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代防灾救灾思想_金史论文

论金代防灾救灾思想_金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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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朝自然灾害的研究,近年受到学界以及研究者的重视,但是以往的研究主要侧重于金朝自然灾害及其救灾措施的研究,而对金朝防灾救灾思想的研究则较为薄弱,涉及的内容很少或基本没有涉及。①为此,本文对金代的防灾救灾思想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以期对这一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一、重农思想

金朝历代皇帝都重视农业生产,都曾先后发布过重农诏令,制定相应的重农政策,体现了金代君臣重视农业,坚持以农为本的思想。金朝重视农业生产,首先,是在农耕季节派使者劝农,以督察农作。金太宗天会元年(1123),敕有司轻徭赋,劝稼穑。太宗天会九年(1131),始分遣诸路劝农之使者。乏耕牛者,给以官牛,别委官劝督田作。②

其二是把闲田荒地给予农民耕种,扩大耕地面积。金熙宗罢来流、混同间护逻地,以予民耕牧。③海陵正隆元年二月,遣刑部尚书纥石烈娄室等十一人,分行大兴府、山东真定府,拘括系官或荒闲牧地,及官民占射逃绝户地,戍兵占佃宫籍监、外路官本业外增置土田,及大兴府、平州路僧尼道士女冠等地,授给迁徙的猛安谋克户,而官得其租。④

其三是保护农田,禁止践踏民田。金世宗大定十二年(1172)五月,观稼。同时下令,禁护从蹂践民田。自二月一日至八月终,禁绝饮燕,亦不许赴会他所,恐妨农工。⑤金代严令禁止围猎践踏庄稼。熙宗皇统八年(1148),宰臣以西林多鹿,请上猎,上恐害稼,不允。⑥宣宗贞祐三年(1215)九月,以秋稼未获,禁军官围猎。⑦

其四,对地方官吏的考核与奖惩,把劝农绩效的好坏,作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章宗明昌五年(1194),陈言人乞以长吏劝农立殿最,遂定制。“能劝农田者,每年谋克赏银绢十两匹,猛安倍之,县官于本等升五人。三年不怠者猛安谋克迁一官,县官升一等。田荒及十之一者笞三十,分数加至徒一年。三年皆荒者,猛安谋克追一官,县官以升等法降之。”为永格。⑧

其五是禁止其他游食、末作伤农。章宗时,“其集百官,议所以使民务本广储之道”。明昌元年(1190),“上封事者言:自古以农桑为本,今商贾之外又有佛、老与他游食,浮费百倍。农岁不登,流殍相望,此末作伤农者多故也。上乃下令,禁自披剃为僧、道者”。⑨其目的是唯恐游食、末作伤农,同时减少财政开支,从而减轻农民的负担。

二、广积粮储、崇尚节俭的备荒思想

金朝历代皇帝对于粮食的储备尤为重视,视蓄积为国家长远大计。金世宗说:“朕谓积贮为国本,当修仓廪以广和籴。”“朕闻国无九年之蓄则国非其国,朕是以括天下之田以均其赋,岁取九百万石,自经费七百万石外,二百万石又为水旱之所蠲免及赈贷之用,余才百万石而已。朕广蓄积,备饥馑也。”⑩“西边自来不备储蓄,其令所在和籴,以为缓急之备。”(11)“朕曾语卿等,遇丰年即广籴以备凶歉。卿等皆言天下仓廪盈溢。今欲赈济,乃云不给。自古帝王皆以蓄积为国家长计,朕之积粟,岂欲独用之耶。今既不给,可于邻道取之以济。自今预备当以为常。”(12)可知,金朝的赋税之中,有一部分是作为水旱之所蠲免及赈贷之用,即备战备荒之用。

金代朝臣们对于粮储、备荒也有深刻的认识。高汝砺曾向皇帝上奏:“国家之务莫重于食,今所在屯兵益重,而修筑新城其费亦广,若不及此丰年多方营办,防秋之际或乏军兴,乞于河南州府验其物价低昂,权宜立式。”显示出金代朝臣对于粮储、备荒之举的重视。

