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十大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十大论文,中国论文,业务发展论文,个人理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受消费物价上涨、利率水平较低等因素影响,居民理财意愿迅速增加,而证券市场的高风险又使个人投资者望而却步。这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契机。但是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当中,也逐渐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一、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目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一系列专业化服务活动,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个人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一类金融理财产品。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中国商业银行就已经开始借鉴西方银行经验尝试推广专业化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从2004年开始,随着个人理财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理财产品的供应也逐渐增多,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商业银行凭借自己独特的优势,如大量的营业网点分布、丰富的客户资源以及可靠的信任度,在国内理财市场上占据了主导地位(见表1)。2007年,随着股票市场的持续走强,理财业务开始快速发展,仅2007年上半年就有包括外资银行在内的23家商业银行推出的149期理财产品。根据上海银监局提供的数据,2007年全国理财产品销售额达8190亿元,同比增长102%。
根据各银行网站资料整理,截止日期2008-5-5。
(一)个人理财产品的种类
从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个人理财产品来看,共有两类。
1.人民币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一般是商业银行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为收益保证,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以银行信用为保证,风险低,收益一般,不可提前支取,流动性不强。近两年银行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合作推出了一系列信托类和证券类产品。这部分产品风险较大,且不保本,但预期收益较高,主要针对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强的高端客户。此外,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投资理财也是各家银行推行的主要产品。这些产品的投资则广泛和灵活得多,表现相对稳健,风险与收益处于中等水平。[1]
2.外汇理财产品。近年来由于人民币升值加速,美联储不断降息,而中国央行加息缓慢,本外币存款利差及汇差较大,使持有外汇又不想兑换成人民币的客户急于保值,因此商业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最初十分火爆,品种也在不断丰富。但是随着人民币兑美元“破七”,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了结汇,因而外汇理财开始走弱。[2]
(二)人民币理财热的原因
第一,产品年收益率不断增长。由于货币市场利率的持续走高以及央行的加息政策,使得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一般年收益保持在4%~6%之间,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
第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灵活性增强。原来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是不允许提前赎回的,但2006年1月份工商银行发行的一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首次在同类型产品中允许提前赎回,工商银行允诺其半年期的产品发行后,客户每个月都有一次赎回机会。这样就大大增强了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此外各银行都推出了多种期限的产品,方便客户挑选。
第三,产品日趋多样化。2006年开始出现结构性理财产品主导市场。各个银行纷纷推出了多种结构性理财产品。这种结构性创新产品有两种类型:一是以新股申购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FOF)信托计划或者是新股和基金相结合为基础资产的理财产品;另一种是本外币交叉理财产品(QUANTO)。原有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只能投资于央行票据、国债等,收益较低,而新发行的申购新股产品的收益率则相对较高,投资者的选择也更多,因此更吸引投资者的眼球。有的银行通过资金收益与国际市场投资产品相连接,本外币通过衍生品相联系,以外币的高收益弥补本币的低收益。例如,经银监会和外管局的批准,民生银行首家推出“民生财富人民币非凡理财”的结构型理财产品,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衍生交易,为客户提供人民币和美元的结构化理财。另外,光大银行推出的“阳光理财A+计划”浮动收益产品,其收益率与国际金融市场原生及衍生产品挂钩,收益率比同期储蓄高出30%以上。
第四,银行的资金有突破混业经营的趋势。例如,中国银行推出的“海外财富管理”和“财富管理服务”就汇集了中银股份旗下的中银证券、中银基金、中银国际等产品和服务,利用中银集团在海内外证券行业和基金行业的配置,为贵宾理财客户提供海内外证券投资管理服务。这一服务不仅仅有证券投资,还可以与海外联盟伙伴合作,为中银理财贵宾客户提供投资、置业、当地旅游等服务。[3]银行业的这一转变趋势使银行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因此吸引到了大批的高端客户。
二、中国个人理财与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区别
