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澳门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兼论澳门与珠江三角洲的合作发展_南沙论文

新时期澳门经济发展的若干思考——兼论澳门与珠江三角洲的合作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澳门论文,新时期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澳门经济发展的主要情况与特点

(一)澳门因应规划建议的对策有特色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2011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指出,国家的发展正为特区带来越来越多的机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首次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明确澳门特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发展定位。澳门特区政府积极展开相关范畴的研究,广泛听取居民和专业团体的意见,逐步制定相关的公共政策和发展规划,致力保持经济复苏的良好势头,发掘旅游资源,完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化,深化区域合作。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十二五”规划,不但对国家未来发展极为重要,而且与澳门特区确立发展定位、深化区域联动互补密切相关。因此,特区未来的发展必定要与国家“十二五”规划紧密配合。为拓展自身发展空间,并配合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澳门特区正继续深化“远交近融”战略,提升区域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实践证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政策的落实,除了在本地区加大施政力度外,还积极参与区域合作,通过区域产业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促进自身产业多元发展,以促进澳门整体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CEPA实施成效显著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七于2010年5月28日在澳门签署并自2011年1月1日起生效。这样内地在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两方面分别新增两个和一个开放与合作领域,对原有部分领域进一步开放,加大对澳门经济发展和多元化的支持力度。其中,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和澳门将新增教育合作,使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合作领域增至10项,产业合作项目增至5个,为相关产业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此外,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会展业合作,以推动澳门会展业的发展。服务贸易方面,在原有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11个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条件,同时新增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和专业设计服务两个领域,使服务贸易开放领域由41个增至43个。在新增的技术检验分析与货物检验领域,允许符合资格的澳门检测机构以澳门本地加工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目录内的部分产品为试点,与内地指定机构开展合作,承担认证检测任务;在专业设计服务领域,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专业设计服务。在已经开放的医疗领域,CEPA补充协议七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上海、重庆、广东、福建、海南等五省市以独资形式设立医院,及在广东设立独资、合资合作疗养院。①从CEPA补充协议中广东先行先试的项目来看,除了继续进行制造业领域的合作外,广东与港澳地区的合作已经进入包括服务业、金融业、创意文化产业等合作在内的多样化合作阶段。落实CEPA中先行先试工作的安排,将有助于打破珠江三角洲服务业发展中的瓶颈,也为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争取更多的利益,为国家确定总体开放战略和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内地与澳门CEPA实施成效显著:①货物贸易领域。2011年1—8月,CEPA项下内地进口澳门零关税货物货值为697.3万美元,关税优惠额386.85万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8月底,内地累计进口澳门CEPA项下受惠货物2682.7万美元,关税优惠额1606.8万元人民币;澳门经济局共发出1706张“零关税原产地证书”,其中1490张使用的证书总出口额2.18亿澳门元。②服务贸易领域。截至2011年8月底,澳门经济局核发413张“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主要涉及货代、物流、运输、仓储、会议及展览等领域。③金融领域。截至2011年8月底,澳门共有20家银行与清算行签订了清算协议,其中18家已开办人民币业务;澳门人民币存款总额392.83亿元。④个体工商户。截至2011年6月底,内地共注册澳门个体工商户765户,从业人员1794人,注册资金4361万元。⑤个人游。2011年1—8月,内地赴澳“个人游”旅客399万人次,占内地游客总数的42.3%。2003年7月至2011年8月底,内地赴澳“个人游”旅客累计达4613.4万人次,占内地游客总数的47.7%。②

此外,从2011年1—11月内地与澳门经贸交流情况,我们可以看到近期内地与澳门合作发展的状况:①贸易方面。2011年1—11月,内地与澳门贸易额为22.7亿美元,同比上升9.4%。占内地对外贸易额的0.07%。其中,内地对澳门出口为21.2亿美元,同比上升7.9%;自澳门进口为1.5亿美元,同比上升35.0%。2011年11月内地与澳门贸易额为2.0亿美元,环比下降4.8%。其中,内地对澳门出口为1.9亿美元,自澳门进口为0.1亿美元。②投资方面。2011年1—11月,内地共批准澳商投资项目263个,同比增加9.58%;实际使用资金额6.6亿美元,同比增加6.95%。2011年11月,内地共批准澳商投资项目34个,环比上升209%;实际使用资金额1.2亿美元,环比上升140%。截至2011年11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澳资项目12819个,实际利用澳资103.7亿美元,澳资在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0.9%。③对外经济合作方面。2011年1—11月,内地在澳门承包工程合同数共计14份,合同金额7.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7亿美元,月底在澳门劳务人数57220人。截至2011年11月底,内地在澳门累计完成营业额117.2亿美元。③

