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技术本质的文化理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质论文,文化论文,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26(2002)05-0066-04
一、技术本质研究的基点
技术本质研究的前提是确立一种研究的基点。从不同的基点出发会有不同的技术本质论。以文化为基点,对于技术的本质进行分析,可以展现技术的文化本质。
技术哲学的发展要求对于技术的本质进行深入的学理探讨。学者们虽然对于技术的本质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但在很多场合没有达成共识。这可以看成是讨论技术本质问题意义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遇到了大量的技术有关的重大问题,如环境恶化,基因疾病,核污染,因特网,技术帝国等现象和麻烦。对于现实技术相关问题的研究不能只限于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等方面,应该从多角度分析。实际情况是:一方面,我们没有弄清这些问题究竟是技术造成的还是其它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我们对于技术的理解还存在观念上的失范。这些情况表明,对于技术本质进行深入研究是很必要的。
但是,讨论技术的本质首先也面临思想的出发点问题。对于技术而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况很明显。我们需要一个研究的出发点。“从总体上看,技术哲学研究必须回答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具体说,必须对以下六组涉及技术本质的问题做出应答。”[1](P93)这六组涉及技术本质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是技术?什么是技术活动主体?机器是不是技术?是否有物的技术,技术物体的概念能否成立?怎样界定技术的一般概念?怎样理解高新技术?对于涉及技术本质的这六个方面问题的回答,能引导我们比较全面地理解技术本质。一般地说,这种研究思路主要是以人与自然关系为基点的。
以文化为基点讨论技术的本质也是一种思路。美国的“技术与哲学学会”会刊《Techne》上有一篇文章对于技术的本质作了文化学的理解,它认为技术是一种亚文化,是文化系统的一个子系统[2]。
上面两种具有代表性的主张表明,一方面我们还没有关于技术本质问题的共同答案,一方面我们能够寻着不同的研究基点来理解技术的本质。
在研究技术本质的问题时,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什么是技术?即给技术下定义。但如何给技术下定义又取决于我们对于技术的概念理解。这样,我们就进入了一个逻辑怪圈。我们不可能只用人类在亿万年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过程中形成的思维能力搞清一个概念。人类的理性不是解决技术本质的充分条件。
但是,对于技术的定义进行分析可以展现技术的文化本质。技术可以被定义为下面几种事物。这些事物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的对象性的存在物。第一,某种物质实体。例如,德国技术哲学家拉普把技术看成是人的器官的延伸。又如日本学者把技术看成某种工具系统。第二,知识体系。这种知识体系包括了人的理性和感性的所有方面,并且是关于自然界和人本身的知识体系。第三,形而上学的某种抽象物。例如,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的座架,存在主义者的存在,现象学中的现象等。第四,物与心的复合体。与狄德罗的技术定义相近的说法一般均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的目的,二是知识或者物质手段,三是有用的方法。这三方面实际上讲了心与物的复合体。
技术定义的分析表明,技术以其本身的复杂性从物质和精神两个维度展示了文化本质。例如,甲骨和甲骨文、石头和石器、粘土和陶器、铀矿和原子弹等等,这些事物可以成为技术的代表,而且本身又展示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特点。人类的文化系统正是这些事物支撑起来的。
值得指出的是,作为器物或者物体的技术与作为人类心理事件的技术是有区别的。但是它们的区别不是在技术本质方面的区别,只不过它们是在技术的表现过程中或者在人类的具体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时间和空间不同罢了。这也正是从文化角度分析技术本质的一个先决条件。
技术哲学被看成是一种自然改造论,这与马克思的理论主张是同向的。“马克思多角度地对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进行反思,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哲学思想。”[1](P81)他以实践为出发点去考察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并且特别关注现实生活,他说“康德和费希特在太空飞舞,寻觅一个遥远的国度,而我却只想透彻地理解街头巷尾遇到的事物”[3](P182)。对于技术本质的理解也要从人类的生活实际出发,因为正是在人类的实践中技术产生和发展起来,并且形成了不同时代的技术文化,寻找技术本质的答案就要研究不同时代的技术文化,同时也要研究与技术共舞的全部文化。