国际上成熟的理财服务是利用银行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通过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定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选择金融产品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之下,个人理财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根据资料显示,在过去的几年里,美国的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年平均利润率达到35%,年平均盈利增长率约为12%~15%。从发达国家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趋势看,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益稳定等优势,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而在中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贴身的个人理财服务也成为近年来银行业竞争的主要焦点,花旗、汇丰、渣打、恒生、东亚等主要银行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理财套餐,针对不同收入的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推动了港岛整体个人理财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外较发达的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在欧洲、美洲等地。与中国不同的是,在国外至少有五类金融机构在争夺个人理财市场。其中包括:
(1)私人银行。例如瑞士信贷、SG Hambro等传统意义上定位于高端客户的私人银行。
(2)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高盛、美林、汇丰、摩根大通等投资银行或者资产管理公司,其客户群也是资产丰厚的高端客户。
(3)独立理财咨询师、理财咨询机构。其客户是缺乏财务知识的大众富裕阶层。
(4)新兴银行、理财门户网站。例如,EGG、Virgin、iii.co.uk等网上银行或提供在线理财业务的新兴银行。
(5)零售银行。例如,巴克莱、劳埃德等零售银行推出的集银行业务、理财咨询、增值服务于一体的“贵宾银行”服务。
发达国家的银行理财具有服务内容多样化、理财方案个性化、服务手段科技化、服务水平专业化、服务范围全球化的特点,而且国外的商业银行可以提供多渠道、多方位的理财产品和服务。其中较为普遍的是存取款业务、理财咨询业务、信用便利(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信用证等)、保证金贷款、理财档案寄存、投资管理(代客理财或者按客户指令理财)、保险代理业务、个人信托服务、托管服务、网站服务、个人投资公司和离岸信托等。以美国为例,个人理财是美国银行最赚钱的金融业务之一,它通常是围绕个人人生不同阶段的重大目标来设计的,主要有教育计划、退休金计划和遗产计划。[4]
目前中国的银行理财业务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差距,私人银行业务则刚刚起步。虽然各家银行纷纷设立私人银行部,但响应者寥寥。目前的银行理财还停留在初级阶段,主要是以通过理财业务稳住大客户为主要目标。真正的私人理财还远远没有出现。
三、制约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十大因素
第一,客户对理财顾问的信任度不高。完整的个性化理财服务需要理财人员在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产负债状况、理财目标以及客户的生活习惯、家庭背景等客户隐私之后才能综合对客户的需求做出规划,这样的理财方案才是有效的。受“不露富”观念影响,一般客户不会把个人的财富隐私透露给别人,更不会相信银行的理财人员,因此目前还难以建立高信任度的合作关系,从而限制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全面发展。但是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和保护私人财产的各项法规逐步落实,这种情况会得到改善。
第二,信托投资观念不强。目前,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信托类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将募集的资金投向贷款类信托计划,但该种产品信用风险较大;另一种是银行利用集团公司控股优势,或利用信托概念、工具等,将募集资金直接用于“打新股”等其他收益更高的领域。但由于2008年股市大幅受挫使得申购新股类的理财产品收益大幅缩水。另外,银行经营信托业务自身素质不高,市场定位不准,投资信托业的特征又不明显,管理过于银行化,偏离了信托原有的理念。发达国家的信托类产品不但多样化,而且风险系数也较低。例如,英国主要采用养老基金信托,投资于证券市场。美国有许许多多新型信托类投资工具,比如MMMF(货币市场互助基金)、CMA(现金管理账户)、MTF(共同信托基金)、融资租赁业务以及把信托投资于CD(大额存单)、CP(商业汇票)和TB(国库券)等短期资金市场等等。日本则是主要由信托银行从事金钱信托、贷款信托、养老金信托等各类信托业务。中国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信托业的发展开发更多信托类产品。
第三,产品之间的差异小、个性化不足。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有同质化趋势,例如在投资领域,几乎都是证券、外汇、保险、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与国外成熟的银行理财市场相比,中国的商业银行大多是将现有的产品进行组合,没有根据每个客户的个性化需要来设计产品。尽管很多银行拥有自己的品牌,也大多建立了自己的理财中心,但个人理财业务仍然是以产品销售为中心,其业务也仅停留在产品上,还没有过渡到以客户为中心,缺乏个性化服务。另外,商业银行缺乏细致的市场细分和明确的市场定位,仅以客户财富规模作为服务划分标准,而不是根据年龄、家庭生命周期、生活方式、价值取向、风险偏好等因素对客户进行更为深入有效的细分,也没有针对客户的潜在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理财产品的服务方案。而且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定位也很模糊,大多只定位在高端客户,难以有效利用自己的专长提供与众不同的个性化理财服务。
第四,缺乏有效率的营销体系。商业银行在对外营销时都是将个人与公司业务分开,没有形成联动营销,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对于个人理财产品的推销则仅限于柜台、理财室、少数的个人理财中心,分销渠道比较落后,未能将客户经理、物理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多种营销渠道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难以形成立体式、交叉式的营销网络。同时银行的宣传广告没有很好的策划,很难激发客户购买产品的欲望,产品很难有品牌效应。另外,商业银行在销售产品时存在风险提示不足,一味强调预期收益率,特别是最高收益率。一旦达不到预期,客户就会认为受骗,这种销售方式很容易流失客户。