(三)发展态势喜人

1.澳门酒店客房数大增

资料显示,随着一批度假村式的高档酒店相继落成,澳门酒店客房数已超过22000间。与此同时,澳门会展场馆面积也逐年扩大,为澳门会展业提供了一个大舞台。一些大型国际会展项目相继落户澳门,会展业渐成澳门经济新的增长点。2001年,澳门会展业从业人员还不足200人,而到2011年已超过2000人。会展业的收入也在节节攀升。据澳门会议展览业协会统计,澳门会展业收入2008年为3.68亿澳门元,2009年为4.78亿澳门元,2010年已超过6亿澳门元。

2.旅游业、会展业持续发展

澳门2011年的入境旅客突破2800万人次,增幅超过12%,其中以内地旅客为主,内地与香港、台湾并列三大客源地;过夜旅客近1300万人次。在旅游业的带动下,澳门零售业销售额逐年创新高。2009年澳门零售业销售总额较2008年上升16%,2010年又较2009年大幅上升32%,2011年第三季度又比上年同期增长37.6%。2011年3月底举行的第四届“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吸引了来自全球24个国家和地区超过324个单位参展,展览面积也扩至1.65万平方米,较上年增加22.5%。本次展览共促成574宗商业配对,比上年上升38%。3天会期有31个项目签约,涉及63个签约单位。2011年10月举行的第16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共吸引了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多个代表团,参展客商逾3700人,展位超过1650个,比2010年增加了18%,吸引超过10万人次入场。同时,访澳旅客数量的攀升带动澳门航空业、海上客运业及零售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澳门经济多元化的重要支柱。因此,综观2011年,澳门整体经济在博彩旅游业继续强劲发展的带动下,经济多元化得到较好的发展。

3.区域合作和经济多元化有所增强

由澳门特区旅游局发起的“激励商务旅游市场发展计划”已于2011年底取得可喜成效。澳门特区经济局也于2012年1月1日承接这一激励商务旅游的措施,推出“会展活动激励计划”,对合资格的展览提供适当的展览场地租金补贴,及一定折扣的酒店房价津贴,以吸引参展商,持续推动澳门会展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为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澳门特区政府计划2012年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澳门特区政府还积极与内地交流,促进区域内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中医药等产业的研究与合作。CEPA及其一系列补充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澳门经济多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总之,近年来澳门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按可比价格计算,2010年澳门本地生产总值是回归时的4倍,全年经济增长率达到27.1%。2011年以来,尽管受欧洲债务危机、日本大地震等外部不利因素影响,澳门经济增长率仍连续三个季度超过20%。④我们可以从表1看出澳门经济发展的状况。

二、澳门经济继续向好发展的主要有利因素

(一)继续实施CEPA的促进

CEPA补充协议八已于2011年12月14日在澳门签署,并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协议增补了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内容,这样CEPA总开放领域达至46个,累计总开放措施281项。而且,国家商务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落实CEPA。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011年8月代表中央政府宣布的支持香港社会发展的36项政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同样适用于澳门。到“十二五”规划末期,相信通过CEPA的实施,内地与澳门服务贸易将达到自由化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要做好两项工作:首先是扩大开放广度,增加新的开放部门;其次是增加开放深度,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因此,CEPA的不断落实和深化,不仅为澳门业界开拓内地市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将提高内地服务业整体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CEPA补充协议八放宽了澳门服务提供商在内地的经营空间,可在符合内地法律法规和特定行业规范要求下,参与经营其他CEPA项下的服务业务;研究为内地自澳门进口货物设立预检制度,指定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澳门产品预检;在知识产权保护之商标领域,优先受理澳门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考虑到澳门致力于发展为区域商贸服务平台和旅游休闲中心,因此,补充协议八也对金融与旅游领域作出更紧密合作安排:支持内地银行在审慎经营的前提下,利用澳门国际金融平台发展国际业务;允许澳门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方式(RQFII)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支持澳门保险公司设立营业机构或通过参股方式参与内地保险市场,加强双方在保险产品研发、业务经营和运作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此外,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在原有基础上,对法律、人员提供与安排、分销、银行、证券、保险、医院、旅游、公路运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个体工商户等11个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并新增跨学科研究与实验开发服务、与制造业有关服务,以及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服务等三项新服务领域开放措施。⑤

(二)实施《纲要》的持续推进

《纲要》作为国家层面的区域发展规划,其最大意义在于打破了过去让珠江三角洲作为一个行政区单独发展的局面,并转为整体发展。《纲要》以珠江三角洲为主体,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不仅以“支持”、“鼓励”推动粤港澳合作为目标,而且专门把“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作为重点工作全面安排,提出了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对接、加强产业合作、共建优质生活圈和创新合作方式四项具体任务,鼓励进行先行先试,为推进粤港澳更紧密合作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在《纲要》框架下,除了在服务业、金融业等方面取得中央在政策上的支持外,澳门特区要继续推动旅游业多元化发展,发挥澳门历史城区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优势,加强发展文化旅游,并深化与广东省旅游合作,特别是加强两地文化连线旅游;作为区域性商贸服务平台,澳门特区的重点是为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服务。这样,在促进珠江三角洲整体旅游业的新发展的同时,也能促进澳门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三、新时期澳门经济发展前景广阔

