二者在时间上有重叠,但是起讫不相同,分期自然也不能一致”[28]序言。这虽然是就分期来说的,但吕先生的意思应该并不止于分期,因为早在此前他就说过这样的话:“由于汉语的口语和文学语言在历史上有过长时期的分歧(虽然也不断地相互影响),汉语史的研究对象就不得不加以分别。或是以口语(案指白话)为主,或是以文学语言(案指文言)为主,或是分别进行研究,但是不能混为一谈”。② 很显然,吕叔湘也曾认识到不具有同一性的汉语史研究是有问题的,所以才试图在复杂的线索中理出条理来。邹德文、汪银峰顺着吕先生的意思说:“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做:把‘文言’与‘白话’分开讨论,各自成为分期研究的对象,即以文言为对象,讨论汉语书面语的分期;以白话为对象,讨论汉语口语的分期,从而避开文言与白话的纠葛,这样就完成了为什么样的汉语进行分期的大部分工作。”[14]以上议论只涉及分期,而周俊勋则由此推及汉语史的全面研究,在引用了吕先生的话后,他说:“这是经验之谈,非常值得重视。因为汉语史研究利用的资料主要是书面材料,汉语书面材料大体上可分成文言文和白话文两个系统,研究者可以研究文言文的语言,也可以研究白话文的语言。将文言文和白话文混在一起研究是有问题的,更不可能得到可靠的分期依据。汉语史的分期只能以白话文的研究为基础,据白话语料来研究中古汉语的内部特征,并就此来进行汉语史的分期”[29]。这里所说的汉语史分期,其实是指中古汉语及以后的分期。 总之,长期以来的汉语史研究,把两种不同的文体串联在了一起,再加上“口语”的不断纠缠,造成在研究对象同一性方面很大的模糊甚至混乱,有人甚至称之为“一锅杂烩”[14]。现在虽然一些人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且试图在自己的研究中有所改变,但总体而言并没有大的突破,基本还在延续已有的观点和格局。 三、关于汉语史研究内容的反思 现在,人们普遍接受王力的观点,认为古代汉语书面语有两个系统,即文言和白话。王力对文言的表述是“以先秦口语为基础而形成的上古汉语书面语言以及后来历代作家仿古的作品中的语言”[30],对此,人们也是普遍认同的。现在的问题是:第一,传统的汉语史研究对以上两个系统并未分而治之;第二,人们对文言的关注,只限于上古,而“后来历代作家仿古的作品中的语言”却不在视线之内;其三,人们对上古文言的研究,基本只是在共时平面进行的。本小节对汉语史研究内容的反思,主要集中在后两个方面。简单地说,在长期以来的汉语史研究中,文言内涵中并列的两项变成了一项,而这一项内容也在很大程度上由一条线被压成了一个面。 先看前一个问题。语言总是会发展变化的,文言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点,连古人也意识到了。唐代大学者刘知几说:“夫《三传》之说,既不习于《尚书》,两汉之词又多违于《战策》。足以验氓俗之递改,知岁时之不同。”[31]今人何乐士的研究也部分地证明了刘说:“由以上各点可以看到,《史记》语法较之《左传》有重大的发展变化,它们各有自己的显著特色。”[32] 类似的表述还能见到很多,再如:“韩愈作文有意识地复古,但细察其文句,又与司马迁明显不同,这个差别不是他追求的,而是时风变化、口语变化带来的,他在写作的时候不可能把这些因素排除。所以文言文的古今一致当中,还暗含着诸多细微的差异,而且没有人规定文言文只能依照古人那样写,亦步亦趋。当初鲁迅批评《学衡》和章士钊的古文不地道,其实正说明了他们在古文上不是完全守旧的路子”[33]。 然而,认识到是一回事,是否当做研究内容则是另一回事,而我们恰恰看到,很多人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文言自身的诸多发展变化,其表现就如蒋绍愚所说,“古代汉语”通常是作为一个平面来研究的,“古汉语语法”实际上就是先秦语法,“古汉语词汇”实际上是先秦词汇。[1] 这一现象当然不会是平白无故产生的,简单梳理一下,大概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其一,受制于传统的汉语史观。传统的汉语史观认为,汉语史是单线的,它是由几段构成的,第一段是“纯”文言,在“三段论”中即为古代汉语,在“四段论”中即为上古汉语。所以,文言只能作为第一阶段的研究对象,而此后的研究,中古时期要用口语性的语料,近代则要用古白话。所以,“当代著名的汉语史著作如《汉语史稿》等,其中古和近代部分均只采用古白话语料,自两汉以后近两千年的仿古文言被排斥在汉语史研究之外”[34]。 第二,受制于对文言本身发展变化认识的模糊不清。虽然上文引用了一些对文言本身历时发展变化的表述,但这远未形成共识。