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月云[1]2007年在《论独立董事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文中研究说明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借鉴英美国家公司治理经验引入的制度。引入的初衷是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维护中小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本文探讨了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问题,以独立董事制度的“基石和灵魂”独立性为切入点,分析独立董事的特征,通过其在公司的角色定位分析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一些建议。在我国推进上市公司改革的进程中,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在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监事作用的虚弱,国有股一股独大,公司实际上被“内部人”控制,加上独立董事在制度层面的设计很不完善,实践中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很难得到保障。具体表现在独立董事的提名、职权、激励和责任等方面。对此,本文从制度层面出发,联系我国实际,共分叁部分阐述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第一部分简要介绍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从而为第二部分得出独立性是独立董事的主要特征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接下来分析了独立董事制度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第叁部分通过对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条件入手,结合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和问题,阐述了我国实践中制约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限制因素。随后对如何保障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真正发挥作用的措施进行分析。从改善股权结构、合理界定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关系、建立科学的解任、选任规范以及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方面提出了建议。最后文章得出结论,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利大于弊的。但是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任重而道远。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进步不仅需要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还需要其它制度的配合以及外部环境的支持。
王莹[2]2008年在《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其立法保障》文中研究说明目前中国已经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但对这一制度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对于如何进一步推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指导。从目前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现状来看,对于很多问题国内理论界还没有完整一致的答案,甚至在国外的文献中也只处于一个探索阶段。目前国内研究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文献仅限于一些初步理论的介绍,在实证分析方面还比较缺乏。从运行效果来看,独立董事制度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独立董事并未实现真正的独立,这与一系列的制度和程序安排有关。因此,面对当前的现实状况,文章从独立董事制度的本身出发,主要针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背景,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以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从而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制度应有的作用。文章虽然是在研究法学问题,但并没有局限于法学领域,而是广泛涉及了法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并且综合运用了规范研究、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多角度、多侧面地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与分析。文章并不是在就事论事,而是从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以及在中国的发展出发,展开对这一问题的论述。首先论述了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含义及其特性。然后,针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实践状况,论述了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制度保障问题,包括保障这一制度的意义及其保障措施。最后,是针对我国有关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立法上的缺陷,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完善。这一部分是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这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的。文章是结合了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来对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的问题进行论述的,既有制度上的保障,又有立法上的支持,以期更好地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地位,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功能,从而促进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
马军卫[3]2007年在《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独立董事法律制度起源于美国。此后,英美法系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程度上逐步采纳和推行了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相比于英美国家,大陆法系国家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发展相对缓慢。但是包括我国在内,也已经或者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借鉴、接受了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独立董事法律制度产生于“一元制”公司内部治理模式的背景,在解决“内部人控制”以及由此延伸的其他弊端的初衷下,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功能主要集中于决策和监督两个方面。从价值判断上讲,一方面独立董事法律制度有其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独立董事法律制度要臻于完善,也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不断发展。独立董事法律制度在我国的移植与发展,可以从实践历程和立法建构两个角度予以分析,而立法建构在时间上又可以分为叁个阶段。概括地讲,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移植和发展过程,呈现出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性以及引进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嵌合性特点。