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妇幼保健院 湖南怀化 419600
【摘 要】目的:分析B超检查对孕期胎儿畸形的诊断效果。方法:择取本院1326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收治时间从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间,记录B超检查中胎儿畸形的发生情况,并和产后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对照,以评价B超检查在胎儿畸形诊断中的价值。结果:通过B超检查,一共检查出34例胎儿畸形,按照B超的诊断时间来划分胎儿畸形出现的时间,其中,在孕期的12至17周间出现5例畸形胎儿,在孕期的18至27周间出现18例畸形胎儿,在孕期的28至36周间出现8例畸形胎儿,在孕期的37至40周间出现3例畸形胎儿,经过和产后的结果进行比较,出现1例漏诊病例,本次研究诊断的符合率是97.14%(34/35)。结论:对孕妇胎儿进行B超检查,可以全面的了解胎儿成长发育的情况,且对先天畸形的确诊率也比较高,值得临床上的广泛推广应用。
【关键词】B超检查;孕期;胎儿畸形;诊断效果
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已经在中国推行了好多年,同时,优生优育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中提倡一项重要的内容。为提高我国人口的质量,近些年来,孕妇产前检查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其中,胎儿缺陷的筛查已经成了孕妇产前检查一项重要的检查项目。随着临床医学技术不断的发展进步,B超的检查方式应用的较为广泛,B超的优点是无创、费用低廉、操作简便、可重复等,使用B超检查,能够比较全面的判断胎儿身体以及器官的发育情况,可通过孕妇产前的B超检查发现畸形胎儿的发生情况。本文主要分析B超检查对孕期胎儿畸形的诊断效果,现进行如下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择取本院1326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收治时间从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间,上述孕妇均已经知晓并全部同意参加本次研究。其中,869例为初产妇,经产妇457例;孕妇的年龄均在22岁至3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0.62±3.41岁;孕妇检查的孕周均在12周至产前一周之间,平均周期为23.16±3.74周。
1.2 方法
上述孕妇均在孕12周后行产前的B超检查,其中孕妇在孕12至28周间应进行重点的检查。在检查时,应使孕妇在检查床上仰卧,用腹部的B超探头从胎儿的头颅开始,依次检查胎儿的颜面、胎儿的胎心、胎儿的脐血流、子宫内的羊水以及胎盘等的情况,重点需要检查胎儿发育的情况,并且需要反复的探查、测量胎儿可能会发生畸形的器官、部位等,以保证胎儿检查结果准确性。对存在有发育异常的胎儿部位,应使用多切面的角度对上述部位进行多次反复的检测,以避免漏诊以及误诊的情况发生。B超检查的时间分别在孕妇孕期12至17周、孕期18至27周、孕期28至36周、孕期37周以及产前的1周进行,通过有效的B超检查,以最大的限度来降低胎儿畸形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1.3 观察指标
记录B超检查中胎儿畸形的发生情况,并和产后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对照,以评价B超检查在胎儿畸形诊断中的价值。
1.4 数据分析
把B超检查中胎儿畸形的发生情况,和产后的结果通过SPSS22.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胎儿畸形的发生情况为计数资料,应进行卡方检验,结果表示为(%),若组间患者P值<0.05,则患者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表1 不同时期经B超检查出胎儿畸形情况分析
本次研究一共选择了1326例孕妇,经过孕妇的产前B超检查,一共发现34例畸形胎儿,其中,在孕期的12至17周间出现5例畸形胎儿,在孕期的18至27周间出现18例畸形胎儿,在孕期的28至36周间出现8例畸形胎儿,在孕期的37至40周间出现3例畸形胎儿,经过和产后的结果进行比较,出现1例漏诊病例,本次研究诊断的符合率是97.14%(34/35)。B超检查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表1。
3.讨论
胎儿畸形指的是胎儿在孕妇子宫内的成长过程中,其染色体受到了各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异常,这是引发胎儿死亡主要的原因之一。导致胎儿畸形原因较多,有孕妇的内在因素也有外界因素,内在因素主要有孕妇在其怀孕期间所并发的其他疾病以及宫内的恶劣环境等,而外界因素主要包括孕妇生活环境的恶化、环境空气质量的下降以及辐射等等。胎儿畸形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对于胎儿的生命健康及其成长发育均有较大威胁。早日诊断出畸形胎儿可以减轻孕妇的家庭负担,对于我国的国民素质提高也存在重要意义。
B超检查为孕妇在产前筛查畸形胎儿最主要的手段,在不同孕期,根据胎儿不同发育特点,应进行不同检查,大量的临床研究表明,B超在胎儿畸形的筛查中有较高准确率。随着影像学的检查技术不断提高,在孕妇产前的检查中,B超检查已经扮演了越来越主要角色。但在使用B超检查时同样要注意合理的使用。一般来说,在孕妇孕期12周前,因为胚胎个体的发育较小,其各个器官还没有发育完全,所以无法准确的辨别胎儿有无发生畸形,因此在这段时期可以不用进行胎儿的B超检查。在孕妇孕期12周至孕期17周,主要应该检查胎儿的头颅骨的发育有无畸形情况,在孕期18周至孕期24周时,胎儿的生长发育通常较快,此时也有了明显胎动,可对其行全方位的检查,在此阶段,胎儿如果存在唇裂或者四肢畸形等情况通常是可以查出来的。在孕期28周后,可以检查出胎儿的肾脏疾病、心脏以及颜面部的缺陷等,但有一些问题很难确定或者会发生误诊、漏诊的可能,这需要孕妇在孕后期应进行进一步相应检查来明确诊断。在本次研究当中,孕中期发生胎儿畸形的概率最高,所以,在检查出胎儿畸形后,可以尽早的通过引产手术来终止妊娠,进而降低畸形儿的出生率。
随着临床医疗手段不断的发展进步,对孕妇进行产前的畸形胎儿检查方式也在逐渐的增多,例如像羊膜腔的穿刺等,这虽然有较高检出率,但也有一定风险性,并且其费用是较高的,会影响孕妇的身心健康,所以,孕妇接受的程度不高。但B超检查费用低廉、操作方法较为简便,具有无创、可重复等的诸多优点,并且,伴随影像学技术不断的提高,B超检查对胎儿畸形诊断的准确率也在逐渐的提高,B超检查作为常规产前的检查手段,极易被产妇及其所家属接受。
总之,对孕妇胎儿进行B超检查,可以全面的了解胎儿成长发育的情况,且对先天畸形的确诊率也比较高,值得临床上的广泛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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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其平.B超检查对孕期胎儿畸形的诊断价值探讨[J].基层医学论坛,2018,22(02):231-232.
论文作者:叶春云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结合医学杂志》2019年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16
标签:胎儿论文; 畸形论文; 孕期论文; 孕妇论文; 产前论文; 情况论文; 发生论文; 《中国结合医学杂志》2019年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