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与服务为宗旨,努力开创中等职业招生新局面--2004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会议讲话摘要_合作办学论文

以发展与服务为宗旨,努力开创中等职业招生新局面--2004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会议讲话摘要_合作办学论文

以发展为主题 以服务为宗旨 努力开创中职招生工作新局面——在2004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主题论文,工作会议上论文,中职论文,中等职业学校论文,工作新局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3年中职招生工作,交流各地改革创新中职招生工作的经验,研究、分析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明确做好2004年中职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关于2003年中职招生工作

2003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坚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协调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使中职招生规模持续增长,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据统计,2003年,全国中职学校招生总数为509.53万人,比2002年增加40万人,增长幅度为8.53%。其中,普通中专增加28.57万人,职业高中增加9.9万人,技工学校增加12.08万人;在校生规模达到1254.68万人,比上年增加近60万人,增幅为5%。

全国大多数地区比去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增幅在10%以上的有:湖南、宁夏、辽宁、山东、江西、江苏、安徽、河南、重庆、浙江等省;招生人数增长较多、排列在前10名的是:山东、湖南、江苏、河南、浙江、安徽、辽宁、江西、河北和广东省。

回顾2003年中职招生工作,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积极应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003年春季,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给中职招生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教育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治非典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两手抓”的方针,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地维护了考生的身体健康,保证了中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例如,河北省在防治非典期间,为确保防治非典和全省规模最大的中考万无一失,先后成立了由副省长为组长,省教育厅、卫生厅及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河北省中考中招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03年中考中招期间防治非典实施办法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多次召开会议,及时调整中考时间、科目和管理办法。2003年全省中考人数达92.30万人,共设考场31817个,顺利地完成中考中招任务,无一人感染非典。

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试院在防控非典期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市教育考试院与168电话声讯台合作开展招生咨询工作,期间考生家长共拨打咨询电话累计21000多分钟;同时,运用网络技术,通过《上海热线》网提供咨询,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招办和近百所中职学校负责人共150人次坐堂咨询,点击人次达81万,答复考生和家长8500多个问题。

(二)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努力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大体相当

2003年初,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提出2003年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力争在2002年的基础上有新的增长,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

各地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的整体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着眼于经济建设和教育发展的全局,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努力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协调发展。例如,浙江省和青岛市多年来一直保持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教育的50%以上。江苏省大多数市按照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安排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其中,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等市中职招生计划超过普高招生计划,2003年全省中职招生达38.5万人,比2002年增加7.5万人,增幅为24.2%,中职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比例为45.5%,比2002年增加3%。

(三)坚持为“三农”服务,面向农村和西部地区扩大招生

2004年4月教育部下发的《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跨省招生生源安排》和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指导思想、办学形式、扶持政策和措施,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了到2007年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年招生规模要达到10万人以上的工作目标。在职成教战线同志们的辛勤努力下,2003年中等职业教育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较大进展。据了解,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的近70%来自于农村地区。东部地区许多省市积极扩大面向西部地区招生规模。例如,北京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有6800多名来自西部地区,广东面向西部地区招生达2600多人,天津面向西部地区招生达2500多人。不少省市还扩大了城市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地区招生的规模。江苏开展南北合作,2003年苏南经济发达地区面向苏北欠发达地区的招生规模达12000人;广西实施城市带动农村发展战略,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一批中心城市职业学校与县级农村职业学校结成对子合作办学,2003年招生人数比2002年增长40%左右。

(四)深化招生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机制,增强服务意识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了市(地)级人民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对中职招生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进行了改革探索。部分省市实行了省级宏观调控、市级统筹协调、县级和学校重在落实、统分结合、以市(地)为主的中职招生管理体制。例如,江苏、山东、河北、安徽、浙江、四川等省都已建立了以市(地)为主的中职招生管理体制。各地在改革中职招生管理体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和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于学校、服务于考生贯彻于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例如,2003年广东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中职招生办法,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自主权,简化考生报名程序和录取程序,在多次录取时允许学校自行组织生源,考生凭中考成绩或初、高中毕业证书,既可到市、县招生部门,也可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后,提交新生录取名单报省、市招生部门备案即可。通过实施这一办法,该省2003年普通中专招生完成计划127%,首次超额完成普通中专招生任务。河南省2003年把省属中职学校招生人数计入省辖市招生完成任务数,大大提高了省辖市为省属中职学校组织生源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地方保护倾向。

通过近年来对中职招生管理体制和招生制度的一系列改革,不断完善招生政策,创新招生办法,巩固和扩大中职招生改革成果,使中职招生规模持续增长,为突破500万大关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五)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增加优质资源数量,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

