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塾师的日常生活与教学活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塾师论文,日常生活论文,明清论文,教学活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私塾,是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一支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是对官学教育的有益补充,在传承文化和启蒙教育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历史作用。而明清时期又是中国私塾发展的鼎盛时期,无论是乡村少年还是城镇儿童,大都发蒙于私塾。在私塾中任教的塾师,在接受着生存挑战的艰难生活境遇中承载着为无数城乡幼童发蒙、为乡民义务服务以及传播文明与传承文化的历史重任。
一、明清塾师的入职活动
塾师,是明清时期对私塾教师最普遍的一种称谓,不仅家塾、族塾、村塾、义塾、散馆的教师被称为塾师,而且从明代开始社学的教师也被称为塾师。私塾教师的称谓,除了塾师外,还有蒙师、经师、馆师、社师、里社师、村学究、冬烘先生等。据估算,在明洪武年间全国就有各类塾师约十五万人,而且之后私塾和社学的规模还在不断扩大。[1]这就说明明清时期的塾师已经形成一定规模,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文教队伍,也可以说已悄然成为一个生活于知识分子底层的社会阶层。
明清塾师主要来源于秀才、儒生、童生、退位官员、告老还乡的举人以及一般知识分子。家塾,是由富裕家庭或官宦、士绅等设立的,延聘先生来坐馆。族塾,是由某一宗族在宗祠内设立的,日常经费来自学田或族产,一般由本家族中有学识、威望高的人来担任教师,若本族内没有这样的人来担任教师,就请其他水平较高的塾师来任教。村塾,是由一村或联村开办的,聘请塾师坐馆,经费由村公共经费支出,或由家长共同承担,或由学田支付。义塾,是地方官绅为贫困子弟设立的公益性教育机构,聘请塾师来塾任教,费用由捐助者或学田支付。散馆,是由塾师自己开办的教育场所,学生来馆学习,家长支付费用,开散馆的是塾师中学识较高、影响较大、有威望的儒士或官员。
明清塾师的入职活动分为两个步骤:一是荐馆;二是定馆。所谓荐馆,就是经地方官员、社会名流、地方名儒引荐而被聘请为塾师的过程。推荐人的身份与地位直接影响到荐馆的成功率,同时,塾师的学识与品德也非常重要。明代陆人龙在其小说《型世言》中写道,不仅富家塾馆“要人上央人去谋,或是亲家,或是好友,甚是出荐馆钱与他陪堂,要他帮衬”[2],就连“有四五两馆,便人上央人”[3]。塾师能否被雇用,推荐人的身份格外重要,有时为了得到富户的聘任,甚至还得出部分束脩给荐馆人。这也说明当时塾师入职的竞争压力之大。特别是一些待遇比较好的私塾,就成为众多塾师争相被荐的工作场所。正是由于明代中后期塾师寻找理想私塾的竞争比较激烈,因而滋生出荐馆腐败现象。当时专门有部分人从事荐馆工作,并从中捞取钱财,这些人抓住了大部分塾师想寻找一个条件优越的东家的心理,通过为东家推荐来榨取穷塾师的钱财。所谓定馆,就是在荐馆之后,东家和塾师已达成聘用意向,之后便双方协商聘礼,签订聘用契约,东家发聘贴,择日宴请塾师,并让其子弟对塾师行拜师礼。经过这一系列的程序,表明正式的聘用关系确立,就等下一步择良辰吉日开馆。富家办家塾聘请塾师并与之签约,可以说是双向选择,各有所图。东家期盼塾师能在做人和学问方面很好地教导自家子弟,使之早日成才;塾师则希望东家能够按时供给束脩,以期能够养家糊口。明代文学家王世贞在《师说》中写道,“其为亲者曰:师苟贵吾子足矣,无论道也。其为师者曰:自行束脩以上,未尝无诲焉。余以糊其口于四方,何道之授未也。”[4]这真实地展现了东家与塾师签约前各自的期盼与心态。下关书之后,便是择日宴请塾师,并与之签订契约,塾师聘期一般为一年。塾师与东家签约往往是在正月的元宵节后,一方面,春节刚过,临近开学;另一方面,元宵节后每家尚保持着春节期间的生活方式,便于招待塾师。因此,塾师在与东家达成聘用协议后,东家一般要盛情款待塾师,但以后便不再如此。塾师初次被聘,开学前一天东家还要盛情招待,并让其子弟举行拜师仪式。这样,一年一度的塾师入职活动仪式完成。