比如,有人就认为,“传统汉语是一种丧失了时间意识的语言体系”[35]。如果这话说得还不够明确的话,那么还有“仿古的书面语仍旧沿袭着先秦两汉的语言而持久不变”[36]之类的表述。既然没有发展、没有变化,当然也就没有必要研究了。 第三,受制于传统的语料观。人们经常从语料的角度来讨论汉语史研究问题,这说明语料问题至关重要,因为它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汉语史研究的内容取舍。有人也看到近代汉语阶段的某些文言文中羼杂了一些口语成分,并且认为这些口语成分自然是近代汉语的研究材料,但它们的羼入并没有改变这种书面语言的性质,因为不能从中看到实际语言发展、演变的真正情况,所以这样的文本只能是“古代汉语在书面上的延续,并不是近代汉语”[37]12。既然不是近代汉语,当然也就不在其研究范围之内了。 正是在这样一些认识之下,作为一种连续使用三千多年的正式书面语,文言在汉语史研究中被拦腰截断了,就如谢序华所说:“研究古代汉语的只研究先秦两汉文言;研究中古、近代汉语的只研究魏晋唐宋和近代的古白话文,而作为强势语言的魏晋以后一千多年里的仿古文言却无人从发展的角度进行专门的系统研究,造成了仿古文言语言研究近百年的旷废。……(国内几部有影响的汉语史著作)内容有个共同点:前半部分是传统书面语(文言)的发展,魏晋以后却是古白话(口语)的发展,读了以后不免让人觉得有汉语书面语发展脉络中断的缺憾”[38]3。 再看后一个问题。鲁国尧在批评某些汉语史研究存在的弊病时指出:“现在对汉语史的研究确实较以前深入多了,各个时期皆有学人在奋力攻关,但是有些论著,冠以‘近代’或‘魏晋南北朝’,所引材料上下数百年,地域遍全国,而书中却没有或较少言及时空的差异,则有压时线成时点,聚平面为一点之嫌,仍然有欠于精深。”[39]鲁先生虽然举的是近代和魏晋南北朝的例子,但是这种“压时线成时点,聚平面为一点”的做法在古代/上古汉语的研究中同样也有比较突出的表现。 就单项的研究来说,我们很少看到古代/上古汉语的研究有像中古或近代汉语研究中“×语法/词汇形式从×到×的发展/演变/替换”之类的常见标题。就像很长时间内研究现代汉语的人也只是把现代汉语当成一个静止的共时平面一样,研究古代/上古汉语的人大致也是这样做的。正因为基础性历时研究严重不足,所以整个上古时期文言史的完整建构就难以实现,甚至连分要素的研究也是如此,而这也直接影响到几部已有汉语史著作对这一段语言发展变化描写和分析的体量、质量与水平。直到进入新世纪后,这一状况才略有改观:2003年,国内第一部《上古汉语词汇史》(徐朝华著,商务印书馆)出版;2015年,第一部《上古汉语语法史》(姚振武著,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前边提到语料对汉语史研究的重要性,其实这也在说明语料与研究内容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我们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完整的汉语史研究,应该实现或基本实现对整个汉语发展历史上各个阶段的各种语料的全覆盖,否则就有可能造成缺漏,从而成为研究不完满的重要原因或原因之一。现有的汉语史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就存在着这个问题。 王宁曾经指出:“唐宋古文不可能与先秦语言完全一致,而那不一致的地方,应当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口语成分通过作家的语感直接介入;第二种是作家自己的风格与众不同;第三种是带着口语采用书面语的杂糅。不管怎么说,这些区别在汉语史的研究中都是十分可贵的,需要搜集的。汉语的书面语和口语既然分在两条线上发展,我们就不能说书面语的发展不是汉语史;而且,书面语的发展虽然比之口语要相对缓慢,但就社会性而言,影响更为巨大。总之,文言也要有自己的发展史。”[38]序言 “文言也要有自己的发展史”,这既是王先生基于谢序华唐宋仿古文言与先秦典范文言对比研究而得出的结论,也是我们基于对传统汉语史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反思而得出的结论。 四、关于新汉语史的建构 前文引用了王力的古代汉语两大系统说,这一划分得到学界普遍的认可。徐时仪就东汉以后的情况指出:“东汉以后逐渐形成言、文分离的局面,书面文献也渐分为两大系统:一为以先秦到西汉文献语言为模仿对象的文言系统,一为以当时口语为基础的古白话系统。这两大系统也就是吕叔湘所说的‘超语体文’与‘语体文’。”