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思想的探析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思想的探析

郭丹[1]2001年在《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思想的探析》文中研究指明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以这一立论为基点,本文比较全面、系统地对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思想进行了探析,试图通过借鉴外国的历史经验和结合中国的客观实际,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法制制度的保障问题,给予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科学的实践创新。本文由导论和叁个部分组成。 导论。导论明确提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围绕这一立论,分析了市场经济结构各要素正常发育和有效运行的对法律的需要和依赖,指出市场经济法制化是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客观的、内在的要求。同时还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呼吁市场经济法制化是法律建设的当务之急。 第一部分。该部分重点分析了邓小平市场经济法制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在系统地分析了市场经济基本要素及其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对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论述进行了分类、归纳,研讨了邓小平市场经济法制思想的主要内容,概括了邓小平市场经济法制思想的鲜明特征;然后进一步论证了市场经济法制化在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该部分从规范研究的角度,论证了市场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建设的双向互动关系,特别是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高度,论证了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如何通过法制建设来保证经济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如何通过经济建设来促进法律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以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互相促进、互相制约。 第叁部分。该部分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分析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指出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来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性和有效性,并重点就加强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问题进行了分析,构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控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在实践中的建设,既要借鉴外国经验又要联系中国实际,并通过实例分析,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要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发展和创新。

赵祥杰[2]2012年在《邓小平的法治思想及实践探析》文中提出邓小平的法治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的监督、法律人才的培养、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等诸多方面。它提出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将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它突破了阶级性是法的唯一本质属性,正视了法的社会性和其他属性;它突破了工具论法价值观,肯定了自由和权利作为法的价值的合理性;认为法律不仅应该是正义的体现者,同时也应该是效率的维护者,法不仅应该是维护秩序的工具,更应该是人民福祉和社会正义的守护神。邓小平的法治思想已作为一种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的战略性思想。在十五大上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宏伟目标。在十六大中更是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不断加强正确理论的指导则显得更为重要。邓小平的法治思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当中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并且影响深远。同时邓小平的法治思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历史性的选择。因此,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的法治思想及实践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赵丕强, 张敬斌[3]2008年在《江泽民关于经济法制和科技法制建设思想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法制建设和科技法制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我国科技进步的重要保证。江泽民继承了邓小平的法制思想,十分重视经济法制建设和科技法制建设,深刻而精辟地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制建设问题,全面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法制的建设问题。

张霖[4]2016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及其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积极部署,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掀开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和教育问题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及其基本特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体系,揭示其重要意义,进而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教育体系,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教育提供学理支撑”为研究目标,同时探讨了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指明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的现实路径,为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本研究的资政作用。全文主要分为叁个层次:第一层:主要包含第一章,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生成的理论依据等双重维度,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边界。该部分是本文研究的理论起点,同时也明确了研究范围。第二层:主要包含第二章和第叁章,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初步探索、建国以后毛泽东的深入思考、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深刻教训叁个时期,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初步奠基;从邓小平的法治思想、“叁个代表”与江泽民的法治思想、“科学发展观”与胡锦涛的法治思想、“四个全面推进”与习近平的法治思想等四个部分,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真正建立和发展过程。该部分理清了本文研究的历史发展视角。第叁层:主要包含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主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和发展的主要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历史贡献和重大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研究等四个维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教育体系进行了学理分析和创新。文中提出的主要观点包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总目标;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等五个方面梳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主要内容;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和发展的主要特点有,在与实际相结合过程中形成和发展、在总结历史教训基础上形成和发展、在借鉴国际法治经验中形成和发展、在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中形成和发展等;从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性发展、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等叁个方面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历史贡献;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价值包括,开辟了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法治新道路、改变了工人阶级政党执政新方式、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推进了世界的法治化进程等;最后,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的战略意义、问题与困境、基本体系构想等叁个维度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教育问题。该部分是本文研究最重要的理论论证和理论创新所在。