(一)夯实基础,继续发展粤(珠)澳合作新关系

事实上,新形势下深化和发展粤(珠)澳经贸合作新关系应当重视以下方面:一是考虑继续拓宽各方合作发展的基础。应当更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的各种优势,以全面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粤澳合作构架协议》为切入点,继续营造粤(珠)澳经贸合作新关系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澳门方面应当摈弃“回归红利”的意识。应正确认识“回归效应”对澳门经济社会等的促进作用是有时效性的。尽管回归以后(2000年到2008年)澳门的GDP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4%,但是近年来的发展速度明显放缓。2009年澳门GDP的实质增长率从2008年的12.9%下降为1.3%(当然其中受到国际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是重要因素),而到2011年第三季度又上升到21.1%。因此,澳门不能也不应当仅仅依赖“回归红利”的作用,而应当与时俱进,把握机遇,谋求更好地发展新的合作关系。三是粤(珠)澳各方应当在继续巩固和发展经济关系的同时,深入探讨新时期发展粤(珠)澳社会关系、政治法制关系和文化教育关系的内容。因为区域合作发展的实践证明,当一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或者说,当一区域的经济关系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政治、法制和社会等关系逐步成为日益突出、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2011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指出:配合落实《纲要》,加强粤港澳区域合作尤其是粤澳和珠澳的合作,重点在基础设施和交通对接。澳门要大力宣传并充分用好中央政府批准的CEPA中服务业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发挥区域合作对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化的促进作用。《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将“分线管理”的创新通关模式进一步具体明确,可以充分发挥澳门和横琴新区的优势。澳门致力于把澳门发展成为世界性休闲旅游中心和区域性商贸服务平台。实际上,粤(珠)港澳的合作各方已经提出了未来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快推进三地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和社会服务一体化等发展战略,共同建设一个经济富裕、社会和谐、生活优质、生态文明、具有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的粤港澳大都市圈。这些实际上为粤港澳关系的新发展提供了指引,也为今后实现粤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奠定了基础。

(二)推进与内地特别是广东珠江三角洲的合作发展

1.珠江三角洲与澳门的合作上升至国家战略的层面,为澳门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先后公布实施,确定了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定位,对澳门下一阶段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亦为澳门更有效地参与区域合作注入了全新动力。在新的一年,澳门特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与泛珠江三角洲,尤其是与广东的紧密合作,拓宽合作层面,突出合作重点,落实先行先试,促进互补共赢。随着共同推进《纲要》的落实,粤澳合作步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根据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确定的共识,澳门特区政府将大力促进粤澳产业经贸合作、重点规划协调、大型基建对接和社会民生互惠。为充分体现自身发展定位,共同把珠江三角洲打造成为“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继续推进“一程多站”的区域连线游,逐步落实区域旅游的国际联合推介;利用好CEPA对澳开放在广东的先行先试政策,推进会展等服务业的合作;完善并逐步落实共建优质生活圈等专项规划;推进港珠澳大桥、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基建的区域对接;深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民生领域的合作。澳珠协同发展是粤澳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澳门特区将在继续推进澳珠全面合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和完成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创新模式参与横琴开发两大重点工作,并积极促进“跨境工业区”向“跨境合作区”转型升级。

2.紧密配合实施《纲要》

《纲要》中提出,要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到2012年,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初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到2020年,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际上这就是为珠江三角洲的未来发展描绘的蓝图,也是对这一“成长三角洲”的发展定位。事实上,无论是《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还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粤港澳合作各方都取得了基本共识: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放眼世界、面向未来,在全球格局深刻变化、周边地区竞争加剧以及国家发展的背景下,以战略思维谋划粤港澳合作发展思路,完善创新合作机制,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有效整合存量资源,创新发展增量资源,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对于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快珠江三角洲经济的发展,广东省委省政府指出的要求是:整合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在珠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上进而实现与港澳经济的一体化。实际上,珠江三角洲经济总量占广东省的84%,财政收入占62%,进出口总额占92%,是名副其实的广东经济发展的“引擎”。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推进粤港澳三地一体化的程度,决定着三地未来的发展前景、发展潜力及国际竞争力。为此,广东省政府将珠江三角洲区域城市圈的经济整合及一体化确定为未来发展的主基调,在产业布局上解决产业结构雷同问题,整合基础设施(包括港口、机场以及高速公路网、电厂等)以解决设施重复建设问题,在珠江三角洲范围实现人才、科研、基础设施等资源共享。与此同时,珠港澳经济一体化还要实现三重任务:一是带动广东省内各地区经济发展;二是带动周边经济相对落后省(区)经济发展;三是在与港澳资源整合之后,成为带动华南经济发展的“引擎”。要完成上述任务,需要一个一体化的珠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已经分为珠江西岸经济圈、深(深圳)莞(东莞)惠(惠州)经济圈、广(广州)佛(佛山)肇(肇庆)经济圈。尽管珠江西岸的珠(珠海)、中(中山)、江(江门)三个城市与珠江东岸的深莞惠及北部的广佛肇差距较大,但这三个城市组成的珠江西岸经济圈已经在加快发展中。⑥《纲要》领导小组框架下成立了五个规划专责工作组,以扎实推进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和基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规划的实施工作,全面加快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事实上,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五个一体化”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之中,澳门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多个一体化合作发展的前景十分广阔。