二、明清塾师的日常生活
明清塾师是一个拥有十几万人的阵容庞大的群体,又是一个处于社会下层的知识分子阶层。由于明清时期私塾分为蒙馆和经馆两种,蒙馆是初级的启蒙性质的教育场所,经馆是层次较高的以研讨儒家经典为主的教育场所,因而,相应地塾师也分为蒙师和经师两类。由于经师要求较高,因此,经师的待遇及日常生活水平稍好些;蒙师由于需求量大、素质要求不太高,因而待遇较低、生活质量较差。由于塾师中蒙师占大多数,而经师人数较少,因此,在这里论述塾师日常生活主要以蒙师为主。清代终身从教的塾师蒲松龄对塾师在私塾教学期间的生活待遇作了简要描述:“束脩甚是不堪,铺盖明讲自备,尽管火纸灯烟,夏天无有蚊帐,冬里不管煤炭,搬送俱在圈外,来回俱是自颠。抛妻抛子出门,人间情事耽悬,细思好无来由,挣了几串铜钱,又搭上寄居三年五载。”[5]
有的东家对塾师是非常苛刻的,连冬天取暖用的柴炭都不管,塾师来私塾的盘缠均由自己承担,东家概不负担,一年下来也只能挣十多两白银或几串铜钱,收入微薄,甚至难以养家糊口。明清塾师收入以金钱为主,有时也有粮食等实物,而且待遇不尽相同,有高有低,年收入大致10~40两白银。高层次的塾师主要以讲经为主,待遇就高些。如明代嘉靖年间松江官宦冯氏家塾所聘馆师谢简的待遇是“岁馈米三十斛”[6],《醒世姻缘传》第33回中所述的狄员外所聘塾师程乐宇年薪白银24两。而低层次的蒙师待遇就比较差,据明代《沔阳义塾记》记载:“师则月支米一石,岁给银十两,使教育有专心。”[7]明清塾师的收入一般为每月米1石,每年银子10两,而且平时教学所需的物品均得自己购买,东家一般不负责。“书房中你使的笔墨砚纸,一件件自己买自己出钱。教一日算一日长支不许,束修(脩)钱年对年工满价完。”[8]不少乡村塾师所教学生数量较少,因而收入更加微薄,“这种收入不过仅够吃饭的谷物,一些作燃料的干柴禾,一小笔钱,一般一年不超过十元钱。有时,那些只有一两个学生的教师,除了供饭,很少有甚至根本没有什么报酬……广为流传的说法是‘富人不去教书,穷人上不起学’。”[9]清代一位塾师在《青毡诉苦文》中也谈道:“今天下生意最微薄者,莫如教书矣。挣起喉咙,一年到头的是赵钱孙李;放开力气,从早缠到晚的乃天地玄黄。还想哪个供茶,谁家供饭……节礼包分文未见,倒说如今不作。学课钱毫忽也无,反要查问功课。”[10]这里从职业的艰辛和收入的微薄两个方面,述说了塾师的生活状况。
蒲松龄对在外坐馆塾师的一日食谱作了概括性描述:“清晨时不吃面小米干饭,到晌午高粱面包些菜团,到晚来不动火客从主便,每一日两顿饭就算一天。吃卷子破罩篱盛上三个,用饭汤小碗盛满满一端;无筷子须得你自折梃杆,渴了时喝凉水使一木碗。”[11]早上只喝稀饭充饥,中午吃粗粮,晚上没饭吃,一天东家只给塾师吃两顿饭。餐具非常简单,有时连筷子都没有,还得去自制,口渴时只能喝凉水。住的条件更简陋,东家往往将其闲置的房子给塾师,或干脆让其住在书堂。蒲松龄对此作了如下描述:“小村庄无有许多铺盖卷,况我是贫寒家甚是作难;有一床破被子又窄又短,土炕上无有席半截破毡;也无有压脚被衣服几件,要枕头自己找一块破砖;愿只愿和先生包涵小弟,咱东西便就是千里有缘。”[12]