在金代君臣救荒思想中,崇尚节俭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纥石烈良弼认为:“崇尚节俭,而又惟农是务,故蓄积多而无饥馑之患也”。(13)金世宗提倡节俭,不主张大力兴修宫室。他说:“昔唐、虞之时,未有华饰,汉惟孝文务为纯俭,朕于宫室惟恐过度,其或兴修,即损宫人岁费以充之,今亦不复营建矣。”(14)金朝皇帝对于宫室的布置、宫中的服饰也力求节俭,并要求金朝官吏厉行节约。大定八年(1168),金世宗“诏户、工两部,自今宫中之饰,并勿用黄金”。大定十三年(1173),吏部尚书梁肃请禁奴婢服罗绮。世宗说:“朕宫中服御,常自节约,旧服明金者,已减大半矣。近民间风俗,比正隆时闻稍纯俭,卿等当更务从俭素。使民知所效也。”大定二十年(1180),金世宗说:“贵为天子,能自节约,亦不恶也。朕服御或旧,常使洗涤,至于破碎,方始更易。”(15)章宗泰和四年夏四月,“以久旱,下诏责躬,求直言,避正殿,减膳撤乐,省御厩马”。(16)金代皇帝身体力行,倡节俭,重积蓄,目的是使金朝广积蓄,而无饥馑之患。

金朝宰相胥鼎提出汰冗兵、省浮费、尚节俭、招流民、劝农事等主张:“重以亢旱蝗螟,而馈饷所需,征科颇急,贫无依者俱已乏食。富户宿藏亦为盗发”,“惟益汰冗兵,省浮费,招集流亡,劝督农事”。(17)上述主张集中体现了金朝君臣节省浮费、崇尚节俭的思想。

三、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和谐的自然观

金朝提倡保护自然环境,保护飞禽走兽,植树造林,保护牧地,兴修水利,上述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作用。

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围猎。海陵王正隆三年(1158),下令罢岁供鹰隼。又下令罢皇统间苑中所养禽兽。正隆五年十二月,禁中都、河北、山东、河南、河东、京兆军民网捕禽兽及蓄养雕隼者。(18)金世宗时期,专门制定了有关网捕走兽法。大定九年(1169)三月,以尚书省定网捕走兽法,或至徒,上曰:“以禽兽之故而抵民以徒,是重禽兽而轻民命也,岂朕意哉!自今有犯,可杖而释之。”(19)金世宗又免去地方所课雉尾。“大定十三年(1173)七月,罢岁课雉尾”。(20)

金世宗采取措施保护大自然,保护野兽,是怕因捕猎而杀尽鸟兽。大定二十五年(1 185)下诏:“豺未祭兽,不许采捕。冬月,雪尺以上,不许用网及速撒海,恐尽兽类”。(21)

海陵王、金世宗、金章宗都曾下令禁止围猎、捕杀动物,直到宣宗之时,仍禁止围猎。宣宗贞祐三年(1213)九月,禁军官围猎。(22)女真族是擅长捕猎的民族,金太祖曾说:“我国中最乐事无如打围。”女真皇帝把打猎视为训练武艺的技能之一,即便如此,对于围猎也作了一系列的限制,金朝皇帝禁止围猎,可能是出于禁止杀生的朴素愿望,但是客观上保护了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起到了维护生态平衡,防止自然生态及生态链的破坏而引发自然灾害的作用。

提倡植树,保护牧地,维护自然生态平衡。金朝廷规定,百姓必须在其田地中留十分之三的土地种树。多植不限,对栽种不足十分之三者,要处罚。(23)金朝廷对损坏桑果树的行为则严加惩治。世宗大定十九年二月,“上如春水,见民桑多为牧畜啮毁,诏亲王公主及势要家,牧畜有犯民桑者,许所属县官立加惩断”。(24)栽种树木,可以防风、防止水土流失。金朝对草原牧地、森林围场也十分注意保护,严禁侵占、破坏牧地。大定十年四月,禁止侵耕围场地。大定二十年五月,诏谕有司:自石门至野狐岭,其间淀泺多为民耕植者,而官民杂畜往来无牧放之所,可差官括元荒地及冒佃之数。(25)南京、陕西路提刑司在今河南、陕西地区,其牧地将近十万余顷,为保护牧放之地不受侵占,对民户所占官地者,验数对易。良好的植被是防止水土流失的必要措施,从而避免或延缓了自然灾害的发生。