2003年,各地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创建了一批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截至2003年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减少了2000多所,由上年的16200所调整至1400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规模效益显著提高。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均规模已达896人,比上年的733人增加了163人。2003年12月,根据各地评估推荐和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调整认定了新一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76所。此外,各省市还有2000多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

总的来看,2003年全国中职招生工作成绩是显著的,职业教育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也要看到,各地的中职招生工作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还很不平衡。去年全国中职招生总量虽然突破了500万大关,但是仍有不少省(区、市)出现了负增长,在农村和西部地区仍有大量的初中毕业生不能进入高中阶段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开展得还不够广泛,在认识上、观念上、宣传上、组织实施和政策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招生秩序不规范的现象、地方保护的倾向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还需要花大力气认真研究解决。

二、做好2004年中职招生工作的几点意见

2004年中职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2004年度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认真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为重点,努力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创中职招生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进一步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

今年中职招生工作要按照吴启迪副部长在2004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全面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对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以组织好两个“计划”的落实为重点,认真做好职成教事业的发展规划,大力推动职成教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的讲话精神,坚持把事业发展作为职成教工作的第一要务,继续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研究制定2004-2007年职业教育发展阶段性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2004年中职招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2004年中职学校招生规模要在2003年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使其在高中阶段两类教育中的比例占到50%以上,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二)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进一步扩大面向农村招生规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提出本省的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把扩大中职学校面向农村招生规模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来抓。要统筹城乡职业教育资源,通过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连锁办学等形式,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要组织和引导各类中职学校把招生宣传、组织生源的重点放在农村,把其作为中职招生的新亮点和新增长点;要指导中职学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调整开设为“三农”服务、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所需的专业,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三)统筹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扩大东西部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和利用东部地区、城市的优质职教资源及就业优势,大力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使西部地区、农村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实现教育移民、转移就业。为此,各地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1.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合作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按照《意见》中提出的到“十五”期末,全国东部对西部地区、城市对农村中职学校跨省年招生规模要达10万人以上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此项工作。要将东部对西部(包括中部)、城市对农村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与满足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与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工作结合起来,会同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认真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合作双方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协商,尽快落实招生学校和生源安排。对于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地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急需的紧缺人才要优先安排。

2.采取多种形式的招生和合作方式,实行灵活、开放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东西部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可以打破教育对口支援范围,一省的职业学校可与多省的职业学校实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也可以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省际之间进行跨省协作培养。合作的方式应更加灵活,实行“1+2”、“2+1”、“1+1+1”等灵活学制,也可以是学校+企业,学生最后一年在企业搞实习、实训、实际顶岗。要实行更加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实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培养学生,学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二年制。学生在西部地区或农村中职学校学习1~2年文化和部分专业基础课期间,可以视为西部地区和农村中职学校当年招收的新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允许予以注册。

3.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各地在工作中要切实落实《意见》的有关精神,在毕业生就业、户口迁徙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对东部地区和城市中职学校跨地区招收的西部地区和农村学生,毕业时被推荐或安排在东部城市就业的,其入学及毕业后的户口迁徙,可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所属学校跨省招生办法执行或在办理城镇户口等证照方面应该提供方便和优惠。要进一步严格劳动准入制度,对联合招生合作培养的学生毕业时要提供就业帮助。

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意见》精神,尽快建立健全东部地区、城市中职学校跨省到西部地区和农村招生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2004年不能出台相关标准的省(区、市)可仍按去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跨省招生生源安排〉的通知》(教职成厅[2003]1号)精神,即按生源所在地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执行。东部和城市职业学校可以进行一些新的缴费形式的探索和尝试,如分期付款、允许学生就业后以工资偿还等,在招生时就要与学生说明收费情况。各地要尽快建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制度,以及对学校的补助办法等。有条件的地方要拨出专项经费补贴学校因联合招生出现的学费差额,以确保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顺利实施。例如,江苏省教育厅近年来对“南北合作”办学一直予以积极支持,每年拿出专项经费对苏南职业学校收费差额进行补偿。

4.要认真落实今年教育部确定的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生源安排计划 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劳动力需求和劳动力输出及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分布等情况,2004年教育部初步确定东部对西部(包括中部)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跨省招生指导性生源计划4万人,并已将招生数和生源数分解安排到有关省和计划单列市,请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进一步落实到招生学校和生源所在地区。合作双方要签署合作协议,确保任务落实、职责落实、招生学校和专业落实、生源对象落实、毕业生去向落实,努力做到依法办学。各地要安排好2004年度本省内城市对农村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生任务。教育部将按照《意见》精神,在适当的时候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认真组织、安排好技工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

要进一步加强中职招生工作队伍自身素质建设,要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继续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实际出发切实改进工作,丰富服务方式和内涵,提高为职业学校和考生服务的质量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加强管理,在招生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时查处招生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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