3.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合作,开发建设横琴、南沙新区

对于新时期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粤澳双方应当审时度势,把握机遇,落实措施,把联合开发建设横琴作为新时期实施《纲要》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重点,包括创新参与横琴开发建设的发展机制、合作模式和发展路径,充分发挥粤澳双方拥有的各种优势(包括地理位置、资金和技术等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过落实联合开发建设横琴,提升粤澳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因此,随着粤澳把共同开发建设横琴经济区作为新时期双方合作的重点,以及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到位,横琴的发展生机勃勃,把横琴建设为“一国两制”下粤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新时期内外经贸合作的新平台就可能成为现实。据相关资料显示,广东省横琴新区与港澳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已启动多方面的合作,目前在谈和在建港澳重大项目6个,投资总额450亿澳门元。2012年底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首期项目正式营业以及口岸服务区各项目的加快推进,为澳门中小企业进入横琴提供了广阔的平台。⑦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制定和实施,为强化新时期粤澳全方位合作提供了更为具体的发展格局。其中,结合实施《纲要》使粤澳联合开发建设横琴成为重要的合作内容。按照《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中的要求,横琴岛规划出约5平方公里的土地,供粤澳两地产业合作使用。其中,占地近1平方公里的澳门大学新校区正在建设之中。此外,以占地面积0.5平方公里的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作为粤澳产业合作的切入点,旅游、会展、文化创意和教育培训等一批产业合作项目也将在今后陆续开展建设。因此,联合开发建设横琴无疑成为新时期粤澳合作的主旋律,也是新时期拓展粤澳经济关系的重要的着力点。

广州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得到批准后,澳门特区政府也已经着手参与相关决策的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将南沙列为粤港澳合作七大重点项目之一,提出要从“深化合作共建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的高度,打造“服务内地、连接港澳的商务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临港产业配套服务合作区”。建立穗港澳合作专责小组,推进南沙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建设,既是穗港澳政府携手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在2011年粤澳合作联席会议上,广州市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正式成立了穗澳合作专责小组。穗澳合作专责小组双方组长——广州市副市长陈明德和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共同签署了《关于穗澳共同推进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广州市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长效合作机制正式建立。今后,双方将在穗澳合作专责小组的推动下,加强合作策划和定期磋商,全面推进广州与澳门在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创意、旅游、专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关于穗澳共同推进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合作协议》明确了广州与澳门将在南沙探索CEPA及服务业先行先试政策,共同推进旅游及健康服务、商贸会展、影视及文化创意、中医药国际化、教育培训、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居民待遇和医疗保障、通关便利化、鲜活农产品产供销等合作,共同推进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建设。实际上,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等曾多次到访南沙,了解南沙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向。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公布,南沙更成为港澳商界投资创业的热土。香港、澳门业界人士已前往南沙考察洽谈,寻求投资机会。在2011年初的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召开前夕,澳门投资促进局组织澳门商界人士一行80多人前往南沙,实地了解南沙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考察南沙投资环境。他们都看好南沙未来广阔的发展前景,表示今后希望参与开发建设南沙新区。这无疑是新时期发展南沙新区的又一福音。

注释:

①《CEPA补充协议七在澳门签署》,《人民日报》2010年5月29日第2版。

②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2011年8月内地与澳门CEPA实施情况》,《台港澳司简报》2011年11月16日。

③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2011年1—11月内地与澳门经贸交流情况》,http://tga.mofcom.gov.cn/aarticle/d/201112/20111207895829.html。

④刘冬杰:《澳门经济多元发展方兴未艾》,新华网,2011-12-31。

⑤《澳门CEPA补充协议八签署》,《澳门日报》2011年12月15日。

⑥杨兴云:《珠江三角洲:再整合》,《经济观察报》2009年10月3日。

⑦陈培栋:《十万候鸟南沙湿地唱晚》,《澳门日报》201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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