兴修水利、修筑堤坝。在黄河流经的地区,雨季经常发生水灾。金朝把兴修水利作为当务之急,为此,每当春季,修筑埽堤,以防水患。金朝治河,是把秫秸、石块、树枝捆扎成圆柱形,用以挡水或护岸。也称埽堤。大定十三年三月,尚书省请修孟津、荥泽、崇福埽堤,以备水患,世宗命雄武以下八埽同时修筑埽堤。(26)金代沿黄河上下共25个护堤,6个在河南,19个在河北。护堤设散巡河官一员。后又特设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官兼石桥使。巡河官总统埽兵万2千人,每年用薪110万3千余束,草183万7百余束,用以维护堤坝。金朝在长期治河实践中,总结出了以防患为主的办法,这就是疏其菸塞,修固堤岸,“广树榆柳,数年之后,堤岸既固,埽材亦便,民力渐省”。(27)修固堤岸,广树榆柳,不但预防了水灾,也改善了环境,同时就地取材,便于堤坝的修整。

四、唯心主义的天命观

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为低下的古代社会,人们对自然灾害的认识还很不全面,长久以来,金朝君臣、民众受中国古代社会流传的唯心主义天命观的影响很深,因此,金朝君臣有着浓厚的天命观的思想。

1、阴阳五行说

金朝社会对于灾异的认识主要有阴阳五行说、天人感应说等。阴阳五行说起源很早,《尚书·洪范》为最早记载五行学说的书籍,作史者多采其说,金朝君臣也沿袭历代阴阳五行说,信奉阴阳五行说。

对于地震的认识,金朝君臣认为是阳逼阴所至,是土失其性,则地以震。海陵曾经问司天马贵中等曰:“何为地震?”贵中等曰:“伏阳逼阴所致”。又问:“震而大风,何也?”对曰:“土失其性,则地以震。风为号令,人君严急则有烈风及物之灾。”(28)司天马贵中借地震、大风以戒喻皇帝施政要轻徭薄赋,而不要严急苛刻。

对于水旱灾害的认识。《金史》记载,宣宗朝,金境内大旱,完颜伯嘉上奏:“日者君之象,阳之精,旱熯乃人君自用亢极之象,宰执以为冤狱所致。夫燮和阴阳,宰相之职,而猥归咎于有司。高琪武弁出身,固不足论,汝砺辈不知所职,其罪大矣。汉制,灾异策免三公,顾归之有司邪。臣谓今日之旱,圣主自用,宰相谄谀,百司失职,实此之由。”(29)完颜伯嘉把旱灾解释为阴阳失和所致,并且归咎为人君自用亢极,宰相谄谀,百司失职所致。他把自然灾害与当朝政事相联系,达到劝诫人君之目的。章宗承安四年(1199)五月,大旱,应奉翰林文字陈载言四事:“其一,边民苦于寇掠;其二,农民困于军需;其三,审决冤滞,一切从宽,苟纵有罪;其四,行省官员,例获厚赏,而沿边司县,曾不霑及,此亦干和气,至旱灾之所由也”。(30)上是之。谕宰臣曰:“诸路旱,或关执政。今惟大兴、宛平两县不雨,得非其守令之过欤?”司空襄、平章政事万公、参知政事揆上表待罪。上以罪己答之,令各还职。陈载也把旱灾归咎为施政不当,阴阳失和所致。而章宗则把大兴、宛平两县不雨,归咎为守令之过。虽然牵强附会,但是借此却能够使皇帝、大臣检讨施政得失,纠正不当与偏颇之处。从这点来看,有其积极的一面。

2、天人感应、上天警示说

从金初至金末近百年以来,自然灾害连绵不断。金朝官员和民众相信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可以控制灾情的发展及灾害的终止。金朝君臣认为,上天主宰人间的一切吉凶祸福,灾害是上天给人间的警示。同时认为,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上天对人类社会的惩罚。例如地震发生后,金朝大臣上奏:“乃者太白昼见,京师地震,又北方有赤色,迟明始散,天之示象,冀有以警悟圣意,修德销变,矧夫逸游,古人所戒。”(31)金朝大臣认为自然灾害的发生,是天之示象,以警悟圣意,体现了天帝降罚之意。

