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漢語“相”的音義關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古论文,音義關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相”的詞義滋生路徑和音義關係,前賢的研究十分豐富。賈昌朝《群經音辨·辨字音清濁》:“相,共也,息良切。共助曰相,息浪切。”首先明確指出了“相”的動詞義和副詞義存在平去變讀。此後馬建忠、王力、周祖謨、唐作藩承此說,以去聲爲原始詞。孫玉文指出前人對平聲讀法的意義没有收全,進而運用音注和押韻材料討論了“相”的音義匹配情况,討論了詞義滋生過程①,論述詳備。 此外,關於“相”的副詞用法,學界也做過很多討論,但主要關注“相”的偏指用法,如呂叔湘②、王力③等,討論已十分詳細。而“相”的副詞用法的來源,相關討論還不够充分,諸家說法不一。如阮元④、梁梅⑤均認爲“互相”義源自“助”義,但二者對虛化過程的分析不盡相同。張錦笙⑥則認爲“相”的副詞用法源自假借。 本文在前人關於“相”的詞義滋生路徑和音義關係研究的基礎上,以《經典釋文》及爲之注音的上古文獻爲主要研究材料,重新考察梳理“相”的音義關係,調整了孫玉文《漢語變調構詞考辨》中“相”的滋生路徑,更細緻地分析動詞“相”的句法語義,並對“相”的虛化路徑做了補充。副詞“相”的偏指用法及其來源,前人研究已十分豐富,本文不再贅述。 1.1“相”的本義是“察看,察視”。《說文解字·目部》:“相,省視也,从目从木。《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詩》曰:相鼠有皮。”段玉裁注:“《釋詁》、毛傳皆云‘相,視也’,此別之云‘省視’,謂察視也。”許慎引《易》說分析,“相”從“目木”會意,“在樹上用眼睛察看”。戴侗《六書故》:“相,息亮切,度才也。工師用木,必相眂其長短、曲直、陰陽、剛柔之所宜也。相之取義於此。”戴侗也認爲“相”從“目木”會意,將字本義分析爲“用眼睛察看度量木材”。兩種說法均采取“察看,察視”義作爲“相”的本義。許說偏重以經義解字;從“相”的詞義系統來看,戴說更洽。 根據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表“察看,察視”義的“相”在甲骨文中可能已經出現,如《前5.25.5》:“相日今允雨相。”傳世文獻中“相”的例證如下: (1)《詩·大雅·公劉》:“篤公劉,既溥既長。既景迺岡,

,觀其流泉。”鄭箋:“觀相其陰陽寒暖所宜、流泉浸潤所及。”音義:“相其,息亮反,注同。” (2)《詩·小雅·四月》:“

,載清載濁。我日構禍,曷云能穀?”鄭箋:“相,視也。我視彼泉水之流,一則清,一則濁。”音義:“相彼,息亮反,視也。注同。” 例(1)中,“觀”與“相”義近相對,觀察土地的阴阳寒暖情况;例(2)觀察泉水的清濁情况,突出“相”的語義中有“仔細觀察細節”(即“察看”)這一特點。這與戴侗對“相”本義的分析相合,“度才”所以需要仔細地察看。 “相”也有抽象用法,如例(3)中“相”的客體並不在眼前: (3)《書·召誥》:“

,天迪從子保。”傳:“言王當疾行敬德,視古先民有夏之王,以爲法戒之。” 上述例證中“相”處在不同文本環境,因而有細微的語義差別。這些差別都可以看作“察看,察視”的義位變體。 “

”⑦一般帶客體單賓語。例如:

例(3)中“盍旦”是一種鳥,作“

”的賓語;例(4)同(3),“有皮”是“相鼠”的結果;例(6)雖然在語義上表示“把你看作矛”,在句法上應該切分爲“相爾,矛矣”,“矛矣”是“相爾”的結果。(4)和(5)的情况與“相彼泉水,載清載濁”平行,都是“

”帶單賓語的情况。 1.2“

”的讀音存在分歧。在音注材料和字書、韻書中,有息良切(心陽開三平)和息亮切(心漾開三去)兩種注音。如上文所引例證,“

”都注去聲。而徐鉉給《說文》注音,引孫愐《唐韻》作“息良切”;《繫傳》引朱翱作“脩祥反”:均注平聲。因此,對“相”的音義配合的處理也存在分歧。 在《廣韻》、《玉篇》、《集韻》中,“

