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元影像”解析人类的影像创造活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影像论文,人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影像”是构成视觉文化的最重要元素。当人们开始普遍接受视觉文化是当下文化的主要形态时,有必要对影像和人类创造影像的活动加以深入的剖析与反思。
“影像”一词,其中文顾名思义是由“影”、“像”二字组合而成。“像”者为“形象的摹写”[1]296,也为“影”的意思。故可推论出影像并不是真实的物,而是由物的影子而构成的像,也可说是物的影子的影子。“影像”的英文词image,在词典中解释为:画像,塑像人或物体的轮廓的复制;镜像,映象物体由于光学原因形成的复制品、对应物或其它形式的代表物,尤指通过透镜或镜子而形成的视觉复制品;幻象,非真实或不现实的事情在脑海中的反映等[2]。 image的词源来自于拉丁文词根imitari,按照古代词源学的解说,imitari也含有模拟、类比、仿像的意思。中外关于“影像”一词的解释都有同样的意思,即当我们面对“影像”时,并不是直接面对原来的真实对象——某物,而是面对某物的一种符号式的仿象。
“影像”对于了解原来的真实对象的认知价值,人类的认识史已经给出了充分肯定的回答:人们要认知某物,未必一定亲临其境直接面对真实对象,也可以通过某物的一种符号式的仿象而间接地了解这个认知对象。所以,“影像”也像“文本”一样可以突破时空局限而传播信息。从文化功能分析的角度来看,影像的本质是一种区别于文字的又一种人类书写语言,是人类进行思考与表达的又一种思维方式与言说方式。但通过“影像”来认知与表示真实对象的人类活动很复杂,留下了无比丰富的悬念与想象空间。本文通过建构“元影像”理论,期望探寻和运用一种方法,有助于深化对人类创造影像世界活动的意义和价值的认识。
一、影像世界的三个范畴及其关系
为了方便阐述和利于理解,本文首先将形态样式纷纭复杂的影像世界加以高度概括和提炼,划分为三个范畴:自然影像世界、人的视觉影像世界和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
自然影像世界:自然万物因光照而形成之像可统称为自然影像。大千世界的万物各有其形状体态。但形状体态是物自身的“本体”,不能称之为“影像”。“影像”是反映“本体”的形状体态而又非“本体”的“东西”。说“影像”是“东西”似乎也不甚恰当,因为它不是“实物”,只是“实物”之“像”,反映的是“实物”外在表象性质。另外,“实物”还必须受到一定条件的光照,方能够有“影”而成“像”。如果没有光线照耀其上,物就没有“影”,也没有“像”。可见是光与影互动而构成“像”。比如在漆黑一片的夜晚,万物依然如白天一样存在着各种形状体态,却不能显现为“像”。惟有在太阳光或者月光等光亮的照耀之下,方显示出万物各具特征丰富多样的形象姿态。这是最天然、最原始的自然影像世界。以后人类发明出很多种人工照明灯具,物在人工光照下,也同样能够显现出影像。此外,由于被照射物的反光透过一些物质表面(如水面、光滑平面、玻璃镜面等)而形成的镜像虚像,也属自然影像。简而言之,自然万物因光照而形成之像可统称为自然影像。人类开智以前不知道物与影像之间的关联,对物体的复杂影子现象感到迷惑惊讶,因而在远古时代人类曾经将影像视之为神秘玄乎之物就不是奇怪的事情,这是人类漫长的认知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人类开智以后,发现通过第二性的影像,可以间接了解第一性的物体的某些内在本性。影像因而具有了信息的价值,对人类认知自然世界具有了无穷和深远的意义。“意义”便如此长驱直入影像。影像世界与人类世界结下了不解之缘。
图1 影像世界的三个范畴及其包容关系
人的视觉影像世界:视觉影像世界是自然影像世界在人类眼睛的视网膜上留下的印迹。自然世界里的万物可以通过人的观看行为,在人类眼睛的视网膜上留下视觉影像。这个视觉影像作用于人的大脑,对人的思想、情感与行为产生着各种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无数的视觉影像在人的大脑里构成一个独特的主观影像世界。人类通过自己的视知觉,亦即通过主观影像世界来观察、认识和理解外在的客观世界。显然,视觉影像的产生肯定依赖于人的视觉感官与思维想象。但是,视觉影像世界不等同于纯粹主观的想象世界,因为它同外在的真实自然世界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同时,视觉影像世界也不等同于纯粹客观的自然世界,因为它是通过人类的主观感觉而获得的关于外在自然世界的图像。于是,这个视觉影像世界就这样同时和自然世界与想象世界发生着紧密的关联,成为连接外在客观自然世界与人的主观想象世界之间的桥梁。视觉影像世界既同外在客观世界有关,又同人类的主观观看行为有关。视觉感官只是人类生理感官的一种,人类还可以利用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等其他生理感官来感知外在世界,但视觉在人类的认知方面则具有特别重要和特殊的意义。在人类所有的感觉器官中,视觉器官最敏捷。人脑获取信息,来自视觉的信息比例最大。人对视觉的依赖感是很强的。“视觉思维”研究开创者鲁道夫·阿恩海姆曾说:“视觉是人类活动中最有效的感官。”[3]39当人们在观看时,一系列思想行为如选择、辨别、猜测和假设等都在积极地活动,一系列情感体验如悲伤、喜悦、惊讶、激动和平静等也都被激活。人类的视觉影像世界是一个极其丰富多彩的心理与认知交汇的内在大千世界。