金朝君臣认为水旱灾害的发生,也是天之示警。金朝的大臣给皇帝上奏中体现了这种天人感应的思想:“近年水旱为沴,明诏罪己求言,罢不急之役,省无名之费,天下欣幸。”(32)“臣谓今日之旱,圣主自用,宰相谄谀,百司失职,实此之由”。(33)

熙宗天眷元年夏,“有龙见于熙州野水,凡三日。初,于水面见一苍龙,良久而没。次日,见金龙一,爪承一婴儿,儿为龙所戏,略无惧色,三日如故。又见一人,乘白马,红袍玉带,如少年官状,马前有六蟾蜍,凡三时乃没,郡人竞往观之。七月丁酉,按出浒河溢,坏民庐舍。”(34)这是龙兴水的传说。金朝人认为,龙的出现与水灾的发生有直接关系。凡此种种,都是天之示象,以警示人类之意。

对于自然界出现的失常现象,如黄河水变清,有人也把其归咎为天以示警。卫绍王大安元年(1209),“徐、邳界黄河清五百余里,几二年,以其事诏中外。临洮人杨珪上书曰:‘河性本浊,而今反清,是水失其性也。正犹天动地静,使当动者静,当静者动,则如之何,其为灾异明矣。”“又曰:‘黄河清,诸侯为天子,’正当戒惧,以销灾变,而复夸示四方,臣所未喻。”(35)金章宗泰和年间,境内大旱,宰臣上表待罪,章宗认为:“朕德有愆,上天示异,卿等各趋乃职,思副朕怀。”(36)可见,对于自然灾害的发生,金朝君臣存在畏惧之心,他们认为,只要下诏罪己求言,罢不急之役,省无名之费,就能够使灾害得以舒缓。

3、禳弭活动

既然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上天给予的警示,说明施政有不当之处,人间有冤情存在,因此金朝廷采取审决冤狱、祈禳、建普天大醮等办法祈祷上苍,以求消灾减灾。金代君臣进行各种祭祀、祈禳活动,以祈福消灾。他们认为这种方法很灵验。“岁有旱乾霖潦之灾,民忧荒欠,竭诚祈祷,龙尾见处,稼穑必捻”。(37)“凡遇岁旱,至诚祈祷,即日雨作”。(38)史书中保留了大量的金朝中央与地方官员、民间百姓、寺院、道观进行祈禳的记载。说明了金代天人感应之说的盛行,虽然这种学说及其活动带有神秘主义和浓厚的唯心主义色彩,但在当时也不失为一种颇为“灵验”的救灾思想与活动。

金朝朝臣认为“国之大事,莫重于祭。王者奉神灵,祈福祐,皆为民也。我国家自祖庙缔袷五享外,惟社稷、岳镇海渎定为常祀,而天、地、日、月、风、雨、雷师其礼尚缺,宜诏有司讲定仪注以闻。”(39)大定十九年,有司言:“卢沟河水势泛决啮民田,乞官为封册神号。”礼官以祀典所不载难之。已而,特封安平侯,建庙。二十七年,奉旨,每岁委本县长官春秋致祭。(40)

大定二十七年,尚书省言:“郑州河阴县圣后庙,前代河水为患,屡祷有应,曾加封号庙额。今因祷祈,河遂安流,乞加褒赠。”上从其请,“特加号曰:昭应顺济圣后,庙曰灵德善利之庙。每岁委本县长官春秋致祭,如令。”(41)大定二十七年,夏四月丙子,诏封卢沟水神为安平侯。(42)宣宗贞祐三年,上遣参知政事侯挚祭河神于宜村。(43)金朝每年定期祭祀各地的河神庙,以求雨水充沛,五谷丰登。