”注平去兩讀。《玉篇·目部》:“相,先羊切,又先亮切。《詩》云:‘相彼鳥矣。’相,視也。”《廣韻》息良切:“相,共供也,瞻視也。”又息亮切:“相,視也,助也,扶也。”《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采取相近的處理,xiāng和xiàng兩個音項下分別列了“親自觀看(是不是合心意):相親|相中”和“觀察事物的外表,判斷其優劣:相馬”兩個義項。 《馬氏文通》卷之五:“平讀代字,所指不一也。《孟·滕下》:出入相友。又名字,質也。《詩·大雅·棫樸》:金玉其相。去讀外動字,視也。《左·隱》十一:相時而動。又助也。《易·泰》:輔相天地之宜。” 《文通》將“

”注爲去聲,《辭源》、《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王力古漢語字典》與《文通》處理一致。 從《經典釋文》的注音情况來看,在能肯定爲“

”的所有用例中,《釋文》只有三次注平聲,均出現在又音當中,數量極少:

例(7)(8)中的“相”均爲“察看”義。例(9)中“馮相氏”,《周禮》鄭注:“馮,乘也。相,視也。”說明馮相氏的職責是“登高觀察天文”之義。例(9)中的音義,有可能是分別給“馮相”與“相與”注音。同樣的詞,《周禮》注去聲: (10)《周禮·春官·序官》:“

,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音義:“相氏,息亮反,注同。” 另外有一處注平聲,不能確定是否爲“

”的注音:

“歷、覛、胥”均有“察看”義,“艾、歷”均有“治理”義。“相”同時有“察看”和“治理”兩義,“治理”義音平聲(詳2.3)。《釋文》給“相”注平去兩音,可以看作是二音二義同條。此處“相”可以理解爲“

”。 從注釋來看,郭璞認爲“相”在這裏是“相互”義。邢昺疏解釋爲“相共也”,可與郭璞注相證。注疏之學往往疏不破注,《釋文》解經也有這一特點。既然郭璞注認爲“相”爲“相互”義,《釋文》也應爲這一意義注音。所以,取平聲爲首音,並不是在爲“

”注音。而作爲又音的去聲讀法,有可能是爲采取二音二義同條解釋的“

”注音。 由此可知,“

”的平聲讀法在《釋文》注音中並不常用。但是,《說文》二徐、《廣韻》、《玉篇》、《集韻》均爲“

”注了平聲一讀,《玉篇》取平聲讀法爲首音,可見平聲讀法也應有一定的語音基礎。據此推論:“

”本讀去聲,在向中古發展的時候産生了平聲一讀,“

”的平去兩讀是自由變體。這與《釋文》中“

”多數注爲去聲,取去聲作爲首音的情况相合,也能解釋字書、韻書中的平聲讀法。 如果這一推論成立,在六朝至宋代詩歌韻律和押韻中,應該既能找到“

”讀去聲的情况,也能找到讀平聲。去聲用法常見,現舉平聲用例如下: (12)《敦煌變文·妙法蓮華經講經文四》:“羅漢度伊都不采,聲聞說法

。” 這兩句詩語義相近,下句義爲“聲聞講解佛法,(某一類衆生)不去看”,“瞻相”同義連用,表示“觀察”之義。“相”入韻,“强、常、祥、相、王”五字相叶,當爲平聲。 (13)[唐]白居易《早春西湖閒游悵然興懷憶與微之同賞因思在越官重事殷鏡湖之游或恐未暇偶成十八韻寄微之》:“百吏

,千夫捧擁身。” 例(13)是一首排律,若“相”爲仄聲則拗而下句未救,因此“相”爲平聲。這兩聯對仗,“瞻相”與“捧擁”相對,“瞻相”同義連用,爲觀察之義。 (14)温庭筠《南歌子》:“手裏金鸚鵡,胸前綉鳳凰。偷眼暗

。不如從嫁與,作鴛鴦。” “形相”爲“端詳”之義,“相”爲“觀察”義,唐宋詩詞中與平聲字相叶。如例(14)叶“凰、相、鴦”三字。 (15)司空圖《障車文》:“兒郎偉且子細思量,内外