[40]王宁也说,汉语发展有口语和书面语这样两条线,并且汉语发展的这两条线并没有“并线”,而是双向发展的。所以,“汉语史必须包括口语和书面语两条线的历史以及两条线相互渗透的历史”[38]序言。 基于汉语史双系统并存的这一事实,加之对传统汉语史研究的上述反思,我们在前人时贤论述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整合,提出“新汉语史”概念,总的思路是“求细补短”。所谓“求细”,就是变传统汉语史粗放的“单线”模式为“复线多头”模式;所谓“补短”,则是在“文言史”中补上所缺的中古及以后这一部分。以下把二者结合在一起讨论。 (一)复线的汉语史 双系统并存这一独特实际决定了汉语史应该有两条主线:一条是文言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另一条是白话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二者分而治之,才能更好地反映汉语实际的发展情况;合在一起,才能构成完整汉语史的主体部分。复线二史的起点不同,发展过程不同,但是最终交汇、交融于现代汉语之中,并继续向前发展③,它们都有自己从古代到当下的完整历史。 前文提到,吕叔湘早就提出语音史、文言史、白话史三分的设想,但是,语音作为语言的要素之一,与作为不同文体的文言与白话不在一个层面上,因此不宜搅在一起,所以我们认为汉语史首先应该是两史并列而不是三史并列的。 第一,文言史。 笔者曾在2010年发表3万字的长篇论文《“文言史”及其研究刍议》,比较全面地讨论和阐述了文言史的内涵及成立依据、文言文本的分类及其分布、文言史的研究内容、文言史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等问题。[24]我们的讨论已经得到了一些学者的呼应和支持,比如有人这样写道:“文言和古白话是古代汉语发展过程中两个具有不同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分支,二者不可以互相替代,文言理应有自己的发展史”。[34] 时至今日,文言史的建构与其说是一个理论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实践问题,已经有人在动手做这方面的工作了。相关研究除了一些论文外,我们还看到三部专著,大致都属于截取某一阶段的要素史。一部是徐朝华的《上古汉语词汇史》,书中把上古汉语分为上古前期(殷商时期到春秋中期)、上古中期(春秋后期到战国末期)和上古后期(秦汉时期)。另一部是姚振武的《上古汉语语法史》,该书考察范围从有系统文字记载的殷商时期直至西汉末年的一千三百余年,也进行了分期。作者在后记中说,上古语法史的研究长期无人问津,“可是在汉语迄今三千多年可考的历史中,上古汉语差不多占了一半的时段,如此的研究空缺,是令人遗憾和痛心的”。“这样性质的书,就是有七本八本,也一点不嫌其多,可眼下只有勉为其难的一本。”[41]还有一本是谢序华的《唐宋仿古文言句法》。与前两部专著以文言史的“前端”为研究对象不同,本书则选取了中问的一段,就句法部分来与先秦的《左传》进行对比,得出的结论是后者相比前者有了全面系统的发展,比如就主语而言,主要是新的构成要素出现、结构类型多样化和高度复杂化,由此突显了文言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仿古文言的句法研究对两汉以后文言发展史的构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38]文言史的研究仅仅是开始,前面的路还很长:有了截取一个阶段的要素史,自然对要素全史/通史,如“文言词汇史”“文言语法史”等充满期待;而更大的期待,则是全要素考察、涵盖历史全程的“汉语文言史”! 第二,白话史。 白话史的建构也已经不是白手起家了。早在2007年,徐时仪就出版了《汉语白话发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我们根据吕叔湘的设想,在前贤时秀所论基础上将古代汉语切分为文言和古白话两大系统,即不对所谓中古和近代汉语强作分期,而将古白话词汇分为露头、发展、成熟三个时期,即秦汉到唐的早期白话(白话挤入书面语)、唐到明的中期白话(白话书面语系统形成)和明到清的晚期白话(白话与文言并存)。”[40]2015年,《汉语白话发展史》第2版更名为《汉语白话史》,表明作者对这一线索的汉语史有了更加准确的定位和更为清晰的认识。 曾昭聪对徐先生的相关研究作了如下的表述:“白话为汉语史研究提供了真实可信的材料,因而汉语白话史的研究也就提上日程:古白话的发展情况如何?有哪些古白话语料?