人类文化首先是人类对于自然的改造的结果,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创造了无数技术,以此为基础,在天然自然中建造了人工自然。同时,人类在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的环境中变革了自身,因此技术也在此情况下被看成知识的一部分。著名的技术哲学家Bunge认为在有些情况下,“技术将被当成人类知识的组成部分,这种知识包括了设计、修理、维持人工系统以及以数学知识和科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各种程序”[4]。
人类文化也是人与自然的复合物,文化既是人的又是自然的。文化以抽象性和具体性展现出来,作为抽象它内化于人的思想中,作为具体它外化为丰富的文化存在。技术也是人与自然的结合体中的一种文化存在。
二、技术与文化存在
文化是多义的词语。在英语中culture是人们比较常用的文化词语。这个词语的意义不仅表达了一种精神文明的含义,而且也有培养和栽培的含义。另一个英语名词civilization同样有文化和文明的双重含义,这个词语还有开化和教化的含义。因此对于英语而言,如果没有具体的语言环境,仅从语言学方面我们是不易区别文化、文明、教化、培养等名词的。当然,对于具体的语言使用者来讲,他们是能够明确地在表达思想过程中对它们加以区别的。文化的词源学研究表明,文化的内涵从一开始就打上了技术的烙印。人类的文化生活史证明,人类的文化史可以理解为一种技术史。因此,技术可以看成文化的标识物,由著名的科技史学辛格主编的鸿篇巨著《技术史》中,在对于动物的驯化、植物的栽培进行了很全面的分析和综合之后,指出:“一个简明的观点,植物种子的播种就成为技术进化史的里程碑。”[5](P374)
在汉语中,文化的表达更是多方面的。例如,在一本哲学大辞典中是这样定义文化的:“在中国古籍中,文化的涵义是文治与教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的、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一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生产工具的革新,科学发明的程度,生产者的文化技术水平,以及教育、文学、艺术、科学在社会的普及状况,是衡量一定历史时期文化发展水准的重要标准。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6](P269)从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出技术对于文化概念理解的特别意义。
对于文化的概念考察可以看到,文化与技术有很切近的关联。技术可以作为人类的能力、物质财富、精神成果等构成因素表现为文化,也可以直接是一种文化。但是,文化与文化存在是不同的概念。对文化和文化存在进行区别,便于我们把握技术的本质。技术首先表现为文化存在,然后才表现其文化的物质。也就是说,技术从存在上升到文化是有时间和空间距离的。
综上所述,文化是个抽象概念,也是一个具体的概念。文化的抽象性是指,文化的构成要素和本质理解具有非物质性的规定性。文化的具体性是指,历史中的文化和现实中的文化都是所有的物质性的实物的集合体。文化存在是一种具体文化的存在。对于文化的这种辩证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技术的本质。一方面,我们不能把技术规定为某种确定的物,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说某种具体的事物是一种技术。
三、作为文化存在亚系统的技术
把技术作为一种文化的亚系统而与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等文化系统相提并论是许多技术哲学家的观点。有一位国外学者Tudor Vianu指出:“当我们研究文化含义的问题时,强调所有的客观的文化含义就是一个简单的词:技术(technique)。”[4]著名哲学家Mario Bunge强调工业社会的文化特点,就是在文化的组成部分中,技术作为一种亚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具有相关性,技术文化与经济、政治三种文化成为最基本的部分。而数学和基础科学成为子级文化层。技术学和人文科学成为文化关联的最有弹性的部分[4]。这种把技术看成是文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是近现代以来特有的哲学主张。
虽然技术与人类文化形影不离,但是为什么我们在哲学史和文化史中却看到了对于技术问题的漠不关心呢?为什么几千年来人类对于“心与物”“形而上与形而下”“感性与理性”“本体论与价值论”等相关问题有着不断加深的兴趣,而对于人类日亲日近的技术问题却视而不论或一笔带过呢?为什么中国古代哲学和欧洲哲学对于“道”“太极”“仁”“气”“理”“命”“性”“善”“天人感应”“上帝”“彼岸与此岸”“绝对精神”“真理”“道德”等概念和相关问题进行了精深的研究,而对于“技能”“技艺”“技巧”“技术”“技术决定论”“科学与技术”“技术伦理”等概念和相关问题很少涉及或存而不论,只是到近现代才有了技术哲学这样的专门学问呢?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成为技术哲学的重要课题[1](P93)。
如果我们把文化存在和文化本身分开,可能会对于上述问题的解答有新的思路。中国历史重视文化传统和文化内核的理解和分析,特别强调某种原则和理论的连续,在心与物的对立中,强调心性对于物性的解说而淡化了心与物的交流,特别是淡化了交流的工具。儒家对于德性实践的执著,道家对于道法自然的形而上的理解,墨家对于原则的强调等,中国古代先贤的目光特别关注文化的形而上学问题,对于各种文化存在则以对待自然物那种方式去对待,对于技术也是如此。