彭进清[5]2012年在《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列宁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其思想体系中蕴含着丰富的经济管理思想。深入研究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的新课题,是后金融危机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背景下的新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理论建设的新要求,对于再现列宁思想本来面目和本真内涵,对于指导我们吸取欧美国家金融危机及主权债务危机教训,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制度,有效化解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风险,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是列宁对落后国家社会主义经济管理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列宁给社会主义事业乃至人类历史留下的宝贵遗产。本文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为指导,综合运用历史文献调查法、文本分析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归纳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理论联系实践的方法,全面收集整理查阅列宁的相关原着、前苏联经济史料与前苏共党史资料,从第一手资料中解读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全文回溯了十月革命后列宁探索落后国家经济管理的思想历程,并就列宁对社会主义经济管理规律所进行的探索进行了理论总结。全文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与理论渊源,指出俄国落后的经济文化基础、俄共(布)执政后面临的经济管理重任、十月革命胜利后苏俄面临的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及俄共(布)执政后自身面临的经济管理难题等是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主要历史背景,马克思主义及其关于未来社会经济管理理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管理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是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形成的主要理论渊源。第二部分纵向考察了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发展的主要过程,梳理了其发展变化的主要线索,即:在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上,从最大限度的国家垄断制,演进为“上面集中,下面自由”的经济管理体制;在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手段上,从单纯依靠统一的国家计划调节演进为利用市场机制的计划调节;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上,从依靠劳动者的政治信念与革命热情演进为同个人利益结合;在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方法上,从以主要依靠非经济方法,演进为充分利用经济方法;在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方式上,从直接依靠工人群众的直接管理演进为依靠从人民群众中选出的优秀代表组成的苏维埃国家政权机关来进行的间接管理;在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上,从强调集体管理制演进为强调一长制。第叁部分横向考察了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战略地位思想、关于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与管理上来的思想、关于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管理争取和平稳定国际环境的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基本原则与主要方法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监督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管理人才与技术专家思想等;第四部分研究了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认为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是马克思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理论在实践中的新发展,是列宁主义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宁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务实性、包容性和人本性。尽管它在某些方面有其自身的局限,但在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它启示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开放,必须进一步加强经济法制建设,必须抵制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切实加强国家计划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