有时塾师遇到东家没有闲房住,只能住进寺庙,课余还得帮和尚打扫庙院。有时遇到不讲理的东家赖账,塾师还得在年底亲自上门讨要。清代曾作过塾师的郑板桥也通过诗词来述说当时塾师的生活状况,他在《除夕前一日上中尊汪夫子》中写道:“琐事家贫日万端,破裘虽补不禁寒;瓶中白水供先祀,窗外梅花当早餐。”[13]这是郑板桥对自己塾师生活状况的真实描述,竟将塾师穷困潦倒的生活境遇作了文学的渲染,形象地展示了当时塾师十分窘迫的生活场景。同时,他还通过诗歌形式来描述塾师的日常生活和教学心态,他在《教馆诗》中写道:“教馆本来是下流,傍人门户渡(度)春秋;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课少父兄嫌懒惰,功多子弟结冤仇。”[14]他将清代塾师的日常生活及心理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首先,给清代塾师的社会地位作了定位,在私塾教书是一种地位卑贱的职业,一语道出了当时塾师的底层社会角色,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不得不寄人篱下、在“傍人门户”中熬日月、度春秋。其次,勾画出了塾师尽管拥有相对自由的身份,但由于收入微薄,生活窘迫,甚至常常处于“半饥半饱”的生活状态,因而心理十分痛苦,真是悠闲得无聊,清静得清贫,轻松得难受。最后,还初步描述了塾师的日常教学状态、与东家及子弟的复杂关系,往往在教学活动中处于两难境地:“课少父兄嫌懒惰”,因东家往往希望塾师多上课,以此来满足其“望子成龙”的心理需求,一旦课上得少了,东家就抱怨塾师偷懒;如果迎合了东家的意愿,辛苦从教,多上几节课,多给学生布置些作业,学生又不高兴,甚至仇视先生,并与之作对。由此,可以清晰地了解塾师清贫的生活、尴尬的地位和难受的心理。
三、明清塾师的教学活动
塾师与私塾签约后,便选择每年元宵节后的吉日开馆。开馆时,要举行拜师入学仪式,立孔子牌位、摆香案、设贡桌,学童身着新装,列队跟随先生,走到孔子牌位前,进香后,行跪拜礼;接着,先生端坐于香案前,学童们向先生行跪拜礼;然后,先生在学童的新书扉页上亲笔书写“某年某月某日开卷迪吉”,先生还象征性地带领学童读几句,表明开卷发蒙。塾师的日常教学活动主要包括教学及管理等方面。
(一)教学活动:程序化的单调活动
塾师在私塾的教学活动比较固定化和格式化。就正面而言,塾师的教学活动有规律;从负面来讲,塾师的教学活动单调乏味。以明代为例来领略一下明清时期私塾的教学活动。(见下页表)
由表可见,塾师的教学活动安排得比较紧凑,从早忙到晚,甚至在节假日还得指导学生参加一些礼仪教化活动和民间艺术活动。其最基本的教学活动包括:正句读、诵书、歌诗、习书数、温书、教礼仪等。其中大声诵读和背书成为私塾学生非常重要的一项学习活动。
明清私塾的教学内容包括:《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小学》《日记故事》以及四书五经中的相关内容,以文史内容和道德教化为主,学生成天只是摇头晃脑地跟着先生朗读、背诵这些课程中的部分篇章。同时,还根据所学内容,模仿科举时文形式进行遣词造句甚至作文。“假如他很笨,不会把‘之、乎、者、也、矣、焉、哉’这七个虚词恰当地运用到那些矫揉造作的句子中去,以获得先生的首肯,那么,先生就会用戒尺打他的头以惩罚他缺乏缜密而敏锐的思考。”[15]这是一幅在塾师督导甚至鞭挞下被动学习的真实历史画面。
(二)教学管理活动:以约束与体罚为主
明清时期的教学管理主要采用简单粗暴的体罚方式,无论是私塾还是社学,塾师大都通过体罚来管理学生。为此,制定了各种塾规和塾约,对学生入塾学习及日常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学生始入塾,先生率领拜谒圣人,行四拜礼。礼毕,学生旋拜先生,亦行四拜礼。每月朔望亦然。每日学生入塾,向先生一揖;晚归,向先生一揖。先生卯正入塾,学生必须到齐;酉正回家,学生必随先生齐出。倘或家中有事,必先向先生请假,先生必问明事由,定以时刻,不准无故逃学……其学生点读以及做破承起讲,均须有先生分立功课。清晨点书,早饭后温习、习字、讲书,能做破承起讲者做破承起讲。下午点诗或读古文、时文。随时教以礼仪揖让,以长幼为次序。出话不准高声,行坐不准搀越。奉先生之命唯谨,即佳弟子也,亦先生之善教也。”[16]当时塾师对违规违纪学生主要采取罚跪、罚站、罚背书、罚抄写、打手心、打屁股、鞭打、棍打等办法,来约束其遵守学规、潜心学业、敬重师长。