进一步讲,技术问题在哲学研究中的悬置导源于人类对于文化的解读的历史局限。
人类在历史上形成的观点或理论,一方面以社会语言的形式在生活实践中传递下去,另一方面以学人的著述或者某种物的形式传递下去。在历史传承中,技术一方面表现为直接的文化传播功能,另一方面技术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因此作为文化存在的技术是人类文化的文明传递的实体和中介。
技术以有机的方式成为文化系统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部分。对于人类文化进行纵向的梳理,我们能发现人类文化一直与技术并行,在许多情况下技术成为文化的直接现实。
四、文化构成与技术构成
我们从对技术本质的宏观分析再走向微观分析。微观地看,一方面,文化的具体构成中技术成为要素,另一方面,技术构成的要素表现出文化特征。
文化存在的解析表明,现实中的文化构成可以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角度进行分析。从本体论的角度看,文化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我们可以称为活动着的文化,一部分我们可以称为静态的文化。活动着的文化表现人类的行为、精神、意识、心理、习惯等,这部分文化体现出时代、民族、地区、宗教、国家、人种等方面的特点,活动着的文化在人类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文化教育、消费交往等活动过程中存在和发展。技术在活动的文化中必不可少,在一定场合,技术就是文化活动的目的,例如,技术创新和因特网。
静态的文化表现为某种物质性、固定性、自然性、可消损性、可机械复制性、可形式性模仿等方面的特点。静态文化在图书、建筑、艺术品、服装、饮食、法规、典章等具体的有可感的物质特性中存在和发展。当然,静态的文化和动态的文化的划分是相对的,在一些静态文化中蕴含着动态的文化,在动态的文化中也创造着、传递着、表现为静态文化。静态文化中的技术因素是明摆着的,例如,没有造纸术,一些艺术品就不能存在。
从认识论角度看,文化以两极形式存在,一方面文化是世界物质图景的表达和表述,是人类对于微观和宇观两极世界的理解和说明;另一方面,文化是人类自我意识的显现,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的共同体现。人类知识和认识能力所体现的所有结果是全部文化史和现存文化。技术作为认识的对象和工具一直与人相生相随。在过去,技术通过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在当代,技术把人类的思想和情感引向新的时空。
从价值论角度看,文化表现为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统一。一方面,文化表现为价值本身,另一方面,文化又表现为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双向运动。文化的价值与价值的文化不是一回事,但是任何文化价值观都是人的文化价值观,例如各种各样的可持续发展观和人类中心主义,各种各样的反人类中心主义和悲观主义等等,这些思想观点说到最后还是对于人的终极关怀。当然技术的异化作用也是明显的,著名的技术哲学家Ropohl等人认为,使用技术产品意味着使用不同的能力和知识。有时意味着被不同的目的所控制,与人工器物成为一体。因此,先前的疏远的概念有了特别的意义,在社会化的技术系统中的人类被具有离异作用的人工器物所隔绝。这种情形导致了许多人对于现代技术使用的不安。社会性的劳动分工产生了隔离,这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可以经过技术的启迪而得到安宁,这就是伴随着人工物的控制过程,要对于人工物适当地理解[7]。
一般地说,技术是由若干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系统。学者们对于技术系统的构成进行了各种分析,有的分为主体、客体、结构三要素,有的分为实体、智能、结构三要素[8](P96)。笔者认为对于技术的构成要素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理解。已有的划分多属于一般性的宏观主张。从微观看,某种特别技术所具有的结构是有区别的,但是目的性、自然性、过程性、社会性是每一种技术结构必然的属性。
技术的构成要素表现的文化特征是明显的,例如,因特网技术,它一方面展现了人的智力,另一方面也表现了人的各种欲望,同时它也体现着不同地域的人的观念。并且,因特网也是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表现方式。网络文学是最直接的文化表现。
技术以其本身的目的性和操作性成为人的思想意识及行为的要素,因此技术成为人的文化的必然组成部分。同时,技术的各种要素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文化的各方面。“媒体、电脑及新技术的爆炸、资本主义的重新调整、政治的激烈变动、新的文化形式及新的时空经验形式等等,让人们感到文化和社会已经发生了剧烈变化。”[9](P8)后现代理论在很多方面的立论前提和理论依据是技术引发的世界的变化。
对于技术的价值的研究成为技术哲学的重要话语,在技术价值的讨论中,技术的文化本质更加凸现出来。
〔收稿日期〕200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