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逆向选择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供应链论文,融资论文,应收账款论文,解决方案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中小企业的一个重要挑战是融资问题,特别是在生产周转阶段难以融资。我国中小企业同样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截至2011年末,我国中小企业超过4200万家,占全部企业数的99.8%,工业产值、利税、出口和就业等方面在我国占有重要地位,但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最大瓶颈。
国内外学者提出许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办法,其中一个是采用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我国中小企业大约50%的资产由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汪其昌和楼远,2007),此外,调查发现中小企业平均应收账款比应付账款多243万元,应收账款的平均账期比应付账款多51天,收回一笔销售款比支付一笔应付款多12天。所以我国中小企业采用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是一条可行的解决之道。
国内外学者针对应收账款融资形成了大量的研究成果。Poe(1998)介绍了基于资产的融资业务是物流金融业务的一种重要现实模式,指出存货与应收账款是基于资产的融资业务所主要考虑的担保物,批发商、零售商和分销商都是融资所考虑的对象。Klapper(1998)对内部担保贷款与非担保贷款的特征进行了辨析,认为非担保贷款的风险主要与平衡表和资金状况的实力以及企业经营销售和短期还款的能力相关,而基于应收账款的担保贷款则依靠以前可观察的销售偿还,因此它的风险与借款企业客户的信用风险和借款企业产生新的应收账款的能力相关。Buzacott and Zhang(2004)将基于资产的融资引入生产决策建立了需求确定时的相关模型,将每个阶段中的可用现金当做资产和负债的函数,随每个阶段生产活动的动态变化而调整,分析了在无资产限额和有资产限额时的企业订购决策。Massimo(2005)提供了一个有关应收账款融资的模型,研究了企业获得低利率贷款所产生的收益与担保应收账款时披露私人信息所产生的隐含成本之间的均衡,并针对具体的情况阐明了担保应收账款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国内学者近年来越来越关注应收账款在融资方面的作用。张杰和刘东(2006)对江苏省制造业中小企业进行问卷调查表明,我国小企业使用应收账款的商业信贷动机是基于对中小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能力或声誉积累不足,在产业链中处于依赖或被控制地位的现实特征,以及商业信贷很大程度上可以作为企业的一种“市场工具”或“金融工具”,作为产品的信号显示与质量保证机制的理性反应。胡跃飞和黄少卿(2009)研究了包括应收账款在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在商业银行的发展,指出该项创新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市场份额和盈利模式以及有效地降低了供应链管理成本。石晓军和张顺明(2010)认为,以应收账款为代表的商业信用融资与银行信用之间存在显著的替代关系,并且它们之间的这种替代关系存在着反经济周期的规律。计岱琳(2011)以山东省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威海市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银行和借款人,对应收账款债务人无法律效力,在银行、借款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利益处于各自分割状态下,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不配合容易导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合法流程断裂,而要修复断点往往需要支付较高的协调成本,这是导致应收账款抵押信贷融资业务低效的主要原因。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供应链金融做了大量深入的研究,但他们的重点是一般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情形以及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侧重于分析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融资,对于应收账款涉及中小企业融资和银行信用融资的研究较少。根据前面的介绍,中国中小企业主要是商业信用的提供者,而不是接受者,所以本文以应收账款为资产抵押的中小企业银行融资为研究对象,讨论应收账款融资的模式和特点、应收账款融资存在逆向选择问题以及提出解决的方案。
二、应收账款融资的模式和特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解释,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具体包括以下权利:(1)销售产生的债权;(2)出租产生的债权;(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5)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针对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占用较多的情况,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2007年10月8日实施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为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登记程序,应收账款融资迅速成为各商业银行拓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重点。央行征信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总量突破50万笔,累计共有8.47万家法人类中小企业获得了总计9万亿元的应收账款融资。2011年应收账款系统登记量为21.28万笔,同比增长34%;年末系统中记载的主合同金额累计近21万亿元,平均每月登记的主合同金额约为4200亿元。2011年累计发生的16.91万笔初始登记中,出质人为中小企业的达到15.64万笔,占92%。截至2011年底,中小企业的融资金额占应收账款融资总额的43%。可见,应收账款融资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应收账款融资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有三种模式,一是应收账款售让,即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把应收账款售让于专业的金融机构(俗称保理商)并获得融资,保理商负责与应收账款有关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损失,这项业务称为保理。二是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即企业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物,向商业银行或专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且以应收账款的变现来偿还贷款。三是应收账款证券化,它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以应收账款的现金流为基础资产,通过金融机构的设计运作,衍生出有稳定收益的证券,并向投资者出售。由于国内金融市场还不够成熟,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开展的大都是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表1是世界保理商联合会公布的各地区保理业务量。2007年之后,我国保理业务有了快速的增长。同世界其他地区一样,国内保理占保理业务总量的80%以上,见表2。