陈立媛[6]2007年在《邓小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若干思想探析》文中提出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邓小平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为解决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问题而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并对其继续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应大力发展民主,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所在。但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忽视民主政治建设,在民主实践上走过不少弯路。社会主义中国的民主政治也同样经历了曲折发展,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民主政治遭到严重的破坏。因此,文革结束后,发展民主的问题突出呈现出来。邓小平高瞻远瞩,从1978年的中央工作会议开始,大力强调发展民主,逐步确立了民主的战略地位,领导开辟了民主实践的新道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由此而获得切实的发展。尽管新时期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不少成绩,但必须看到,现阶段我国民主发展的实际程度还不高,政治民主化还未能充分实现。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进,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越来越强烈,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民主需求越来越迫切。这使得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课题,在新世纪新阶段再一次凸显出来。因此,对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进行深入研究,深层透析,把握其理论实质,深刻挖掘其指导实践的效用,对于解决当前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课题,探寻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路,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本文着重对其若干重要思想进行探析。这种着力阐述若干思想的行文方式,避开了以往人物思想研究“理论渊源”、“产生背景”、“形成发展”等大段内容,而是在相关论述中把这些“历史”因素体现出来,目的在于,把笔墨集中于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为此,本文从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中提炼出与实践发展密切相关的四方面内容,对其进行重点研究。研究中始终注重,在民主理论的发展轨迹上,把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的民主理论相结合,突出强调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发展和创新;在民主政治的实践进程上,把我国十一届叁中全会前、社会主义新时期、新世纪新阶段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全面贯穿起来,突出强调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继往开来和承前启后;并把我国的民主政治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相联系,同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相对比,突出强调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中国特色和实践特征。这就使得本文研究处在一个纵向发展,横向联系,中西比较的坐标系中。通过这种多维度的分析和探讨,使得四个方面的研究既涉猎了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基本内容,又深刻挖掘了其思想内涵、理论实质,特别是着力突出了该思想的现实意义和前瞻价值。本文第1章阐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切入点,即大力发展民主。它是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统领内容。本章既强调了社会主义中国发展民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又指出其复杂性和艰巨性。“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的这一经典论述,突出强调了民主与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密不可分。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发展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选择。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尤其需要通过发展民主来促进经济发展,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的现实国情。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是现代化建设,民主既是现代化的目标,也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动力,民主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支持和保证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至关重要,但却是一个艰巨复杂的长期任务。从历史传统说,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新中国成立后,肃清思想政治方面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一直没有完成,使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存在种种弊端。从国际局势说,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同西方国家的合作与往来愈来愈密切,抵制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任务更加艰巨。从基本国情和民主发展的实际程度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落后的经济和文化,都对民主的发展给以严重制约,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还不成熟,不充分。所有这些,决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本文第2章阐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问题,即政治体制改革。它是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在社会主义国家历史上,邓小平第一次系统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思想,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找到了突破点。本章阐述了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意义、目标、内容、原则等的指导思想及具体意见,以及改革应处理好的几个辩证关系。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从性质说,不是根本改变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是通过对具体制度的改革,使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更加完善和巩固,其实质是更好的坚持。为此,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0年8月,邓小平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第一次提出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思想;1986年前后,从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出发,他又连续7次着力阐述政治体制改革问题。通过这两阶段的集中阐述,邓小平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改革应遵循的原则等,都作出深刻指导。政治体制改革触及到政治制度问题,并涉及到亿万群众的切实利益。因此,改革必须慎重稳妥,尤其要顾及到与其密切相关的因素。我国的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也包括经济体制改革。从两方面改革的关系说,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而从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整体大局说,政治体制改革应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相统一。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根本前提,同时,又应大胆借鉴世界文明成果,其中包括西方民主的一些合理形式和积极因素。只有处理好这几方面的辩证关系,改革才不失其本来意义。本文第3章阐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途径,即实行法治。它是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特色内容。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发展史上,邓小平第一次把发展民主和加强法制联系起来,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实现提供了基本途径。本章阐述了邓小平的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并对其中蕴涵的“法治”思想,进行了探究。邓小平一贯主张,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他不仅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为其提供了具体的指导要求,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切实成效。“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只有把民主思想、民主原则以制度确定下来,再把这些民主制度给以法律确认,民主因获得法制保障才能实现。从这一意义说,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民主实现的根本保障。与此同时,民主的发展和实现只能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途径,而不能是“大民主”或其他背离法制的方式。从这一意义说,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民主发展的基本准则。邓小平的“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还为治理腐败提供了重要思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有效防止腐败;完备社会主义法制,依法严惩腐败。本文第4章阐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的,即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它是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精髓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围绕这一主旨,本章阐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根本保证、准则原则。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应该由人民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需要具体的制度保障和实现形式。因此,应建立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制度和途径形式,以使人民当家作主由理论规定变为生动现实。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根本标志是,人民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坚持以人为本。这既体现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立与完善,由人民作出历史选择;又体现在,把重视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调动积极性,视为最大的民主;还体现在,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程度的衡量标准。人民当家作主,还必须和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当家作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国方略中才能实现。至此,本文已对邓小平民主政治思想的几个重点内容,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阐述,但仍觉意犹未尽。因为笔者清醒地看到,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与邓小平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我国发展民主政治的问题再一次凸显。为此,笔者对当前及未来我国民主政治的继续发展,提出展望意见。结语中着力阐述这些问题,目的还是,查找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并努力探寻解决问题的出路。