蒲松龄在《逃学传》中真实地描述了塾师对学生的体罚情景:“他(塾师)在耳边不住的咶咶吵吵,絮絮叨叨,求疵吹毛。若有一些儿不好半点儿错了,叫俺当院里跪着,日头晒着,砖头儿顶着,制的俺浑身上一似火烧,满腹里一似油浇。动不动箍钉儿头上捣,戒尺儿手上敲,打得俺两眼珠泪抛,满口牙乱咬!欲去无处去,欲逃无处逃!”[17]从中可见当时塾师对学生进行严酷体罚之一斑。正是由于塾师单调的教育方法和对学生的严酷体罚,引起了学生对上学的厌倦情绪,只好应付先生和家长,甚至经常出现逃学现象。
(三)师生间的矛盾:教学中的不和谐音符
塾师在教学活动中也有不少难处,每每会带来一些矛盾和困惑。第一,学童的个性差异与塾师的单调教法之间的矛盾。学童天真活泼,贪玩好动,同时,每人的兴趣与性格各不相同,如果塾师不能因材施教,就不能满足每个学童的需要,势必引发师生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是摆在塾师面前的一大难题。塾师要面对望子成龙的家长和贪玩嬉闹的学生的双重要求,而这两种要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塾师夹在中间,左右为难。第二,因学识欠缺导致的课堂教学尴尬局面。尽管不少塾师多年从事教学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由于有些塾师习惯了格式化的传统教学模式,再加上平时也懒得认真备课,因此,在教学中常常会出现忘了个别字的读音或字义,有时竟急得抓耳挠腮,也无济于事。就连蒲松龄也有类似的经历:“外人不知苦楚,反说那世修的周全,安坐无点事事,逐朝每日三餐。殊不知,一字思想不来,极的(急得)两眼棒钻!”[18]
四、明清塾师的业余活动
明清塾师在教学活动之余,还要参加各种业余活动,如社会交往活动、文化服务活动、日常服务活动、民间教化活动等。
(一)社会交往活动:为生存而上攀下携
塾师并非一味地过着非常单一的教书生活,他们也要进行必要的社会交往活动。为了能在社会上获取更多的从业机会,塾师往往在业余时间需要结交上层和名流;为了赢得更好的声誉,塾师还必须服务民众,赢得美誉。综观塾师的社交活动,主要包括与地方官绅的交往、与知识分子的交往、与乡间民众的交往等。由于塾师在一些乡村往往是知识和文化的代言人,因而成为地方官员处理民间纠纷、维护治安、修桥补路、社会教化的有力助手。如明代诸暨塾师陈大伦在富春山任教时,经常充当乡民纠纷调解员,化解了无数民间矛盾,还为乡民修撰宗谱、族规,受到当地民众的好评;明代嘉靖年间嘉定塾师殷子义,品格与学识兼优,名声在外,太守蔡国熙慕名将其延致郡斋,向其讨教政学;正德年间江西婺源塾师汪铨,教导有方,影响较大,当地邑令鲁忭登门拜访,邀请他参与制定“谕俗礼要”。[19]清代塾师蒲松龄曾与文坛泰斗王士祯结交,经常互赠诗文,他还将自己写的小说《聊斋志异》送给王士祯,王士祯读后给予高度评价,为提高这部小说的知名度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可见,在塾师与官员和名流交流中,往往以塾师为官员与名流服务为主,通过与这些社会名流的交往,塾师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进而获得被推荐任教的机会,甚至还可以为日后的科举入仕奠定基础。
(二)文化服务活动:乡村文化的代言人