(二)应收账款融资的特点
1.还款具有自偿性。应收账款融资已经是国际上广为接受的融资产品,属于资产支持类信贷,借款人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为融资做担保,还款来源是企业依法回收应收账款的现金流。在应收账款融资下,银行只需要确认应收账款的贸易真实性和账期,关注对应收账款的控制权和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就可以防范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实现贷款的安全。
2.融资期限短。应收账款是企业的短期债权,账期一般小于90天,出质人信誉质量较高的才可以成为融资质押物,且要确定合适的放款率,一般融资额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
3.有公开透明的质押物登记公示系统。质押物登记公示的目的是为了在应收账款上建立优先权的先后顺序和抗辩权。应收账款登记公示有利于保护银行的权利,规避法律风险。
4.操作的封闭性。金融机构实施从出账到资金收回的全程控制,其间既包括对资金流的控制,也包括对物流的控制。典型的动产质押授信业务,客户将授信资金专项用于采购原材料(银行直接代理客户支付给上游供货商),并将采购项下的货物直接抵押给银行,以分次赎出货物进行销售。
5.授信用途的特定化。应收账款融资下的每次资金贷出,都对应明确的贸易背景,做到贷出金额、时间和交易对手等信息的匹配。
三、应收账款融资的逆向选择
市场交易中的“逆向选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提出并引入信息经济学的。逆向选择是在交易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常见的隐蔽信息环境下的机会主义行为,会导致市场资源的扭曲配置。应收账款融资逆向选择产生的原因有:
(一)银行掌握的信息量不足
产生“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是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应收账款融资中,银行相对于企业而言具有先天的信息劣势,这是因为对银行来说,作为抵押物的应收账款,虽然隐含着大量的债权企业的信息,但是,银行并不参与市场交易活动,银行无法掌握贷款企业的财务信息、交易信息、市场信息以及企业的“软信息”。此外,应收账款融资的偿还需要购买企业的支持和配合,银行难以获得购买企业的信誉信息,而银行要获得这些信息往往要承担较大的额外成本,银行在获取信息并甄别信息的真伪方面存在客观的困难。
(二)信用体系不健全,应收账款融资中存在道德风险
从前面的论述中可知,我国的中小企业是商业信用的净提供者,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借款主体是中小企业,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二为一,企业资产与企业主的个人家庭资产融为一体。由于缺乏有价值的固定资产,财务制度不健全,信誉度不高,致使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融资。而一旦从银行获得贷款融资,容易脱离银行的监控范围,银行难以对贷款资金的安全性、资金去向和用途进行掌控,引发道德风险。而应收账款本身具有价值波动性,容易造成融资过度,给银行带来损失。
(三)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债务人和银行三方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
应收账款融资涉及到应收账款债权人、银行和债务人三方主体,需要债务人确认,还需要债务人按期把应付账款打入银行指定的账户,只有债务人及时全额偿还应收账款,才能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和收益。但是,由于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竞争和行业竞争的存在,导致债务人并不总会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影响了银行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又因为应收账款融资仅仅是银行与借款企业之间签订的借贷合同,只对借款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第三方债务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当债务企业不按规定还款或恶意欺诈时,银行无法保障资金的安全,只能被迫选择退出应收账款融资市场。三方的利益关系决定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能否顺利完成,只有三方利益相互渗透,才能使三方之间相互支持与配合。
(四)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金额小频率高期限短,降低了银行资金贷出的收益率
中小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应收账款融资的金额小、频率高、期限短,导致银行的投入成本高、风险大,银行资金的综合收益率下降,在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尽量减少或不做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是银行理性的选择。
(五)银行无法控制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导致银行收益具有不稳定性
应收账款融资具有封闭性,还款来源是收回的应收账款现金流,但是,应收账款现金流的回收变现完全取决于债务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状态。若债务人提前还款,会造成资金收益率的降低;若推迟还款,会造成银行的风险敞口;若无法还款,会造成银行的资金损失。银行收益具有不稳定性。
四、供应链金融:解决应收账款融资逆向选择的方案
解决应收账款融资的逆向选择问题,有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但基于以下五点理由本文认为供应链金融是解决应收账款融资逆向选择问题的有效途径。所谓供应链金融,就是银行根据特定产品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企业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确定未来现金流为还款来源,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所进行的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的融资业务。