从必要性的角度分析,由于我国在公司治理中“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的存在,移植和实行独立董事法律制度,对于改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的专业化运作以及强化董事会的制约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等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从可行性的角度分析,相比于“选择制”模式或者“借鉴改造”监事会等模式,我国所实际体现的“嵌入制”模式,无论从制度协调的宗旨理念、优势互补,以及减少移植成本、实际效果等方面看,也是现实可行的。尽管独立董事法律制度在我国以“嵌入制”模式的移植和实行,是必要并且可行的,但是,我国实行独立董事制度仍旧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功能定位立法与实践的脱节,在立法角度,体现出了对监督功能的倾向,而在实践角度则过多地体现出(参与)决策功能的倾向;二是预期效用仍显不足;叁是外部环境的欠缺、制度层面的不协调以及独立董事“独立性”不足。由此,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法律制度,首先是要做到立法和实践功能定位的统一,价值理念的趋同;其次是要重点做好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协调,以及与其他相关规范的互动:再次是要尽快完善独立董事具体制度的构建,包括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制度,任免制度,独立董事的权利、激励与薪酬制度,义务、约束与责任制度,以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制度,独立董事协会,补偿保护与责任保险制度等,同时也要整合立法,从而保障实现其根本价值。
曹茂喜[4]2007年在《论独立董事》文中指出独立董事在国内上市公司已经走过了五六年的历史,回顾这几年独立董事发展过程,有令人称赞的地方,但也有很多令投资者及管理部门失落之处,比如独立董事不独立,独立董事不懂事,独立董事花瓶化,独立董事顾问化等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有独立董事权利义务不明确问题,有独立董事群体本身素质问题,有薪酬激励措施不到位问题,也有整个宏观环境的问题,但笔者认为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目前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来保障独立董事各项职权的落实实施。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展开,原先不能流通的法人股逐渐开始进入二级市场,新规则下的股票上市发行也急需公司完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经营,独立董事的作用再一次被人们提上重要地位。笔者认为要提高独立董事的地位和作用,关键是要在制度上明确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独立董事的角色与职责。其次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独立董事各项权利的实施,比如建立上市公司与独立董事之间信息沟通制度。通过改变独立董事的聘用和淘汰机制,防止独立董事关联化以及独立董事不作为。改变独立董事从公司领取报酬的体制,采用包括期权激励等方式的利益激励机制。加强对独立董事准入门槛的设置,从源头把好独立董事质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其权利实施。建立独立董事协会,对独立董事进行职业道德及业务技能的培训,还有通过其他法律的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问责机制,从各方面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真正的作用。
姚剑[5]2007年在《试论我国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法律保障》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而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董事会往往听命于大股东,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比较严重。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在第123条中加入了关于独立董事的规定,这项修订对于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实践过程中,如何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切实发挥作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制度的灵魂,建立健全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法律保障则是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核心所在。本文就尝试对此做一些初步研究。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独立董事独立性概述。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概念、法律特征和产生的背景、存在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并界定了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涵义。第二章为国外独立董事制度独立性的保障机制。主要是介绍了国外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程、国外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制度设计,其中分别介绍了独立董事的资格、选任、职权、激励、义务与责任等方面的制度设计。第叁章为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问题研究。主要是分析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分析了目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法律保障制度架构,并指明了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章为完善我国独立董事独立性法律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主要从优化独立董事制度外部环境、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建立规范的独立董事选聘程序、建立健全独立董事的激励制度和约束机制、建立独立董事的行业自律体系等角度,提出关于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法律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徐大佑[6]2005年在《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理论研究的基本回顾》文中提出2000年以来,在公司治理研究领域,我国广大理论与实际工作者围绕独立董事制度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到目前为止,已经累计公开发表1000多篇理论文章。人们主要围绕着独立董事制度和独立董事行为人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为了清晰地反映该领域的研究进展和主要成就,本文
赵悦[7]2016年在《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定位与独立性保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独立董事从引入我国至今已经发展了近二十个年头,虽然已经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就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与社会认可度层面来看,独立董事的定位仍然不是十分明确。主要体现在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够清晰,公司定位不是很具体,导致目前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发展方面遇到瓶颈。鉴于以上原因,本文研究独立董事定位与保障问题讨论既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也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的新近趋势与发展方向;既能分析独立董事职责确定这一制度性命题,又能借此透析独立董事价值功能、定位等宏大命题。并根据我国现有状况,结合国外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相比较进一步探索,意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定义。本章主要通过多国对独立董事不同定义进行表述,明确独立董事的含义;介绍在“一元制”与“二元制”不同的公司治理情况下,分析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能;最后介绍独立董事目前在域外的发展情况,论证独立董事的价值。第二部分: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定位及其存在的问题。本章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论证独立董事的监督使命,最后通过对我国现实状况进行分析,找出理论上定位存在的缺陷。第叁部分: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保障机制及其存在的问题。本章主要介绍独立董事在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加以分析列名。第四部分:重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定位及加强独立性的建议。本章主要通过上部分的问题,对国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实践及借鉴,针对我国国情提出一些目前所处困境提出一些个人看法,对完善相应的体系制度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对策。