明清塾师往往是所任教乡村文化水平较高、威信较高的人员之一,因而乡民常常带着敬佩的心情邀请塾师为其子弟命名、起草契约、书写春联及信函等,塾师自然承担起了乡村文化代言人的角色。因为大部分乡村民众没有文化,孩子出生后只有乳名而没有学名,当塾师应聘到私塾为学童发蒙时,家长大都请塾师为学童命名开笔。如明代小说《八段锦》中的休宁东家陈简,当其子满七岁时,“便请先生命名上学”。[20]明清塾师为学童命名的现象非常普遍,仿佛已成为塾师应尽之义务。此外,每到春节前,乡民大都请塾师书写春联,此时塾师往往非常忙碌,因为每家的春联少则几幅,多则十几幅。有时,大户人家还请塾师到自己的家中为其书写春联,之后设宴款待,使塾师的自尊心得到些许满足。每当乡村一年一度举办戏剧表演活动时,附近乡村的百姓都要来此看戏,“由本村出嫁的年轻妇女总是为此早早地就安排回娘家,显然,这种机会对母女双方来说都是特别地重要。附近乡村的所有学堂也都期待着在这个演出期间放假。”[21]此时,塾师就要配合乡村这种盛大的娱乐活动,一方面放假安排学生看戏,另一方面让学生为演出进行力所能及的服务,还将校舍让给戏班居住。在这个过程中,塾师承担了配合乡村开展娱乐活动的任务。
(三)日常服务活动:东家的免费服务员
塾师在教学之余,往往要帮东家从事日常服务活动,如提水、扫院、看孩子、磨面、拾粪、帮厨、写对联、拟契约、起草书信、招呼宾客、抹桌端菜等。蒲松龄在《闹馆》中具体叙述了塾师在课余时间帮东家干活的情况:“放了学饭不熟我把栏垫,到晚来我与你去把水担,家里忙看孩子带着烧火,牲口忙无了面我把磨研,扫天井抱柴火捎带拾粪,来了客抹桌子我把菜端。”[22]遇到主人家中忙碌时,塾师什么活都得帮东家干,就如同家中的仆人一样,有的还充当东家的助手,帮东家出谋划策、处理家事等。如蒲松龄在刺史毕际有家坐馆为塾师时,经常替东家处理家事,在《蒲松龄全集》中就有他自己记载的《代毕刺史际有答陈翰林书》《代毕刺史先生迎新邑侯赵公履任启》《为毕刺史祭王陇西文》《代毕刺史祭王长人夫人》等,说明塾师在名流富家坐馆时为东家服务是司空见惯之事。由于塾师知书达理、文雅大方,因此,东家往往在忙不过来时请塾师代他接待亲朋好友。如明代正统年间塾师卞荣,曾在名门大户徐氏家塾坐馆,“徐氏家大,多宾客,公应客不废书卷”[23]。可见,塾师为东家接待宾客是明清时期常有的事。在遇到东家事情比较多的情况下,塾师也感到烦躁,也要发发牢骚。蒲松龄写道:“又搭上寄居三年五载,乡党邻里相烦,通启回启不少,请帖求帖多端,分书文书犹可,还有那休单冤单。有心不与人写,惹的人骂穷酸;一旦俱要应承,何日是个清闲?”[24]说明塾师对这些无报酬的社会服务有时也表现出反感的情绪。
(四)民间教化活动:以化民成俗为己任
明清塾师作为乡里凤毛麟角的文化人,自然而然地承担起了社会教化的义务,经常在教学之余,开展宣传上谕民俗、规劝民众行善、评判乡民品行、主持婚丧祭祀仪式等。这些活动均属社会教化活动,塾师在其中发挥了化民成俗的作用。第一,以身垂范,感化民众。明清时期不少塾师通过自己的良好品行修养,以身示范,影响和感化乡民,成为百姓效仿的榜样。如义兴塾师陈以约,以孝悌为重被传为佳话;西昌塾师康复圭,以诗文教授乡里,带头蹈履善行,受到了当地民众的好评。第二,传布谕俗,规约乡民。有的地方明文规定,塾师应当承担传布上谕和民俗的职责。第三,助官教民,弘扬正气。一些塾师还在课余开展助官教民活动,即协助官员在民间宣布官方旨意,宣讲道德规范,主讲内容有大诰、律令、乡约、族规等;还对乡民品行进行评判活动,并记录在册,作为奖惩的依据,以此激励民众弃恶扬善。第四,调解纠纷,息事宁人。如遇乡民之间发生矛盾或纠纷时,塾师经常被请去处理争端,他们往往能为乡民化解矛盾,息事宁人。此外,塾师还通过多兴善事或制定族谱等活动来教化民众。明代义兴塾师陈以约,发动当地族民捐献钱财修缮用以教化后代的宗祠;南城曾潭塾师俞经,自开族塾教化本宗族晚辈,并担负起编撰族谱的重任,旨在规约与教育本族后代,开启了俞氏宗族业儒之先河。[25]
综前所述,明清塾师既是一个处于文化教育领域底层而发挥着巨大文化教育作用的阶层,也是一个生活落魄、穷困潦倒的群体。这个在当时不被人重视的草根群体,在忍受着巨大生活压力和精神困惑的情况下,数百年来承载着成千上万学龄儿童的启蒙教育重任,无形中成为中国古代文化教育的一支劲旅,历史不能忘记这个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