如何准确区分并把握古白话的真实面貌?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汉语白话史的研究。”[41]曾先生还指出汉语白话史研究所具有的两大意义:一是有利于对汉语史进行分类与分阶段研究,二是有利于对汉语语音、词汇、语法等的历史发展做更准确的描写与研究。 徐先生的研究主要是从词汇入手和立论,语法等方面涉及不多,汉语白话史的研究还仅仅只是开始,在理论建构和事实发掘等方面都有极大的开拓空间,其发展是非常令人期待的。 (二)多头的汉语史 这里的“头”指的是“头绪”。汉语史除了应该确立以文言史和白话史为主的复线模式外,还应该有几个专门的“史”,而最终几史合一,才称得上是完整的新汉语史。 第一,语音史。 虽然传统的语言观认为语言由语音、词汇和语法三个要素构成,但我们并不认为语音史和词汇史、语法史同属一个平面。其实吕叔湘也持相同的意见,所以他的设想是语音、文言、白话三史并列。虽然不同意这种并列说,我们却并不否认语音史是汉语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头绪”。 在汉语的各个要素中,语音的规律性最强,发展变化的阶段性特点非常明显,保留下来的古代资料也非常多,而历代的古音学家也一直在进行相关的研究。汉语语音史研究开展得远比汉语史其他方面早,而它作为一个学科也早在上世纪初就已诞生。[42] 然而,作为新汉语史中语音史的研究,应该与传统的研究有所不同,总体而言理应在已有基础上有所前进、有所提高,并突显时代特点,更加注重科学性和理论性。比如,本文讨论得较多的分期上的分歧也存在于语音史中,虽然像上古音、中古音、近代音等已经成为常见的学术概念,但是各自的具体内涵及相互界限也是分歧很大。据张渭毅统计,汉语语音史的分期共有二十七家十八种不同的意见,而不同的意见自然都是基于自己的理论、认识和标准的。[43]可见,新汉语史的语音史中,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有很多工作要做的还有很多其他的方面,比如近代汉语语音史的研究中,官话南北两系的局面是何时形成的、该局面形成后南方官话的历史地位与作用如何、官话“正音”是否有地点方言为其标准等。[44]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再如,鲁国尧提出了“主要从文献研究汉语语音史”[45]的方法,高本汉有双线发展语音史的愿景[46],也都为语音史的研究指出了新的努力方向。 第二,方言史。 中国是方言大国,方言研究历来都深受重视,因而与上述的文言史和白话史相比,方言史及其研究更受关注,提及或讨论的人也更多。汪少华指出,汉语方言史是汉语史的有机组成部分[47];林华东认为,历史方言的研究是语言史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汉语历史方言的研究是研究汉语史的一个重要方面[48];乔全生提出,汉语方言研究的任务之一是尽最大可能追溯方言的历史,搞清楚汉语方言的历史演变[49]。直到最近,还有人在强调“汉语语音史的研究应包括‘通语/共同语’语音史和方言语音史研究两个方面”[50]。李无未、邸宏香归纳的汉语史四大研究范畴中,第二个就是方言史研究范畴,认为方言史范畴是对汉语史时间与空间区域语言的特点、联系及变化规律的具体抽象研究,应该包括汉语方言语音史、汉语方言语法史、汉语方言词汇史、汉语方言区域沿革史、汉语方言史学术发展史等内容。[2] 已有的方言史讨论多立足于语音,即方言语音史,这与共时方言研究的取向一致。但是,也有人提到要进行方言语法史的研究:“我们这里强调的‘方言语法史研究’,着眼的并不是汉语历史语法和现代方言语法的古今印证以及源流嬗变关系的考察,而是将现代汉语方言语法史作为一个具有独立地位的本体性研究对象,换句话说,我们主张汉语方言(尤其是南方方言)语法史是汉语语法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1]。 汉语方言史的研究应该先分后合。汉语方言众多,历史沿革比较复杂,客观地说,每一种方言都有自己的历史,所以先要分而治之,然后合而为完整的汉语方言史。另外,对某一具体方言而言,它的研究也应该是先分后合,即先是分阶段以及分要素的研究,然后积分要素为全要素,积分阶段为全阶段,最后形成该方言的完整历史。 第三,通语史。 有了方言史,照理可以反推出还应该有与之相对的通语史。史存直曾就汉语史的研究内容说:“汉语史所要研究的,乃是商周以来、主要是周秦以来的汉语主流即‘通语’的发展历史。”[52]李无未、邸宏香所提出的汉语史四大研究范畴中,第一个就是通语史研究范畴,认为这是对汉语史的通语侧面、通语各类具体关系、通语具体发展过程或一般本质的比较具体的抽象,属于一般语言研究范畴。