谢联胜[8]2003年在《论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结构——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司治理的核心目标是解决上市公司所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即上市公司经理层和股东之间的目标函数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中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侵权问题彰显了公司治理的迫切性。 在这一背景下,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大力推广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平台,在法律上和在逻辑上,上市公司治理链条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这一层层选举、层层授权的序列。独立董事加入这个序列,其主要价值就在于对经理层等内部人进行制衡监督,强化董事会的独立和效率。 本论文以研究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功能为起点,重点探索了为什么中国在仿效美国等成熟证券市场推出独立董事制度后,该制度并没有预想中高效。全文共分九章,约17万字,大致归为叁部分,第一部分为开篇的导论和最后的结语;第二部分探讨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中所承担的效用,包括第二章至第六章;第叁部分分析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低效现象、成因和对策,包括第七章至第九章。在剖析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低效率根源时,主要运用了博弈理论中的因徒困境模型、信号理论和信息不对称以及董事会内生性模型。在给出对策方面,从制衡基础、董事会结构、独立董事准入机制、权责体系、激励制度和推选任免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系统化的政策建议。
郝子魁[9]2015年在《论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独立董事制度首先在国外确立起来,伴随着我国企业的上市,其本身是作为监事会的补充,而引入中国的,其作用是配合监事会制度,共同完成对公司的监督,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让公司运作进入正常轨道。但是其能不能较好的发挥其自身价值,社会各界有不同的评价,而且本身作为一种国外引进模式,在中国运作时间又很短,还没有很好的结合本土市场,与中国基本国情融合好。根本原因是中国上市公司的结构模式与国外存在较大的差异,欧美国家中许多国家公司股东模式较为分散,而中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数出自于国有企业改制而成,股权集中想象相当普遍,大股东股权过重,这就产生了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利用其股权实力影响公司决策等一系列的情况。加上中国人情社会和名人效应的问题,大多数独立董事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精力履行监督职责,导致独立董事“不独立”、“花瓶董事”等一些消极行为和印象,使得独立董事制度成为摆设。作者从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引进、立法以及在我国的现状研究等多方位综合论述,论证了我国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果中的实际作用,从制度层面、激励层面、公司治理层面以及与监事会配合层面多方位论述了阻碍其作用发挥的原因,然后针对我国国情现状下的公司结构背景下,对独立董事的完善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以提高独立董事的监督履职效能。文章一共包括正文和结束语两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共有四章。第一章为“独立董事制度产生及公司监督结构论述”,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层面看,大多数公司都是监事会日常监督为主,独立董事决策监督为辅的共存模式。该部分描述了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及发展,以及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一元制”和“二元制”两种不同的治理模式,并分析了两种监督模式的益弊。第二章是“独立董事的概述及其价值”,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引进、立法、作用、监督功能的实现途径以及其在公司中的价值综合阐述,表达了独立董事不可或缺的地位。第叁章是“独立董事制度实现意义及其监督现状研究”,该部分讨论了独立董事监督功能的有效性实证分析和现阶段下的施行状况和困境。第四章是“提高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的建议”,该部分独立董事履职的外部环境、激励机制、法律制度建设以及与监事会职能区分配合的角度,提出了笔者基于当前国情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独立董事制度应该怎样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的建议。
刘俊海[10]2002年在《论独立董事制度的几个相关法律问题》文中指出一、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大制度创新在美国公司法中,董事可分为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在采取两分法的情况下,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有时互换使用。如果采取叁分法,董事可以分为内部董事、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与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其中,只有无关
参考文献:
[1]. 论独立董事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D]. 黄月云. 厦门大学. 2007
[2]. 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其立法保障[D]. 王莹. 天津财经大学. 2008
[3]. 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研究[D]. 马军卫. 山东大学. 2007
[4]. 论独立董事[D]. 曹茂喜. 厦门大学. 2007
[5]. 试论我国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法律保障[D]. 姚剑. 华东政法学院. 2007
[6]. 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理论研究的基本回顾[J]. 徐大佑. 经济问题探索. 2005
[7].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定位与独立性保障研究[D]. 赵悦. 中央民族大学. 2016
[8]. 论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结构——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的研究[D]. 谢联胜. 复旦大学. 2003
[9]. 论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D]. 郝子魁. 中央民族大学. 2015
[10]. 论独立董事制度的几个相关法律问题[J]. 刘俊海.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