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人类在生活中为了各种各样的需求,将所感受到的视觉影像用各种各样的材料(如石头、木头、泥土等),以各种各样的方式 (如绘画、雕塑、摄影等)表现出来,记录下来,保存起来。于是就构成了一个由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影像世界。显然,这个人类独创的影像世界同人的视觉影像世界有着紧密的关联。但是,它们是两个不一样的世界。视觉影像世界是一个作用于人的眼睛、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记忆图像世界。而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则是一个以物的形式存在着却包含着深刻的人类精神的人为物质世界,是一个有着文化意义的可以独立存在的世界。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伴随着人类的生活,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语境下有着不尽相同的文化内涵。亦即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一个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影像风格派,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着。影像世界从内容到形式始终发生着不断的变化。这个变化的历程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变化历程的影像,以有形的方式生动形象地表述着人类历史与精神世界的无形演变与进化。当我们进入这个多彩多姿的影像世界,并企图对这些影像加以解读时,我们犹如在探析整个人类历史的变化沧桑,体验人类内心世界的亘古历程。
图1可用来表示三个范畴的影像世界特征以及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自然影像世界S1是一个最大的范畴(实质上是一个无限的世界,所画的边界线只是反映一种包容关系),次之是人的视觉影像世界S2,更次之是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S3。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S3尽管是对无限的影像世界的有选择的、部分的和有限的表现,它却能够深刻地体现出影像的文化意义。由此可以清楚地表明: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既是一个物质的世界——以各种物质的形式(如绘画、雕塑、摄影等)存在着,更是一个精神的世界——其内涵丰富,表达着人类的情感与思想。
二、“元影像”概念的建构
为了进行更具有思辨意义的探讨,从而更好地理解与诠释人类创造影像世界的活动,有必要创建“元影像”这一新的概念。“元影像”的概念建立借鉴了西方思想史中分析理论的成果。“元”(meta)的意义是一个“形而上”第二层次上的抽象概念。
如果将影像看做是形式,人类创造的影像就不仅是一般的反映客观世界的影像,而且反映人类对影像形式的主观思维,即如何将人类的情感、直觉和思想表现等以影像形式来呈现。这既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因此,通过具体的影像作品分析和感悟影像创作者是如何观察、思考与理解世界的抽象活动,可以探悉创作者如何以表象的形式来表达本质的内涵。
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的诞生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与自然影像世界的关系,自然影像世界是人类视觉影像的直接来源。其次是与人的主观想象世界的关系,人类不仅调动了视觉影像的记忆、积累与模仿,而且发挥了人类的主观想象和智力理解来创造新的影像。再次是与人类运用工具和掌握技艺的关系,人类通过使用各种工具、媒体与材料,将自己的印象与想象的东西,经过一定的加工组织过程,创造出来一个区别于自然世界的独立实体世界。所以说,人类独创的影像世界既是真实世界的“影子”,也是人类精神世界的“影子”,它是一个“双层影像”乃至“多层影像”的复杂表征体系,因此对其解读也必然具有难以尽数的丰富性与复杂性。
为此,我们界定这样一个分层概念并试图用图来加以形象表征:如果将分析和感悟具体影像作品创作特征的理论定义为“影像”理论(见图2虚线下层),那么,在此基础上超越“就事论事”的具体个案分析,而在一定范畴的形而上层面上提炼出人类影像创作活动的共相特征与普遍规律的理论则定义为“元影像”理论(见图2虚线上层)。既然人类创造的影像是源自于人类对自然影像和视觉影像的感悟、辨析、再现与表达的成果,那么,以一种反思的眼光来探究人类是怎样对自然影像和视觉影像进行感悟、辨析、再现与表达的,必将有利于深刻理解人类在创造影像过程中的自我意识、自我监控和自我调节的机制与意义。“元影像”理论与影像作品解析的关系用图2表示如下。
图2 元影像理论与影像作品的关系