在旱灾肆虐之时,金朝廷多派遣官员前去祭祀岳镇海渎、太社、太稷。大定四年五月,不雨,命礼部尚书王竞祈雨北岳,以定州长贰官充亚、终献。又卜日于都门北郊,望祈岳镇海渎……后七日不雨,祈太社、太稷。又七日,祈宗庙,不雨,仍从岳镇海渎如初祈……后十日不雨,乃徙市,禁屠杀,断伞扇,造土龙以祈。雨足则报祀,送龙水中。(44)在久雨不晴时,也要在诸寺观启道场祈晴。大定十七年夏六月,“京畿久雨,遵祈雨仪,命诸寺观启道场祈祷”。(45)

金朝廷采取的祭祀河神、祈雨、祈晴等活动,虽然带有唯心主义的迷信色彩,但在当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安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综上所述,金朝防灾救灾思想,既有其积极的唯物主义成分,也有其消极的唯心主义成分,体现出封建时代思想的局限性和当时的时代特点。

注释:

①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有:袁祖亮、邱云飞:《中国灾害通史》,郑州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邓云特:《中国灾荒史》,上海书店1984年版;关亚新:《辽金自然灾害与对策》、宋卿:《金朝自然灾害与政府救灾措施》,同见程尼娜、傅百臣主编:《辽金史论丛》,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孟古托力:《辽道宗中后期自然灾害述论》,《北方文物》,2001年第4期;周峰:《金代的赈灾与救济》,《北方文物》,2001年第1期。上述论著基本都没有涉及防灾救灾思想这一问题。

②《金史》卷三《太宗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3页。

③《金史》卷四七《食货志》,第1044页。

④《金史》卷四七《食货志》,第1044页。

⑤《金史》卷七《世宗纪》,第156页。

⑥《金史》卷四《熙宗纪》,第84页。

⑦《金史》卷一四《宣宗纪》,第312页。

⑧《金史》卷四七《食货志》,第1044页。

⑨《金史》卷四六《食货志》,第1035页。

⑩《金史》卷四七《食货志》,第1057页。

(11)《金史》卷七《世宗纪》,第165页。

(12)《金史》卷七《世宗纪》,第166页。

(13)《金史》卷八九《纥石烈良弼传》,第1954页。

(14)《金史》卷六《世宗纪》,第141页。

(15)《金史》卷七《世宗纪》,第160、175页。

(16)《金史》卷一二《章宗纪》,第268页。

(17)《金史》卷一○八《胥鼎传》,第2376页。

(18)《金史》卷五《海陵纪》,第97、112页。

(19)《金史》卷六《世宗纪》,第144页。

(20)《金史》卷七《世宗纪》,第159页。

(21)《金史》卷八《世宗纪》,第190页。

(22)《金史》卷一四《宣宗纪》,第312页。

(23)《金史》卷四七《食货志》,第1043页。

(24)《金史》卷四七《食货志》,第1045页。

(25)《金史》卷四七《食货志》,第1045页。

(26)《金史》卷二七《河渠志》,第671页。

(27)《金史》卷一○四《高霖传》,第2289页。

(28)《金史》卷二三《五行志》,第537页。

(29)《金史》卷一○○《完颜伯嘉传》,第2211页。

(30)《金史》卷一一《章宗纪》,第250、251页。

(31)《金史》卷九五《董师中传》,第2114页。

(32)《金史》卷九五《董师中传》,第2114页.

(33)《金史》卷一○○《完颜伯嘉传》,第2208页。

(34)《金史》卷二三《五行志》,第536页。

(35)《金史》卷二三《五行志》,第541页。

(36)《金史》卷一二《章宗纪》,第268页。

(37)夏曾:《重修会应神庙记》,阎凤梧主编:《全辽金文》(中),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72页。

(38)王希哲:《三原县后土庙碑》,阎凤梧主编:《全辽金文》(下),第2678页。

(39)《金史》卷三四《礼志》,第809页。

(40)《金史》卷三五《礼志》,第822页。

(41)《金史》卷三五《礼志》,第822页。

(42)《金史》卷二七《河渠志》,第687页。

(43)《金史》卷二七《河渠志》,第681页。

(44)《金史》卷三五《礼志》,第825页。

(45)《金史》卷三五《礼志》,第8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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