,事事相稱,頭頭相當。” “端相”爲“正視,細看”之義。周邦彥《意難忘》:“夜漸深,籠燈就月,子細端相。”陳元龍注:“端相,猶正視也。”“相”爲“觀察”義。例(15)是“相”入韻,叶“長、芳、陽、光、量、相、當、妝、强、行、章、郎、箱、堂、張、常、床、香、墻、煌、漿、揚、昌、良”,均爲平聲。周邦彥詞叶“黄、觴、香、凉、浪(淋浪,平聲)、相、雙(江陽合流)、郎、妝、腸、妨、光”,均爲平聲。 以上四例詩律和押韻的材料,可以證明在中古時期“

”可讀平聲。 現代方言的材料也支持“

”有平聲讀法,以“相親”一詞中“相”的讀音在方言中的分布情况進行論證。


在江蘇蘇州(吳)、上海崇明(吳)、浙江寧波(吳)、湖南婁底(湘)、廣東梅縣(客家)、福建福州(閩)、福建建甌(閩)七個方言點中,“相”還可以單獨作動詞,表示“看”義,均爲去聲(或陰去)。 從空間分布來看,官話方言中的“

”多讀平聲,非官話方言中的“

”多讀去聲。發生錯亂的方言點多處在兩類方言的交界地區,這應該與語言接觸有關,以寧波爲證: 在寧波話中,表示“看”義的“

”,在“相親”一詞中讀陰平;“相”單獨作動詞時讀陰去。⑨一般情况下,組合指數越高的單位越穩定。因此,寧波話中讀陰去的“

”更穩定,這也符合南方方言傾向於讀去聲(陰去)的情况。 南方方言往往更存古。因此推斷:“

”的平聲讀法是創新,起源於北方,在空間上由北方向南方擴散。 上述推斷也能與中古文獻中的情况相映證: 第一,方言中“

”有平聲讀法,證明中古詩律押韻中的情况有實際語音的依據,陸德明《釋文》中“

”的平聲音注,《玉篇》的平聲首音和《說文》的平聲注音反映新興口語音的情况; 第二,“

”的去聲讀法是存古,正與陸德明《釋文》中不取平聲爲首音,極少注平聲又音的情况相吻合。 綜上所述,本文認爲:1.“相”的原始詞義是“

”,讀去聲;2.“

”的平聲讀法是一種創新;3.中古時期“

”同時有平去兩讀,不別義;4.現代漢語普通話中“相親”“相中”等詞中的“相”,應以語言的實際使用情况和發展趨勢爲據,定爲平聲。 2.1 在具體語境中,“

”也可以分析成“爲某一目的而仔細察看”,這是“察看”義在具體語境中的義位變體,如: (1)《書·召誥·序》:“成王在豐,欲宅洛邑,使召公先

,作《召誥》。”傳:“相所居而卜之,遂以陳戒。”音義:“相宅,上息亮反,下注同。” (2)《周禮·地官·草人》:“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

而爲之種。”注:“以物地,占其形色爲之種,黄白宜以種禾之屬。”音義:“相其,息亮反。” 例(1)“相宅”指“察看處所並判斷是否適合居住”,“判斷是否適合居住”是“相”的目的,判斷時還采用了占卜的方式;例(2)“相其宜”指“觀察土地的顔色、土質等情况,確定土地最適宜的糞種方法”。“相”的詞義結構中没有目的義,但根據上下文很容易推斷出“相”的目的,這一意義就是由語境賦予的。

例(3)“相吾子”“孰爲祥”可知,通過“相”,能够推斷兒子是否有祥。例(5)“相術”指“根據面貌形體等推斷命運吉凶的方法”。現代漢語複合詞中“相人”“相面”“相字”“相術”等“相”俱是此義。

“歲”指“歲星”。孫詒讓《周禮正義》:“謂可視而占者,即前注云‘贏縮圜角’。”“贏縮圜角”指運行的快慢,光芒的明暗。這裏的“相”指歲星呈現出的可供占卜的樣貌。歲星十二年一周,進一步引申表示“物體在規律運動當中,某一時刻呈現出來的外觀或狀態”,如“月相”指的是月亮在周期變化時候某一時刻的形狀。現代科學名詞“相位”“三相態”中的“相”源於此。 “相”還可以表示“事物的質地”,進一步隱喻指“人的品質”,名詞,平聲,記爲“