第五,商业银行运用资金能力不足。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资金投资主要是依托国内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经营资金的能力。由于受制于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的投资运作,银行的资金运用能力难以提高。另外,有一部分理财产品的期权投资部分,都是交由国际投行到国际市场上运作,由于中国的商业银行对这种理财产品中的期权结构不甚了解,也难以判断其中风险,因此国际市场部分的资金运作过程和结果无法完全掌控。
第六,产品设计不合理。例如2006年底到2007初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陆续到期后,很多产品的收益远低于此前预期,在2007年底浦发银行“汇理财2006年第九期F2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甚至出现了零收益,2008年开年又有多家银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出现或有可能出现零收益状况。虽然资本市场一向被看好,但银行产品出现零收益的主要原因是其挂钩产品的条件没有能够满足。几例零收益的挂钩港股市场结构性产品的设计都十分类似,大量资金投资于期权,但由于实现产品高收益的条件较为苛刻,一旦判断失误就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目前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合约中,大多规定固定时段公布产品收益状况,普通投资者想要及时了解理财产品的详细投资情况,仍然有相当大的难度。许多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布时间跨度长,且缺乏透明性、无详细解释,是商业银行产品的一大缺陷。
第七,QDII的海外投资经验不足。典型的案例是2007年10月16日至29日民生银行推出的全新“港基直通车”理财产品,当时预期最高收益18%。然而到了2008年3月26日QDII产品净值低于50%之后终止、清盘。这是国内商业银行首次主动清盘其QDII产品。民生银行在终止公告中表示,由于3月18日该款产品基金净值为491.08,产品净值为49.89%,低于初发水平50%下限,因此于3月19日对产品进行终止。
民生银行这款产品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股市调整。“港基直通车”投资标的是霸菱香港中国(欧元)基金,主要投资对象是香港和中国内地股票市场。3月14日,贝尔斯登遭遇流动性危机导致美股下挫53%,并由此拖累全球股指表现。3月18日,香港恒生指数高开低走后,创下7个月来的新低20572.92点,而霸菱香港中国(欧元)基金净值也走出了491.08的历史低点。事实上,受美国次级贷危机影响,这轮出海的QDII产品普遍表现不佳。据不完全统计,大多产品净值亏损幅度在15%~40%之间,而最严重的亏损达到了60%。东亚银行2007年9月发行的“利财通”系列1号表现最差之时也有逾60%的亏损。[5]
第八,银行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前各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市场规模和利润贡献均出现大幅增长的情况,这种现象掩盖了理财产品固有的缺陷和风险,就连银行自身也没有能很好地认识到。二是基于2006年开始的股票市场的持续走强,与股票市场相连接的理财产品的高收益使得投资者和银行都只看到产品带来的高收益,而忽略了与资本市场相连接的各类风险。三是商业银行本身缺乏专业的理财人员,不具备应有的风险管理能力,因此很难真正做好理财业务,也很难扩大投资规模。四是目前银行推出大量创新理财产品,但其自身的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往往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增加操作失误或欺诈带来的风险。
第九,分业管理使理财成本和不可控风险上升。在分业经营管理的体制下,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离,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业务有的不得不依托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代理业务,既限制了银行资金的操作,又加大了银行成本和不可控的额外风险。因此,大的国有股份制银行就只能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来改变这一状况,例如中银国际就是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的全资附属的全功能投资银行,而建设银行与摩根士丹利合作成立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也可以进行投行业务。另外,以光大集团为例,其所辖的机构不仅有银行、证券、信托,还有在香港上市的光大控股、光大国际、香港建设等公司,同时还持有申银万国的股份。其他中小银行由于资金实力的限制,难以达成集团规模,因此也很难真正占据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
第十,缺乏相应的法规与有效的监管。2005年9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底又针对理财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条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强调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但是银监会的管理对象只能是银行,对证券、保险则无能为力。然而市场的运作主要是由银行以外的单位来进行,因此还需要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的配合监管。就目前看联合监管的难度很大,即使实行效率也不会高。分业监管在新形势下的弊端已经显现,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此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还受到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动荡的影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业务没有发展前途。相反,随着居民财富快速增长,人民币不断升值,个人理财业务一定会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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