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书公款”透视

“废书公款”透视

“公款出废书”透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款论文,透视论文,出废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公款出废书”现象

近几年,继“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之后,“公款出废书”渐成新的公害。有些《名人录》、《名企业录》只要交钱,阿猫阿狗都可以收入。但这钱,很少是私人的,大多是从公款中挖挤出来的。现在,一些有出书门路的人想出了一个社科类论文集的名目,就成立了个编纂委员会,然后翻阅相关杂志目录,布下天罗地网,向各地作者发出论文入选通知。已发表的论文收入论文集,可以扩大影响、抬高身价,有利于评职称、争职位,这对作者来说是一种不小的诱惑;更何况编纂者还为论文作者提供许多额外优惠,如发入选荣誉证书、评奖、参加在旅游胜地举办的研讨会、发行回扣、高额稿酬等等。所以,有的作者尽管识破其间的花招,讨厌编者身上散发出的铜臭味,但还是边骂边筹款。毕竟钱是公家出,好处却是自己得。公款出废书的集大成者当数编纂各种低层次重复的丛书、文库了。某些部门领导配合编者把出版过的书搜罗一番,再印一遍,冠以《××文库》、《××》丛书。行政命令加领导权威,双管齐下,本系统的下属单位纷纷订购,公款飞流直上。

就目前已出版的许多“论文选”看,除作者本人作为评职称、晋级的资本外,利用率极低。因为真正从事专业研究,可以而且必须查阅各种原始专业杂志。由于现在这些“论文选”和原始杂志时间间隔极短,原始杂志比这些论文选更易借阅,根本无需去找这些“论文选”。何况有些文选只是论文简介选,无法了解论文全貌。也有些文选收录数百篇,但内容庞杂,不适用。这类书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对专业人员无价值,一般读者也无兴趣翻阅。其他许多名录、丛书的利用率也极低。这些书出版后往往被闲置、废弃。

二、“公款出废书”的危害

1.造成极大的浪费

(1)印刷这些闲置书籍本身就是一种浪费。编者为盈利而出版,不去论证其社会价值、应用价值和读者需求。出版社明明知道这类书出版了也是闲置、废弃,但为了经济效益仍然一本接一本地印刷出版。而且这类书都印刷考究,造成更大的浪费。

(2)重复选录造成第二层浪费。过去是编者反对作者一稿多投。现在一些编者为急于搜罗入选文章,请求作者一稿多投。一篇文章这样重复交叉被多种论文集选录。名录、丛书也都存在着重复交叉现象。这都造成了又一次浪费。

(3)出书的准备和后续工作构成第三层浪费。为了征订发行,要印刷邮寄大量信封、入选通知、征订单、订阅清单、收款收据(或报销凭证)、报刊宣传材料等等。书出版后要邮寄,有的再追寄一份紧急征订单。发行回扣也要占大笔资金。如某文选“凡发行超出15册,可凭证明或有关票据按每超一册报销30元以内的交通住宿、邮电等费用,款到我委帐户即予报销”。“凡发行上百册者,其订单汇票可派专人送往我委,其往返乘机费或车费由我委报销(限一人),足60册减半报销。发行资费报销不变”。寄出书后还要颁发“入选荣誉证书”,要评奖,颁发获奖证书,要在有关报刊公布评选结果,要组织学术研讨会、颁奖会。会议地点全设在很有诱惑力的旅游胜地。近几年,有些编委会又变换新招,邀请作者到泰国、缅甸、新加坡等国开会。更有甚者是一个会议几个景点转着开。会务费总额将十分可观。

(4)编者及工作人员明拿暗分构成第四层浪费。这些编委会都有帐户,书款收支自由。给作者的回扣尚且能随编者意而定,何况编者及工作人员的开销?公款暗中流失多少,则无人检查过问。有的订书单位书款汇出一两年,尚未见书的影子。

这层层渠道浪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加起来,令人瞠目结舌。一些出版社把出版这类书作为赚钱的门路,越来越多的公款卷进这无底的“黑洞”。

2.毒化社会风气

(1)损公肥私。编者明知这种书对社会无用,为什么还是一种接一种地编辑?关键是有利可图。“公款出废书”助长了强制性推销、权力经营、收受回扣等不正之风。

(2)误导作者、读者。这类书的征订单,都无例外地把出书目的讲得冠冕堂皇,以掩盖其真实的目的——赚钱。这些宣传实际上是欺骗、误导行为。至于论文经“读者推荐”、“专家精选”,也多是不实之词。譬如有一种《××科学技术成果选》采取了鱼目混珠的手法。因国家设有××科学技术攻关计划、××科技基金,文选前面表时间段的“××”二字与国家科学技术攻关计划、基金前的二字完全相同。许多读者误以为此书是国家科学技术攻关计划或获国家科研基金课题的结晶。这些,都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3)粗制滥造。为了赚钱,这些书都仓促上马,粗制滥造,错误百出。这种不负责任的风气,随书传播到社会。

3.扰乱有关单位的正常工作

这类“废书”为出版业的“散”、“滥”推波助澜,有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也受到干扰。许多作者反映,他们接二连三收到这类作品入选通知,有些知名人士甚至一个月收到几十封这类信函,正常工作受到了干扰。

三、如何治理“公款出废书”

1.舆论监督

要制止“公款出废书”这种损公肥私的行为,首先要从舆论上予以揭露,让人们都认识到其危害性,自觉抵制这种行为。

2.行业监督

各地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行业检查,发现“公款出废书”的典型即予以批评,使编者和出版单位有所收敛。

3.相应的制裁

由于“公款出废书”是有意而为之,除了强调编者、出版人员的职业道德之外,要治理这一公害,必须辅以相应的制裁。对有经济问题的要追究和查处。

“废书公款”透视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