[2]在汉语史学界,鲁国尧对此有比较完整的表述: 在中国,如果说,先秦的“雅言”是通语,那么汉语至少有二千多年的通语史,历代通语的状况如何?其基础方言为何?通语移迁的情况又如何?等等,这是不是汉语史的研究内容,而且是十分重要的内容?我想没有谁能否认。 在汉语史中,通语史这么一个重大的课题却很少有人去研究,例如,先秦和两汉的通语状况如何?南北朝又怎样?南北朝的通语之后,唐代通语是否以长安方言为基础方言?宋代通语如果以汴洛方言为标准,那么怎么后来又出现明清官话?明清官话是以南京音为标准还是以北京音为标准?等等,诚然通语的问题在很多语言中都存在,但是在汉语史上,却显得非常突出和重要,因为汉语有这么长的历史!汉语通语史的重大特点是两千多年来其基础方言的移迁。可是汉语学界对通语史的研究显得十分薄弱,其原因在,一研究的难度特大,二人们的注意力被吸引到他处。中国学者应该重视,应该带头,努力研究汉语史的这一重大课题。[53] 鲁先生所说的通语史可能与史先生以及李、邸二位所说的并不完全相同,这里不仅指出了通语研究自身及其对汉语史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用一连串的提问列出了最主要的内容线索,如果这些问题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那么完整的汉语通语史也就初步建立起来了。 如上所述,文言与白话都是古代的书面语,所以文言史和白话史都是书面语史,那么,与书面语史相对的,还应该有一个“口语史”。日本学者入矢义高在1986年发表了《中国口语史的构想》一文④,主要是想对古白话口语词进行动态的研究,而我们也在前文提到,有人认为汉语史就是口语史。虽然以上“口语史”的内涵和外延可能并不完全相同,但是毕竟都用了同一个指称形式,只可惜都未展开具体的讨论。可以说,与上述五史相比,口语史到目前为止还只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其各个方面以及与上述五史的关系均有待进一步厘清,因此把它作为第六史列入新汉语史中的条件还不成熟。但是,随着新汉语史研究的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入,汉语口语史的研究迟早会展开,并有可能成为汉语史研究新的增长点。 以上五史(口语史暂时除外)虽然不在一个层面,但却都是汉语从古到今的发展过程中既各自独立,又互相依存、互相影响的客观存在,并且在一定、甚至相当的程度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传统汉语史没能很好地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因此造成了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这确实是值得反思和改进的。 汉语史的研究基础是对历史演变的语言材料作全面的调查、细致的描写和深入的分析。[1]然而,要做到这一点谈何容易!“要真正写出一部能够反映汉语历史发展全貌的汉语史著作,就目前已经有的成果和研究水平看,还有很大的困难。”[4] 有困难就要解决,而反思已有的传统汉语史观和思维定势,适时作出调整和改变,既有助于上述困难的解决,更有可能开辟一条新路,从而为汉语史研究带来新的改观并使之取得更大的成绩。对此我们充满期待,也充满信心。 ①梅维恒(Vietor.H.Mair):《佛教与东亚口语化的书面语的兴起:国语的产生》(Buddhism and the Rise of the Written Vernacular in East Asia:The Making of National Languages,1994),JAS53,no.3,PP.707-751。转引自周俊勋:《中古汉语分期及相关问题》,《汉语史研究集刊》,2007年总第10辑。 ②吕叔湘:《汉语研究工作者的当前任务》,《中国语文》1961年4期;又见《吕叔湘语文论集》,商务印书馆,1983年。 ③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我们将另文讨论。 ④最初刊于日本《集刊东洋学》第56期,中译本刊于《汉语史学报》2004年总第4辑。关于中国传统史与新中国史建设的思考_现代汉语论文
关于中国传统史与新中国史建设的思考_现代汉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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