秦志龙[7]2016年在《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的基本问题》文中认为政党能力问题是关乎政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政党能力质之高低、量之大小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政党权利能否顺利实现及其实现程度。对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讲,由于其承担着特殊的历史使命,政党能力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构成其自身建设的基础工程。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成立之日起便一直重视自身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加强自身建设的方法措施,在理论上不断丰富完善党的建设理论体系。1949年,中国共产党实现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历史转变,开启了探索治国理政有效方式的历史征程,并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与治国理政水平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深刻把握“政党政治”与“全球化”时代对法治的实践诉求,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和理论自信,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这既给中国法治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机,也对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现实考验。这种新的能力要求,简言之,即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整体是否具备相应的法治能力以领导法治中国建设。显然,法治能力成为执政党综合能力必须增添的重要维度,法治能力建设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重大时代课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和基于强化执政党能力支撑的逻辑思考,笔者尝试就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的基本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和整体性研究,以期引起关注和重视。应当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是一个创新命题,本文只对其涉及的基本问题进行一般性探讨,是一种基础理论研究。全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哲学和方法论指导,总体上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逻辑理路进行写作。导论部分主要分析了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这一命题提出的时代背景和必要性,阐述了进行这项研究具有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进行相关研究综述为其提供学理支持。论文第一章主要进行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的理论阐释,涉及的基本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这一概念如何界定和全面把握。文章遵循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首先梳理和分析了“法治”“法治能力”等基础概念,进而初步探讨了政党法治能力的科学内涵,接着对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这一中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从不同角度解析和展呈了其丰富内容。论文第二章主要历时性地梳理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的思想资源,涉及的基本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开展自身法治能力建设是否拥有相应的理论思想资源来支撑,或者说回答的是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何以可能的问题。这一部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律思想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法治思想。论文第叁章主要阐述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蕴含的价值旨趣,涉及的基本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的重要性或效用性问题,主要从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叁个递进的宏观层面来论述。论文第四章主要一般性地提出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的展开维度,涉及的基本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法治能力建设如何具体展开和推进,主要提供了五点思路:加强整体研究和进行顶层设计,提供行动纲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文化滋养;大力发展政党民主,奠定民主基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凸显法治方式运用,强化法治实践。

任晓娜[8]2012年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理论成果——邓小平法制思想探析》文中研究说明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也得以实现。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总结国内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经验,继承并发展了毛泽东的法治思想,提出了许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思想。

汪海[9]2006年在《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文中指出本文中心任务是探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问题。文章运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公法保障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国家义务进行了系统讨论。同时,对国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进行了分析总结,目的是在比较和借鉴中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研究和制度建构提供理论基础和有益经验。文章导言部分介绍了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基本框架与思路。正文从五个方面进行了研究:第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公法保障的基本问题。文章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是指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享有使其现有经营状态随社会发展而良性发展的权利,是其作为个人或特定群体自由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机会和发展利益的权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具有人格权、自由权、相对权属性。公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应该遵循公平待遇原则、自由企业制度原则、权力能动性原则、公正救济原则。在非公有制经济法制体系中,发展权是其价值内核。第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公法保障的理论基础。文章从自然权利论、自由主义论和国家义务论等方面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公法保障的正当性。文章认为,自然权利论不仅为非公有制经济自由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也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确立奠定了正当根基,并为其公法保障提出了现实诉求。自由主义的发展过程本身就是非公有制经济多元化主体追求个性独立的过程。自由主义主张的限权思想及其催生的近代宪法,为近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保障提供了宪政实践经验。国家义务论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需要公法保障的基础理论,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义务成为必要。第叁,国家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权的公法义务。按照公法上的权利与权力本体与客体关系,国家应该履行立法义务、行法义务和护法义务。立法机关的义务不仅表现为积极立法,还要表现为立良法。国家机关的行法义务主要由行政机关来履行。行政机关应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行政职能、合理规划产业政策、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共利益、扶持中小企业。护法义务,是指维护法律权威,实施法律监督,开展违法救济的义务。在众多的护宪措施中,违宪审查和宪法诉讼是两种非