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尽管是对无限世界的有限表现,但世界上每个国家、每个民族乃至每个人都自有其表现的特点。历经数千年,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必然构成一个极其丰富、错综复杂、难以穷尽的伟大世界。所以,面对如此浩如烟海的世界,每一位研究者都只是一个孩童般的拾贝者。老子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4]3老子的话蕴含着极其深刻而永恒的哲理启示。杂乱混沌的“拾贝”型描述,犹如“无名,天地之始”,无论怎么堆积,也难以建立关于大千世界的清晰影像。人类对影像已经积累相当丰富的认知,但是,对现象的了解不能反映对实质的理解,对具体的认知不能代表对共性的把握。只有有机地结合分析与综合的方法,建立一系列的概念与术语,既能够充分适应具体影像的丰富性,又可以提炼概括其共性,方才可能在一个共相的层面上展开更深入的理性思辨研究,从而建立具有指导实践价值的理论体系。如只有当我们建立了“水果”这样一个术语,一个不能在现实世界里找到具体的对应物却能够概括这一“种类”所有成员之共有特性的抽象名词,我们才能够在一个超越的层面上更深刻而全面地理解苹果、梨子和香蕉等个体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这正是所谓“有名,万物之母”的深刻含意所在。这里的“名”已经是“名可名,非常名”。
建立“元影像”概念和理论的意义也正在于此。“元影像”有助于我们把影像作品及其创造过程乃至相关因素作为对象来加以反观,将其方方面面的性质抽象出来,这样既能够从微观层面的丰富性方面,又能够从宏观层面的共同性方面,为展开影像文化研究、建构影像文化理论提供有力的方法论支持。正所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如果将影像作品视为“器”,元影像则可视为“道”。如图 2所示,两者之间是相互关联并可以彼此互动。通过对影像作品的理解与反思,可以升华为元影像理论;元影像的理论建构反过来又可以促进影像作品的解读与创作。
三、建构“元影像”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人类所创造的影像是和人类自身的文明进程相伴而生、互动发展的。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不仅是自然世界与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物化记载,同时也是人类自身情感、观念和能力等进化演变的形象记录与深刻写照,因此具有难以尽数的丰富性与复杂性。有学者曾经揭示出科学研究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当越来越深入地研究某个事物,会出现三种可能的局面:一是问题得到解决;二是问题变得越来越简单;三是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5]。当前影像理论似乎出现的是第三种局面:研究得越深入,随之而产生的需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可能会越多。运用“元影像”理论对问题进行归纳和分类,有希望促进向第二种局面甚至第一种局面的转化,对影像的认识也会更加深入和系统。
对于影像作品和影像史实的了解是对影像的认知,而反思影像作品创作和影像史实背后的因素,理解其发展的规律等隐性知识则是对影像的元认知。“一个高级的智能系统必然要面对两个基本问题:怎样把外部世界存在的客体信息转变成为知识(认知);怎样在此基础上面向目标由知识生成为智能策略(再生)。”[6]“元影像”理论是关于元认知方面知识的探讨,需要在方法论层面上进行建构。借助于一种定义的元语言能够将“词语”与其意义分开来进行分析,在更深入的层次上和普遍的意义上加以解读应用。
概而言之,“元影像”概念的建立在理论上至少具有这样几方面的意义:一是揭示了影像作品与真实世界之间的距离。无论创造的影像作品怎么逼真,作品和真实世界之间的差异是不可消除的。二是反映了创作者与影像作品之间的关联。无论创造者怎么追求客观表现,作者的主观倾向是必然蕴含其间的。三是体现了表现手法的多元对逼近真实世界的贡献,任何表现手法都各有其价值,多种表现手法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人类的认知特征。四是有助于超越具体的影像作品来反观和理解人类创造影像行为的整体特征并探讨内在规律。
“元影像”理论体系的建构借鉴与运用了现代科学理论方法,其实践价值也将会逐步体现,有利于促进当代影像创作实践的与时俱进,并改善传统的影像理论研究。
1.在研究内容上,传统的影像理论对影像创作风格流派的独立介绍较多,而对影像创作风格流派之间内在关联的探析不深入;“元影像”理论将个案与历史背景和过程相关联,有利于宏观把握影像演变运动中的内在必然趋势。
2.在研究方法上,传统的影像理论对影像创作成果介绍较多,而对影像创作过程探讨不够;“元影像”理论有利于纠正注重结果轻视过程的倾向。
3.在研究成果上,传统的影像理论对影像创作作品的外在表现形式和技法技巧介绍较多,而对影响影像创作者的内在心理与文化修养方面的因素剖析不足;“元影像”理论有利于揭示作品外显形式与创作者内在因素之间的关系,使影像文化研究转向高于欣赏层次的更高级智力认知过程,为科学地揭示影像文化的本质提供新的思路。
人类创造的影像世界之复杂的构造和多元的意义构成了影像文化研究的无比丰富性,影像文化研究正是围绕人类影像世界及其意义的发展和演变,以及影像世界是如何反作用于人类社会而展开深入的探究。“元影像”理论的探索与建构,为影像文化研究开辟了一条从形而下“察器”向形而上“问道”进发的思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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