”。這一義項用例較少: (9)《詩·大雅·棫樸》:“追琢其章,金玉其相。勉勉我王,綱紀四方。”毛傳:“相,質也。”音義:“其相,如字。一云鄭息亮反。” (10)《詩·大雅·桑柔》:“維此惠君,民人所瞻。秉心宣猶,考慎其相。”毛傳:“相,質也。”音義:“其相,毛如字,質也。鄭息亮反,助也。” 《棫樸》叶“章、相、王、方”,《桑柔》叶“瞻,相,臧,腸,狂”,“相”與叶平聲,可知《釋文》首音取平聲最洽。毛傳和鄭箋的釋義不同,音義注音不同,可知兩音別義。例(9)用金玉的質地比喻文王的品德,指“文王的品質像金玉的質地一樣”;例(10)指“考察臣子的品質”。 “

”在後代文獻中偶見用例:

上述三例“相”均爲“質地”義,用《詩經》典,在實際語言中可能已經消失了。處於韻脚位置時與平聲字押韻,如張華詩叶“王、相、方、彰”,可證此義讀平聲。 從詞義系統來看,“

”可能是由表示“事物外形、狀態”的“

”變調構詞而來。對於金玉這樣的事物,外表和質地一致,可以通過外形來判斷事物的質地,因此藉由“外形、狀態”義引申爲“質地”義。“

”的用例過少,這一義項來源和滋生過程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這兩例均注平去兩讀而陸德明以平聲爲首音,從例(17)的音義中可知,平聲義與去聲義有別,去聲義表示“幫助”,平聲義依毛傳爲“治理”。 2.4 小結:本節中“相”的滋生過程整理如下:(11)



又可轉指,義爲“助禮,贊禮之人”: (8)《禮記·檀弓上》:“杜橋之母之喪,宮中無相,以爲沽也。”音義:“無相,息亮反。” (9)《論語·先進》:“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愿爲小相焉。”音義:“小相,息亮反注及下同。” 3.3 “引導禮節參與者”是“助禮,贊禮”的一項內容,如例(2)“相旅”有“引導賓客按次序行旅酬禮”的含義。樂與禮密切相關,而樂師多爲盲人,所以引導盲樂師也是贊禮的一項內容: (10)《儀禮·燕禮》:“使人相祭。”注:“使扶工者相其祭薦、祭酒。” 例(10)音注承上,爲去聲。這一段說明儀式中樂工的部份。上文已經交代,“所使之人”是“扶樂工之小臣”,通過鄭注可知,扶工需要引導盲樂師完成各項禮節。這其中就需要引導、攙扶盲樂師行走。因此,“引導、攙扶(盲樂師)”也是“助禮,贊禮”的內容,由此滋生出“引導、攙扶”義,讀去聲,記爲“

”。

例(14)-(19)中的“相”均爲“助”義。例(14)-(16)例的賓語是人,例(17)-(18)的賓語是國家,例(19)的賓語是大夫之室。“

”在語義上並没有要求等級低的人來輔助等級高的人,例(14)(17)均是“上相下”。“幫助”和“輔助”兩義只是在不同語境下的義位變體。

例(20)從孔疏中可知,“相”爲“輔助”之義,“所”提取工具語義角色,爲“楚所以相”之省略。例(21)義爲“輔佐大夫之家室”,只是大夫死了,因而可以用治理去疏解,並没有産生新義。“相”有“治理”義,見2.3,讀平聲,與此處不同。

3.5 小結:本節中“相”的滋生情况如下:

4.1 “相”有“歌曲”義: (1)《荀子·成相》:“請

。”(13) (2)《禮記·曲禮上》:“鄰有喪,

。里有殯,不巷歌。”注:“相,謂送杵聲。”音義:“不相,息亮反,注同。送杵聲。”又《檀弓上》句同,注:“相,謂以音聲相勸。”音義:“不相,息亮反,注同。” 俞樾《諸子平議》在卷一五中認爲例(1)中的“成相”的“相”字即例(2)“舂不相”之“相”,“蓋古人於勞役之事,必爲歌謳以相勸勉,亦舉大木者呼邪許之比,其樂曲即謂之相。‘請成相’者,請成此曲也。”我們贊成俞樾的意見。例(1)中“相”義爲名詞,歌曲;例(2)中“不相”應理解爲“不唱歌”,爲動詞。 根據鄭玄注和俞樾的分析,“相”的“歌曲”義源自“幫助”義。 (3)《史記·商君列傳》:“五羖大夫死,秦國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謡,