马方方[10]2010年在《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进程中的美国因素》文中研究说明经济民主问题一直是影响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重要因素。中美建交以来,美国国内围绕中国最惠国待遇的年度审议以及长达数十年之久的中美WTO谈判,乃至当前美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否认,其主要根源之一即在美国认为中国“经济民主水平”不达标。在美国看来,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民主,不符合其所倡导的以私有化和自由化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借助经济民主问题影响对华经贸政策,已成为美国对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旨在深入剖析经济民主问题的实质及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走向,就美国因素与中国经济民主进程进行关联性分析,并对中国新时期经济民主建设过程中如何应对美国的挑战提出政策性思考。论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在明确界定经济民主内涵的前提下,总结回顾了西方学者对经济民主的理论探索,他们提出的“工人参与企业管理、突出民主原则在社会经济制度构筑中的重要性”等一些基本理念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完善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但西方经济民主理论因始终未脱离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窠臼,并与社会实践相脱离,作为一种纯理论主张,显然具有一定空想性。以此为铺垫,本文深入探讨了指导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建设的理论航标——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并概括总结了新的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第二章分析了邓小平经济民主思想与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密切关联,以及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作用。在此基础上,归纳概括了新时期中国经济民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其中成就包括:实现了经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民主变革,具体表现在生产管理的民主化、价格管理的民主化、贸易体制管理的民主化、国有企业管理的民主化;通过叁次修宪和《物权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各种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经济民主法律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来;经济民主所内含的自由、平等和参与意识逐渐深入人心,公众民主意识大幅度提升。问题主要有:政府职能与经济民主发展新阶段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垄断领域改革的相对滞后;社会信用体系的残缺不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方式仍然有着较强的惯性等,这些都对经济民主的发展造成巨大阻力。从发展的角度来讲,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全面完成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从改革的角度来讲,建设经济民主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任何实践成果都是一定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的产物,离不开相应的时代背景。中国经济民主进程不仅受制于国内因素,也与国际环境息息相关。其中,美国——当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是对中国经济民主进程影响最直接和最大的外部因素。以推进西方民主为全球战略目标的美国,一直以来对中国民主现状存在偏见;随着中美经贸关系的日趋紧密,主张新自由主义经济模式的美国更是对中国的经济民主现状屡屡发出微词,以实现其与中国进行经贸往来时的利益最大化。在这种错误理念的暗示下,美国各阶层虽然可以部分认识到中国经济民主建设所取得的进步,但更大程度上他们关注的是中国经济民主所存在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扩大化,进而对中国经济民主现状形成种种错误的认知。此为论文第叁章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在总结美国对华经济民主状况认知的基础上,论文第四章从政治、文化、经济、战略等几大层面分析了美国介入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深层次根源。在此基础上,论文第五章归纳概括了美国给中国经济民主进程所带来的正负影响:一方面,在意识形态差异和主导权之争的双重作用下,美国通过对华输出民主和鼓吹新自由主义,给中国经济民主进程带来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美国在政府经济管理体制、企业管理文化、反垄断立法等相关领域的经验却非常值得中国借鉴,加之新时期中美经济的相互开放和彼此渗透又有助于增强中国市场主体的经济民主意识,这对于加速推进中国的经济民主进程意义重大,可称之为美国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此外,本章结合中美WTO谈判,重点分析了美国因素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程中的作用。以此作为案例,主要是因为中国的整个入世过程其实也是经济民主建设取得飞速进展的过程,而中美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讨价还价也正是美国对中国经济民主进程施加影响的一个折射。第六章,中国经济民主进程中的对美战略。美国对中国经济民主进程所产生的正负双重影响,使其不可避免地成为最重要的外部因素。如何应对新时期美国对中国经济民主进程的介入及影响,是本章讨论的核心议题。结论,论文在总结以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概括分析了经济民主问题对未来中美经贸关系的影响,并对中美在中国经济民主建设上的合作潜力及限度进行了展望,为中国如何利用美国的积极影响、化解消极影响及促进中国经济民主建设与中美经贸关系的良性互动提供了一些政策性建议:如继续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经济民主之路;积极开展对美经济外交,促进中美经济良性互动;利用美国对华经贸政策中的积极因素,力促中美经贸关系走向机制化等。唯有如此,才能为中国的经济民主建设创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抓住机遇,以推进中国的经济民主进程更好更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思想的探析[D]. 郭丹. 厦门大学.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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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思想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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