(一)供应链金融可以解决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供应链生产模式是现代产业组织的主流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大企业专注于品牌、客户关系管理及创新性技术等核心能力的创造和提升,而将生产、流通、销售中低附加值环节外包给中小企业,以此形成以稳定交易和利益共享为特征的产业链体系,中小企业总是围绕核心企业进行运营与生产的。
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起源于中小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必须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在产业组织发生激烈变革的时代背景下,银行将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对象,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的掌握,将中小企业置于供应链的大背景下综合考虑,借助有生产合作关系的供应链来改善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和信息传递风险,能够有效解决应收账款融资中的逆向选择。
(二)物流公司和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的共同参与,有效降低了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供应链金融下,为了实现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保障资金的安全,物流公司和电子信息平台成为银行的合作伙伴。物流公司作为专业的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供应链生产方式下,不再满足于仓储、货运等传统的物流服务,把业务范围扩展到担保、代理客户预付货款和代收销货款等金融服务领域,即物流金融业务。目前,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都已经涉足物流金融领域。如UPS、中外运、中储运等。物流企业的加入不仅增加了银行的业务量,而且有助于消除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是由于物流企业对中小企业存货的价值、库存变动、销售前景和销售去向等情况都非常了解,银行可以利用物流企业对中小企业购货渠道、生产情况、销售情况、货款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监控,缓解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应收账款融资中的操作风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因拥有广泛的中小企业客户群,可以向银行提供贷款客户的资料,解决了银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还可以使贷款流程在网上完成,大大缩短贷款时间,提高银行效率。
(三)供应链金融形成借款企业、银行和债务企业的利益共享机制
所谓供应链,就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它是一个结构化的产业组织模式,包含了所有加盟的节点企业,从原材料的供应开始,经过链中不同企业的制造加工、组装、分销等过程直到最终用户。供应链管理的兴起导致传统的企业管理出现了重要的变化,资源管理的范畴从单一企业资源扩展到了企业集群的资源,每一个企业都要尽可能地与自己具有共同市场利益的企业形成战略联盟,来解决终端客户的具体需要。
供应链金融是核心企业与银行之间达成的,一种面向供应链所有成员企业的系统性融资安排,是基于交易双方真实的贸易背景下开展的金融服务,实现了多方共赢,形成了借款企业、银行和债务企业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银行规避道德风险,解决逆向选择。深圳发展银行是国内供应链金融的领头羊,自2006年创立供应链金融品牌以来,服务的中小企业近万家,贷款不良率不到2%,实现了贸易融资高速增长下的低不良率。
(四)供应链金融简化了银行的信贷评估程序
供应链金融下,银行将首先评估核心企业的财务实力和行业地位,以及它对整个供应链的管理效率。如果条件满足,而且证明整条供应链的联系强度足够密切,银行将为供应链成员提供融资安排,并且不会对成员的财务状况做特别的评估。银行对供应链成员融资准入评价的重点在于它对整个供应链的重要性、地位,以及与核心企业过去的交易历史,有效解决了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五)各商业银行专注自己熟悉的供应链生产领域
自深圳发展银行2006年在国内率先创立“供应链金融品牌后”,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绝大多数银行都已经开办供应链金融服务。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各家银行开始寻求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差异化,专注于自己熟悉的生产供应链。如深发展的“能源金融”,浦发银行的“船舶金融”,民生银行的“机电、石油加工、冶金矿产”金融,交通银行的“汽车、工程机械、钢铁、化工、工程基建行业金融”,广发银行的“钢材、手机、化纤金融”等。这种错位竞争的结果就是各家商业银行专注于自己熟悉的供应链生产领域,在为中小企扩大融资的基础上,扩展自己的业务领域,实现双赢。
五、结论
由于市场结构的特点,我国中小企业存在大量的应收账款,这严重影响到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成本。随着近年来《物权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实施,这为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了可能,但由于应收账款融资存在逆向选择的问题,影响着我国商业银行提供这类融资业务。本文提出供应链金融的方法,这为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提供了实践参考。
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市场竞争性加强,特别是市场化利率改革的进展,依赖传统金融的借贷业务获得盈利的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而供应链金融业务就是一项最容易实施的创新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应更加积极开展这项市场业务。同时,供应链金融直接针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我国政府也应该针对这项业务提出更加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为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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