。”裴駰《集解》引鄭玄曰:“相謂送杵聲,以聲音自勸也。” 例(3)中“相”帶賓語“杵”,“杵”有“搗,砸”義,又與“歌謠”並舉,在這個語境理解爲“以唱歌的方式幫助搗米”最洽,進而轉指“用以幫助搗米的歌曲”。 “相”應有一定的節律性。薛藝兵指出:“因爲這種伴隨舂杵節奏的‘相’(勞動號子)富有節律感,人們便習慣用‘相’字來表達音樂中對節奏的輔助或制約。”(14)這與《成相篇》的情况相合。《成相篇》是韻文,采用“三、三、七、四、四、三”的句式,在韻律上有一定的特點。《漢書·藝文志·詩賦略·雜賦》中記載有“成相雜辭十一篇”,已佚。學界一般認爲《成相篇》只是這類歌曲中的一首。姚小鷗指出在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竹簡中也有“成相雜辭”,共八章,與《荀子·成相篇》具有相同的句式。(15)試摘録兩章如下: 凡戾人/表以身/民將望表以戾真/表若不正/民心將移/乃難親 操邦柄/慎度量/來者有稽莫敢忘/賢鄙溉辥/禄位有續/孰敯上(16) 本文基本贊同這一觀點,“相”是一種歌體。並據此推測,“成相”的含義是“創作並唱一首具有‘相’這樣體裁的歌曲”。 4.2 “相”也是一種樂器之名:

薛藝兵和姚小鷗兩位學者的文章,已詳述對“相”這種樂器過往的研究。對“相”從文獻記載來看,拊是一種類似鼓的樂器,用手拍擊;而舂牘使用時類似舂米,用以敲擊撞地發聲。鄭玄認爲“相”即“拊”,得名自其中的填充物;杜佑認爲“相”爲助樂之樂器,因以得名。諸家觀點存在分歧,其得名今已經不可考。但是可以肯定,“相”是一種打擊樂器,起到節樂的作用。 綜上,根據楊倞注,“相”這種樂器應該與“相”這類歌曲相關。“相”這類歌曲本與舂米的節奏相配,舂牘是模仿舂米器而作的樂器,楊倞認爲“相”即舂牘。“相”的“歌曲”義和“樂器”義相互配合、相互映證。因此,從“相”的詞義發展系統來看,本文推測,“相”這種樂器可能得名源自“

”。 4.3 根據《釋文》,作樂器名的“相”,平去兩讀均可;“歌曲”義的“相”,讀去聲。而《禮記·曲禮上》韻“喪、相”,《荀子·成相》“相”入韻四次:“相、殃、良、倀”,又“相、方、王、祥”,又“相、王、讓、明”,又“相、方、明、昌”,相爲“歌曲”義,與平聲字押韻,故知“歌曲”義的“相”,也有平去兩讀。 “相”可以作副詞,一般認爲是表“相互”義,文獻中常見,一般不注音,讀平聲,記爲“

”:

例(1)“相”爲副詞,故注平聲。例(2)根據斷句的不同,有兩讀。讀去聲,則爲“丞相”之義;讀平聲則連下句,爲副詞,例句采取平聲一讀的斷句。可知兩音之別。例(3)中“擯相”爲“助禮之人”,注去聲,《釋文》逐一列舉讀平聲的情况,以區分平去兩讀,可證兩音別義是語言的實際情况。 在上古早期文獻中,“相相互”已經出現。由於材料受限,已經不能復原出虛化路徑。但是材料中還存有一些綫索:

“幫助”有一個特點,即是“提供幫助的人”和“幫助的對象”一起做一件事情。例(4)中“相”爲“幫助”,根據鄭箋,“相予肆祀”義爲“幫助天子陳設祭祀的飲食”,這其中隱含著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天子與百官共同陳設,二者同樣是“肆祀”的施事。再看例(5)中“相”不注音,應爲副詞“共同”,這是在說由多戶家庭組成的社會單位,如閭、族等,共同組織喪葬一事。因此,在實際語境中,只能是在共同的社會單位中的所有家庭,幫助有喪事的家庭,一同組織喪事。雖然在語法上,“相”要解釋爲“共同”,但是實際語義中存在主次,可以證明“共同”義的“相”由“幫助”演變而來。 “共同”與“相互”義關係密切,《群經音辨》將“相”的平聲用法解釋爲“共”,文獻中也有二者交涉的例子: (6)《左傳·成公十六年》:“有淖於前,乃皆左右相違於淖。” (7)《孟子·梁惠王上》:“爲我作君臣相說之樂。” (8)《左傳·昭公二十五年》:“飲酒樂,宋公使昭子右坐,語相泣也。” 例(6)“相違”解釋爲“向左右共同避開”;例(7)“相說”義爲“共同快樂”;例(8)可以解釋爲“共同哭泣”,也可以解釋爲“互相對對方哭泣”。“共同”與“相互”標記同形是很普遍的現象。(17)通過這些綫索,可以大致勾勒出從“幫助”到“共同”,再到“相互”的引申路徑。 世界語言中也存在平行的例證,支持“互相”來源于“幫助”義。Reciprocal Construction(《相互義構式》)一書中描寫了相互義在世界語言中的表現,其中雅庫特語(Yakut)、圖瓦語(Tuvan)、吉爾吉斯語(Kirghiz)、布里亞特語(Buryat)、喀爾喀蒙古語(Khalkha-Mongol)中,相互義(Reciprocal)與幫助義(Assistive)可以用同一種詞綴標記。試以圖瓦語爲例:(18) A.Bis sigen kez-ip tur bis. We hay mow-conv aux.pres 1pl(=pres.progr) 我們乾草割-conv(19) 助動-現在時 第一人稱複數(現在時.進行體) 我們在割乾草 B.Bis sigen kez-

-ip tur bis. We hay mow-rec-conv aux.pres 1pl 我們乾草割-相互-conv 助動-現在時 第一人稱複數 i.我們一起割乾草。 共同 We are making hay together. Sociative ii.我們帶著別人一起割乾草。 伴隨 We are making hay with somebody else. Comitative iii.我們幫助別人割乾草。 幫助 We help somebody to make hay. Assistive iv.我們互相幫助對方割乾草。 幫助-互相 We are making hay together helping each other. Assistive-reciprocal 圖瓦語是SOV語言,其中相互標記是

,例子中的

是

的語素音位變體。

也是一個多功能標記。例子中A是一個簡單句,在動詞上加上相互標記後,可以同時表示四種不同的意思,見B中的四個翻譯。圖瓦語的材料不僅證明相互、共同、伴隨、幫助關係密切,還提供了如下的發展路徑:幫助—伴隨—共同—相互(20),與古漢語的情况十分相近。(21) 小結:從文獻材料出發,結合類型學材料,本文傾向認爲“相互”義源自“幫助”義,滋生過程如下所示: 幫助,輔助……共同(平聲)——相互(平聲)——一方對另一方有所作用(平聲) 6.1“相”還有一些用法,不能歸入“察看”及其滋生義系統中: 1.農曆七月別名。去聲。

兩例均無注音,讀平聲。“相翔”義即徘徊,與“襄羊”同源,爲聯綿詞。據鄭注,“方相”義爲恐怖的樣子。漢代馬融《廣成頌》叶“方、芒、陽、場、相(詔靈保,召方相)、祥、光、羊”,均爲平聲字,可證“方相”中“相”讀平聲。“相”在此處無義,爲記音符號。 3.用於人名、地名。如相土、矍相。一般讀去聲。 6.2上文已詳述“相”的息良反、息亮反兩讀及音義關係。在《經典釋文》中爲“相”注音的三百零九條(22)材料中,除了息良反(23)、息亮反之外,還涉及二個音(24):息丈反、如羊反。 “如羊反”只出現1次,爲“相”的臨時假借用法注音: 《禮記·祭法》:“

於坎、壇,祭寒暑也。”注:“相近,當爲‘禳祈’,聲之誤也。”音義:“相近,依注讀爲‘禳’,如羊反。下音巨依反。”“禳”在上古爲日母陽部字,與“相”音近。此處誤把“禳祈”寫作“相近”,故注“如羊反”一讀。這一臨時用法並没有固定下來,故不宜設立“如羊反”這一音項。 “息丈反”只作爲又音出現過一次。《周禮·秋官·大行人》:“凡大國之孤,執皮帛以繼小國之君,出入三積,不問,壹勞,朝位當車前,不交擯,廟中無相,以酒禮之。”音義:“無相,息亮反,注同。李息丈反。”這裏“相”指“相禮之人”,應爲去聲。此處李軌注爲上聲,而陸德明處理爲又音,應屬不區別意義的异讀。 6.3上文已經詳盡討論了“相”的音義關係,現整理如下:

總之,語言的發展過程中,音義配合也可能發生變化。辭書在處理音義配合時,不應迴避音義配合的變化,應該合理恰當地將這一現象展示出來。 附記:本文在寫作過程中,得到孫玉文、邵永海、萬群、王先雲、邵琛欣、趙團員、葉述冕、劉婧等先生的幫助,謹致謝意。文中存在的錯誤一概由作者本人負責。 ①孫玉文:《漢語變調構詞考辨》,北京:商務印書館,2015年,734~738頁。 ②呂叔湘:《“相”字偏指釋例》,《金陵、齊魯、華西大學中國文化匯刊》第二卷,1942年。 ③王力:《漢語史稿》,北京:科學出版社,1958年。 ④阮元:《釋“相”》,《揅經室集》,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 ⑤梁梅:《淺談古漢語中“相”的演化過程》,《廣西師院學報》1994年第4期。 ⑥張錦笙:《“相”字考略》,《鎮江師專學報》1997年第2期。 ⑦“相”的意義複雜,爲了叙述的簡潔性,本文以下角標標注意義的方式區別不同意義的“相”,如“相察看”表示“察看,察視”義的“相”。 ⑧粵方言有兩個點——廣州和東莞,“相親”采用“相睇”的詞形,“睇”是動詞。其中的“相”有可能表示“相互”,故未列入表中。 ⑨參湯珍珠等編:《寧波方言詞典》,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7年,221頁;朱章年等編:《寧波方言詞典》,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6年,243頁。 ⑩王鳳陽:《古辭辨》,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462頁。 (11)用括號標注義項的聲調,未標注表示讀去聲。發生變調構詞用虛綫表示。下同。 (12)“家室”指的是大夫的封地等。 (13)兩例“相”均入韻,見4.3節。 (14)薛藝兵:《關於雅樂樂器——牘相應雅拊》,《樂器》1997年第1期。 (15)姚小鷗:《〈睡虎地秦簡成相篇〉研究》,姚小鷗主編:《出士文獻與中國文學研究》,北京: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2000年。但是姚小鷗認爲“相”和“舂米”無關,而源自“瞽叟”,本文的處理與之不同。 (16)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雲夢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173頁。 (17)參Nedjalkov V P,Guentehéva Z.(ed.),Reciprocal Construction,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2007.第一卷第五章。 (18)材料引自Reciprocal Construction,第三卷第二十七章,P1166。 (19)conv是converb的縮寫,表示副詞從屬關係(adverbial subordination),這個術語在漢語中没有對應翻譯,因此直接用英文表示。 (20)在吉爾吉斯語中,幫助和相互標記同形,但是作爲伴隨和共同標記。因此,這四種標記有密切的關係,但不是環環相扣的鏈條。 (21)古漢語中的“相”,能够確定的只有幫助、共同和相互三種意義。另有一例存在解釋爲“伴隨”的可能性: 《左傳·昭公三年》:“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齊矣。”注:“胡公,四人之後,周始封陳之祖。大姬,其妃也。”正義曰:“杜不解相。服虔云:‘相,隨也。’蓋相訓爲助,不爲隨也。言箕伯四人,其皆助胡公、大姬,神靈已在齊矣。”音義:“其相,息亮反。服如字。” 此例中“相”有平去兩讀。讀去聲解爲“幫助”,但是服虔訓爲“隨”,所以《釋文》注平聲。這一例正好可以補充“幫助—伴隨共同—相互”鏈條中的“伴隨”一環。不過,這一例是孤證,此處仍存疑。 (22)這三百零九次中不包括“下同”“下注同”的情况。 (23)“息良反”這一讀音,《經典釋文》多用“如字”表示,偶爾注“息羊反”,音同。 (24)此外還有息浪反、息幹反二反切,各出現一次,爲傳抄過程中的錯誤。《儀禮·鄉射禮》音義:“相工,息幹反。”黃焯《經典釋文彙校》(中華書局,1980年):“幹字誤,宋本作亮。”又《左傅·成公十四年》音義:“子相,息浪反,注同。”《彙校》:“宋本及何校本、北宋本浪作亮。” (25)參考孫玉文:《談大型漢語辭典古代异讀字字音選擇》,《蘇州大學學報》(哲社版)2013年第5期
标签:浙江方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